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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1、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授权_______产权经纪有限公司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开展“_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_万元;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资或贷款等形式)资金额度为准。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投资合作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 年月日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basic theory of financing project. Tthe BOT model, AB model, TOT financing model, TBT mode and PPP model of project financing were analyzed and studied. We put forward our own view on the operation procedure of BOT financing model.
关键词: 建设项目;融资模式;运作程序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financing model;operation procedure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6-0076-02
作者简介:关书溪(1954-),男,天津人,天津房信集团主任,研究方向为建筑管理。
1 项目融资理论概述
按照FASB(美国财会标准手册)所下的定义,项目融资是指对需要大规模资金的项目而采取的金融活动。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一个公司主要利用自身的资信能力安排融资。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以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以该项目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如果项目的经济强度不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则贷款人可能需求借款人以直接担保、间接担保或其它形式给予项目附加的信用支持。项目融资至少有项目发起方、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3方参与;项目发起方以股东身份组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为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或投资者购买项目债券);资金提供方(债券投资者)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原则上对项目发起方项目以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根本特征就是融资不仅仅是依靠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资产价值,贷款银行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考虑贷款偿还保证。因此,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及对项目融资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将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的重要内容。
2 项目融资模式研究及其运作程序
2.1 BOT模式
2.1.1 BOT模式简介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是二十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者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特许权协议期间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特许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的定义,BOT实际上至少包括以下三种具体的建设方式:
2.1.1.1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OT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有时,BOT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rary Privatization)。
2.1.1.2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私人合伙人,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完成以后,在要求的时间里取得所有权同时对其进行经营,规定的期限到达之后,就要把项目移交给政府。这种方式同BOT方式的主要不同是:①时间上的不同。相比于BOT方式,使用BOOT方式,由项目完成至移交给政府此段时间要比BOT方式长一些;②所有权的差别。BOT项目完成之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仅有经营权,而无所有权,但是,BOOT在此时间内经营权和所有权都具有。
2.1.1.3 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转让―经营,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此外,由于具体项目的条件不同和实际操作的差异,在实践中,BOT还有一些其他的变通形式,如BTO(Build-Transfer-Operate)建设―转让―经营,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产业如通讯业,为了保证国家信息的安全性,项目建成后,并不交由外国投资者经营,而是将所有权转让给东道国政府,由东道国经营通讯的垄断公司经营,或与项目开发商共同经营项目;DBT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设计―建设―融资―经营,这种方式是从项目设计开始就特许给某一私人部门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期收回投资,取得投资收资,但项目公司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租赁―移交模式,使用这个模式,政府只让项目公司融资和建设,在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租赁并负责运行,项目公司用政府付给的租金还贷,租赁期结束后,项目资产移交政府。
2.1.2 BOT融资模式的运作程序 ①确定方案:招标人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②立项:向计划管理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批复文件或同意进行项目融资招标的文件。③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预审,通知资格预审结果,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方:获取项目招标信息,购取资格预审文件,编写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④准备投标书。⑤评标与决标。⑥合同谈判。⑦融资与审批。⑧实施项目。
3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项目融资模式
3.1 概念 ABS融资是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英文缩写,指的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概括说就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3.2 特点 ①资产形成的在将来特定的时间内的现金流,能够和别的资产形成的现金流分开,也就是本资产相对独立,在出售的过程中难和被的资产混淆在一块。这就是资产能够被证券化的首要条件。②从技术方面来讲,资产被证券化还应达到特定的量。若规模相对小,就应找到和它有相同之处的资产,一起构成一个能够被证券化的资产池,进而达到规模经济。③资产被证券化后,其收益率有着能够拆分的经济价值,也就是一定要有可重组性。被证券化的资产的实质需要组合里的每种资产的收益水平、期限以及风险等大体上相同。④资产持有人员应提高所发证券的信用。
4 TOT融资模式
TOT项目融资模式是借鉴传统BOT融资模式和我国城市土地市场交易的理论和实践而提出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模式。其实质是融资方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Translation)给投资者经营(Operation),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地从投资者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项目,投资者经营期满后,再把原来项目移交(Translation)回融资方(政府)。通过这种融资方式,引进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新的项目及时启动。从T(Translation)-O(Operation)-T(Translation)的运转过程看,它是一种既不完全同于传统BOT方式,也不同于融资租赁的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方式,特别适合于有稳定收益、长周期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融资。
5 TBT(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项目融资模式
TOT和BOT融资方式组合在一起就是TBT,这种项目融资模式以BOT为主,以TOT为辅。之所以采用TOT主要是达到促成BOT的目的。对于TBT的实施,其有以下过程:政府已招标的形式把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与将来些许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者;投资者的任务是组建项目公司,从而建设与经营还未建设的项目;等项目完成并开始经营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取得和项目经营权有相同价值的收益;依据TOT与BOT协议,投资者相继把经营权移交给政府。其实,是政府把一个已经建设的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从而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6 PPP融资模式
公共部门基本是提供公共服务,不仅仅是构建基础设施。这使得自从公共或私人部门有了他们自己的领域和专家,他们能结合这些资源去实施公共建筑项目或提供公共服务而满足双方的利益。这种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和安排称为公共-私人合作方式PPP融资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一般适用于规模大、周期长的项目。通常基础设施项目的规模都比较大,收益也比较长,因此适合采用PPP融资模式。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有交通设施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公共工程项目。应用私人融资模式使得实施项目工程更加容易。因此,建筑市场对经济周期反映敏感,政府可以使用私人融资模式作为反周期经济政策。如果较好的运用这种融资模式,可以帮助公共部门更有效的运用资金和为其他的方面配置资源。另一个优点是使得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节约成本。PPP融资模式的组织结构和运作程序是私人参与者(一般为投资财团)和公共部分(一般为项目发起人)在建筑、经营企业过程中相互协调,包括项目确认、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招标建设阶段、项目运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实现了“帕雷托”效应,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参考文献:
[1]杨志祥,王承志.BOT投资方式法律问题探析[J].鄂州大学学报,2002,(3).
【关键词】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模式
投资项目的时间、地理位置、项目性质、投资者资源状况及其目标等,对于不同的项目来说是存在差异的,落实到具体的融资方案上,各个融资方案也是存在差异的,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相对于这些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融资方案而言,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是有限的。而无论哪一种融资模式,一般都会涉及政府机构、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银行及金融机构、承建商、承购商、运营商等,如何把这些众多的参与者组织在一起,各自实现参与目标,这就需要一种组织形式。项目融资就是对项目融资中的各要素的一种有效综合。
我们把项目融资模式定义为是对项目融资个要素综合在一起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或者说,项目融资模式就是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采取何种形式是的项目的经济强度达到各方投资者要求的那种融资方式,这就是需要对项目融资的各个要素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具体的组合和构造,一满足各个参与者的目标期望。
项目融资模式是投资者在确认了自己的身份后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其融资目标,可以说,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是项目融资结构设计的核心。
任何一个具体的项目的融资方案,除了时间、地理位置及其目标要求等方面的因素外,也会因项目性质、投资者状况等其他多方面的差别而带有不同的特点。然而,撇开其他多方面的因素不谈,仅从选择项目融资模式的方面,站在投资者的立场看问题,影响项目融资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有八个方面。
1.实现有限追索
由于融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和风险性往往超出项目投资者的承受能力,而且风险风险太大,因此实现融资对项目投资者的有限追索,是设计项目融资模式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它是项目管理是否广泛开展的先决条件。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的风险评价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具体来说,取决于项目所处行业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项目开发阶段、项目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项目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由于融资项目风险较大,项目投资者在进行融资模式识别与选择的过程中通常会设法尽力降低项目融资对其自身的追索责任,而贷款银行在确定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索责任时往往要考虑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项目的经济强度在正常情况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资的债务偿还;第二,项目融资是否能够找到强有力的来自投资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对于融资结构的设计能否作出适当的技术性处理,如提供必要的担保等。
2.实现风险共担
保证投资者不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责任是项目融资模式设计的第二条基本原则,其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划分项目风险。例如,项目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风险,但是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投资者所承担的强风险责任将有可能被限制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投资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购买项目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产品的方式承担项目的市场风险,而贷款银行也可能需要承担项目的一部分经营风险。
以上两个因素是项目融资模式选择中最需要考虑的因素。
3.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成本
一般来说,项目融资所涉及的投资额巨大,资本密度程度高,运作周期长,因此,在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与实施中经常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有效地降低成本。在选择项目融资模式时,应尽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项目投资结构,增强项目的经济强度,降低风险以获取较低的债务资金成本;第二,合理选择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和融资渠道配置;第三,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务亏损结转、利息冲抵所得税、减免预提税、费用抵减等。比如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税法都对企业税务的减免有相应的规定,短的有3―5年,长的有10年左右。同时许多国家政府为了发展经济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投资鼓励政策,并且其中很多政策也通过税前税后的规定而与项目的纳税基础紧密联系起来,因此,投资者完全可以利用这些税务减免的手段来抵减项目的投资成本和融资成本。
4.实现发起人较少的股本资金投入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各类项目在其投资建设时必须实行资本金制度,也就是要求项目投资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作为项目开发的支持。在项目融资中,贷款银行为了降低贷款资金的风险,约束项目投资者的行为,往往也会要求项目直接投资者注入一定比例的股本资金作为对项目开发的支持。然而这种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例如,如果投资者希望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资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资,则投资者的股本资金可以考虑以担保存款、信用证担保等非传统形式出现。但是,这时需要在设计项目融资结构过程中充分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因此如何使发起人以最少的资金投入获得对项目最大程度的控制和占有,是选择项目融资模式时必须要加以考虑的问题。
5.处理好项目融资与市场销售安排之间的关系
项目融资与市场销售安排之间的关系具有两层含义:首先,长期的市场销售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其次,以合理的市场价格从投资项目中获取产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资者从事投资活动的主要动机。国际项目融资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销售安排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这些市场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融资利益与市场利益相结合,应该成为项目投资者选择项目融资模式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6.实现项目融资对融资期限的要求
纵观世界各国的情况可以看出,项目融资一般都是7―10年的中期贷款,最长的可以达到20年左右。这其中存在一个投资者对融资期限结构方面的战略问题。尽管长期融资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多数情况下也需要短期融资,有的时候可能需要“重新融资”。如果实现项目融资期限要求的各种条件保持相对稳定,借款人就长期保持项目一定的融资期限结构,然而,一旦有些因素朝着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发生较大变化,借款人就会希望重新安排融资期限结构,放松或取消银行对投资者的种种限制,降低融资成本,这就是在项目融资中经常会遇到的重新融资问题。
基于这一原因,在设计项目融资结构时,投资者需要明确选择项目融资方式的目的,以及对重新融资问题是如何考虑的。为尽可能地把近期融资与远期融资结合起来,不同的项目融资结构在重新融资时的难易程度是有所区别的,有些结构比较简单。这就需要在选择项目融资模式时充分考虑这一点。
7.争取实现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通常来讲,项目是以项目负责的形式融资。但是,项目融资方式本身具有一种可供投资者选择利用的优势,那就是实现非公司负债型融资。例如,在项目融资中可以把一项贷款或一项为贷款提供的担保设计成为商业交易的形式,按照商业交易形式来处理,这样,即实现了融资的安排,也达到了不把这种贷款或担保列入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的目的,从而可以不影响提供贷款或担保人信用。再例如,采用BOT项目融资模式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政府已“特许合约”为手段利用私人资本和项目融资兴建本国的基础设施,一方面达到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状况的目的;领域方面又有效地减少了政府的直接对外债务,使政府所承担的义务不以债务的形式出现。
8.争取实现融资结构最优化
所谓融资结构是指融通资金的各个组成要素,如投资结构、融资模式、资金来源、融资期限、利率结构、信用担保结构等方面的组合和构成。要做到融资结构的优化,应该把握的要点是:根据具体情况,从借款人的实际资金需求出发,合理安排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相结合,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为目标,做到融资组合要素的合理化、多元化,尽量使借款人避免依赖单一的融资模式、单一的资金来源、单一币种、单一利率期限结构。
在掌握以上项目融资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投资者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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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极井.项目融资[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3]简迎辉,杨建基.工程项目管理――融资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4]徐莉.项目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Abstract: Small micro enterpris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arket economy, which accounts for more than 90 percent of all small micro enterprises. It is an important force of promoting the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main carrier of job enlargement. However, small micro enterprise is the vulnerable groups, and it has difficulties in project financing and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mall micro enterprise project financing, this paper elaborates on the definition of small micro enterprise, analyzes the causes, putting reference for small micro enterprise project financing.
关键词: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
Key words: small micro enterprise;projects;financing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3-0160-02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全国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数量已突破四千万家,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5%,提供了4800万个就业机会。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成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增长的重要基石。然而,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小微企业项目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加之融资渠道单一,银行授信额度有限,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分析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成因,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小微企业的定义
结合我国工信部等四部委对小微企业的界定,在多位学者对小微企业的分析及其给出的小微企业定义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小微企业指员工数量较少,生产规模很小、拥有资产很少、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很大、抵抗风险能力极低、技术很弱的企业。工业企业员工总数低于100人,资产总额低于3000万元,年纳税总额低于3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非工业企业员工总数低于80人,资产总额低于1000万元,年纳税总额低于3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
2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成因分析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自身因素、银行信贷政策因素以及服务机制不健全因素三个方面。
2.1 小微企业自身因素 ①抵御风险能力弱。小微企业拥有的资金少,生产经营规模很小,抵抗风险能力不足,缺少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难达到银行等信贷机构的信贷准入条件。②管理人才匮乏。管理人才匮乏,通常由业主一人构成企业的管理层,缺少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存在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决策失误。而且一旦业主因故未能发挥其作用,企业将产生运营困难,这是我国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③产品科技含量低。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项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具体表现为资源性粗加工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趋同产品多、优特产品少、低端产品多、高科技产品少的“三多三少”。
2.2 银行信贷政策因素 ①信贷准入机制不利于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银行等信贷机构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增加对于信贷风险的防范,出台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利于小微企业资信评估,小微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提高。同时,信贷审批权限上收,造成贷款审批链条长、耗时费力,不能满足小微企业项目上“短、平、快”的资金需求。②信贷投向不利于小微企业项目融资。我国连续两年来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银行等信贷机构的信贷政策更加倾向于“抓大放小”,信贷投向的重点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大企业和大项目,导致信贷投向集中度日渐提高,对小微企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减弱的趋势。③抵押担保方式限制了小微企业项目融资。因小微企业资金规模很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很少,难以满足银行等信贷机构放贷要求。且办理抵押担保对于小微企业费用大、手续繁琐,额外增加小微企业项目融资成本。④责任人考核机制打击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基于降低信贷风险考虑,银行等信贷机构普遍实行对不良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终身责任制度、薪酬与不良贷款比例挂钩制度等,这种考核机制使得信贷人员在拓展市场时优先考虑风险小的大企业、大项目,抑制了对小微企业项目的信贷投入。
2.3 服务机制不健全因素 ①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难,关键在于担保难,虽然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众多,但与小微企业的的数量相比较,担保公司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服务需求。②信息共享机制滞后。小微企业信息零散地分布在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银行等信贷机构难以获得全面的信息,难以对小微企业项目、个人做出全面的资信评估,对小微企业项目前景难以把握。
3 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途径
3.1 政府方面 ①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政府部门应当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扶持当地特色经济发展,增加小微企业产品的增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应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头作用,抱团取暖,加强小微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共渡难关。②完善担保体系,架设合作桥梁。一是要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发挥为小微企业项目信用贷款担保的主心骨作用,并且应有政府的积极参与。二是要强化担保机构自身的自律,使之真正成为政府、小微企业、银行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三是建立小微企业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为社会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信用状况提供权威的数据源。四是构建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分担机制。③政府要积极关注企业发展,积极支持小微企业项目融资。一是建立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财政部门应视财力情况逐年扩大小微企业项目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对金融和投融资机构的小微企业项目贷款给予风险补偿。二是建立重大项目融资配套支持体系。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投资项目,特别是基础建设项目,通过融资平台提供资本金支持弥补经营和建设主体资本金不足,为金融和投融资机构贷款提供配套支持。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通过推进小微企业上市、引导企业发行债券、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和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构筑具有区域特点的融资市场体系。
3.2 企业方面 小微企业要将企业做大做强,就要立足长远,着眼未来,不能只顾眼前,甚至为了项目资金弄虚作假,尤其是生产性企业,要拿得出自己的拳头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企业才会有长久生存的机会,任何银行都不会对一家没有任何发展前途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小微企业要规范管理,尤其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随时能提供规范、诚实的财务报表。诚信纳税,小微企业项目资金运行轨迹清晰,现金流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①加强内部管理。小微企业应当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大力引进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树立诚信意识,提高自身信用度,增强银行贷款吸引力。②提高财务真实性。小微企业要严格执行会计、财务方面法律法规,认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财务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使银行能够充分了解企业真实情况,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③调整发展战略。小微企业应当在市场准入时找准定位,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行业,选择好项目、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同时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
3.3 银行方面 从银行层面来说,必须多研究上级行政策,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多研究如何变通,站在企业的角度多为企业着想,为企业做好实实在在的服务。①完善服务体系。银行等信贷机构要加大设立和改造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的力度,尤其是专门服务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应强化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银行业机构应积极探索适合小微企业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服务手段和方式,提高小微企业项目信贷支持效果。②创新金融产品。一是在传统的信贷品种外,应推出动产抵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新品种。二是针对小微企业购买原材料或其他期限较长的小额资金需求,应提供整贷零偿方式的贷款。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平、快”特点,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提供循环贷款方式,可以一次核实、多次提款、随时归还,额度循环使用。三是还可提供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结算、咨询、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③合理定价机制。银行等信贷机构要在充分考虑小微企业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基础上进行贷款利率定价,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不得强求小微企业购买各类理财、保险、基金等。
4 结语
解决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关键是协调好企业、银行等信贷机构和政府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建立健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融资的金融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动小微企业融项目资渠道多元化、方式市场化、手段规范化和结构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马胜祥.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出路[J].农村金融研究,2012(4):5-10.
[2]韩杨.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J].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