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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法治XX建设八件实事中,涉及区教育局的实事项目是第6项“健全助学制度”,具体内容为除继续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免除城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纯农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项费用,减免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对所有来宁务工人员子女全面免除杂费,使在我区就学的外来民工子女,享受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三项全免的同城待遇。今年,我区将投入140万元,继续推行幼儿助学券政策,从幼儿教育到高中阶段,让各类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全面普享政府“绿色助学”的惠民措施。
200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八件实事项目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政策,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的中职学生按月发放助学金,2009年,我区每月发放2200人,发放助学款共计330万元。
2009年,全区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共计47850人次,免收金额568.59万元;提供免费教科书总金额376.09万元,享受人数为59752人;对困难家庭实施教育救助共计2565人次,减免学习费用91.68万元(其中高中、职校528人次,减免金额60.09万元;幼儿园59人,减免4.72万元)。总数中对低保家庭、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分别减免1963人次、403人次,减免金额分别为56.40万元、24.85万元。为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机制保障。根据XX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法治XX”建设八件实事的工作安排,经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涉及的实事进一步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别由计财科、普教科、成职教科与托幼办负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相关科室定期汇报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确保涉及的实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二,严格执行文件,确保救助到位。根据《区政府关于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意见》及修订后《教育救助实施办法》的要求,同时结合市教育局《关于修改“助学券”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进一步扩大了“助学券”制度的发放范围,包括原享受本市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新增纳入XX市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时也扩大了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范围,对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就读区内、外公办高中(含职高)学校的,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全免或者全额补助。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工作意见精神,我们召开了中小学校长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分管校长和收费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学习,对免收课本费及杂费工作的实施内容、方法、范围、标准进行传达部署,确保学校能够正确运用政策,做到应免尽免。2009年春、秋季开学,区财政均将应免杂费的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学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已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程度。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使每一位学生、每一个家庭都能了解政府出台的教育政策,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及时得到教育救助,关键在于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为此,我们采取三种形式,在三个不同层面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充分利用区“一报两台”、XX教育信息网等信息传媒,在全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学校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直接宣传。三是各街道、各社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载体,对居民尤其是困难家庭进行重点宣传。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这样的宣传方法,及时提示困难家庭学生或家长按时到规定地点办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四,深入调查摸底,健全工作台帐。我们在每学年开学前开展细致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各街道困难家庭的状况,制订出全区年度教育救助工作计划和目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各学校都建立了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台帐,全面完整的反映受救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救助渠道,保证每一户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得到救助。同时,各学校还对本校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使教育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第五,拓展救助渠道,扩大惠民范围。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团组织的作用,通过设立爱心基金、建立奖学金制度、开展勤工俭学等,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帮扶力度。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送温暖、社会团体、个人捐助和爱心班、春蕾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积极主动和企业、系统、部门等单位或个人联系,为贫困生争取更多的救助资源,拓展教育救助、捐助渠道。
一、基本情况: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点多、面广、线长,但通过三天的联合检查,总体检查结果较好,没有发现重大的清真食品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组每个检查人员都能做到依法检查,依法执行。每个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都能对联合检查工作给予积极主动的配合。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联合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客观上因为餐饮点经营法人、服务员等人员流动量太大,造成了人员与餐饮点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清真餐饮点与非清真餐饮点分不清楚等问题。
二是一些新开张的清真食品餐饮网点、加工网点、特别是个别的连锁店没有及时依法申请和办理“清真”标志牌。
三是一些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网点、加工网点对“清真”标志牌的悬挂和摆放不规范。有的放在加工操作间、有的挂在后堂、有的甚至没有悬挂而放在其它角落中,都没有按照《****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将“清真”标志牌悬挂在显著位置。
四是个别清真餐饮点的卫生较差。
五是人大政协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清真餐饮点招牌上的语言文字使用有错误,与实际内容不相符。
三、整改做法: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区民宗委将变更情况备案。做到明确实际经营人或者法人,不能出现实际经营人与执照中法人不相符的问题。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
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了登记,并明确指出: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
三是对每个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明确了标志牌的悬挂位置和要求,必须依照《****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悬挂在显著位置。
一、任务分解及实施时间
(一)任务指标
上级下达给我区卫生部门4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指标。
(二)实施时间
年12月31日之前。
二、受助对象条件及申报步骤
(一)受助对象
符合以下六条标准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手术:
1、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患者;
2、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提供相关证件或区老龄办证明);
3、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五保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区民政局证明);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提供相关证件或区民政局证明);
5、多种疾病患者(提供医院证明);
6、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提供同一户口本内2人及以上残疾人证)。
(二)申报步骤
1、区卫生局根据贫困患者六条标准,组织眼科医技人员和乡镇工作人员,对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摸底筛查。
2、乡镇在摸底筛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救助对象的标准,认真核实贫困患者的相关证件和户口本,初步确定受助患者。组织人员按照省委、省政府《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手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的要求,帮助受助患者填写《申请表》(一式五份)并经再次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3、乡镇将初审好的贫困患者《申请表》及与贫困患者享受免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区卫生局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审查核准受助患者。组织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建档、立卡工作。
三、手术费及经费保障
(一)手术费
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超声乳化复明手术,手术费每例(单眼)2450元,其中采用的人工晶体片价格不低于260元。手术费含:患者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及医疗队专家补助(每例手术补助30元)等费用。手术定点医院应对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手术任务。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渠道
“光明行动”所需手术经费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患者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的规定报销一部分;(2)区财政从上级拨付的白内障手术补助专项资金中,按每例(单眼)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3)不足部分由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减免,患者个人不负担手术费。
2、经费管理要求
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贫困患者的手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四、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在摸清底子基础上,通过张榜公示、群众评议等方式,选准救助对象。各乡镇要于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镇《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统计表》(附件2)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和项目《工作总结》报区卫生局。
2、区卫生局: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受助对象、组织输送手术患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验收;建立项目档案、按季度书面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选择手术定点医院,书面报告区政府及市卫生局,与手术定点医院签订工作协议。监控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明确医院工作职责,确保手术质量。
3、区财政局:负责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并落实、审核、拨付项目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
5、宣传部门:宣传部门要大力支持区卫生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白内障复明工作,突出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这一品牌,重点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和防盲治盲知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康复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这一“光明行动”,共同构建“扶残助残”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认真做好低保、救助工作
二、医保、社保、失业工作
今年我们接受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434人,其中男22人,女性412人,死亡5人,转出1人,新接收8人,现有xx人,对退休人员情况逐户登记,进入微机化管理。每月做到了按时统计退休人员的变动,转移和死亡报表工作。
三、再就业工作
四、计划生育工作 五、残联和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在街道老龄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努力为广大老人办实事、办好事。让老人都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全年办理老年证74人,办理高龄津贴10人,居家养老9人,春节前为居家养老户送去饺子、春联等慰问品(5户)
六、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1、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对维稳工作,社区在各大节假日期间,全程监控重点对象,加强对、南山集团非法集资等重点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和监控工作,组织人员清理“xx”标语80余条,及时收缴了散发的“xx”光盘,传单。全年社区无一例上访现象发生,为上级部门分忧,确保了辖区的稳定。
2、进一步做好了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创建平安社区是社区常抓不懈的工作,为此,年初社区制定了创建平安社区活动方案,召开了居民组长会议,宣传了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性。同时,利用黑板报在社区门前定期刊登有关创建平安社区活动内容。增强社区广大居民参与的自觉性。
3、做好了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社区干部和居民组长今年都能在重大节日前,在居民群众中开展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定期对辖区内的饭店,食杂店和居民楼道内外进行了防火防盗的安全大检查。
4、通过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加强了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社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调查、登记。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理解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性
“四项制度”的实施是县人民政府下大力度抓机关作风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行机关管理方式向以人为本、政务公开、便民高效、行政法制化、流程规范化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理解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性我局恢复周五列会,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上切实增强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营造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良好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我局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我局还制作了《深化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悬挂式标语。促进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推进阳光政府的责任感。
二、健全完善各种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单位规章制度,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公开承诺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党支部议事制度;班子民主议事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办公室考勤制度。切实解决纪律松懈,提高工作效率,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机关作风建设由局领导亲自抓,并逐层落实,下属单位由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把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实施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进行年终考核,作为奖惩的依据。
四、及时完成纠风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时向县行政问责办上报材料,行政问责工作登记统计表和相关信息。
五、取得成效
1、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工作热情高涨,沟通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避免了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