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政法核心价值观

政法核心价值观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政法核心价值观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政法核心价值观

政法核心价值观范文第1篇

近期,根据全国政法系统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公安司法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通过系统学习,我认真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本质要求,结合自身在职业道德、执法思想和行为规范、纪律作风、执法办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一下总结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学习方面: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学习抓的不紧。这些年来,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一种倾向,总觉得理论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学习才是硬任务。除了集体组织开展日常的政治学习外,自己主动集中精力钻研理论少。在集中学习中,也是学公安业务知识多,学政治理论少。即便是偶尔学习理论,也是一些粗浅的,谈不上对理论的深刻探讨。不能用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只是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和原有的一点理论基础,造成了在工作中缺乏新观念、新思想,缺乏创新精神。二是对民警的学习抓的不紧,尤其是对民警的学习、培训工作。总认为民警的学习教育上级部门和分局已经安排的很多了,忽略了自己作为分管领导的带头、影响作用。在学习上仍沿用多年来形成的集体学习,一人念,多人听的学习模式,在学习内容上也缺乏系统性。另一个方面,认为单位经费紧张,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工作中,放松了对民警的知识结构的更新和提高,忽略了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2、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政治思想工作时紧时松。对民警的宗旨意识教育抓的不紧,对市场经济大潮给意识形态领域带来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所采取的一般说教,敲警钟等工作方法往往流于形式,使政治思想工作乏力无味,一些民警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具体工作中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摆的不正。二是从优待警工作落实不够,队伍建设工作存在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在体察民警工作生活疾苦,争取在从优待警、政治建警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不多,有时候强调工作多、怕听或不爱听同志们讲困难,保障服务工作跟不上需要。三是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队伍管理靠个人管理多,未能及时建立一套竞争机制,奖优罚劣,调动每个民警积极性和能动性,靠机制管人。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抓典型、总结经验、推广指导不力,抓点带面措施不力,思想决心不大,步子慢、层次底。

3、在廉洁自律及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民主生活会坚持不够,在分局领导之间、在民警中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少。/fanwen.chazidian.com) 二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执行《分局车辆管理制度》,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对上班迟到早退、喝茶、看报、聊天、玩电脑打游戏;内务管理“脏、乱、差”;执勤办案不按规定携带单警装备等违纪、违规现象没有将其放到廉洁自律的高度去认识。

4、在工作方面:一是对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对现有业务工作体制和考勤考核工作,还停留在粗放经营状态,不思进取,未能及时总结往年工作的得失,进一步提出今年及今后对工作制度性意见和操作性强的考评办法。二是对新形势下的刑侦工作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认为自己以前未当过刑警,刑侦业务生疏,难以胜任;有怕苦、求稳和怕出事、保平安思想。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确定的整体工作推行不力,缺乏督导检查、一抓到底的力度。往往忙于部署工作任务,忙于开会听汇报,真正深入基层,靠近一线,进行具体指导、抓落实的少,工作中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二、问题形成的原因

1、工作水平不高,缺乏敬业精神。

一方面认为自己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主观放松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对自己的要求标准不高、不严格,对单位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时间短的难处认识不深,思想准备不充分,产生了马虎应付的心理;未能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碰到问题才急急忙忙找资料,寻求解决办法,对于没有碰到的问题,没有主动去了解。

2、对政治学习不关心。

政治敏锐性不高,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长远。对学习自觉性稍差、重视不够,究其思想根源: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我要找准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今后努力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2、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政法核心价值观范文第2篇

同志们:在全国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政法委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今年政法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更好地担负起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我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一项管长远、管方向、管人心的重要任务来部署开展,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创造机会,创新载体,活动形式上有声有色,生动活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做到人人必须参与,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真正实现让“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无愧于职责使命的司法行政干警。根据安排,下面就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我谈三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是党和人民对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时代要求。我们要把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经常性动力,组织引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促进科学发展、履行工作职能上创先进、争优秀。要把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促进和谐、创建平安的经常性保证,要履行好维护稳定第一责任,调解纠纷,化解民怨,协助党委政府开展群防群治,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保平安、促和谐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服务群众的经常性机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多办实事、好事、群众欢迎的事,为人民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司法服务。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深刻认识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时期新阶段以及实现“崛起皖北”的目标任务,深刻认识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所能发挥的重大作用,认真贯彻落县两会精神,紧密结合固镇实际,切实解放思想,找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明确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目标,提出切实可行、务实有效的措施,按照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固镇县“崛起皖北”提供公平公正的和谐环境。

二、把握关键环节,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能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墙壁上,而要落在学习中、行动中、干事中。机关要行动起来,基层所也要行动起来,下面不行动,光是上面热闹,活动就失去了意义。教育实践活动不是离开本职工作另搞一套,而是要求同志们把自身承担的任务、从事的工作做得更好。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根据活动方案的安排,此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到12月结束。共分动员部署、教育实践、总结提高等三个阶段,并重点组织开展大讨论、下基层、大评查、大练兵、警示教育、形象展示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同时突出特色,体现实效。通过为期近一年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局党组将以加强思想教育、完善管理制度、抓好集中整顿、严明党的纪律为重点,狠抓干警纪律作风,下决心解决少数干警纪律观念淡薄、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创新本领欠缺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要以充分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为基本途径,着眼于工作的整体推进,结合年度总结评选活动,掀起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先锋模范的热潮,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进步;要以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为抓手,加强对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评比,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确保司法行政队伍作风有新进步,精神面貌有大改观,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司法行政特色,务求做到“四个坚持”

司法行政干警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要努力成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融入到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工作开展的方方面面,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1、坚持“三个至上”。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是司法行政干警的首要政治任务。司法行政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人民在心中,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永葆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2、坚持服务为民。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特别是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部门和行业,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服务人民群众是司法行政的根本职责,也是司法行政的独特优势。服务为民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春浓”工程,巩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创新服务载体,搭建服务平台,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

政法核心价值观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心血管神经症; 刺五加注射液;针刺治疗

【中图分类号】R749.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2-0143-01

心血管神经症是以心血管疾病的有关症状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症,属于功能性神经症的一种类型。大多数发生在中、青年,以20-50岁多见,女性多于男性,尤其多见于更年期妇女。其发病原因尚不清楚,可能与神经类型、环境因素和性格有关。工作压力大,人际关系紧张,长期不良精神刺激,中枢的兴奋和抑制过程发生障碍,引起交感神经张力过高,临床上可出现心悸、气短、胸闷、胸痛、失眠、烦躁、多汗等症状,诊断上无器质性心脏病的证据,但长期、反复发作的症状可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在治疗上也仅仅采用心理治疗、对症治疗的方法,疗效并不理想。笔者运用刺五加注射液联合针刺法治疗心血管神经症,疗效满意。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95例患者均来源于2012年1月―2013年09月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心内科住院患者。将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其中治疗组48例,男性10例,女性38例;年龄18~55岁,平均36.5岁;病程1个月~8年,平均6年。对照组47例,男性5例,女性42例;年龄20~54岁,平均37岁,病程2个月~7年,平均5.5年。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方面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内科学》第七版 [1]中关于心血管神经症的诊断标准:以心悸、呼吸困难、气短、心前区疼痛等心血管病症状为主,同时伴有其他神经症的症状,如失眠、多梦、焦虑、急躁易怒、心烦、食欲不振、头晕、耳鸣、多汗、手足发冷等,均经详细查体和动态心电图、平板运动试验、心脏彩超等检查,除外器质性心脏病。

1.2.2 中医诊断标准 中医辨证属心脾两虚,症见心悸健忘、不寐、多梦易醒、神疲食少、头晕目眩、四肢倦怠、腹胀便溏、面色少华、舌淡苔薄,脉细无力。

1.3 治疗方法

两组均给予 刺五加注射液 200毫升 一日一次 静点,(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 20130407 ),治疗组在每日静点刺五加 200毫升基础上配合针刺 神门、阴陵泉、足三里 、内关 。 20天为1个疗程,两组均治疗一个疗程。

1.4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

分别观察两组临床症状的改善情况。按中医内科病症诊断标准评定[2]。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偶有不适感,但能坚持工作学习,心电图有所改善;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仍有较多不适感,心电图较前异常减少;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至加重,心电图提示异常。总有效率=(显效+有效)/ 总数 ×100%。同时记录主要症状的平均缓解时间及缓解率。

1.5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采用Ridit分析。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见表一

3讨论

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心血管神经症的发病率已日益升高。虽然心血管神经症的患者在临床和病理方面均无明显的器质性改变,但其心悸、胸闷、气短、乏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已严重影响了患者的工作和生活。在现在临床中,心血管神经症的治疗主要以心理疏导治疗为主,伴有心动过速给予b受体阻滞剂,睡眠障碍给予镇静类药物等对症治疗。 不但疗效不尽如人意而且对镇静类药物又有明显的依赖性。祖国医学中,本病可归属于“心悸”“郁症”“不寐”“脏躁”等疾病范畴。其病因多因体虚劳倦、七情所伤、感受外邪及药食不当所至,其病机属气血阴阳亏虚,脏腑功能失养或邪扰心神,导致心神失养,心神不宁。临床辨证虽有多个证型如心虚胆怯、肝气郁结、痰火扰心、阴虚火旺、气阴两虚等证型,但经笔者临床观察,此类患者因病情缠绵,反复发作,临床上以心脾两虚症最为多见。先天禀赋不足,素质虚弱,或久病伤正,劳倦太过伤脾,生化之源不足,心脾两虚、心血不足,心神失养,脾虚生痰,痰火扰心而至心神不安\。《本草纲目》中称刺五加为“本经上品”,能“补中益气,坚筋骨,强意志,久服轻身耐老”更有‘宁得一把五加,不用金玉满车’之说法,充分说明了刺五加早已被古人认识和广泛应用。中药刺五加味辛、微苦、性温、无毒,主脾肾心经,具有益气健脾,平补肝肾,扶正固本、益智安神,益精壮骨,通经活络等作用。在临床治疗心血管神经症以被广泛应用。而针灸治疗心脏病,从古至今,不胜枚举。手少阴心经和手厥阴心包经均入心,与心藏神,心主神明密切相关,内关为心包经之络穴,同时为八脉交会穴,通阴维脉,业已证实,内关,具有益心气、宁心神以及宽胸、通心络的功效,针刺内关能调节心律、改善心血管功能[2]。神门,为心经之原穴,具有帮助睡眠,调节自律神经,补益心气,安定心神的作用;有研究表明,针刺神门穴,可引起心脏自主神经的变化,导致心率减缓和心率变异性指标的改变[3]。足三里 为足阳明胃经之合穴,与阴陵泉相配,具有益气健脾之功效。四穴相配,共奏养心安神、健脾和胃,宽胸益气之功效。

本研究中采用刺五加联合针刺治疗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单纯应用刺五加组,对于心悸气短、失眠多梦、头晕乏力主要症状的缓解时间明显较对照组缩短,有效率明显提高,因而运用刺五加注射液配合针刺内关、神门、足三里、阴陵泉适用于心脾两虚、脾肾亏虚所导致的心悸、气短、乏力、失眠等症,可用于缓解治疗心血管神经症的各种症状。全面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体现了祖国医学在特定领域的优越性。刺五加注射液联合针刺法治疗心脏神经官能症疗效显著,起效快,临床应用前景良好,值得进一步研究推广。

参考文献

[1]内科学 第七版

政法核心价值观范文第4篇

[关键词]人民检察官 核心价值观 科学内涵 辩证关系

[中图分类号]D91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8-0025-01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干警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当前,如何切实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让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定于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一、检察干警践行人民检察官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

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人生价值的理想、信念、倾向、主张及态度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培育和构建人民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对每一位检察官做好工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活动内容,使之成为检察人员团结奋斗、履职尽责的共同思想基础。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检察官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核心导向。深刻理会这一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对于建设先进检察文化,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人民检察院是重要的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着监督、公诉和反贪职能,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因此,作为检察干警,要忠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缜密侦查办成铁案,争做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

二、准确理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国家政法机关的集中体现,是引领检察干警行动的根本准则。因此,各级人民检察院要通过学习实践核心价值观,坚定思想信念,凝聚精神力量,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第一要素。忠诚是优秀道德品质的体现,是人民检察官的职业本性所属、生命之所系、力量之所在,是政法干警必须具备的素质。作为人民检察官,要忠诚于党,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献身使命,永远保持自己的政治本色。X

“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宗旨。面对长期执政的考验,面临脱离群众的风险,检察干警要自觉强化群众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怀揣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

“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正是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牢牢把握“公正”这一准绳,公正开展监督,公正处理案件,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基。廉洁是每名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和为政之德;廉洁是一种境界,它昭示出一个人的思想觉悟和崇高信仰。只有坚守信仰,才能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保持凛然正气,严格执法,甘于奉献。几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始终重视队伍廉政建设,涌现出了张维忠等公正廉洁执法的全国先进典型,他们是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辩证关系

“忠诚”是为民、公正、廉洁的重要保障。忠诚是各个国家、民族、政党和军队所推崇的基本道德和行为准则。在当前社会各种矛盾凸显、利益冲突层出不穷的情况下,作为人民检察官,首先必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才能真心为民,恪守公正,保持廉洁。

“为民”是忠诚、公正、廉洁的主要载体。“为民”是个集合概念,就检察机关为民而言,不仅要体现在立足岗位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急事上,而且要体现在全面准确地依法履行职责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公正”是忠诚、为民、廉洁的核心价值的向心力。公正包涵公平和正义两个层面,公平是正义的追求,正义是公平的保障。没有公平就谈不上正义,没有正义就无法获得公平。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体系中,公正是前提和基础。背离公正,忠诚、为民、廉洁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没有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社会就不可能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也就必然成为一句空话。对于检察官来说:心底公正天地宽,坚守公正底线最关键。

政法核心价值观范文第5篇

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此得出,我国将检察权原则上定位为法律监督权,检察人员最根本的职责应是强调对法律的一种强势监督,据此对检察权进行配置的其他职权。检察机关依法承载的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作为基层检察院我们处在执法办案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必须切实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队伍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去年7月召开的“十三检”会议,在深入调研总结的基础上,突出强调要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其中,“六观”揭示了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六个有机统一”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检察工作中一系列重大关系,概括了检察机关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途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要求;“四个必须”坚持权力观,从法律监督的性质、特点和职能作用出发,明确了开展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既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进行的新的理论探索,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坚持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准则的本质和要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也正是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上的一些带有根本性的观念问题。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诉等职能,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秩序。二是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等职能,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追究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律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三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促使诉讼中的违法情况得到纠正,有利于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清除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这些作用表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同时也要看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也是有限的。首先,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尽管对象、范围和方式不同,但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不能被其他监督所替代,同样也不能替代其他监督的作用。只有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才能有效地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次,由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因而对超出法定范围的违法现象,检察机关无权进行监督。同时由于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的特点,法律关于监督程序和手段的规定是否完备,也会影响法律监督的效力,制约法律监督的作用。另外,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基本上是一种建议和启动程序权。对诉讼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只是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建议有关机关纠正违法,不具有终局或实体处理的效力。诉讼中的违法情况是否得以纠正,最终还是要由其他有关机关决定。特别是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不仅需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也需要有关机关认真接受监督,自觉纠正违法现象。否则,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起不了多大作用。因此,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要全面、正确地认识,既不能夸大,也不能忽视和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