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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律案例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法律案例

法律案例范文第1篇

案件类型:刑事法律援助

案由:盗窃

承办单位 ***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为民律师所  ***

受援人:***

案情简介:2010年10月11日20时左右,被告人***和***驾驶摩托车来到***镇五股道村西的移动基站配电室处,采取用气焊破坏门锁的方式,进入配电室,盗走一台价值3500元的空调,卖掉。得赃款1000元,二人挥霍。***被抓捕后,因为家庭困难,又是未成年犯罪,所以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援助中心把该案指派给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

承办过程:***律师接受案件后,立即带着手续先到法院复印了该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并进行了仔细的阅卷。然后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通过会见,详细的了解了事情经过。通过阅卷和会见,***律师了解到这次犯罪是被告***先提议的,在作案时也是***动手盗窃,***在一旁望风,盗窃后,是***销的脏,***在共同犯罪中起得是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准备了辩护词。开庭时,***律师依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据理力争,进行了辩护。***律师的辩护理由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承办结果:法院经过认真合议,最终全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案例范文第2篇

褚振宇,一个有着三次创业经验的连续创业者,前两次创业分别是在06年和08年,第三次创业就是从去年开始的询法。询法是一个致力于整合律师碎片时间和专业知识来解决用户法律问题的O2O平台。CEO褚振宇告诉猎云网:“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而涉及到法律纠葛的事情大多都与两件事情有关——钱和命。对这个群体来说,遇到法律难题,却没有解答渠道,无疑是一个痛点。”但是当下法务O2O产品众多,从早前的找法网,到现在的绿狗,有不少法律从业者想在互联网时代成为行业的颠覆者。如何在这众多的法务产品中脱颖而出,这是一个询法必须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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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互联网法务平台,主要存在三种模式:一是以绿狗为代表的提供注册公司、商标法律服务的平台,这种运营模式下,用户粘性低;二是以快法务为代表的帮创业团队对接法律服务的平台,但是创业团队通常都资金有限,付费意愿比较弱;三就是以找法网为代表的法律咨询信息平台,然而获取信息并不会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成为主流。在对法务O2O产品进行了全面观察和分析后,褚振宇这样定位询法——这是一款分享经济的互联网法律服务产品。那么什么是分享经济的互联网法律服务产品?简单的说,就是O2O+C2C模式,即线上用户提问,30分钟之内,会有律师回答,在问答之后,用户与律师之间有了沟通,从而产生信任,接下来,根据用户的需求,就可以与自己认可的律师产生线下交流服务。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用户的问题,只有三个律师可以回答,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抢答机制。这种抢答机制针对性强,且更加专业,也提升了用户体验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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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律师,询法也有自己的律师认证机制。首先,注册律师的从业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其次,必须有至少两年的从业经验。具备以上两个条件之后,还要接受询法的相关培训,并且尊重询法的管理机制。除了优秀的律师团队外,询法还有两大护城河:其一,是有知名律所合作资源;其二,是与上海相关职能部门的的合作。这两大资源的结合,从线上打通到了线下,从政策落实到专业,可以使询法做到事半功倍。

询法的核心团队,除了褚振宇之外,还有三个人。他们分别负责产品、技术和法务。三人均是在各自领域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优秀从业者。现在整个团队有十三名成员。谈到对询法的期望,褚振宇告诉猎云网:“我希望询法是一款对大众有用的产品,在现在分享经济的时代下,我们想要做律界的Uber。”

询法将在今年9月份上线。目前,询法希望得到百万级别的天使融资。

法律案例范文第3篇

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标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典型案例并以恰当的形式提供给学生,把学生带入一个特定情境中,在教师的指引下由学生自己依靠其知识结构和背景,在这种案例情境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一种教学方法。卫生法律法规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是中职学生的必修课程,但是,由于卫生法律法规的理论抽象难懂、枯燥乏味,学生缺乏学习兴趣,使卫生法律法规的教学不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为提高卫生法律法规教学效果,笔者在卫生法律法规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将我校2009级中职护理专业的128名学生以班为单位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各64名,全部为女生,年龄均在18~19岁。学生对本研究均知情同意,自愿参与。两组学生在年龄、性别、入学成绩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教学方法两组学生由同一教师授课,教学内容、学时、进度、问卷和测试题均相同。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即按教材内容顺序安排讲授,以教师讲授为主,中间加以提问,最后教师给予归纳总结。实验组采用案例教学法,即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课前先准备典型案例资料,不以教师讲授为主,采用以问题为基础的小组讨论形式,讨论后分组发言,提出本组的见解,最后教师给予点评总结及课后案例分析练习。具体教学方法如下:(1)案例准备:教师根据不同章节的具体内容、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学生的特点和知识经验,通过多媒体技术精心准备1~2份案例资料,并根据教学大纲提出相应的问题及思考题。问题及思考题要有一定的启发性和诱导性,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思考、讨论、深化所学知识;(2)课堂实施:在每一章节理论讲授结束以后,引入病例讨论,教师先用多媒体课件展示案例的背景和发生情况,让学生熟悉案例,了解相关的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然后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案例资料,让学生面对活生生的案例展开讨论,各抒己见,小组分析问题得出结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然后每组选派一名代表,阐述本组对该案例分析的结果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其他成员进行适当补充,最后,教师进行归纳讲评,完整准确地概括知识要点,帮助学生抓住重点、难点、主要解决的问题及如何运用所学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等;(3)课后案例分析练习:每次授课结束布置案例作业,作业是此次课堂提供的案例,要求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独立完成。学生完成后交给教师进行批改,教师将批改作业的情况,反馈给学生。加深学生对所学过的卫生法律法规的记忆以及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1.2.2评价方法(1)成绩考核:教学结束后,采用自制的考核成绩调查表对两组学生进行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考核,两组学生采取同一时间、统一试卷进行闭卷考试。(2)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课程结束后,采用自制的教学效果满意度调查表,对两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28份,回收128份,回收率100%。

1.2.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两组有显著性差异。

2结果(表略)

3讨论

法律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微信;案例教学;高职院校;法律

在现今的社会,互联网技术已经渗入到了每一个角落。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我们这个社会的互联网特质愈加的突显。这一点也迅速的体现在了大学的课堂上。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在的大学生都是人手一机。无论是出去游玩或者上课时,低头一族随处可见。作为老师来说,光靠收手机,不让学生玩,似乎也不现实,但是放任这种情况,对于课堂上课效果的挑战也是很明显的。在传说里,大禹治水,采用疏,而不是堵的办法,最终获得了成功。同样,在互联网时代,对于大学生对于智能手机的依赖,显然不能以堵的办法来解决。而是也要用疏的办法,也即要利用智能手机的优势,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

一、微信及其特征

微信是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而日益流行的一款即时通讯服务的程序。其最能代表移动互联网的特质。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同时,也可以使用通过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摇一摇”、“漂流瓶”、“朋友圈”、“公众平台”、“语音记事本”等服务插件。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微信已经覆盖中国90%以上的智能手机,月活跃用户达到5.49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此外,各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总数已经超过800万个,移动应用对接数量超过85000个,微信支付用户则达到了4亿左右①。微信的重要特征有:

(一)即时性。微信的发送是即时的,只要有网络,不管在什么地方,就能即时收到对方发送的信息。

(二)传送方式多样,信息量大。微信的传送方式有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形式多样,信息量大。

(三)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多方互动交流。微信改变了电话、短信的单对单的交流方式,可以实现多方互动交流。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多方互动交流。正是因为微信有如此广泛的应用人群和强大的功能,所以可以用来作为移动教学实验的平台。

二、案例教学与高职院校法律课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通常,案例教学要经过事先周密的策划和准备,要使用特定的案例并指导学生提前阅读,要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或争论,形成反复的互动与交流,并且,案例教学一般要结合一定理论,通过各种信息、知识、经验、观点的碰撞来达到启示理论和启迪思维的目的。在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既不是编出来讲道理的故事,也不是写出来阐明事实的事例,而是为了达成明确的教学目的,基于一定的事实而编写的故事,它在用于课堂讨论和分析之后会使学生有所收获,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案例教学(CaseMethod)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郑汉姆(W.B.Doham)推广,并从美国迅速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一种成功教育方法。20世纪80年代,案例教学引入我国。案例教学在我国高校中应用也比较多,是常用的一种教学方式。尤其在法律专业课中,由于法律条文的枯燥,案例教学更受到学生的欢迎。特别是针对高职院校中非法律专业的同学。高职院校的法律课程通常是与思想政治课合起来的一门课,还有在某个专业列入的一门必修课。比如在会展、文秘专业中,民法是必修课。在国际商务专业,国际商法是必修课等。在营销专业中,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课程是必修课程。当然,在高职院校中的案例教学相对于研究生阶段的案例教学来说,难度要降低些。因为学生都是没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完全充分的讨论是有很大的难度。

三、微信与案例教学的结合

基于微信可以作为承载教学实验平台的可能,以及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的良好效果,所以考虑将两者做一个结合,应用在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课中。我们通过将精心选择的案例,以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的方式进行编辑,整合,做出资料库,以供备选。在案例的时效选择上,我们选择的案例既包括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历史案例,也包括社会上新近发生的新闻效应较强的新闻案例。在案例的内容上,既包括刑事案例,也包括民商事案例。在案例的国别上,既选择国内的案例,也选择国外的案例。在案例的法系方面,既选择大陆法系的案例,也选择英美法系的案例。在案例的风格上,既选择那些典型案例,也选择那些趣味性较强的案例。在老师自己准备案例的同时,也让同学们自己去网上搜索案例。在建立案例资料库的同时,申请设立微信公众账号和微信群。利用微信的及时性和信息量大的特点,将资料库中的案例按照教学需要及时进行推送。同时在微信中就某些案例,要求同学发表讨论意见,进行多方互动交流。以及在微信群中测试题目,就针对某些章节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掌握的情况进行及时测试。上述微信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包括以下两个:

(一)延伸课堂教学时间和空间,课堂之外也可以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二)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四、微信案例教学的实践

依据上述的教学实验指引方案,我们在学院社会管理系和工商管理系中分别设立了两个对比教学单位。其中,我们安排社会管理系13级文秘班民法课程进行传统方式的教学,安排14级文秘班的民法课程进行微信案例教学。还有,我们安排工商管理系13级国际商务班的国际商法课程进行传统方式的教学,安排14级国际商务班的国际商法课程进行微信案例教学。上述两个对比教学单位的实验周期均为一学期,教学时间相同,教师也均为同一人。经过一学期的教学情况来看,传统教学组与实验组的教学情况有明显不同:

(一)在教学过程而言,传统教学组的教学,教学课堂气氛较为压抑,低头族较多,互动情况较少,学生上课积极性不高。而在微信案例教学组,教学课堂气氛较为活泼,互动情况较好,学生上课积极性较高。

(二)在课余沟通来说,传统教学组,在上课结束后,极少与教师进行沟通。师生之间的沟通场合仅限于课堂。而在微信案例教学组,由于微信的即时性和随时随地沟通的便利性,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沟通非常活跃,交流频繁。

(三)在教学效果来说,依据两个对比教学单位2015年-2016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来看,无论是优秀率、良好率和及格率,采用微信案例教学的班级均明显高于采用传统教学方式的班级,平均要高出12%左右。由上述教学实验的效果来看,无论在教学过程中,还是在教学最终结果上,采用微信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明显高于传统模式的教学方式。

五、结语

由上述教学实践可知,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革新,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必由之路。从本次微信案例教学方式的教学实验来看,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所提供的平台,在高职院校的法律专业课中灵活采用案例教学,对于提高教学效果具有明显的帮助。这种模式是值得探讨和推广的。

作者:徐伟新 单位:浙江科贸职业技术学院

注释:

法律案例范文第5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有必要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法律责任进行研究并从理论上探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范。本文通过对美国安然事件的分析,探讨注册会计师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能尽可能的避免法律诉讼,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这对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乃至于整个社会经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案例分析;避免法律诉讼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主要包括两种:第一主要是行政责任,它一般是由违约、过失引起的。第二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主要是由违约、过失、欺诈引起的。

一、美国安然事件案例分析

安然公司是著名的能源巨头,曾是全球最大地天然气交易商以及最大的电力交易商。2000年底,安然公司通过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以关联交易等手段操纵利润。2001年10月22日,安然公司开始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11月8日,安然公司被迫承认做假账,多年来虚报盈利共计近6亿美元。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宣布破产保护,致使众多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13年,并且与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并称为“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此外安达信在所有同行中拥有多项首创记录。在“安然事件”中,安达信事务所和安然公司对财务信息联合造假、销毁大量重要文件,扮演了极不光彩地角色,使安达信滑落到几乎关门大吉的地步。

根据以上安然事件的具体情况,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安然公司的审计至少存在以下缺陷:

(一)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损

安达信除了为安然公司提供审计和鉴证服务外,还提供咨询业务并且支付相当高的经济费用。很多安达信的前雇员任然在安然公司担任着高层管理人员。

(二)明知存在问题却依然出具不合理的审计报告,构成欺诈

安达信早在安然事件发生之前就已经察觉到安然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所存在地会计问题,但是却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及时进行纠正。

(三)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重大过失

安达信销毁审计工作底稿,妨碍司法调查,不仅使安达信的信誉丧失殆尽而且加大了大众对安达信串通舞弊行为的怀疑。

(四)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因素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安然公司董事会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跟职能;内部审计委员会也形同虚设。采取股票激励机制,使公司内部一些管理层故意隐瞒或掩盖公司可能存在地重大问题。

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分析

根据上述案例的分析可知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形成原因主要有:

(一)被审计单位及报表使用者混淆了经营失败和审计失败

被审计单位由于企业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引起经营失败,财务报表使用者由于不理解经营失败与审计失败之间的差别,而对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控告。

(二)由于被审计单位的错误与舞弊造成的

有些被审计单位存在虚假会计信息、财务舞弊的原因有:达到上市的要求,上市后能够配股、增发新股的;其次,政府干预行为过多,例如调动政府资源进行“救市”、证券市场准入审批制等。

(三)注册会计师责任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主要包括违约、过失、欺诈

违约:注册会计师未能在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下进行审计工作。过失:注册会计师在某些条件下缺乏合理的谨慎。欺诈,又称为“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一种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的错误行为。

三、注册会计师规避法律责任的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防止发生执业过错的措施

1.增强执业独立性,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形式和实质上与审计客户保持独立。

2.审计人员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为具备现代化的审计业务能力而不断学习,因为现代化审计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审计失败。

3.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要为了节省时间而缩小审计范围或者简化审计程序。

4.强化执业质量控制,记账员与会计事项的审核人员、财产保管员的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建立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招待费、办公费支出。

(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1.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的要求,才可以减少由过失,甚至是重大过失的发生。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不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制度,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为法律诉讼中取得胜利奠定好基础。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确定审计委托目的、审计范围以及审计双方应当负的责任与义务等事项。

4.会计事务所应当在日常工作中要审慎选择客户,一定要采取相关措施认证,特别是在事务所进行特殊项目的审计业务时,更应该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5.会计事务所要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才可以降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风险。

6.事务所应当为注册会计师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通过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帮助注册会计师转嫁法律责任风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严重损失。

7.会计事务所还应当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的宣传,使社会公众以及司法界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熟悉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