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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学 本质 主体 审美意识形态 人生感悟
关于文学的本质问题,历来都争论不休,围绕它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有人说文学的本质是自由或自由创造;也有人说文学的本质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更有人提出了文学本质的审美说;这些观点看似各有各的道理,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它们呢?
文学作品是由性格、思想各异的作家所创造的,每一部文学作品中都浸透着作家个人对生活的独特体验,甚至不同的作家对同样的材料都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故而文学自诞生以来就带有非常强烈的个性差异。此外,作家在进行创作时,还需要发挥其丰富的想象力,所以说文学的本质是自由或自由创造是有其一定的理由的。然而文学又并非纯自由的,它还要受到作家的理性、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其自身的个性气质等的制约。比如俄国作家果戈理的创作,其数部大作的素材都是由普希金提供的,因为普希金深知那些素材的幽默、讽刺意味在自己的笔下无法得到最好的表现,而那些素材在果戈理的笔下也确实得到了很好的表现,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好的说明吗?看来将文学的本质概括为“自由或自由创作”还是有一定的片面性的。
关于文学的本质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观点也有其合理之处。文学是由作家创作的,而古今中外的每一个作家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当中的,任何一个作家的作品无论如何都或多或少会受一点其生活的那个特殊时代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完全认同这种观点。试想如果说文学仅仅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那它跟政治、法律等又有什么区别呢?可它们的差异是很明显的,政治、法律之类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为国家而服务的,手段直接、目的明确。而文学在一般情况下只是表现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它可以间接地服务于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为之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也可以独立于这种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只表达作家的某种意绪、情怀。显见,文学的“社会意识形态说”还是有以偏概全之嫌。
至于文学本质的“审美说”也是有其根据的,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吸引读者,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它带给读者的审美愉悦,人在现实中有种种的痛苦与烦恼,但这却都能通过文学作品而得以舒缓、排解。欧洲文学史上也曾出现过以王尔德为代表的“唯美主义”――只追求美,甚至于不顾社会道德。但文学就只是被作为一个审美对象来看的吗?似乎又不是这样,文学还可以激励、鼓舞读者,使读者从中受到教育,审美只是文学带给读者的诸多影响中的一种而已,而且审美是有条件的,即读者必须有一定的学识积累,那么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读者来说,审美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他们从中获得的更多是别的东西。显而易见,只注重“唯美”是行不通的,故而“审美说”也是有其站不住脚跟的地方的。
由以上的种种论述来看,文学的本质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是轻易的用一个观点、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那么文学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文学的概念。我们这里要说的文学是文学理论中所探究的文学。“文学理论所要研究的是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具体的意识形态,即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因为文学的审美特性并非外加,它是文学这种这种意识形态固有的本性,它来自文学的独特对象、创作主体和把握它的特有的方式之中。没有审美特性,根本不可能存在文学这种意识形态,而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不过是文学审美特性的一般表现。”[1]从中可见审美意识形态对文学的重要性。但除此之外,主体的人生感悟也是文学不可或缺的一个构成因素。文学是靠审美意识形态支撑起来的,然而给文学以鲜活的生命力的却正是主体的这种独特的、具有鲜明的个性色彩的人生感悟,它是文学的生命,如若少了它,所谓的文学必然是苍白无力、毫无价值可言的。所以,文学最显著的本质应该是主体在审美意识形态制约之下的人生感悟。
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作为文学本质的基础――主体的人生感悟;任何艺术的创作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它是主体对现实生活有所感触而作,文学也不例外。文学总是由于主体被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事件所触动,继而引发他们的情怀,以至于不吐不为快,并最终将之诉诸笔端。如回忆《雷雨》时说:“累次有人问我《雷雨》是怎样写的,或者《雷雨》是为什么写的,这一类的问题。老实说,关于第一个,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第二个呢,有些人已经替我下了注释,这些注释有的我可以追认,――譬如‘暴露大家庭的罪恶’――但是很奇怪,现在回忆起三十年前提笔的光景,我以为我不应该用欺骗来炫耀自己的见地,我并没有显明地意识着我是要匡正,讽刺或攻击什么。也许写到末了,隐隐仿佛有一种情感的汹涌的流来推动我,我在发泄着被压抑的愤懑,抨击着中国的家庭和社会。然而在起首,我初次有《雷雨》一个模糊的影像的时候,逗起我的兴趣的,只是一两段情节,几个人物,一种复杂而又不可言喻的情绪。”[2]在这里,明确地表示了他的创作缘由,那就是通过发泄被压抑的情感来抒发自己的人生感悟。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俯首皆是、随处可见的,如唐代的大文学家韩愈提出的影响极大的“不平则鸣”的理论,也正是强调了主体对或喜或悲的现实感到不平,进而有所感悟,并最终发愤成文。所以,正是在创作主体人生感悟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产生文学。
其次是作为文学本质的载体――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是在人类的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需要,它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但又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许多时候,人们都会因生活里各种各样的事情而产生纷繁复杂的情感,当这些情感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时,它就会像决堤的洪流一样,喷涌而出。所以说,表达和交流情感的审美活动,在人类的文化意识之中,几乎成了一种本能的愿望和需要。但是“人的审美心理本能只有在社会性条件下才能成为具体的现实实践活动,因此艺术的实际发生和影响都必定是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文学艺术就是人的审美本能与社会现实条件结合在一起的产物。”[3]也就是说,审美是文学艺术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又不是独一的,因为文学艺术中还少不了社会意识形态,但这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和审美交融错杂在一起的,亦即审美意识形态。对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也许钱中文先生的一段话解释的更为清楚,“文学作为审美的意识形态,以感情为中心,但它是感情和思想认识的结合;它是一种自由想象的虚构,但又具有特殊形态的多样的真实性;它是有目的的,但又具有不以实利为目的的无目的性;它具有社会性,但又是一种具有广泛的全人类性的审美意识的形态。”[4]至此,我们已经对审美意识形态在文学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那就是文学艺术是必定蕴含着一定的审美意识形态的。
通过上述两方面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主体在审美意识形态制约下的人生感悟确实是文学最显著的本质,而且这种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长河里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道出了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所付出的满腔悲情吗?作品中的那一个个鲜明、活泼的人物形象,都是作者坎坷、苦难的心血的结晶,是作家在经历了家道衰败的凄凉后,对他所生活的那个苍凉世态的一种深沉的感悟。《安娜・卡列尼娜》里,托尔斯泰在安娜这个不幸的人儿身上倾注了其全部的心血,并通过安娜的悲惨遭遇,对当时的上流社会进行了狠狠地批判,他的这种批判也正是认清了自己所处的那个俄国上流社会的腐朽以后产生的;同时,在对当时俄国的意识形态的批判中,又传达了作家的一种人道主义的观念意识;而他进行批判的基点自然就是在认清了这个腐化的社会后的一种人生感悟。卡夫卡的《城堡》,通过对一个不具名的小人物K的种种不可思议的遭遇的描绘,深刻地揭示出了当下人们的精神生活的困境,以至让任何一个读者都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无奈。这是卡夫卡所具有的高于常人的睿智;是在感悟、反思生活的基础上,对当代人生存困境的深刻揭示。不难看出,这些青史留名的皇皇巨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都浸透着作家的人生感悟、传达着一种具有时代感的审美意识形态。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于文学的本质虽然有不同的解释,各种观点似乎都有能够站得住脚的地方,但却总有各式各样的漏洞。所以,将文学的本质归结为主体在审美意识形态制约之下的人生感悟似乎是较为妥当的。也许这个看法还有其不足之处,但它相对于前面的那些观点而言,还是比较全面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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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冯宪光:审美意识形态论的规范性理论建构,《四川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的价值观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客观存在。价值关系虽然承载在客体上,但却充满了人的主观目的。这是主观见之客观的现实实践关系。价值不是“实体之有”或“属性之有”,而是“关系之有”,它不能融入主观世界或客观属性进行直观的理解。相反,我们应该将其归因于人的生存关系,并在实践中加以把握。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无法理解实践活动对人的解放的根本意义,因此他们掩盖了价值关系的生存本质和人文意义,也不知道如何从社会生活的内在根源上打开人们的生存意义。
价值关系。实践基础。存在蕴涵。价值观,as a,practical·fact,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客观存在。一旦价值关系被加载到对象上,it就会影响人类的主观目的。It is建立了“客观-主观选择”的实际关系。价值不是实体的存在或属性的存在,而是关系的存在 可以 不 是 合并 进入 这个 主观的 世界 或 对象 属性 对于 直觉的 理解。在合同上,it应该归因于人类的生存关系并植草于实践。旧的材料和思想无法理解实践活动对“人际交往”的根本意义,因此 他们 隐蔽的 这个 存在 本质 和 人文主义的 意思 属于 价值 没有从社会生活的来历中理解人类存在的意义。
价值关系。实践基础。存在意义。
。今天,这一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纠结价值关系究竟是“实体之有”、“属性之有”还是“关系之有”,目前还没有定论。价值关系作为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客观存在,是否以及如何归属于于实践。从价值关系的社会生成、把握方式、物化特征、内在根源和历史选择等方面阐述了价值关系的实践本质及其存在意义,价值本身是实践中产生的实践事实或客观存在,价值关系是实践关系或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实践关系,是实践所规定的。实践是价值关系的自然决定者,是价值关系形成的基础、中介和纽带,也是价值事实、价值、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的内在依据和实现方式。值既不是实体,也不是实体的属性。归根结底,价值是一种现实关系(不是抽象关系)——实践关系。当然,并非所有的关系都是价值关系。人的物质实践活动自然产生的自然关系和人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产生的抽象的主客体关系,不能视为真正的价值关系。列宁认为,所有的真理关系和价值关系都应该属于实践,应该由实践决定,因为我们“必须将所有人类实践视为真理的标准,以及事物之间联系的实际决定者和人们需要的点——包括完整的“定义”中去中的事物”[1]
的价值不是纯粹主观的,不只是从属于主体及其需要。换句话说,是否有价值并不完全取决于主体及其需要。主体说或需要说价值关系上有片面的规定。同样,价值也不是纯粹的客观,客观事物及其属性不能是单一价值关系的决定然而,客观主义和实质性的研究方法(“实体论”或“属性说”)也是片面的。从本质上讲,价值是实践中产生的对人类生存具有积极意义的关系。它反映了意义满足与主体与客体双向客体化活动所获得的满足之间的生存关系。价值关系既包括主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也包括主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它是在实践活动和人与世界关系中产生的“各方面关系的总和”,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2]。在实践活动中,客体及其属性与主体(个体、集体或阶级)的内部尺度密切、一致、一致,从而产生“物为人而在”的价值关系。一个主体及其特征与其他主体的内在尺度紧密、一致、一致,也可以生成人为人而在、社会为人而在和人为人自身而在的价值关系。手段价值与目的价值的关系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是统一的,包括物质价值的物质价值关系、精神价值的精神价值关系、西方哲学倡导的神学价值的精神价值关系、非理性价值的模态价值关系、虚拟世界价值的幻影价值关系还有各种各样的价值关系。人们没有无缘无故地从事改造世界的实际活动。它总是以生命生存和发展的特定需要为基础,以特定的利益为驱动,改造世界,使世界从自由的事实转变为自我价值,使世界为人生存和发展,实践活动中为满足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客体的积极意义关系是价值关系。这种关系存在于主客体的双向客体化中。它介于两者之间,因此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它既不能离开主体的需要,也不能离开客体的属性。这是两者的内在结合。实践正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实际决定了对象所遇到的点人们的特殊需要。
。它的存在和发展与主体及其特征有着内在的联系。价值观具体指向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价值关系本质上是人类现实生存关系的集中体现。价值关系反映了“蒂芙尼早餐”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不以现实的人及其生存需要为出发点,就不是真正的价值关系。如果没有与人的关系,没有与人的需要、与人的实践的关系,也就不可能形成现实的价值关系。然而,由于价值关系包含特定的主观内容,不能将其归为纯粹的主观关系或概念关系。事实上,价值关系包括主观因素和精神因素,甚至包括情绪、情态和幻觉,但这些东西不能单独存在和工作。他们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生存和工作。因此,我们不应将所有价值关系都融入主观世界,作出纯粹主观的理解。相反,我们应该属于人的实践关系,并在实践中把握它。与
类似,价值的存在和状态与客体(自然、社会和精神)及其属性有着内在的联系。价值观反映了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积极关系。对象及其属性是价值的物质载体或载体。没有它,人们无法创造任何东西,因此很难形成价值关系。然而,哲学中的价值关系包括人与世界关系中有利于生命生存和发展的各个方面。这不能简单地归因于经济学中“使用价值”的关系。价值关系不仅反映了“事物对人的有用性”,也反映了人对人和人对自己的有用性。归根结底,这些有用性(或效用)是由实践创造的,并由人类实践活动赋予对象,而不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自在世界(自然、社会和人本身)是对人产生的影响。在马克思看来,与人的实践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人的外在的东西是“无”。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无”不是不存在,不是真正的不存在,而是对人们来说毫无意义和意义的价值“[3]因为价值和价值关系的产生历史,即整个世界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的物化过程,实际上是人凭借自己的实践活动而诞生的过程。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种是将价值视为与主体和客体无关的超现实的绝对性存在“[4]204,并且认为是否有价值不取决于主体及其需求,也不取决于客体及其属性,而是取决于超越主体和客体的精神实体,价值关系完全由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赋予。它完全取决于评估者的绝对心念,这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ax线生物学。另一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种与人、主体和实践无关的客观存在。价值是客体的固有属性。这种观点不能回答为什么同一事物、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具有不同价值的问题。这种观点认为,是否存在价值以及价值与什么有关理性与人们对它的理解、感知和评价无关,它纯粹是人和人的实践之外的,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自然特征和关系。实体说与属性说“在价值论,基本上是传统认知主义的产物,认知主义在价值观上导致了形而上学和机制。在马克思看来,这是一种把握“唯客体主义”的方式。本质上,它是“仅从对象或直观形式理解对象、现实和情感,而不是将其理解为人类的感性活动,作为实践,而不是从主体”[5]137。如果不了解实践及其效果,而谈论没有人类实践的价值关系的生成,它必然会撤退到旧唯物主义和价值论,根本不了解实践活动对人类的影响生存和发展的意义。
。这种关系范畴反映了客体的属性、功能和发展趋势与人和主体的需要之间的持续接近和一致性。这表明,价值本质上不仅反映了事物对人的有用性或事物对人的特性,而且反映了社会对人和人自身的状况。价值关系不仅有体现在人与自然物质利益关系中的经济价值(或自然价值),还有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伦理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和政治关系等)中的人际关系价值,以及审美关系和浪漫关系中的欣赏、钦佩和钦佩引起人们之间的情感共鸣。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通过与他人的关系,人与自己之间的关系才能成为一座客观和现实的关系”[5]59。然而,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产生的这些价值关系是以物质为载体,将“物质的有用性传递给人”的,因此,价值关系往往被缩小,误认为是单一的物质关系。事实上,这是对马克思实践价值关系的严重误解。质言之,价值关系具有和实践意涵的物化特征,它“需要被赋予关系意义的‘物质’纲要”[6]因此,价值关系是一种承载在客体上的社会关系,即实践关系。虽然
的价值关系会根据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主体需求而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关系会根据不同的人的情感愿望而转移,也就是说,价值不是主观存在,而是关系存在,一件事对人没有影响,价值是什么,价值有多大,完全取决于对象的性质、功能和发展趋势与用户需求之间的一致性在某种意义上,价值关系是一种“关系之有”。人们不能无中生有。主观意志和情感会对人们的价值理解和价值评价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主观评价本身并不能产生和创造价值。价值不是一个纯粹的外部“实体之有”,它离开了人,与人无关,而是指对象及其属性。在人的客观性的实践活动中,事物接近于人,事物满足于人。价值体现了一定的主观性。它属于人,指向人。它确实是由于主体的需要而转移的,但“主体不是主观的,人不是一堆精神”[4]205,而是指外部世界不断趋向于人、不断生成于人的现实生存关系。
知道价值是一个特殊的现实事实。它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事物满足人们需要的本体论关系。它描述的事实不是对任何人都有效,而是与人的实践活动中相应的实践主体有效,事实与价值不是无关的,而是内在的蕴涵、互动和相互转换。它们纯粹是人们客观事实之外的东西。通过人的实践转化,他们将成为人的价值世界。马克思认为,在实践中,人们把整个自然视为“人类生命活动的世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5]55。人类的每一项创造和发明,人类生产的每一种产品,人类的各种活动本身,都是自由世界向价值世界不断生成和转化的结果。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各种价值,事物与人的内在需要之间的联系方式是多样的,具体的价值形式也是多样的。多样的价值观有其共同的本质,即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意义接近关系。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是劳动创造的。在人的客观实践活动中客体服务于人,满足于人,它涵盖了人生活的各个领域。总之,实践是价值关系的存在本体,它始终伴随着价值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客体及其属性只是价值关系一方的承载者,主体及其需要则是另一方的承载者。二者在实践关系中内在地存在和发展,并随着关系项的变化而变化。没有实践的联系和交叉,价值关系就不可能存在。客体及其属性的多样性、主体及其需求的丰富性,实现了价值的多维性、多层次性,但实质上,只有在人的客观实践活动中,与人的实践有关的真实客观事物,可以转化为人的价值客体,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与客体的价值关系。价值意识是对当前价值关系及其运动的主观折射和反映。它是社会意识中价值内容和主体意识的反映。从根本上说,它属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发展和实现的。相反,它也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评价和检查来衡量和实现的。将人的目的和尺度应用于对象,创造价值,是人的能动性的实践意图。“通过实践,创造客体世界,改造无机世界,人类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类存在物”[5]56。在创造价值的实践活动中,人们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现实中,蒂芙尼早餐中的上都,以及直观自身中的创造价值事实[5]57。价值意识来源于人们创造和享受价值的实践活动,总是以某种方式反映现实的价值关系和价值创造活动。在某些社会关系中,人们从事社会实践的水平和能力决定了现实的价值关系是什么。人们真正的价值关系是什么,他们倾向于什么,社会的价值意识将是什么。归根结底,这是社会的实践它是通过确定价值关系并最终决定以其为对象而形成的价值意识。虽然一些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如哲学)似乎与实际的社会实践相去甚远,表面上它们之间的直接关系并不明确,但它们从社会根源上都依赖并属于社会实践。什么样的社会实践必然产生什么样的价值关系,什么样的价值关系必然产生什么样的价值意识。社会实践的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变化,价值关系及其价值意识迟早会发生变化。然而,价值意识或价值观念一旦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历史继承性。它会对现实的价值关系和实践关系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当然,这种反应的实现程度和方式仍然是社会实践。
的价值意识是整个社会意识的一个特殊部分。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它描述了社会意识中的价值内容,揭示了客体及其属性的一致性和接近性的关系和状况,以满足主体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价值意识总是以一定的价值关系和价值事实为基础的。它是价值关系和价值事实的主观反映。没有实践关系和价值关系的纯粹价值意识是不存在的。价值意识包括人的主观情感、欲望、动机和特定的精神方向,但不能归结为纯粹的主观概念。从本质上讲,价值意识是一种实践观念和功利意识,它直接指导人们的实践选择,反映实践效果。根据马克思的分析,人们的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可以使他们的生命活动本身“成为他们意志和意识的对象”[5]56。这种价格创造意识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始终起着牵引和引导作用,它能使人们更有效、更恰当、更合理地改造事物,使人们的实践活动不仅符合事物的规律,而且实现了人的目的,改变了“盗版行为”从自在之物到价值之物实践在价值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践活动中,通过对象的实际转化,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从而产生正确的价值意识,相反,它被运用到实践中,范导的实践得以客观有效地进行。没有实践的需要和推动,价值意识就无法产生和发展。在现实的价值关系中,从价值观念到价值存在、从价值意识到价值事实的飞跃都是在实践中完成的。价值意识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接受实践的检验和发展。人们对现实关系、价值关系及其影响的反思和体验构成了价值意识的直接源泉和动力。无论是社会群体价值意识还是个人价值意识,都随着实践活动的转变而变化,这种转变具有整体迁移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它是主体对某种价值关系的肯定或否定、评价或预测、衡量或平衡。这些活动存在于有意识客体活动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价值意识不是一种固定的精神现象。它参与实践活动,并随着实践活动而发展。价值意识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价值评价活动中,价值评价活动是在人们发现价值、揭示价值、期待价值、选择价值和享受价值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价值评价是价值意识的客观活动和价值意识的动态描述与表现的总和。价值作为指向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现实事实,总是与人们对价值关系的评价有着内在的联系。这说明,价值决不是脱离人们实践活动、脱离人们现实生活的“绝对观念”,也不是单独存在于某种抽象价值王国中的“神秘之在”。相反,它存在于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都没有现实的价值关系。世界永远无法自动满足人们的需求。当然,人们不能满足于这个自由的世界形态,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改变它的现状,使之成为最适合人类生存的理想对象,人们也在积极地改造自己:以世界观的转变为核心,不断提高认知力、丰富情感力、提高意志力,不断创新人文力和生存方式。同样,价值关系的产生和实施离不开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评价。否则,价值关系要么处于一种自发的自由状态——一种人们没有意识到的状态,要么处于一种潜在的而非真实的状态。没有积极明确的价值评价,人们创造价值的目的、愿望和动机就处于黑暗之中,真正的价格创造活动就无法启动,价值的享受就无法实现。
更重要的问题是,只有通过积极的价值评价,我们才能对价值体系做出历史性的选择。在实践的基础上,将价值关系、价值事实、价值观、价值评价等内容结合起来,形成具体的价值体系。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价值体系是复杂多样的,包括主流、非主流、核心、边缘、先进和滞后。总的来说,核心价值体系是由经济和政治上的统治阶级支持、保护和实施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价值体系的形式不断变化,从来没有一个不变的价值事实、价值观念、价值评价及其相互关系。社会主义通过历史选择形成的价值体系是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积极扬弃。它是在吸收前人各种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旨在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返回到新的值关系。在这种价值关系中,人民是最高的价值主体,为人民谋利益是最高的价值取向,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是价格创造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只有结合当时人们所能达到的实践水平,才能合理地解释和理解为什么以及如何选择一定的价值体系。总之,价值体系的选择和变化,归根结底也是由实践决定的。总之,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的价值关系都直接指向人类的最高主体。我们应该随时随地关注它。不能满足生命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东西显然没有价值,也不能构成价值关系。实践性是一切价值关系的根本属性。然而,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主客体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实践关系。价值关系不仅是一个主观事实,也是一个现实存在。价值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实现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识,也不取决于人们如何在主观意识中进行设计和规划。价值关系不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随机“位置”。它正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建立、产生、发展和实现的。它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与客体不断接近和融合而形成的创造性的生存关系。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的确,价值创造活动总是充满着特定的主观意图,受其内在牵引力的驱动,也深受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的影响,但价值创造活动只存在于人们的价值意识中,独立于人们的认知、评价,意图和意义活动。认识与评价虽然能够反映价值关系,但不能创造或消除这种关系,对价值的认识与评价必须以实践为中介和基础。归根结底,它是由实践关系决定的,我们不能谈价值没有人类存在意义的关系。相反,在实践活动中发展起来的价值关系从社会生活的内在根源上揭示了人类存在主义的意义,总的来说,
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理解价值关系及其特征是正确的。值不是实体及其属性。它表现为人们积极生存的一种有意义的关系。它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中产生、发展和实现的。因此,有必要从实践中理解价值关系,理解作为人类劳动结果而存在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以一种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改变事物的自然状态,并在这种自然事物中实现自己的主观目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这两对矛盾的调和,主客体对立关系的积极扬弃,只能在实践活动中合理解决,并与一对矛盾一起解决。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当事物以人的方式与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以人的方式实践关系”[7]。这说明实践活动并没有否定事物及其属性的物质承载功能,也没有排斥主体及其需要的内在导向作用,但事物及其需要的客观性只能在实践关系中得到确认,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客观化,价值关系是人类客观现实的生存关系。
对这种对象化活动的实践是人类独特的生存方式,是人类存在主义的意义所在,是人与世界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在价值关系理论中,实践的存在意义是一致的,这从根本上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价值论。实践价值论的所有问题“在于革命现存世界,实际上反对和改变现存事物”[5]155,而机械唯物主义者只看到事物对人的效用价值,并不真正理解实践活动对人的根本意义人的解放忽视了价值关系的人文意义,唯心主义者看到了实践的人文语义,认为实践可以根据人的内在本性积极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改造事物,创造价值,揭示了人的实践活动和人的自由生存的积极意义。但是,他们只把实践活动局限于概念部分,只抽象地谈论实践的存在价值,只有马克思的实践价值论才第一次科学地理解了价值关系与人们现实生存的内在关系,认为只有“现实的人”才是真正的“现实的人”从事实践活动可以与世界形成一定的价值关系。价值关系具有自私和自私自利的特点,“凡有关系的地方,我就有关系。动物与任何事物都没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对动物来说,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并不作为关系存在。”[5]161。人们利用自己的物质生产活动来引起、调节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它也是人们交换活动并形成一定社会关系的过程。这样,人与物之间的自然价值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人类伦理价值关系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相互制约,相互生成,他不仅改变了自然客体的外在形式,,“但也实现了他在自然物体上的目的。这一目的是他所知道的,并决定了他作为法律活动的方式和方法。他必须将自己的意志服从于这个马尔德夫“[8]。实践是产生价值关系的基本活动,它可以将价值外化和客观化,从而实现价值关系从概念到存在的动态飞跃,真正创造出一个人类价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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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方式”迄今不是一个有公认严格定义的概念,对其范畴的界定多种多样,尽管如此,几乎所有研究者都认为消费是生活方式的重要内涵,生活方式的差别外在表现为不同主体之间消费方式的差异。之所以对生活方式概念存在多种不同观点,主要是对导致生活方式差异性的内在致因认识有所不同。对生活方式差异性内在致因的认知,关键在于对消费性质的划分。依据消费目的的不同,可将人的消费划分为生存消费和精神消费两种类型。生存消费是为了满足人的温饱、安全、基本技能等生存层次的需求所进行的消费,精神消费则是为了满足情感、审美、个性、尊重等精神层次的需求所进行的消费。生存层次的消费,由于生理需求的有限性,不存在个体之间量的巨大差别,就消费方式而言,生存层次消费类型也是有限的;精神层次的消费虽然存在着支付能力等制约因素,但主观消费需求则几乎不存在量的上限,消费方式亦可以千差万别。生理与精神的双重需求,是人内在动物性与文明性双重属性的自然表现,只有在生存需求和精神需求均获满足的条件下,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感。英国哲学家休谟说:“一切人类活动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获得幸福是一切消费行为的本原动机,但是对怎样才能获得幸福,尤其是在精神层面怎样才能获得幸福,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理解,由此产生差异性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低碳生活方式理念是在全球气候变暖、能源危机以及其它生态灾难日益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环境和发展前景的背景下提出的。人类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现有发展模式,走低碳发展之路。低碳生活方式是在环境责任意识下的生活方式选择,其消费方式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尽量减少日常生活中的浪费、尽量以非物质形式满足精神需求,尽量选择低碳产品等方法,实现节制消费和理性消费,从而减少生活所需直接和间接的能耗物耗,进而减少CO2排放量,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减少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索取。低碳生活方式并非是倡导苦行,更不意味着生活质量或幸福感的降低,它强调以低碳为指向的理性的和节制的物质消费,同时也强调以非物质的方式获得精神需求的满足。
二、低碳生活方式的本质意义
(一)低碳生活方式是化解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
全球气候变暖等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是工业文明在全球范围普及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运行对消费增长的过分依赖。工业文明的特征是电力驱动下的机械化生产,人们日常生活所消费的绝大部分工业产品都需消耗电力,电力目前主要源自化石能源,化石能源的过度消耗是全球气候变暖的祸魁。在市场经济下,生产为市场而进行,市场意味着有购买力的人对产品的消费需求。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生产力可以很容易满足消费者用于生存必需的物质产品需求,当消费者生存需求普遍获得满足,并且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之后,为了保证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和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只有不断创造新的非必需的消费需求,如此就导致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发生逆转,不再是生产为满足消费需求而存在,而是人们必须为维持生产的进行而不断消费,在此背景下,浪费和不断抛弃成为注定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生活方式已经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达地区的生活现实,而且成为世界大多数人的向往。在这种生活方式下,能源、资源被过度消耗,生态危机不可避免。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理性与节制的物质消费,意味着消费朝向必要需求的回归,也终将意味着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朝向只为满足适度消费的回归,意味着能源和资源消耗的大大减少,如此才能化解生态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使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长期和谐共存。
(二)低碳生活方式引领人们超越物质消费寻求精神幸福
精神层面的需求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但是大多数人很难清醒地意识到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获得精神需求的满足。现代科学取代了宗教的地位,帮助人们创造了丰裕的物质社会,却未能担当起精神导师的职责。市场经济下的生产和营销者利用人们追求精神享受的内在心理,一方面以各种手段引导大众消费文化心理,另一方面通过给产品增加差别性的非必需功能,为物质产品附加以文化、审美、个性、尊重、荣耀等精神领域的价值,使消费品具有了满足生存与精神需求的双重意义。比如,豪宅除了作为居所,更多是作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标志;时装不仅为了遮体御寒,更是为了展示审美、个性和魅力;盛宴不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享受觥筹交错的气氛和体验对于某一阶层的归属感,等等。通过这种把满足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捆绑在一起的办法,社会生产找到了可以持续扩大规模的巨大需求动力,人类追求精神幸福的过程套上了物质枷锁。然而,物质消费及其所附带的精神外衣并不能真正满足人们精神的饥渴,正如挥霍无度的亿万富翁并不能给社会树立真正幸福的典范,但是在盛行消费文化的整体社会氛围下,大多数人沉迷于物质消费,并将精神层面的满足寄托于此。市场经济下生产与消费的强迫症不仅导致了生态危机,也导致了人类的精神危机。低碳生活方式使人们摆脱经由物质消费寻求精神幸福的迷途,引导其把更多生命的能量用于道德、情感、审美、求知等精神层面的体验和探索,为心灵寻找真正的幸福归宿。
(三)低碳生活方式是对现行发展模式的挑战
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理性和节制的消费,可能会使社会消费需求总量增长减缓,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进而影响社会就业;但是,如果不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一任目前这种过度消费、生产增长、能源资源过度消耗的发展模式持续下去,生态灾难势必加重,二者都是我们不想要的,但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悖论。从伦理层次来说,生态伦理较之社会经济伦理居于更高地位,生态危机有可能危及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而且目前世界范围内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生态灾难频度增加,因此,应该首先站在化解生态危机的立场,对现行社会经济发展运行模式进行调整。低碳生活方式是对现行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换一种思维方式,其实可以不必悲观。如果保持适度的社会生产规模,使人均享有的物质产品足以供其生存所需,但是不足以供其挥霍浪费,也即适宜于实行低碳生活方式,与之相应的社会分配方式能够使生存必需的物质产品在社会全体成员之间较为均匀地分配(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使一些人丧失生存的基本条件,那将是可怕的倒退),在人们的生存需求普遍得到满足之后,通过提供多种多样的不过多依赖物质材料的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并通过精神层面消费的差异体现社会公平,使得在生产领域失去的就业机会,得以在扩大的提供精神文化服务的产业领域得到弥补,这种发展模式既有利于社会与生态的和谐,又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幸福感,虽然它涉及对现行价值观与经济社会制度的较大调整,在短时期内难以实现,但它理应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实行低碳生活方式,就是朝这一方向的现实努力。
三、低碳生活方式的影响因素
低碳生活方式是人类面对生态危机的集体理性和共同行动,真正有意义的是落实在生活中的具体行动,如何引导和推促人们在生活中开始低碳生活方式的实践?什么是对其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行为心理学原理,低碳生活方式的影响因素可以划分为内在动机影响因素和外在条件影响因素。内在动机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知识和价值观;外在条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机制和方便性。
(一)内在动机影响因素
行为动机的形成首先基于对相关知识的掌握,对想要做的事有充分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可能产生深度认可和行动的愿望。有利于形成低碳生活方式行为动机的知识包括:生态学知识、生态伦理学知识、全球气候变化以及生态灾难问题的知识、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人们实行低碳生活方式的知识等。应该把这些知识以易于接受的科普形式制作成书籍、报刊、以及广播、电视、电影节目,通过各种渠道向大众传播。
价值观是人对生命和生活中一些作为判断标准的根本问题的稳定观点。影响价值观形成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文化传统和偶像影响。宗教教义是信仰者判断事物的根本依据,是他们最基本的价值观。文化传统的影响力在于,它在潜移默化中使大众具有相似的价值观。文化不是正式的规则和刚性的约束,但它却是人们思维的无形边界和判断的无形尺度,它可以使社会形成代代相传的稳定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理念所传达的生态观念,“中”、“和”的理念所倡导的适度与协调,对解决当前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应该让人们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现实价值的思想理念,使其以这样的理念审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实行低碳生活方式的强烈内在动机。偶像影响也会对价值观的形成产生重要作用。某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表现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会对其他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产生示范和引导作用。要在全社会推广普及低碳生活方式,如果首先由受公众拥戴或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所倡导,并向社会以身垂范,则较易于被大众所接受。
(二)外在条件影响因素
推广低碳生活方式,需要社会为其提供适宜的机制,例如建立对低碳生活方式进行宣传、管理、服务的规则和机构,可以加快低碳生活方式的推广普及,使低碳生活方式从观念到行动、从个体的不稳定性行动到群体的习惯性行动等各环节之间的周期相对缩短。另外,也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和约束机制,对低碳生活方式践行者给以荣誉和奖励,增强其持续行动的信心和热情,形成对尚未行动者的吸引和带动。对违背低碳生活方式理念的行为则应进行约束和惩罚。
为实行低碳生活方式提供方便性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现行社会中绝大多数设施条件都是为适应既有生活方式而匹配的,这些设施有可能对低碳生活方式构成不方便性因素,比如,城市道路设计不适宜自行车出行、家庭和办公场所不设置中水循环系统、商店中不标示哪些产品是低碳产品等。对这些阻碍低碳生活方式推广落实的设施条件应该尽量调整改造,未来的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应该充分考虑为低碳生活方式提供尽可能的方便性,以利于其真正成为社会大众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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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突出提及的,不只是马老师身上的“师德”,而是一个中学教师的大境界。我最初就是被马老师提出的“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能够走多远”的命题所吸引的。马老师说:“干教育这一行,如果不是十分的热爱,干得不愉快,而且还痛苦,那就真正要赶紧改行。但是我们如果执意选择教育,那我们就得朝最好的方面去做”;他还说:“我一生总在追求我达不到的境界。我对智慧的东西总在追求,而对非智慧的东西是非常的反感。”他的学生因此说他“身上有一种很浓的少年气质,一种不平静的东西,一种燃烧的东西”。可以说马老师的生命是燃烧到最后一刻的:他一辈子都在他所献身的教育中寻找生命的意义,用自己的生命燃烧学生的生命。这样的精神状态,是许多“混饭吃”的教师所难以比拟和理解的,却是一个真正的教师所必需的:教育本质上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事业。
最能体现马老师对中国教育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的,是他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是当代中学生最缺乏的?”他的回答更是惊心动魄:我们所培养的人才,并不缺乏知识和技术,“他们有知识,却没有是非判断力;他们有技术,却没有良知”,他们患有“人类文明缺乏症,人文素养缺乏症,公民素养缺乏症”。在我们的教育下,很可能将出现有知识,有技术,但没有文化,没有人文关怀和素养的一代人。在马老师看来,这正是全球性的现代文明病的恶果,我们的以“成功者”为目标的教育,必然导致实利主义、实用主义、虚无主义、市侩主义的泛滥,形成年轻一代精神与道德的危机,有可能导致整个人类文明的腐蚀与毁灭。马老师常引用一位教育家的话说:“我们留什么样的世界给后代,关键取决于我们留什么样的后代给世界”。我曾经说过,这大概就是马老师在重病缠身时,让他灵魂不安的问题,却使我们羞愧难言:因为人们早已麻木,不去追问这些问题了。现在马老师走了,只能由我们活着的良知尚未丧失的人来面对了。
马老师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更是一个具有行动力和创造力的教育实践者。他追求教师的一种“诗意生活”:从改变自己的存在开始,以建设自己作为建设社会的开端,在意义真空的教育大环境里,进行有意义的教育的实验,在现有的框架之中加进一个异数,创造“第二教育”;牢牢地把握当下,不寄希望于一劳永逸地解决教育弊端的所谓彻底、根本的变革,而宁愿采取现实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态度,不是为了美好的明天,而是要创造美好的今天的每“一堂课”;从权力之外的下面、民间开始,立足于自身,立足于和自己一样的独立的人们,面对具体的一个个学生,能帮一个就算一个,做一个普通教师应该或可以做的事情,相信只要有一个人这样去做,就会带动了周围其他的人们。事实上,马老师和全国各地的“马老师们”,以及他们的学生们,都在努力地改变着自己的存在,改变着教育的存在,并在这样的改变过程中把握个人的存在意义,实现对意义的承担,这是一场静悄悄的变革。
现在,作为这场“静悄悄的变革”的一个代表性的人物,马老师走了;我们在感到失落、遗憾的同时,是不是可以以此为契机,作一次严肃的反思: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的教育专家们,以及所有关注中国教育的人们,在讨论中国的教育时,注意到这场发生在教育基层的,以第一线有理想、有追求的“马老师们”为主导的“静悄悄的教育变革”了吗?我们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了吗?
[关键词]新时期;文学教育;本质;功能
一、引言
文学是虚构的艺术,是想象的殿堂;文学是人类灵魂的守护神,是精神得以寄托与憩息的殿堂。无论什么时代,文学都是对于人类所面临的问题的象征性的解答,因此而成为生活的教科书,从古至今在教育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9文学教育就是一种通过文学文本的阅读、教学、赏析等,使人在获得审美愉悦的同时丰富知识、发展能力、提升道德、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的过程。文学教育更主要的是一种审美教育、情感教育和人性熏陶。当前社会大力倡扬以人为本的文学教育,关键在于引导学生进入广袤的时空之中,感受博大、丰富、深邃。培养真正的价值观和人文精神,达到教育的真正价值。
二、文学教育的现状和本质
这些年来,我国学校文学教育有着逐渐走向“知识框架论”和“制度政治化”的倾向。在实际教学中,许多教育工作者喜欢相信一系列缺乏文学美感的宏大理论体系,喜欢建构一个个脱离现实的知识视野,喜欢把文学教育围绕思想政治来进行,缺少开放意识和平和的心态。文学中固有的智慧、感性、经验、个性、想象力、道德感、原创力、审美意识、生命理想都日渐丧失。在这种教条枯燥的文本教育下,学生思维方式和言语方式甚至对世界的感悟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由于学生学到的是褊狭的文学,必然造成思想情感的贫血,无法拥有丰富的精神空间,思维方式只能是简单而单向的,言语方式也就会失去鲜明的个性特征,最终无法真正形成学生的深厚情感和良好的人文素养。
真正的文学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性。学生阅读文学作品、吟诗诵曲,参与文学赏析活动,可能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教育效果,但天长日久人人会变得谈吐高雅,精神爽朗,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具有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功效。文学教育对人的成长的影响具有全面性。因文学本身的情感性、哲理性、历史性、审美性和语言艺术性特质使得文学教育能够提升人的道德、增进人的智慧、培养人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使人语言更文雅、知识更全面、情感更丰富、意志更坚强、行动更有力。文学教育是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思想、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增强学生的人生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调节个人情感,培养想象力、促进创新思维,形成高雅气质和健全人格,而且这些功用可在生动的文学教育中自然地完成,为其他课程教育所难以替代。此外,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文学教育可以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文学的审美意识、思想承载以及它的浪漫情怀都是人类生命智慧最综合、最神奇的表达,文学的这种伟大之处可以帮助抑制存在于我们社会的种种暗流振奋国民精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新时期文学的教育功能
1.中华名族古典文学的教育功能
文学首先是民族的,因语言、文化传统的差异,各民族的文学无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吕叔湘先生曾说过,文学知识的重要作用就是引导学生去理解祖国语言,去欣赏祖国语言,去热爱祖国语言,引导他们去爱祖国的山河大地,热爱祖国的文化遗产。我国历史悠久,古典文学发展源远流长,那些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大浪淘沙流传下来的作品,都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精华。四书五经、司马迁的《史记》、唐宋家的散文、唐诗宋词、王实甫的《西厢记》和四大名著等等都已经成为中国古典文学大观园中里永不凋谢的花朵,古往今来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为之倾倒。这些流传千古的优秀作品,不仅仅能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产生对中华民族的无限热爱与依恋,从而培养深刻的爱国主义情感,更能从中汲取思想和力量,培养并提高他们的文化品位。这些积淀下来的历史、文学、人物传记,虽然并不能直接地参与世界的改造,但它们却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渴望改造世界的冲动和欲望,能唤起人之所以为人的自豪感受,能唤起一个人坚信自己内在的力量是无坚不摧的信念,这些古典文学中的精神和价值观广泛渗透着中国的哲学思想、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文化传统。在新时期的文学教育中,教育工作者需要让学生从历史中、从伟大人物的传记中、从文学作品中,去感悟生命的伟大,去感悟人性的美好,去感悟人生的创造之美、奋斗之美,去激发和推动他们追求比生活本身更高远的东西,这就是我国古典文学教育应有的教育价值。
2.世界各国优秀文学作品的教育功能
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是超越民族界限而属于全人类的。文学教育只有既传承本民族的文化,同时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学的养分,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本民族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在世界加快走向全球化、各国经济文化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通过世界各国文学这扇窗户,我们才能够更多地了解世界各国优秀的文化,借鉴他国的经验与精华,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大有裨益。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是属于全人类的,不同国家和民族优秀文学作品的教学和交流和有助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间的相互了解。通过外国文学,我们是学人生、习教养、长知识、阔眼界。在思想意识、人生理想、处世方法、道德观念、行为准则、文化风俗等各个方面,外国文学今后还必将在更大的范围和程度上影响年轻的一代。如同哲学、历史、美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学科一样,外国文学是一门“致知”的学问,它是陶冶情趣、提高素养、开阔视野、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人的洞察力、推理力、判断力和思辨分析能力、提高人的整体素质的教育。外国文学在广泛涉猎、表达悟识和再现生活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它是一处蕴蓄丰富的精神矿藏,值得我们一代又一代地去开发。在外国文学的教学日常教学中,教育工作者除要求学生背诵一些语言优美、清新隽永、短小精悍的美文,增加学生基本的文学素养以外,课堂教学中通过教师透彻的分析与讲解,把文学作品研读与人生问题,世界各国历史背景等结合起来,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感悟人生的哲理、提升人生的境界,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阅读世界各国优秀文学作品,在感受优美语言的同时深刻领悟世界文学作品丰富的内涵。
3.文学教育的情感审美熏陶
雅斯贝尔斯说:“我们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我们怀有一颗崇敬之心,并且让精神的内涵充斥于我们的想象力、思想以及活力的空间。”文学具有传情达意的重要作用,文学所表达的情感也有邪正之分、高下之别,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大凡富有强烈的高尚道德情感的文学作品都是道德情感高尚的文学家心血的结晶,学习这样的文学作品,对于唤起学生的高尚道德情怀,培养其高尚道德人格是极为有利的。实施文学鉴赏审美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自然本身无所谓美与不美,自然是因人的感受而美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本是一幅穷困潦倒、愁苦不堪的画面,可是一旦把它作为客观的形象、作为审美的对象表现出来,拉开了现实环境与主观感受的距离,就成了审美的对象而意境深远。精神内涵通过诗歌和艺术作品所特有的把握方式。文学教育还具有激奋人的情绪,进行宣传、鼓动的作用,使人们获得审美愉悦的同时提高斗志,为理想而拼搏,如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抗战文学”。我国古代文学经典也十分崇尚尊师重教。《荀子》说“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并把它看成是“与天地同理,与万物同久”的亘古不变的法则。“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也证明了古人对师长的尊重。总之,中外文学教育都十分注重对人的情感审美熏陶,也许这也是文学最大的魅力所在。
4 .新兴网络文学教育的合理扬弃
文学原本是生命,生命力受到压抑而要换用象征方式来实现自身的产物,是生命力借助象征来拓展自身的产物。随着网络文学的兴起,网络上的一些格调不高、缺乏审美情趣的文本很容易在大学生中传播,影响他们的人生信念以及价值选择。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看到,网络文学强调个性的张扬和自我的满足,是“私人化”作品,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任何人都可以抛开顾虑,随心所欲,写我所想。网络成了唯一可以奢望的真实,然而这唯一的真实能够彻底摒弃当前种种束缚学生身心的弊端,从文学的特性出发,让心灵自由、思维自由。网络文学充分尊重每一个阅读主体的阅读体验, 尊重他们独立思考的权力, 让他们勇于质疑、追问与探索,容忍学生的“异端”思想, 鼓励学生各抒己见, 让他们的思想冲破牢笼见仁见智。当前,如何摒弃网络文学的糟粕,让优秀的网络文学课程走进高校是一个需要大力研究的教育热点问题。总之,网络文学是一门面向“现实”的课,它需要更多建设性的道德支持,道德的规范与审美能力的提升,是网络文学事业中的重中之重。教育工作者不仅仅要支持和鼓励学生的网络创作,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要从虚无缥缈的网上走下来,去感受现实生活,充实学习生活,增加社会实践与体验。只有在这种有现实社会支持的网络文学创作、传播,才能够真正实现道德审美主体的自律,并内化为主体的自觉,从而表现出不凡的有着鲜明主体生活色彩的网络文化。
五、总结
文学教育以文学作品为主要对象,以审美享受为根本标志,以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和提高审美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使学生提升素质,修身养性,提高艺术思维能力为根本目的,对人的发展起重大影响。在今后的文学教育中,教育工作者需要尽量解放学生的心灵和智慧,让学生的表现力、想象力和创造力都尽情地释放出来,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和素质修养的不断提升,从而体现出文学教育的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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