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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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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论文

经济伦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中国文化的返本开新以及对人类文明的可能贡献

如何由老“内圣”开出新“外王”,如何由极重心性修养的儒家老传统开出科学、民主的新果实,是新儒家的老问题。此次会议有了完全不同于上个世纪新儒家的新意旨。

田辰山强烈抨击了西方民主政治的非道德化特征。在西方,没有上帝就没有伦理。启蒙之后,西方人把上帝打倒了,也就把伦理打倒了,于是就有了非道德化的政治。在这种政治框架之中,私人利益至上。西方政治理论所界定的人是抽象的“单个”人、“个体”人、“一己”人(individuals),西方民主政治就是一部分“单个”人通过竞争获得“无限制积累个人财富”和“攫取支配社会大多数其他成员”的权力的政治。儒家和中华文化的政治绝不是这种非谭德化的政治,而是追求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的政治。这种道德化的政治对人的理解完全不同于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个人主义。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人与人不是不相联系地生存和生活着的,而是不可分割地生存和生活在一起的,任何一己个人利益的追求都要受到天然地、必然地、社会地与别人之联系的制约。

张学智认为,不可一概否认政治去道德化的合理性,至少该承认政治的去道德化是把政治当作科学加以研究的前提。

事实上,中国几千年政治的高度道德化或道德主义政治恰是自由主义者长期攻击的靶子。在自由主义者看来,道德主义政治的价值预设是虚妄的,如设定“人人皆可为尧舜”,只有设定人人皆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的现代政治“科学”或经济学(最成熟的社会科学)才能指导人们建构一种保障人权、维护正义的基本社会秩序。如今,有些学者正力图阐扬中国传统政治学说中的“贤能政治”理念,认为“贤能政治”能补充现代民主政治的某些不足,如决策的低效和文化的平庸。然而,我们不可忘记,中国传统“贤能政治”确有其虚伪的一面,如那些满口仁义道德实则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虚伪官吏。

黄玉顺强烈反对今天有些儒学研究者所表达的思想。他们认为如今人欲横流、道德沦丧,应该“克己复礼”,有人甚至主张恢复“三纲”。黄玉顺反问:“是否该重新拥立皇帝?”

韩东屏意图用文化分析和中西对比的方法科学、客观地评判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劣。他认为文化只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工具。长期以来,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研究犯了严重的方法论错误。“全盘西化论”与“弘扬传统论”互相攻击,但谁都无法驳倒对方。他认为,须对传统文化进行细致的分门别类的分析,然后逐一与现代西方文化比较,进而做出判断,决定取舍。文化分析和判断应以当代的道德标准为终极标准,“以人为本”是终极原则。据此,儒家伦理已经过时。现代化靠挖掘古人的东西是不行的,必须靠当代人的智慧。

这种观点显然奠基于现代性的成见。其实现代性本身已大可质疑。现代性所形塑的工业文明已陷入重重危机,如高科技之军事运用的危险,基因技术对人权原则的威胁(可参见哈贝马斯的论述),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等。现代性的核心思想是独断理性主义。独断理性主义认为,人类凭其理性能认知、积累越来越多的知识,从而掌握越来越强有力的技术。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发展所面临的一切问题都能得到解决,人类在用科技控制环境和制造物品的过程中将变得越来越自由、自主,即人类在干预自然事物时将越来越能排除灾难性后果,越来越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实际上,独断理性主义十分荒谬,大自然永远隐藏着无穷奥秘,永远握有惩罚人类之背道妄行的无上权力。

另外,文化也并非仅是满足人的需要的工具。并非在没有文化之前就先有了人,也并非人一边创造文化一边独立于文化。实际上,人就是文化动物,有了人就有了文化,有了文化也就有了人。人总处于文化的孕育、养育、熏陶之中。脱离了文化的个人就不是正常的人了。在会议上,傅永吉也不同意文化仅是人的工具的看法。他说,我们不能割断与传统文化的联系,如今推动文化大发展,也应该以传统文化为根本。中国人就是中国人,就是儒,儒即中国人的文化基因。

文化绝非仅是外在于人的工具,它是人须臾不可离的生存条件。独断理性主义者是现代文化孕育、养育、熏陶出来的人,他们以为可站在绝对客观的立场,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科学的条分缕析,然后一劳永逸地判定传统文化哪些是有价值的,哪些是无价值的。这恰是独断理性主义的独断。

郭沂说,一讲到普世价值,人们立即就想到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好像普世价值只能是这些西方“舶来品”。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也蕴含着普世价值,不妨称之为“中华价值”。“中华价值”可概括为:源自《周易》的“太和”,源自道家的“自然”,源自儒家的“仁义”,源自中国佛教的“慈悲”。其中‘‘太和”、“自然”是宇宙法则,而“仁义”、“慈悲”是人性法则。中西普世价值是互补的,“中华价值”代表着终极价值,而西方普世价值是社会价值。

张学智对郭沂的概括提出了疑问。韩东屏则以西方人根本不用什么“太和”、“自然”等概念去解释宇宙加以反驳。其实,韩东屏与郭沂所分别信持的思想体系是不可通约的。韩东屏所代表的独断理性主义者总认为,存在唯一的真理体系,这唯一的真理体系应该是评判各种分歧的终极依据。韩东屏本人承认哲学不同于科学,哲学是多元的,但“科学提供真理,真理越多越好”。以此类推,或许韩教授还相信科学真理是不断地、积累式地进步的,以科学为依据的哲学才是正确的哲学。谁的哲学以科学为依据,谁的观点才是正确的。

其实,科学、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研究已表明,科学也不是统一的,更不是积累式地进步的,约纳斯在《技术、医学与伦理学》一书中则明确论证了科学真理也并非越多越好。所以,没有任何人能寻得绝对客观的立场,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所谓科学的条分缕析,进而一劳永逸地判断哪些成分有价值,哪些成分无价值。我们永远都处于与传统的对话之中。

二、当代环境伦理以及儒学对环境伦理的启示

环境伦理是此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成中英说:人的污染行为反映了人的素质的下落或不能持续上升。人的上升在儒家思想的发展中最有体会。从彖传中的“品物流行,保合太和’’到王船山“日新与富有”,经张载程朱陆王等大家的充实与精化,到了近代却丧失了。恢复人的意识与做人的价值就是回复到儒学的基本命题,建立正确的宇宙生态学与相应的心灵生态学。对此,我们要发展人的自发能力与自约能耐,也就是人的本体的自发性与自约性。

美国缅因大学哲学系教授葛朗格(JosephGrange)向会议提交了论文:《拯救地球》(Healingthe Planet)。他从孔子、怀特海、杜威和皮尔斯那里寻求智慧,提出了他所独创的环境伦理学:基础生态学(Foundational Ecology)。基础生态学体系奠基于儒学所特别重视的情智(felt intelligence),即与情感不可分离的理智。我们只能在真实的具体经验中去验证情智的价值和错误。基础生态学的宗旨是凸显道德体认的价值,而且力图用美学语言加以表述。最重要的是,葛朗格教授宁肯用灵动(vague)的范畴去表达自然秩序,而不去追求理性主义所极为重视的精确表征。在辞典中,我们发现英文词vague有“模糊”、“不清楚”、“含糊”、“暖昧”的意思。但葛朗格强调,他所用的vague与“模糊”(ambiguity)没有关系。他的vague一词的用法源于皮尔士的逻辑研究,皮尔士把vague定义为需要经验示例(instantiation)的,最好与“一般”(gener―al)对举。“一般”在探寻普遍真理的科学和哲学中表示“一切”和“任何”,但我们必须诉诸具体的经验示例才能完全理解逻辑的或客观的“灵动”。如皮尔士所说的:“凡适合于排中律的都是一般的,凡不适合于矛盾律的都是灵动的。”“实际世界展示为处于生生灭灭之过程中的许多事件”,正是一种灵动的陈述,也是皮尔士所称的逻辑上客观的灵动陈述。这与精确陈述一头鹿在树林或一所大学在城市的状况完全不同。

生态危机表明,善本身只能在世界之中持存。善的未来持存要求一个内含价值的秩序结构理论。另外,这种秩序必须用美学范畴表达,情智从而才能觉知它们是何种价值。这些秩序能抵制混沌之从不间断的张力而支持价值的多样性。自然界有四种环境秩序:平凡(The Trivial)、灵动(TheVague)、稀少(The Narrow)、宽广(The Width)。这四种秩序很少以单一的形态展现,而常常是互相交织的。我们需要用理智去探测其存在,用情感去发现其价值。平凡所引起的情感是不在乎,灵动所激起的情感是期待,稀少所激起的情感是强烈,宽广所激起的情感是参与。葛朗格认为,我们之所以深陷生态危机,就因为心存种种谬见,而这些谬见都是贪婪和怨恨的产物。为医治正感染着我们地球的疾病,我们需要审美的感觉、心灵的力量、尊重的意志和生态的实践。

我认为,葛朗格“基础生态学”的如下几点特别值得关注:(1)强调理智与情感的不可分离,人必须有理智的情感,也只能带着情感思考;(2)强调他的基础生态学奠基于美学;(3)强调灵动思维和灵动表达的重要性。

徐春认为,当代环境伦理学的基本思想都可以在传统儒学中找到源头。儒家“畏天命”、体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承担对自然的责任的“天人合一”思想可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思想对接。“天人合一”的基本含义是人与自然具有内在统一性。天人之间的“合一”不是天与人主动相合,而是人主动地与天相合,人参与宇宙进程,与宇宙秩序保持和谐,但不是把人的意志强加在自然之上。儒家“天人合一”观的自然引申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环境伦理或生态伦理。儒家“畏天命”思想的逻辑展开就是环境伦理的基本理念――敬畏生命。儒家已经体认到天地自然的内在价值就在于天道、天德,且具有生命意义和道德意义,并在“天命”学说和“天地之心”学说中论证了生命的目的性。儒家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建立起“推己及人”的社会伦理秩序,相应地也建立起“民胞物与”,“人所不欲,勿施于物”,以诚待物,以仁爱物的推人及物(自然)的伦理秩序,承担起对自然的责任,超越了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向对立两极的西方人类中心主义文化传统。

黄玉顺则认为,价值只能是以人为中心的。假如野兽糟蹋农民的庄稼,农民该如何对待?如果你为保护鳄鱼而喂它牛肉,你是否伤害了牛?环境伦理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并不清楚。

金富平辨析了“天人合一”的含义。认为“天人合一”的确切意指是天人合德,董仲舒的天人类合、荀子的天人相分不能与天人合一混淆并论。“天人合一”与仁、诚和中庸具有内在的关联。仁、诚和中庸是天人合一的可能性依据。义利之辨是儒家生态伦理的实践路径。

德国公民教育学院教授斯皮克(MichaelSpieker)阐述了黑格尔自然哲学对当代环境伦理的重要启示。他认为,伦理关心的问题是:行动如何改变作为行动主体的人?伦理的话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我。如果我们想建立“环境伦理”,就必须承认人与环境之间不仅存在自然联系,也存在伦理上的联系。个体在环境中的行动不仅影响自身的身体健康,也会影响道德自我。“环境伦理”代表了人们对待世界的态度,强调要超出对人类生命本身的关注而去保护世界。但是对于如何保护、保护什么并没有统一的定论。深生态学倡导生态“大自我”的整体主义价值观。阿恩・纳斯认为人类作为自然之物,其生存权利与其他自然物无异。人类既是自然整体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一种威胁。但他没有真正厘清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果我们想更清楚地认识自然和自然状态的伦理意义,我们就必须考虑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我们显然要依靠自然,要靠自然的再生能力生存,人类要保护自然。然而自然是永远存在的,即使发生了重大灾害,人类眼中的安全环境不复存在(如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了,但是自然仍然是存在并发展的。所以自然伦理的话题不是自然本身。人类对自然的威胁以及受到破坏的自然对人的威胁预先假定了两个实体:自然和人或者社会。黑格尔在他的哲学中解释了这种复杂而矛盾的关系。

黑格尔认为自然并非简单既定的存在,自然起源于逻辑。他所说的逻辑关系到对存在和决定的全面思考。任何事物都由其他事物决定,以其他事物为基础。黑格尔从实践和理论两种角度来看待自然。任何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无论吃饭、呼吸、喝水或者居住都构成对自然的毁坏,即便是最基本的人类需求都会对自然产生影响。自然也可以威胁人类,而人类反过来保护自己不受洪水猛兽的侵犯,人类自我防御的工具也取之于自然,但人类无法用这些工具主宰自然。

自然哲学追求的是“自然的解放”,试图揭示自然在必要的一致性之内的独立性。只有当我们认为自然在自我完善时,才可以把自己认作自然的自由产物。生命是自然的“最高境界”,但生命本身不能被完全看作自然现象。黑格尔认为自然不是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集合体,而是朝着生命演变的过程。根据黑格尔的观点,对人类而言,劳作是人类为了获得自由而产生的一种表达和自我表现方式。人类通过劳作而自我肯定。

生命不仅孕育自我,同时还需要个性表达。这一需求催生了“理想”。但理想仍然受到“既定存在”的限制。也就是说美好的表现和时空紧密相关,尽管表现想极力挣脱时空的限制以实现自由。人与自然都属于一个过程的两个部分,因此人与自然不应对立。精神是被否定的自然,与自然始终相关。因此,精神生命以及一个有理智的人的生命与自然不可分割。

源自不同传统和学派的环境伦理不可能达成完全的共识,但都拒斥物理主义世界观和独断理性主义,在实践上都主张保护环境,维护地球的生态健康。

三、儒学与当代政治伦理、经济伦理

俞荣根认为先王是儒家塑造的王道政治伦理典范。儒家提供的统治合法性政治伦理包含在“法先王”的命题之中。这个命题有两大尴尬和弊端:一是“圣王”理想蜕化为“王圣”现实;二是“圣王”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政、执法者。不过,儒家的王道政治伦理为救济这些弊端准备了资源,在现代条件下仍然有着革新的内在空间。

颜炳罡主张以仁义为体,以民主、自由为用.认为仁义是全球伦理的价值支点。“为生民立命”即为一切人立命。儒家具有基督教所没有的长处。基督教把人设定为犯有“原罪”的罪犯,而儒家设定人人皆可成圣人,凸显了人性的闪光之处。有人批评,与基督教对比,儒家似乎夸大了人的主体性,没有明确的终极实在观念,从而较为强调敬,而较不强调畏。不像基督教强调人应该绝对地敬畏上帝。如今的中国人则已无所畏惧、无法无天。颜炳罡反驳说,古代中国人的敬畏意识非常强烈,西方唯物主义来了之后才变得无法无天了。基督教的传教理念是“己所欲,施于人”,是独断、霸道的。儒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才是值得弘扬的。

曹刚认为,任何一次重大的社会变迁都伴随着新的伦理精神的产生。当代中国社会也需要新的伦理精神来支撑社会的成功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这种新的伦理精神就是责任伦理精神。责任伦理精神是一种新的道德思维、新的道德要求和新的精神气质,它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精神路标,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的新风貌。只有责任伦理才能突破传统道德思维的局限,才有可能解决当代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道德难题,同时,也为我们思考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即中国的政治改革应该以他人为本,应该摸着道德的“石头”过河,应该“权”高于“经”。

陈泽环诠释了钱穆先生关于经济与文化之关系的思想。钱穆先生通过中西文化的对比,提出了其特殊的经济文化观:“经济人生处于文化的最低基层”、“人类生活终当以农业为主”、“道德为文化的最高领导”。在当今物质欲望强烈、国际经济竞争激烈的世界中,钱穆先生的经济文化观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示:“人类文化,应该由道德来领导政治,再由政治来支配经济,必使经济与政治皆备有道德性”。经济繁荣不是目的本身,而只是社会公正和谐、精神文明崇高、生态平衡协调的手段。在面临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的今天记取这一点尤为重要。陈泽环所阐述的观点显然呼应了田辰山对现代民主政治的批判。

德国慕尼黑科技大学教授卢特格(ChristophLuetge)论述了“秩序伦理”。秩序伦理强调规则的重要性,它源自契约论,认为社会是个体为了满足自我利益而组成的合作体。社会和经济的规则是参与者共同制定的。在前现代社会中,人们认为社会是“零和的”,即一方的获益建立在另一方的损失之上。现代竞争性的市场经济让现代社会处在不断进步之中,实现了一种“正和游戏”。许多在前现代社会状况下产生的伦理都忽视了双赢的可能性,强调人们要节制,懂得分享和牺牲。自利被认为是邪恶的。这样的伦理并不适用于现代社会。

秩序伦理认为竞争在现代社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产生了许多积极影响。关键是要制定合理的规则,提供相应的刺激,从而避免如“囚徒困境”那样的恶性竞争。一味地呼吁人们遵守伦理规范,不如制定更好的规则和激励措施。

秩序伦理重视行动和规则的区别。前现代社会的传统伦理关注人们的行动,直接倡导人们改变自身的行为。这种规则和伦理规范一直延续了几个世纪。现代社会的情况与以往大不相同。在新的形势下,伦理必须关注规则。规则必须将道德容纳在内。不改变规则而直接倡导人们改变行为只会造成对道德规范的侵蚀。相反,如果规则制定得合理,人的自利动机可以带来好的伦理结果。合理的道德准则不能要求人们放弃自我利益的追求。只有当遵守伦理准则能够带来长远利益的时候,人们才会放弃“不道德”的利益。

在前现代社会,倡导节制的伦理行得通是因为当时的社会是熟人社会,存在“面对面制裁”;在当今的陌生人社会,这种制裁工具已经失效。人们需要制定更好的规则和激励措施来鼓励符合伦理规范的行为,同时惩罚不道德的行为。伦理不应只倡导节制和牺牲,而应该鼓励对自我利益的追求。西方传统的伦理没有否定追求自我利益的合法性。但这种追求应该符合两个前提:(1)追求的应该是长远利益;(2)我们应当照顾其他人的利益,因为我们在追求自我利益的时候需要他们的许可或容忍。

秩序伦理不仅涵盖法律中的规则,同时还包括其他层面的规则,包括人们之间的各种协定和个体机构的自我约束行动。弗里德曼曾经说过,“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它的利润”。但除此之外,企业还有许多其他责任:提供社会福利、参与环保或其他文化和科学事务。企业不仅要为股东的利益负责,还应发挥更广泛的政治作用。在不完整契约发挥重要作用的世界,企业具有如下责任:(1)企业为自身的行动和产生的后果负责;(2)企业为社会和政治秩序框架负责;(3)企业具有话语责任。

秩序伦理认为商业伦理的概念化和其所处的社会状况密不可分。市场的秩序框架可以设定激励措施,促进伦理规范的实施。最终,伦理可以和长期的经济利益相调和。

经济伦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态经济伦理;藏族;传统文化

近年来,关于人类的另一种伦理——生态经济伦理受到广泛关注。这种伦理既是对传统伦理的继承和发扬,也是一种被时代赋予新内涵的伦理观。这种伦理有其产生的行为根源,是人类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对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渴望。藏族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态经济伦理,对保护青藏高原藏民族的繁衍、生存具有一定导向意义,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野剖析生态经济伦理,对于更深刻理解生态经济伦理及其内涵有一定的意义。

一、生态经济伦理及内涵

自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寂静的春天》一经问世,便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关于发展观念上的争论。而其后的《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著作,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反思,是对“理性经济人”、“帕雷托最优”、传统发展观的挑战和革命。

针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频频发生,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始终处于对自然的“主宰”地位,而无视自然的生存权利,直到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的环境意识才被唤醒,生态运动由此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生态经济伦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生态经济伦理。

早在1923年A.施韦兹曾提出尊重生物的伦理学(《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在他的伦理学中,道德的基本原则:“善就是保护生命和发展生命,恶就是毁灭生命和妨碍生命”;人对其周围的所有生物负有个人责任。后来,A.莱奥波尔德从生物伦理学发展并提出《大地伦理学》(1993),提出了两个决定性概念:第一,伦理学正当行为概念,应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第二,道德权利概念,应扩大到生命和整个自然界,赋予它永续存在的权利。

生态经济伦理是适应当代人类发展的生态经济的新时代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伦理。这种新经济伦理熔铸了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环境学、生态学、环境文学、环境社会学等诸多人文社会—社会科学学科的丰硕成果,代表了当代人类从道德视角审视和关注人—社会—环境关系所达到的一种新的道德视角境界:它立足于追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的有机统一、协调和平衡,把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它的终极道德关怀,体现了人类在生态危机咄咄逼人的形势下不断追求道德文明的执著和智慧。生态经济伦理基本特征是:生态经济伦理意识的特殊性,生态经济伦理关系的独特性,生态经济伦理实践的特别性。生态经济伦理具有导向、调节、效率、教育、激励的功能。生态经济伦理的深刻内涵是:第一,生态经济伦理强调环境忧患意识的重要性。第二,生态经济伦理追求平衡、和谐的道德境界。生态经济伦理的平衡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处于协调、统一的状态。具体来说,首先,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尊重和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其次,生态经济伦理呼吁人类在经济活动中自觉维护人类经济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平衡;最后,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有效地平衡各种经济协调手段。第三,生态经济伦理的根本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生态经济伦理对传统农业经济伦理思想和工业经济伦理思想的继承和超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这就是它崇尚一种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德理想。其实,生态经济伦理所关注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经济伦理,生态经济伦理既具有一切社会道德现象共有的一般本质、特征和功能,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道德现象的特殊本质、特征和功能。

二、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经济伦理思想

藏族传统文化的体现主要是表现在藏传佛教文化上。文化的功能在于保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功能,知识传承的功能,对人教化的功能,及建构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传统的功能,以上这些功能都集中体现于藏传佛教文化中。

佛教十善法规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不妄话、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基本囊括了人类的美德。松赞干布根据佛教十善法,制定了第一个法典,即二十法规,二十法规对规范、提高藏民族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藏传佛教文化看世界的视角是在普度众生的前提下,世间万物在无贵贱、高低、优劣中平等生存、发展,根据你在前世的修行进入轮回。藏传佛教的核心在于“善”,这种信念遏止了部分人的贪欲与非理,缓解了社会冲突和阶级矛盾,追求一种社会和协、稳定的发展。正是佛教文化的精髓与传统文化的相溶性,构成独特的以精神世界为依托的藏族传统文化。这种藏族传统文化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影响,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下转第189页)(上接第190页)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实现的,是自觉自愿的无形过程。

如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三因说”作为认识论与思维方式的基础,奠定了藏族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三因说”体现在藏族传统文化的诸多方面,但最根本的是指自然、神(佛)与人的三因相统一。藏传佛教认识论强调的是:“自然生存环境与生命主体依正不二,相依相融;宇宙万物诸法无我,自他不二;自然万物依据各自业力,互为轮回转生,同为一体生命链上的环节;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互为融合,心色不二。”突出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同一性和整体性。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人与其他生物是同生共存的,人与环境是共同发展的。古代藏族人反对对自然的损害,反对挖掘草山,污染泉水,侵犯野生动物。在藏族人眼里,没有任何动物是绝对坏的,由此出现“羊要放生、狼也可怜”家畜与野生动物共生存的景观。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生共存的现象不胜枚举,但本质是人类要尊重自然。

从藏族传统文化中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层面上看,藏族传统文化已经原生性的含有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并且这种伦理并非由于外力所致,藏族先民也从未曾经历过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而是藏族传统文化代代传递和积淀的结果,这种传统文化中含有原生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正是这种思想的引导,使以藏族为主体的青藏高原千百年来能保持较好的生态环境。

法国社会学家佛·佩鲁指出:“经济体系总是沉浸在文化环境的大海之中。在此文化环境中,每个人都遵守自己所属共同体文化的规则、习俗和行为模式,尽管未必完全为这些东西所决定”。藏族在青藏高原创造了一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存文化,这种生存文化与自然环境高度适应,其生活方式都是这种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存在一些禁忌以示人类对自然的尊重。这种对自然的禁忌,构成藏族文化中的生态经济伦理理念,如对神山的禁忌:禁忌在神山上挖掘;禁忌采集砍伐神山上的草木花树;禁忌在神山上打猎,禁忌将神山的任何物种带回家去……对神湖的禁忌:禁忌将污秽之物扔到湖(泉、河)里;禁忌在湖(泉)边堆放脏物和大小便;禁忌捕捞水中动物(鱼、青蛙等)。还有对土地、对家畜、对鸟类、兽类的禁忌,及打猎的禁忌。这一切禁忌是建立在人类在追求自身的生存时,也必须考虑到对自然权利的维护;其核心是不能触动自然界,保护自然的完整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平稳发展。这种文化的价值观念决定了其生活方式不是纯粹为牟利的经济活动方式,而是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基础之上的节俭、适度的生活方式。

正是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节制、适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能使生活在生态脆弱、地质复杂的高原民族繁衍至今,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从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禁忌和生产方式中可以看出,藏族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在于: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保护自然,爱惜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经济伦理思想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生存,和谐共处的一种境界,藏族的祖先千百年来依据其生存环境,形成青藏高原藏民族独具特色的游牧文化及农耕文化,但这两种文化的表现方式却统一在藏族传统文化的具体内涵中,即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人类应爱护它们。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人类的生存需要,是一种万物皆有平等生存权利的境界。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珍视自然生命的内涵,是人类尊重自然的结果,在此人类只充当适应自然的角色,而不是“主宰”自然的主人。当然,这种境界并不是我们今天所关注的生态经济伦理,但其中包含这种元素的存在,并且影响着每一个藏族人的生存、生活方式,尽管从这点上来看,这种思想对于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从产生作用的面上来看,却是关乎我国长江、黄河中下游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刘成武,黄利民,等.资源科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经济伦理论文范文第3篇

技术和信息的生产、扩散和应用是保持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这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然而知识相对于自然资源、实物资本和低技能的劳动力已经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OECD各国的步调有所不同,但各国都在发展知识经济。知识增加了设备、工人、公司和公共团体的价值。

公司和个人正在花费越来越多的资源生产知识。在知识方面的投资从狭义角度(包括R&D、软件及对教育的公共支出)看,目前占OECD各国GDP的8%,并仍在增长,与在设备方面的投资相近。如果将私人在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支出包括在内,则超过10%。

劳动力技能正在不断提高。OECD各国超过14%的劳动力受过大学教育。

R&D支出经过50多年稳定之后,在大多数国家又开始增长。这部分原因是9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的较快增长。R&D的约1/5投向了基础研究,整个90年代没有太大的变化。在大多数国家,商业部门提供的基金在R&D中呈增加之势,这在20多年前就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并在90年代有过之无不及。服务业,特别是那些生产或使用信息及通讯技术的部门,商业研究所占的份额正在增加,在一些国家已占到1/4。

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支出,包括在新设备、新设计和市场开发方面的支出已经超过了R&D。在有这方面统计数据的国家,这项支出相当于R&D支出的两倍左右。此外,服务部门有关销售的创新支出与加工部门的该项支出几乎相等。

大多数R&D发生在大公司,但工业结构的变化(如软件、生物技术等新兴工业)也使一些新兴工业和快速增长的工业非常重视R&D。风险资本是向新型的、高风险的商业,特别是高技术产业提供基金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在几乎所有OECD国家迅速扩大,到1998年已经超过150亿美元。新技术的涌现,以及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改革后形成的市场开放对此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欧盟教育投资(教育方面的公共支出占GDP的5%)虽占较大比例,但R&D和软件开发滞后。美国在这两个领域的投资分别占GDP的2.6%和1.5%。日本R&D虽然占GDP的2.8%,但软件开发仅占GDP的0.9%。

二、日益重要的信息和通讯技术

信息和通讯技术(ICT)被公认为是知识经济的主要基础。它巨大的、持续的进步使不断增加的大量数据迅速而廉价地贮存、处理和传递成为可能。技术进步是生产率提高的关键因素,而ICT在其中占很大的比重。应用和掌握ICT已经成为一些国家经济运行的关键。

公司、居民和政府正在向ICT大量地增加投资(1997年OECD国家此项投资占GDP的7%)。一些国家在这一进程中处于领先水平,其他国家则迅速追赶。在OECD各国,ICT中的2/5支出投入到了通讯、2/5投入到软件,另有1/5是投入到硬件中。

在OECD各国,使用计算机的人口正不断增加。其中使用计算机的白领工人超过了50%,使用计算机的居民超过了25%。互联网是ICT中增长最快的部分,越来越多的居民和企业正在上网。过去几年,由于技术进步和通讯业内的竞争使互联网的通讯费用大幅度地下降。然而,在一些国家,高价格仍是其普及的一个障碍。这些技术也导致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目前迅速增长的业务量仍主要限于美国。

技术创新是ICT扩大的基础。R&D支出在信息与通讯技术及服务业上升得最快。在90年代后期,几乎有1/5的专利是与ICT有关的,而在90年代前期这个比例是1/10。在这方面,美国和日本占尽了竞争优势,大多数欧洲国家落在了后面。此外,在过去几年这方面的差距正在拉大。

三、科技政策

在所有OECD国家,政府在发展科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如果它们要想从科技方面获得最大的利益,将不得不为知识经济的增长创造新的条件。限制公共支出、改变技术创新的驱动者,以及对什么样的政策应该和不应该做出更好的理解,已经引导政府更加面向市场。此外,政府应该成为工商界和消费者达到他们目标,保证他们适应知识经济带来的新需求的推动者。由于大多数公司觉得投资基础研究很难产生足够的收益,然而其对社会的长期回报是相当高的,所以政府需要直接投资于基础科学。为满足公共需求的需要,政府仍要继续投资于国防、卫生和环境。

在大多数国家,政府R&D基金90年代以来已经下降。国防支出的减少(由于冷战结束)和对预算的约束已经对科技经费支出形成压力。英国和美国的经费削减得特别多,法国和德国也进行了较大的削减。在OECD大多数国家中唯一例外的只有日本,虽然其全部R&D费用所占份额仍相对较低,但政府R&D基金90年代以来仍在增加。

对产业的公共支持包括金融支持(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公共品采购(主要是国防和航空),及设立科技基础设施(如公共实验室)等几部分。90年代国防合同的减少由航空费用的大量增长所替代。在这一阶段,虽然各国有明显的不同,但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支持已经减少。大体上,对大公司直接的公共支持的比重远远超过它们从事商业R&D的比重,这表明如果政府要鼓励新兴产业加入者的技术创新,现有政策必须进行调整。

在一些国家,由于R&D支出会给小公司带来很高的成本和负担,常对此类企业这方面的活动起着抑制作用,因此这方面的税额抵免(taxcredit)对小公司来说是一种优惠待遇。目前OECD中有11个国家已经实行了税额抵免或相似的政策。

90年代由公共实体(主要是政府实验室和大学)承担的研究支出份额已经下降,但相对于公共研究基金来说下降的幅度仍不算大,工商界承担的R&D公共基金下降的幅度更大。

技术创新不再单独依赖于公司、大学、研究机构和管理者如何如何,更多地是依赖它们如何共同协作。它正在转变为公司增加对大学研究基金投入(虽然目前仍较低),以及公司认识到学术研究对自身技术创新的作用。

四、技术的全球化

科学技术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主要方面。信息和通讯技术已经使金融市场全球化成为可能,并大大促进了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的扩大。科技活动的国际作用也大大增加了。

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研究正在增加(有25%的出版物和9%的专利是多国合作的结晶)。

跨国公司在全球化中发挥着主要作用。虽然R&D比其他方面,如生产,国际化的成份仍很少,但它已经呈现出全球性的趋势了。结果,越来越多的创新为许多国家的公司,而不是为发明者个人所有。公司间的跨国技术合作协议比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高出两倍以上。

高技术商品贸易作为国际技术支付的一种(如专利许可证,技术决窍),比其他商品贸易更快速地增长。

然而,经济国际化仍是不平衡的。爱尔兰是一个国家受惠于科技全球化的典型例子,它的高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进口技术和资本的流入。另一个极端是日本,它的技术似乎受岛国思想的影响过重。欧盟由于是多个成员国组成的国家联盟,其国际化程度与美国大体相同。

五、科技产出及对各国经济的贡献

随着花费在知识生产方面的资源增加,有更多数量的知识产生(科学发现、发明)。由于创新增加了市场,提高了生产率,扩大了高技术的出口和技术贸易,由此导致经济发生变化,改善了经济的运行。然而,各国经济运行情况的不同表明,科技活动的产出不仅依靠投入的数量,也依靠整个创新体制的效率,而后者主要有赖于创新体制的框架条件和政府政策。

就科技活动而言,计算产出比投入更困难。投入可以以货币的方式或劳动力的方式来计算出,但产出更多样化,经常是间接的,没有相应的人和物来对应。

科学发现和新的技术装置是研究的直接结果。它们可分别通过科学出版物和专利来测算,虽然这种方法不够充分和不完美的。这两种方式自90年代以来都呈现上升的势头。

自从1985年以来,OECD国家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加约1.5%。技术变化和劳动力技能提高是这一趋势变动的主要因素。目前的经济增长率约是60年代和70年代的一半,当时多数OECD国家正处于经济追赶阶段。在90年代,一些国家经济增长率仍很高,那些在80年代技术水平较低的国家,如爱尔兰和韩国,90年代已经经历了很高的经济增长速度,科技产出也相当高。

经济伦理论文范文第4篇

一、对内生增长理论的回顾与反思

20世纪80年代诞生的内生增长埋论,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从理论发展的角度分析,内生增长理论主要的贡献在于将“知识”或“技术”在模型中内生化。正如琼斯(Jones,1999)所言,内生增长模型对于洞察经济增长的微观基础有许多深刻的见解,其理论精髓——内生增长特征是很“迷人”的。内生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既是经济增长之源,又是“知识”内生积累的结果。这样,经济增长就取决于经济系统本身,而不是像新古典增长理论那样是外生的。正因如此,内生增长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基本方法,仍然被近期理论分析所采用。从实践意义和影响看,内生增长理论主要是为政府的政策运用找到了新的空间和领域,并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内生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对他人、社会有溢出效应,生产知识的个人又不能内化这种效应,因而知识产出不足,这就为政府干预从短期需求向长期供给的转变提供了理论支持。而在此之前,在理论上,政府的作用仅仅被局限在调节总需求方面,而对供给方面如技术进步等,则无能为力。

但是,内生增长理论的结论中,却出现了正的规模效应。所谓规模效应,即长期经济增长率与经济规模(一般用人口规模或人力资本数量代表)成正比。这一结论不符合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事实。琼斯(Jones,1995)通过对经济合作发展组织(0ECD)国家经济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并将其国内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数目作为“经济规模”的测量标准,结果发现,尽管“规模”在过去几十年中增长了好几十倍,但总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却是不变或下降的,正的规模效应并不存在。那么,在内生增长理论中,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规模效应呢?

从产生规模效应的内生增长模型看,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罗默(Romer,1986,1987,1990,1991)为代表的模型,一类是以格罗斯曼和赫普曼(GrossmanandHelpman,1991)、阿格汗和哈威特(AghionandHowitt,1992;1997)等新熊彼特主义为代表的模型。罗默的模型以Dixit-Stiglitz(1977)函数形式(简称D-S形式)为假定前提,这种函数形式具有加性可分特征,其实质是各种产品之间不具有任何替代性,换言之,任何个人的产品创新活动不会对他人造成负的影响;在此条件下,罗默给出了一个关键的假定:知识或技术存量对其自身增长具有不变规模收益。正是这一极特殊的假定条件,导致了正的规模效应产生。与罗默模型不同,新熊彼特主义者考虑了一种能够抵消规模效应的因素——“偷生意效应”。它是熊彼特“创造性毁灭”过程中取走原有产品垄断利益的效应,或者说,对原来的知识创造者是一种负效应。但是,在格罗斯曼和赫普曼、阿格汗和哈威特的模型中,由于一方面排除了多个公司生产同一类产品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又假定这种“偷生意效应”不够强,因此,模型分析的结论中仍然存在正的规模效应。

因此,正的规模效应之所以存在,关键在于忽视或低估了个人的产品创新活动对他人的负影响。如果将这种影响加以重视,很可能会消除规模效应,甚至改变原来的结论。

二、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及其评价

近期经济增长理论正是顺着既要能消除规模效应又能保留内生增长理论“精髓”的方向发展的。大致来看,有两条思路。

一条思路是琼斯(Jones,1995;1999)、艾钦和托洛夫斯基(EicherandTurnovsky,1999)的思路,主要是对模型进行一般化处理。他们的分析保留了内生增长理论中最终产出部门和“知识”生产部门的两部门模型框架,从而保留了“知识跨时扩散”的本质特征,但放弃了内生可积累要素具有不变规模收益的强假定条件,从而得出了无规模效应结论。

在琼斯的两部门模型中,知识存量的产出弹性不再像罗默的模型那样设定为1,而是假定为一个比1小的数。这一假定本身强烈地暗示了,人口或知识存量对其自身积累的贡献远不如R&D内生增长模型所设想的那样大。假定条件的修改,使琼斯的一般化模型成功地消除了经济增长中的规模效应,在那里,均衡经济增长率取决于知识生产部门内生要素的产出弹性而不是人口或人力资本规模。

艾钦和托洛夫斯基则更进一步认为,琼斯的无规模效应模型仍然是一种特殊情形。他们构筑了一个更为一般的两部门无规模效应模型,并将琼斯、罗默等模型全部涵括其中。他们的结论是,假定全部内生要素在知识生产部门和最终产出部门的总产出弹性不同,那么,经济长期增长率将遵循“短边”原则,由总产出弹性最小的那个部门来决定,而与经济规模无关。

琼斯、艾钦和托洛夫斯基的模型虽然从形式上消除了规模效应,但是,他们却并不能说明为什么不会存在规模效应。琼斯不能说明知识存量对自身积累的产出弹性为什么小于1;艾钦和托洛夫斯基也不能说明,究竟哪一种情况下,一个部门的总产出弹性会大于或小于另一个部门。而且,在他们的模型结论中,政府政策对长期经济增长率并不具有相关性。因此,他们的模型分析只具有纯理论上的意义。

另一条思路则主要是由一批新熊彼特主义经济学家开辟的,他们从特定的研究视角来分析规模效应问题。阿尔文.扬(Young,1998)、阿格汗和哈威特(AghionandHowitt,1998)、贝里特(Peretto,1998)等为代表的增长模型,集中于对“偷生意效应”的分析,提出了一种消除规模效应的新方法。

以阿尔文.扬的模型为例。在他的模型中,他人可以从两个方向——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创新活动而“偷去”创新者的创新利润流,即不仅通过产品的质量创新而且通过产品模仿来分割创新的垄断利益,这样,“偷生意效应”就大大加强。扬的分析得出了一个与以往内生增长理论相反的结论:经济规模愈大,参与分割创新收益的人就愈多,“偷生意效应”就越强;而且,如果“偷生意效应”主要通过生产模仿产品来分割原有垄断利益时,将出现负的规模效应。由于扬的模型中经济规模对长期增长可能具有正、负或无规模效应,而且他的模型是从特定的角度进行分析的,因此,其理论结论具有明确的政策含义。按照扬的分析,如果政府的政策只是简单地对所有研究部门实行“遍地开花”式的资助,那么,很可能只是激励产品的模仿,从而只影响收入水平,而不能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率;相反,如果政策立足于激励产品的质量创新,并根据R&D的研究深度实行重点资助或配额资助,那么,就可以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因此,阿尔文.扬的政策含义是:政策资助应该向创新难度大的人员或项目倾斜。

约法诺维克(Jovanovic,1997)则通过加入一个“学习成本”的假定条件来减弱或消除规模效应。约法诺维克认为,在罗默的两部门模型中,实际上暗含了“知识”可以无成本地进入最终产出函数的强假定,然而实际上,工人必须学习怎样使用“知识”,也就是说,需要支付“学习成本”或“知识消化成本”。如果将这一条件考虑进罗默模型,最终产出部门的成本将增加,规模收益也将有一个绝对的上界,从而使得规模效应减弱甚至消除。按照约法诺维克的观点,假定工人在生产中需要“学习成本”,那么,公司可能更愿意采用次先进技术而不是最先进技术,从而更倾向于生产模仿产品而不是创新产品,这就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阿尔文.扬的“偷生意效应”假定。

从实质上看,在阿尔文.扬和约法诺维克的模型中,存在一个共同的暗含假定,这就是:模仿产品或次先进产品虽然成本低于创新产品,但一定存在市场需求约束:正是这种产品约束导致了对生产人口或人力资本的需求约束。因此,内生增长理论的规模效应将因这种约束大大减弱、消除甚至为负。

到目前为止,近期增长理论并没有完全解决经济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一方面,近期增长理论中的长期经济增长率虽不依赖于经济规模,但仍严重地依赖于外生人口增长率;另一方面,所有的模型均还没有得到有利的经验支持。尽管如此,近期增长理论在理论上还是取得了重要进展。主要体现在:第一,发现了无规模效应的均衡增长路径并论证了其存在性。在这些模型中,长期经济增长率要么取决于生产函数的产出弹性,要么取决于产品之间的替代弹性,实质上二者均取决于生产函数的结构参数。第二,经济增长模型被进一步一般化。以往的内生增长模型之所以产生规模效应,实际上暗含了人口或人力资本稀缺而物质资本不稀缺的假定,这种假定充其量只能符合发达国家的情形,不具有普遍性。近期增长理论实际上则放弃了这种强假定,代之以个更一般的情形,这样,就出现了规模效应为正、为零或为负的多种结果。第二,与以往的内生增长理论相比,近期增长理论的政策含义更具有针对性。在以往的内生增长模型中,由于简单地假定技术或“知识”的外部效应不能被个人内化,因而任何用于技术或“知识”部门的政策都将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近期增长理论则表明,只有范围更窄的重点资助政策才对长期经济增长有正的影响。

三、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经济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对于中国来说是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究竟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阶段?中国经济究竟又面临着怎样的矛盾?我们认为,集中到一点,就是: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了“需求约束”经济时代。或者说,中国经济发展的短期效应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今后的经济增长,将越来越依赖于长期因素。

中国经济的需求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业产品需求;一是劳动力或人力资本的市场需求。

第一,工业产品的需求约束已变得越来越严重。集中表现为:工业品供过于求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工业企业生产能力闲置过剩,产品大规模积压。根据2000年国内贸易局商业中心对国内市场上609种主要商品的调查,供过于求的比例高达79.6%,比1998年增长了47.8个百分点;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900多种主要工业品生产能力中,生产能力闲置20~33%的,占27.2%,闲置50%以上的,占18.9%;在产品积压方面,根据统计显示,近年我国工业产品每增产10%,就有1%的产品积压(王万山,2002)。

第二,劳动力或人力资本的市场需求面临严重约束。1997年全国失业工业数为1200万左右,200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2173万。即使是本来稀缺的人力资本,也同样面临市场需求约束。2000年全国本专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仅为80%,其中,专科毕业生的市场需求量不到30%(胡永远、李少斌,2001)。特别是2003年夏季以后,随着高校扩招后首届毕业生走上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的市场需求更加不容乐观。

进一步分析发现,受到严重需求约束的,主要是低档次工业产品和低档次人才。与之相反,高档次产品和人才却面临短缺。例如,我国已连续三年居世界产钢量第一,但一些高质量、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品种,供给能力不足,石油用管的市场占有率只有60%,冷轧硅钢片、镀锌板仅占30%,不锈钢板仅占20%;精密机床、远洋船舶等产品的50%还依赖进口。在人才需求方面,许多大城市如上海、深圳,对硕士以上人才敞开大门“欢迎”;一流大学毕业生还是供不应求。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低档次产品和人才过剩,而高档次产品和人才短缺?主要还得从供给行为找原因。从产品生产者来说,生产低档次产品有几个明显的好处:模仿成本远远低于技术创新成本;市场经营、开发的风险小;能很快填补市场需求空白,等等。从而,即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只是“小改造”,在花样上做“文章”。其后果,只是利用模仿,抢夺了原来创新者的市场利润,并不能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做出贡献。例如,改革开放后中国加大了引进外资与技术力度,但企业引进技术的目的只是为了生产使用,而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企业仅占18.75%,而且,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的投入也远远不够。以1994年为例,国有大中型企业用于技术引进的支出为275亿元,而同期用于这些技术消化吸收的支出只有9亿元(李以学,1999)。同样地,如果个人投资教育的目的,只是获得一张高等教育文凭,那么,个人就会走文凭捷径,热衷于职业教育或技能教育,因为这类教育的收益是立竿见影的。以非全日制的本科自考为例,1998年参加本科自考的实考人数为102万,是1983年的1000倍(胡永远,2001),其中虽有因普通教育招生计划的约束问题,但至少可以从非普通教育的持续“火爆”看出个人投资技能教育的热情。因此,从中国的经济实际看,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由于产品或知识创新的相对成本太高,企业、个人更愿意模仿,而不愿创新。

而且,在中国过去的二十几年中,宏观环境尤其是政府的行为,对这种局面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产权不明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不愿进行有利于长期增长的技术创新;财税分权改革助长了地方政府支持本地的重复建设,导致全国市场产品过剩;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创新的收益被大量的模仿产品所“肢解”,从而大大削弱了企业创新的激励。尤其是政府长期充当着技术创新、教育投资的主体,有限的财力却“胡子眉毛一把抓”,结果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项目都难以到位(李启明,1999)。

总之,改革开放到今天,中国已经告别了产品的“短缺经济”时代,同时又承受着巨大的过剩人口压力;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可以利用世界市场需求缓解一部分需求约束,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低档次产品的过度出口将恶化中国的国际贸易条件,不是长久之计。中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缺乏的是高质量的创新产品和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因此,按照近期增长理论的政策含义,政府的政策要求更有针对性,更有重点。换言之,政府的政策应该放弃对一般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国内“模仿产品”项目的支持,而应对新知识、新产品的创造与国外引进,加大支持力度。正可谓“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具体来说,政府的政策应该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的“短视症”问题。“短视症”的根源在于落后。落后怕“挨打”,所以总想“多快好省”,快出产品,快出“知识”,快出人才。这种良好的愿望有利于奋进,但也极易导致浮夸和行为短视。政府如果热衷于“赶超战略”,就会形成一个导向。整个社会都会跟随。一个政府,一个企业,如果过分关注自己任期内的“短期业绩”,就会损害长期的增长与发展。因为,重大的科技创新或技术创新,都难以在短期内显出明效。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生产大大发展了,科技水平大大提高了,人才数量大大上升了,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根据世界权威机构——瑞士国际管理与发展学院网站的《世界竞争力年鉴》,1998年中国的世界竞争力排名为第24位,1999年下降到第29位,2002年排名在31位;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排名,1999年中国竞争力排在32位,比1998年下降4位。个中原因就在于,中国在重大科技创新与产品创新方面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落后了,按照新增长理论的说法,就是:产品、劳动力数量对整个经济来说,只有“水平效应”,没有长期增长效应。因此,今后的政策措施,应该重点围绕纠正“短视症”而展开。

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目前,国有企业政企仍然没有完全分开,国有企业经营者和政府官员的目标函数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任期内目标最大化。因此,国有企业的行为短期化有着深厚的制度背景。只有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制,才有可能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第二,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实际上涉及到创新者利益的保护问题。过度保护创新者的垄断利益,不利于知识和技术的传播与共享;但反过来,如果不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创新者的创新收益就会被大量的模仿者和剽窃者所大肆分割,严重损害创新激励。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时期,我们正好凭借加入WTO这一契机,以严格遵守WTO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这一有利背景为前提,有效保护企业、个人的科技创新成果,通过鼓励重大科研创新,提升整个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第三,政府的定位要更加准确。政府支持知识、技术创新,无庸质疑,这也是内生增长理论包含的政策含义。但进一步分析发现,问题有两个:一是这一主张以个人、企业完全缺乏知识、技术创新动力为前提,显然这一假定条件并不符合经济事实;二是这一主张以政府不面临财政约束为前提,这一假定也不现实。在有限的财力约束下,在个人、企业具有强烈“模仿”动力的前提下,政府的最优选择,就是有效缩小自已的“势力范围”,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着眼于长期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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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论文范文第5篇

经济法论文范文一:经济法视域下收入分配的革新

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

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

(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

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

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范文二:市场经济法律观念研究

摘要:在市场经济研究框架中,法律观念、体制以及理论的调整与变革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权力的运行是法律观念下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市场经济竞争下公平、公正是其法则要求。本文主要是从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方面着手,对市场经济法律观念进行深入化探究,以安全、信用的法律观念来保障市场经济安全运行。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改革研究

一、法律保护与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一)市场经济概述及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市场规律是一双看不见的手,对市场经济发展起着调节作用,有效的实现资源配置。市场经济是自由、平等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了诸多方面的影响,市场经济具有双重性的特征,它既能起到利益竞争机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还能有效的利用价值规律进行自我调节,但由于市场经济自发性、盲目性且滞后性的特征,又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国家必须对市场经济制定相应的法律保障制度,法律的调控与政府行政管理的结合,能有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制度的转型时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传统的经济发展管理模式已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还有待开发,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秩序面临着一定混乱的局面。这些混乱现象给国家和人民的经济财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规范的市场秩序和有序的市场行为关系到我国的根本利益,是摆在我国面前的一项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护

1.完善立法。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和民事立法,对促进经济社会规范化运转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根据不完全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关于经济发展的民法已达40多部,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发展秩序以及调整市场化行为,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虽然我国已制定了较多的法律,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系统化的民法法律,这限制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发展。经济行政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制定的行政法在实践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法律也存在着可操作性差、不规范、不公开等方面的缺陷。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规范,转变政府行政机关的职能,制定真正适合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法律规范。

2.加强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对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是主要的执法机构,市场交易秩序的完善能有效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以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应用法律手段来规范行政,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严格加强执法,能促进良好的执法环境建设。

二、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探析

(一)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条件以权力为本的法律观念

权力是在相对自由的法律情况下运行的,以获得合法权益为可能的,权利的运行主要以利益为核心,以自由为本质,保障权利能为市场经济获得更大的利润,市场经济法律要首先确定以权利为根本的法律观念。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本质上是区别,市场经济并不是仅仅受到行政权利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受到商品的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影响,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市场经济主体要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让企业真正的享有自主运营的权力,减少对国家的依赖,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形势和竞争规律,有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要求市场主体具有相对的独立自主权,确立以权利为本的观念,着力完善民事立法与经济立法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良好运行创造条件。

(二)市场经济竞争法则要求公平、公正的法律观念

市场经济竞争的基础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的,主要包括:竞争参与的全面化、竞争规则的公正性以及竞争过程的透明化、竞争结果的有效性。计划经济体制是对上级要求的绝对服从,对个体则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排斥,计划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其公平性、公正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市场经济中的一些问题是由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来决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生产消费活动也受到供求关系及价格的影响,市场经济中不公平、不公平的竞争导致市场经济不能平稳的发展。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与计划经济相比较而言,是对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更新和增加市场经济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经济建设中的不足,借鉴其他国家在经济建设中法律观念的建设,并将其中优秀、成功的经验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建设中,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保障市场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尤春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