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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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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业

商贸服务业范文第1篇

1、区商务局的政府职能和管理的行业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关于商贸流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

(三)、负责对*区各种经济成分的商贸流通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现有商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改造。

(四)、负责全区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包括从事日用工业品、副食品、服务、旅游、进出口的经营活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五)、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商业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帮助商业企业申请项目,争取资金。

(六)、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对煤炭和成品油市场经营业户的资质进行初审,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1、组织实施烟、酒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监管,对煤炭、成品油、散装水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

2、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医药流通、民爆器材经营流通、旧机动车交易、废旧钢材等旧货流通行业业户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其依法经营。

3、负责全区畜禽屠宰市场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4、负责全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建设的规划和审批及各类市场物业的规范和管理。

5、负责全区危化品经销行业的规划、管理或备案。

(七)、分析研究国际、国内贸易政策,提供区内外贸易、进出口贸易信息并组织相关活动,指导并帮助企业按国际化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争取商品出口配额,解决贸易争端。

(八)、负责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协调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指导外经贸企业的会计、统计业务;收集、分析、对外经贸信息和信息咨询服务。

(九)、代表区政府协调海关、商检、外汇管理、国税等中区直部门落实有关外经贸企业的优惠政策。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全区商贸流通及服务业的基本情况

到*年全区各类商业网点达1.98万个,其中:城区网点15268个,农区网点4450个;商品交易市场38个(含4个在建市场),交易额66.9亿元,其中:城区市场22个,年交易额58.3亿元,农区市场16个,年交易额8.2亿元;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市场有8个;规模较大的业态形式有综合、专业及集贸市场38个,连锁超市60个,大中型百货店9个。大型宾馆10所。全区现有建成营业面积144万平方米,其中:市区114.5万平方米;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有7.8万人;新型商业流通业态正在形成,各类连锁超市网点已发展到60多家,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店、品牌店纷纷进驻*区,连锁经营收入近10亿元,年均增长90%,占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由2000年的0.95%,增长到了14.5%。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及环境改造的快速发展,社区商业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现代物流开始起步,多层次物流体系、多元化市场格局日渐形成。

全区个体商业实现营业额50亿元以上,占全区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的80%以上,剔除石油、烟草等垄断行业营业额,个体私营商业已经成为商贸流通业的绝对主力。

二、区商务局的重点工作

*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以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流通现代化发展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调整业态,扩大规模,提高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流通行业在我区经济增长中的先导性作用,促进内蒙古东部商流、物流、信息流中心城市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

1、打造蒙东商流、物流、信息流中心城市,做大作强蒙东物流园、工业物流园。以*物流园区为核心,加强物流信息整合,促进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的现代商贸物流业的发展;

2、要加快我区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就要尽快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在现代商贸流通理论的指导下,改变现有的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企业规模整体偏小、业态雷同、服务功能不全、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的粗放式发展方式。我们认为,制定发展规划,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高起点建设全国性商品批发市场。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共同发展的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路子。并建立适应商品特性的流通方式,按专业特点分层次组织批发市场。为此,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有场无市的局面,要改变现有的招商、摆摊和赶集等落后模式,充分发挥大批量集散、配送、加工、信息处理等现代物流功能;二是继续构筑多元化的商贸网点建设投资格局。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下,通过招商引资和调控投资导向,积极调动本地商人积极性,鼓励各方按规划要求参与商贸网点建设投资;三是加强软件建设,强化商业网点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商贸网点建设的现代化、规范化程度,提升商贸流通品位;四是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企业,催生新型流通业态,加快流通活市进程。整个流通经济以开放、激活零售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商业连锁、超市、专业店、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会展营销等新型流通业态方式。

3、根据科区商业网点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科区商务局会同市商务局共同聘请北京时代澳商城市环境研究院完成了《*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2010》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4、目前推动的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推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农牧区商业网点建设改造力度,满足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到*年底前,将有196个“农资农家店”以崭新的面貌为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是协调、服务、建设好以华融五金建材市场及木里图工业园区综合物流园为代表的市、区重点市场物流项目。

三是着力培育以百货大楼、金叶广场、太平洋商业广场、露天市场为主要构成的明仁大街城市商业中心,规范发展大中型零售商业网点。

四是着力培育以清谷新禾、万顺达淀粉、威世国贸、兴合化工、富铧农业等外贸企业为主的出口创汇能力,特别是要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努力提高加工贸易在出口总值中的比重,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逐步改变我区“大内贸,小外贸”的局面。

五是大力扶持餐饮服务业,特别是以蒙古族饮食风格为主的特色餐饮。

商贸服务业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培育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总体思路,围绕我市*”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加大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力度,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和布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业,营造社会各界扶商氛围,努力提高商贸流通服务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提高其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把商贸流通服务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先导和支撑性产业。

(二)主要目标

积极构建“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落脚点”的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尽快形成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平台,全面提高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水平。力争到2011年,第三产业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00亿元,年均递增20%;商贸流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中心城区力争大型购物商场增加5个以上,大中型专业店增加10个以上,四星级以上宾馆增加3个以上(其中五星级宾馆1个),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增加7个以上,金融、信息、广告传播、文化传媒、休闲娱乐等服务产业有明显发展,新增三产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相应目标。

二、发展思路

(三)完善商贸流通服务业网点规划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定位超前、体系完备、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完善商业网点规划,今后新增大型商业网点、宾馆、酒店,要充分听取和吸收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并逐步推行听证制度,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竞争无序的现象发生。

(四)加快农贸市场改建和专业市场建设

积极推进乡镇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使城乡农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对现有的农贸市场推行集贸市场“农改超”、“农加超”,引导和鼓励马路市场、街边市场向“方块”市场转变,优化市场功能配套,鼓励经营户创新服务,提升经营档次和质量。今后城区新建农贸市场原则上按照超市经营管理操作模式进行。

逐步改变传统摊贩经营模式,促进商品专业交易市场增加功能,规范经营,有条件的县、市要大力开发省际综合边贸市场建设,重点建设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经营户向企业公司转变,提升经营档次。

(五)加快实施品牌战略

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商务部有关政策,积极挖掘上报中华老字号企业,扶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在城市改造中,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培育发展*知名品牌。

(六)构筑农村流通业市场体系

1、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市场工程”,加快“农家店”建设步伐。支持经商务部核准的商贸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建立乡村两级“农家店”。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在乡镇建设连锁超市。

2、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以供销社为主体,组织引导骨干农资经营企业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构筑现代农资销售网络。加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

3、建立高效畅通的农产品购销网络。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开发新农村商务信息网络建设,结合我市茶油、菌菇、药材、茶叶、特色山货等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利用农产品销售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同时,注重其仓储设施、配送系统、电子结算、食品安全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开展贸洽会、交易会、网上对接会等,积极向外推介,打造“中国*”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七)优先发展生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现代商贸物流配送基地,建设集仓储、包装、订单处理、市内外配送、货物验收、装卸和托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配送业,积极改造传统的运输和仓储企业,细化专业分工,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有序发展金融、保险业,加快培育金融市场、保险市场、产权市场,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的资本运作市场体系,提高保险业经营收入增加值占CDP的比重,提高其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积极发展通讯服务业,细分通讯业和通讯企业的市场,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技术优势,拓展服务领域,提高通讯服务业经营收入增加值占CDP的比重,提高其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力拓展农村通讯市场,提高整个信息服务业的覆盖面,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许可、信用评估、广告策划等商务服务业、引导和扶持商务服务业走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发展道路,规划发展现代中介、策划、咨询、信息等服务街区,引导各类服务行业按规划布局向街区集聚,加强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快建立各类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规范中介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八)大力提升生活业

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业态先进的生活服务业网络,鼓励经济型餐饮店进行卫生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餐饮服务业档次,培育扶持一批餐饮大店名店和四星、五星级宾馆,推进餐饮服务业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互动发展,重点支持早餐工程,大力推进美容、美发、美体、洗染业连锁经营,推动家政服务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

着力发展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保障、体育健身等社区服务业,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

(九)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着手发展会展业,加快发展区域性、特色化、贸易型、生态型为主导的会展业,重点抓好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中心、会议中心、活动中心等重要场馆设施建设和经营,结合本地旅游资源和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办好一批地方产品展销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会展。

大力发展旅游度假业,依托明月山、阁皂山、仰山寺、洞山、宝峰寺等景区,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禅”要素,引导假日旅游消费,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水平,发展*旅游商务经济。

三、政策支持

(十)建立商贸流通业发展基金

整合现有扶持商贸流通服务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建设超市、物流配送、食品、酒类、农业生产资料、应急商品储备等项目的扶持力度。从20*年起,政府要设立商贸流通业发展基金,由市财政首期设立资金200万元(以后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投入),采取补贴、奖励、配套扶持、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用于扶持商贸流通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由财政局、商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报经政府批准。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财政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基金,用于补贴、奖励、扶持本地商贸流通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十一)推进商贸基础设施建设

1、对列入重点扶持的商贸企业扩建、改造、新建商业设施的建设项目,在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按管理权限报政府批准后,予以50%优惠。

2、对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商贸设施项目,妥善落实专项用地指标。对优先安排重点扶持发展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仓储冷冻冷藏、配送中心等项目,其土地出让价格按工业仓储用地基准实行招拍挂。

3、各地要结合销售电价调整,于20*年底以前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基本实现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同价。

(十二)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

按照“便民、为民、利民”宗旨,推动有实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特别是对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统一连锁名称、统一规范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服务指导的乡村连锁门店和企业,按考核验收合格数每新增一家连锁门店给予奖励500元。对年度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三)发展行业协会加快电子商务建设力度

对已组建的各类行业协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个一次性补助组建经费1万元。

对在市本级举办的全市性工业产品(农副产品)推介、商品交易、商贸合作洽谈,且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的会展活动,每次拨付会展主办单位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承接举办省级、国家级展会的,分别每次奖励会展单位5万元。

对投资建设集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它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商业门户网站、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信息系统,其软件及配套硬件设施投资较大的,视情给予一定的资助。对纳入国家商务部市场监测体系的项目,且需投入电脑软硬件设施建立商务天气预报信息平台的单位和监测样本企业,财政按上级扶持标准的20%给予资助。

(十四)扶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对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机械化改造、城市豆制品生产上规模企业的技术进步、需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检疫检测体系、实行无害化处理、技术改进投资的相关费用,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进(出)我市的农业生产资料和鲜活农产品,市交通、运管、交警、稽征等部门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十五)税收优惠

1、支持本地农产品进入超市。对连锁超市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税率计算进项抵扣税额。从农业生产资料单位购进农产品以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鼓励投资兴建商贸流通服务业。对新建各类综合专业市场、物流企业、会展中心、酒店、大型娱乐业和在符合规划的特色商业街内开店设场,经工商、商业主管部门批准,经税务机关审批,依法减免企业所得税。对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租金相关税收的企业,可按照管理权限经政府批准后由财政给予二年返还50%的照顾。

四、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商业、供销、物资、发改委、建设、国土、财政、规划、卫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交通、公安、物价、供水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业主管部门,由商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考核、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2、在各乡镇设立商业管理办公室,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农村的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管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卫生安全、新农村商务信息网络工作等。

3、加快职能转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特别是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专营人员,切实把商贸流通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理日程。

(十七)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建设

市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实施好对生猪定点屠宰、酒类管理、超市、直销、典当、拍卖、特许经营等行业的监管。市物资、供销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烟花爆竹、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业的管理力度。要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重视和加强对商业老字号品牌、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加强对蔬菜、肉类、食糖、糖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制定重要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对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平抑价格补贴和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所需的费用由财政给予一定的安排和启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十八)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

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工商、卫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对连锁企业统一配送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应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对连锁企业集中配送的商品应以在连锁企业的总部或配送中心抽检为主,强化总店的管理责任。企业依法报检的项目,检测费由企业承担;政府部门依法抽检的项目,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部门承担,不合格的由企业承担。工商、税务、物价、*、环保、城管、创建等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应推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和检查,严禁不合理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

商贸服务业范文第3篇

二、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努力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2010年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目标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力争达到14%;商贸流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力争达到12%;全市商品市场成交额增长8%,力争达到10%;全市重点商贸流通建设项目当年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今年市区要重点推进国金商业地块(原人民医院地块)、金帝商业地块(原海尔曼斯地块)和银街商业中心(新河弄地块)等设施的建设工作,力争通过二至三年努力,构筑起一个立足市区、辐射周边、规模宏大、档次较高、业态丰富、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的商业新高地。要立足全市、面向全省,精心做好世茂广场的商业运营,力争在引进世界知名品牌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要与旅游线路相结合,进一步集聚人气商气。加快推进中国汽车市场城的提升发展,全面完成拆迁改造工作,及早把汽车城建设成为有效辐射周边的重要的区域性汽车专业市场。要推进特色商圈和特色街区的培育工作,对越王城、迎恩门风情水街中的商贸部分做好配合协调。要着力推进绍兴县万达广场、诸暨市城市客厅CBD、上虞市城北中央商务区、嵊州市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新昌县江南名茶市场等项目的建设,增强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后劲。

(二)培育龙头企业,打响企业品牌。要继续做好培大育强工作,对列入重点培育“1122工程”的企业,继续强化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深入实施“品牌创建年”活动。每年在美容美发、休闲健身、保健足疗、娱乐歌厅、家政服务、设计创意和特种行业等业态中评选行业龙头企业。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商业品牌,力争用3年时间,认定5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绍兴老字号”,继续积极推荐申报“中华老字号”和“浙江老字号”。开展特色酒店评比活动,打响绍兴餐饮品牌。努力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级、省级重点行业项目,提升绍兴商贸服务企业知名度。

(三)关注民生工程,提高生活品质。今年要继续对城区内环境差、设施落后的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推动新建的寨下、凌江、二泾等农贸市场尽早开门营业。要丰富商业业态,开展特色服务的评比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夜间生活。要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积极鼓励10家本土连锁超市龙头企业继续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完善城乡现代流通网,确保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超过80%,配送率超过60%。继续开展家电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继续大力推动社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社区放心早餐门店连锁化、社区超市改造生鲜化、便民服务网络化、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要下决心取缔马路早餐,所有早餐都要退到室内来。

商贸服务业范文第4篇

一、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1、规划优先原则。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切实组织规划的实施。新办商贸服务企业,必须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2、突出重点原则。优先发展“一主、一副、四极”镇(街道)的商贸服务业,大力鼓励商贸服务业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产业的集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3、优化结构原则。加大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激活全县商贸服务业内在发展动力,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品牌和管理模式,改造、提升和发展传统商贸业态。

4、政策扶持原则。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连锁超市、商贸服务企业技改扩建、物流配送、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及商贸名优企业、著名商号的发展等。对国家实行商品专营专卖的商贸企业,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

加快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支持发展连锁企业,按照连锁经营要求,实行“六统一”的连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连锁超市。连锁超市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为100%,并具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在县城新区对每新增一家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在全县其它各乡镇(包括旧县街道)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

2、连锁便利店。在全县各行政村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在70%以上的连锁便利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放心示范商店。凡实行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账、一项承诺,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由县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授予“*县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1万元。

4、优化管理服务。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尽可能对连锁门店货物配送车辆在城区通行和卸货停车提供方便。

三、重点扶持物流服务项目

经县政府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土地费)且营业场地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大型仓储、配送中心等物流服务项目,其用地价格可享受协议供地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推进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

1、鼓励开辟商业特色街(区)。凡符合规划要求新建、改建的商业特色街(区),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命名后,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投资业主或牵头单位2万元;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商业特色街的分别再奖励2万元、3万元。

2、鼓励商贸企业到商业特色街(区)置业经商。在商业特色街(区)设立经营业态相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的,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购置营业用房除外)的商贸企业,由县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3%一次性给予奖励(同一项目的奖励只享受一次,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元);3年内免交工商管理费。

五、着力扶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1、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的基本条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每年由县统计局会同县经贸局、财政(地税)局、工商分局审核、认定,县政府下文公布。对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实行“企业申请,部门推荐,政府审定,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由县经贸局统一协调、具体监管。

3、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对当年首次新增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2)对当年企业实际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万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企业自备发电补助,按工业规模企业标准享受。

4、为鼓励更多的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营者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将在全县每年开展一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选活动(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比办法另定)。对当选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县*年度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对当选企业的主要经营者,由县政府授予“*县*年度突出贡献商贸服务企业优秀经营者”称号。

龙头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留县部分比上年度增长15%以上的增量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实,全额奖励企业,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和技术改造。企业退出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后再次进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行列,如上年实绩低于该企业原列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最高实绩的,则以最高实绩作为上年基数计算。

5、鼓励和培育商业品牌。凡被授予省、市级著名商标或商号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同一级别不重复奖励,以后年度获得高一级别著名商标或商号的,可补足奖励差额。

6、鼓励商品市场争创星级文明市场。由县财政对首次达到二星级的商品市场奖励1万元,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四星级的奖励5万元。

7、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凡实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且运行正常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其新增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每家奖励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

六、努力构筑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创建“绿色市场”

1、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3万元和2万元。

2、凡营业面积在500(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3、凡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

七、其它

1、享受本奖励政策的商贸服务企业,必须是在本县国、地税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证照齐全、依法经营的商贸服务企业。

2、对一个企业享受上述所有奖项的资金总和,要以当年该企业所缴税收留县部分为限。

3、对因偷税、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资格。

4、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商贸服务业项目,以及老百姓生活急需,且千家万户受益的“放心”工程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实行“一事一策”或“一企一策”。

商贸服务业范文第5篇

【关键词】商贸流通服务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

重庆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城市,作为渝新欧的起点,如何使得其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更加适应新常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等问题俨然成为现阶段学者们研究的热点。而作为影响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的高职教育具有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创新职能,对重庆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所产生的力量不容忽视。而对于商贸流通服务类专业而言,单纯的、在教学场所设计的虚拟工作场景很难反映经营管理类工作的真实性和复杂性,有必要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通过校企合作提供校内外的职业环境熏染,当前,重庆已有不少高职院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实践。

一、重庆高职商贸流通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现状

1.师徒制或项目委托模式。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校方聘请企方的专业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支持实训教学或开展专业讲座,以弥补学校教师在实践经验和技能方面的不足。企方也可能将一些研究性项目或内训课程委托给学校,由学校教师提供智力支持。这种模式下,校企双方进一步进行优势互补但合作面仍然较窄,企方对于人才培养的参与度不足,企方委托项目也难以进行教学转化,校方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仍可能存在差异。

2.订单培养模式。订单培养模式是重庆大多数高校采用的校企合作模式。校方为企业量身定制,从招生到就业,均按照企业用人标准,学生毕业后直接到该企业就业。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的一致程度最高,校方实现高就业率和对口率,企业节省新员工培训时间,学生能较快进入职业状态,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较强。但是,这种模式受众有限,学生出路窄,系统学习有时会让位于职业培训,实习实训有时会沦为简单顶岗,学生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均受限于合作企业(甚至目标岗位)的特定性。

3. 校园网点模式。有的院校通过较为深度的校企合作,将连锁超市、快递公司、呼叫中心等经营网点或职能部门引入校园,作为商贸流通专业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技能实训、顶岗实习的场所。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展现真实企业的运作,帮助学生获得真正的操作技能,与就业关联度高。缺点是受个体企业经营模式的影响大,进入及退出的成本高,教学点设计受网点经营阶段的约束,学生仅能经历或训练某些运作环节,体验不完整。

4.校园商务营销活动模式。笔者所在的学校商贸流通专业的教学安排均有一周的校园商务营销活动周,通过在校内组织集市,鼓励学生集中时段进行商品买卖的小型创业活动。此类活动的优点是学生受众广,进入门槛低,学校方便组织,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较低,一般仅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简单的规则即可。但缺点也显而易见,那就是活动的组织较为松散,专业化程度低,持续时间短,可承载的教学点少。因而,集市模式更适合于学生社团类活动。

5. 创业孵化模式。重庆市大多高职院校在校内规划出固定场所作为创业园,免费提供给学生进行创业。此类活动的优点是参与的学生能够体验完整的经营过程,教学设计点也较多。但缺点是受众少,经营范围随机,教师指导的个体差异较大,不易支持整个专业的实践教学系统设计,更适合创业动机高的少数学生个体。

二、校园商贸流通载体中的教学设计

1.明确培养目标。开展校园商贸流通活动根本目标是培养和提升学生胜任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的能力,使其成为具备职业观、职业道德、职业习惯和职业技能的准职业人。基于真实商贸流通活动载体的实践课堂,首先要帮助学生认识企业规则,建立职业心态,在此基础上通过从事职业活动感受诚实守信、服务他人、遵守规则的职业道德,获取实践性知识、技能、方法,对其进行应用、内化,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从而逐步养成职业习惯,习得职业技能。

2.细化教学内容。基于真实商贸流通活动载体的实践课堂,其教学内容应包括职业心态及职业人行为规范、企业制度、经营管理工具及方法、专业技能四个系列。心态、工具及方法的大部分教学内容均难以在传统课堂上习得,只有通过实践课堂的反复实践才有可能习得。在教学计划上,一方面按学期和学年进行常规性实践活动的设计,以支持学生的阶梯式职业成长;另一方面鼓励专业教学系部结合公司短期经营活动的需要,灵活设计教学活动。为了增加学生受众,针对内容设计学分兑换制度,鼓励学参与课外实践,积累经验。

3.以教学活动约束经营模式。通过开放校园市场,引入真实的、面向校园及周边消费群体日常需求的商贸流通活动,形成商贸流通专业实践教学的活动载体,真正实现学生融岗训练。教学过程与经营过程对接。商品厂商企业共同支持教学设计和实施。校方一方面需适当开放内部环境与资源,允许公司利用校内多种渠道进行市场推广,使用实训场所和设备;另一方面要以专业教学系部为主进行统一的教学设计与管理,联合合作企业共同实施教学活动,以免学生沦为简单劳力。

三、校园商贸流通活动载体中教学保障条件。

首先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确定分工。校企双方共同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持续支持其实践课堂教学载体的功能。其次落实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包括教师、合作企业管理人员、物流企业管理人员、货物供应商管理人员等,进行明确的分工。最后还必须具有外部企业资源保障机制。通过校企合作协议要求商贸平台公司全面参与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资料的真实规范化,指定至少2 位企业指导教师,长期跟踪辅导公司学生员工,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立实践课堂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