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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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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管理

社会化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区儿童社会化社区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

社会化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之一,也是心理学,人类学研究的问题。它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通过社会交互作用,学习社会文化,掌握生活技能,适应社会生活,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儿童社会化是人生最初阶段的社会化,也是社会化发展的最重要时期。儿童的社会化总是在具体的社区进行的,是通过所在社区中的社会化的多种渠道来接触更高层次的社会文化。

对儿童社会化起到作用的有如下社区要素:社区内各个家庭、邻里、同辈群体、学校等正式或非正式组织,还有来自社区之外的大众传播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社区社会化的软件和硬件系统,同时还和整个社会的社会化教育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网络。

八月二十五日至九月十七日,我在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办事处舜井社区居委会实习期间,就社区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这一问题进行了考察、了解。现以舜井社区居委会为例,就这一问题做简单分析。

首先,有必要对社区的概念加以界定。“社区”一词自德国社会学家藤尼斯在《社区和社会》一书中首先提出来之后,至今已经有140多种解释或表述。《观察社会视角——社区新论》一书指出:“社区一般指聚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众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是一个地域社会共同体”,这个概念一般是广义上的社区概念。如:工业区、科技文化区、商业区、农业区、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等。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可以通俗地说:社区就是居住在同一区域,靠一定的规范约束,大家互相联系,互相帮助的共同体。

一、社区影响儿童社会化的要素及其功能发挥

1、社区内家庭

在一切社会中,家庭是最重要的社会化因素。这是因为:首先,家庭是社会化的最初场所,是儿童社会化的主要机构。在人出生的前几年里,家庭对儿童的社会化担负主要的责任。在家庭里,儿童学会了语言,开始了解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并且从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那里习得行为方式,形成了最初的个性特征。其次,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通过对孩子的抚育,呵护,与孩子建立了亲密的感情联系,为孩子的情感培养创造了条件。再次,儿童在家庭中逐渐获得了最基本的生活技能。

2、社区内学校

学校(包括托儿所、幼儿园等)是社会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也是个体继家庭之后社会化的第二个主要场所。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单靠传统家庭教育,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各方面知识的需要,而通过学校,人们可以有组织、有目的的系统获得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各种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念。

舜井社区居委会内现有托儿所2所,幼儿园2所,早教机构1所,小学1所。在国舜·世纪阳光早期教育中心,这里的幼儿在老师的照顾和与其他幼儿的互动中度过了社会化的重要阶段。在这里,幼儿掌握了基本的生活技能和粗浅的社会文化知识,完善了自我观念,有了初步的社会角色意识,加强了社会交往与合作的意识。

该早教中心尤其注重儿童的交往合作行为和意识的培养。教师作为教育的计划者、组织者、实施者,常常强调小朋友们要团结友爱、谦让分享等。这种教育在我国的现有国情下,有利于幼儿社会交往和合作意识的培养。

3、社区内同辈群体

同辈群体是少年儿童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每一个少年儿童都必须参与并认同于一个同辈群体,通过群体之间的社会文化传递促进其社会化过程。人的社会化是通过社会交往进行的,个体也只有通过社会交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的人”。在交往中,儿童既是交往的主体又是交往的客体。通过交往,他们学会了评价自己的行为,发展了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又恰恰是衡量人社会化的重要指标。

在对舜井社区居委会的家庭结构状况的社会调查表明:该社区90.3%的家庭呈核心家庭结构状态。核心家庭已经是该社区家庭生活的普遍模式,并且这种家庭结构的核心化正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巩固。孩子在家庭里扮演的角色单纯,加上家庭内社会互动的对象和内容又十分单一,致使孩子缺乏与兄弟姐妹和祖辈接触的机会,因此,他们缺乏在多维的人际关系中成长的机会。这种情况容易使孩子们滋生特殊化心理,缺乏社会义务感,缺乏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容易养成孤独、独断等不良性格,因而成为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障碍。又由于子女在家庭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往往产生父母对子女过分宠爱,过分照顾,过分期望的现象,这种在今天的城市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倾向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

调查显示:舜井社区的独生子女比率高达98.06%,每户平均人口数为3.27人,在家庭内部,孩子有小伙伴可以交往的仅占2.07%。儿童游戏、交往的场所以及自由交往的机会都减少了,缺乏竞争和交往的情绪体验,也不能学会通过群体交往的规则来调节、控制自身的行为,这样既不利于他们自我评价的发展,也不利于儿童社会交往能力的形成以及其社会适应性的完善。

4、社区内邻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邻里社会对少年儿童社会化的影响呈逐年缩小的趋势。随着传统的大杂院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独家独户的单元房,邻里之间缺乏交流,更谈不上原先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亲密现象,因此,邻里社会对于少年儿童个性的形成、人生观的塑造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也随之弱化.。

根据调查,舜井社区内小学生家庭中居住独户数占85.09%,51.13%的小学生拥有自己的单独房间。独门独户尽管使儿童在家庭里拥有了更多的生活空间,但是城市建筑面积的大幅度增长又使其户外活动空间不断缩小。有限的室内生活空间和有限的户外活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孩子们从事户外活动的机会,从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独门独户成一统的格局,导致邻里成人之间交往的急剧减少,而且也限制了孩子与同辈群体的交往。

5、社区内传媒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传媒有了空前的发展。社会传媒对少年儿童的影响可以说无处不在,无所不有,对少年儿童的社会化产生了全面的影响。现代大众传媒扩大了少年儿童认识世界的途径,给少年儿童提供了更加丰富、更加快捷、更加全面的认识世界的手段。现代大众传媒缩小了少年儿童之间的差异,无论是城市少年儿童还是农村少年儿童,无论是发达国家的少年儿童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少年儿童,通过卫星电视和计算机因特网,都可以享有同样的信息,从而就相应缩小了彼此之间由于民族、地域、经济、文化不同所造成的差异。现代大众传媒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了理想化的少年儿童形象,不论是动画式的还是童星式的,使得众多少年儿童不再以父母的要求为自己的目标,而是以某个理想形象为统一的楷模,用以学习和模仿。

以电视机为例,舜井社区居民电视机拥有率已达到100%,50%以上的儿童经常看电视(一周三次以上)其中,25%至35%的儿童天天看电视,电视能促进儿童的心理发展,电视节目满足了儿童想象和模仿的欲望,还能使儿童开阔眼界,有助于儿童了解社会、增长知识和吸取间接经验,认识社会角色,学习并掌握相应的社会行为规范,也有利于婴幼儿的语言学习和丰富词汇量,这些都有助于儿童的社会化发展。但是,电视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反映暴力阴暗面的电视节目通过模仿会导致儿童形成不良社会行为,电视的普及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接触时间相对减少了,削弱了家庭中的互动关系,过于迷恋或依赖电视节目,不利于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性格发展,易使孩子得“电视病”。

6、社区居委会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儿童的社会化已不仅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而是整个社会参与其中的过程。作为我国城市居民基层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在儿童社会化当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社区居委会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主要通过开展社区服务的途径得到实现。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和"突破口",只有卓有成效的开展服务,才能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树立归属感。

首先,开展各种社区服务,可以为区内居民提供方便,提高生活质量,为家长减轻生活负担,为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物质条件。目前,舜井社区居委会可以为居民提供中低挡家宴、一般家庭装修、电器维修安装、房屋中介、劳务中介、家政服务、服装加工等服务,初步实现了家务劳动社会化,不仅方便了居民生活,而且为失业或待业的人提供了再就业机会。家长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孩子的成长。

其次,社区服务的开展,始终是以解决社区本身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为基本出发点和基本任务的,因此,卓有成效地开展和发展社区服务,可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解决社区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使儿童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成长。

舜井社区居委会通过创办各类社区福利服务机构,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以解决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少年儿童各种生活需求问题,有效弥补了社会服务的资源短缺,缓解了社会服务的供需矛盾,从而避免了因上述社会问题积聚而引发的社会失调。如:对辖区内居民进行了深入调查、走访,了解每家每户的情况,将生活困难,符合标准的家庭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帮助他们进行再就业培训,联系工作单位;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特别档案,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且有固定的康复机构为他们做康复治疗;成立了社区老年人艺术团,组织老年人参加舞蹈、演唱、模特培训和表演。居委会与国舜·世纪阳光早期教育中心,历下区人民医院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辖区内家长、儿童提供咨询、医疗服务,并成立假期学习辅导班,为小学生安全、充实度过假期创造有利条件等。

此外,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社会服务改善了人际关系,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宣传发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互助互济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居民提供沟通、交往的机会,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了解,改变和避免居民住宅条件改善后带来的人际关系淡化的趋势。社区内尊老爱幼、帮残助弱、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的广泛开展,还可以使我国的传统美德得到进一步弘扬,创造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儿童在健康、文明、高尚的社区中成长,不仅弥补了现代社会中因为与同辈群体、邻里之间交往缺乏而导致的不良影响,而且对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继承优秀文化有很积极的作用。

九月二十日是第二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历下区文明委开展了“阳光天使”系列活动,号召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和社会氛围,让未成年人在充满阳光的生活中健康成长。在这次系列活动中,舜井社区居委会积极组织开展争当文明市民和星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在抓好社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建设的同时,经常性地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以及邻里相识互助活动,在满足广大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使群众在参与中相识,在活动中相知,让社区成为和谐融洽、环境优美的阳光社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二、社区促进儿童社会化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一)舜井社区促进儿童社会化的问题与建议

我在这次实习过程中,就社区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在我国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大环境下,社区对儿童社会化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社区力量发动不足,尚未形成全社区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社会化、促进儿童社会化的大氛围。相当多的家长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影响了社区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力。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社区对儿童发展的重要性,支持社区开展促进儿童发展的活动进而促进社区自身发展。

2、目前举办的针对儿童的社区服务项目和活动缺乏系统性、组织性,一些是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表面形式,没有很好地起到服务作用。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开展的社区服务与快速发展的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不相适应,特别是社区服务过分强调商品化和市场化等现象使得社区服务与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还不能相提并论,与社区发展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因此,我们必须从社区服务入手,强化社区服务的社会功能,尽可能提升社区福利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发动各级社会力量,针对儿童开展科学、有效、系统的社区服务。

3、我国社区缺乏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发展的意识,在发动儿童参与以促进社区发展方面的工作更是不足。社区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同时,也有赖于政府和非政府的介入,更有赖与居民的社区参与。因此,应该激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真正形成“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局面。

4、当前我国社区居委会自身存在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社区对儿童社会化功能的发挥。这突出表现在如下方面:

(1)居委会并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但是担负着上面各级政府移交的各种行政任务。目前,舜井居委会承担着户口管理、社区卫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民事纠纷调节、社会福利救济、下岗人员安置、征兵、各种摊派费用的征收等十大类上百项具体的行政工作,与其居委会极不相符,居委会无力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影响了各项社区服务项目的开展和实施,针对儿童发展的更是少之又少。

(2)居委会工作人员虽然已一改往日老大妈统天下的局面,但是经过换届选举上任的居委会干部仍然对社区服务等问题不能做到正确充分的认识,无法开展有效的社区服务。

(3)居委会办公经费紧张,每月仅由街道办事处下拨300元,居办经济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居委会组织规模较大,系统深入的社区活动。针对以上居委会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的途径,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才能实现推动儿童社会化发展和促进自身功能不断完善的良好社会效益。

(二)社区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社会化与理论的初步应用

社区社会工作是指运用专业性的理论知识和技术,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案主对象、以预防和解决社区问题为目标、以社区发展和社区进步为宗旨、以培养和发扬社区居民互助精神为追求,调动和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提高社区福利水平,促进社区发展的过程。

我在舜井社区居委会实习期间,举行了舜井社区儿童早期教育咨询活动,尝试初步应用社区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介入儿童社会化。

社区社会工作的过程如下:

1、社区分析

社区社会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社区及社区成员,因此必须对社区基本情况做较为详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我在实习的第一周,通过居委会、入户调查、口头访谈等渠道对舜井社区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印象比较深刻的除了辖区基本概况外,还有这里流传的一些俗语,如“五多”,即:辖区面积多、下岗失业人员多、残疾人员多、人户分离多、低保人员多。看来这个社区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此外,该社区学龄前儿童较多,其父母工作很忙,无暇照顾孩子,多将孩子交给家中老人看管,这势必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这些年轻的父母对儿童成长十分关注,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也有很多困惑和问题,但又苦于没有时间和渠道得到解答。所以,开展这个咨询活动是面向舜井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的。

2、建立关系

建立关系就是进入社区,和有关的人士和机构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由于在社区居委会实习,因此得到了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居民也把我当成了居委会的一员,认为我是为他们真诚地做服务的,因此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同时和协办单位的联系也很方便。

3、资料收集

在居委会的帮助下,我通过问卷、访谈、咨询、观察等方法收集了社区各个方面的资料,活动涉及到的有舜井社区人口现状的资料,并进行了分类整理。

4、制定社区发展计划

由于我水平有限,在短短实习的十几天里,不可能为社区制定长期的,总体的发展计划。只是为此次活动制定了目标。即:使家长了解孩子,端正认识,树立正确的早期教育观;促进亲子之间的沟通;宣传早期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促进儿童早期教育以社区为基础的管理模式的形成。

5、社区行动

社区行动就是社区工作者激发社区居民行动起来,将制定的计划付诸实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社区工作者担任了服务的提供者,倡导者和管理者的角色。我组织开展这次咨询活动,是为居民提供了一种服务;宣传早期教育的思想,提倡家长科学教养孩子;对活动全程进行了有效控制,对助人资源如和协办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等。

社会工作者是社区工作的推动者。我国一般对社会工作者的定义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标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的人员。他们是有一定专业知识并从事社会福利的人员。在社区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担当服务提供者、支持者、倡导者、管理者、资源获取者和政策影响人等角色。

同时,社区工作也有赖于政府和非政府的介入,更有赖于居民的社区参与,即居民主动参加社区发展、社区建设以及参加各种公共和公益事业,积极帮助他人解决困难的过程。社区参与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客体是社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需要。社区居民只有通过广泛参与,才能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推动了人的发展,满足了社区居民在物质、精神、文化、自我价值等方面的需求。在我国各级组织机构中,社区居委会直接面对社区普通居民,对社区成员的各种需求、困难、心态等有非常具体的了解,因此在社区社会工作中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居民的各种问题。因此,它是我国发动社区参与的主要组织机构。

社区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社会化,是否能够使社区充分发挥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有待于日后社会工作者的实践。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希望舜井社区以及其他社区能够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社会学概论》李芹山东大学出版社

《社区社会工作》周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儿童社会化中的几个问题》周东民东方论坛一九九六年第四期

《当代中国少年儿童社会化条件及新特点》谢晓蔚江西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我国幼儿园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邓红基础教育研究2001年第10期

社会化管理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就业,根据《**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者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称培训),或者直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称鉴定),由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坚持以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和鼓励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的,以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载体,实行劳动者自主择校、自费培训、经费直接补贴到个人的方式,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指导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补贴培训的管理;开展对全市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抽查和对各区县补贴培训工作的评估。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签约、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实施对培训过程的质量监管和补贴经费的核拨;开展对本辖区内补贴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第五条纳入补贴培训范围的项目应当是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并且列入国家职业资格序列或专项职业能力的技能类项目,以及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开展的技能类定向培训项目。

补贴培训项目以目录的形式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补贴培训目录及相应的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第六条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下同);

(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四)其他经批准的人员。

第七条补贴对象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的(含一年内补考合格,下同),按以下比例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第六条第(一)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费补贴;

(二)第六条第(二)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以上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

(三)第六条第(三)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鉴定费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上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

(四)第六条第(四)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

第八条补贴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上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按照鉴定合格应补贴培训费的50%予以补贴。

第九条培训费补贴实行优质优价。补贴对象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或示范性培训项目的补贴培训,在享受培训费补贴时,补贴标准上浮10%。

第十条补贴对象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且补贴项目不得为其已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培训项目。在校学生的鉴定费补贴在其在校期间只可享受一次。

有以下情形的,补贴对象可在一年内享受两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第六条第(一)类对象享受过一次培训费补贴后,年内因就业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定向培训费补贴;

(二)补贴对象在享受创业能力项目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年内根据开业需要可以再享受一次相关技能类培训项目的培训费补贴;

(三)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过一次鉴定费补贴的,还可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

第三章补贴培训实施机构

第十一条本市对承担补贴培训实行申报签约制度。由培训机构提出申报,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相应条件,并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的培训机构方可承担补贴培训。

第十二条申报承担补贴培训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补贴培训项目应为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范围内的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补贴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

(三)具有较丰富的办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培训机构申请承担的补贴培训项目应已实施过一个完整的培训周期,且鉴定合格率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该项目全市平均鉴定合格率(列入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的新职业培训项目除外);

(四)培训机构上年度法人年检和网络化检查合格,且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对于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及行业、企业急需的补贴培训项目,但本区县暂无具备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补贴培训的,可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试点承担一次性补贴培训。

第十三条承担补贴培训的申报签约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承担补贴培训;

(二)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三)对经公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与其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内容包括补贴培训项目、协议期限、培训规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协议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一般在每年培训机构法人年检和网络化检查之后签订。

第十四条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C级的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得承担补贴培训。确需其承担补贴培训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说明原因,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查。

第四章补贴培训和鉴定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补贴对象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相关身份证明,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接受培训指导,申领“职业培训信息卡”(以下称培训信息卡),提供本人相关银行账号,并自主选择补贴培训项目和相应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

第十六条补贴对象应在选择补贴培训项目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培训信息卡和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主选择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报名注册。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补贴培训协议》,明确培训项目、授课安排、培训收退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经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培训机构应根据收费标准和《补贴培训协议》约定的收费方式向学员收取培训费。对第六条第(一)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其自行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5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行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25%。

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后,应向学员开具由财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或收据(不包括限用于内部结算、捐赠或代办费收入的收据)。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根据补贴培训项目相应的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制定授课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同时,培训机构应在“**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内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在培训班开班前录入开班信息并上传授课计划,在开班两周内录入学员注册信息,并及时做好信息变更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根据本市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为学员申报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并根据相应的鉴定申报条件做好学员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

对申报鉴定的人员,由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鉴定。鉴定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第五章补贴经费的核拨

第二十条在补贴对象完成培训和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应补贴标准,按下列方式予以培训费补贴:

(一)第六条第(一)类对象(除就业困难人员外)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且鉴定合格的,对学员本人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直接补贴50%培训费,培训机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50%培训费补贴。

(二)第六条第(一)类对象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的,对学员本人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直接补贴25%培训费,培训机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75%培训费补贴;鉴定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25%培训费补贴。

(三)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对参加补贴培训的对象,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直接补贴给学员本人。

培训机构申请补贴经费的期限为自学员获证之日起或学员承诺放弃鉴定补考之日起六个月内。

第二十一条第六条第(三)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项目或相当于中级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在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或毕业学年,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和有关凭证,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按规定申请鉴定费补贴。

第二十二条根据补贴对象鉴定的结果,本市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补贴经费发放名册。经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确认后,由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学员获证或承诺放弃鉴定补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补贴经费核拨至本人的银行账户;自培训机构申请补贴经费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补贴经费核拨至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第六章定向培训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市鼓励对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定向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帮助其实现就业。本办法所称的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委托培训机构对其拟招聘录用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上岗前实施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四条开展定向培训的,应由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所三方共同签订《定向培训协议书》,并由培训机构会同用人单位结合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共同制定培训方案。

第二十五条定向培训项目为列入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的,培训机构应按照本市颁布的培训计划大纲和相应的补贴标准执行。

定向培训项目为未列入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且培训课时在100课时以上的,培训机构应将相关培训方案和补贴标准报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执行。

定向培训项目为未列入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且培训课时不足100课时的,由培训机构将相关培训方案和补贴标准报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纳入职业资格序列的定向培训项目,培训后由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在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机构组织实施鉴定,对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未纳入职业资格序列的定向培训项目,培训后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定向培训补贴与培训后就业率相挂钩。定向培训项目整班就业率达到80%以上的,培训机构按整班学员人数和相应的补贴标准申请培训费补贴;整班就业率达不到80%的,培训机构只可对被录用的学员按相应的补贴标准申请培训费补贴。

第二十八条定向培训补贴经费实行核拨到培训机构的补贴方式。由培训机构自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申请培训费补贴。经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按相应的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由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培训机构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的补贴经费核拨至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本区县实际做好补贴培训发展规划,严格落实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签约条件及程序,对本辖区内签约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并对其开展的补贴培训进行质量监管,引导其依法、诚信、规范办学。

第三十条本市实行补贴培训督导评估制度。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培训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市开展补贴培训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补贴培训督导评估抽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国家和本市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抽查和专项审计制度,定期通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审计结果。

第三十二条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对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举报及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存在违反《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约定行为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存在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终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

补贴对象经查实违反本市培训补贴有关规定的,补贴经费不予核销,并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第三十四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本市建立健全补贴培训信息公开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补贴培训政策及相关操作办法,且定期公布补贴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当年度已签约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基本信息、督导评估结果,以及对补贴培训实施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处理的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补贴对象通过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的方式,直接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上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在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和有关凭证,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相应补贴。

第三十六条第六条第(一)类对象自行付费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并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被用人单位录用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按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培训费补贴。

第三十七条经批准的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培训项目、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高师带徒培养项目、校企合作培养项目、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补贴经费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的外来从业人员培训项目,以及经批准的面向特殊对象的培训项目,按本市现有相关规定执行。但上述培训费补贴不得与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同一年度内同时享受。

第三十八条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培训,或者参加经批准的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培训项目、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高师带徒培养项目、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的,参照本市在职从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生源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培训、鉴定或校企合作培养项目的,外省市生源高等院校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的,参照本市生源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人员参照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期限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化管理范文第3篇

【题目】企业退休员工社保管理模式优化探析

【绪论】退休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管理方式探究绪论

【第一章】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社会化概述

【第二章】 【第三章】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退休人员社保社会化管理不足的原因

【第五章】完善企业退休社保管理社会化的措施

【结论/参考文献】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控方案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社会化的现状

2005 年 1 月 1 日是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正式启动的第一天,首批 2500 多名退休人员由于其原单位于 2004 年底前将他们的人事档案移交到了市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率先纳入到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中,他们的日常管理工作从原单位剥离出来,改由所在社区承担。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苏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社会化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第一节 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社会化的体系基本建立。

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的信息管理社会化。

苏州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的管理服务工作中,重点对企业退休人员的信息库进行了大力的建设。从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到社会化管理初始的个人档案信息的及时录入,到每年的资格认证的信息比对,再到对各项社会化活动的登记、走访实际情况的记录等,努力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信息库,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加以规范化的管理。

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开拓创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推进银龄 E 家乐的建设,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探索建立掌上操作、实时响应、多级联动的服务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型服务体系。

社会化管理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需要更正或发生变更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其中涉及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及时到苏州市对应的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换发手续。对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人员,其他的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变更,则是由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直接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改维护,及时更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信息平台上的数据。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的配套服务社会化。

苏州在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时,一方面做好日常基础工作,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及各项信息查询服务,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协助做好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等特殊困难人员的关心和帮助,2017 年,仅苏州姑苏区就走访社会化管理人员 62.19 万人次,人均走访达 3.15 人次,努力通过制度化、人性化、个性化的慰问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另一方面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各项特色的社会化服务,如每年开展社保情文艺汇演等一系列老年活动,以及每年组织苏州各区退休人员参加春秋季旅游活动等。不但在物质层面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全力保障,在精神层面上也为他们提供了很好的展示平台和交流平台。

三、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社会化。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社会化是指经核定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保经办机构在银行为每位社发对象开立个人活期结算账户,用于养老金的统一社会化发放。在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后,他们的养老金就不再受到原单位的经济效益变化的影响。每月养老金的按时发放,解除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得他们的退休生活在经济上更有保障。

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在苏州具体是如下操作,对 2013 年 3 月份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直接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退休人员从每月 10 日起,老年居民、被征地农民从每月 25 日起,凭发放存折或银行卡到指定银行的任意营业网点领取当月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的社发对象,除可至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外,还可至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市民卡指定服务网点,或通过任意银行 ATM 机领取。社发对象的社会化发放账户为银行借记卡账户的,也可持借记卡、居民身份证,到任意银行网点柜面办理苏银通存取款业务。社会化发放账户为存折户的,可到开户行换领借记卡,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变更手续。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的社会化极大方便了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管理个人的退休金。

养老金是退休人员最重要的生活保障,为了避免异地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缩水,苏州市社保中心还和各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市区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领取养老金一律免除手续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以放心在居住地银行领取本人的养老金。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的老龄医疗服务社会化。

开展免费体检工作,是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提高退休生活质量的务实之举。2017 年免费健康体检苏州姑苏区共组织辖区 9.6 万名 65 周岁以下的企业退休人员分批体检,实际体检 7.6 万人,参检率达 79.7%。自 2006 年该项惠民实事工程启动以来,12 年间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已开展了 6 轮,仅苏州市姑苏区已经累计安排 94.8 万人次的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免费体检。

为确保苏州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免费健康体检的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退管部门在体检工作开始前充分动员、认真组织和责任分解,做好了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在体检工作进行过程中,征求居民对体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已经参检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汇总参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了解服务动态,及时反馈参检满意度。

第二节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社会化试行的做法。

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的社会竞标机制。

在组织的一系列退管活动中,引入竞标机制:由退管中心确定年度重点活动主题和形式,在此基础上,各街道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以街道为主体申报活动方案。退管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街道申报方案进行评议,综合考察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和退休人员参与度等因素,择优录取。此举,充分调动和发挥了辖区优势资源力量,使富有创新思维的活动方案脱颖而出。

竞标机制的引入,为社会化管理活动增添了新的活力,使辖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极大充实。同时,各街道通过竞标机制,为老年朋友搭建更多展示自己的舞台。同时入社会组织参与竞标活动,集思广益、鼓励创新,更多地倾听老年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退管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增加活动的趣味性、娱乐性、知识性、技巧性,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保管理社会化中自主管理机制。

在退休居民中选拔了有亲和力、有责任感、热心的老人作为自管小组组长,这些自管小组长义务为民办实事,对辖区老人关爱到家。各街道、社区开展企业退休职工荣归家园行动活动,与日常退管工作的开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形式欢迎退休人员正式加入社区这个新的家园,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区,更好地参与社区建设与活动,接受社区服务和管理,同时也借助此项活动发掘新退休职工中的银龄人才和银龄志愿者,不断充实苏州的银龄人才库。

三、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灵活的认证方式。

(一)系统认证。

苏州市社保中心于每年 3 月底前,将认证对象信息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凡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同时比对成功者,即通过当年认证。

(二)人工认证。

因户籍不在本市、基本信息不准确等原因,系统认证中未比对成功的认证对象,以及未实行系统认证的认证对象,于当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按以下方式进行人工认证:居住在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的人员,由社区社保工作机构采取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认证,认证信息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平台确认。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降低了配合资格认证的成本,避免了邮寄认证容易丢失等问题的困扰,为居住在辖区内的异地退休老人提供了诸多便利。

(三)居外认证。

居住在上述区域以外的人员,由苏州市退管中心向其邮寄《异地居住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认证对象持该表到居住地指定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指定认证机构包括居住地县(区)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退管机构和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工作机构,退休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一办理认证手续。

第三节 企业退休人员就医保障覆盖面较广。

一、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就医。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在门诊就医时,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在每个年度即每年 4 月 1 日至下一年的 3 月 30 日内,退休人员个人自负一定费用后,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规定限额内按比例结付。

二、企业退休人员住院就医。

企业退休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结付办法。

企业退休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也可用往年个人账户结余金额予以抵冲。

三、企业退休人员居外就医。

社会化管理范文第4篇

(1)关于客户关系管理(CRM)。

近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对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方法和实施做了多方面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以及如何实现客户关系管理等。从信息的角度,客户关系管理的代表性的研究有:HurwitzGroup提出的CRM的六个主要的功能和技术要求;余军合,吴昭同(2000)提出的客户关系管理的三大基本功能;江波(2002)提出的客户关系管理的技术架构和典型功能以及技术实现;AMT网站客户关系管理研究小组提出的CRM系统具有的五大功能模块;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系数据挖掘中心提出的“建立数据挖掘为基础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等。

(2)关于社会化媒体客户关系管理(SCRM)。

国外有些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关注到SocialCRM在企业运营和营销中的显著作用:Cha和Hajli研究了基于TAM的社会化电子商务用户购买意愿研究;Harris和Dennis通过实验研究发现,来自朋友的推荐会对改变用户网络习惯有影响,并且呈现出层级结构,他们的研究以基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化媒体的用户购买意愿为方向;Olbrich和Holsing基于数据挖掘的社会化媒体对用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研究。毋庸置疑的是,社会化媒体正成为企业与客户之间互动交流的捷径和平台。传统的客户关系管理研究只侧重于企业沟通手段、呼叫中心、客服管理等被动和相对静态的客户管理模式,而作为客户关系管理的最新产物,社会化媒体客户关系管理(SocialCRM)强调发掘客户本身的潜在需求及营销意识,每一个社会化的个体都能独立的影响和改变社交圈内的用户购买行为,使之成为拥有控制权的营销个体,这种基于大数据时代的社会化客户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其对企业及组织内客户关系的处理及营销方式的改变将带来巨大变革。

二、社会化媒体客户关系管理应用建议

面对越来越多、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媒体沟通方式,企业及组织内部在进行客户管理的实践中,一定要把握营销的要点及客户培育的关键。把只注重利润数字转化为能力培养的长远建设;把各自为政的静态管理方式变为协调合作的动态一体化开发策略;把短期营销效果变为长期和持续改进的综合回报项目。具体而言,企业在实现社会化媒体客户关系管理建设中一定要把握清以下几个问题:

(1)实施以产权明晰、问责制为主的CRM系统化建设。

在开展SocialCRM管理中,大部分企业组织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确实储备了大量数据处理分析、媒体公关设计、企业互动平台建设等多媒体,网络化新型人才。但在接触具体的CRM开发项目时常常出现各部门各自为政,不能形成系统化、一体化的分工责任体系等问题。

(2)注重长期商业能力的培养。

SocialCRM的建设绝不仅仅是短期商业价值的体现,它注重的企业的生命力培育和长期能力培养。例如,在社交论坛和交流软件中出现的企业产品信息及品牌的讨论时,企业应该尽快收集这些资料,分类整理。面对客户的抱怨或投诉行为有针对性的解决和营销,面对产品和服务满意的客户应挖掘其营销潜力,精准策划。这种口碑传播的途径是SocialCRM的优势,但一旦疏于指导和纠正也有可能成为劣势,而负面作用的影响往往产生无法挽回的危害性。

(3)注重支持、改进和配套的综合改进化项目措施。

社会化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档案管理;中介机构;社会化

档案管理的社会化是指档案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档案管理是一种社会各级各类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共同行为,其目的在于把全社会的档案以不同形式分层分类集中控制起来,形成一个社会性的开放管理系统。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档案管理行政部门的执法权,是实现档案管理社会化的基本条件,较为完整的国家档案管理网络是档案管理社会化的可靠基础,档案馆是档案管理社会化的基本形式,而文件中心、档案事务所、档案寄存中心和其他商业化运作的档案中介机构则是档案管理社会化的有效补充。

一、档案管理的社会化与建立“两个体系”的关系

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是档案工作的基本职能,是档案事业发展的主体内容。就“两个体系”建设而言,又具有特殊的意义:(1)强化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职能是建立“两个体系”的关键环节,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的重点是档案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档案公共服务产品的再分配,关键就在于实现政府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职能的调整与完善。(2)档案管理的社会化是“两个体系”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建立“两个体系”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强化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职能,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重视档案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是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服务理念在档案领域的具体体现。(3)强化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职能是建立“两个体系”的根本办法。建立“两个体系”需要档案法制体系、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服务方式等各方面的改革与创新。管理的社会化不仅为推进建立“两个体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并以其系统性、规范性、实践性成为实现“两个体系”建设目标的根本方法。档案管理的社会化不到位,“两个体系”就无从谈起,“两个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必然伴随着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职能的不断强化。

二、建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档案中介机构

“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体现了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现阶段,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实现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要建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中介机构,是当前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从名称来看,有“档案事务所”、“档案咨询服务中心”、“档案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技术服务中心”、“档案托管中心”、“档案寄存中心”等。我国目前的档案中介机构按生成途径和运作方式,可以分为由档案馆或档案主管部门设立的、面向社会的公共性档案中介机构和以法人资格存在的、以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性档案中介机构。我国首家档案寄存中心,1998年8月9日成立的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属于前者,其服务职能主要是将不具备充分保管条件及配备档案保管主体成本过高的国有与非国有及破产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在工作、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寄存在市档案馆中。相对于传统的档案机构来说,总体呈现弱势。

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的档案中介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1)政企分开、权责明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首先政企分开、权责明晰要求档案中介机构必须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员、财务、职能等方面完全脱钩,以独立经济法人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不得再承担原有的行政职能,即真正实现组织中介性。其次要做到独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保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完整性和客观性。独立性可以使档案中介机构不受行政部门影响,在档案服务中保持独立,不损害客户的利益。(2)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从某义上讲,规范化程度不够是影响档案中介机构职能发挥的最大障碍。档案中介机构的规范化实质上涉及的是其与服务对象的信用关系问题,档案中介机构如果不规范,其信用度将大打折扣。从外部来说,档案中介机构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前者是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其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登记注册、年检审计;后者是依照《档案法》等法规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管,以实现外部规范化管理。从自身来说。档案中介机构应体现社会服务性、技术知识性和商业经营性。社会服务性指档案中介机构能为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全方位的档案服务,包括档案咨询、档案达标升级整理、档案保管、档案设备引进等。技术知识性指档案中介机构进行的各项档案业务如技术咨询服务、传授档案工作理论知识和技能、档案价值鉴定等是建立在对档案信息的加工、利用或提供档案信息技术服务之上的。商业经营性指档案中介机构作为一个经工商注册的企业,有明确的服务方向和经营范围,有企业行为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档案有偿服务,获得收益,求得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