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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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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

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基本框架

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依托村级“六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是融矛排化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性村级司法行政工作阵地。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应按以下六个方面构建。

1、一间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可与村级综治工作站共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应有一间独立的司法行政工作室。

2、一套完整的组织和制度。组织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项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制度;一项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组织制度;一项为综合性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职责和制度,包括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原则上由村级调委会主任担任)和司法所联系人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公示,村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组织,司法所联系人工作职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纪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上述三项组织制度应上墙。村级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组织制度和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职责制度,样式附后。

3、一套规范的司法行政工作室标牌标识。村级办公场所外悬挂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社区)联系点、村(居、社区)普法学校四块标牌,标牌应为方状,大小一致,其中人民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两块标牌中间位置必须印有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统一标识。在司法行政工作室外应悬挂人民调解室(庭)、司法行政工作室、普法办公室等科室牌。

4、一组相对专用的档案柜。可与村级综治工作站合用一个档案柜,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应配备独立的司法行政工作室档案柜。

5、一套办公桌椅。办公桌椅可兼作调解室桌椅。

6、一套规范的台帐资料。台帐资料按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5种类型划分,并分年度装订。

二、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任务

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基层司法所职能工作的拓展,旨在便民、利民。它既承担着村级矛排化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又是基层司法所收集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它的主要任务:一协助村(居、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协助村(居、社区)向辖区内村民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三开展较简单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法制援助初始登记工作;四协助村(居、社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五向村(居、社区)委员会和司法所反映辖区内纠纷信息和村民法律需求;六配合司法所联系人做好村级其它司法行政工作。

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二)“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开。认真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农村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更加突出,“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有新进展,示范村、社区的比例进一步扩大,“**普法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普法宣传渠道。

(三)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基层司法所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基础建设、强化素质、凸显作用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全市139个司法所全部挂牌成立。220个司法助理员编制已收173个(含春季招的12名公务员),尚有编制空缺的县(市、区)预计年内将通过秋季公务员考试,新增司法助理员14名。我市已有3人所7个,2人所34个,通过综治力量整合实现独立办公楼的乡镇(街道)司法所54个。全市已有23名司法助理员被任命为副科级所长,另有4名在公示中,18名在考核中。各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9月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968件,已调处6968件,调处成功6771件,调处成功率97.2%。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对**年至**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任务,全市共调查排查刑释解教人员454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678人,解除劳教人员868人,未衔接人员421人,有犯罪倾向69人,有现实危害活动人员16人,重新违法犯罪53人。

(四)法律服务事业稳步发展。1-9月,全市律师共担任443家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2729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153.9余万元。全市共办结各类公证9316件,拒绝公证避免各项经济损失达222万元。全市“148”共接受电话咨询6838件,接待来访10720人次,解决纠纷1958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603件。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0件,受援人总数为1171人,接待咨询人数为7176人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94家,承办各类案件1213件,调解民间纠纷286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27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各类委托410件,共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0件,出具的鉴定意见被司法机关采信率达100%。

主要经验和作法

(一)以人为本,强化素质,建好司法行政队伍

一抓思想教育。市局注重运用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载体,推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服务科室评选活动、窗口行业“三比三赛”满意服务活动,着力营造队伍学先进、赶先进的争先氛围。组织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篮球、钓鱼、拔河、登山等比赛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还积极开展与挂点服务村的“互动联动,一体运作”活动,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情民意,为农村、农民经济发展和致富献计献策。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局挤出一万元资金和部分办公用品帮助挂点村解决实际困难。二抓规范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考评制度。市局开展了局机关科室责任人的述职测评工作。加大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3-4月市局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县级局分管领导组成督导检查组到十个县(市、区)就上半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三进”、法律援助等项工作进行督导。各县级局继续抓好包括考勤、岗位职责、奖惩措施在内的《司法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政和县局将实行多年的签到制度改为由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查岗,每周至少抽查3次以上,根据当月四周查岗结果计算当月在岗和缺岗时间,实行每月统计,每季通报,此举能有效克服签到制度的弊端。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机制”的落实,全市有2家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达不到年检注册条件,被暂缓注册,并限期整改;上报省厅备案我市2件重大、敏感案件,同时依托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研究,加强对个案的论证指导;积极筹备开设“**律师网站”作为自身建设平台。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律协举办的第一届“闽律杯”律师乒乓球比赛活动。公证工作通过公证协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我市公证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4月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向“两结合”的模式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制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二)创新载体,增强实效,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抓“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我市各地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召开普法教育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年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调整充实依法治镇(乡、街道)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增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明确的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确保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二抓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确定每月学法日,制定学法计划,建立学法笔记和学法档案,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评。同时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市依法治市与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学习内容与安排。同时市依法治市办还重新调整了由法学专家、学者、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宣讲团,深入各县、市(区),各类企业进行宪法、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通过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网吧整治专项行动、“青少年服务热线”、“快乐大本营”、“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三抓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不断创新。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将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强化项目运作,使“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加强政策性的指导,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引导全民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推动中心工作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地在继续运用传统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及时开辟了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竞赛、各类书法摄影等法制宣传新阵地。市依法治市办充分运用网络,积极组织由省法宣办与省工商局共同举办的“3.15”消费权益保护法知识网络有奖竞赛活动,从年初开始积极筹备至9月正式开通的“**普法网站”建设,创新了法制宣传途径。顺昌县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历镇开设了由镇综治办、大历司法所牵头,组织镇派出所、林业站、工商所、土地所、卫生院、计生办、车队、兽医站、农技站等十几家单位组成的大历镇法制墟场。法制墟场每季度开办一次,设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法律咨询、以及农民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计生等有关法律咨询和农业技术咨询内容,受到当地群众欢迎。四抓基层依法治理的深化创建。充分利用“三下乡”、“法律进农家”、“法律六进”等有效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发送的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农民“五五”普法读本》,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组成考核组,深入政和县石屯镇考核指导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单位——西津村开展“四民主两公开”,促进了我市“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光泽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司法所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各村民小组,继续推广“户代表议事会议制度”,以确保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延平区来舟镇游地村被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年初,市司法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该项工作,我市试点社区延平区杨西社区和文宣社区着重从自治组织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议事决策建设以及社区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十个方面扎实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各项活动,并及时总结了创建活动工作经验。

(三)强化机制,整合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于年初和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市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确保春节、“两会”及国庆、十七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抓好乡镇矛排联动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联动机制的完善,健全预警、排查、分析以及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半年以来,全市在乡镇(街道)推行基层综治力量整合,加大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力度,各县(市、区)、各乡镇定期或不定期抽调精干力量下基层逐村(居)逐户进行排查摸底,集中排查做到组织领导、工作力量和工作责任“三个到位”。将着力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敏感问题上,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普遍实行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工作制度。全市没有发生在省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二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帮教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如光泽县杭川镇与省二监联合开展高墙内外互动的帮教活动;延平区局与香港华恩基金会在四鹤街道开展安置帮教互动活动;建瓯市局与各乡镇(街道)、劳动局、职业中专联合举办15期家禽畜饲养、缝纫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班。各地还通过就业推荐、牵线,解决低保问题等多种途径努力为释解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三抓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市局在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有关司法所建设若干文件后,今年以来加强与县(市、区)党政领导沟通,重点抓好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定期通报各地司法所建设进展情况。各县级局局长也多次找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考核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对选好配强司法所所长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成效比较显著。为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市局从闽北实际出发,引导基层司法所紧紧围绕市委政法委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要求,积极融入当地“综治服务中心”的创建工作中,并借此搭台唱戏当主角,营造以司法行政工作为主的农村综治维稳大格局,解决人员少办公环境差的矛盾。8月底市局在建阳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推广建阳市借基层综治力量整合契机,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实现优化配置的经验。在推进“两个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各地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建立“五簿三册一书”;司法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包括司法所所长职责、基层司法所请示汇报制度、统计报表台帐制度等在内的一套规范化的业务工作考评机制。市局还按照省厅部署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试点,全市已确定示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1724个调委会达到省定规范化标准,占调委会总数的87.8%。

(四)拓宽领域,优化质量,服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按省厅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全市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将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年度量化绩效考评范围,确定局班子成员依托日常挂点的十个县(市、区),结合深入县(市、区)检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听取各地有关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指导活动开展。在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工作方面,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新兴载体。及时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通过年内刚设立的互联网:**政务网站、**普法网、**律师网站进行宣传报道,开辟宣传新阵地,突破传统的宣传方式。二是巧借“法律服务三进”平台。各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采取定点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开办宣传栏、提供上门服务、担任村聘法律顾问等形式开展“三进”活动中,大张旗鼓地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联合行动提高实效。积极参与宣传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与医疗义诊、文艺汇演等活动相结合,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内容涉及农民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计生等有关法律咨询和农业技术咨询,使联合行动形成一定规模,普及面更广,更有吸引力,既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又树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我市律师共与133个社区、150个行政村、27所学校订立法律服务协议。扩大了延平区大横镇村聘法律顾问做法的覆盖面,全市已有660个村推行了村聘法律顾问制度。延平区在村聘法律顾问工作中针对律师资源不足这一情况,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引入村聘法律顾问渠道,引导他们参与这项工作,较好解决了这一矛盾。截止目前,延平区有143个村,19个居委会(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区村居的60%。其中,大横、王台、峡阳镇各村(场)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村民的广泛赞誉。此外,继续深化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律师值班制度。政和、延平等县级司法局与当地局联合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8月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参与涉法志愿团,团成员由全市113位志愿律师组成,律师参与率为全市律师的70%。据统计,1-9月全市律师参与接访1300余人次,接待群众上万人次。为掀起《公证法》实施一周年宣传热潮,市局组织全市开展3月“公证宣传月”活动。3月1日全市11个公证处分别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和农村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印宣传材料9000多份,接待当事人咨询1000多人次,当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50多人次。宣传月中,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门等30多条。武夷山市公证处在城中公园的大屏幕显示屏上每天利用10多分钟时间滚动宣传公证法内容。这次全市宣传月活动,宣传次数之多,范围之广,创历史最高记录,起到了良好的公证法律宣传效果。各地积极拓展“1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政和县局继续抓好“168691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召集联动单位座谈,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展热线电话服务覆盖面。继续为残疾人和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截止8月底我市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证》23365份,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证》15522份。浦城县局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建立联系点,并设置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为农民依法维权提供优先、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各地还努力拓展援助领域,深入劳教所、监狱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活动,当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如延平区王台、夏道、洋后、太平、茫荡等乡镇已开始尝试以非诉讼形式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方面,市局协助省厅抓好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监管力度,规范司法鉴定服务市场,同时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的调研工作,推动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之外,我市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有新进展。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突出,市局在“**省司法厅**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责任状”的考评中名列第二名,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也受到省厅巡视组的充分肯定。政务网站建设取得突破,市局成立了政务网站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顺利完成公文接收、传输由纸质公文向电子公文过渡工作。同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中国**”网站上设置相应栏目: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计划总结等,并适时维护更新网站上三个专题栏目:法律机构、法律援助和法律解读,使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外推介宣传法制、法律服务公众等方面的作用。

在总结十六大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党的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表明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这在历次五年规划中还是第一次。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党和国家关心、司法部党组关注的重大问题。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明确提出了**年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重点领域、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基础。**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极为重要的一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都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四是通过近年来开展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规范活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同时,也应看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特别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民调解行政化,甚至混同于行政调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交叉,使得原来建立的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应急处置等制度运转难以顺畅,甚至出现空档,也造成全面情况掌握不详、重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职能较弱的司法局,难以有效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性质界定不明,甚至有的地方将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等视为矛盾纠纷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所提出的任务与指导意见超越了人民调解只调解民间纠纷的权限范畴,导致基层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此外,经费保障困难,基层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法律服务工作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和执业空间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还需要花下大力气进行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明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深化全民学法用法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法律六进”各个方面工作的试点和典型的培育、总结、推广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召开现场会或观摩会,总结推广**年试点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发挥网络法制宣传的作用,借助“**普法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争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通普法网站。

二、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借助我市推行整合基层综治力量之机,扩大司法所力量,建立相对独立的以司法所为主体的综治办公楼,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五个一”建设。贯彻省、市五家联合下发的有关司法所建设文件精神,继续抓好副科级所长配备,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活动,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实用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发展,不断扩大全市安置基地数量。

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组织完善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健全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人民调解厅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二是注重强化各级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活动。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了人民调文秘杂烩网解工作乡级“六有”、“四规范”、“六上墙”,村级“五有”、“四落实”标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制定了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实施细则,结合“奥运安保”、“冬季亮剑”严打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主动安排了三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解活动。五是认真组织民间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件;邻里纠纷19件;合同纠纷3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1件;宅基纠纷3件;其他纠纷1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二、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认真安排律师接访值班,引导全县律师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保障了我县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县法援中心紧紧围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指导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程序等相关内容、公证有关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在此基础上,指导公证、律师、司法医学鉴定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积极为城区拆迁改造提供法律服务,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办理公证事项103件,各类法律案件256件,开展司法医学鉴定62例,解答法律咨询17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8件。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全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针对接待形势,组织了六名司法所长参与全县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班工作,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制定了我县开展奥运法制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全县关于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四法一条例”的普及,积极为全县企业和广大职工学法、用法搭建了有效平台。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法律明白纸、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县法援中心协调法宣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局等部门在雄州集贸市场现场悬挂横幅集中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咨询,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受理程序、事项等基本知识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决定》、《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 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发放了维权联系卡,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活动中张贴法律宣传标语200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9个。选派普法骨干深入乡村开展了法律进村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800余份。六月份,积极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活动。12月4日,认真组织了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局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积极打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声势。协调雄县政法报、县电视台、通讯机构及时了活动信息。协调19个县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悬挂了法制宣传横(条)幅58条,制作法制宣传展板28块。二是设立11个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三是出动了法律宣传车18辆次。四是协调组织了秧歌队、腰鼓队等法制文艺演出。五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温占芳、县人大副主任刘玉峰、政协副主席常福山等县级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李增良书记并做了重要讲话。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完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组织,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法委常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团县委、县综治办、公、检、法、司、民政、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协调乡镇、村,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截止目前,全县共建安置帮教组织238个,参与帮教工作人员达980余人。三是对五种犯罪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对23名社区矫正人员,按照“五书”“十表”“一案”“一录”的要求落实了监管措施。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认真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健全了县乡村“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组织,完善了工作措施,落实了目标责任制度;对今年两劳释解的64人,完善了跟踪帮教措施;依托安置帮教基地,主动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致富信息、协调落实了帮教措施,防止了重新犯罪。

五、奥运安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努力增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奥运安保工作作为了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奥运安保期间,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干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奥运安保的重要性;为抓好奥运安保工作落实,组织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及本文乡镇司法所长会议。着重就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工作、敏感期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制定了奥运安保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应急分队,对奥运安保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任务和标准、完善了档案资料,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促进了奥运安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目标,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注重抓了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了重点人员稳控责任制,奥运期间无一例越级案件,确保了我局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通讯、信息的畅通。

六、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工作

全县“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会议后,我局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副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县“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动员会议精神,并组织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落实县动员会议精神,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情况,积极与企业进行了沟通联系,拟订了工作计划,分别深入到所包企业进行了座谈活动。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服务此项活动,严格办事程序,依法维护企业、法人和消费者利益,较好的发挥了法律服务作用。

七、配合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司法干警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对滨河新区五个拆迁户进行了耐心深入的说服工作,及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结合抗震救灾活动,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干警服务大局,组织开展献爱心、做贡献活动,全局共捐款近6000余元,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活动,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效促进了队伍全面建设。

20__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

一、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雄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及队伍建 设,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务实创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司法行政任务目标,努力为中国温泉之乡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目标

一是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律师所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三是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培训,创造性的抓好工作落实。

(一)拓展基层工作领域

1、按照“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联席会制度、聘请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人民调解中协助或参与法院调解制度等机制。积极建立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安派出所、土地所、工商所等基层行政机构的联合调解工作制度。

2、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主动参与化解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及时研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严防“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突出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期集中排调工作,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

3、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充实完善乡村基层调解组织,健全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队伍。努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协调在集贸市场等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调解员选任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安置帮教措施落实。

5、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经验,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确保工作成效。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1、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接待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抓好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做好刑事辩护工作。

2、拓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诉讼工作和公证工作。

3、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4、引导律师、公证员,为三农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5、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努力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6、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健全机构资质、鉴定质量评估制度,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司法鉴定质量。

(三)、拓展法制宣传领域

1、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年度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

2、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组织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公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努力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制度,年内举办讲座不少于2次。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县公务员普遍培训一遍。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法律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法律进校园机制,继续推进学校法制课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素质;继续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协调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完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民主法治社会”创建活动。

5、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6、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7、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人员。

2、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基层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差、经费紧张等问题。

3、加强基层业务建设。健全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五)、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心和事业感。

2、加强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厅“六条禁令”和市县有关规定;继续开展服务质量检查活动;坚持从优待警,帮助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部审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参加市县政法系统开展的评选活动,积极总结推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准工作的结合点,紧扣工作突破点,以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再干三五年、建设新大仪”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迎接“四五”普法验收,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检验我镇“四五”普法成效的关键之年。各项迎检工作进入冲刺阶段,要严格对照标准,精心组织各类软件资料,拾遗补阙,力争顺利通过“四五”普法验收。

1、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按照公务员学法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在督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自学《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的基础上选学有关法律。并坚持对机关干部进行年终学法考试。

2、抓学法重点,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普法工作,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帮助教育部门制定专门的学法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四落实”,不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知识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切实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充分利用好一块固定宣传阵地。全年法制宣传专栏每季度至少一期,并留好底稿备查。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辟法律宣传园地。

(二)抓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民主法制村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

1、在各村认真推广“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加强民主法制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村务公开,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逐步做到公开财务管理、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等群众需要了解的内容。

2、结合本地实际,着重抓好2-3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务实求效,使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规范“大调解”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人民调解工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明确民调工作在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重要地位和作用,把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化解影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作为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并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强“大调解”机制,强化部门间的联动;加大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用好村调解室这块固定阵地,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调委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完善村级调解机制,规范调解卷宗;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消除纠纷隐患,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扬州市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要求,规范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站,做好刑事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与安置帮教部门的衔接,建立人头档案,确立专门的帮教小组,跟踪了解去向,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减少重新犯罪。确保帮教率要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严格控制在6%以下。

乡镇司法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__〕10号)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创建实际,提出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重视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3%);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决议》和法治__创建规划、意见和决议,制定本辖区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2、普治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到位(2分)。配足普治创建专职人员(不含分管领导),县(市)、区和中央、省、市普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在株普治创建单位)不少于2人。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建立领导责任制(2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常委会每年至少有1次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__创建工作(以下简称普治创建工作)。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4、部门齐抓共管(2分)。县(市)、区普治创建领导小组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和内部普治创建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普治创建工作;县(市)、区分别选、树各类普治创建工作典型并建立示范单位(点)和联系点;各普治创建单位尤其是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有效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依法治理作出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5、加强督查督办(2分)。县(市)区人大定期审议普治创建规划落实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对普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不少于4次);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促进普治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二、基础保障(23分)

6、健全组织网络(6分)。建立健全法制文艺队伍、法律讲师团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每少一项扣1分。

7、落实经费保障(6分)。县(市)、区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__建设决议》要求,按每年不少于人均0.3元的标准将普治创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财力增长情况以及普治创建任务,逐年有所增长,确保专款专用。在株普治创建单位要有财务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县(市)、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没有按照标准专项安排普治创建经费的,扣2分;没有专款专用的,扣2分;普治创建经费未体现增长要求的,扣2分。

8、强化阵地建设(6分)。县(市)、区电视、广播媒体以及报刊(内刊)设置专门的法制宣传栏目,并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五个一工程达9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社区)委会建有挂牌的村(社区)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9、教材配置到位(2分)。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本教材;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等普治创建单位图书室有法制类图书,法制类报刊、杂志。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0、资料完备(3分)。普治创建工作 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35分)

1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8分)。即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工地、公共场所、家庭活动,并每年有实施方案、主题活动、督查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2、月、周、日、五下乡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做到每年有新(来源:文秘站 )创新,有重点督察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5分)。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党委(组)理论中心组每年举办两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并邀请省、市普法讲师团进行宣讲;强化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4、公务员法制教育(5分)。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以机关单位、乡镇在编人数为基准,确保参考率100%(含补考的),合格率100%;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5、青少年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0%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5%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重视加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活动场所,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集中法制学习培训。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7、农民法制教育(3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导、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当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培训,每一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每位志愿者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1次;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四、依法治理(25分)

18、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4分)。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标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社区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法治学校达到50%以上。每少一项扣1分。

19、认真贯彻落实法治__创建工作(6分)。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决议》为指导,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建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召开启动大会。按照株治市发3号文件《关于印发法治__创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或《__市法治创建政绩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政府法治机关、法治企业、、十佳法治乡镇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并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4分)。每项创建要有方案、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少一项扣1分。

2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分)。设立相应制度和机抽,没有落实三个依法的每少一项扣1分。

22、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建章质量(2分)。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没有按要求建立落实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承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资格认证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查公正执法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执法明显不公扣1分。

24、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分)。完善司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查制度和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司法不公扣1分。

25、围绕法治创建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3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项治理,查文件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五、加强法制宣传报道(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