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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和电子政务在我国的不断普及和推广,国内许多单位都在进行信息化网络的建设,不可避免的涉及到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档案馆是档案保管的基地和档案信息使用的中心,有效的保管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是档案部门今后一段时期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是人们鉴往知来的重要渠道。特别是近年来,档案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此同时人们对档案的提供利用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档案在线查询是利用先进的internet网络技术并结合档案系统自身特点,实现档案资源在线利用、管理、整合的一种现代化档案管理模式和利用手段。其在档案查询利用上的方便性和档案管理理念上的先进性代表了档案发展的方向,现就档案在线查询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档案在线查询的建立和发展有其必然性
科学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必然性,档案在线查询作为档案利用领域的一项新方法也不例外。首先,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档案在线查询提供了可能性,技术革新是工具革新的前提。作为实现档案在线查询的前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近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数据仓库、搜索引擎、网络管理等技术的逐步成熟使得档案在线查询成为可能。其次,档案在线查询是档案馆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部门的职能必然会随之发生相应的转变,特别是要改变服务手段落后、办事效率低下、整齐划一的单向传统式服务模式,建立起手段先进、服务高效的现代化服务模式,多途径、多渠道、全天候地向民众提供档案资源服务。档案在线查询是档案服务由落后向先进、由呆板向灵活、由政府向社会转变的体现,是符合现代化档案部门发展内在要求的。最后,档案在线查询是档案利用者对档案利用模式优化的外在要求。当今社会人们生活节奏加快,要求档案部门提供便捷、及时和个性化的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在线查询在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时极大地方便了利用者,其简便及时的优点得到充分体现。
二、实现档案在线查询的前期准备
档案在线查询,作为档案利用的一种新手段,其实现并非一触而就的,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大量的前期准备,这些准备工作是档案在线查询得以顺利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有:
(一)设备的配备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想建立起在线查询系统,必须要配备高性能的服务器和建立稳定高速的网络体系。
(二)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
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同样是实现档案在线查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就不可能实现档案资源的在线查询。
(三)人才的培养
无论是档案在线查询系统的建立和维护,都需要培养既懂网络技术又懂档案知识的复合人才,负责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三、实现档案在线查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档案在线查询是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档案数据的查询、检索、借阅、安全管理等功能的系统,在其设计和实现中必须进行严格地需求分析,综合考核各方面因素,完善优化各项功能,以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查全查准率、在保证档案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方便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在实现档案在线查询时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档案在线查询系统的先进性
计算机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硬件、软件系统淘汰速度惊人。为保证系统的生命周期,在实现档案在线查询系统时应采用符合计算机发展潮流的先进技术和标准、成熟、可靠的网络技术,包括最新的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软件结构以及CA认证等技术。同时注意系统的开放性和扩展性,使系统不仅是面向全国的开放的系统,同时满足系统功能模块式的嵌入,使得系统本身便于扩展和升级,延长系统的生命周期。
(二)档案在线查询系统的便捷性
档案在线查询系统本身就是为(下转第36页)(上接第34页)了方便人们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其在实现时特别考虑利用者的方便和舒适。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友好的人机界面;页面布局清晰合理,背景色彩简洁舒适,以导航式为主,充分考虑操作的简便性,尽量以选择代替输入、将系统功能入口集中,为不同身份的使用者设计方便的功能选项,方便的信息服务;建立一个动态的应用系统,使用者可随时获得权限范围内的数据,并且为利用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包括下载、打印等基本服务,如果可能也可提供专题服务等高级服务模式;及时的信息反馈和维护更新。系统中应设置多种信息反馈渠道,建立起利用者和档案部门之间的互动,使利用者的需求得到最快最全的满足。同时及时定期地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档案数据的安全和更新。
(三)档案在线查询系统的安全性
任何事物都存在利和弊两个对立的方面,档案在线查询也是一样,在方便人们利用的同时也使得档案数据安全受到威胁。如何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成为实现档案在线查询中最为关键的一点,主要应通过档案文件管理和用户管理两种途径来保证档案数据的安全。
1.档案文件管理。档案文件管理相对简单一些,主要是我们平时的数据管理,包括档案数据的规范化、修复、备份等日常维护。这些管理虽然看起来简单,但至关重要,是档案数据安全最底层的保护。
2.用户管理。用户管理主要包括用户证书的发放管理和用户具体信息的管理。用户证书管理,主要包括证书申请、审核和发放、作废等,这部分主要结合安全支撑平台的CA系统实现,CA业务受理点最后以DSB实体鉴别密码器来发放证书。用户信息管理,包括用户信息的创建、删除、修改和把用户分配到不同的查阅权限中。在用户管理体系中,主要通过设置用户访问权限控制用户访问内容来保证档案数据安全。用户权限控制是针对网络非法操作所提出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用户和用户组赋予一定的权限,控制用户和用户组访问一定的文件和执行一定的操作。在实现档案在线查询时,应根据档案工作的特点,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不同地权限分配,通过设置控制利用者对档案数据的利用和操作,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
总之,在提供档案在线查询时必须要认清网络的脆弱性和潜在的威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档案数据的安全和维护档案在线查询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档案在线查询,是档案部门通过网络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是一种创新,它的完善和成熟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但我们相信其势必会引起档案提供利用的一场革命,其蓬勃的生命力代表档案利用发展的必然方向。
参考文献:
[1]刘宏峰,陈江波.ASP3.0网络开发技术大全[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据资料显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06年施行以来,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2012年启动全国联网查询平台,对这项检察预防专业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近日,高检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负责人前往上海指导工作,对这项规定作了具体的解读。
预防专刊:这次新规的出台,是否承载着重要的意义和使命?
查询中心:近年来,由于社会查询需求不断增长,检察机关受理查询的数量不断攀升。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查询139万次,被处置单位1983家,个人3075人。尤其是2009年之后,查询量剧增,2010年、2011年查询量均比2009年增加12倍,2012年上半年同比增长35%。与此同时,社会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更加严格,寄予的期望更高。为了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查询需求,进一步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必须加强查询工作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2009年6月10日施行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下简称《2009年工作规定》),已无法满足现有的工作需要,必须进行全面修订,对信息收集、录入,查询受理、查询告知,查询期限、事由与条件,查询结果应用与反馈,异议与投诉及其处理等作全面的规范。
《工作规定》的出台还与诚信建设息息相关。诚实信用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是维系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生活中诚信缺失问题日益凸显,由此引发大量社会问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强烈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化解诚信危机,加强诚信建设势在必行。检察机关也应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2009年工作规定》进行全面修改,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诚信建设的功能,切实在诚信建设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预防专刊:与《2009年工作规定》相比,新规主要在哪些方面作了修改?
查询中心:这次对《2009年工作规定》作了大幅修改:一是由于增加条文较多,所以增列了目录。二是删除了四条,即第二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分别是关于查询工作职责由预防部门具体负责的规定;关于行贿犯罪档案录入信息内容具体信息项的规定;关于查询工作纪律、要求的规定;关于非罪行为信息的规定。三是对另外七条作了修改或进一步细化。四是增加了28条新内容。
《工作规定》明确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基本机制和各项制度,提出了六条原则性要求,厘清了人民检察院在查询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和基本任务,确立了信息录入制度、受理与查询制度、应用与反馈制度、异议与投诉制度,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制度等,规定了查询受理事由、涉外查询、查询告知函的有效期、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异议情形等新内容和新亮点。
预防专刊:近年来,部分基层检察院建议将非罪行贿行为纳入查询范畴,以期进一步扩大贿档查询的影响力,新规在这方面持什么态度?
查询中心:由于非罪行贿行为信息的查询和应用十分特殊、敏感、复杂,为避免将非罪行贿行为信息和行贿犯罪信息一起规范可能引起不解、误解和分歧,对《工作规定》所规范的信息范围作了限制,即完全限于行贿犯罪信息,而不包括非罪行贿行为信息。非罪行贿行为信息的录入、查询和应用将适时作专门规定。
预防专刊:新规总则第一条,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目的和任务似乎作了略微修改,如何理解?
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目的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工作规定》对《2009年工作规定》作了两点修改,一是将“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修改为“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使表述更为直接、准确;二是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修改为“促进诚信建设”,与十报告对诚信建设的要求和表述一致。第二层次是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工作规定》将《2009年工作规定》中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修改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使得服务的着眼点和范围更为广泛、更加准确,更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预防专刊:新规提出的六项原则性要求,可以详细说明吗?
查询中心:“依法、客观、及时、便利”原则。这是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依法”是指录入、修改、删除信息要严格依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客观”是指应当客观、真实地记载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犯罪历史记录,要与判决书、裁定书所记载内容保持完全一致。“及时”是指应当依据《工作规定》,在限定时间内将行贿犯罪等信息录入行贿犯罪档案库。“便利”是指要为查询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条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查询服务。
“正当、诚实、守信,不得滥用”原则。这是对单位和个人应用查询结果的要求。“正当”,即要出于正当的目的,采取正当的方式应用查询结果。“诚实、守信”,即在应用查询结果时应当诚实、守信,完全按查询申请提出的事由使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目的。“不得滥用”是指单位和个人不得滥用查询结果,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用于不正当竞争,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不参与、不干预”原则。这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在查询工作中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的职能定位。检察机关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目的是服务经济建设、市场诚信和社会管理,不能借查询工作具体地参与、干预经济建设和市场运营。过分参与或者干预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经济、社会活动,有越权之嫌,且效果不好。这项基本原则既是对社会、公众作出的公开承诺,也是为了避免查询工作中发生越权、越位的现象,以确保查询工作的综合效果。
“跟踪、了解”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情况进行跟踪,以了解情况,避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查询结果应用情况反馈时出现遗漏、迟缓等问题,同时,也能有效制止或者纠正那些违反《工作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地各部门的管理规定,对查询结果置若罔闻,或者滥用结果,以及伪造、变造查询结果的行为。实践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此予以认同,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单位相互之间配合默契,共同推动了查询工作的深入开展,已建立了成熟、有效的查询结果应用情况反馈机制。
根据目前的社会分工,社会保险职能主要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其中就包含养老保险档案的收集、处理、存储、及利用工作。按照档案网上查询的设计构想,社保经办机构作为数据源层,直接向社区服务站和互联网中个人的数据接收层提供数据,应用软件要针对社区查询和网上查询的不同性质分别开发。同时,从开发建设成本的角度考虑,应当充分利用社保经办机构现有的档案服务设备及社区服务站的经办力量及设备环境,充分发挥经办机构门户网站的作用,减少人、财、物的投入。在建设过程中,一是要做好纸质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并将新参加工作人员档案直接进行数字化采集,将打印的纸质材料作为电子档案附属品予以保存。二是要重视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社区查询服务可以采取C/S架构(客户机/服务器)。社区端开发相应的应用程序,应用范围可以广一些,权限可以大一些。对于互联网上的查询服务,可以采用B/S架构(网页游览器/服务器)。应用范围要小权限,应该限定为只能查询本人档案信息,及提交涉及档案相关问题咨询、建议的申请。三是要配备高性能的小型机,作为数据服务器和独立的WEB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如果档案库数量多并且比较分散,还可以采用分布式的方法进行数据的交换。数据存储可以采用SAN或IPSAN网络存储方式。四是要采用专线实现经办机构与社区之间的数据交换,或使用VPN技术和设备,为社区每个客户端设置独立的密匙,从而通过互联网自由访问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采用专线高带宽联接到互联网中供互联网用户查询使用,从而形成经办机构和社区与互联网查询的双层架构。
二、网上查询必须做到“便捷、安全”
从工作实践来看,查询养老保险档案的人群,多数属于年龄大、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针对这部分特殊群体,如何实现查询的方便、快捷是一个首要问题。同时,由于养老保险档案记载着重要的个人资料,信息安全和档案数据安全也同样不容忽视。针对便捷、安全这两个重要的建设标准,要在软件开发前重点做好利用需求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接地气的作用,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对档案进行查询,方便距离职工档案管理保存机构较远,年龄高、行动不便的群众。由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人员流动大,很多人员已经到外地居住。在遇到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需要查询档案时,来回往返于居住地和职工档案管理保存机构之间,造成了群众物质和时间上的很大浪费。因此,可以考虑在社保经办机构的门户网站增设档案查询栏目,群众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自己档案的相关信息。在档案数据安全方面,一是要制定机房管理制度和数据备份时间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二是要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三是要做好防火墙等设备的安全设置,对互联网上提交的数据做好安全检查。四是要对个人档案信息查询要同时判断个人编号、身份证号、密码相一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与档案所有人的手机号相绑定,在查询信息时发送验证码或进行人脸和指纹的识别。同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定期对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三、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房产档案;信息利用;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10-0198-02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城市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房地产事业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空前地活跃。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广大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一批房产政策的出台,在房地产行政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市场规划、司法协助、金融信贷、房地产课税等各项工作中,房屋产权档案的利用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显示出房屋产权档案本身所固有的价值。房产档案的合理利用也会给本行业带来新的活力,给房地产行业和社会公民维护其合法权益带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其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房屋登记档案信息的公开查询势在必行。但查询并不是无条件的,任何查询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遵循一定的程序与规则,才能进行有限的查询。
一、房产档案、房屋权属登记信息
房产档案是登记簿记载相关信息后,申请登记的原始资料以及登记机构的内部审核文件整理归档而成的,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从而成为房地产产权界定的有利存证,为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最早对房产档案作出较为详尽规定的法律规范是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10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根据登记类型的不同,具体有:(1)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3)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4)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2.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3.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4.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5.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规定: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已建立房屋权属登记簿(登记册)的地方,登记簿(登记册)所记载的信息为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原始登记凭证以及登记机构的内部审核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后形成房产档案。登记簿的信息来源于房产档案和原始登记凭证,登记簿记载相关信息后,申请登记的原始资料以及登记机构的内部审核文件作为登记档案归档。
二、房产档案查询的权限
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规定:
(一)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即房屋登记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和其他必要信息可以向社会公开查询。
(二)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
1.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2.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查询与公证事项、仲裁事项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5.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6.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需要保密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可以在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范围内查询有关原始登记凭证;
7.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其查询范围和方式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三、查询程序及要求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需申请。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在档案利用实践中,通常查询程序为:
第一,查询申请人或人出具身份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如房屋权利人的权利凭证;继承人查档的,应当提交继承权公证书;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等。
第二,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
第三,负责对外查询档案的工作人员对查询人员主体资格以及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或是否办理权属登记等情况进行初步核实。
第四,符合查询条件且查询标的存在的,打印登记簿纸页或者提取原始房产档案,复印、摘抄、打印相关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原始登记凭证的,应由查询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人不能直接接触原始登记凭证,以确保原始凭证被损坏或恶意篡改;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扩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
四、查询中应注意的问题
查询房产档案资料,同权属登记过程一样,也存在担负法律责任的风险问题,有些查阅是非法的,应严格禁止,如:权属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受人之托,随意查阅他人房产档案,并向社会透露;个别机关执法人员,以公事为由、保密为由,不出具单位公函,随意调阅;律师以为由,在未取得法院立案文书时,要求取证;不提供具体座落,只提权人姓名,大海捞针式的摸查“由人查房”等等。
为此,在查询房产档案问题上,应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健全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权属登记工作人员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与档案管理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调阅档案。即使有关系,也不能跨产别、跨科室调阅;
2.执法机关查询,坚持验收一证一信。证指查阅人员的执法证,信指单位证明信,收取后存档,并如实进行记载、备查;
3.个别案件查询,不易公开身份的,应报请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后存档备查;
4.查阅过程和取证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根据查阅者的具体需要提供具体材料,而不能以部分需要提供全部材料;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在企事业单位管理中应用的普及,利用计算机实现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势在必行。人事档案是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资料留档,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针对其重要性,开发了《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关于档案的借阅、查询、归还等一系列工作的电子化管理。
【关键词】人事档案 管理制度 电子化 纸质档案
1 人事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进入二十一世纪,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们对信息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种管理的信息量日益增长,对信息的处理要求越来越高,致使传统的纸质、手工等信息处理手段和方法,远远满足不了现代管理的需要。
为切实减轻人资部工作压力,人资部要求对全局约9000人员的档案信息实现档案无纸化管理,自动记录各种查阅、借阅、归还、专递信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每个企业的重要趋势,在企业管理中,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也是企业的“生命线”,因此人事管理是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事档案管理又是人事管理的重要工作,实现电子化的人事档案管理,可以让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繁重琐碎的案头工作中解脱出来,去完成更重要的工作,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实现可以减轻比较繁琐的手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 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功能
2.1 功能结构图
如图1所示。
2.2 用户登录
功能:用户登录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系统启动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用户登录。用户在登录系统后,根据分配好的权限,可以进行一定的操作。
操作:系统启动后,要求输入用户的登录名及口令,只有登录名和口令完全正确,才能登录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系统会根据为用户分配的权限,显示对应的功能菜单,用户可以操作该功能。
2.3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模块中有5个子模块,包括人员建档、档案查阅、档案借阅、档案归还以及借阅延期等功能。这些功能因管理员的权限不同所表示出的功能使用也不同,普通管理员没有数据修改及删除的权利。在这些功能里详细的记录了所有单位员工的资料。
档案的电子化查阅,去年省公司已经组织将在职人员档案进行了电子化扫描,本次制作系统时计划将系统与扫描件进行关联,对于简单的档案查阅可无需调用档案,直接在系统中查阅复印件。
2.3.1 人员建档
建立及维护人员档案信息,包括增加、删除、修改及导入档案信息的功能。系统可以上传扫描件,一个人员的档案信息可以关联多个扫描件。
2.3.2 档案查阅
将所有人员建档后,可以进行档案查阅;提供灵活方便的查询方式,实现在系统中查看扫描件的功能(可以上下翻页查看各种电子档案),记录查询人员信息,包括查询人、查询时间、备注信息等。
2.3.3 档案借阅
档案借阅与档案查阅不同,用户可以在电脑上查看档案的扫描件(查阅),也可以把纸质档案借出使用(借阅),需要记录借阅信息,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预计归还时间,借阅人联系电话等。
档案借阅除管理员账号权限外,还需输入借阅密码方可进行操作。
2.3.4 档案归还
管理员拿到归还的纸质档案后,需要在系统中进行档案归还。先根据ERP编号,档案号,姓名等信息查询出借阅记录,选中记录进行归还操作。需要记录归还时间、归还人、备注等归还信息,并更新档案状态
档案归还除管理员账号权限外,还需输入归还密码方可进行操作。
2.3.5 借阅延期
借出档案逾期未还时,系统可以进行借阅延期,延期需要有负责人审批。
2.4 档案查询
档案查询模块中有5个子模块,包括档案查询、查阅记录查询、借阅记录查询、归还记录查询以及借阅延期查询等功能,分别对应档案管理中的各个模块。
2.4.1 档案查询
功能:人员档案的快速检索,通过姓名及编号等信息进行快速查询。
在查询框中输入规定的范围即可查到相关的人事信息,当查询的条件填写完毕,点击查询按钮,页面会显示用户所要查询的符合条件的所有员工的资料。查出的记录默认为员工档案基础信息列表方式浏览,双击表格可以显示该员工的档案卡片、个人简历等扫描资料。
2.4.2 查阅记录查询
功能:档案查阅记录的快速检索,通过姓名、编号及查阅时间等信息进行快速查询。
在查询框中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页面会显示符合条件的查阅记录,双击查阅记录可以进入人员档案的详细信息页面,显示被查阅的员工的详细资料。
2.4.3 借阅记录查询
功能:档案借阅记录的快速检索,通过姓名、编号及借阅时间等信息进行快速查询。
2.4.4 归还记录查询
功能:档案归还记录的快速检索,通过姓名、编号及归还时间等信息进行快速查询。
2.4.5 借阅延期查询
功能:档案借阅延期记录的快速检索,通过姓名、编号及延期时间等信息进行快速查询。
3 结语
通过开展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先进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此软件将公司约9000多名员工档案信息纳入其中,实现了以个人档案为管理单位的电子化档案查询、档案借阅、档案归还等功能,并在查询、借阅、归还等过程中自动形成记录信息。该软件的推广应用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精益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