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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药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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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药学论文

蒙药学论文范文第1篇

一、教学方法

1.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

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需要一个衡量标准,教师教学和学生自学为主要学习方法,定期的教学考核很有必要,它可以有效地体现学生的知掌握情况,在有机化学的教学考核中应注意选题的多样性和灵活性,除一些有机结构性、常识性的题目外,其余的应该贴近现实学习过程进行拟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中做习题、短时间的试卷测试、实验操作等,鼓励倡导学生对有机化学创新与独特的思维方式。在教学中,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指标主要有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完成作业情况、实验课中的操作能力及学习积极性等几个方面。教师结合教学情况做好考核记录,课程结束时进行各章内容总结及每章之间贯穿起来整体总结,结合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评定平时成绩。同时对于不同程度的学生应使用不同的考核方法,鼓励学习。

2.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蒙药学专业的学生进大学前一直是蒙语授课,蒙语授课和汉语授课转换需要一定的过程。所以教师在多媒体上多做一些学生容易接受的图表,让学生慢慢适应汉语授课。由于学生的基础差,只有通过多媒体慢慢让学生认识到有机化学课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学生学好本课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地加一些与蒙药学专业相联系的知识,在教学中,列举一些与蒙药学的药物结构、药物分析和用途、药物合成等有关的实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将有机化学基础知识联系到蒙药学中去,为将来从事蒙医药学研究的学生打基础。

3.合理使用双语教育

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有机化学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同,课时的多少也不一样,专业侧重点应当有所区别。双语教育对蒙药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双语教育是指在学校里使用第二种语言进行各门学科的教学,我国目前开展的双语教学主要是指学校中全部或部分地采用外语(主要是英语)传授非语言学科知识的教学。有机化学教学本身有很多特点,而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有机化学教学又有与众不同的特殊性,尤其是对蒙药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有特殊含义。汉语、蒙语,英语相结合的有机化学教学对蒙药学专业的未来肯定会带来突破性的进展。

二、教学与蒙药学科研相结合

有机化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要想教好有机化学这门课,一定要积极参与科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是有机化学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化学实验可以说是培养发展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最佳途径,也是化学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学生在课堂中获取的知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消化、理解和掌握。有机化学基础理论学科教学改革及现代科研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发扬蒙药学的专业优势,也要应用现代教学与科研的先进方法和手段。一般来说学生通过化学实验加深对有机化学理论课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在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中,我们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这个过程中更准确更全面地掌握知识。只有将基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并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才能使学生全面掌握和应用知识。随着我们国家教育系统的完善我们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使学生在课题研究实践中不断思考问题、激发创新思维,锻炼能力,培养科研实践能力,这也是促进教学的有效途径。

三、结束语

蒙药学论文范文第2篇

蒙医药是我国四大民族医药体系之一,是具有完整理论体系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传统医药学,它是我国乃至世界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蒙医药作为民族特色医药,它还没有进行过现代医学的系统研究,所以其质量标准实际上还较为粗浅,药材的基础研究资料很少,有关每味药材成分的研究更是稀少,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大量的蒙医药科研人员就成为蒙药研发不可或缺的因素。内蒙古医学院蒙医药研究院院长那生桑就是蒙医药研发大军中的佼佼者。

在近30年的蒙医药教学与科研实践中,那生桑教授主编或参加高等统编教材4门,主编或参编专著近20部,承担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获得成果多项,发明专利4项。为此,获中国图书奖、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自治区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多项奖和“自治区科技标兵”称号。他始终致力于蒙医药学教学、科研工作,在蒙医药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创新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作为为国家“321人才工程”对象,那生桑教授被选定为医药卫生“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参加工作以来,那生桑教授担任或参与完成了多项科研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降血脂蒙药的开发研究”,药典委员会下达的“草乌叶等四种蒙药材”药典标准研究起草,自然科学基金立项的“亚甲二氧基苯类化合物的合成及其降脂作用研究”等研究项目,以及“蒙药本草《识药学》整理研究”、“《内蒙古植物药志》的编著”等文献整理研究项目。其中,《识药学》(NK-99168)―蒙药本草研究成果,于2001年获得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2005年以来,那生桑主持了政府(资助260万)蒙药现代化重大科技专项“蒙药炮制规范化研究”。该课题第一批完成45种常用蒙药材炮制规范的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订,研究品种现已通过药品检验所标准复核,首次制作了30余种蒙药炮制品实物标本。该项目完成之后,将为首版《蒙药材炮制规范》的出台奠定基础。那生桑教授在全国民族医药学会组织全国35个少数民族医药专家、用中文编撰出版的大型科技专著《全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大系》中担任副主编,为国家民族医药的发展和民族大团结又献了一份力量。

蒙药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民族药; 药性; 标准化

Standardized investigation on medicinal nature of ethnomedicine

LI Zhiyong1*, YANG Yongqiang2, LI Linsen1, LI Yanwen3, LIN Ling1, CHENG Yangyang1

(1.China Minority Traditional Medical Center,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2.School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Taiyuan 030024, China;

3.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 China)

[Abstract] This article recorded th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between the medicinal nature theor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 and ethnomedicine(EM) The vocabulary of "medicinal nature" was suggested to indicate the properties of ethnomedicine Based on the influence of TCM medicinal nature theory on EM in China, the application of medicinal nature theory in EM was divided into 3 classes, and the standardizing principles for EM medicinal nature were proposed It was suggested that medicinal quality, flavor, tendency, tropism, degree and efficiency can be used for the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for EM medicinal nature

[Key words] ethnomedicine; medicinal nature; standardization

doi:10.4268/cjcmm20161230

民族药是指我国少数民族使用的,以本民族传统医药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指导的植物、动物及矿物类药材,也包括少数民族习惯使用的天然药物,其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民族传统,一般以文字记载、民间习用、口耳相传的形式活跃于少数民族地区,并与我国少数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息息相关[1]。民族药(以下简称“民药”)是对我国55个少数民族使用药物的统称,其定义相对中药而存在。中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认识和使用的药物,具有与中医理论体系基本内容相适应的特征,并结合药材自身特点,形成了四气五味、归经、功能主治与配伍(君臣佐使) 等中医属性,讲究道地性、采集与贮藏、炮制后应用等[2]。

中药和民药都源于自然界天然存在的植物、动物、矿物或其加工品,它们的发现依赖人类先天本能和后天生产生活[3]。每一种药物都体现了一种医学标准,这些标准有可能在不同的传统医学中是不可比较的[4],然而,包括汉民族在内的我国各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史上的相互依存[5]、互融与互鉴,又促使传统医学之间形成了“理论互补、品种交叉、使用有别”的交互格局。据报道,藏汉共用的药物有300多种,蒙汉共用的400多种,共用的150多种,诃子有7个民族使用,天冬有18个民族使用……[6]。传统药物依托不同的地域环境、文化习俗,形成了不同的用药理论与经验特征,或因医药理论的成型而迈向成熟[3],或仅是承接了治疗疾病原始信息的天然药物。

由中药治病多样性质和作用概括出来的性、味、归经、升降浮沉等性能被称为中药的药性。据统计,藏、蒙、维、傣、土家、畲、基诺、回、朝、瑶、苗、黎等民族医药理论体系,也含有对药物属性的认识。基于不同传统医药理论认知,即使是基源相同的药物也可能有不同的药性表征内容,然而药物从来都是沟通不同医学体系标准的桥梁。传统医学使用的药物一直是新药发现的主要来源[7],中药药性组合规律被认为是发现药物物质基础、阐明药效特征和新药创制的重要途径之一[8],民药药性理论同样也应具相似的作用和价值。因此,加强对民药药性理论的整理与规范就显得十分迫切。

1 药性的概念与内涵

中药理论是指中药由取至用过程中所有相关的理论,包括采制理论、药性理论、制用理论、制剂理论及服用理论等五大基本范畴[9]。中医学认为,药性是药物与疗效有关的特征或属性[10],其包括药物发挥疗效的物质基础和治疗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作用,是药物性质与功能的高度概括[11];并概括中药药性是中药秉承自然环境因素变化,用于调整机体状态,便于临床辩证使用,运用中国哲学方法高度概括而形成的药物属性,其包括自然属性和效应属性2个方面[12]。中药药性理论的形成有2条重要途径:一是实践经验的规律总结,一是传统思维方式下的理论(气、阴阳、五行学说等)推导[9];而对中药药性的认识源于对中药自然属性(如形状、颜色、质地、气味等)、作用于机体产生的效应(临床元素)等的观察与归纳。综上可知,中药药性理论是中药“辨采制用”的指导性理论[13],其相对中药的其他理论独立存在,有清晰的内涵界定。

在有明确药物属性记载的民族医药中,由于语言翻译、理论基础等差异,对药性概念及内涵的定义并不一致。本文择其代表论述。藏医典籍《月王药诊》首先提出藏药六味、八性、十七效概念,《四部医典》又进一步阐明和完善[14],《晶珠本草》则将藏药的性味功效具体化,每味藏药均论述其性、味、效、品质、毒性、加工方法等。《中华本草・藏药卷》、《中国藏药》没有明确提出藏药属性概念,只以“藏药学基础理论”概之,《云南藏医药》将药物的属性命名为“药物性能”。当代学者提出:基于藏医五源学说的六味、八性、十七效理论,重点阐明了藏药的性质、属性及用药规律等特点,与中药药性理论有很多类似之处,基于此将其归为藏药药性理论的核心要素,并提用“药性”概之[15]。土家、瑶、黎、回医药中,亦将药物属性称为“药物性能”,土家医认为药物之所以能防治疾病是因其偏性,这种偏性就是药性[16];黎医认为“药物性能”与地理、气候有密切关系,阳光强烈照射下的植物药属热,生长在阴凉地方的植物药属寒性[17]。苗、基诺、壮医将药物的属性称为“性味”,基诺族的药物性味来自“看、闻、嚼”的感官认识和经验总结[18];壮药的“性味”包括药性和药味,药性是指药物作用于人体后所反映出不同的性质,药味是人直接品尝出的药物味道,也有据临床经验推测所得。壮医在实践中用感官识别植物、动物和矿物的形、色、气味,从而形成对药物的认识[19]。

显然,民族医药对药物属性的概念用词并不统一,其内涵定义也比较模糊,中药药性概念的提出与明确也经历类似过程[12]。笔者建议,为便于我国各传统医药体系比较,并有中药药性概念与内涵研究“珠玉在前”,民族药属性的“性味”、“性能”、“偏性”、“气质”、“禀性”等用词应统一规范为“药性”一词,而内涵界定则须各民族医药在理论文献整理挖掘时进一步明确;特别建议的是要明确“药性”是对药物属性特征的高度概况,厘清民药的自然属性和效应属性,并与药物的采、制、用理论区分。

2 民族药药性要素组成规范化

组成中药药性的核心要素分别表征了药物的作用基础(四气、五味、有毒无毒)、作用趋势(升降浮沉)和作用部位(归经),其由药物的形、质(如厚薄、轻重、燥湿、滑腻)、气(如膻、香、臊、臭、腥)、味、色(如青、赤、黄、白、黑、紫、苍)等自然属性渐进发挥,并与药物的治病效应相呼应,构成了自然属性与效应属性融合,又高度概括的要素内容并固定下来。在对民族医药的药性知识整理中,笔者通过与中药药性理论比较,以要素组成内容与数量为标准,将各民族医药中的药性理论划分为3个类层:第1类,借鉴中药药性理论并发挥,形成本民族的药性理论体系,以藏、蒙、回、苗、维吾尔医药为代表;第2类,吸纳并使用部分中药药性理论,将其纳入本民族的理论体系内,如土家、朝、瑶、傣医药;第3类,吸纳中药药性理论,用于解释本民族的用药经验,如畲、基诺、黎医药等。

在所有药性要素中,以气味药性为各民族医药所常用,但要素组成数量、内容及与药物功效的表征联系(性效关系)略有差异。在本文统计的藏、蒙、维、傣等12个民族医药中,有土家、瑶、基诺、苗、黎、傣、蒙(称为寒热“药力”)医药设有药物的寒热属性,其或分寒(冷)、热两性,或分寒、热、平三性,或为寒、热、温、凉、平;维药与回药药性中的“四气”除寒、热外,另有干性、湿性,且部分维药兼具干热、湿热、湿寒、干寒的混合属性。藏药药性理论体系中无似中药的“四气”要素,但藏药“十七效”中有寒热、温凉对立属性。

中药“五味”药性实为七味或多味,因受“五行学说”影响,将“涩”、“淡”味分划归“酸”和“咸”,统称“五味”。不同的民族医药中,药“味”要素在内容和“味”数上也不尽相同,回药有“十二味”,藏、蒙、黎药为“六味”,维药为“九味”,土家、瑶、基诺、傣、苗药为“八味”。苗药和傣药还将鼻嗅到的药物气味单列,苗药“气(嗅)”有香、臭、腥;傣药“气”有香、微臭、恶臭与腥。民药与中药的“五味”药性及性效关系比较见表1。

值得讨论的是,导致民药的“味”要素描述不同原因,笔者认为可归咎于语义转换及感官反应的差异,对“油”(维吾尔)、“锥”(瑶)、“烈”(维吾尔)等特殊“味”要素仍须更精准描述。在性效关系上,以藏、蒙、维吾尔药的对应关系最为复杂,而土家、苗、瑶、黎、基诺医药都遵循了化简策略;性效关系是沟通药物药性与功效的纽带[26],而以药为线,寻找不同传统医药体系之间的互融会是解开民药药性本质的可行途径。

现有文献及学者已对各民族医药的药性理论进行了梳理,如藏药药性理论包括六味、八性、十七功效[15],维吾尔药药性理论包括四性、四级、九味,傣药药性包括五性、四气、八味等。笔者发现民药药性理论中存在要素内容涉面较多,要素机制宽杂的现象。如苗药药性理论包括三性、八味、入架、走关理论,又有五性、公母性、属经、十七质征(黏、糯、沙、硬、松、散、滑、腻、绵、脆等)理论[23],审其“五性”实为对药物来源(水、土、岩、矿、动)的分类,“公母性”反映了苗药的阴阳属性,“属经”(热、冷、快、慢、夜五经)是对苗药适应症的概括,“十七质征”是对苗药材质属性与服药注意的归纳。再如蒙药药性的“六味”理论除有单味6种外,还涉复合味46 656种,“味源”由土、水、火、气、空“五元素”二素合成一味;“味能”除了有对“三根”的“赫依”、“协日”、“巴达干”总能外,还有各味对应的细化效能;蒙药“八性”在“六味”之中,且因生味元素不同而“八性”成分含量有别;“十七功效”与“六味”及“八性”也有量化的对应关系……[27]。

从中药药性概念和要素的分析可以看出,药性要素组成的高度概括及关系简化,更利于对药学知识的掌握和实践。民药理论形成中对其他传统医学知识的吸纳[2830],导致药性理论的多元表达,如维吾尔药理论的药性分级、蒙药药性“分值”划级等现象可能有受域外文化影响。当代的民族医药,不论是医药理论整理还是复建,笔者都提倡医理的二次重构与提升,不以变更传统知识所依托的哲学“内核”[31]或向中医“归一”化为目标,对传统知识做必要的取舍。对民药药性理论的规范化,笔者提议可遵循以下原则:①“寒热”和“味”药性在传统医药中具有通识性,应以中药“四气”、“五味”药性为参照,统一其要素描述,据此可对无药性理论的民药进行“赋值”;②在各自传统医学理论或经验框架下,按作用基础、作用趋势、作用部位和作用效力分类,科学划裁要素内容;③对药性理论中的性效关系和要素关系要降维化繁,提高实践操作性,合理降低理论冗余。

3 中药与民族药药性要素分类

当今科学技术正深度介入并变革着医药领域,“民族医药理论与经验特征讲清楚”应是民族医药研究的重要原则[32],而药性理论因其是“药”“理”结合、沟通医理与用药实践的桥梁,有助于对传统医学理论本源的追溯,或通过比较和“求同解异”,有利于传统药物研究创新。国内已有学者根据民药药性特征进行用药规律研究[33],并在积极搭建包括药性、基源、功效、临床应用等信息在内的民药基础数据库[34],因此,有必要纵观中药、民药药性理论,统一药性要素分类标准,为不同传统医学体系下的药性特征研究奠定基础。为此,笔者在分析与比较中药和民药药性理论基础上,提出以“药质(气)”(medicinal quality)、“药味”(medicinal flavor)、“药势”(medicinal tendency)、 “药属”(medicinal tropism)、“药力”(medicinal degree)、“药能”(medicinal efficiency)为划分依据,实现对中药及藏、蒙、维、傣等12个民族医药的药性要素分类,结果见表2,该分类标准及概念见表3。

综上,任何一种医学形式都不可能孤立发展,正如倡导中西医学结合一样,我国各民族医药之间也需要合和与互通。对民族药药性理论的整理与规范化探讨,旨在从宏观层面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药性要素及分类标准,或仍需深入讨论;但“引玉”琢器,期冀由药物所承载的药性理论能成为沟通不同传统医学体系的衔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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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药学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体系是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长河中的积累和创造,对少数民族的生存和繁衍发挥过并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中华传统医学的重要源泉。只有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医药学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少数民族医药科研创新及产业化,少数民族传统医学才能不断创新、突破、发展。

一、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定义和地位

1.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定义

我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在历史长河中都形成了自己的传统医药经验(或医学)。在我国,具有独特的学术地位和深远影响的“中医药”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通常所称的民族医药则是专指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包括藏、蒙、维吾尔、傣、壮、苗、瑶、彝、侗、土家、回回、朝鲜族医药等等。这些以不同民族名称命名的传统医药学知识,或自成体系,或以专科特长而闻名,在现代西医学传人之前,为各民族应对地方性疾病和常见创伤等,发挥过重要的医疗保健作用。

“民族医”的概念至少在20世纪50年代已经出现。“民族医学”、“民族医药”则于20世纪80年代普遍见于专业的或政府的各种文件资料中。

事实上,民族医药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概念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医药,犹如民族工业、民族企业、民族经济的用词一样。这里的民族,是指中华民族大家庭,具有本国的、本土的、非外来的意义。狭义的概念专指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本文所述的民族医药为后者。我们不赞成以“中医学”的概念总括56个民族的传统医学。就现代民族医药的概念而言,它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积累和医学创造的集合,显然不能包括在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中医学范畴之内。民族医药并非是中医药中的一个分支、一种附属品,而是与中医药处于并行平等的地位。

因此,从学科角度而言,中医学与少数民族医学应当是姊妹学科的关系。然而,在现实中,民族医药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民族医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列在中医之下,这就造成中医药对民族医药的长兄代父现象。

2.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地位

2003年l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附则”中申明:“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我们认为这一规定应当有如下含义:

第一,民族医药享受与中医药同等的待遇。民族医药在理论体系、历史传统和诊疗方法等方面不同于中医药,但是民族医药和中医药同属于中华医药的组成部分。

第二,民族医药学有它独立的医学地位。民族医药并不从属于中医中药,在民族医药条例尚未制定或不另行制定的情况下,民族医药的管理是参照中医药管理条例执行的。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是我国传统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以汉族医药为主的中医药显然不能包括少数民族传统医药。

二、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独特性

尽管民族医学在概念上已体现了与中医学的明显区别,国家在政策上也赋予其与中医学平行的地位,但现实中,由于少数民族医学发展比较滞后,缺乏统一、平衡发展的大格局,以至于不少人仍把其归于中医学的范畴。要发展民族医药,首先必须把政策落到实处,跳出思想的局限,独立自主地进行发展。至于为何要把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从现在的中医学范畴中提取出来独立发展,我们认为这主要是由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和中医学的重大区别所决定的。

1.文化背景不同

中医是在中国古代汉文化背景下诞生的,主流是儒、道两家。中医把“调节平衡”、“扶正祛邪”作为保持健康和治疗疾病的主要原则,正是儒家“中庸之道”及道家“万物负阴抱阳以为和”思想的体现。

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学的文化土壤则不同于中医学,它是55个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集合,因此呈现出多元性和复杂性。同汉民族一样,各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发展史和独特的地域生存环境,在此基础上孕育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必然具有各民族独特的文化背景。根据其文化源流或特殊的地域文化背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学科可分为若干类系:(1)受佛教文化影响,特别是受藏传佛教文化的影响,结合青藏高原的疾病防治经验和药物资源,逐渐发展形成了藏医学、蒙医学。而傣医学则具有南传上座部小乘佛教文化的背景。(2)受阿拉伯文化影响,特别是受阿维森纳《医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的医学实践而发展出了维吾尔医药、回回医药、哈萨克医药等。(3)受朝鲜古典医学影响,并融合中朝古代医学特点,发展出朝鲜族医药。(4)受汉文化影响,但又具有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从南方地区医疗实践中发展出苗、壮、瑶、彝、侗、土家、黎等医药知识体系。从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所植根的文化背景而言,其与中医药并非源和流、主干和分支的关系,而是一个不同于中医药的多元的、复杂的、独立的文化体系。

2.理论体系不同

文化背景、哲学理念的不同,必然导致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和中医药理论体系的重大差异。中医学以天人相应和阴阳学说为哲理观,以脏腑、气血、经络为生理观,以四气五味为药理观,以四诊八纲为诊疗观,从而构成中医学的理论体系。它的理论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天人相应”为一般规律的整体衡动观;(2)以脏腑、经络、气血为构架的功能生理学;(3)以阴阳为基础的矛盾平衡说;(4)以四诊、八纲为内容的诊断学;(5)以天然药物和方剂为主的治疗学。

相对于中医学,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在理论体系方面充分体现了它的丰富性和多元性。它是以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为背景,以当地的自然药物为资源,采用适合本民族生产生活习俗的行医方式,以本民族为服务对象而发展起来的。例如,藏医学的理论体系是以隆、赤巴、培根三因素学说为核心,以五源学说为指导思想,以七物质、三秽物及脏腑经络的生理和病理为基础,以整体观念、辨证论治为特点的独特的理论体系;蒙医学理论体系是吸收了藏医学理论和印度医学以阴阳五源说为基础的赫依、西拉、巴干达的三根理论及七素理论,以及汉医知识,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和民间疗法,创造性地加以改造并发展起来的传统医学体系;维吾尔医学以火、气、水、土四大物质和气质论为其理论基础,是以维吾尔族人民自身的医学经验并吸收了阿拉伯医学、中医学等理论形成的民族医学;傣医学的基础理论主要是“四塔”(风、火、水、土)和“五蕴”(色、识、受、想、行)学说;壮医学的基础理论主要是阴阳为本、天地人散气同步、脏腑、骨肉、气血三道(气道、谷道、水道)、两路(龙路、水路)和巧坞主神理论;苗医学的理论是纲、经、诊、疾,即两纲(冷病、热病)、五经(冷经、热经、半边经、慢经、快经)、三十六诊、七十二疾。

3.医疗技法和用药特色

人们往往以神秘、猎奇的眼光探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其实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无外乎也是各族人民在认识生命、保护生命的实践过程中创造、积淀的。现实生活中,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对某些疑难病症有着突出的疗效。例如,藏医学至少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医治的病种大多是青藏高原的常见病、多发病,用的药物也多是青藏高原所产的植物、动物等。由于各少数民族居住地域、生活方式的差异,使得他们对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如藏医药对高原病、脑血管病、风湿病,蒙医药对骨折、脑震荡、再生障碍性贫血,维医药对哮喘、白癜风,瑶医药对肿瘤、红斑狼疮都有很好的疗效。

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在医疗技法上也独具特色,如藏医学的尿诊、灌肠疗法、艾灸疗法,蒙医学的拔罐穿刺法、外伤和正骨疗法、震脑术,壮医学的目诊、耳诊、药线点灸疗法、药物竹罐疗法等等。另外,各民族医学在诊疗的同时,多注重药物疗法和精神疗法的协同作用,在给予病人药物治疗的同时,采用诸如冥想、催眠、巫祝、引导意向等心理治疗方法来达到更好的治疗疾病的目的。

三、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必要性

1.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现代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困境

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迅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医疗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但长期以来,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各少数民族的医疗卫生状况始终不及发达地区,甚至差距越来越大。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研究中心于2005年2~11月,先后4次组织研究人员分赴各地进行民族医学的相关调研,调查覆盖了江苏、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吉林、内蒙古等地区。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医药卫生状况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缺医少药、医疗设施简陋、医学人才队伍规模过小等问题,严重阻碍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1)民族地区缺医少药、看病难、治病贵的问题十分突出。我国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和其他环境恶劣的地区,由于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及社会历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真正摆脱了缺医少药困境的人群所占比重较小。至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滞后、教育水平低、缺医少药等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少数民族就医难的主要原因有:医疗设施不健全;边远贫困山区缺乏高级专业人才;受经济条件限制,负担不起药费及治疗费。

(2)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据美国商务部(USDepartmentofCommerce)报告,占全世界22%人口的中国,医疗资源却仅占全球总数的约2%,或者说,每千人大概只有2.4张病床。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中国卫生分配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处于劣势地位。我们知道,中国医疗资源缺乏是不争的事实,但更为严重的是,医疗资源分配和分布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中国的贫困地区,特别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医疗资源匮乏现象更为严重。

(3)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传统医药的信赖和偏爱。一方面,现代医药服务可望而不可即,即便能够享受得到,往往也是代价高昂而效果未必尽如人意,从而影响了少数民族群众对现代医学的认同感;另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受民族文化、习俗影响较大,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传统医药用药简单、看病便宜、对地区多发病和常见病有着较好的疗效等事实耳闻目睹,因此倚重民族医药、偏爱民族传统医药也就顺乎情理了。

2.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发展状况令人担忧

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发展状况令人担忧。(1)民族医药在近代丢失太多,继承不足,适应现代社会的科研起步较迟、起点低。(2)民族医药制药企业起步晚,人才、技术落后,品种单一,其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在日益白热化的市场竞争面前显得十分薄弱。(3)民族医药原料质量不够稳定,成药产品质量控制不完善。(4)国外众多的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完善的专利申请策略,已开始仿制与精加工我国的民族传统成药,并进一步研发新药,从而对我国民族医药构成了威胁。(5)民族医药一直局限在各自民族聚居的小范围内使用和传播,有的用药经验仅以口耳相传,其发展和推广受到制约。目前,兼通现代医药、民族医药和语言文字的人才奇缺,各民族医药术语的规范译释工作进展缓慢。大多数民族特色药物的有效物质基础、作用机理及理论、应用、技术方法的创新尚处于空白,现代药品管理的各种规范很不完善,这些都与国际标准和市场要求相去甚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健康发展是十分紧迫的现实要求。

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基本对策

1.高等教育要为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发展培养高级人才

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相继成立了一些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院校,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成熟的、能够适应21世纪发展的教育模式。

目前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的教师多数为本科毕业生,缺乏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的高级人才;学校与附属医院之间未形成人事管理一体化的机制,教师脱离临床,除老教授外,多数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缺乏临床锻炼的机会和临床实践的经验,医、教分家现象突出;缺乏专门用于少数民族传统医学教师培训的教材;学生动手操作机会少,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基本没有实验课程;重专业教材而忽视其他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等内容的学习,导致学生知识面窄,学术思维局限,适应社会能力不强。此外,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还缺乏相应的行业协会,缺乏从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缺乏相关的职业考试制度;缺乏专业的继续教育项目,社会认同程度不够。这样老套的教育模式不可能造就出大批高水平、复合型的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人才。从某种程度上说,现行的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模式已成为制约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的未来。

21世纪是比拼高科技人才的时代,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能否迎头赶上,根本取决于高科技人才的补给,其中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新型、成熟、适应中国国情的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模式迫在眉睫。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借鉴国外高等教育模式中的优点,开发国内传统医学教育的合理成分,构建适合2l世纪长久发展、合理完善的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模式。(2)总结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的经验教训,深刻把握少数民族传统医学高等教育的特点。(3)结合民族文化特点,构建系统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高等教育模式。

2.另辟蹊径,不能走“中医西化”导致资源枯竭的科研之路

由于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基础研究工作起步较晚,长期以来投入不足,造成科研人员少、整体素质不高,对民族医药体系所包含的丰富科学内涵缺乏科学技术的支撑。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自古以来在个体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自由发展,各立学说,没有形成统一系统的理论体系。即使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逻辑性、科学性不强,难以适应当今科学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理论体系的不完善,不能科学地指导实践,使得民族医药创新后劲不足。

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必须在保持其个性化的辨证论治、求衡性的防治原则、人性化的治疗方案、多样化的干预手段、天然化的用药取向等特色的同时,加强专业研发工作。加强专业研发工作的前提是使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保持特色、发挥优势。保持特色,即坚信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科学性,坚持用其特有的理论和技术从事医疗和科研;发挥优势,即发扬其疗效好、副作用小、费用低等特点,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现代医学难以克服的疑难杂症等方面发挥其独特作用。

不同民族的医药学发展是不平衡的,其积累和遗失的程度也各不相同,继承和发展的水平也有很大差异。因此,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科研问题不单纯是传统意义上的医药问题,而应当结合特定的民族文化视角,综合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来进行考查。既要关注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化、医疗技法的搜集整理,拯救濒临消亡的民族医药文化,又要重视医药的实际开发研制。民族医药科研的关键是“创新”,尽快开展寻找和使用珍稀濒危药材资源替代品的研究工作,这将有利于缓解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匮乏乃至枯竭的不利态势,加快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应不断开发民族医药的新药产品,使民族医药的品种更多,档次更高。另外,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科研应形成一个整体发展的格局,各科研机构既有合作又有明确的分工,以避免研究的重复性。

3.应用及产业化

以往的少数民族传统药品生产环节较薄弱,其产业处于自产自销、自制自用的自然经济状态,基本没有现代化生产过程。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认识的不断深入、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疗效的不断肯定、对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需求量的不断加大,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事业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壮大。自1995年以来,研制开发的新藏药就有80多种,其中12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蒙药现已开发利用120多种,年产1.5万公斤,产值达575万元。目前开发利用的维药达140多种,自1993年以来,有17种维药通过新药评审,深得各界群众的赞誉。西藏、青海、贵州、四川、甘肃、内蒙等地陆续出现了一批颇具规模的现代化民族药生产企业,完全改变了小手工业作坊式的生产模式,生产能力和药品质量大幅度提高。据有关资料显示,至1998年,贵州省有民族药品生产企业70多家,产值达到7.8亿,占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西藏自治区至1999年,民族药品生产企业已达22家,产值3亿,现已有70%以上的县建立了藏药厂或藏药制剂室,藏药占全区医疗用药的比例为70%以上。

然而,我国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工业仍处于一种散、小、乱的局面,存在着参差不齐、挖潜力度不够、地区差别大、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将影响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发展。总体而言,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产业所产药品品种少、档次不高、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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