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资产减值损失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范文第1篇

一、应收款项减值

应收款项的减值,即坏账准备的计算。在传统理论教学上常用的方法有赊销收入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其中最为常用的就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法。在教学中常常强调的是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之间的关系,而忽略掉其实质就是应收款项的减值就是坏账概念产生的本质。因此,有必要从减值的角度重新理解坏账的计算。

[例1]2010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余额为10万元,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8万元。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0-8=2(万元)

借方 坏账准备 贷方

发生额:2

2010年末余额: 2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

计提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0-2=8(万元)(为可收回金额)

2011年12月31日,假定应收款项余额仍为10万元,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7万元。

解法一: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8万元

坏账准备发生额=8-7=1(万元)

解法二: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万元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0-7=3(万元)

借方 坏账准备 贷方

发生额:2

2010年末余额: 2

发生额:1

2011年末余额:3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

计提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0-3=7(万元)(为可收回金额)

2012年12月31日,假定应收款项余额仍为10万元,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9万元。

解法一: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万元

坏账准备发生额=7-9=-2(万元)

解法二: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万元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0-9=1(万元)

借方 坏账准备 贷方

发生额:2

2010年末余额: 2

发生额:1

发生额:2 2011年末余额:3

2012年末余额:1

借:坏账准备 2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000

计提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0-1=9(万元)(为可收回金额)

结论:(1)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较的结果为坏账准备当期发生额,可直接用于进行当期账务处理。(2)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与可收回金额比较的结果为坏账准备当期末余额,必需根据坏账准备原已有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出当期发生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二、存货减值

资产负债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存货的减值应该就是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相比较之后的结果。

[例2]2010年12月31日,存货成本为10万元,可变现净值为8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0-8=2(万元)

借方 存货跌价准备 贷方

发生额:2

2010年末余额: 2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计提后存货账面价值=10-2=8万元(为可变现净值)

2.2011年12月31日,存货成本为10万元,可变现净值为7万元。

解法一:

存货成本=10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0-7=3(万元)

解法二:

存货账面价值=8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发生额=8-7=1(万元)

借方 存货跌价准备 贷方

发生额:2

2010年末余额: 2

发生额:1

2011年末余额:3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0

存货账面价值=10-3=7(万元)(为可变现净值)

2012年12月31日,存货成本仍为10万元,可变现净值为9万元。

解法一:

存货成本=10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0-9=1(万元)

解法二:

存货账面价值=7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发生额=7-9=-2(万元)

借方 存货跌价准备 贷方

资产减值损失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资产;资产减值;减值损失;对策

长时间以来,因为很多要素的作用,较高的评估资产价格是国内单位中经常遇到的情况。资产减值的作用就是协助单位对资产真正的价值进行量度,其本质是使用价值计算替代成本计算,同时把账面余额比资产确实能够回收的价值多出的部分当做减值损耗亦或者支出,资产计算更贴近资产真是价格,能够协助资料利用者进行确定投资政策。资产减值预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资产减值预备准则不仅能够体现严谨准则的关键性,也防止了资产的虚拟增加致使单位利润的虚拟增加。

1 资产减值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前进以及科技的前进,资产价值减值损失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对减值损失产生作用的要素也在繁琐化,所以会计在实际操作中对资产减值中会计结算有了新的需要。直到现在,会计专业对资产价值减耗的探索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过并没有统一的意见。资产按照减值标准对资产进行减值比实际的资产能够回收的金额要高,资产进行减值最根本的特点是,资产的实际情况是给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导致能够回收的价值要比账面的价值低,这时就应该对资产进行减值。

2 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现状

2.1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

提取资产减值筹备的重点是明确资产预计会给单位将来带来的经济利润,但是,要科学明确各个资产能够回收的资本存在很大的困难。第一是因为国内现在资产资料、价值市场制度都不完善,导致资产减值筹备的提取没有确定的根据;第二是因为固资以及无形资产在购买计入公司资产中,因为措施一直在不断的更新换代、市场价格下跌等情况,会出现资产贬值,对资产进行明确以及计算已经不再是会计工作者的专业才干的范畴,需要多个组织一起进行确定,乃至需要专门的专业估算机构辅助才可以明确。

2.2 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库存能够变为现金、短期投资市场价格、长期投资能够获取的价格、固资能够换成的现金金额等信息是单位明确以及计算资产减值筹备的根本。这里面库存能够变为现金、固资能够换成的现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要依靠会计工作者的主观一直进行判别的,具有很大的主观能动性,其计算结局也会因为人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固资能够换成的现金中估量现金流动情况的明确需要估量将来在一定时间内现金能够流进的多少以及贴现率,但是贴现率是非常不安稳的要素,致使在对资产减值筹备提取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弹性,导致提取不光缺少度量规范,并缺少限制措施。并且资产减值筹备再确定中没有威望。三维外部工作者对单位的资产性质状态、运用状况知道的不多,所以,注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计算机构等组织对单位确定的兼职开展再确定时威望性不足。

2.3 资产减值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

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来反映有关资产,在利润表中,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确认的损失并没有得到足够明晰的反映。可见,新准则对有关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比过于简单,其差距较大。如有些上市公司虽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资产减值进行了披露,但其内容十分简单,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难以达到充分披露的要求。

3 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相应对策

3.1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国资委的考核指标应该更加客观、合理地界定和区分导致资产减值的主、客观原因,细化主、客观原因的认定原则。加强可操作性。设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应注意处理好资产减值与企业考核指标之间的联系,控制或堵住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考评体系,把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和非财务指标(如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市场份额、创新能力)的考核结合起来,使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更加科学。

3.2 转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新单位会计规定针对资产价值减少的条文和之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针对单位来讲,最关键的是改变之前提取资产价值价值损失的筹备。很多单位对资产价值减值筹备提取的执行比较抵触,单位提取的少亦或者不提取资产价值减少筹备的情况很常见。单位就发生了有真实的证明表示已经没办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时间挂在账上、已经停止使用很久的设施价格还会体现在会计的负债表中影响经济利润的现象。

3.3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由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均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因此公允价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目前资产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尚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国家应该逐步建立起各行业市场价格信息系统,建立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市场报价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公布有关资产的信息资料,只有建立健全和完善的信息市场、价格市场,才能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使评估价值接近公允价值,才能减少资产减值会计中的主观因素,缩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利润操纵的空间,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4 强化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

根据五部委《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要求,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对于资产的管理以及资产价值的管理也应该体现在内部控制制度中。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增强财务部门的独立性,使财务部门具有独立编报财务信息不受管理层经营压力而改变会计处理政策的权利,同时应当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应当具有独立实施审计监督不受干扰的权利,从而形成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从公司治理层面上避免会计信息的编报失真。

4 结束语

资产出现价值损失是单位运行过程中必然的情况,为了能够公平的显示出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提升会计资料的品质,对存在减值准备的资产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价值减值损耗。对确定的资产进行价值减值损耗,在资产价值复原时能不能再增回来。对会计报表中利润表以及负债表存在很大的作用。资产价值减值损失会计从之前的没有到现在的慢慢前进,直到现在已经是当前会计的关键构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参考文献

[1]马永延.关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几个问题的探讨[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1年07期.

[2]白荣巅.企业利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研究[J].企业研究,2011年12期.

[3]曹云.浅议资产减值准备及其审计[J].长江航运报,2006.2月28日.

资产减值损失范文第3篇

摘 要 现行的会计准则自2007年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以来,已有4年的时间。从报表分析的角度来说,报表的使用者要仔细分析企业的利润构成,即要明白企业利润的来源及其持续性,否则,可能会造成对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的错误判断。本文以广东宝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690)为例,以其连续三年的年报为基础,通过对比分析财务报表中相关科目的变动情况,找出隐藏在数字背后的真实意图,力求揭开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真实面目。

关键词 营业利润 盈利能力 持续性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对企业报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出系统而又富有逻辑的反映。这种功能的实现除依赖报表本身的真实全面外,还取决于报表阅读者的解读能力和分析路径。现行《企业会计准备》的实施进一步既提高了报表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反映的深度和广度,也要求我们用于分析企业盈利能力的模式和切入点也要发生相应转变。

一、宝新能源背景介绍

广东宝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能源)是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等五家单位共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宝新能源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对盈利项目的影响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企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表1看出:在宝新能源2009年的年报数据中,可以看出,与2008年年报数据相比,2009年在营业收入项目上,宝新能源的增涨幅度达到了104.83%。究其原因,是由于宝新能源在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 循环流化床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在2009年的同期产能扩大2 倍,收入相应增加所致。但是在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方面,增幅远远不如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这使本人关注到计算利润指标的扣减项目,我发现在2008年营业收入小幅增加时,资产减值损失居然是负数;在2009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时,企业认为应收款项的增加,相应计提了大幅的资产减值损失,两年的增减幅度高达1149.92%。

这是笔者不得不联想到这样一个现象:在盈利能力好的时候,上市公司通过计提大量的资产减值损失将企业税前利润降低,少交企业所得税;在盈利能力低的时候,通过对上年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来调高利润指标,由此对投资者造成企业盈利能力还不错的错觉。此时,宝新能源在会计处理上的做法就很明显了。

三、关于盈利能力分析的启示

(一)准确把握“营业利润”的含义,客观判断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盈利的贡献

现行准则下的“营业利润”是指除营业外收支以外的所有因素形成的盈利,不仅包括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还包括理财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具体表现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在阅读与分析企业的报表时,一定要区分这三种活动各自获得的盈利,从而客观判断企业营业利润中不同构成部分对公司价值成长的贡献。

(二)关注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

现行准则下的净利润除包括已实现且已收到现金的利润及已实现、未收现金但收现可能性很大的利润(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外,还包括持有损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损益等。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净资产,出售这部分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则通过计入当期利润而相应减少或增加净资产。因此,必须区分对待、谨慎分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公司净资产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三)关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来调节报告期的企业利润,所以,要关注本报告期及上一个报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项目金额的变动情况,由此能够分析出企业真正盈利的成分,防止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调节造成企业盈利能力强的错觉,减少企业的会计处理对报表的美化效果。

四、总结

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大框架下,上市公司仍旧可以通过规范使用企业会计准则来达到增强企业盈利能力的目的。但是与旧会计准则相比,随意虚增利润的状况已经得到明显的遏制,企业的会计处理正朝着规范和合乎国际处理管理的方向发展,笔者相信,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中国企业粉饰报表的现象将逐渐消失,企业的“营业利润”将更加充分地体现企业真正的盈利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宝仁,王振蓉.我国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资本结构的实证分析.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4).

[2]张继袖.我国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行业特征的实证研究.管理科学.2004(3).

资产减值损失范文第4篇

关键词: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不得转回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2

为了实现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目标,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办不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这一区别于旧准则的新硬性规定引发了大量的探讨,褒贬不一。同时,这一规定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不一致的。以下对这一问题作辩证性分析。

一、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合理性

(一)禁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会有效的遏制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

新准则的规定截断了企业调增利润的一条途径,有效的遏制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减值准备人为调节利润,粉饰业绩。同时,减少利润操纵行为,改善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的公平性。

(二)禁止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降低了人为因素对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

资产减值的计提转回的各个影响因素的判断都需要会计人员。而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非常困难,我国市场机制又不够完善,相关数据难以真实取得的情况下,对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可以转回,会计人员很难做出准确判断。企业会计准则做出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减少了主观因素对利润的影响,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

二、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原因分析

(一)防止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人为调节利润

资产减值的计提与转回历来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操纵利润,在某一会计期间预先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时间内全部或部分冲回,以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规定就大大缩小了企业管理当局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空间,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减值转回操纵利润的动机各异

1.亏损公司的动机 一些上市公司因为面临3年连续亏损将被退市的巨大压力,在表面上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来预计资产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而实际上是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盈亏,在当年多计提减值准备,然后在下年度转回一部分减值准备就能“扭亏为盈”。

2.避亏公司的动机 按照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本意是使上市公司遵循稳健性原则,将预期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资产剔除,并减少利润泡沫,但一些微利或濒临亏损边缘的公司不计提或少提,以避免当期的净亏损。

3.盈利公司的动机 盈利上市公司也同样存在着有目的提取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行为,因为当上市公司利润超常增长时,它会通过对以后各年计提减值准备的有计划地、严密地安排将部分会计收益予以递延,保证公司业绩增长的良好趋势,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长期盈利和正常发展的信息,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三)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正确判断难度大

判断资产减值损失能否转回,需要先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恢复的迹象,再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对比,以此确定。其中,资产发生减值主要依靠的就是可回收金额判断。可收回金额一般应根据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这两者中较高的值来确定,当无法获得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就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其确认和计量有较大难度,首先,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处理,人为因素较大;其次,由于我国经济市场还不成熟,价格市场的信息流通不完善,各种机制还不健全,使得对可收回金额的判断缺少充分的证据;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监管部门惩罚力度不够,使得造假“成本”低廉,大量企业敢于铤而走险。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正确判断减值损失转回的难度加大,原本科学合理的减值转回机制没有发挥其积极方面的作用。

三、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现实性问题

(一)并不能根本的解决问题

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的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操纵的主通道。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冲回成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通道。新资产减值准则只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崎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操控利润的大门,企业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手段,上市公司未来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固定资产客观存在需要升值的情况

固定资产的减值除了受到更新换代、陈旧过时、物理性损坏等不可逆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到可逆因素的影响,如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国家政策性调控、特定的固定资产市场的周期性波动等。当经济处于低迷期时,固定资产市场的波动会使其发生减值,这种减值会由于经济的复苏和固定资产价格的回升而得以恢复,具有可逆性。此外,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其减值的类别也不同。房地产类的固定资产的减值一般属于临时性减值;而与技术进步有关的设备的减值一般属于永久性减值。所以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规定存在不合理处。

四、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存在理论矛盾

(一)与资产的本质相矛盾

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据定义可知我国对资产的确认以“未来经济利益”为关键字。所以,当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若未来经济利益高于其账面价值时不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那么就违背了资产的本质。

(二)与决策有用观相矛盾

“决策有用观”,即企业要提供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若限制了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企业的受限制的资产即使其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或保持账面价值不变,但事实上使得财务报表上企业资产的价值被低估了,这可能会给决策者提供错误的信息,导致其做出错误的决策。

(三)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矛盾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是会计信息的首要质量要求,是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应具备的基本质量特征。资产减值禁止转回不符合可靠性与可比性的基本信息质量要求,我国企业要走出去就需要同外国企业横向比较,而这一禁止性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是不一致的,损害了我国会计信息与国际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与会计准则本身制定的初衷相矛盾

新准则推出的初衷在于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我国会计行为。但国际会计准则中明确包括除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和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范围内的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的减值损失允许转回。这与我国的禁令截然相反。

五、完善资产减值损失的思考与建议

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盈余管理空间,但是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后,准予转回的规定亦可达到同样的目的,同时可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给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一)有条件的允许转回

对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允许转回,可以对减值迹象恢复的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并采用严格的措施来限制企业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来人为调节利润,并在附注中对资产减值消失的原因、环境、可收回金额计算的标准进行披露。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的人为因素在减值准备的衡量中发挥着极重要的作用,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也就显得至关重要。会计人员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该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严格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与自律管理。

同时,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较好的专业知识也很重要。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为正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打下良好的基础。而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偏低,职业判断能力不强。这就需要完善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对会计人员进行准则培训,进行相关的专业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健全资产信息市场与交易市场

企业是根据外部和内部的信息来估计其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减值问题的关键是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但公允价值很难保证,就是相同的资产,在市场中也会有不同的价格,同时合同协议价格的公允性也很难保证。因此健全资产信息市场和交易市场是确定资产价位的重要方面。而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透明,从而是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市场,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可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四)加强审计的监督作用

虽然岂可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受利益的驱动,仍会有一些企业把它当成调控企业利润的手段,所以就需要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与转回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化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以利于及时发现被审计的单位有无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调控利润的做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资产减值损失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计量

2006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准则。专门的准则规范体系使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更趋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

(一)确认标准

主要分为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我国采用永久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标准。永久性标准不承认未来经济利益的波动,在实务中识别减值损失是永久性的还是暂时性的非常困难,给会计人员和管理当局带来不少麻烦;可能性标准主要采用资产账面价值直接与界限比较,在账面价值高于界限时确认资产减值的发生,并不关注账面价值高于界限发生的可能性;经济性标准引入了可收回金额的概念。

(二)确认时点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这体现了灵活性和原则性的统一,企业在年度终了或资产负债表日必须对有关资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平时各会计期末则可检查或不检查是否发生了资产减值损失,也可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平时会计期末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

(三)确认范围

国际准则规定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由企业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国际准则相比较,新准则没有采用产出现金单元的定义,而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用了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定义。

(四)确认方法

由于内外因作用,导致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确认资产减值的方法有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我国目前采用备抵法,备抵法更体现披露目的,具有体现谨慎性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优点。但相对繁琐;而直接冲销法优缺点正好与备抵法相反。

二、资产减值的恢复

关于资产减值的恢复,FASB认为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资产的账面价值成为新的成本计量基础,企业不应在以后期间调整资产的成本,不允许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另一种观点认为最后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只有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增至其可收回金额,由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账面价值。这两种观点各有利弊,须针对准则而定。如果准则制定机构偏好谨慎,更多的重视准则可能产生的现实影响,力图避免因允许转回造成的利润操纵,那么就会采纳禁止转回的观点:如果制定机构更重视准则和相关理论的关联,希望更完美地再现理论的精髓,并不特别重视因允许转回可能造成的利润操纵。那么它就会采纳允许转回的观点。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如果高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按差额补提损失准备;如果低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按差额冲回已提的损失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调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我国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情形严加限制,强调只有原来导致资产发生减值的因素在当期发生有力变化,使得其可回收金额超过账面价值时,才允许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三、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资产减值会计的计量由于不确定因素多,对外部信息作出正确估计和判断较为复杂。《企业会计制度》和新准则采用了多重标准,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性质的资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最能体现其现实价值的计量属性。对于未来短期内将要收回的流动资产,可以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以使用为目的的短期资产,可以按现行成本进行计量;对于以出售为目的的短期资产,可以按现行市价、公允价值或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将会持续使用的长期资产,可以按可收回金额计量;对于将会出售的长期资产,可以采用销售净价、公允价值或可变现净值计量。

四、资产减值的列示

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在利润表上的列示及其与国际准则中资产减值列示的对比,见表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因其均为流动资产损失,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密切相关;长期投资减值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以及委托贷款减值损失计入“投资收益”账户,三者均为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均为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关度较小。若某种无形资产不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则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而国际准则列入其他费用净额。

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上分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分别扣减利润总额,分别作为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净额、投资净收益三个项目列示。按《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单独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将企业计提的减值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资产账面价值及净值单独反映,而以前则是在资产负债表主表上反映,现在资产负债表主表反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净额,这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

五、资产减值的披露

IAS36对资产减值结果的披露阐述和规定较为详尽,不但要求披露当期应当计入损益或直接冲减权益的资产减值的金额、在损益表中的项目、当期冲回的减值损失,还对分部报告中应披露的减值信息作出了规定。我国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减值相关的下列信息: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相对于《企业会计制度》对披露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新准则有了很大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