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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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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政策

融资政策范文第1篇

一、关于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政策的调整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不仅具有企业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而且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有积极作用与重要影响。

在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结构中,由于强调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股必须占控股地位,同时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作出了禁止国有股上市流通的规定。不仅如此,在股份中还设置了法人股,其中有属于发起人的法人股和募集的法人股,也不准上市流通(只有少数法人股在CTAQ系统和NET系统流通)。此外,又设置了内部职工股(事实上是给职工的一种福利性安排),上市三年内也不许流通。这样,如果不考虑B股的情况,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能在市场上流通的就只是向公众募集的那一部分。根据证监会的资料,1998年全国上市公司的总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包括A股、B股和H股)仅占34.11%。这种股份结构,特别是国有股、法人股和职工内部股的长期不流通,不仅使这几种股票与公众募集股处于同股不同价(前者按票面价或原始价,后者按市场价)的非公平状态,而且60%以上的股份不流通,也使证券市场特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资源(资产)重组功能严重受损,还使国家因国有股、法人股的不上市而付出了巨大代价。

因此,无论是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解决国有企业资金困难,还是从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等角度来看,配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改变国有股、法人股乃至职工内部股的僵化不流通局面,都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政策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

特别是在今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准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证券二级市场的股票以后,这个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也更不合时宜了。

二、关于财政性融资政策问题

国家的财政性、政策性融资,是一个牵延性强、牵涉面较广的大问题,许多方面都与资本市场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就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看,以下几个问题的研究解决,显得尤为突出:

──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政策有待改革和改进。就当前情况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进出口银行。他们分别承担着具体的社会目标,不实行公司化体制而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国家经营,是真正的国有金融机构。然而,由于受制于国家的财政困难,财政拨付的资本金严重不足,主要依靠向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来筹措资金,筹资成本较高,故而严重影响了其政策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拖了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后腿。有鉴于此,可考虑让国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介入资本市场,以国家信用为后盾,通过市场化的渠道筹措资金。这样做,一则可降低筹资成本;二则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则也可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发行专项建设国债。一方面可减轻国家财政的债务压力,提高投资效果,同时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扩张效应。所谓专项建设国债,简而言之,就是将此类国债的发行,以及项目投资、项目经营和还本付息等活动,建立在运用这些国债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收益上,并最终以(国有)资产转让和经营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财产基础和资金来源。这种做法,能收到刺激经济、减少财政债务负担、提高投资的资本化(资本金)程度、增加国有资产比重和控制力、优化经济和产业产品结构等多重功效。事实上,除了某些所谓“纯公共产品”之外,现有的许多财政性投资对象(如公路、铁路、机场等),都可考虑和试行这种筹投资形式。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发行了大量的转向建设国债,用于满足某些公共事业、公共工程和大型项目的贷款需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适时调整国债的发行范围和发行对象。考虑到银行较大的存贷差规模,我国近两年的国债发行都是以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行对象。今后似应部分地转向城乡居民。这样做,一则可加大启动社会资金的力度;再则,对于那些具有投资意愿的居民群体来说,也不会产生对其消费的“排挤效应”。

三、关于充分发挥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积极作用问题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在具有高风险和高利润同时,并存着不确定性。从经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风险投资的发展如无政府的参与和积极推动是不行的。其中包括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规保障,政府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的制定与引导,对产、学、研相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匹配的组织与推动,以及政府除了在基础研究阶段给予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以外,还往往需要通过设立“孵化器”和政府采购等方式来支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为风险投资提供充分的选择余地。此外,市场环境、资本市场和中介组织则是风险资本运作的必要条件。可见,风险投资既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有直接关系,又与政府的相关经济政策,特别是与财税政策有着紧密关联,而且也是发展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领域或重要方面。

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通常是从不同的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并将这些资金投入新兴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一般都以股权的方式投资到众多的高科技企业,通常是参股于企业,而不对企业实行控股,投资额一般占公司股份的15—20%,待项目成功,企业获利增加后再将投资收回。风险资本获利一般通过这样四种办法:一是低价获得公司的股票作为报偿,如果新创企业成功上市,这些股票就会大幅增值,风险投资家就能获得巨大的投资回报;二是目标企业未上市,通过协议的方式被另外的企业收购兼并,并从这种兼并中获利;三是风险基金本身的上市与回赎;四是对基金股份的回购。由此可见,这些活动本身就既以完善的资本市场为依托,又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扩大资本市场空间或容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这种投资方式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中十分盛行。风险投资帮助很多新创网络公司通过经营上的难关,并成功地发行原始股。在美国,今年第2季度,仅新创网络企业就获得38亿美元投资,而投入科技企业的风险资本高达60亿美元,占所有风险投资金额的90%。在我国,随着科技进步步伐的日渐加快,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蓬勃生长,作为高科技产业化推进器的风险投资的发展,以及它对资本市场的意义,也将越来越为世人和投资者所关注与青睐。

四、关于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税制与税政问题

这方面涉及到的问题很多,不可能在此一一列举。如就其中的突出问题来看,以下两点似应首先予以重视和研究解决:

──尽快研究解决股份

融资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融资政策;改革;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5)12—0108—02

[作者简介]余洵(1978—),女,湖北咸宁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目标和任务就是培养应用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对我们优化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的发展,正面临着融资政策渠道扩宽、融资政策方式多样化、融资政策实施多样等各种方式。所以,现在我们针对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改革进行探究,以三个方面为出发点从而进行总结。

一、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与财务政策的演变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阶段颁布了不同的职业教育融资政策。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近些年来出台政策的总体看来,可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确立高等职业教育类型。

(2)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3)跨越式发展。

(4)提高质量内涵发展。

不同时期的高等职业教育政策都是根据当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提出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政策有着高度的依赖性。所以,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年份、不同的情况下都要不断的进行创新。所谓“财务政策”(FinancialPolicy),主要是指为达到既定的财政、经济、社会等目标,来调节财务行为、高速财务关系而制定的有关政策的总称。然而,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与财务政策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财务政策是国家以财务规则、制度等形式对企业财务方面所作的规范,它是一种强制执行性的财务政策,财务政策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一种配合,对相关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限制。目前,格局实际情况了解到,我国职业融资政策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洗礼,也呈现出它自身风华正茂的一面。我们在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学校管理、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培养学生创新性等各个方面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但是对于职业教育融资政策也需要一部分的改进。在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的不管转化和演变的过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进程中办学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职业院校都是以国家为主要承办为主,其他民办职业学校为辅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与此同时,政府对职业学校的管理权力进行下放,主要为市场自主办学和管理,政府只是在宏观的基础上进行引导和控制。现在职业学校的管理呈现出多元化,在根本上是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学生学费、国家教育拨款、地方政府助学、各个企业的资助、学校自身的收入等各个方面。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探究,以适应现阶段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我国职业教育融资与财务政策之间的联系

财务政策涉及到我国相关活动的各个部分。从理财的,主角度上看,主要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管理,因此相应的财务政策就有风险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资管理政策、营运资金管理政策、投资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由于现阶段,我国职业学校呈现出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决定职业融资的范围和渠道也是多样化。我国职业教育融资与财务政策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现在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融资的各种途径,都是与财务政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主要包括:

(1)财政经费。所谓的财政经费拨款,是指国家、所在省、所在市的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统一规定,在预算的范围内安排给职业学校的财款。现在,我们国家的财政拨款是职业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说所占的比重比其他的经费来源都要高出很多。例如:根据相关的资料显示,由于现在各职业院校自筹经费能力的不断得到提升,高等教育总经费中财政预算内经费所占比例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由于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断下降,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结构中财政经费拨款比例也在不断下降。

(2)学生学费。所谓学生学费,也是职业教育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不言而喻,我们都知道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学需要交纳学费,这也是职业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统一的学费、学杂费、宿舍费、书本费、取暖费、食堂费等各方面,不同的省市和不同的区域存在不同的差别,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省市的情况和学校本身的情况来制定。

(3)银行贷款。现在,很多职业学校办学也经产采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现在我们国家鼓励运用金融手段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在,很多职业学校都在进行学校扩建,所以他们很多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完成学校的经费需求,在这一方面,银行贷款也是职业学校融资的主要来源。

(4)其他的融资方式,这主要是指在我们的职业学校仍然存在一部分其他的融资方式,例如社会企业的资助、学校食堂的收入等各个方面,这几个渠道的融资方式所占的比重并不是很明显,主要是这样的融资方式不具有稳定性,但是也是职业学校融资的一部分。现在,我国职业学校融资也存在一部分问题。在我国的发展规划中,要求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国务院“财政性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但是更具实际情况显示,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虽然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不断达到既定的目标,但是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由于我国高等职业学校主办单位绝大部分是地方政府或行业企业,其经费来源主要也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从真实记录的情况来看,国家为职业教育进行融资的方式不断地变化,已经不是职业学校主要融资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学生学费作为职业学校融资的第二大来源,不能在实现大幅度的增长,因为现在职业学校的学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已经达到不能在增长的地步,这就要求我们要保证职业学校学费的稳定性,但同时也是我们职业学校融资困难的一个阻碍。最后,比较重要的一点还包括其他各方面的经费来源非常有限。比如,不可能企业一直在给我们进行经费支持,也不是所有的老师的科研项目一直能够获得国家的资助,所以,这部分的经费支持都是微不足道的,不能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不能单纯的依靠小部分经费维持整个职业学校的开支和花销。

三、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政策与财务政策之间改革变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职业融资政策与财务政策之间的改革力度也非常大。根据我们国家的政策规定可以看出我们国家职业学校的经费来源非常有限,由此可能限制了职业学校的发展,需要我们对职业教育融资政策进行改革和探究,找出更多的途径来帮助我们职业学校经费的获取。主要包括两个比较大的方面:

(1)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保障我国职业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这主要是指在我们国家职业教育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政策还不够完善,我们不能很好地保证我国职业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过程,问题可能出现在经费来源的过程中,也可能经费使用的过程中,难免有一部分认为了个人私利而走法律的“球”,从而使我们的职业融资不能很好地利用。所以,关于职业学校融资的问题我们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律的条例和规定,以保证我们的职业学校经费得以致用,充分发挥它自身的重要性,帮助我们国家的职业学校越办越好,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技术型与创新型为一体的人才。

(2)发展民办职业院校。现在,我们国家职业学校面临的融资问题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除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外,还要把我国的职业学校推向于民办化与市场化。现在,民办职业学校能为我国的职业学校减轻财政压力,分担我国职业学校的负担和忧愁,最关键的是能帮助我国职业学校走出融资问题的困境。因为现阶段,很多民办职业学校的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学校的设施和设备也比较先进,具有科学的职业学校管理制度,职业学校老师也比较具有才能和技能,职业学校的整体和布局都能满足国家对职业学校的要求与标准等等,民办职业学校具备的这一系列的因素都能帮助我国职业学校更好、更快的向前发展,同时,也能帮助职业学生获得更多的职业技能与方法。所以,发展民办职业学校是我们现在职业学校改进融资问题的一个关键方法。

(3)政府积极引导。在职业学校融资这一问题上,政府需要积极引导,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政府自身的职能就是对社会的教育、卫生、体育、文化进行宏观的调控,以实现国家和社会秩序各方面的顺利进行。所以,在职业学校融资的问题上,我们国家的政府应该进行它自身的引导作用,帮助职业学校吸引更多的经费和资金,推动我国职业学校的快速发展,帮助我国职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和空间,为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我国职业学校的融资政策存在一部分问题,我们应该找出问题的所在,以时代的眼光看问题,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在不断地实践中摸索前进的道路。职业学校融资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始终保持政府主持大局,引进民办职业学校,配合相关的融资政策,制定出有效的法律法规,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引进新的经费来源,同时,对职业融资政策进行相关的改革,不断完善职业融资政策的相关规定,实现职业学校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吴茜.完善我国职业教育融资模式的财政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2〕范树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政策走向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05.

〔3〕陶志勇.职业教育融资政策的探索与实现途径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3,(28):173.

〔4〕王维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融资政策分析〔J〕.中外企业家,2014,19:102-103+109.

〔5〕庞丽.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的演变及其价值取向〔D〕.广西师范大学,2008.

〔6〕李洪平.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西北大学,2007.

融资政策范文第3篇

(一)直接融资政策 (1)直接融资是通过资金需求者向资金供给者提供证券筹集资金的融资形式,这里的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是资金的所有权证书,只是一种剩余的索取权或资本权利证书。(2)通过直接融资取得的资金企业可以长期使用。(3)因为股票、债券作为金融商品,交易价格的确定是通过资金市场来进行的,所以可按其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买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资金市场的完善和不断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迅猛发展必将推动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提高企业价值。其作用具体表现为: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将有利产权结构的调整,使产权结构更加多元化,从而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与治理结构,使其变成一种“公众型”的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可利用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调节资产存量,调整产业结构;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使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克服“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弊端;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可极大地提高资本的流动性与效率,扩大社会资金供给总量。市场化直接融资的出现不能替代企业体制的改造与控制方式的变革。直接融资的发展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在企业组织与经营制度尚未改革到位之前,市场融资对企业的作用与影响会受到很大限制,甚至被扭曲,市场直接融资的基本功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二)间接融资政策 (1)债权债务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债权人作为资金的所有者,他在让渡了资金的使用权后,除依法享有到期收回资金本息的权利外,不能任意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协议中约定具体的资金使用方向除外),债务人在承诺如期偿付本息取得资金的使用权后,有权独立自主地运用借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间接融资的收益取决与债务资金总成本的高低,当企业的资金利润率大于债务总成本率时,就可化解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否则将会面对较大的财务风险。(3)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企业债务资金的本质,债权人虽然是资金所有者,但不能像权益性资金的所有者一样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和理财活动。(4)还本性。企业向债权人借人资金都有一定时间限制,只能在规定的期间使用,到期后企业必须足额归还本金,而且不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如何,否则债权人有权对企业提请诉讼或破产申请。(5)限制性。由于债权人不享有参与企业经营的权利,他通过在有限时间里将自己财产让渡给他人使用,从中取得固定收益,企业取得债权人资产之后,企业经理人员的某些行为可能会违背债权人的初衷,因此债权人为保护他自身的利益就会在让渡其财产使用权的同时附加给债务人一些限制条件。

间接融资是现代企业普遍运用的经营思想和使用的融资政策,其作用具体表现在:(1)通常情况下,由于负债融资的成本低于权益融资的成本,所以负债融资比例的提高,可降低企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2)在企业资本规模和结构一定的条件下,由于负债利息是相对固定的,当企业息税前利润增加时,单位息税前利润负担的负债利息就会减少,从而给企业带来财务杠杆利益。(3)由于负债利息是在税前通过收入补偿的,所以具有节税利益。(4)负债具有传递信号的作用,当企业发展前景比较好时,一般都选择负债方式筹集资金,以便在财务杠杆的作用下,大幅度的增加每股盈余,提高企业市场价值。(5)负债有利于企业控制权的保持,在企业筹集资金时,如果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势必带来股权分散,影响到现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负债筹集在增加企业资金来源的同时又不影响企业控制权,有利于现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6)抵制通货膨胀的影响。在通货膨胀环境中,货币贬值,物价上涨,而企业负债的偿还仍然以账面价值为标准,而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负债融资也有其不足之处: (1)负债融资由于要还本付息,其财务风险较高要承担较高;(2)企业负债可能给企业经营带来市场风险;(3)财务杠杆效应的也有其负面影响,就是在企业借款利率高于息税前利润率时,就会给企业带来亏损; (4)负债资金缺乏财务处理上的灵活性;(5)企业负债会降低企业的再筹资能力。

(三)项目融资 (1)在通常方式下,项目的主办人凭借自身的资产和信誉举债,要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还要承担项目损失和亏损的风险。(2)贷款人最初通过考察项目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未来收益来决定是否向该项目进行贷款。(3)项目融资的主要担保是基于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项目承办单位的资产抵押,项目主办人或其他参与人的合同义务、风险保证书。因此,项目主办人的财力和信誉不是融资的主要担保对象。贷款提供者对项目所有人(或发起人)没有财务追索权。可以看出,项目融资使贷款提供者承担一定的风险。(4)由于项目融资对项目主办人的信贷能力和资产负债表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属于资产负债表以外的融资。所以,此项融资方法具有很高的融资杠杆能力。(5)项目融资的资金用途限制较多,只能用在指定项目,不能用于其他项目。

二、企业资本结构安排战略

(一)确定符合企业发展的资本结构战略方案 首先要对资本结构进行定量分析,就是运用综合资本成本比较法和公司价值比较法等方法,对资本结构进行决策分析,以选择最佳的决策方案。其次对资本结构进行定性分析,就是企业财务经理及财务人员在分析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企业成长、资产结构、偿债能力与现金流量、贷款人与信用评级机构的态度、金融市场动态、企业所有者与管理人员的态度、行业因素、税收政策、企业的财务状况等诸多因素对资本结构的影响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经验,对资本结构做出判断。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应把它们结合起来加以运用。最后在分析的基础上,对资本结构战略的各种备选方案与企业战略的一致性进行评价,以选出能够支持企业战略的资本结构战略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为保持与企业战略的一致性,应根据企业战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而对资本结构战略进行相应的调整,使之趋于合理。

(二)借鉴国外企业在资本结构安排上的成功经验 纵观经济发展程度近似的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它们的资本结构安排与优序融资理论基本吻合。1984年,梅耶斯通过研究出版《资本结构之谜》一书,初步提出了“新优序融资理论”的观点。同年,梅耶斯和迈基里夫合作《企业知道投资者所不知道信息时的融资和投资决策》,对“新优序融资理论”作出系统论证,其结论是:企业应偏好内部融资,因为筹集这些资金不会传送任何可能降低股票价格的逆向信号;要是需要外部资金,企业首先发行债券,股票发行是最后的融资方式。这样的资本结构安排主要原因是各国共同的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必须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导向。

(三)根据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选择符合企业自身能力的融资策略 内部筹资战略方面,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许多可利用的资金来源,企业可采取切实的措施,充分利用好这部分资金,这就要求企业如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资金占用和资金耗费;降低利润分配率,提高留存收益;合理制定和利用折旧等会计政策,以增加积累,减少税收支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企业内部资金的调度,避免闲置资金。金融信贷型筹资战略方面,即企业通过与金融机构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有效地利用各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以获得长期而稳定的贷款。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主要有政策性银行的信贷资金、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等。证券型筹资战略方面,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特别是股票和债券来筹集所需的资金,通过发行有价证券来筹措资金的来源较广,既有家庭和个人的资金又有金融机构的资金,还有其他企业和社会公共团体的资金。因此,实施证券型筹资战略可以为企业筹措到大规模并可长期使用的资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这种筹资战略的运用范围和作用将会越来越大。联合型筹资战略方面,主要依靠企业间的联合、信用、吸收、合并、收买、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参考文献:

[1]李红霞:《资本结构与治理结构研究》,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年版。

融资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运输基础设施 融资政策 融资方式

1 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

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产业,是维系国家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和基础保证,在我国目前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阶段,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运输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发展程度将直接决定其他各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市场交易的效率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正因如此,近年来,我国以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枢纽机场、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大力推进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至2000年末,我国运输线路中,铁路营运里程6.8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40万公里,内河千吨级以上航道7855公里,沿海港口万吨以上泊位646个,民航机场129个,航线1120条,里程151万公里,管道运输2.5万公里。货运量总计135亿吨,货物周转量总计43359亿吨公里。

尽管这样,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仍然很小,按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计算的运输网络密度,我国仅为1344.48公里/万平方公里和10.43公里/万人,而美国为6869.3和253.59,德国为14680.4和65.94,印度为5403.9和21.6,巴西为1885.8和118.4。由此可见,我国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远远落后于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就是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要改变目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状况,必须加快建设速度,加大建设力度。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数量巨大,建设周期长,在建设中面临资金投入需求大而实际投入不足的矛盾,这单靠我国交通运输业的自身积累和国家投资,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在对交通运输的投融资政策上,必须进行改革,以增加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投入水平。

实现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融资,对于集中解决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有效的推动我国各产业发展的投资收入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有效融资,实现运输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建设,也是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加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的重要一环。

2 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的主要模式

在我国加入WTO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内部形势下,运输基础设施融资政策的转变必须适应内部和外部的现实条件与要求。调整后的政策应建立起政府投资主体和其他投资主体并存的综合投资体制,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但必须看到,在各种投资中国家投资仍是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主渠道,其他多种投融资方式则起着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管理与加大收益的作用,以适应交通运输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目前试行或可选择的融资政策可分为以下几类,应根据其各自的特点加以规范并综合应用:

(1)政府直接投资 这是传统的政府投资建设政策,对于较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此种政策仍有一定的必要性。其主要优点是社会效益好,消费不受限制,国家的控制力度高。其问题则是普遍存在投资主体的目标模糊不清、责权不明确、激励动力不足。同时,政府直接投资生产的品种单一、供给质量低,而且使用中缺乏维修保养,损耗较为严重。

(2)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 对于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且投资盈利较低或风险较大的基础设施,可以采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投资方式——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政府起着引导私人投资的作用。比如,可以采取投资参股、无偿赠款、提供优惠借款、提供借款担保、无偿或低价提供土地和减免税收等方式。日本在1987年由地方政府和私人团体共同投资的公共企业中,运输和道路投资企业126家。在我国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对这一方式也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尚缺乏明确的法制保证。对私人及外国投资者而言,其利益的保护和投资环境的安全性是进行投资决策着重考虑的方面。现有的交通运输法规尚未包括这些内容,今后应根据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相应法规,以大力推动这种融资方式的开展。

(3)政府管制下的私人投资 对于单位投资额不大的基础设施,如公共汽车、电车、缆车、渡轮等,可以由政府授予企业特许投资权,然后对其价格、数量、利润等方面进行一定的管制;通过特许方式限制一些行业的经营者数目;通过规定利润标准来控制企业的盈利水平。这样可以在政府的管制或引导下形成具有竞争性的投资准市场,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具有提高投资效率的内在动力和竞争的外在压力,政府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负担,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

(4)在政府允许的条件和范围内,完全由私人投资 这种投资方式仅限于不存在直接收费困难而且具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因为此类设施便于私人投资,所以政府可以不予直接投资或进行经济资助,收费标准由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情况调节,私人投资完全受市场调节。比如采用BOT方式发展公路、电站及地铁等。

总之,交通运输业资本的来源要从单渠道转变为多渠道,既可来自国家投资又可来自资本市场;既来源于政府又来源于民间;既来源于国内,又来源于国外,各种有效的新的融资方式都可以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

3 融资政策中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积极开放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吸引各种投资进行开发建设,可以缓解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融资政策的制定,如不能很好解决政府投资与各类私人投资之间的关系问题,也会产生很多新的问题。融资政策中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在民营、私营化趋势日益风行全球的形势下,处理好公私双方之间的伙伴关系,以求既能在融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充分发挥私方的积极性,又能使公方在权力下放的同时继续依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要求融资政策的制定一定要明确政府的职能责任及其同私方的伙伴关系,非如此不能调动私方投资的积极性。就政府而言,要提供高效而透明的法律环境,使私方得以建立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营运系统。融资政策的制定要能监督公私伙伴关系的运作,又不干预其商业性质的事务。并成为鼓励公开竞争、处理公私关系的一个公平准则,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融资方式上,需要制定一个健全而明确的法律框架,规定怎样组织和建立公私合营的伙伴关系。这可以增加合作关系的可靠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成为吸引国际参与和引进长期投资的前提条件。如国外常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开发模式,它是由政府特许投资者在一定的时期内拥有和经营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偿还债务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回报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地转移给政府;政府保持对公共物品的终极所有权,并最终能够获得正常运行的资本设施的经营权。BOT方式可以在有效地吸收各种投资(大部分是外资)情况下,减少政府主权债务,并借鉴和利用私营机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方法。我国目前也已开始采用这一方式,而在实行“建设—经营—移交”的规划以前,应在租让法规中明确规定这个过程的各项原则与各有关方的责任,并且还要有更为详尽的、操作性很强的、成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其成功。又如ABS(asset-backetsecuritization即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方式,它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来募集资金。ABS方式是近十几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创新之一,从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看,交通基础设施很适合该融资方式,但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制度予以规范。由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的问题。

因而,对于这些先进的融资方式,需要进一步按照我国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规范与实施,完善我国的交通运输政策与法规,以推动我国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各产业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美〕G.J.施蒂格勒.《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 孙光圻.《国际航运管理政策与法规》.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融资政策范文第5篇

融资难是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阻力,主要表现在信用风险大、可供融资的渠道少、融资产品单一、融资总量少等方面。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许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受国家政策的鼓舞,商业银行开始更多的关注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得到缓解。

二、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梳理

(一)国家政策密集出台,持续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表1)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出台措施,因地制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相对应,全国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积极行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详见表2。

(三)银监会通过监管引导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2008年银监会的《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以及2011年10月出台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目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设立了不同形式的专营机构,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2011年11月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3家银行获银监会批准,可发行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共1100亿元。其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将不计入存贷比考核,从而增加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四)商业银行从业务模式及产品创新等多角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民生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产业特征、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设立专业化的经营机构、按照地域和行业特点设小微企业城市商业合作社,建立小微企业的互助合作、信息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创造了“一圈一链”的批量化开发模式、 “聚焦小微、打通两翼”的产业链开发模式,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之路。光大银行从现金管理需求角度探索小微金融发展模式,开发专门服务小微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阳光企业家”,涵盖了B2B管理平台、MIS数据服务平台、阳光助业卡、支付易等六类现金管理工具和服务。招商银行在苏州成立离行式的小企业信贷中心,并在全国设立36家分中心。浙商银行对专营机构提供优惠的行内资金拆借利率,并对新成立的专营网点给予专项费用补贴。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积极在各地设立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支行机构和服务窗口,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三、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一)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监管仍需加强

“汇付-西财中国小微企业指数”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数据显示:17.3%的小微企业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有一半的了解,29.4%的企业听说过但不太了解,有超过50%的小微企业对出台的相关政策完全不了解。上述调查数据表明了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没能及时准确的传导至小微企业经营者。此外,有些金融机构及商业性担保公司未能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四公开”规定,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本,为此监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通过多方面的监管手段确保政策的严格执行。

(二)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普遍性较差

从调查结果来看,虽然国家不断推出扶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但社会大众对该政策的了解还不够充分。根据《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的调查结果来看,表示享受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仅为43.1%。小微企业适用的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优惠范围非常狭窄。例如能够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从2011~2015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低于6万元扩大到20万元,尽管范围在逐步扩大,但仍有不少比例的小微企业难以达到要求,该项税收政策的普遍性有待提高。

(三)小微企业多渠道融资实施效果较差

近年来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从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向多渠道结款方式延伸,如通过新三板上市、发行债券筹资、设备融资租赁等方式。但新三板目前主要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要求企业存续满两年、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等条件,可以看出通过新三板上市扩大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仍存有很大的局限性。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所多层次债券市场的建设仍在进行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资的条件不成熟。由于专业经营小微企业也融资租赁服务的企业太少,通过设备融资租赁方式筹资的实施范围不明确。

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改进措施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加强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同时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健宽松的外部环境,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落实税收与利率等优惠政策。通过延长对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的免税期限、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对小微企业的投资行为给予特殊的税收扶持等手段直接给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轻其负担。另一方面针对相关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其继续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二)完善融资渠道建设

完善间接融资渠道建设。首先要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建设,创建各类融资性机构公平竞争环境。其次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融资体系,建立多元化融资性结构。再次合理监管控制风险金融。通过完善建设小微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建立起大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小型融资性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共存的间接融资生态体系,从而扩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贷款从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的融资转移。完善直接融资渠道建设。首先要完善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的建设,进一步降低创业板准入标准。其次完善企业债券市场建设。推动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提高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