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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一个的概念,意指在形式上保留有封建社会国家机关及主权所有,同时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受到外国资本主义国家控制与压迫的社会。随着其它资本主义国家控制力度的加强,一部分国家会完全丧失国家主权,成为彻底的殖民地国家。另一部分国家则发生反弹,取得独立地位。大部分国家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是不平等条约造成的直接影响。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指近代中国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半殖民地,是相对于完全殖民地而言的。它是指形式上有自己政府的独立国家,实际上政治、经济等社会各方面都受到外国殖民主义的控制和奴役,在社会发展形态上是历史的沉沦;半封建是相对于完全的封建社会而言的。
它是指形式上仍是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占主导,实际上社会已逐渐近代化,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因素在不断发展壮大,在社会发展形态上是历史的进步。半殖民地是从国家的政治地位上看的,半封建是从社会经济结构上看的。半殖民地是促成半封建的原因,半封建又是半殖民地的基础。
除中国外,近代伊朗、缅甸、暹罗(泰国)、奥斯曼土耳其等国也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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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给自足 所有制 经济基础
作为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小农经济是中学历史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教学的难点,笔者从小农经济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关系入手,来全面认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所谓经济基础是在一定时期内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从中不难发现,经济基础的核心是生产关系,而在生产关系的三要素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主导。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它是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也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封建土地国有制,主要形式为屯田制和均田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它不占主要地位,但却是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的重要补充。
中学历史对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的表述通常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自然经济)。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到底又是怎样的?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关键在于如何全面理解什么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我们经常明确其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是一种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从字面含义来看是自己生产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是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生产者通过自己的生产满足了自己生活需要,因为无论漫长的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不是(或不能)自给自足。在此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可以理解为生产的极端封闭性,无论是产品的生产还是生产的分工几乎都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完成的,这样的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彼此孤立几乎不发生联系。如果说在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下的生产有极强的封闭性的话,那么从生产的目的及产品的分配上来看,自然经济亦体现为自给自足。因此在阶级社会,自然经济作为一个社会经济范畴,不能从单个家庭来解释,必须包括剥削者和劳动者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经济的存在时间范围,另一方面做为一种经济形态它是有阶级性的。从中可以看出自然经济的另外一个特点,即劳动者为自己和剥削者直接消费而进行生产。在这种经济中,劳动者是直接生产者,他们的劳动也是直接的社会劳动,或自然形式的社会劳动(即不需通过交换即为社会所承认的劳动)。
从生产的性质来看它不仅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还包括生产资料的生产,在这里仅仅是生活资料的生产,还不是全部的生产活动,因而又得出自然经济的第三层含义。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几种社会形态中商品经济一直存在,虽然它与通常所说的自然经济有区别,但从根本上说它是自然经济的补充。可以说在这样的经济单位中它是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自给自足,相对于其他的经济单位它是封闭。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中,这种“单一的经济单位”应当是大体相当于过去一个乡里或邑县,包括这一地区的地主、农民、各种工匠、手艺人,还有小商人。否则很难做到从生产资料到消费资料的基本自给。一家一户,包括手艺人,是一个生产单位,但不是一个经济单位;他们联合起来,才成为一个经济单位。每户生产的农产品不尽相同,他们是靠在地方小市场上进行品种调剂、余缺调剂,互相取得原料或成品完成再生产的。这种调剂往往也经过商人,但它是使用价值的交换,乃至劳动的直接交换,应当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
这样,我们可以把自然经济的概念再引申一层,得出它的第四层含义,或广义的含义即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自然经济,本来是与商品经济相对立而言。因此,广义地说,凡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或者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目的的交换,都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从这个含义说,不仅包括农民家庭手工业,还包括独立的工场手工业。从这一点上来看不仅是作为副业的工场手工业,还可把某些城市手工业包括在内。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发展的很完善,有效的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大统一的国家,商业一向比较发达,但发展程度很低。资料表明前夕,国内商品的流通额约为3.88亿两,其中粮食占百分之四十二,棉布占百分之二十四点四,盐占百分之十五,以下依次为茶、丝和丝织品、棉花等。以粮食为例,粮食是最重要的商品,差不多所有其他商品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和粮食相交换。粮食商品化的情况是观察自然经济的重要标志。当时,在城乡、地区间流通的粮食约有245亿斤,占产量的百分之十点五,商品率不过百分之九。粮食从来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无论农民或地主出卖余粮,都是为买而卖。其他占重要地位的物品也是如此。商品经济是自然经济的对立物,但是,单纯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尽管也会造成市场繁荣——却又常成为自然经济的补充。而其结果是:地主制的封建经济利用它巩固了自己。这也是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之一。
一、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的原因
(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虽然封建社会竭尽所能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现实是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或者积极性低落“其民惰而不农”,“农者怠”。农民缺乏积极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商品经济的侵蚀,“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管子》也指出:“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货币在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西汉时期晁错进一步指出,农民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原因主要是国家用珠玉金银作为货币,有了它,人们就可以走遍天下而不愁吃穿,如果国家不用珠玉金银而用粟帛作为货币,人们必然会附着于土地,致力于农桑生产。因为“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
(二)农民工作、生活条件恶劣。商品经济的发展只是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原因之一。农民积极性低落的根本原因还是农民生活太苦,“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西汉时期晁错深刻分析了封建农民的痛苦生活,农业生产极为艰苦,“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却很低,农民五口之家,“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可是农民的负担却十分沉重。一是生活负担,“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费用很大。二是赋役负担,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治官府,给徭役”,“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极为繁重。三是受到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剥削,农民为了缴纳赋税,“当具有者半贾而卖(贱卖农产品),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与农民的生活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商人或者靠囤积居奇,贱买贵卖发财,或者靠高利贷剥削暴富,他们过着“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乘坚策肥,履丝曳缟”的豪华生活。这必然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工商业愈发展,农民的积极性愈低落,工商业对农民有一种示范效应。“游食者众,众则农者怠”,点明了工商业对农民积极性的消极影响。因此,要使农民专心务农,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必须解决农业生产关系本身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还必须重农。
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措施
人的本性都是好利而恶害的,管理者要善于利用人们的这种本性,利用他们对个人利益的关心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要引导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务农的积极性,就必须“利出于地”,是人们能从务农当中获得自己的利益,“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入使民尽力,则革不荒,出使民致死,则胜敌。”从以上的论述出发,封建思想家进一步阐述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关思想。这主要包括关于明晰土地产权、相地而衰征和其他有关赋敛的论述。
(一)明确财产所有权。我国封建社会农业始终占据主要地位,保护耕地,保证农业的顺利发展是保证粮食生产能力提高、封建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而保护耕地,从根本上有赖于有效的土地产权设置和安排,依赖于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封建时代思想家将土地的产权概括为“定分”、“明分”、“审分”,虽然用此略有不同,实质则是一样的。最早由慎到提出,“分”有多种含义,包括名分、职分、工作、社会等级关系等。在此我们认为也应该包括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即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一重要含义。《商君书》则明确指出“分”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定分”就是确认人们的财产所有权。商鞅将土地与兔子作了一个类比:会有上百人追逐一只奔跑的兔子,并非因为这只兔子可以被分为上百份,而只是因为它的所有权并没有确定,而对于集市上的兔子,却没有人敢随便去拿,因为集市上的兔子无论有多少只,它的所有权是明确的。对土地来说也是如此,只要所有权确定,百姓就会各司其业,不会出现混乱,“一兔走,百人逐之,非此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未定。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悫,而自治也。”既然“定分”、“明分”、“审分”包含确定社会各阶级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明晰财产所有权这一重要内容,实际上也就是主张不同程度地改善直接生产者的地位,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封建社会农民最关心的产权问题土地产权,或者说最能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莫过于对土地产权的明晰,因为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土地所有权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的法律意义,更在于凭借它获得一份利益,即获得土地地租收益。井田制废除之后,把田地分给一家一户耕种,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最好办法“夫使众者,诏作则迟,分地则速”。《管子》则明确指出土地私有制对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产权明确之后,百姓会起早贪黑、竭尽全力、不辞劳苦地进行生产,“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民乃知时日之蚤晏,日月之不足,饥寒之至于身也”。而不分地的危害,是百姓对公田的劳动不愿抓紧时间,缺乏自觉性,“不告之以时而民不知,不道之以事而民不为”劳动不认真,种田不尽力,既不能尽地利,也不能尽人力。《管子》在这里提出通过变革或调整生产关系、明晰产权来激发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并最终得出结论“审其分,则民尽力矣;是故不使而父子兄弟不忘其功。”在确立产权的情况下,农民有了对部分剩余产品的索取权,就会主动努力耕作。
(二)调整劳动成果的分配。马克思说:“分配关系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生产关系”,调整分配关系也就是发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是国家所确定的向地主、自耕农及租种国有土地的佃农所收取的地租对百姓生产积极性的影响。封建社会初期,思想家们就主张实行“相地而衰征”,即根据不同的土地生产力或产量征收有差等的租税的思想,商鞅、荀子和《管子》作者均不同程度地有所涉及,《管子》一书还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这一主张触及如何调整分配关系以发展农业生产的重大理论问题。随着力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化,分配关系着这种变革如何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上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封建思想家从理论上探讨这一问题,并在实践中出色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商鞅提出“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主张按照收获量的多少定地租的轻重。这样国家的税收制度可以统一,百姓的负担也就公平了。老百姓的负担公平,就会安心务农。荀子和《管子》也主张按照土地的不同等级定地租的轻重,显然这是有关于实物地租实行办法的规定。《管子・地员》还根据地势高低,水泉深浅,土质的优劣,谷物草木生长的种类把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等级,如将所有土壤按美恶色质的不同分为上土、中土、下土三大类,各类又细分了三十种,共九十种。“相地而税征”的理论意义正在于承认客观上由于土壤丰度和位置不同,投入等量的农业劳动,会得到不同的收入即必然产生级差地租。在征收实物地租的情况下考虑到这一差别,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到了封建社会后期,黄宗羲根据“三代之盛,赋有九等”,所谓“赋有九等”,是指将土地好坏分成九个等级征收田赋,提出应该根据最差土地的产量作为确定田赋的标准和原则,这样做无疑保证了拥有最差土地的百姓的基本生活,“使瘠土之民不至于甚困而已”,而以最差的九等田地的产量作为田赋的标准,如果是实行十税一,那拥有九等以上田地的农户,就越往上越轻,其结果必然是拥有好地的农户将获得更多的利益和好处,即获得因土地肥沃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级差地租,保证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他们改善耕作状况和扩大耕地面积,有利于较差土地的开垦,对于发展社会生产的作用是巨大的。
(三)农业税问题。赋敛的轻重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关系更为直接,商鞅等人对轻税能够促进农业生产,重税会损害农业生产又颇为深刻的认识,“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征不烦,也不败,则草必垦矣”,减轻赋敛徭役就是统治者少拿一点,给农民多留一点,这显然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减轻农民的赋敛徭役就是爱惜民力,以保证物质生活资料和劳动力的再生产能够在正常的条件下进行,封建剥削要受到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和劳动力的生理条件的限制,“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反对无度榨取“度量不生于其间”,势必破坏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条件,危及剥削阶级的根本利益“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这就要求把部分剩余农产品留给生产者,使农民个体经济逐年有所发展,这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是关系到社会进步的根本问题。但封建思想家所主张的轻税,是生产发展基础上的轻税,即发展生产比赋税本身更重要,必须在重视生产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解决赋敛问题,“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如果把发展农业生产这个根本抛诸脑后,田地荒芜,生产凋零,人均即使拼命搜刮,亦不能有太多收获,且会危及自身存在。
一
紫砂壶的出现并不始自明代,但是其开始兴旺的时期却是在明代中期。因此我们研究紫砂壶的着眼点也须从明代中期开始。
明代紫砂壶虽然并非专窑烧造,但是以江苏宜兴窑产品著盛。明代周高起《阳羡茗壶系》中说:“近百年中,壶黜银锡及闽豫瓷,而尚宜兴陶。又近人远过前人处也。陶曷取诸,取诸其制,以本山土砂,能发真茶之色香味。不但杜工部云:‘倾金注玉惊人眼’,高流务以免俗也。至名手所作,一壶重不数两,价重每一二十金,能使土与黄金争价。世日趋华,抑足感矣。因考陶工、陶土为之系。”①
显然,宜兴窑紫砂壶制作的著盛,得益于宜兴独特的地理和原料条件。“以本山土砂,能发真茶之色香味。”已经点明了宜兴的土砂,能够使茶的本香得以挥发。
明代中期以后,饮茶风尚的盛行。屠隆《考盘余事》中说:“构一斗室相傍书斋,内设茶具,教一童子专主茶役,以供长日清淡,寒宵兀坐。此幽人首务,不可少废者。”②此外,记载茶事的笔记还有董其昌的《茶董题词》、陈继儒《茶董小序》、郎瑛《七修类稿》、沈周《跋茶录》、陈贞慧《秋园杂佩》、许次纾《茶疏》、张谦德《茶经》、冯可宾《芥茶笺》、文震亨《长物志》、谢肇淛《五杂俎》……等等,不胜枚举。所记载茶事,论及紫砂壶和制壶名家的地方有多处,反映出紫砂壶在当时是饮茶风尚的一种带有标志性的物象。(图一)
二
中国传统的饮茶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代。魏晋南北朝时,饮茶成为一种时尚和风潮,特别是成为一种社会意识的体现。晋代杜预的《荈赋》中,有“水则砥方之注,挹彼清流,器则陶拣,出自东瓯。”的记载。③中唐时期,饮茶风尚重又兴起,不仅出现了陆羽的《茶经》,而且出现了“秘色瓷”。宋代时,饮茶不仅更为流行,而且茶事比唐代时更为精深。其斗茶使用福建建窑的兔毫盏和鹧鸪斑盏。 (图二)(图三)
以上所述魏晋南北朝、中唐和宋代饮茶风尚,皆处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从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体系来讲,汉代确立了以儒家文化为指导思想的封建体制;但因未达到成熟的地步而陷入危机,进而导致社会的解体,出现了魏晋南北朝的分裂局面。隋唐时期,封建体制总结文化体系的发展经验,形成了封建统治的良性循环,创造了盛唐辉煌发展的局面。中唐时,经过总结经验形成的封建统治开始失去效力,封建的文化体系再次陷入危机状态,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宋代。甚至在理学创立,封建文化体系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之后,危机的局面也总是伴随着封建体制。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中唐和宋代,皆是封建文化体系的薄弱环节,而饮茶亦皆是这种薄弱环节的产物。如果以纵向的尺度来衡量,当魏晋南北朝封建体系弱化的时候,社会上兴起饮茶风尚,而中唐和宋代时封建文化体系再次弱化时候,社会上再次兴起饮茶风尚,不仅仅是对魏晋南北朝饮茶风尚的一种继承。这样社会一出现危机,就要以饮茶的办法来应对,因此在这里,危机是一种循环,饮茶也是一种循环。
明代中晚期,中国的封建社会经历着重大的历史变化。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社会上大兴功利风尚。西方殖民主义者的进入产生“西学东渐”,使西方文化进入中国。这些都对中国的封建体制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封建的文化体系陷入深重的危机状态。在这里,宋代确立的以理学为指导思想的封建体制日益陷入僵化,保守,面对重大的社会变故茫然无措。于是在封建文化体系之内,士大夫或改造自己的指导思想;或从传统文化的理念中寻求,即兴起新的隐逸文化;或对功利倾向进行转化。而紫砂壶的出现正是这一历史特征的体现。而这种体现的根本境界在哪里呢?
《后汉书》中说:“费长房者,汝南人也。曾为市掾。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唯长房于楼上睹之,异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长房之意其神也,谓之曰:‘子明日可更来。’长房旦日复诣翁,翁乃与俱入壶中。”④此段记载中的“壶”乃为容身之地。处于大变革时代,处于险恶环境之中的人们的容身之地可以籍此而延伸,可以演化为各种各样的形式。如在中国古代的园林建设中,讲究“壶井”天地,即以小见大,在有限的空间之中创造出广大而丰富的世界。隐逸文化在先秦时期已经萌芽,又在封建社会皇权一统天下和对士大夫的绝对制约下逐步发展而得到进一步强化。封建专制的压力迫使士大夫阶层必须寻找和创造一种高度发达的间接和消极的方式,以保证自己的相对独立达到社会机制所容许的程度。从东方溯的“避乱于朝廷间”,到竹林七贤,从“中隐”到理禅相融,士大夫的“壶井”世界不断变换着形式,不断发展着符合时代特点内容。如饮茶这种隐逸形式,从魏晋南北朝、中唐、宋代直到明代中晚期,不但愈加精细,愈加讲究,而且愈加外化,愈加直观。这是一个文化体系从发展成熟到不断调节直到开始衰落的必然反映。
如魏晋南北朝时是“越瓯秋水澄”,中唐时是越窑秘色茶盏;而到了宋代,情况就有所变化,虽然也是茶盏,但是福建建窑茶盏却饰有“兔毫”、“鹧鸪”,其外露性就显示出来,开始失去其内涵的因素,这是饮茶“壶井”的必然发展趋势,也正是文化体系的生命力开始衰退在茶具上的反映。到了明代,封建文化体系的生命力急剧衰退,而由于长期不断完善的结果,又使体系的 内部结构高度致密,既不许“壶井“中的分子逃脱,又把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拉住,并强行窒息在“壶井”之中。在这种状况下,隐逸文化除了加强传统隐逸文化的形式而别无他途,于是饮茶的”壶井”终于又被强化,而茶具则变为了紫砂壶,成为“壶井”的直观体现者,遂达到了“又如电光一闪,透体通明,遂与大化融合无际,更无天人内外之隔。至此见六合皆心,腔子是其区宇,方寸亦其本位,神而明之,总无方所可言也。”的境地。⑤
三
清代时饮茶风尚并未因满族人入主中原而消退,不但兴旺于民间,而且在宫廷中也大为盛行,这样紫砂壶就成为宫廷饮茶的不可缺少的器具。不仅提高了紫砂壶的规格,而且丰富了宫廷文化的内涵。
清人吴骞袭明人周高起《阳羡茗壶录》,撰有《阳羡名陶录》,其自序中说:“………以惟宜兴之陶,制度精而取法古,迄乎胜国诸名流,出凡一壶、一卣,几与商彝、周鼎并为鉴赏家所珍,斯尤善复古者,………。”⑥
清代的紫砂壶形式较前更为丰富,从实物看有圆形、扁圆形、方形、扁方形、瓜棱形、包袱形(图四)、提梁形、包漆形、方斗
和雕塑装饰山水、花卉、水果等。(图十)
清代紫砂壶表现形式的外化,是在明代紫砂壶“壶井”境界基础上的一种新的发挥。而这种发挥的基础则是康熙帝所奠定的清王朝的官方理念和审美理念。
满族入关后,康熙帝把程朱理学立为清政府的官方哲学,尤其重视“格物穷理”思想观念。他说;“古之正理,所以学者当于格物致知中,循序渐进,不可躐等。有一事必有一事之理,有一物必有一物之理,从此推去,必有所得。”⑦
然而康熙帝并没有忘记王学在封建统治的精神领域内的地位和价值,因而他为“正君心”而“主敬”。《康熙起居注》中说:“天命谓性,性即是理。人性本善,但愿是心之所发,有善有恶,若不用存诚工夫,岂能一蹴而至?………。”⑧康熙在御制文《居敬行简论》中指出,主敬是实现政简刑清的前提,人君只有以敬修身,正心诚意,才能实现无为而治。⑨但是王阳明的心学虽然是对宋学求心成分的继承和参禅入理,但是到了清统治者这里则包含了元代以来封建统治者的心路历程,即崇信藏传佛教的内容,而藏教密宗讲心是“染静”,即以贪为心,以贪为理。⑩这样官窑陶瓷的形体日益复杂,装饰愈加繁密,色调愈加俗艳,寓意愈加外露。
康熙帝的统治思想实际上是把“格物穷理”和心学的思想结合起来,使两者互相服务,这样外在形式的张扬有了更为先进的技术保证,自身也就愈加肆无忌惮
如在紫砂壶的制作上,原本的“壶井”理念到了明代中晚期的茶具上演变为具体直观的壶体,这已经在外在形式上走得很远;而到了清代,“壶井”理念已不满足于简单的直观形象,而是追求丰富多彩的外在表现,即“心”之“染静”在于以贪为心,以贪为理。这在前述清代紫砂壶的造型和装饰上鲜明地反映出来。这种“心”的追求在“格物穷理”所促进的更加先进的制陶工艺的满足下,展现得更加完满和细腻。
四
综上所述,紫砂壶是中国封建文化体系循环的产物。从文化循环的角度讲,饮茶是中国封建社会隐逸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从魏晋南北朝直到清代,几乎可以伴随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始终。隐逸文化是应中国封建社会文化体系的危机而存在,因而每当危机出现的时候,作为隐逸文化的饮茶风尚和相应的茶具就会出现,而中国封建社会和文化体系的危机循环出现,那么饮茶和茶具也会循环出现。当魏晋南北朝、中唐、宋代和明代中期,中国封建文化体系在纵向时间上循环危机,饮茶风尚循环出现的时候,便会在纵向时间上循环出现“越瓯”、“秘色茶盏”、“建窑茶盏”、“宜兴紫砂壶”。因此说明清紫砂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扮演越瓯、秘色茶盏、建窑茶盏的角色。而由于明清紫砂壶出现于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晚期,因而其面貌不可能是越瓯、秘色茶盏、建窑茶盏的简单重复,而是更为直观,形式更为绚烂,这是由于紫砂壶赖以生存的隐逸文化的不断沉沦,其“壶井”境界不断被腐化。当精神世界不足以容纳世迁变化时,内在的因素不断让位给外在的因素,直至变成为形式而形式的造物。
注释:
[1]明代周高起《阳羡茗壶录》卷首,《古瓷鉴定指南》三编,孙燕点校整理,北京燕山出版社1993年版。
[2]明代屠隆《考盘余事》,清代陆廷灿《续茶经》卷上之二《茶之具》,工人出版社2003年版
[3]晋代杜毓《荈赋》,选自熊廖《中国陶瓷古籍集成》,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
[4]《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5]明清之际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五十八《东林学案》一。沈芝盈点校本,中华书局2008版
[6])清代吴骞《阳羡名陶录·自序》。桑行之等编《说陶》。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7]清代康熙《理学论》,《御制文第四集总目录》卷二十一。
[8]《康熙起居注》第一册。
【关键词】《红楼梦》;封建社会;女性人格
由于《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基本没有经历明显的性格变化,所以我们很难通过其中的某个人物来探讨封建社会女性人格的形成历程。然而,如果从中选取几个典型形象来作为封建社会女性在相应人生阶段的代表,就不难推知这一历程。
由于封建社会女性的活动领域一般局限于家庭,所以封建社会对女性的约束很大程度上是由封建家族制度产生的。同时,因为贵族女性所承受的家庭约束远甚于平民女性,所以对贵族女性生存状态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了解封建家庭对女性人格产生的影响。因此,本文选取了林黛玉、薛宝钗、王夫人和贾母这四个贵族女性作为典型形象,用以探讨封建社会女性人格的形成历程。
一
林黛玉是女性本真人性的代表。与大多数封建社会女性的恪守礼法不同,林黛玉具有鲜明的个人思想与情感,对她而言自由与尊严的价值远高于生命本身。身世和性格是造成黛玉坚持个性的主要原因。首先,寄居生活造成的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封建礼教没能深入她的思想。其次,性格的叛逆使她不愿受制于封建礼教。而她对个性的坚持突出体现在她的多愁善感和孤高自傲的性格上。
林黛玉的多愁善感多是因情而发,她对“人欲”的高扬正体现了她对“天理”的蔑视。林黛玉素来不劝宝玉近什么仕途经济,也不稀罕“什么臭男人拿过的东西”,但对“词艳曲”却十分痴迷。“牡丹亭艳曲警芳心”一回就记述了她对《牡丹亭》的“心痛神痴”。她之所以感慨于“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这般付与断井残垣”的戏文,正是因为她与杜丽娘一样都渴望有美好的爱情来点亮生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是她对青春白白流逝的惋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有谁”是她对爱情无望的无奈。而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身世是造成林黛玉强烈渴望爱情的主要原因。虽然,贾母视她为“心肝肉儿”,但敏感的性格和细腻的情感仍使她感到孤苦无依,“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正是她对爱的强烈呼唤。
林黛玉孤高的性格更加体现了她对个性的坚持。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体现出寄居生活已成为了她巨大的精神负累。但她并没有像宝钗、探春那样为得到贾府上下的普遍认可而抛弃个人的性格与情感,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她明知自己的多愁伤感已受到许多人非议却仍坚持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她虽无力改变自身的现实处境,但她坚持做一个精神的斗士,正如她所说“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二
在经过封建礼教教化之前,宝钗也应是黛玉式的人物,也应有本真的性格和个人情感的真实流露,在《红楼梦》里我们仍然可以看见她曾经的影子。第二十七回里写有宝钗看见一双蝴蝶,“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这才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子应有的活泼自然。
但封建家庭教育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磨灭了宝钗的本真的个性。出身名门的宝钗自幼就接受了严格的家庭教育。她“读书识字”,用封建正统思想来规范自身;她“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具备了贤妻良母的基本素质。严格的家庭教育使封建道德深植于宝钗的思想之中,这集中体现在宝钗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林黛玉痴迷于“词艳曲”,而薛宝钗却把红玉对贾芸的爱恋看成是“奸狗盗”。 年轻人本应强烈渴望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根深蒂固的封建道德竟能使一个花季少女把它视为下流不堪之物,这充分体现了封建道德对人性的极大压制。相反,对于“待选入宫”宝钗却没有丝毫反对,这种蔑视女性人格的制度却被她理所当然地认可了。一个人如果在最具有叛逆性格的年龄,尚且放弃“人欲”,因循礼教,那么,在此之后,他又怎能不“存天理,灭人欲”?所以,宝钗对爱情的否定是她服从封建礼教的突出体现。
同时,自身欲“上青云”的追求是宝钗性格变化的又一重要因素。不同于林黛玉的傲世独立,薛宝钗渴望其社会价值的实现,因此,她极力赢得封建社会的普遍认可。她装作猜不出元妃的灯谜,她专门点贾母喜欢的戏,她拒绝证实王夫人否定的药方。而且,更令人震惊的是第三十二回金钏投井死了,宝钗用“失了脚掉下去的”来宽慰王夫人,一个仅十几岁的女子竟可以这样地漠视生命,对金钏用生命捍卫的尊严视而不见。可见,封建社会的道德体系和价值标准不仅造成了宝钗思想感情的丧失,更侵蚀着她善良的人性。
三
婚后的宝钗不仅将继续克己守礼,还将丧失善良的人性,王夫人正是如此。
作为贤妻,王夫人把贾母和贾政的意志奉为天理,从不显露个人的思想感情。第四十六回里贾母因贾赦要讨鸳鸯做小老婆把王夫人也一齐怪上了,“王夫人忙站起,不敢还一言”。贾母无理的斥责难免使王夫人内心感到委屈,但是在三从四德的妇德体系下,她不能对婆婆的意志表现出一丝的不满。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王夫人虽爱子心切,说话仍没乱了礼法。“宝玉虽然该打,老爷也要自重。况且炎天暑日的,老太太身上也不大好,打死宝玉事小,倘或老太太一时不自在了,岂不事大!”“老爷虽然应当管教儿子,却也要看夫妻份上。”王夫人首先肯定了丈夫的做法,继而才用老太太和夫妻情分来劝他。情急之下王夫人仍能克制爱子之情,可见贤妻之德已深入其骨髓。此外,王夫人对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完全服从,进一步完善了她作为“贤妻”的必备品质。尽管众人都厌恶鄙夷赵姨娘,但王夫人只在第二十五回中因贾环烫伤了宝玉才骂了她一回,此外从未对她表现过不满。而且,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还因少了赵姨娘的月钱而盘问了王熙凤。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是对女性情感和人格的莫大践踏,而王夫人竟可在这一制度下做得无可指摘,可见其为恪守妇德已经完全放弃了个人感情。
作为良母,王夫人千方百计给宝玉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但这不仅出于母爱,还掺杂了王夫人恪守妇德和追求利益的成分。一方面教育好家族未来的继承人是对整个家族应尽的重要责任;更重要的是,母以子贵,宝玉如能顺利地继承家业,王夫人就有望成为封建家庭的最高统治者。而如果由贾环继承家业,那么王夫人的家族地位将一落千丈。
封建社会的贤妻良母应该具备良好的理家能力,同时还要“宽柔以待下人”,以维护“祖宗颜面”。但事实上,这两点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封建家族内部等级秩序的存在决定了统治者必然要压迫被统治者,又何谈“宽柔以待下人”?但王夫人通过让王熙凤来理家达到了治家与“宽柔”兼顾的目的。第七十四回中王夫人对王熙凤说“我天天坐在井里,拿你当个细心的人,所以我才偷个空”,可见王夫人让王熙凤理家,主要是为了省心。当然,王熙凤与她的亲戚关系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而最重要的是,这样做可以避免王夫人亲自去做伤人害人的事,有利于维护她的“宽柔”形象。绣春囊一事不仅使王夫人的理家能力受到了邢夫人的质疑,也威胁到了贾府的“脸面”。为了巩固自身权威,挽回贾府“脸面”,王夫人决定抄检大观园。但此事执行者是王熙凤,这样,表面看来心狠手辣的刽子手就成了王熙凤,而不是吃斋念佛、心慈手软的王夫人。当然,王夫人仍掌握着治家的实权。“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一回中,王夫人向王熙凤查问了月钱的发放情况并吩咐了给林黛玉做衣服的事。可见,飞扬跋扈的王熙凤不过是个人,而“像木头似的”王夫人才是真正的决策者。由此,王夫人便在实权在握的情况下树立起了自己“怜贫恤老”“斋僧布施”的良好道德形象。
但是,出于母爱和对自身前途的考虑,王夫人对宝玉的事总是亲自处理,从而使她的伪善得以显露出来。
王夫人一直担心宝玉与女子们的亲密关系有碍宝玉的成才,这从黛玉初到贾府王夫人对她“你以后不要睬他”的交代中就可见一斑。第三十回中,宝玉两次三番和金钏说话,王夫人都不予理睬,一旦金钏回答宝玉王夫人便即刻给她定了“下作小妇,好好的爷们,都让你带坏了”的罪名,“宽仁慈厚”的王夫人全不管“跟了太太十来年”的情分,在明知金钏被撵出去无脸见人只有死路一条的情况下,“亦不肯收留”。金钏的死无疑有碍王夫人“宽仁慈厚”的形象,也破坏了贾府“宽柔以待下人”的传统。因此,王夫人给自己开脱说,只是“一时生气”撵的金钏,本是想“气她两天,还叫她上来”的,不料金钏“气性大”竟投井死了。而当正在为金钏“垂泪”的王夫人见宝钗来了,开口问的却是宝玉,当得知宝玉并未对金钏的死做出什么反映,王夫人才又说起此事。她说金钏“忽然”投井死了是“一桩奇事”。待宝钗讲了一番“据我看来”的说法,王夫人还是“我心不安”,最终用银子和衣服了却了“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的金钏的死。如果王夫人只是“一时生气”害死的金钏,那么把“恹恹弱息”的晴雯“现从炕上拉了下来”由人架着撵了出去,已经把她的自私歹毒暴露无遗。
四
如果贾宝玉能够顺利地成为贾府的继承人,王夫人就能成为像贾母那样的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家长。作为贾府的当权者,贾母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封建家族利益,为此她的迫害对象已扩展到了骨肉至亲。
首先,贾母的伪善比王夫人更高一筹。第二十九回中,贾母像一位高高在上的济世者以广济苍生的姿态通过对小道士菩萨一般的怜悯彰显了皇亲国戚应有的懿德。这一点薛宝钗和王夫人都难以做到,因为她们的目光仅在一己之私,而贾母则是站在统治者的高度,把整个贾府的形象当作自身形象来维护。但仅从贾母连最心爱的丫鬟鸳鸯死了娘都借故不准回家守孝就可见其剥削阶级的本质。第五十四“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中贾母对袭人守孝的前后不同态度更加突出地显示了她的伪善。贾母听说袭人因守孝没陪宝玉出来,便说“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她还跟我,难道这会子也不在这里不成?皆因我们太宽了,有人使,不查这些,竟成了例了。”待得知袭人主要是留下尽奴隶的职责,贾母便不予追究,还关心起袭人母亲的死来。可见,只要不威胁其统治利益贾母就会摆出一副“惜老怜贫”的慈善面孔,而一旦统治秩序受到威胁她就会毫不犹豫地给予镇压。
其次,为了家族利益,她可以舍弃亲情。作为封建家族的当权者,贾母深感对家族兴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她十分“溺爱”家族继承人贾宝玉。但这种“溺爱”也是有底线的。第五十六回中贾母曾对甄家人说“像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她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得怎样,也是该打死的”。贾母虽意在以此显示诗礼之家严明的家风,但这也说明当亲情与家族利益发生冲突时,贾母会舍弃前者。而“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之后所说的“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的话则昭示了他志向不改的决心,由此可见其被贾母抛弃的必然性。贾母对年轻一代婚姻的态度也体现了她对亲情的漠视。在第五十回中贾母严厉地谴责了佳人才子的书。她说那些见了男人就想起终身大事的小姐是“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并以自家姊妹们不听这些书,不懂这些话为傲。可见,贾母虽百般宠爱她们,但一旦她们坏了“世宦读书家的道理”,也必将被无情地抛弃。由此可知贾母在宝黛的爱情悲剧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所以,为了维护家族利益,贾母甚至可以抛舍最心爱的宝玉和黛玉,这可谓是她漠视亲情的突出体现。
五
综上所述,封建社会女性的人格变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林黛玉到薛宝钗是封建社会女性在思想上建立起完善的封建道德体系,从而丧失了自我价值判断和个性特征的过程;从薛宝钗到王夫人是女性人性恶化,由受害者转变为迫害者的过程;从王夫人到贾母是女性上升为封建家族统治者,为维护家族利益而漠视亲情的过程。
女性第一阶段的人格变化的主要体现在本真人性的丧失上,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封建道德教育。封建道德教育否定“人欲”,尤其否定。为了宣扬封建婚姻制度的合理性,封建礼教要求青年男女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实现婚姻关系,这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爱情。因此,宝钗对爱情的唾弃体现了她对对礼教的绝对服从从而造成了她本性的丧失。
女性第二阶段的人格变化主要体现在人性的恶化上,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封建社会对女性提出的贤妻良母的行为准则。因为,对于封建社会的“贤妻良母”,恪守道德是基础,而治家有方才是关键。如上文所述,这不仅关系到家族秩序,还关系到家族形象。而治理一个等级秩序严格的封建家族将必然造成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压迫,从而造成了女性家庭管理者人性的恶化。
女性第三阶段的人格变化主要体现在对亲情的漠视上,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封建男权制度。封建男权制度决定了男性家族继承人对于封建家族的重要性。
如果他们无意发展家族事业,必将遭到严酷的镇压。同时,男权制度还决定了女性的附属地位,她们没有恋爱的自由更完全选择婚姻。封建家族统治者对于她们违背这一规范的任何行为都将给予坚决的镇压。对于青年一代的镇压造成了女性家族统治者对于亲情的漠视。
可见,是封建制度及其道德规范造成了女性人格的恶化和人性的扭曲,大观园里这些纯洁美好的女子也终将变得如王夫人般伪善,如贾母般冷酷。林黛玉的红颜薄命固然可悲,但她至少得以“质本洁来还洁去”。而宝钗却只能以冰雪聪明之质、天香国色之资身陷“渠沟”,尚不自知。所以,千红万艳的真正可哭可悲之处并不在于她们的香消玉殒,而在于其水质灵魂的陨落。而身陷“渠沟”之后,她们又将难以避免地从被害者转变成迫害者。封建社会压迫和残害女性的工具竟是女性自身,这才是中国封建社会女性的最可悲之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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