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荒山承包合同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三)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为界,南面 为界,西面 为界,北面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万 仟元整(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xx年荒山开发承包合同范本(五)
甲方:XXX村委
村委主任:XXX
乙方:XXX,男,现年XX岁,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商定租赁承包位于XXX地的荒山XX亩,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纠纷,现制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
二、.......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交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存档。
甲方:(盖章) 村委主任:(签字)
荒山承包转租合同范文一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体所有权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 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五条 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 、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 、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 、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 、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 、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 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转租合同范文二发包方:随县殷店镇 村委会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20xx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20xx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转租合同范文三甲方:巩发荣(原承包人)
乙方:柯四平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收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原甲方承包的四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贰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 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 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 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 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山林承包合同书范文1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书范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 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5年,即从2013年1月1日 至2038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 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 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 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 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友元林地的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
二:承包面积
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1日止。
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
合计承包金额伍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给甲方现金1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关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在土地不值钱、荒地没人要的年代,西河甸子村村民才二有,借放羊之际在河滩处开荒约3亩,长年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2006年初,才二有又在河岸边沙石荒滩及大坝护坡处开荒约2亩。
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后,土地价格上升,村民纷纷要求村两委统—收回荒地重新发包。2007年春,经村两委开会讨论决定,所有开荒地一律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对外发包,并规定开荒人、占有人、使用人有优先承包权。才二有开荒地4.6亩,村委会考虑荒地种植收入较低,便按每年每亩30元收取承包费。村委会在与村民才二有签订荒地承包合同时,未标明地块的四至,也未约定承包期限。
转眼6年过去了,以前没人要的河滩地,因土壤肥沃、灌溉方便,种植收入一年比一年好。2012年4月,村委会决定将承包费由每亩30元提高到80元。不接受者,由村委会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才二有认为,既然当初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明确约定承包价格,就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否则就是违约。村委会在几次与才二有商谈无效后,决定将才二有的承包地另行发包给村民张某。才二有不服,将本村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中,才二有诉称,其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后,没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行为。双方的承包合同虽然没有约定承包期限,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还规定:“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被告以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承包期限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请求法庭确认村委会将本属于原告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他人无效,并要求村委会将承包地继续交由原告耕种。
村委会辩称,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家庭承包田以外的荒地的承包合同,荒地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不应受家庭承包条款调整。当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未约定期限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在一个耕种期结束之后,村委会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提高租金另行发包。
法庭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被告村委会在争议荒地的一个耕种期结束时,事先与原告协商续租未果后,解除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分析]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有:
一是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承包有何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承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家庭承包。另一类是其他方式承包。前者是按照农村户籍登记在册的人口为限,优惠本村村民的一种福利性、口粮田性质的承包;后者是村民福利承包田之外的,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通过公开协商、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两者性质不同,前者规定的承包期限为:耕地30年,林地30—70年。该法还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若承包期限未约定或短于上述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而对于其他方式承包的期限未约定或约定少于法定年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法律解释未有上述优惠性质的规定。
【关键词】 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书 规范化
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在主要以补发、换发、变更为主。随着党的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村承包地流转价格逐年提高,经营土地的附加收入逐步增加,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对完善土地承包的相关手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变被动为主动,积极申请补发、换发、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是,也出现了通过采取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的办法侵占他人利益的现象,给日后的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纠纷留下隐患。如何管好、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维护农村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是每一个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1.明确办理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确认发证,凡是承包农村集体土地依法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户,均应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可申请换发、补发证书。对权属不清和存在争议的地块,要进行实地踏查,待土地权属确定之后,方可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做好内容审核
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在为承包方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要做到认真审核,要求申请人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经营权证登记簿所列的内容填写准确、一致、齐全,确保字迹清晰、工整、规范、内容真实,并做到“四个一致”,即土地台帐、承包合同、实测面积、证书标注一致。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也是今后享有受惠农政策的依据,绝不能出现任何刮擦等现象,必须经过审核无误后才能发证。另外,要按照政策规定,统一标准,对经营权证书中的有关项目予以明确,防止出现错误。在证书标注中,要明确以下七个方面:共有权人,指承包合同签订之日时的承包户共有人员加上承包期内新出生人员;总面积,指承包合同中所登记的各地块面积之和;地块总数,按地块名称和四至不同确定;地块名称,指所承包地块在当地的习惯名称,有其他名称的要在备注中说明;等级,指地块级别,如原始资料记载有承包地块等级,按原记载填写;如无原始记载,可根据本乡(镇)或本村的土地为综合水平制定一个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等;地类,指统一按承包地性质划分,如水田、旱地、菜田、四荒等;土地四至,指地块的确切地理位置,具体参照物应以相邻的可辩认物体(某田块、路、河、沟、树、房子或户主姓名)为准。
对集体机动地、四荒、水面的发包合同要进行五个方面审核:审发包土地的名称、座落、四至、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承包费的底价以及其它应当注明的事项;审核承包期限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审核承包方案是否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审核将土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是否在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审核以招标、拍卖形式承包的,承包费是否通过公开竞标、竞价方式确定。
3.实施科学管理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的管理水平,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实行计算机管理,做到资源共享,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的变动情况,也便于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发、换发、变更实行微机打印,对四至不详、面积不清的地块实行GPS实测并制图备案。县级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对办理完毕的经营权证书资料档案,要按照家庭承包、非平均承包方式分乡镇立卷。
经办人在证书办理中,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合同要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纠正,对条款不清或内容欠缺的合同,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完善。对违法合同要建议双方当事人终止,拒绝纠正和终止承包合同的,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应向双方当事人下达预警通知书,告知其继续履行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和将承担的不利后果。
4.妥善处理问题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期限长,承包期内人口变动大,经常出现内部分户、变更承包代表人和补办证书等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要按照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查清请求事实,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为申请人办理证书,严防个别人员采取变更经营权证书的手段,侵占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4.1内部分户
当承包户内部成员分户经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变更业务时,要由承包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对分户人员是否是原承包合同中的共有人予以说明,并根据下列情况办理:共有人分户,原则上按照“按户承包,按人分地”的办法划分土地,其他共有人放弃共有的,必须要有书面说明并签订协议;不在同一户籍内的共有人划分承包地,依据上述原则签订流转协议按转让方式办理;分户后的承包户共有人员以农业户籍中的在籍人口为准。已转为非农业户籍人员不能以承包人的名义另立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承包户承包农村土地。
4.2承包代表人更换
4.2.1承包户内人员更换由承包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材料,说明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变更后的承包人是否是原家庭承包的共有人和其他共有人情况,是共有人的需经其他共有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现共有人情况。非原承包合同共有人的,签订流转协议,按转让方式办理。
4.2.2代表人死亡 原承包代表人死亡的,需由申请人出具所在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死亡证明,复印被注销的户口,由村委会出具新的代表人是否是原共有人证明,不是原承包方共有人的不能办理变更。是共有人的在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后,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承包合同终止,经营权证书作废。
4.2.3 更正名字错误经营权证书名字错误需要更正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该户名字登记有误和承包土地共有人情况,复印原承包合同,并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营权证书变更。对原承包合同和证书均存在错误的,应首先更正承包合同,然后变更经营权证书。新证书中的共有人以承包户内人员为准,户外人员不能作为共有人。
4.2.4胜诉案件变更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之规定,当事人在农村土地承包案件诉讼中胜诉,应当在满两年后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变更手续。没有承包合同的,可依据判决书重新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补发经营权证书,同时变更败诉方的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要出具承包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经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填写《补发、换发、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由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裁决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办理经营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