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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爱丽丝的奇迹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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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爱丽丝的奇迹小说

给爱丽丝的奇迹小说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巴克;环境决定论;适应

引言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富盛名的小说之一。从1903年出版以来,这部小说就在世界范围内成描述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亚布拉罕・罗斯伯格说这是伦敦写出的最完美的现实小说。批评家给予的好评也纷至沓来,学者们也对这部小说做了大量的研究。在国内研究者们从自然主义,叙事学,生态批评和主题等不同的角度分析这部小说,也有学者认为这是一部寓言故事,也有学者把它处理为人与自然或者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然而,从环境决定论这一角度来分析这部作品鲜有人问津。本文试从这一角度对这一领域做出补充。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关于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亚布拉罕・罗斯伯格认为这部小说有三层意义。第一层,关于巴克这只狗的故事。第二层,自传性的。第三层就是政治和哲学层面。从这一层面上讲,作品以小说的形式展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教条。通过这种适应,人或者狗在生理上变得更加强大,而精神上无论在社会层面还是自然层面也更加贪婪,狡诈,残暴和自私。因此,本论文是从环境决定论方面来研究这部小说的第三个层面。

一、作家背景

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长篇小说家和短篇小说家,他出生在旧金山的贫民窟,是弗洛拉・韦尔曼和威廉・钱尼的(未婚)儿子。杰克的继父是一个文静的绅士,他热爱土地和饲养动物,这对杰克以后的写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外,杰克出身的非法性也对他产生很大的影响,最终成为塑造他个人性格的重要因素。1916年11月22日,年仅40岁的杰克・伦自杀于过多服用吗啡。他是美国的奇迹,他是个人创造自我和民族奇迹的综合体。杰克・伦敦作为故事叙述人的超级能力和他对动物以及人性精准的理解他的故事具有很强大的感染力,这也为他赢得了美国杰出作家的荣誉。

十九世纪后期,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的超人理论风靡一时。此外,法国作家艾米丽・佐拉的自然主义也为人所熟悉。上述几个理论都对杰克・伦敦的写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不同时期,不同的巴克

人类生态学作为一门社会文化科学,在鲁道夫・摩尔斯和罗伯特・布朗斯特恩的著作《环境和乌托邦:一种综合体》包含三层含义,它们是:环境决定论,环境可能论,环境适合论。环境决定论把人看成是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的,这是观点也是这种理论最纯粹的个案。其实,决定论不仅仅是对环境限制个人努力的一种信任。这种理论推断自然会抑制人的行为。这种理论不仅适用于人类,也适用于其它动物。在这部小说中,巴克的一生可以分为七个不同的阶段,这七个阶段是:1在加利福尼亚米勒法官的家中;2被园丁的一个帮手麦尼尔贩卖给穿红外套的人;3被卖给帕罗特和弗朗索斯;4再次被贩卖,生活在哈尔,查尔斯和梅赛德斯的棍棒之下;5被约翰?桑顿挽救并与之相依为命;6桑顿被害;7接受野性的呼唤,最终变为一只野狼。

在第一阶段中,巴克在米勒法官的家中过着安逸稳定的完美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长达四年的生活期间,巴克根本不用担心食物和安全问题。这种环境决定了巴克高贵而优雅的举止,寒冷、饥饿和为了领导权而斗争的思想从未在他脑海中出现过。“它是米勒法官家的国王,是这里所有爬行、飞行生物的国王,甚至包括人类”。(p22)作为一只狗,巴克甚至从不和其它狗交流,虽然它们都住在米勒法官家中,但它们之间有一层看不见的隔膜。“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它和法官的儿子去狩猎,或者作法官女儿莫利和爱丽丝的陪护者;在冬季的夜晚,它躺在米勒法官的脚下,旁边是书房里熊熊的火炉;有时候,它会驮着法官的孙子闲逛或者在草地上和他们打滚……”(p22)这种情景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发生,也只有在这种环境才养成了巴克与世无争、闲适高贵的性格。

从以上分析很容易看出,处在这种环境中的巴克还是一只天真温顺的狗;处在这种环境中的巴克也体会不到荒野生活的艰难。另外,加利福尼亚温和的气候也决定了巴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雪,更不用说滑雪橇了。无论从自然还是从社会方面,它都有太多的地方要向环境学习。换言之,环境还要进一步塑造巴克。偶然的遭遇迎来了巴克生命中第二个阶段的到来,它也开始向环境学习。

巴克所经历的第二个阶段被认为是它一生中最重要的,在这一阶段中,它学会了残酷无情环境之下的基本生存法则。刚开始,它被绳子套在脖子上,这种事情以前从没在它身上发生过。虽然它也挣扎,但目前的巴克在环境面前是无助的。唯一的方法就是去适应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巴克的野性已经有所流露,而且以后这种野性还会逐渐增强。为了让巴克长点记性,穿红外套的人在他和巴克之间进行了一场公平的较量。因为要求公平,所以巴克脖子里的的绳子被取了下来。巴克相信凭着“两天来它胸中被压抑的怒火,再加上它一百四十磅的体重”,它会好好教训一下眼前这个折磨它这么久的人。巴克的上述行为是不会在米勒法官家里的,因为那里文明的环境没有为它提供行为粗鲁野蛮的条件。然而,它却可以在此时此地放肆野蛮,因为环境不同。这场较量的结果是巴克被眼前这位手拿大棒身穿红外套的人彻底打趴下了。从此,巴克明白了最原始的法则:手拿大棒的人就是法则的制定者,是必须服从其命令的主人”。(p28)巴克从它的经历和周围环境中学到的对它以后的生存是必要的,而对巴克来说,懂得这一法则又是幸运的:必须服从规则的制定者,否则就要死。巴克从这一事件中所受到的启示为它的第三个阶段做了必要的准备。

在第三个阶段,巴克被以三百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帕罗特。于是巴克结束了旧的生活,开始新的阶段。这一阶段是与前两个阶段完全不同的,因为“帕罗特了解狗,当他第一眼看到巴克时他就知道巴克是千里挑一的(好狗)”。(p29)虽然巴克对帕罗特和它的伙伴弗朗索斯没有感情,“然而,它越发的从心底里面尊重他们。巴克很快了解到帕罗特和弗朗索斯这两个人公平,正直,镇定,崇尚平等,并且对狗的常用伎俩了如指掌,不会轻易被狗所欺骗”。(p29)在此阶段中,巴克不用担心主人的威胁,但它要时刻保持警惕,因为它会遇到不同的野蛮者。在第三个阶段,巴克第一次难忘的经历就是看到狗的相互撕咬。在撕咬过程中,一只叫柯利的母狗倒下了那个“肤色黝黑的混血儿站在柯利尸体上面厉声咒骂着……这就是结果。没有公平的游戏,你一旦倒下,游戏就结束了”。(p33)理解了这一点,巴克在无情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技巧又增进一步。越是理解环境,就越能适应环境,生存下来的几率就越大。

巴克越是远离文明,距离野蛮越是近。“自己文明的时候,出于道德,巴克甚至可以为了保护米勒法官的马鞭而死;然而现在巴克已经完全远离了文明,其明显标志就是它不再考虑道德的束缚,只为了保全自己而躲在狗窝里。”(p37)至此,巴克已经完成了由文明的狗向荒蛮野兽转变的准备,它开始展露它野性的一面。“寒冷寂静的深夜,巴克会把头高高扬起像狼一样对着天空嚎叫。它的祖先就是这样仰头长嚎,这样的长嚎延续了几百年,纵使那些祖先早已死去,成为灰烬,巴克依然和祖先一样嚎叫着”。(P38)巴克远离文明太久了,它内心的野性也被目前这种环境激发出来了。在一次和领头狗斯皮兹争斗的过程中,巴克毫不留情的将对方置于死地,赢得了斗争的胜利。“巴克呆呆的站着,眼睛望着(死去的斯皮兹),它是斗争的冠军,是内心的野性促使它完成这次杀戮,而巴克现在感觉这种杀戮很有趣”。(P51)巴克尊重眼前的两位主人,而主人对巴克也是恋恋不舍。

巴克生命中第四五六阶段与前三阶段相似:它的性格都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变。

结论

通过分析作家和小说的细读,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环境在巴克生命的各个阶段中起着关键作用。此外,本文从环境决定论的视角下分析了巴克由狗退变成狼的过程中环境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环境决定着巴克是狗还是狼,这也从另一方面再次向人类警示环境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London,Jack.TheCalloftheWildand WhiteFang.NewYork:BantamBooks,Inc.,1963

[2]RudolfMoors,RobertBrownstein.EnvironmentandUtopia:ASynthesis.NewYork:PlenumPress,1977.p.7.

给爱丽丝的奇迹小说范文第2篇

沿街市集人潮杂沓、一旁公园老树成荫,进出台北城南师大夜市龙泉街81号高悬黄君璧手书“旧香居”牌坊之所在,实为连系通往人间贩书场域与藏书仙境的结界处。当一推开玻璃门片缓缓步入,所有对于珍本书(Rare Books)情有独钟的搜书迷、恋书癖、藏书狂(bibliomania)来到旧香居的刹那间几乎都变成了小孩,庶几印证了唐代诗人刘禹锡笔下“童心便有爱书癖”所形容:这些读书种子全然一副童心未泯只需此刻有书即心满意足,仿佛阻绝了外界俗世纷扰、穿梭时空回到小时候胡乱翻书的岁月童年。

于此,我们不难想象学生时代曾以“九叶派诗人”为研究题材的香港作词家林夕,当他在旧香居看见了心仪已久的1930年代辛笛《手掌集》原版诗集的那一刻该是何等雀跃不已!

有感于一千多年前白居易诗云:“时之所重,仆之所轻”(意味当今世人所看重的恰好是我所不以为然的)这句千古喟叹,似乎已老早勘透了时下新旧书业起落转圜的红尘写照。事实上,观望今昔图书市场有不少好书真是这样:当它甫出版面世仍在时,人们通常未甚爱重,必得等到绝版多年以后,方才逐渐懂得这书的价值而苦苦寻觅。至于更多那些受到时效性新鲜话题影响在短期内凝聚了庞大买气的所谓畅销书,往往过了有效期限,不到几年时间便全被扔进了旧书摊无人闻问。

光阴不停地旋转流逝,任何事物只要经过了时间,一切都会变得面目全非。美人迟暮是时间所致,许多书册经历岁月淘洗反倒更增几分历史况味。大抵为这残酷的时间所过滤的一切纸本对象,诸如书籍、字画、签条、广告、信札、明信片、邮票、照片、地图等,但凡只要是有保存研究价值者,旧香居都能将它留了下来。

是古书店也是独立书店

话说一家臻至美好的理想书店其实是无法确切归类的。

寻根探底,旧香居可谓兼具多种样貌形态,其本身既是专售绝版珍本书(Rare Books)的古书店(Antiquarian Bookshops),有别于一般以廉价书取胜的二手书店(Second-hand Bookshops),同时也是在书籍产业结构中不受连锁流程支配、并在选书经营方向上坚持其独特私品味阅读的独立书店(Independent Bookstore),店内不乏香港或本地艺文创作者自印诗集、诗刊、明信片、手工笔记书散布其间:包括小草艺术学院、诗人零雨作品、宜兰《歪仔歪诗刊》、香港《字花》文学志等小众出版品皆伴随着旧香居一同度过多少午后书香时光。

起先纯因个人兴趣之故,书店女主人吴雅慧自香港《字花》杂志创刊之初(2006年)便将这份港产文学刊物暨相关书籍引进旧香居首卖,于是经由一本一本口碑相传,智海《默示录》、陈智德《终书话》等一系列进口港版书很快受到读者熟客热烈喜爱,连带使得香港Kubrick出版社对于台湾市场增添不少信心,未消几载经营下来加之种种因缘际会累积所致,遂有今年“台北国际书展”香港图书文化界成功登陆后的大放异采。

实而言之,旧香居不啻为台书业圈内第一手信息流通的艺文中心,有时更像是海内外各地爱书人士经常前来寻幽挖宝的国际访书景点。但我认为最有趣、也最深具特色的,撇开所有一切外在形象不谈,旧香居这家书店骨子里根本就是吴雅慧透过书籍元素来制造魔法奇迹的一处童话游乐场。

书本有灵,慧眼慧心以成幸福魔法

一则想象的童话源起于三十年前。

那是早期大安森林公园尚未辟建、台北书展活动仍以信义路国际学舍为焦点的年代。位在国际学舍后方,有着一处旧垃圾回收场和一大片巷弄弯折如迷宫般的眷舍“建华新村”,村旁街边有许多裱装店、书报摊、小吃摊以及杂货店。就在邻近巷口的旧书铺子里,一位面容清秀的小女孩正闲坐“日圣书店”(旧香居前身)招牌底下替父母看店帮忙,她时常兴致勃勃地把店内架上同样颜色宽厚的书一本本排列成行,有模有样地大玩起“书册点兵录”,班上同学也每每乐于造访这处装满了各种罕见绝版品的书肆游戏场所一同玩耍。

小女孩记忆里数不尽的旧书幻梦,仿佛十九世纪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Lewis Carroll,1832~1898)笔下女主角爱丽丝不慎迷途而闯进了森林洞窟,就这么游走穿梭于宛若后花园巷道蜿蜒相互连通的眷村院落,置身在一个既熟悉却又总是充满惊奇刺激的异想国度。

随着国际学舍书展盛况走入历史,当年在旧书堆中玩乐不羁的吴家小女孩也长大了,之后便去了趟巴黎留学,朋友们开始称呼她法文名字“Camille”(卡密)。

尽管现实世界的时间之流终究没有静止,钟面依然无情地转动,但过去那段追逐书物奇幻洞窟似的童年时光、昔日欢颜却早已悄悄地冻结在那午后一瞬的永恒印象中。

不管是卡密还是吴雅慧,从日圣书店到旧香居,小女孩依旧以她始终不变的爱书深情持续编织着属于自己的摩登童话:水汪汪可爱小布碧丽丝(Blythe)就倚坐在全套“三三集刊”丛书(胡兰成、朱家姐妹)上面,豆腐人、野兽国公仔玩偶则不时陪伴在绝版郭良蕙小说《心锁》旁,栩栩如生的纸牌外星人恒常与晨钟出版社那些中外文学老版本小说比邻而居。

翻览群书,思想驰骋。

来到旧香居,不同的人与书之间经常会发生某种难以解释的心电感应,比方当谈到某人时,那人恰巧就会出现,或者某本久寻未获之书往往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在此相遇聚首。

融合台湾法式风格(Taiwan-French Style)的书店沙龙

一家实体书店可以让人真正听见各种不同形态的意见及声音,这是现今网络书店绝对做不到的。

对此,吴雅慧常自嘲旧香居是一座吸引全世界各地爱书怪咖的书香黑洞。此处所谓“怪咖”,无疑是相对于世俗标准,但只要他们进入了旧香居,不管怎样疯狂的爱书“怪咖”立刻都变成了“正常人”,就像电影《带我去远方》患有先天辨色眼疾的小女孩千方百计地想要前往传说中的色盲岛,因为当同样一群嗜书重症患者齐聚在一起时,个别之人也就不以为怪了。

还记得有一部讲述书人因缘的文艺片《查令十字路84号》,其中一幕场景为书店主人Frank Doel(Anthony Hopkins饰演)收到邮寄包裹,那是住在纽约的穷作家Helene Hanff寄来的各种肉类食品罐头,店内一群员工无不围在大桌子旁感受这份温暖。在此气氛下,我原本预期众人应该要直接在店内开个小型Party宾主同乐,但拘谨的英国佬Anthony Hopkins毕竟没来这一套。

没想到,电影中由书店熟客馈赠食物的这一幕后来竟在台北旧香居频繁上演,不同的是,鬻书本务以外亦颇具十九世纪巴黎沙龙女主人(Saloniere)神采流风的店主吴雅慧偶然随兴所至,有时陪同几位作家书友聊开之后,即席摆龙门阵或开红酒小酌一番乃为常有之事,每逢年节期间甚至还会举行跨年活动。

这不是伦敦查令十字路84号书店的英式风情,也并非1930年代才女林徽音在北京胡同自宅的“客厅沙龙”,而只是台北龙泉街81号所独有、融合了台湾本土气息与法式沙龙的台式法国风(Taiwan-French Style)。

我曾对雅慧开玩笑说:幸亏当初你去法国念书归来时没有嫁给法国男人,不然今天像旧香居这样的古书店也许就不是开在台北龙泉街,而是在巴黎塞纳-马恩省河畔!

正因为台北这座城市有了旧香居,所幸我也就可以不必再翻看钟芳玲的《书店风景》去凭空恋羡那几幅照片想象中的“莎士比亚书店”了。

书与人,看得见与看不见的流泉汇聚

流传于旧香居的沙龙风闻远非逢迎主流,仅属无心栽柳的书闻逸谈。在固定以文史哲类书为主轴的经营走向,搭配罕见的画册、摄影集,酝酿出一股卓尔不群的选书氛围,不惟老书客们纷纷回笼,同时更召唤出一批批过去隐而不现的年轻读者流连其间,牢牢抓紧了他们的阅读脾胃。

在某种意义上,专业的古书店家其实都是深具隐喻的托孤者,要把一本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书交给真正能够托付的客人。

论空间格局,旧香居虽不足言大,至多不过四五十来坪,但徜徉其间,穿梭于古朴典雅的明式家具,俯仰观望、游移寻书,却能让人感到十足天地宽敞。在满盈书香的斗室里,或有早已满身桂冠的前辈文人,或有执当代文艺界牛耳的笔耕名士,或有不羁流俗行事低调的搜书老饕。这儿就像丰沃的三角洲地带,周围无数条看得见与看不见的思潮流水都在此会合。

旧香居流泉汇聚之说,不惟对“人”如此,对“书”本身亦然。尤其是那些具有研究价值的老版本好书,不少书主人总是乐于将手头暂不虞用的册叶珍宝抛散于此,真切地符合了“书往高价跑,如同水往低处流”这句流传在北京琉璃厂几十年的俗谚。

虽说旧香居主要专卖过去的老书,但眼界与抱负却始终朝向未来更宽广的远景。

自旧香居于2003年开幕迄今,六年有余的时间,孜孜经营之外,总不忘透过举办珍本书展活动来传达其理念。从初试啼声的“清代台湾文献资料展”(2004/1/15~2/28)、“日治时期到战后五年代中小学课本展”(2004/7/1~8/15)、“三十年代新文学风华:中国新文学珍本展”(2007/3/20~4/22)以及“五四光影:近代文学期刊展”(2009/7/31~9/6),毋庸标举古籍保存的道貌诉求,毋须刻意迎求主流媒体的操作思维,唯一展现的,就只是回馈爱书人的纯然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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