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送杨少尹序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楚婚俗;伦理观念;独特形态;神韵风采;历史嬗变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6-0089-05
婚俗既是社会风俗和伦理关系的重要表现,又是内涵深广值得认真研究的基础科学命题。从文化地理学的角度来看,一定的地理、气候条件,制约着当地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当然也就会形成相应的文化环境,生长出独具特色的文化果实。楚地物产丰富,山雄水秀,云烟多变。客观环境造就了楚人奔涌跌宕,神秘浪漫的心理结构。但自然人文地理环境只能是一种启迪,真正决定这一社会文化面貌的,是当时的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变幻多姿的自然条件,天造地设的山川逶迤之态和风物灵秀之气,南北混融、多族杂居的生存状况,使楚人的生活色彩异常丰富。楚地的文化土壤既受过华夏文明的熏陶,更直承南国蛮风越雨的滋润。与中原文化相比,楚文化保留了更多的原始气息、自然色彩、神秘意味和浪漫精神,表现在婚姻方面就是比中原人显得开放、自由、充满浪漫的情调。特别是楚人在婚姻方面能打破繁琐的礼节,比较尊重人的个性,这在今天仍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楚人的婚姻观念及其独特形态
中国古代婚姻重礼轻爱。举行正式仪式的婚姻才被社会和家庭认可。古代的婚姻礼仪,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与中原诸夏相比,楚人不仅在婚姻形式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婚姻礼仪和嫁娶方式上也大异其趣。这是古代婚姻文化的差异性特征。
楚国与对男女交往限制严格的中原在婚俗方面的差异十分显著,浪漫气息浓郁,男女交往不受礼法限制。楚人在婚姻方面与中原人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不大注重婚姻仪式。《仪礼·士婚礼》对从求婚到成亲的每一个环节(“六礼”)都作了极细致、具体的规定。所谓“六礼”:一曰纳采,即男方送彩礼给女方;二曰问名,即男方派人去询问女方的姓名;三曰纳吉,即占卜婚姻是否吉利;四曰纳征,即男方送现金给女方;五曰请期,即选择结婚的曰期;六曰亲迎,即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中去迎亲。楚人从订婚到结婚却没有如此复杂。就通婚的彩礼而言,中原地区要隆重其事,需要纳彩礼。由此可见,古代婚姻文化的经济性表现得比较突出。男女双方在选择配偶时大多考虑双方家庭财产多寡。婚姻在缔结过程中非常注重聘礼,聘礼越重,女子的身价筹码越高。而女子出嫁时陪送嫁妆,也体现了婚姻当事人的经济动机。清代赵翼谈及古代婚姻时说:“凡婚嫁无不以财币为事,争多竞少,恬不为怪。”根据史载规定,“先纳聘财而舌婚成”,“入币纯帛无过五两”②。彩礼的数量虽然有限,但在恩格斯看来,这是对偶婚中,女方氏族向男方氏族索取女儿赎金习俗的残余③。而楚婚俗则不拘这些礼仪,男女之间有情是以随身穿戴的衣物、装饰物作为定情之物的。《离骚》:“解佩壤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九歌》也写道:“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襟兮醴浦”(《湘君》)。“佩壤”是男子腰间装香料的袋子,玉环有缺称块(块古音同缺、袂,象征缺偶),为男女随身饰物。楚人通常以自己穿戴的物件赠送情人,用以向对方表示自己对婚姻的看法,因而湘君、湘夫人所弃的块、佩、袂、襟(指衣物)都是当时楚国民间的定情之物,而不是彩礼。在“六礼”中,楚人最多选择二、三项,甚至有时完全撇开这一套。在许多情况下,男女之间只要相中,就可以托人说媒,或直接向对方提亲。甚至跑到对方家中成亲。据《左传·昭公十九年》载:“楚子之在蔡也,郧阳封人之女奔之,生太子建。”(杨伯峻注:娶女不依礼曰奔,犹近代之姘居)“郧阳封人之女”爱上楚平王,便不顾一切地私奔到平王身边,结为夫妻。郧阳封人之女私奔楚王,不仅没有遭到拒绝,受到轻视,反而被楚平王立为夫人,所生之子建立为太子。太子建的母亲后来因为楚王另娶秦国之女赢氏而回了娘家。
在周代,“聘者为妻,奔者为妾”。而楚人置若罔闻,并非楚人有意违背周礼。只能说氏族社会的遗风在楚人的婚俗中还有较大的影响,不可能一下子改变。中原人的婚仪是十分周到的,纳徵亲迎之礼和嫡庶之分都是十分清楚的。在楚国,则还没有意识到礼仪的重要。《左传·昭公五年》记晋国韩宣子如楚送女一事,楚灵王想趁晋国上卿、上大夫来楚之时,侮辱他们,但为蔫启强所劝阻。与韩宣子同行的上大夫叔向说:“若奉吾币帛,慎吾威仪,守之以信,行之以礼,敬始而思终,终无不复。从而不失仪,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训辞,奉之以旧法。考之以先王,度之以二国。”这番议论,说咀晋人恪守礼仪。楚王起初根本不重视这一套,然而,最终却不得不屈从了,待韩宣子等人以厚礼,并且在第二年命“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④当然,随着楚国与中原各国交往的曰益频繁,中原的部分礼法也逐渐为楚人所接受。《左传-定公五年》记:“王将嫁季芈,季芈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钟建负我矣。’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楚昭王的妹妹逃难时让一个叫钟建的男子背过,后据理提出要嫁给钟建,其理由是:女子之所以为女人,就是要远离男人,既然钟建已经背过我,我就应当属于他了。于是楚王把她嫁给钟建,让钟建做了乐尹。表明楚人已渐趋重视礼仪和贞节。
当时。中原各国在婚姻方面是非常注重名分的,男子的多偶制虽然存在,但在宗法名分上,男子却只能娶一名妻子。妻与妾在名分上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别,同时也是与其出身和所受教养的程度密切相关的。楚婚俗与之稍异,一男可娶二妻。这可以在史籍中找到佐证。《战国策·秦策》载:“楚人有两妻者,人祧其长者,詈之,祧其少者,少者许之。居无何,有两妻者死,客谓祧者曰‘汝取长者乎?少者乎?’‘取长者’。客曰:‘长者詈汝,少者和汝,汝何为取长者?’曰:‘居彼人之所,则欲其许我也。今为我妻,则欲其为我詈人也。’”楚人可有两妻,此文最明。《淮南子·说山训》载楚申喜寻母故事亦云:“老母行歌而动申喜。精之至也。”注云:“申喜,楚人也。少亡二母,听乞人行歌声,感而出视之,则其母也。”此二母恐是申父的两个妻子,故申喜以母视之。《汉书·地理志上》荆州条下云:“……其利丹银齿革,民一男二女”。汉去楚不远,汉志载楚俗又最详,其说足以为据。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楚国当时这一习俗必然要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屈原能够在《九歌》中写进《湘君》、《湘夫人》,至少可以表明一男娶两女为妻之类是楚国较为流行的传说故事。⑥在《离骚》、《天问》中也可以得到明证。《天问》中屈原曾问到:“舜闵在家,父何以鳏?尧不姚告,二女何亲?”朱熹在《楚辞集注》中释前句为“问舜孝如此,父何以不娶乎?”闻一多在《楚辞校补》中释前句“闵”为妻,“父”为夫,郭沫若从之。从朱说,屈原的意思是舜的父亲应为舜娶尧之两女为妻;从闻、郭说,屈原的意思在责舜不应称鳏夫,因为舜原有妻登比氏⑦。无论从何种解释,屈原对舜娶两女子为妻一事均无异词。从后句来看,屈原责问的对象也在“尧不姚告”,不在同嫁二女。《天问》是屈原疑古最强的作品,凡是他认为与俗不合,与理难通的神话传说。他都要质疑。他对男子娶两女为妻一事不以为然,这就间接表明楚国当时有男子可娶两女为妻的习俗。
而在楚国统治者或贵族之间则是实行多妻多妾制。恩格斯说:“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⑧楚国的君王除了有正妻以外,还有妾多人。而且她们之间似乎也相处得很好,从楚庄王身上发生的一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庄王夫人樊姬已经习惯了这种关系的存在。据《列女传·楚庄樊姬》记载:楚庄王“尝听朝罢宴,姬下殿迎曰:‘何罢宴也?得无饥倦乎?’王曰:‘与贤者语,俱不知饥倦也。’”樊姬听了不以为然,她举例对庄王说:“妾执巾栉十一年,遣人之郑卫求美人于王,今贤于妾者二人,同列者七人。妾岂不欲擅王之爱宠哉?妾闻堂上兼女,所以观能人也,妾不能以私蔽公,欲王多见,知人能也。妾闻虞丘子相楚十余年,所荐非子弟则族昆弟,未闻进贤退不肖,是蔽君而塞贤路。知贤不进是不忠,不知其贤是不智也。”意即我为了大王您的高兴,每每看到有美貌的女子,都要把她纳为您的妾,为的是能尽到一个做妻子的责任。而您的令尹却从来没有为您进献过一个有用的人材,这怎么能说得上是一个有用的人呢?樊姬的这番话反映出当时的楚国女子对于纳妾之事能够泰然处之,甚至于能够去为丈夫物色合适的女子作为她的妾。其实楚庄王在即位不久时,年纪还很轻,就“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钟鼓之间”了。这说明楚国的纳妾之风兴起得还是很快的。
纳妾是中国的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它的起始应该是从男子在婚姻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开始,但是最初以一定的法规来确定它却是在周代。周代记载礼仪的《曲礼》上规定: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妾被排在最末的位置上,可见地位之低。而楚人并不把名分看得过分重要,出身高贵的女人可以作妾,出身低微的女人也可以立为妻。据《左传·昭公十九年》载,楚平王就曾把“郧阳封人之女”立为夫人,并且立其子建为太子,而把出身于秦国王族的赢氏纳为妾。《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楚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子西,曰:‘太子壬弱,其母非适也。’”太子壬是赢氏之子,子常的话,说明赢氏终平王之世非正夫人。又据《史记·楚世家》载,楚国著名丞相春申君黄歇曾将自己一个叫李环的侍女送给楚考烈王为妾。楚考烈王不仅没有因为李环出身卑微而鄙视她,相反倒十分宠幸她,以后又被立为王后。当然,说楚人不太注重名分也不尽然,《国语·楚语上》载:“司马子期欲以妾为内子。访之左史倚相。曰:‘吾有妾而愿,欲笄之,其可乎?’对曰:‘……君子曰:从而逆(从,从其欲)。君子之行,欲其道也,故进退周旋,唯道是从。’……子期乃止。”楚司马子期曾欲以妾为妻,问于左史,旋为左史制止。《韩非子·奸劫弑臣》载:春申君黄歇“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妾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黄歇妾余又欲杀前妻子甲而以己子为嗣。“因自裂其亲身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余之得幸君之曰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君怒而杀甲也。”春申君之爱妾想代正妻,欲杀前妻子甲而以己子为嗣,采取自伤的办法诬告正妻才得逞。然而这只是少数现象,一般情况下,楚人是不把名分看得过分重要的。楚人既允许多妻,又不怎么注重名分,这表明楚个体家庭的组成形式比较特殊。
楚国也实行媵婚制。媵婚制是始于周代的一种特殊的嫁娶方式。《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载:“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女。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按照周王朝规定的媵的作法来解释,即送女子出嫁之人。周代的礼制规定,天子如果要娶一个诸侯国的女儿,必须有两个同等诸侯国派女儿前来相送。后来发展到一个诸侯国的女儿出嫁到别国去,也必须有两个同姓诸侯国的女儿送新娘前往夫家。这些送嫁女子的身份就是处在陪嫁者的地位。也就是说能够有被人送的资格的,当时是具有同等地位的贵族女子。最初,对于陪嫁者的姓氏还有很严格的规定,只有同姓诸侯国才能成为陪嫁的“媵”,她们或者是妹妹,或者是侄女。到后来,异姓诸侯国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媵婚者。这种陪嫁出去的女子,其身份就不仅仅限定在侄女或妹妹的范围内,只要是未嫁的有一定家庭背景的女子,都可以去送嫁。这些陪嫁到别国去的女子,其身份是作为出嫁女的陪嫁,这种陪嫁者所具有的地位可以是奴仆,也可以是待嫁的后备人员,也可以随后就成为男主人的妾或者是身份高于妾的偏房。有的媵婚者在正妻死了之后,就由偏房或者妾的地位上升到正妻的位置,她们较一般的女子而言,更容易取得正房的位置。媵的意思在后来也有了一些改变,最初媵只是指陪嫁的女子,到后来,人们把媵婚的人不仅仅局限在女子这一部分人了,还有一些陪嫁的男子也称为媵,陪嫁的伶人也可以成为送嫁者。甚至有一些陪嫁的物资也被称为媵,如一些青铜礼器等等。楚国既接受别国来媵的女子,也接受别国其它的来媵之人或来媵之物。《史记·楚世家》中就有“今将以上庸之地六县赂楚,以美人聘楚王,以宫中善歌者为之媵”的记载。这件事所反映的是楚国当时不仅在陪嫁女子方面随了周礼,而且在媵婚的一切形式上都遵从了周礼。
,
在古代,以物为媒。即以某种约定俗成的物品为中,介,作为传递爱情的信物在各民族的婚姻生活中广泛存在着。楚国民间男女互恋时以花草赠人,如《山鬼》中女巫拿的“三秀”、“芳馨”,《湘夫人》中的“杜若”,《大
,司命》中的“瑶华”。《礼魂》中的“春兰”、“秋菊”等,这一表达情谊的行为方式反映了楚人的联姻风习。据《九歌》所载,灵巫们均为少年艳丽之女,他们与中原诸夏不同的是,竟以同神恋爱的方式祈神、媚神、悦神,求其赐福。与此同时,也使自己得到神灵的钟爱。瞿兑之在《释巫》中说:“众聚焉则必求所以相娱悦者,……其始也,以人之道事神;其继也,以事神之道娱人,固理之所必然而势之所必至也。九歌为礼神之曲,而并多男女爱悦之词。……然古昔先民固如是也。士女……目挑心招,式饮式食,既醉既饱,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巫在其间的作用是“为之导示,为之左右,期于洽比其邻,既安且宁。”这种风俗的根本目的就是男欢女爱,两性合好,繁衍后代。楚人就是这样,在一片充满神秘色彩和生命激情的热土上,在一种宽松而活跃的多元信仰氛围中,以自己对自然万物的独特理解。营造出一种人、鬼、神和谐共处。神话与现实交融互渗的、亦真亦幻的精神天地。
古代对婚期的选择一般都是由卜筮决定,这是由巫师掌握的一项专门技术。与婚仪严格的中原诸夏相比,楚人在婚姻问题上个人有较多的自,因而楚人婚期虽用卜,但卜婚定情约期之后还有轻易改变态度不受巫祝支配的情况出现。《九歌》中湘君、湘夫人遗袂、遗块以及山鬼等待情人失约的故事就是临时变卦的写照。这一现象在婚仪严格的中原诸夏是少见的,恐怕与他们自由恋爱的风气不无关系。
结婚何时为最佳?相传古人有在仲春三月会合男女的风俗,这一风俗成为联结婚姻的好时机。《周礼》引《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嫁女之时。”《周礼·地官》亦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在每年农历二月春暖花开的季节,由官媒组织青年男女举行一次露天舞会。在这样的舞会上,男女青年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恋人,甚至当场私奔也没有人禁止。《诗经·郑风·溱洧》、《鄢风·桑中》等篇中,也都记载了先秦时期这种比较自由的恋爱习俗。朱熹在《诗集传·周南·桃夭》注中说:“桃为有华,正婚姻之时。”《白虎通义·嫁娶篇》也说:“嫁娶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据此二说,周代婚姻大抵都以春天为正时。当然,也不排斥其他时节,由于古代男女恋爱场合往往是与民间的祭祀活动联系在一起的,而祭祀时间一般又通常在春秋两季,最普遍的是在春季(古代农事一年的开始)约婚,秋季(古代农事的终末)完婚,故而年终结婚也是一个重要的季节。《诗·氓》载:“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衍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九歌·礼魂》载:“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千古”,但从九歌反映的物候来看,楚国男女相会并不限于仲春三月或春秋二季,地点也并不限于云梦一带,这和楚国男女交往自由,具有区别于中原的独特的婚姻观念和方式有关。
二、楚婚俗的神韵风采和历史嬗变
楚地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音乐舞蹈之邦,这种传统在故楚之地依然有着生动的体现。楚民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楚人的浪漫气质还表现在以歌舞求得联姻。是人类的本性。大概男女双方都想极力求得对方的喜悦,因以活泼的姿态、美丽的声音,努力去表演,借以引起对方的注意,遂导歌舞的先路。《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杜注:“万,舞也”。)楚令尹子元以“万舞”蛊惑其嫂,借万舞以撩拨文王夫人的春心,以实现非分之念,达到事的目的,则可见万舞可能非常热烈。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极具刺激性的意味。《诗·邶风·简兮》曰:“云谁之思,西方美人。”“方将万舞”,“公庭万舞”,闻一多先生由此推定“爱慕之情生于观万舞,此则舞之富于诱惑性。”《九歌》中所祭之众神不仅大多是与人的生活关系密切的自然神,而且都是人格化的靓男美女。他们有七情六欲,需要爱情。以“人神恋爱”而著称的楚人,踩着鼓点,“安歌”以和,“缓节”、“应律”而舞。身穿姣服的美丽女巫,在“芳菲菲兮满堂”的祭堂之上,以悦耳的乐曲、动听的歌声、优美的舞姿和妩媚的神态酣歌醉舞,使神享受到了更大的快乐。
楚人以歌舞取乐求爱在《招魂》、《大招》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大招》云:“姱修滂浩,丽以佳只。曾颊倚耳,曲眉规只。滂心绰态,娇丽施只。小腰秀颈,若鲜卑只”,“长袂拂面,善留客只。……丰肉微骨,体便娟只。”《招魂》以“盛需不同制”、“长发曼需”、“弱颜固植”、“姱容修态”、“埃光眇视”来描绘巫女的婀娜多姿。楚楚动人。唐人诗句中曾描绘巫女的形貌神韵,韦应物《山神女歌》中有“巫女南音歌激楚”之句。款款灵巫,纤腰轻飏,长袖飘逸,纵情声色。在这样的氛围里,神与人的距离消失了,人间之美和神界之奇合二而
一,幻化出楚巫女歌舞艺术最美丽迷人的魅力。
以歌舞为媒缔结婚姻的习俗在秦汉以后的汉族地区由于生产的发展和受封建礼教束缚及其媒妁婚的盛行而趋于消失,然而在故楚之地的南方诸族却较为完整地传承下来。许多文人墨客曾有十分生动的记载。据《炎徼记闻》卷4载:苗人跳月,“未婚男女吹芦笙以和。”《黔书》载:贵州荔波县水家苗,“每岁首,男女成群连袂歌舞相欢者,遂为婚姻。”陆次云的《跳月记》、田雯的《苗俗记》里,都记述到苗民舞蹈的情况,说是每当春月,群集未婚男女于草原上,吹笙摇铃,并肩舞蹈,男女相悦,夜间各择爱侣以去。又据《太平寰宇记》载,宋代广西有些地方还有普那路亚婚制和对偶婚制的遗俗。每月中旬,不同姓男女青年盛服吹竹,在明月下联情,二更以后,互相喜悦的便两两相携而去,野外同居。明代邝露所著《赤雅》中描写侗族青年男女对歌求偶:“歌唱为乐……春歌正月初三,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又记:“侗女于春秋时,布花果箫笙于名山。五丝刺同心结百钮鸳鸯囊,选侗中之少好者,伴侗官之女,名曰天姬队。余则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山椒水湄,歌唱为乐。男亦三五群,歌而赴之。相得则唱和竞曰,解衣结带,相赠以去。”赵翼《檐曝杂记》载粤西边地风俗说:“每春月趁墟场唱歌,男女各坐一边,……若两相悦,则歌毕携手就酒棚并坐而饮。彼此各赠物以定情,订期相会。”沅湘之间“走歌圩”、“歌为媒”的习俗沿袭成风,常盛不衰。对民俗主要是对湘西民俗事象作多侧面、多角度反映的著名作家沈从文曾说湘西苗族男女青年,“热情多表现在歌中。”他在《龙朱第一·说这个人》一文中,说湘西的男人,“抓住自己的心放在爱人面前,方法不是钱,不是貌,不是门阀,也不是假装的一切,只是真实热情的歌。”它是青年男女表达爱情的独特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近代以来二些地区这种习俗已发生了变化。如现代壮歌的歌圩,已经不完全是古代社会那种面貌。一般相邀对歌,都有邀请歌、询问歌、爱慕歌、交情歌、深情歌、送别歌等程序。往往第一次歌圩只是初交,到第二次、第三次歌圩时,互相进一步了解后才能到“深交”,而誓约终身。
依吹笙跳月、连歌哒舞表达爱情、选择配偶是原始自由婚的重要表现形式,而后来的媒妁只不过是形式而已。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一书中记当时瑶族婚期时写道:“瑶人,每岁十月旦,举山同祭都贝大王,于其庙前会男女之无夫家者,男女各群,联袂而舞,谓之踏摇。男女意相得,则男咿嘤奋跃,人女群中负所爱而归,于是夫妇定矣。”《虞初续志》载:“苗人之婚礼曰跳月,跳月者及春月而跳,跳舞求偶也。”若跳月之时,男女相悦,则“渡涧越溪,选幽而合。解锦带而互系焉。……而后议’聘”。《滇黔土司婚礼记》载贵州苗族婚俗:“以跳月为婚天夕立标于野,大会男女,男吹芦笙于前,女振金铎于后,盘旋起舞,各有行列,讴歌互答。有洽于心即奔之。越曰,送归母家,然后遣媒妁。”《云南方志》载云南楚雄地区,男女“婚姻不先媒妁,于每岁正月择地树芭蕉一株,集群少吹芦笙月下。婆娑起舞。各择所配,名曰扎山。两意谐和,归告父母,始通媒焉。”可见,以上这类婚姻在通媒之前男女已通过跳月选定了终身。
不可否认,随着北方中原文化统治地位的建立,孔孟之道对妇女的种种约束,同样强加于楚地的妇女。在中国南方一些官府官军的驻扎地旧址,从残存在节孝牌坊和家族族谱上的节妇烈妇名单的只字片纸中,我们可以看到大一统汉儒文化对妇女的残害。然而,正因为这里毕竟不是中原,这里的妇女,尤其在民间的妇女,免不了有一些对孔孟之道的所谓“妇道”阳奉阴违,在父母包办明媒正娶的婚姻关系中也难免给人一点混水摸鱼的暖昧与涣散。以至于至今湘西北、广西省境苗、瑶民族的歌圩,“还黑祖愿”祈神仪式中的“舞娘子”,尚存春月集合青年男女,歌舞择偶之古俗。在湖南的湘西苗族、土家族和侗族的聚居地,仍然有祖辈相传的对歌自由恋爱的习俗。在赶歌场的时候,年轻的姑娘们用一种微带抑郁的情感唱她们迎接神的歌子,总是能让人联想到两千年前的伟大诗人屈原到湘西来所听到的那些歌。照历史记载,屈原著名的《九歌》原本就是从楚地流传的酬神歌曲衍化出来的。
据有关文献记载,直到18世纪,中国西南的少数民族由土司制“改土归流”之前(即自远古至明清),当地的少数民族青年男女自由婚姻带有原始的气息。男女青年的社交和恋爱都是相当自由的。当时,土家族的自由婚姻在史籍中被认为“迥异华风”,有别于中原早已僵化了的封建婚姻制度。而且,能歌善舞的土家族男女青年都是用情歌来追求爱情的。土家族的歌谣反映在婚姻和恋爱方面有“家曲”和“山曲”。家曲是在迎亲嫁女和宴请宾客时唱的,山曲是男女青年恋爱时唱的。山曲可分为初恋曲、赞美曲、结交曲、深情曲、相思曲、离别曲。有意男女一曲曲唱下来,便可私定终身。土家族舞蹈,最为热烈壮观的是摆手舞。摆手舞也是明清之前土家族青年男女进行恋爱和建立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明清之后,随着汉族商人和农民大量迁人湘鄂西地旷人稀地区,土家族社会形态迅速由封建领主经济向封建地主经济发展。尤其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封建地主经济确立。封建礼教和婚姻也迅速地统治了土家族婚姻。摆手舞的庞大场面直至现在还保留在湘鄂西土家族聚居区,但是,过去摆手舞中男女青年订婚的形式却不复存在了。
[关键词] 《晏子春敢》 “以人组事” “传记之祖”
《晏子春秋》是一部介于子史之间的作品,杨义先生说它的“命名很怪,‘晏子’是子书之名,‘春秋’是史书之名,来了一个子、史合壁的‘四不象’。”[1](p8)如果把它与先秦其它散文作一比较,就会发现其内容上确实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晏子春秋》和先秦诸子散文的区别十分明显。诸子散文在阐述各自对自然、对社会的看法时,一般采用分析说理的形式,如要表现重民爱民,《孟子》是这样说的:“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2](《离娄上》)。而《晏子春秋》在表述同样的思想观点时,却是通过对晏子言行举止的描绘表现出来的,如《谏下》第五章:“晏子使于鲁,比其反也,景公使国人起大台之役,岁寒不已,冻馁之者乡有焉,国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复事,公延坐,饮酒乐,晏子曰‘君若赐臣,臣请歌之。’歌日‘庶民之言日:“冻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歌终,喟然叹而流涕。公就止之日:“夫子曷为至此?殆为大台之役夫!寡人将速罢之。晏子再拜。”
另外,诸子散文都是某一学派的代表性著作,在表述其观点的过程中,往往建立起完整的哲学体系,如《庄子》的哲学体系是以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为核心的,等万物,齐生死,无是非,表达其追求具有超越性和超脱性的绝对精神自由的思想。《晏子春秋》也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当代学者们多认为其思想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但这是通过对晏子言行的记述表达的。《晏子春秋》虽然有子书之名。但它的表现重心不在思辨哲理而在叙事写人,这与先奏其它诸子有明显不同。
其次,《晏子春秋》与先秦历史散文也有不同。《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先秦历史散文的取材倾向往往偏重于“祀与戒”等“国之大事”(《左传・成公十三年》)。《晏子春秋》则不然,往往从日常政务或属于生活领域的小细节着笔。如从齐景公的饮酒、畋猎、衣狐裘不知天寒等事情中,写晏子的态度、言辞和行为表现。
《晏子春秋》虽然与上述历史散文有所不同,但它却有史书的特点。它约略按照晏子侍齐灵公、庄公、景公的顺序从其生前写到死后,以这一真实过程构成本书的基本时间框架,以景公、庄公、崔庆、粱丘据等历史人物构成晏子活动的具体背景,从晏子的政务外交、生活细节等多种活动中记叙晏子的言行,展示了晏子爱民尚贤、忠君爱国、清正笃行、机智幽默这一历史人物形象。尽管它没有《左传》那样明确精细的纪年,但基本上写出了一个历史人物的一生。这与先秦其它史书亦有明显的不同。
综上所述,《晏子春秋》有子书之名,却无诸子的思辨性、哲理性,它是写一个人的言行事迹;有史书之名,却不像其它史书那样记述军国大事,而是从日常生活琐事中选取最能表现人物性格特征的一个个片段叙述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以人物的活动反映了历史的变化。
《晏子春秋》该如何归类呢?《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及《郡斋读书志》、《文献通考・经籍考》等公私史志目录皆列诸子部,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认为“案《晏子)一书,由后人摭其轶事为之,虽无传记之名,实传记之祖也,旧列子部,今移入于此。”如何认识《提要》的论断呢?
韩愈的《张中丞传后叙>、柳宗元的《段太尉逸事状》、方苞的《左忠毅公逸事》、归有光的《先妣事略》等被公认为传记名篇,仅以《段太尉逸事状》为倒看它所体现的传记文的基本特点。
柳宗元为了写《段太尉逸事状》亲自到段秀实曾经任职的地方采访,再以“言信行直”的刺史崔公提供的事实“复校无疑”,才正式写定。
在人物的塑造上,首先,作者精心选取诛杀暴卒、卖马市谷、拒收贿赂等最能表现人物个性特征的事件来刻划人物。其次,作者写尹少荣大骂焦令谌,谌“一夕,自恨死”。据旧注,焦在大历八年还活着,这“自恨死”以合理的夸张虚构反衬出段人格力量的伟大。再次,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塑造人物。段秀实诛杀暴卒,“唏一营大噪,尽甲”,矛盾激化,段秀实只身人营,勇服郭唏。在矛盾冲突中塑造了段秀实大智大勇、为民解忧的良吏形象:作者将白孝德的畏于权势与段秀实不畏权势对比,以段秀实之“仁”与焦令谌之“暴”对比,人物个性更加鲜明,段太尉卖马代农偿租的细节,多侧面展示了人物为官清廉、真心助人、施恩不图报的性格:焦令谌杖击饥民,段太尉见之“大泣日:乃我困汝。”以言行写出了段秀实震惊、同情、自责等复杂心理。
另外,《段太尉逸事状》寓论断于叙事之中,褒贬分明,爱憎强烈,“言近而旨远”,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上述特点,其他传记文同样具有。可见,除了人物与人物事迹的真实性外,形象的鲜活生动、艺术手段的丰寓多彩、寄意的深切遥深,构成了作为历史与文学联姻产物的传记文学的基本特征。所以。传记文学是艺术性地再现一个历史人物生平或生平片段的文学样式。《晏子春秋》是否符合这一基本特征呢?
晏子史有其人,《左传》对晏子的19处记载有12篇与《晏子春秋》相同。就材料的取舍而言,论者认为它以“表现晏子的性格特征”[3]p245为自己的编撰标准,可是,书中的晏子“是晏子故事的作者和传诵者摆脱历史的摹写和纪实,在历史史实基础上的艺术创造。”[4]所以,《墨子春秋》有明显的想象和虚构成分,如《杂上》第25章写晏子御之妻的一节,恐怕就是出于作者的“假之喉舌”:“二桃杀三士”、“晏子使楚”等就不能看作是信史。
就写人手法而言,《杂上》第3章写崔杼逼迫众人发誓叛公室而顺从自己。就是从人物与环境的矛盾冲突中揭示了晏子大智大勇的特点。《晏子春秋>也用对比、衬托的手法写人。《杂上》第12章中的晏子与司马穰苴,贤相与良将,互相衬托:齐景公与梁丘据,昏君与佞臣也互相衬托。贤相良将与昏君佞臣又构成对比,形象鲜明。《晏子春秋》也用言行写人物心理。晏子接济过北郭骚。“晏子见疑于景公”被迫出走,北郭骚仅以“夫子勉之矣”一语相送。“晏子上车太息而叹日:婴之亡岂不宜哉!亦不知士甚矣’。”当晏子“闻北郭骚以死白己也。太息而叹日:‘婴之亡,岂不宜哉!亦愈不知士甚。”[5]p361前之叹息含有失望、委曲、不被人理解等复杂心绪,后之叹息更有意想不到、痛惜、自责、错过知音等难言苦衷。
《晏子春秋》也同样寄寓了编写者对明君贤相忠臣义士美德懿行的呼唤,对昏君佞臣不恤民力滥施的贬斥,言近而旨远,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性。
论文摘要:唐彦谦是晚唐颇有特色的诗人。他一方面学温、李而显柔关华艳;一方面师工部而显深沉凝重,故能自成一家。因而对宋初的西昆体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旨从三个方面对其诗歌进行分析阐述,以见唐彦谦诗歌创作的多样性。
一、生平及创作概况
唐彦谦,(8487一?)…,字茂业,并州晋阳(今山西太原)人。唐初功臣、礼部尚书唐俭裔孙。少师温庭筠为诗。咸通中,应进士举,十馀年不第。或云咸通二年(861)登进士第。乾符末,避乱汉南。中和中,王重荣镇河中,召为从事,历河中节度副使,晋、慈、绛三州刺史。光启末,重荣遇害,贬汉中掾曹。杨守亮镇兴元,署为判官,累官至副使,阆、刺史。晚年隐居鹿门山,号鹿门先生,专事著述。彦谦博学多艺,文词壮丽,至于书画音乐,无不出于辈流。著有《鹿门集》3卷,同时人郑贻为之辑缀作序。附拾遗1卷,续补遗1卷,收入清沈宗畸辑《晨风阁丛书》。《唐诗百名家全集》中也曾收录,题作《鹿门诗集》。事迹见新、旧《唐书》及《唐诗纪事》、《唐才子传》等。今存诗一百八十多首,《全唐诗》编为两卷。但其中羼入元人戴表元、许谦等诗数十首。今人王兆鹏有专文论述,可参见。
唐彦谦是晚唐重要诗人。《唐才子传》说他“博学足艺,尤长于诗。”“初师温庭筠,调度逼似,伤多纤丽之词;后变淳雅,尊崇工部,唐人效甫者,为彦谦一人而已。”说明唐彦谦在晚唐诗人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唐彦谦创作的主要成就是近体诗,他能在唐末独树一帜,正是因为他“既不同于皮日修、陆龟蒙之填塞古事,也不似杜苟鹤、郑谷之浅豁俚俗,更别于韦庄、罗隐之务趋条畅”;2J而是既有温李(温庭筠、李商隐)的深情绵邈,又有老杜的深沉凝重,且能融合贯通而自成一家。现阶段关于唐彦谦诗歌的研究还比较欠缺,论文为数不多,其它的也仅是散见于各种文学史上的只言片语,至今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故知颔下采珠,难求十斛,管中窥豹,但求一斑。本文也只能是挂一漏万式的概略扫描了。
二、师温、李柔美华艳
据《旧唐书》本传,“彦谦博学多艺,文词壮丽,至于书画音乐博饮之技,无不出于流辈。尤善七言诗,少师温庭筠,故文格相类。”《唐才子传》亦云:“初师温庭筠,伤多纤丽之词。”又《才子传》仅云彦谦诗学温庭筠,而不及学李商隐事。但我们依然可从其它文献的记载中考得唐彦谦诗学李商隐。如《纪事》云:“彦谦学义山为诗。”《全唐诗话》卷四“李商隐”条亦云:“鹿门先生唐彦谦为诗纂,慕玉溪,得其清峭感怆,盖其一体也,然警绝之句亦多有。《一瓢诗话》云:“唐茂业有诗极似玉溪,想亦如李洞之师贾岛,故臭味不殊。”
唐彦谦在咸通、乾符年问累举不第,久居京城,不免受到都市逸乐之风的熏染,加之他本人喜学温、李诗风,创作了部分近于的诗歌。《唐摭言》称:“咸通、乾符中,以为气焰温李。”因此,温、李的绮艳裱丽在诗人身上也有表现。李商隐对爱情生活中精微幽约的情绪感受的细致刻画对唐彦谦的影响最大。如,彦谦《无题十首》:
其一“细草铺茵绿满堤,燕飞晴日正迟迟。寻芳陌上花如锦,折得东风第一枝。”
其二“锦筝银甲响鹉弦,勾引春声上绮筵。醉倚栏杆花下月,犀梳斜鹑鬓云边。”
其三“楚云湘雨会阳台,锦帐芙蓉向夜开。吹罢玉箫春似海,一双彩凤忽飞来?”
其五“谁知别易会应难,目断青鸾信渺漫。情似蓝桥桥下水,年来流恨儿时干:”
其十“杨柳青青映画楼,翠眉终日锁离愁。杜鹃啼落枝头月,多为伤春恨不休。”
唐彦谦的这组诗名为《无题》,容易使人联想到李商隐的“无题诗”。的确,作品的整体风格和内容很相近,有些诗句直接从李诗中化来,如其三的“谁知别易会应难”便和李诗的“相见时难别亦难”有异曲同工之妙。除其一(细草铺茵绿满堤)格调稍微明快以外,组诗的主体格调低沉,大都写男女别离之苦,相思之痛。期待佳人回归,鸳鸯重会。他的这组诗中较少李商隐爱情诗里固定的境象和瑰丽多姿的隐比象征符号。唐彦谦虽然在这方面的技艺不及李商隐,但因此可以避免由此产生的隐蔽晦涩和给读者造成的阅读上的困难,显得自然轻快得多,余味无穷而无晦涩之感。如其六描写闺怨:“滴漏铜龙夜已深,柳梢斜月弄疏阴。埋怨芳草年年恨。剔尽灯花夜夜心。”通过夜深漏滴斜月弄影的环境烘托,夜剔灯花这一细节的描写,将闺妇夜夜不寐、幽怨相思之苦充分展现在读者面前。这种对女性心理的细腻揣摩,借助环境气氛的烘染、自然景物的映衬构成婉曲的意境,与婉约词的表现手法极为相似,这也使唐彦谦的《无题诗》更具典型性。
唐彦谦少师温庭筠,温诗更多的是以对异性的体态容貌的刻画为特征,追求感官上的满足。如《春晓曲》:“家临长信往来道,乳燕双双拂烟草。油壁年轻金犊肥,流苏晓帐春鸡早。”闺情生活往往被他写得极裱丽绮艳。而唐彦谦《无题十首》其二中的“醉倚栏杆花下月,犀梳斜鹑鬓云边。”和其三中的“楚云湘雨会阳台,锦帐芙蓉向夜开。”或写女性的曼妙形体,雍容之姿,或写怜香惜玉之态,无不婉转细腻。虽亦有香艳之味,但无“当时的‘玩亵’之气。除去了温派的轻薄习气。”尽管时常浮现出昔日“漫折长亭柳”欲寄同心结,但始终是“目断青鸾信渺漫”。最终只能借手中“银瓶”浇心中相思之苦,却只能“和泪入愁肠”。夜半也只能是“多情惊起双蝴蝶,飞入巫山梦里来”。(引自《无题十首》其九、五、四、八)这种轻纱漫舞似的相思离愁在唐彦谦的笔下更生杳然之姿。这不能不说,唐彦谦诗学温、李而出于温、李,自成一家。
除上面举的《无题十首》之外,彦谦《离鸾》:“闻道离鸾思故乡,也知情愿嫁王昌。尘埃一别杨朱路,风月三年宋玉墙。下疾不成双点泪,断多难到九回肠。庭前佳树名栀子,试结同心寄谢娘。”明代胡震亨评日:“唐彦谦诗学温、李,‘下疾不成双点泪,断多难到九回肠’,何减‘春蚕“蜡烛’情藻耶?”(此二句尤得李商隐情诗神髓。且在之中运用了“王昌”、“杨朱路”、“宋玉墙”等典故,增强了诗歌的含蓄性。有声,有色,有巧对,值得读者去仔细玩索。唐彦谦学温、李的爱情诗还可举出《翡翠》、《春日偶成》、《葡萄》等。但这些诗大都偏于绮艳,显然受到了“咸、乾时代留连声色、纵情逸乐这一世风的影响”。
但唐彦谦一些写景抒情小诗,情思细腻,笔调轻婉,如《小院》:“小院无人夜,烟斜月转明。清霄易惆怅,不必有离情。”纪昀评日:“真情新语,此乃妙于言情。”徐增评:“的有雅人深致,唐贤之妙如此。”(《而庵说唐诗》)又有《春残》:“景为春时短,愁随别夜长。暂棋宁号隐,轻醉不成乡。风雨曾通夕,莓苔有众芳。落花如便去,楼上即河梁。”写尽春尽时的惜春,送春情感,竞境与格调逼似李商隐的《小园》、《晚晴》等作。这些诗摒弃了李商隐的“埋没意绪”和用典晦涩深曲,用语明快,因而意境显豁。
三、师杜甫深沉凝重
不过唐彦谦学温、李的诗,毕竟有些伤于纤丽,内容不太充实。其实更有价值的还是那些兼师杜甫而提高其风格的作品。《唐才子传》云“后变淳雅,尊崇工部,唐人效甫者,为彦谦一人而已”。他的师承杜甫,并不局限在艺术形式与风格方面,而是对其思想格调的继承。唐彦谦生逢乱世,据“乾符末,河南盗起,两都覆没”。(《旧唐书》)“天下百姓哀号于道路,逃窜于山泽。夫妻不相活,父子不相救。”_6J此时的统治阶级已无力发挥任何作用了,李唐王朝在风雨飘摇中进一步走向瓦解。他的诗歌同样也刻画了那一时代的历史和人民的遭遇,表现了他关注现实、忧念民生的情怀。
他曾自述道:“花染离庭泪,葵倾报国心。”(《留别》)“堪恨贾生曾恸哭,不缘清景为忧时。”(《八月十六日夜》)有些近体诗中有似杜甫反映战乱、自伤流落的片断,如“可怜今夜月,独照异乡人。”(《客中感怀》)有时格调沉郁、意境浑成和字句之间的锻炼竞能酷似老杜,如“愁牵白发三千丈,路入青山几万重”(《道中逢故人》);“客路三千里,西风两鬓尘。”(《客中感怀》)“日晚宿留城,人家半掩门。群鸦栖老树,一犬吠荒村。争买鱼添价,新芎酒带浑。船头对新月,谁与共清沦。”(《宿独留》)等诗混之杜集,难辨真伪。有些古体诗发扬老杜的写实精神,最具代表性的当举《宿田家》:
落日下遥峰,荒村倦行履。停车息茅店,安寝正酣睡,忽闻叩门急。云是下乡吏,
公文捧画柙。鹰隼驾声势,良民惧官府。听之肝胆碎,阿母出搪塞,老脚走颠踬。
小心事延款。口余粮复匮。东邻借种鸡。西舍觅芳醑。再饭不厌饱,一饮直呼醉。
明朝怯见官,苦苦灯前跪。使我不成眠,为渠滴清泪。民膏日已瘠,民力日愈弊。
空怀伊尹心,何补尧舜治。
以质朴的语言,平实的叙述,写出了下级胥吏直接敲剥农民,百姓对官吏皆“畏之如豺狼,恶之如仇敌”的真实情况。其《采桑女》“侵晨探采谁家女手挽长条泪如雨。”“让我们看到唐彦谦似杜甫一样的“民胞物与”的情怀。彦谦一生仕途坎坷,官位不高。但他在悲凉的境遇中永远涌动着对民生多艰的关注,书写着对家国世事的忧虑。这也是我国古代许多诗人的共同特点,是儒家思想长期在士大夫心灵积淀的结果。孔子云:“未能事人,岂能事鬼。”要求诗人关切现实,有兼济天下之志和悲天悯人的情怀。在这一点上,唐彦谦和杜甫一样,用他们独特的眼光把握历史,用不同的歌喉去吟唱他们的时代。“唐人不学杜诗,唯唐彦谦与今之黄亚庶、谢师厚景初学之。”(《后山诗话》)又郑贻《鹿门诗集序》评云:“并山川英淑奇丽……君出其中,偏于逸歌长句,骏奔踔厉,往往而剧。李白、杜甫死,非君而谁哉?”足以见得唐彦谦学杜诗在晚唐咸、乾时代是有一定代表性的。
四、用事精切与浅近通俗
喜欢用典是李商隐诗的一个重要特色。宋人吴炯曾讽刺其诗用典过多而有“獭祭鱼”(《五总志》)之嫌。然而,其大多数用典却是精工而又贴切的。《唐才子传》所云彦谦诗“极能用事”,盖亦与其诗学李义山之好用事之故实。“唐彦谦绝句,用事隐僻,而讽喻悠远似李义山。如《奏捷西蜀题沱江驿》云:‘野客乘轺非所宜,况将儒服报戎机。锦江不识临邛酒,幸免相如渴病妇。’即李义山‘相如未是真消渴,犹放沱江过锦城’之意。……首首有蕴藉,堪吟咏,比之贯休、胡曾辈天壤矣。”(《升庵诗话》)
在具体做法上,唐彦谦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最突出的就是一择字用典。即是在仔细分析典故的基础上,将原文加以提炼,只择其关键字加以点化,从而熔铸新句,变成他表达感情构成诗境的鲜活材料。如其《试夜题省廊柱》云:“麻衣穿穴两京尘,十见东堂绿桂春。今LI竞飞杨叶箭,魏舒休作画筹人。”“东堂”指晋宫正殿,晋文士郄洗欲东堂对策,上中第,自比为“桂林之一枝”。后世遂将“中第”称为“折桂”。彦谦摘出“东堂”和“桂”字,穿插于诗句。表明自己虽又落第,但始终怀抱着“东堂”的希望。又如“试才悲庾薤,求味笑周菘”。(《移莎》)所用陆龟蒙甫里集十四种酒赋:“周子之菘向晚,瘐郎之薤初春”之句,彦谦择出“瘐薤”“周菘”熔炼其中,既简洁,又能直接突出作者的闲适心情和安贫乐道的生活情趣。
其最快炙人口的两篇咏史佳作《长陵》和《蒲津河亭》也因其用典的贴切妥当,历来为各代诗评家所称颂。山谷言:“唐彦谦诗最善用事。其《过长陵》诗云:‘耳闻名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杯。千古腐儒骑瘦马,灞陵斜重回头。’又《题蒲津河亭》云:‘烟横博望乘槎水,上文王避雨陵。’皆佳句。”(《洪驹父诗话》)能被有“吊书袋”之称的黄庭坚所称颂,必是有其过人之处。冯班评《蒲津河亭》云:略点“乘槎”、“避雨”两故事。“烟横”、“月上”二字含却古之无限感慨,如此用事,千古不得一句也。许印芳评《长陵》语:“后半讥其重武轻文,妙在语无痕迹。”(《瀛奎律髓汇评》)
用典固然能提高诗歌内涵的厚重感,显示作者的才学,但也会因为典故的隐蔽性晦涩感,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困难。彦谦诗歌的多样性还在于他既能驾轻就熟的运用典故,造成厚重的历史感;而且可贵的是,又能将语言玩转如弹丸,清透而圆转,浅近通俗。在具体的描写中,通过自身的感受,运用灵活的语言去表现原生态的生活情景。这和因用事而带来的晦涩恰巧构成了彦谦诗的两道不同风景。试看《蟹》篇:
湖田十月清霜垡,晚稻初香蟹如虎。扳罾拖网取赛多,篾篓挑将水边货。
纵横连爪一尺长,秀凝铁色含湖光。蟛蜞石蟹已曾食,使我一见惊非常。
买之最厌黄髯老,偿价十钱尚嫌少。漫夸风味过蝤蛑,尖脐犹胜圆脐好。
充盘煮熟堆琳琅,澄膏酱渫调堪尝。一斗掰开红玉满,双螯爹出琼酥香。
岸头沽得泥封酒,细嚼频斟弗停手。西风张翰苦思鲈,如斯风味能知否。
物之可爱尤可憎,常闻取刺于青蝇。无肠公子固称关,弗使当道禁横行。
此诗读来,使人眼前顿生一幅活泼泼的市井生活图。从鲜蟹上岸待沽,对其进行外形上的描写(连爪一尺长、铁色),到细心挑选付钱交易(偿价十钱),再到对美味品尝的描写(澄膏酱渫调、一斗掰开)。无不惟妙惟肖,笔触细腻,通俗易懂,不禁让人有与作者同享这人间珍味的欲望。最后的“无肠公子”更给诗作增添了几分谐谑的色彩,我们更应赞叹唐彦谦在语言通俗化方面取得的成就了。前面我们提及唐彦谦诗学杜甫,这不仅体现在对现实社会的反映批判上,而且在语言和题材的通俗化方面也有借鉴。杜诗的平民化,表现在对日常生活情趣的津津乐道。如《江村》:“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吊钩。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处更何求?”诗里没有一点贵族气,只有纯朴的乡村平民情趣而且也很口语化。特别是人蜀后所作,有意别开生面,以方言俗语人诗,宋人吴可《藏海诗话》称:“老杜诗云:‘一夜水高三尺强,数不可更禁当。南市津头游船卖,无钱却买系篱旁。’与《竹枝词》相似,盖即俗为雅。”其实诗歌语言的质实坦露、浅显通俗,在唐末诗坛已形成一种时尚与趋势。明人胡震亨云:“又如‘争似尧阶三尺高’,‘刘向原来不读书’等句,搀人议论,皆仅去张打油一间”,正揭示了晚唐有些作品近于‘打油’的浅俗语言特征。由于唐彦谦有过长时间陈迹下僚,屡试不第的市井生活。因此他在一定程度上也顺应了这种语言的大众化转向,体现出平民意识与市井趣味。“使人深切的感受到庶民的生活气息”E8他的《索虾》诗云:“双钳鼓繁须,当顶抽长矛。鞠躬见汤王,封作朱衣侯”诗人巧用双关语,将这种瞬息的变化诉诸于笔端,既极其真切又出人意表,既形象又极具喜剧性。乃见唐彦谦是个注意观察生活,享受生活乐趣的人。这种“冲口而出,纵收而成”的艺术效果当以自然胜,正因为作者贴近现实生活,才能真正做到“触物兴怀,涉笔成趣”。但不论是“吊书袋”,抑或是口语化的浅近通俗,这都有赖于唐彦谦能将语言熔铸一炉,而自铸新貌。语要“惊人”方可“休”,这也是他在语言表达上力求创新的结果。
关键词:明清;开封城;水环境;经济兴衰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2-0130-06
水环境是一个具有伸缩性的概念。依朱士光所言,它包含了河流、湖泊、沼泽、湿地等自然水体及运河、陂塘、沟渠等人工水体①。刘翠溶则将之扩大至国家各项水利事业及其对周遭环境的影响②。汪雅梅将其进一步宽泛化,地理位置、气候概况、植被等地理环境及政治经济制度、文化状况、管理行为、法律法规、人口因素等人文环境均被纳入其中③。在这些内涵中,天然河流、人工运河及其决溢带来的环境与交通影响、国家的治理行为与治理成效,对城市经济发展至为重要。
就城市经济而言,良好的水运交通利于城市的对外贸易往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生命线;稳定的耕作环境利于城市腹地的农业丰收,更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內源力。因此,河道的频繁决徙,既带来了水运能力的低下,也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得城市经济发展的两个助推力均受到严重弱化。而在这一问题上,开封城最富有典型性、代表性。遗憾的是,前期研究成果多为宏观考察,如李润田④、陈代光⑤、黄以柱⑥等人分别以黄河、运河及环境变迁为视角,展开通史性的研究,失之简略和深入。故笔者不揣浅陋,试以黄河水患剧烈的明清两朝为研究时段,探讨水环境变迁与城市经济兴衰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开封城之航道
明代之前,开封城曾有着非常发达的水运网络,华北平原的河道基本上是在开封城附近作扇形南北分流入海。⑦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河道或为黄河泥沙所淤平,或因决溢而改道。明代以降,黄淮平原上流经开封城附近的具有商贸价值的河道已基本缩减至三条,即黄河、贾鲁河与惠济河,而三河的通航状况又各不相同。
首先是黄河。明弘治以前,黄河进入河南境内后,分为三支,其二支俱经开封城南,“河南郡县受害为甚”⑧,说明河道决溢频繁,航运难免不受冲击。弘治以后,黄河水患移至苏北地区,开封境内的黄河航道当有好转。史载,“黄河岸头多客船,大堤小堤杨柳烟”⑨,苏杭客货皆可经该航道运至开封,而陕西、河南二省,大同、宁夏等地之货物也可由该航道转输江南⑩。说明在水患下移的情况下,徐州、淮安一线的黄河河道仍存在一定的通航能力,开封城亦可藉以开展商贸往来。然而,我们不能过高估计黄河航运的实际价值。譬如,弘治、正德时人罗钦顺即曾遇到“过却黄河走退滩,人烟寥落北风寒。亢村有驿无完榻,聊托羸躯一夜安”B11。嘉靖年间依然如此:“杖策渡河来,止舍河堤下。衰柳当其门,荒荠生在瓦。中有能具餐,旧襦掩骭余双鸳。剉草饲我枥上马,牵藤挂我腰下鞬。客舍金钱真自惜,那堪一粲垆头言。”B12据此可知,尽管黄河具有通航能力,且会出现繁忙之景象,但并未达到非常繁盛的程度,与沿岸的经贸往来也较少。明末河决开封,黄河航道遭到破坏,清初未复。如时人彭孙遹云:“浊流远挟百川飞,冻合帆樯入望稀。”B13雍正及乾隆前期,黄河航运渐有改观,史载“乘流坐商舶,三日抵淮壖”B14。晚清时期,黄河航运再次陷入萧条,“行近黄河意已愁,黄茅白草气凋飕。荒堤秸店难羁马,近岸垂杨少宿鸥。浅处泥舟深灭顶,风时停棹雨开头”B15。李长傅指出,清代黄河航运虽上可达孟津,下可至徐州清江浦,但航行困难,运输价值不大。B16
其次是贾鲁河,元末贾鲁疏浚,流经郑州、中牟、祥符、朱仙镇、尉氏、扶沟、西华,至商水入颍河。清人黄钊所说之“自浙泝汴衔舟航”B17,就含有贾鲁河河道。明清时期,由贾鲁河、经朱仙镇、至开封城的水运航道有三条,三条航道有重合,亦有分行,而在周家口以北,则全部经由贾鲁河,其重要性自不待言。尽管如此,在明清两代,贾鲁河仍时有淤塞,通航受阻表现出常态化趋向。具体来说,明代前期,囿于黄河水患的多发,贾鲁河基本不具备通航能力。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河决原武,东南经陈州、项城等处,全入于淮,“贾鲁河故道遂淤”B18。正统以后,黄河决塞不定,“贾鲁河之湮废,愈益不可复问,自朱仙镇下至项城县南,所余者涓涓之流而已”B19。明代后期,随着黄河水患的下移,其航运条件得以逐渐恢复。史载万历年间,“自正阳至朱仙镇,舟楫通行,略无阻滞”B20。崇祯十五年(1642),河决开封,贾鲁河遭到淤浅。经过清初的疏浚,虽不太深广,但其通航能力得以恢复。B21乾隆五十一年(1786),贾鲁河进入商贸往来的繁忙期,“舟楫通行,民间大有裨益”B22。这一通流局面持续到道光年间。道光二十三年(1843)七月,河决中牟,“水趋朱仙镇,历通许、扶沟、太康入涡会淮”B23。河道因沙淤而基本停航。光绪八年(1882),巡抚李鹤年加以疏浚,“舟行无碍,樯帆络绎”B24。实现了短暂的通航。光绪十三年八月,河决郑州,“大溜趋向朱仙镇南之闹店,西南之赵店,正南之西市等堡,水至河溃,水退沙留”B25。光绪二十九年,由江苏至开封,须经亳州、归德等地陆路,水路已难通行。B26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贾鲁河断航的事实。
三是惠济河,北起中牟,经开封、陈留、杞县、睢县、柘城至鹿邑,注入安徽境之涡河。该河道即可排泄开封城之积水,还能蓄洪排涝,促进农业生产,更是沟通了南北水路,有力推动了南北商贸的往来。B27但是,惠济河经行地区土质酥松,易于壅塞,“即无黄河之冲决,亦不能十年不加疏浚”B28。乾隆以后,航运能力日趋衰落。至嘉庆间,睢州以西已为黄河所淤,其东至柘城一段也仅保持断续性通航。B29道光二十一年,河决开封,淤塞惠济河道。同治年间,河道得以治理,实现短暂通航。至清末民初,惠济河再次淤塞,失去了航运能力。
二、內源力的削弱:黄河决溢与腹地农业衰落
除却断续通航的水运及载量小、行速慢的陆运,开封城的经济命脉仍然系于所辖地区及其近邻州县的农业发展。然而,明清时期,开封境内饱受河决之患,非但农作物遭受直接性损害,大量泥沙的沉淀又带来了严重的土地沙化和盐碱化。据史载,明代时,开封境内已是“储地硗确鲜艺”B30。清代情况更糟,“秋风动禾黍,莽莽飞黄埃”B31。据乾隆二年河南巡抚尹会一奏称,开封、归德等处滨河之地,“不生五谷,出产硝斤,贫民藉以煎熬,易米度日”B32。
土地沙碱化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耕作困难、地瘠薄收。如尉氏县,一度遭遇黄河水患,“积沙齐陇,无从粒食”B33。再如开封城近郊,明末河决后,40余年未能恢复土壤肥力,“城漫惨烟迷白屋,草依残月伴清燐。凋伤何易兴何晚,四十余年土瘠贫”B34。王建革从科学的角度就沙化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不同的泥沙含量对土壤的影响相异,高泥沙含量会引起土壤沙化,低泥沙含量则可能出现肥淤效应。黄河泥沙含量过高,致使河决后所形成的沙化情况更为严重。沙土的土质差,养分低,持水量小,地下水很难通过毛细管上升地表,补给土壤,且耕作层较薄,有机质分解快,土壤结构很差,容易造成漏水漏肥,且土壤沙化后,即使是积极改良,也很难恢复肥力。B35这样一来,开封城就失去了腹地农业的有力支持,经济发展不能不受到严重的阻碍。清人对这一问题已有认知,如毕沅抵达开封后,见到“风霾涨天,城邑萧索”,经走访获知,肇因乃开封府所辖州县之畎亩、陂塘“惟石田、沙海而已”。B36今人程子良等也指出,黄河泛滥成灾,淹没大面积良田,并留下无数沙丘和大片盐碱地,破坏了开封城周围数百里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使开封城发展失去了周边农业经济的强大基础,最终造成了开封城的衰落。B37
三、外推力的趋微:河道变迁与城区经济衰落
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外推力的河道,其安流不但利于水运稳定,亦有利于农业灌溉,而其变迁,必然会打破原有的生产生活状态,进而在多方面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羁绊开封城经济发展至重且深者,至少有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黄河水患的直接性破坏
明清两朝,黄河有数次决溢入城,对于开封城本身及其经济发展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其中,崇祯十五年(1642)的河决最为严重。该年九月河决,泛水淹没了整个城区,惟个别高阜得以幸免。水退之后,城内“繁华胜景于此绝矣”B38,城区之工商业遭受致命打击B39,致使城市经济“走向大萧条”B40。清代初期,开封城依然未从河决的阴霾中恢复过来。如时人丁日乾云:“驱车遥忆旧繁华,坚壁徐看一角斜。”“千年梁苑迷秋草,几树夷门集暮鸦。”B41繁华的商市没有恢复,“夷门寥落今无市,艮岳丛残绝少峰”B42。甚至昔日繁忙的夜市也萧条不堪,“梁园一片月,万户寂无声”B43,人头攒动的局面不复存在。至康熙中期,开封城经过数次修缮后,“百雉午霄,楼堞坚整,巍然作中原巨镇”B44。但是,城市经济还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城中市廛辐辏处,惟汴桥隅、大隅首、贡院前关王庙、鱼市口火神庙、寺角隅、鼓楼隅为最盛,关厢有五,西关马市街称首,南关次之”B45。生活在康熙、雍正年间的蒋锡震记载下了此时开封近郊的民间口头语,“奔走空皮骨,江梅欲笑人。端为五斗米,卖却一年春”B46。生动反映了开封城商业的艰窘。
道光二十一年,黄河再决开封,城内“坑塘尽溢,街市成渠”B47,商业店铺“大半外出,市井阛阓,虚若无人”B48,商贸活动受到深程度影响。次年二月决口始被合龙,泛水围城达八个月之久。道光二十三年,河决中牟,泛及开封城近郊,历时一年有余。此后,贯通开封城周遭的官道或被冲毁,或被沙淤,人行车运极为不便,水陆交通条件遭受重大破坏,开封城因此失掉了经济发展的翅膀,经济发展陷入艰难的困境。B49
更甚者,由于河患的频繁及强破坏性,开封城内居民形成一种恐惧心理,“每年七八月间,土人惧水来淹,昼夜彷徨,苦于土著,莫可如何。游斯土者,及期亦恒以为恐”B50。一个典型的例子,即是崇祯末年之决影响至乾隆年间,达百余年,“周藩竟尔肖梁亡,倒决河道相浸灌。修竹寒烟古水滨,居民指点尚惊神”B51。这种持久的内心恐惧不但会带给土著居民追求发展上的消极情绪,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来汴客商的规模及在汴客商的作为。
2.水运兴衰对于城区经济的影响
对于明清时期的开封城而言,商品往来的途径不外乎两个手段:一是牛马车,二是内河航运。若以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看,水运的优势则是非常明显的。明人王士性在分析湖州经济富庶之时,即以水运优越为其成因:“浙十一郡,惟湖最富,盖嘉、湖泽国,商贾舟航易通各省。”B52兹以两个层面加以比较。
从载重量来看,明清时期城乡陆路交通以太平车为主B53,而其仅可载数十石而已B54。明人茅元仪也大致总结了当时的车运情况,“一曰人车,两人牵推,每车运不过四石;一曰牛车,前驾二牛,以二夫御之,运不过十二石;一曰骡车,以十骡驾一车,运可至三十石,然其费亦不赀矣”B55。清代后期,马车经过了改进,发展为两轮骡马车,车厢为平板,引出两木为辕,可套马数匹,而且车身减轻,载重量增加,每车可载一二千斤,日行百余里,牛车载重相仿,B56速度更慢。水运的载重量则明显高出很多。日本学者松浦章据《中国省别全志》,将内河航运船只情况进行了统计,其中航行于可作为开封城商路的河道上的船只的载重量,最小者为30石,最大者可达1300石。B57足见差异之悬殊。
从输运价格来看,水运也明显低于陆运。唐顺之认为,“水运之费比陆运六分而减五”B58。今人张海林将19世纪末江南客运、货运的水陆输运价格做了列表比较。如将其平均计算,陆路客运400文/人/百里,水路客运为150文/人/百里,水路客运只是陆路客运的38%;陆路货运290文/担/百里,水路货运7文/担/百里,水路货运还不到陆路货运的3%。考虑到长途陆运还有投宿的费用,水运比陆运的价格更加便宜。B59不言而喻,如果城市具有便利的水运交通,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将是非常大的。
明清时期黄河水患频繁发生,水陆航道的运输能力亦随着水患灾害的发生不断改变。明代弘治、正德、嘉靖初期,开封城水路因水患灾害的影响,仍不通畅,但陆路交通却迎来了车轮滚滚、四方辐辏的局面,“有车辚辚官道旁,辕驹喘啑何彷徨”B60,“高轩日日纷如蚁”B61。然而,开封城的经济仍然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如时人李梦阳诗曰:“十载宋梁间,鸡鸣望四关。月来天似水,云起树为山。朝市今何处,流波去不还。高秋未归客,肠断浊泾湾。”B62李濂亦云:“谩指黄河说宋朝,繁华都向暮烟消。”B63便利的陆路交通并未带给开封城充分的经济发展机遇。
嘉靖九年(1530),贾鲁河被重新疏通,开封城的经济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时期。成书于清初的《如梦录》翔实地记载了晚明开封城内的商业概况。其中,与东南诸省的贸易情况为:大店街附近有杭、扬等处运来粗细暑扇、僧帽、头篦、葛巾、白蜡等货;马道街有南京等处客来,贩卖不断;鼓楼西市场有天下客商,堆积杂货等物,另有各色海菜、六安芽茶、余芳缎店、南酒店;都司署附近有福建荔枝;钟楼附近有南京杂货。B64考虑到该时期贾鲁河便利的通航及水运的优势,这些产自江南一带的商品当大多由水路运至朱仙镇,再转运开封。
崇祯末年河决后,贾鲁河、朱仙镇与开封城均受到严重破坏。经过明亡清兴的战争,国家重新一统,贾鲁河重新疏浚,开封城的经济也得以重新发展。据许檀研究,康熙年间,朱仙镇的商业开始迅速发展,乾隆至道光中叶达到鼎盛,B65而开封城的经济亦至清中叶实现较大发展B66。如雍正十一年(1733),开封城区“四方商贾填溢”B67,经济活动非常频繁。经济发展的同步性体现出二者之间紧密的经济联系,而水运无疑是其主要成因之一。
如粮食贸易,据史载,开封城西门、南门、曹门、北门均有“杂粮市”。城中“市籴谷米曰坊子,旧在宋、曹二门、州桥及京山府前、柘城府前,今在东西南北四门及县前街。有籴贱而贩贵者,谓之熬价;有左买而右卖者,谓之倒堆”B68。由此可知,开封城应具有较大规模的粮食贸易。当时,开封城的粮食来源除省内州县之外,大宗粮食水运线路有二:一由淮河的正阳关,达于陈州府的周家口,复由贾鲁河北上抵朱仙镇,转运开封;二为山东、直隶粮食沿运河运至临清,再转卫河,最后陆运开封。B69在乾隆三十三年重修朱仙镇关帝庙时,粮食业的捐款数额位居第三,足以证实朱仙镇粮商的经济实力。B70粮食贸易的一致性体现出二者的紧密联系,上述的第一条水路则当为二者所共用。
再如杂货业,主要经营南方所产绸缎、布匹、糖、纸张、茶叶、瓷器及本地一些农副产品。据乾隆三十三年重修关帝庙碑记所载,参与此次集资的朱仙镇杂货行有11家,京货行30家,杂货铺有32家,而开封城也有26家杂货铺参与,它们应是从朱仙镇购进货物,所以参与了捐资,只是数额明显少于朱仙镇所捐。B71另据清人李绿园以开封为背景的写实主义小说《歧路灯》所载,王春守家,“带了能干的伙计,单一在苏杭买货,运发汴城”;盛希侨道:“我想做生意,或是海味铺,或是绸缎店,伙计们下南京,走苏杭,说着也好听。”B72都是开封城杂货经营的写照。当时,由南方通往朱仙镇除运河—淮河至周家口外,另有湖广商货溯汉水至赊旗,水陆运抵周家口,再经贾鲁河至朱仙镇。杂货多由此二路运达朱仙镇,再陆路转至开封。B73
道光二十三年七月,河决中牟,水退之后,“淤沙深七八尺,甚者或至逾丈,房舍既遭淤没,商品全被浸毁,朱仙镇之精华,至此损毁殆尽”。光绪十三年九月,黄河再决,“朱仙镇之商业经此益衰”。光绪二十六年春,数度大风,“岸被水毁,河由沙填,朱仙镇而上之贾鲁河,自此不通舟楫矣”B74。自此,朱仙镇之商业迈向衰落,“硕腹巨商无有过而问者矣”B75。朱仙镇的衰落,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了开封城的商业。B76晚清人李嘉乐感受到了城内的凄凉:“半月梁园住,清宵寂客怀。窗风嘶破纸,檐雪堕空阶。”B77直至清末,开封城经济未能实现新的大发展。
当然,我们不能因强调水运而过度贬低陆运的作用。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正是水陆两套系统的共同作用,才使得城市出现繁荣的局面。只是在古代陆路交通工具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水运的优势更大一些,因此,城市若具备便利的水运,其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就会超出仅有陆路的城市,在这一点上,开封城即是明证。随着诸河道的日渐湮塞,开封逐步沦为一个不通航的城市,其陆路交通虽号称“八省通衢”,但实际通达的地区主要限于河南境内,“城市赖以繁荣的交通、贸易条件,远远不如从前了”B78。
四、河道变迁与开封城经济发展的互动
1.河道对于开封城经济发展的双面影响
首先,河道通航或停运的双面影响。如清人李茹旻所言,水利之一利就在于“商旅之往来”B79。元末贾鲁河的疏浚,为明清两代的开封城带来了发展机遇,东南地区的粮米、杂货等借此输往西北,而西北地区的山货、特产亦经此远销至江南。作为贾鲁河畔的重要城市,开封城即可作为商品的销售地,亦可发挥商品集散地的功能,非常利于商贸往来,以故畅通的水运势必推动开封城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清代晚期贾鲁河通航能力的有限及最终失去,开封更多依靠区域内部的经济联系,商贸活动本地化,开封城遂逐渐步入萧条。
其次,河道安流或决溢的双面影响。开封城经济依赖辖区的农业,而水利又是农业之本,“盖五谷之性,无不藉水以滋,不特秫、稻为然,即麻、黍、菽、麦宜燥亦未有久旱而不槁者也”B80。因此,安流且水量丰沛的河道,自然可以作为沿岸农田灌溉的重要水源,在确保农作物收成的同时,也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如开封城的商贸交易中,粮食、棉花等农副产品占据重要地位,说明其经济活动的根本源于农业生产。遗憾的是,黄河的善决危害禾稼,沉淀的泥沙又破坏耕作环境,明清时期开封境内土地沙化、盐碱化的现象与黄河多次决溢是分不开的,开封城的经济状况和城市地位也由此降到了唐宋以降的最低点。B81黄河水患对于开封城腹地农业的破坏,从根本上削弱了城区经济发展的内源力。再者,河道决溢对于城区本身也是灾难性的,开封城数次被淹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2.具有经济发展意义的河道治理
保持河道通畅,就意味着城市拥有开展经贸往来的航道,这对于传统社会而言,意义重大。因此,河道治理专任官员、历任开封城之官员及土著居民多对河道治理给予了重视。
最为显著的是黄河治理。明成化年间,国家设置总理河道,下复设多级机构,负责黄河各项治理事宜,清代则改称河道总督。且自明万历年间起,河南巡抚亦开始监管河道。B82此外,若汛情紧急,还设临时官员,差赴工次。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政府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如明代富有盛名的“四防二守”即被奉为河防法规B83,清代的法规较之明代则更加完备。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各类工程。明清时期,黄河河工的种类大致可分为沟洫、塞决、修堤、筑坝、镶埽、疏浚与开新河等几类,且在很多时候,这些方法并不是单一使用,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混而用之。如,顺治九年(1652),河决封丘,危害极大。河督杨方兴、巡抚亢得时征丁夫数万堵决,但旋筑旋决,后在丁家寨凿渠,引河减水之势,又于祥符时和驿筑堤,再筑常家寨堤、商丘王家坝堤、考城王家道口堤,B84最终成功治理。可以说,没有这种系统化和规模化的治理活动,黄河水患的发生频率及其后果将更加难以想象,更遑论其航运和经贸价值了。
贾鲁河的治理同样受到重视,并实施不同的治理方法。如疏浚河道。康熙四十八年,“浚郑州贾鲁河故道,自东赵讫黄河涯口新庄”B85。如开浚新河。乾隆六年,开浚省城干涯河,复于中牟创开新河,分贾鲁河水势,由沙河会干涯河,入涡入淮。B86据统计,清代前期,贾鲁河共被疏浚50余次B87,足以说明因其经贸和灌溉价值带来的社会治理行为。
要而言之,黄河自金代完成改道南流之后,长期的泥沙沉积不断抬高河床,持续的黄河水患随之发生,这给黄淮平原上的农业经济及其城市发展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尤其是黄河南岸的历史文化名城开封,可以说是黄淮平原上较早成长起来的一颗璀璨明珠,到明清时期却屡遭黄河水患的侵袭,城市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同时,在水运优势较大的明清两代,河道对于开封城的经济发展亦尤为重要,没有黄河、贾鲁河及惠济河的流经,就没有开封城的经济繁盛;开封城的对外经济往来,进一步促进三河的治理,尤其是贾鲁、惠济二河,开封城的存在成为其长期通流的重要因素。河道与开封城之间因经济发展而形成一种唇齿相依、兴废与共的互动关系。这既是开封城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历史轨迹,也应是同时代黄淮平原上其他城市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注释
①朱士光:《清代生态环境研究刍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②刘翠溶:《中国环境史研究刍议》,《南开学报》2006年第2期。
③汪雅梅:《渭河流域水环境管理浅谈》,《陕西水利》2010年第4期。
④李润田、丁圣彦、李志恒:《黄河影响下开封城市的历史演变》,《地域研究与开发》2006年第6期。
⑤陈代光:《运河的兴废与开封的盛衰》,《中州学刊》1983年第6期。
⑥黄以柱:《豫东黄河平原环境的变迁与开封城市的发展》,《河南师大学报》1983年第1期。
⑦李长傅:《开封历史地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5页。
⑧陆粲:《陆子余集》卷四《明故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盛公行状》,《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74册,第627页。
⑨李梦阳:《空同集》卷三十六《夷门曲》,《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2册,第320页。
⑩黄汴:《天下水陆路程》卷五《淮安府由北河至陕西潼关水路》,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51页。
B11罗钦顺:《整庵存稿》卷二十《次亢村驿》,《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1册,第267页。
B12张元凯:《伐檀斋集》卷三《黄河客舍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5册,第698页。
B13彭孙遹:《松桂堂全集》卷六《渡黄河》,《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17册,第85页。
B14王峻:《王艮斋诗集》卷九《由黄河至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74册,第307页。
B15黎汝谦:《夷牢溪庐诗抄》卷一《渡黄河》,《续修四库全书》第1567册,第637页。
B16李长傅:《开封历史地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39页。
B17黄钊:《读白华草堂诗二集》卷十《游梁杂诗》,《续修四库全书》第1516册,第198页。
B18张廷玉:《明史》卷八十三《志第五十九·河渠一·黄河》,中华书局,1974年,第2014页。
B19B25B74开封教育实验区教材部编《岳飞与朱仙镇》,1934年印行本,第205、205、130—131页。
B20《明神宗实录》卷四一六,万历十五年十月丙辰,台湾影印本,第7855页。
B21《清圣祖实录》卷二一六,康熙四十三年四月庚午,中华书局,1985年,第186页。
B22《清高宗实录》卷一二六〇,乾隆五十一年闰七月丙子,中华书局,1986年,第946页。
B23赵尔巽:《清史稿》卷一二六《志一百一·河渠一·黄河》,中华书局,1976年,第3740页。
B24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九九《工政十二·直省水利下》,李鹤年:《挑挖贾鲁河一律深通疏》,《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741册,第2543—2544页。
B26澹庵:《汴试日记》,1926年息云庐丛刻本,第1页。
B27开封市交通志编纂委员会:《开封市交通志》,人民交通出版社,1994年,第126—127页。
B28王荣搢:《豫河续志》卷十九《汴河案》,石光明等:《中华山水志丛刊》本,第468页。
B29张圣城主编《河南航运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第169页。
B30董斯张:《静啸斋遗文》卷一《河南梁大中丞奏议序》,《续修四库全书》第1381册,第585页。
B31蒋锡震:《清溪诗偶存》卷七《置酒平台观李崆峒禹碑二首·其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64册,第513页。
B32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二《河南疏一》,中华书局,1985年,第14页。
B33《嘉靖尉氏县志》卷一《风土类·水利》,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本,第23页。
B34《康熙鄢署杂抄》卷三《汴中诗》,康熙五十八年纶嘏堂刻本,第18页。
B35王建革:《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60—62页。
B36毕沅:《灵岩山人诗集》卷三十五《祷时雨》,《续修四库全书》第1450册,第340页。
B37程子良、李清银:《开封城市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60、200页。
B38孔宪易校注《如梦录·著者原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4页。
B39B49程子良、李清银:《开封城市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91、204—205页。
B40开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开封市志》第2册,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年,第542页。
B41《康熙开封府志》卷三十四《艺文》,丁日乾《过汴城》,康熙三十四年刻本,第14页。
B42顾嗣立:《味蔗诗集》卷二《大梁怀古八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66册,第555页。
B43《雍正河南通志》卷七十四《艺文三》,刘朝宗《梁园怀古》,《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8册,第452页。
B44《康熙开封府志》卷十一《学校·贡院·国朝李粹然贡院记》,康熙三十四年刻本,第33页。
B45《康熙开封府志》卷九《城池》,康熙三十四年刻本,第6页。
B46蒋锡震:《清溪诗偶存》卷七《汴梁道中口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64册,第508页。
B47《光绪祥符县志》卷七《河渠·河防》,光绪二十四年刻本,第70页。
B48李景文等点校《汴梁水灾纪略》,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6、45页。
B50钱学伦:《语新》卷下,光绪年间申报馆刻本,第5页。
B51程晋芳:《勉行堂诗集》卷二十三《梁园行》,《续修四库全书》第1433册,第272页。
B52王士性:《广志绎》,中华书局,1981年,第70页。
B53李长傅:《开封历史地理》,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45页。
B54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般载杂卖》,中华书局,1982年,第113页。
B55茅元仪:《石民四十集》卷四十四《河漕》,《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09册,第364页。
B56杨克坚:《河南公路运输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年,第104—105页。
B57松浦章著,董科译《清代内河水运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66—435页。
B58唐顺之:《北奉使集》卷一《条陈水运事宜》,《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90册,第425页。
B59张海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页。
B60李梦阳:《空同集》卷二十一《汴河柳送沈生》,《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2册,第166页。
B61孙绪:《沙溪集》卷十八《大梁车马行》,《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4册,第683页。
B62李梦阳:《空同集》卷二十四《河上秋兴·其七》,《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2册,第198页。
B63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二十三《汴京怀古二首》,中华书局,1999年,第466页。
B64孔宪易校注《如梦录·街市纪》,中州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29、31、34、38、50、56、57页。
B65B70B71许檀:《清代河南朱仙镇的商业》,《史学月刊》2005年第6期。
B66B73许檀:《明清时期的开封商业》,《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
B67张应昌:《清诗铎》卷五《水利》,中华书局,1960年,第133页。
B68《光绪祥符县志》卷九《建置·市集》,光绪二十四年刻本,第58、60页。
B69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七《河南疏六》,中华书局,1985年,第67页。
B72李绿园:《歧路灯》第15、69回,华夏出版社,1995年,第447、105页。
B75龚柴:《河南考略》,小方壶斋舆地丛抄本,第162页。
B76王命钦:《开封商业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2页。
B77李嘉乐:《仿潜斋诗抄》卷八《旅夜》,《续修四库全书》第1559册,第640页。
B78黄以柱:《豫东黄河平原环境的变迁与开封城市的发展》,《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B79李茹旻:《李鹭洲集》卷八《水利》,《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66册,第796页。
B80任启连:《清芬楼遗稿》卷一《请开北方水利疏》,《续修四库全书》第1424册,第164页。
B81程民生:《河南经济简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67页。
B82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三《志第四十九·职官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1775、1773页。
B83饶明奇:《清代黄河流域水利法制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09年,第24页。
B84《雍正河南通志》卷十五《河防考》,《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35册,第3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