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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往往面临着融资难、资金短缺问题。国家为了扶持这部分企业的发展,往往会对企业进行政府补助,该补助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形式发给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技术创新基金,可以缓解资金短缺,降低创业风险,而且,对中小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如何确认与计量这部分基金,在会计上正确反映这部分基金的使用结果,对评价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果产生很大影响。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不统一,不利于正确反映会计事项,也不利于对创新基金使用效果的正确评价。
一、目前常见的会计处理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收到的创新基金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有的将收到的科技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同时,把发生的科技创新相关费用包括购置固定资产费用直接冲销科技创新基金,结果使科研扶持项目的研发费用及国家专项拨款的实质未在企业账表上正确反映,没有真实反映会计事项;有的将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不管是购置固定资产还是科研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待验收后创新基金全部冲销管理费用,未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购置,影响企业损益及净资产的正确核算;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直接作为国家拨款,计入资本公积;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拨款直接计入当期收入。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影响创新基金使用效果经济指标的评审结果。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定义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因此,上述对企业以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属典型的政府补助项目,应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确认与计量;至于国家投入资本金形式的扶持方式,则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金的方式,按照一般投资准则确认与计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立项申报的项目核算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进行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补助资金或基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做出撤销或更改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将全部或部分收回。因此,对企业的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的科研补助属于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下面按照新会计准则分别探讨这三种形式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一)拨款资助形式
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一般含科技部的创新基金及地方配套基金。创新基金的管理部门在拨付基金前要与企业签订协议,要求创新基金使用在与指定的研发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研发及中试费用,以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并要求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完成诸如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创汇等经济指标及相关技术指标,在项目执行期后,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不合格,将收回基金。因此,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是典型的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确认与计量。当企业能够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可在账上确认该补助收入。
当企业取得的创新基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或直接取得国家无偿拨入的长期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即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则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当企业收到拨款,尚未确定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只能是一项暂收款,或理解为递延收益,按照实收金额,暂挂“专项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项目执行期间,企业用该基金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计提折旧等,按照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期末,原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基金,按照使用寿命平均分配,转入“补贴收入”,而非转入“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贷:补贴收入
原用于研发费用的,直接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销“管理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贷:补贴收入
项目执行期后,经过项目验收合格, 不作账务处理。“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期末余额反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在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每年平均摊销。
若项目验收不合格,需要缴回创新基金的,则“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有余额的,先冲减,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即冲回递延收益: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贷:银行存款
不足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这样,在“专项应付款”的贷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的来源,借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形成资产逐年转入收益部分及未形成资产直接转入当期收益部分。创新基金的来龙去脉在会计核算上很清楚。
另外,如果国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如无偿拨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形式给予企业补助的,则要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则以名义金额计量,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情况下,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贷款贴息方式
即国家对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则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期末,按照当期贷款利息部分,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销所发生的“财务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贷:补贴收入
若该项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也是转入补贴收入,而非冲减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
贷:补贴收入
这样,企业的会计账表上可真实反映企业研发支出的实际成本费用或购建研发设备的实际价值。按照资产负债观,政府补助会引起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但又不是直接来自股东的资源(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符合收益的确认原则。因此,把政府补助作为扶持企业已发生的科研费用的补贴,直接确认或分期确认为企业的收益,与相关费用或损失相配比,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
(三)资本金投入
国家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补助,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其他资本的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若国家以投入资本金的方式进行补助,则不是“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事项,不按照该准则处理,而按照一般投资准则处理,企业在收到资本金投入时,计入“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国家资本金依法转让:
借: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贷:实收资本--×××
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借: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贷:银行存款
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经济指标评审结果的影响
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经济指标,往往包括执行期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税收、净利润、创汇等。项目验收评审,根据的是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与合同指标进行对比与评价,而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又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如果专项审计报告对企业关于创新基金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没有统一的口径,而是就企业提供的数据确认,则对评审结果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评审结果是不准确的,对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采用何种账务处理方法是正确的,首先应明确创新基金是否计入企业的应完成的经济指标,含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净利润、税收指标等。创新基金的目的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对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的经济指标应该是该基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实际结果,应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结果评定,创新基金计入补贴收入而不计入销售收入,影响企业净利润及所得税指标,同时影响资产总额指标,但不影响流转税与创汇指标。
以下对此问题举例说明:
例:某科技型小企业原有资产总额为100万元,负债50万元,所有者权益50万元,A项目得到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使用年限5年),用于研发费用25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研发费用30万元。项目执行期应达到的经济指标为:资产总额150万元,销售收入50万元,税收7万元,净利润10万元。该项目执行期的实际销售收入为35万元,税收6万元。
则按照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资产与净利润的确认结果不一样:
(一)按照新准则(16号)确认与计量的结果
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的投入,形成固定资产15万元,折旧3万,则固定资产净额12万元,专项应付款12万元,补贴收入28万元,管理费用28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折旧3万元)。
项目运行结果:
企业增加资产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万;货币资金5万元〕,增加负债12万元(专项应付款余额),净利润为5万元(35+28
-55-3,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即增加净资产5万元。验收时,企业资产总额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销售收入35万元,完成合同70%;净利润5万元,完成合同50%;税收6万元,完成合同86%;负债62万元,净资产55万元。
这种核算结果真实反映企业销售收入及补贴收入,反映实际研发费用的支出,而政府补助部分则作为投入研发费用及新增折旧部分的弥补,增加企业的净利润。
(二)几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结果(设销售收入35万元,税收6万元不变)
1.如果将固定资产购置也计入研发费用,而将研发费用40万元在发生时即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创新基金,则结果是净利润为20万元〔35-(55-40)〕,完成合同200%;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50万元,净资产70万元。
2.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直接计入当期收入(补贴收入),则企业净利润为20万元(35+40-55),完成合同200%;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与1.结果一样)。
3.如果将1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提折旧3万元,将该部分创新基金1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而将研发费用25万元在发生时即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创新基金,则结果是净利润为2万元〔35-(55-25)-3〕,完成合同20%;资产为114万元,完成合同76%,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64万元。
4.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直接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固定资产,则企业净利润为-20
万元〔35-55〕;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
5.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挂账“专项应付款”未处理,将1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提折旧3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则企业净利润为-23万元〔35-55-3〕;资产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负债为90万元,净资产为27万元。
可见,该创新基金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结果的反映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对企业项目执行结果的验收评价也是大不一样的,不统一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经济指标评价就失去可比性,变得毫无意义。
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核算及使用效果预测的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发展现状;研究
近年来,随着贵州不断发展,尤其是在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在促进贵州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要清醒看到,贵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存在短板,创新基金实施情况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1、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状及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概况
中小企业是贵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不仅促进贵州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活力的增强,而且为贵州解决就业问题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1贵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状
2012年12月26日,省科技厅启动各市(州)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调查统计工作”。从统计情况看,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共3289家,共有职工209727人,大专以上学历和科技人员68558人,年营业收入15749400万元,资产总额28062389万元。全省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覆盖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及节能技术、制造业、航空与航天、食品、社会事业等领域。
1.2九个市(州)产业特色格局
围绕打造地方产业特色的总思路,贵阳、遵义、安顺、毕节等九个市(州)不断优化地方性特色产业的包装和资源整合,形成了一定的产业格局。如,根据2012年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调查统计工作”的数据显示,全省电子与信息领域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贵阳,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主要集中在遵义,农业与农村主要集中在遵义和安顺,生物医药主要集中在贵阳和安顺,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主要集中在贵阳和安顺,制造业主要集中在贵阳,资源与环境主要集中在贵阳和遵义,高技术服务主要集中在贵阳和安顺,新材料主要集中在遵义和安顺。当前,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成为贵阳的主打产业,而遵义主要为茶叶、白酒、航天装备产业。
1.3贵州省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现状
2000年11月,为了扶持、促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
1.3.1贵州省中小企业获国家创新基金支持情况
自1999年以来,贵州中小企业受到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支持力度逐年攀升。1999年获得立项的项目仅有3项共180万元,到2013年上升到191项共12092万元。可见,国家战略层面对贵州发展的重视力度不断增强。
1.3.2我省中小企业获省级创新基金支持情况
自贵州省创新基金实施以来,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科技厅共安排省级创新基金项目784项,投入专项基金21360万元,平均支持强度为29万元。而在项目技术领域方面,贵州大力发挥比较优势,推动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初步构建了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等产业集群,并在其中形成了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十二五”以来,国家对贵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每年上千万甚至上亿资金下拨到贵州,鼓励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发展。在这种充满机遇的情况下,也使得贵州在管理创新基金项目上面临很多新的挑战。因此,贵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实现新的突破,创新基金要真正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需要关注目前创新基金面临的一些问题。
2、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我省九个市(州)60家科技型中心企业,10家中介服务机构抽样跟踪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省创新基金面临以下一些问题:
2.1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源不足,企业创新活力不强
由于贵州发展滞后于其他发达城市,因此企业在研发能力、创新活力、人才和技术引进等方面都面临一定困难,导致技术资源缺乏,高层次科研人才不足,创新发展力有所欠缺。根据《2013贵州科技统计年鉴》显示,贵州共64016人从事科技活动,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只有34372人。与发到地区相比,据天津市科委《2013年鉴》数据显示,天津市共151702人从事科研活动,是贵州的2.3倍。据科技统计显示,目前贵州共328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而天津市拥有49212家,是贵州的近15倍。
2.2中小企业对国家政策了解不足,政策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
部分企业习惯于传统的经营运作模式,对国家的优惠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其次,企业在取得相关成果或者遇到技术难题时,缺乏对外合作的意识,也不懂得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寻求支持,产学研合作不够紧密,创新资源的作用发挥不足。信息蔽塞与过于保守也导致企业分享成果,寻求进一步产品市场化的意识不强。
2.3生产规模小,经营风险大,风险投资机构不够成熟
通过调查发现,中小企业通常缺乏较为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约束机制,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中管理人员等业务水平不高,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不足;其次,中小企业规模小,市场反应迟缓,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集群创新模式尚未形成,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而在市场中,风险投资机构一般是有能力分析和做出对风险企业的投资决策,在投资之后监测风险企业并参与管理,对投资者负责,使不同类型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可是由于贵州风险投资机构发展滞后尚不成熟,参与投资企业在风险规避的引导作用不明显。据省风投管理中心统计,截止2012年底,贵州省共有风险投资公司21家,其中,创业风险投资公司15家,创业风险投资管理企业6家。
2.4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弱
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2003年,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科通【2003】127号),自那以后,科技中介在贵州不断发展,在助力贵州中小企业科技技术创新上发挥重要的作用。贵州省获国家创新基金支持从1999年立项的项目仅有3项共180万元,到2013年上升到191项共12092万元,便是很好的证明,不可否认科技中介在其中的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市场激流的不断冲击下,贵州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显露出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数量少,从事的低端服务多,高端服务少,尚未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二是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供系统的政策咨询、指导不够深入,且在指导企业申报项目的过程中,重立项、轻服务,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系统服务能力不足。
3、改进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的一些建议
对于改进和发展好创新基金,需要正确处理好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使企业在自主创新与市场竞争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做好政策引导和加强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建设新型贵州创新体系。
3.1采用分类支持方式,提高创新基金的支持效率
建议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采取分类支持的方式。对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适宜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可采取“有偿+无偿”的方式,有偿部分可采取由风险投资机构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有偿资金收回后可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补助,以培育更多风险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途径。
3.2建立效率导向下领域间的投入调整机制
由于创新基金的总体规模有限,为了提高创新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创新基金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建议建立一套基于效率评价的投入调整机制。通过对上阶段扶持项目的效率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资金的投入向效率较高的领域倾斜,加大对资金使用效率高的领域资金扶持力度,对资金使用效率低而投入水平已经较高的行业以加强管理、提供延伸服务为工作重点。
3.3强化企业信息化管理,畅通宣传渠道,推动产学研合作
贵州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机制尚未形成,省内的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大学和科研机构,企业“小富即安”、“避免风险”的心理和意识在影响,导致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通过强化企业自身信息化管理意识和能力建设,可建立企业自己的对外交流网站,加强与省内外同领域企业的交流;积极利用政府搭建的创新基金窗口,研发技术、技术需求、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让政府有效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从而为企业推广或引进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大中企业的先进技术,推动产学研紧密联系,合作共赢。
3.4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创新服务能力
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创新服务能力,重点在于转变原始服务观念。服务创新的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提供迅速有效、信赖度高的服务。有了思想上的正确认识,首先科技中介机构可以汇聚地方相近、同类别企业集中经营,形成产业集群,扩大企业影响力,采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方式来解决个别企业的经营困难;其次,在建立产业集群的同时,中介机构还可以适当设立示范企业,采取动态调整的竞争模式,带动周边企业竞争意识,从而推动集群企业科技的进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集群企业发展好了,又将不断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形成良性循环。
总体来说,在贵州,创新基金的实施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新一轮经济大浪潮下,如何使创新基金充分体现“雪中送炭”的特点,提升使用效益,还需政府和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地去探索,根据实践中遇到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从而不断激发贵州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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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1;G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5)07-0050-05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制度性安排,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1]科技金融创新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于科学技术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技价值,建立创新型国家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科技价值与金融和科技创新相互结合的机理
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人类世代积累的科学技术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价值,实现由间接生产力到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科技成果从产生到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一般要经历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和产业创新四个阶段。具体说,所谓科学创新就是发现规律性,发现科学认识物;所谓技术创新就是通过符合规律性施加目的性,发明技术人工物;所谓工程创新是指人们施加集成性进行造物;所谓产业创新就是把个别性的人工物转变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制造物,也就是对人工物施以规模性、盈利性、结构性、转化性的特征的过程。
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也就是科技价值通过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产业创新四个阶段由潜在到现实的转化过程。在这四个阶段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通过投入结合、转化结合和方式结合等促进科技价值的生成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1.投入结合。由于科技价值的特点,在科技创新的不同阶段,其价值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价值有时不可能充分显现,特别是在科学创新阶段、技术创新阶段和工程创新阶段。为了保障科技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需要通过科技和金融创新的结合使其价值显示出来,这就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投入结合。
2.转化结合。由上所述,科学创新是发现规律性,技术创新是施加目的性,工程创新是施加集成性,产业创新是施加普遍性。为此需要通过和金融创新的结合实现科技创新活动由规律性向目的性再向集成性和普遍性的转化,这就是科技金融创新的转化结合。
3.方式结合。所谓科技金融创新的方式结合就是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进行结合。一是政府科技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计划等,这些计划旨在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以前沿技术研究发展为重点。主要适用于科学和技术创新阶段以及工程和产业创新阶段的初期。二是企业科技投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应该是科技创新金融投入的主体。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一般占全部科技投入的80%左右,因此有力地促进了科技金融创新的发展。三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在国务院批准的软贷款规模内,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软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特别融资账户,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商业银行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进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等,此外还包括风险资本的投入和科技型企业的上市等,上述做法有力地促进了科技金融创新的发展。
二、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结合现状和问题
自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辽宁省发生了深刻变化。但由于结构性、体制性矛盾没有完全解决,以致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十余年后的今天,辽宁省再度出现结构调整缓慢,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失速”的风险增大的情况。上述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速度缓慢,导致R&D经费投入不足。
近十多年来,辽宁省的R&D经费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2012年,辽宁省R&D经费总量为390.9亿元,是2006年的2.9倍。但辽宁省R&D经费投入仍然不足,从R&D经费占GDP比例来看,辽宁省2012年为1.57%,与“十二五”2.2%的规划目标相去甚远。以2009年为基本年,R&D投入产出比为1?押6.556,而2013年R&D投入占GDP比重理论值和实际值相差0.26%,使GDP减少517.9亿元,如果其价值实现,可以使当年GDP增加2.1个百分点。这种情况在2014年表现更严重:辽宁省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20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4%。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重新加大。
1.金融创新驱动科学创新不足。辽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体制和机制障碍,存在金融创新驱动科学创新不足的现象。(1)投入结合:发达国家这三种类型研究的支出比重大致保持在1:2:5的水平上,基础研究占比一般都在12%以上。相比之下,我省作为支撑科技可持续发展基石的基础研究投入过低。2013年基础研究投入理论和实际值相差3.2亿元,影响GDP产值21.0亿元,影响GDP增加值为0.086%。(2)转变结合:金融创新驱动基础研究导向不强,首先表现我省通过基础研究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大学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我省高校科研优势主要分布在传统学科中,与辽宁产业发展关联度不高,特别是缺乏国家在“十二五规划”当中提出的要重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等方面新兴科研产业团队,因此难以推动我省产业创新。在沈阳大学科技城建设方面,由于金融创新驱动基础研究导向不强,与沈阳大学科技城优先发展的六大战略新兴产业及重点研究领域存在着脱节,结果造成目前大学科技城建设和我省大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缺乏有机联系,使大学科技城建设缺乏创新基础,可能成为没有大学特别是没有大学基础研究支持的大学科技城,导致实际效果与理想目标相去甚远。(3)方式结合:由于基础研究的公益性和高风险性,使得金融创新驱动作用不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不愿过多涉猎,目前基础研究经费来源仍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2009年我省对基础研究投入占企业R&D经费的比例只有1‰。制约了我省基础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我省的原始创新能力。
2.金融创新驱动技术创新不足。(1)投入结合: 在统计上,技术创新投入表现为应用研究经费投入。我省应用研究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15%左右。2013年我省应用研究经费投入理论和实际值相差11.9亿元,影响GDP产值78.0亿元,影响GDP增加0.315%。(2)转化结合:对于技术创新,我省金融创新驱动技术创新的目标是:以技术推动和市场牵引为导向,将来能够实现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但该目标成效不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解决技术引进中消化吸收不足的问题,存在技术引进依赖症。能够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的企业很少,具有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企业更是微乎其微了。二是没有打破高技术封锁问题,存在高新技术“空洞症”。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大多数知识产权基本上掌握在外国人手里,主要关键技术必须从国外进口,名牌产品不多。(3)方式结合:我省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产品计划执行效果有待提高,特别是对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方面作用还有待提升。风险投资支持通过对技术开发项目的选择,通过成功项目回收全部资本的情况也不够理想。
3.金融创新驱动工程创新不足。(1)投入结合:在统计上,工程创新投入表现为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我省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80%左右,比重较为合理,但总量不足。如2013年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理论和实际值相差73.2亿元,影响GDP产值480.0亿元,影响GDP增加1.68%。 (2)转化结合:辽宁省金融创新驱动工程创新不足首先是缺乏技术集成创新,表现在缺乏设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东北地区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数量不足,作用发挥不够。其次表现在缺乏产业集成创新,辽宁老工业基地对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切实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方面做得不够。(3)方式结合:在方式结合上,辽宁省金融创新驱动工程创新不足首先是重点实验室计划效果不够理想,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施科技计划支持程度还不够。科研基础设施投资除政府投入外,在引进社会资本引导企业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工程创新活动方面还有待加强。
4.金融创新驱动产业创新不足。(1)投入结合: 产业科技投入是最重要的科技产业化投入指标。2009年辽宁省科技产业化投入产出比大致为1?押13。辽宁省2012年与2009年相比,从总量来看,产业化经费相差127亿元,产值相差1652亿元,影响GDP的比为6.6%。其中第一产业产业化经费相差5.6亿元,产值相差73亿元;第二产业产业化经费相差87.6亿元,产值相差1141亿元,第三产业产业化经费相差34亿元,产值相差442亿元。由此可见,我省产业化经费投入不足。(2)转化结合:对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而言,在转化结合方面,金融创新驱动产业创新不足表现在施加产业普遍性不足。一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规模性不足。表现在辽宁省通过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施加规模性方面,特别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成效不显著。 二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盈利性不足。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无论是后进地区还是发达地区,要想经济发展,必须能够成功地实现对科技价值的吸收。辽宁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获得科技价值。如石化产业曾经是辽宁省第一大支柱产业,但2011年全行业亏损21.4亿,亏损额创造了全国之最。三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结构性不足。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生产服务业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差距很大,特别是传统产业在新型服务业领域缺乏延伸。服务经济内部结构不合理,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业等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滞后。 四是通过产业创新驱动施加转化性不足。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通过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力扶植中小企业,实施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工作还急需加强。(3)方式结合:一是产业金融支持不足。对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软贷款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方面;对企业用于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的中短期贷款?穴不含流动资金贷款?雪利息给予适当资助方面,都有待加强。二是通过科技产业化计划,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目前我省金融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可以通过创业投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证券融资等多种形式实现,但我省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仍以科技贷款为主,政府财政扶持为辅,其他融资方式甚少。科技创新和金融统筹发展的意识不强,没有发挥出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能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相互结合的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知,尽管经过十余年振兴之路,但是辽宁省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仍很突出。针对东北振兴的新困局,我省需要不断根据情况变化采取促进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使得2014年全省R&D经费总量达到635亿元,2015年全省R&D经费总量达到749亿元左右。在我省R&D经费来源中,来自政府应占22%;来自企业的资金占75.8%;来自国外及其他的资金3%。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1.推动科学创新驱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发展对科学研究的依赖度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投入的不足,势必影响原始性创新成果的产生,使得产业技术创新因缺少知识储备和前沿技术支撑而后劲不足。科学创新即基础研究是新知识产生的源泉和新发明创造的先导,也是我省长期科技发展和科学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基础。我省要通过促进科学金融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科学创新驱动。(1)投入结合:我省在注重提高R&D投入总量的同时,应通过科技创新与合理安排现有科技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者之间的布局,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到2015年,力争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达到5%以上。因此,2014年辽宁省R&D经费基础研究投入应该为31亿元,2015年应该为32亿元。(2)转化结合:从我省未来科技发展的需求出发,引导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合理适当的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重点优势领域强化我省基础研究投入,实现原始性创新,为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奠定基础,进而推动我省科技跨越发展。(3)方式结合:在基础研究领域我省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等基础研究项目,获取更多的国家资源支持。另一方面应由教育厅和科技厅牵头,争取到2017年,新建10个国家重点学科、3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40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重点建设200个与我省主导产业相互衔接、密切结合的专业。加强学科建设,增强主动适应产业发展的能力。
2.重点推动技术创新驱动。辽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体制和机制障碍,存在技术创新驱动不足。为此要学习广东省科技厅“三台一会”的工作模式,建立科技与开发性金融合作的相关运行体系,重点推动技术创新驱动。(1)投入结合:我省技术创新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15%左右。在保持上述比例基础上,2014年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应该为95亿元,2015年应该为112亿元。(2)转化结合:大力促进新产品开发、专利成果转化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是要通过金融创新大力促进新产品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开发重点新产品中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有较大发展前景且效益显著。对经认定的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二是要通过金融创新大力扶持专利成果转化,通过金融创新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专利成果转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拥有发明专利。三是要通过金融创新大力引进海外先进适用技术,要建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力争掌控国际尖端核心技术。(3)方式结合:通过国家技术研究计划执行效果和发挥风险投资作用。在技术创新领域,我省在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方面要特别注意通过国家技术研究计划执行效果和发挥风险投资作用,其工作由省发改委、中小企业厅、省知识产权局、经信委和人社厅等部门负责。对经认定的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3.深入助推工程创新驱动。由于工程创新最本质的特点是集成性,所以工程创新集中表现为施加集成性,具体可采取以下做法:(1)投入结合:我省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与R&D经费投入的比重一般在80%左右。为了保持该比值,2014年辽宁省试验发展应该为508亿元,2015年应该为600亿元。(2)转化结合:一是围绕《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中关于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指导意见,通过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特别是针对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及业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典型领域应用示范,开发新一代通讯装备和智能终端、云服务应用软件、大数据解决方案及北斗导航等领域,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组建行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断推动信息产业向智慧产业升级,进一步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沈阳大学科技城建设。沈阳大学科技园区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可是在资金上十分缺乏。我省要通过与金融创新的结合加强沈阳大学科技城建设。在项目用地方面,可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技术含量、专业及影响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土地出让价格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根据投资数额,给予资金资助;对经国家、省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研发机构,以上级资助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匹配资助等。(3)方式结合:在工程创新领域,我省在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方面要特别注意落实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城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其工作由科技厅、教育厅、发改委、中小企业厅等部门负责。
由科技厅、教育厅实施,“十二五”期间,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或者联合组建10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共享研发平台,联合组建10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由科技厅、教育厅实施,加快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力争引进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和500强企业的研发机构100家以上。
中小企业厅负责选择1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给予每户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其中省政府每年安排2亿元,每户企业补助20万元,市、县?穴市、区?雪补助80万元,连续支持5年。
省发改委负责保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
4.完善产业创新驱动。(1)投入结合:2012年我省产业化经费为31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24%。需要增加该比值1.3%以上,到2014年辽宁省产业化经费应该为550亿元以上,2015年应该为650亿元以上。(2)转化结合:促进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为导向,提高以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施加产业普遍性为重点。其一,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规模性。为此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和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和完善省科技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管理,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适当放大抵押、质押的担保倍数或通过账户托管方式发放贷款。符合国家《担保法》规定的知识产权可作为质押获得贷款。按国家规定,商业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科技产品出口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其二,通过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盈利性。首先需要抓紧落实政策资金,做好省市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专项资金的支出安排。还要发展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效应和示范效应。其次要通过科技银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担保体系、集合债券与信托、资本市场、科技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七个方面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转移,逐步使社会资本成为科技金融体系的主体力量。再次要争取将我省纳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范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统筹研究设立振兴产业投资基金。还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扶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以此施加盈利性。其三,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结构性。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再振兴过程中,要通过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实施主导产业的选择政策,依托装备制造业整机制造能力强的优势,发展基础配套零部件、加工辅具和特殊原材料等。依托国防军工企业汇集的优势,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依托原材料加工基地的优势,努力发展下游特色轻工产业。还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生产业发展。打造大东北旅游品牌。扶持东北地区文化创意、影视出版、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发展。其四,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施加转化性。首先要通过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大力推广应用自主创新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科技金融创新的结合重点开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以此加强新兴产业创新的转化性。其次要通过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做强做大辽宁省中药材产业链,将生物医药产业培育成我省新的支柱产业。围绕我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扩大产业化、系列化规模。通过充分发挥技改贴息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大中型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传统产业技术水平。(3)方式结合:在产业创新领域,我省在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方面要特别注意克服产业金融支持不足、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服务体系的支撑。其中科技金融创新方式结合促使高新技术产品增加产值由省科技厅负责;服务业增加值主要考察由省服务业委负责;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省级创业辅导(孵化)基地由省中小企业厅负责;产业集群工程内容包括100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关键词:科技金融;创新;实践
Abstract:Financial support is important to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based on practice in Shandong Province,researches on technological finance nature and elaborates a series of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which technological finance development needs,and puts forward some ideas on how to promote technological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technological finance,innovation,practice
中图分类号: F830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5-0003-05
一、引言
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于技术革命和科技创新。着眼于国际产业分工与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势在必行。实践证明,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是实现科技型产业蓬勃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和保障。没有金融的驱动,没有融资技术的支持,就没有科技型企业持续开发与迅速产业化,也就无法形成新的增长点,无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与金融政策环境的完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科技发展和创新也为金融创新打开了空间,为金融资本提供了优质的资源配置渠道,为金融业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二者之间存在互利互动的关系。本文对二者有机融合产生的科技金融进行研究,并结合山东省的实践阐释科技金融发展所需的相关制度安排。
二、对科技金融本质的探讨
卡箩塔・佩蕾丝于2002年发现了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增长的基本范式:新技术早期的崛起是一个爆炸性增长时期,会导致经济出现极大的动荡和不确定性。风险资本家为获取高额利润,迅速投资于新技术领域,继而产生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实现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数增长。对于科技金融,赵昌文等(2009)做了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为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学者提出科技金融的完整定义: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发展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因此,科技金融首先应该是一个金融领域的概念,可以看作是产业金融的范畴;其次,科技金融是系统性、创新性的政策安排,它与传统金融和中小企业金融相比都具有独特属性;再次,科技金融的服务对象并非只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它也包括对传统产业、成熟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和研发的支持。
笔者认为,对科技金融的本质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认识:(1)科技金融是一种创新活动。没有创新就没有科技金融的发展,这个创新既包含科学与技术的创新,也包含金融的创新。(2)科技金融是科学技术资本化的过程。科学技术被企业家转化为商业活动,技术方可以用股权、债权以及其他一些方式筹措转化所需资金,也就是科学技术被金融资本孵化为一种财富创造工具的过程。(3)科技金融是一种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也就是同质化的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的配置获取高回报的过程。(4)科技金融是制度化的活动。科技创新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持,以专利保护制度、市场竞争制度等为代表的制度安排对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有决定性的作用。(5)科技金融具国际化特点。科技金融无国界。虽然各国金融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不完全相同,但科技与金融结合,以及金融产品开发与使用拥有共同的特征,因此对任何国家科技金融制度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都可吸收、借鉴和遵循。(6)科技金融是整个社会投入性活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支持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特点,需要建立包括政府资金、信贷资金以及社会各类资金共同投入的一体化组织架构和机制,其创新发展投入的社会化明显。
三、山东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践
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完善信贷政策、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政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实施信贷政策效果导向评估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科技金融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末,全省科技贷款总额约为977亿元,各金融机构对高新区、国家创新试点企业、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机构、其他企业和项目的授信分别为265亿元、754亿元、18亿元、18亿元和350亿元,中小企业科技贷款、重大科技项目贷款、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贷款等增长较快。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有效支持了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水平的快速提升。2010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2%,全省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2333项,获国家科技奖励成果36项。全省研发经费支出达到519.6亿元,居全国第4位。《2010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显示,山东省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第6位,主要表现在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稳步提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快速推进、医药和农业科技稳步发展、重点区域带动战略顺利实施等方面。山东省在金融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发展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强化窗口指导力度
山东省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旨在要求各金融机构顺应科技与金融合作发展的新趋势,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把推动自主创新作为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环节,研究和探索支持自主创新的有效措施,并加大对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中高端环节的信贷支持。作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对象,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和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四新一海”战略的实施,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群、国家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入极大地支持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了具体的指导意见,重点从构建细化信贷管理模式、建立专营式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八个方面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二)搭建沟通协作平台
山东省加大了对各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推动,在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促成多家科技型企业与银行达成信贷支持协议。同时,充分运用科学化、网络化的手段和方式,提升银政企对接合作效率,组织了“山东省银企合作信息网建设推广现场会”,并专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银企合作信息网建设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广建设银企网络对接平台。目前,地市网络对接平台均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实现了由现场集中推介向现场推介与网上推介并行的转变。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坚持开展以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为主的银政企三方推介、洽谈和促进活动,有效地畅通了信贷政策传导渠道、优化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实现了政银企互利多赢。2002年以来,曾先后联合山东省和各市政府累计推介项目2.6万个,达成贷款合同金额超过万亿元,实际资金到位率超过90%,有效支持了重点建设、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等项目。
(三)完善科技金融合作长效机制
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情况作为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该项指标的考核比重,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推动和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此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会同省财政厅、科技厅研究建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一年期以上的新兴战略性科技项目贷款、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有效地提升了银行贷款投放的积极性。
(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依托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A级信用企业培植规划,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培植力度,逐步提升科技型企业信用等级,提高科技型企业自身竞争力。在各地高新区组织开展创建“信用园区”活动,实行“信用捆绑”增信增级办法,开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绿色通道”,全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通式”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大力推动各市政府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推行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制度;突出科技金融结合创新,向各市政府发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议函,向省政府进行科技金融结合专题汇报,采取科技、银行、高新区、技术高端企业等单位合作协调联席会议等方式,营造科技金融结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引导金融机构细化措施
围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强化支持措施,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表现为:一是建立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支持科技创新意见。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加大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加强了产、学、研三者的结合,促进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科技厅签订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合作的协议书”,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开展涉农企业技术创新贷款项目的通知》、《关于申报农机类科技贷款项目的通知》。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将有授信关系的大部分“国家创新试点企业”,纳入总行级重点客户,在授信政策和条件上都给予重点倾斜。恒丰银行在《2010年法人客户授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信贷资金要重点投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知识创新工程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和产业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信用产品,如仓单质押短期信用、对公客户活期存款账户透支、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特别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多、缺乏固定资产的特点,探索开办了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三是推进专营式和特色化的科技金融合作。例如,威海市商业银行在科技产业密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了山东省首家“科技支行”。青岛银行在高新区设立了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特色支行”。同时,各金融机构也积极打造特色化的服务模式,例如,齐鲁银行加大了在济南高新区的网点建设力度,自2008年以来,该行相继有两家支行迁往高新区,辐射高新区的支行达到了5家。
四、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有赖于合理的制度安排
当前,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对相配套的金融机构、服务、工具等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从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来看,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制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科技金融结合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担保公司、信用评级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多方配合,目前尚未形成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结合、共同发展的优势,在法律制度环境、信用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金融服务模式与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之间存在差距,需要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之科技企业可抵押实物资产不足,市场不确定性较大,难以通过银行信贷或股票、债券等融资。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系还需完善。创投资金主要投入于企业成熟期,缺少天使投资和种子资金。需要政府在投融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与再担保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又如,科技创新企业特性与银行风险结构不相匹配。客观上,科技创新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现金流不稳定等特点,一般强调成果的先进性,忽略成果的生产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缺乏科技成果开发转化的市场意识与成果生命周期意识。近年来,针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山东省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科技金融战略合作不断深入,并开始取得成效,随着一些针对性的科技金融政策陆续颁布实施,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也逐步完善。从山东省的实践来看,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离不开相关的政策安排和制度创新的支撑。
(一)创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金融也经历了从行政化到市场化、从单线条到多方面发展的转变。从实践来看,发展科技金融必须坚持“五化”政策导向:一是实施专业化。设立专业机构、开发专属产品、引入专有技术、制定专项考核,形成发展科技金融的专门机制。二是鼓励差异化。支持发展不同所有制结构、产权结构、商业模式的各类金融机构,发挥比较优势,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协调联动。三是提倡集约化。在科技金融发展较好的地区率先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典型示范,广泛带动。四是坚持市场化。政府引导与投入,信贷资金的支持,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市场原则,使科技企业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五是强调协同化。搭建中介服务、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三个平台”,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培训辅导机制、组织协调机制“三项机制”。
(二)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金融发展
发达的金融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科技发展和创新的重要保障,而科技发展和创新则会推动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经济增长,二者之间存在互利互动关系。目前,深化这种关系,需要推动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的制度创新。首先,科技投入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近年来,政府的科技经费投入增长较快,在科技金融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科技企业的行政依赖性仍然较强,而参与市场的主动性不够。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出发,对企业科技经费的投入应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特别是对处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应强化其市场融资能力。例如,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国外上市;积极争取全国性的、统一监管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的支持,鼓励并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证券公司、银行等机构合作,利用好各类债券市场和多种债券融资工具。
(三)探索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增强金融创新的动力
科技企业在发展中普遍面临成长期长、风险高等问题,需要金融体系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提供相应金融服务,而这就需要借助于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对经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技术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科技专项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政策性银行应根据各自的业务实际,对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票据融资等业务,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和国家级高新区(市)合作设立重点支持科技类中小企业的专营科技金融服务部门或分支机构,在满足行业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抵押方式、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创新,拓展中间业务和增值金融服务等措施,提供专营化、特色化服务,实现利润来源多元化。如在引进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金融产品方面可以扩大业务范围,对于成长中的科技企业可以开发多种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
同时,通过营造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融资体系。
五、科技金融进一步发展的思路
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转方式、调结构的促进作用,除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之外,还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信贷模式与产品
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创新发展的融资需求,建立专业的组织架构,引进专业的管理制度,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业务协同政策,提供专业的产品服务,实施专业的激励考核,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制度激励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加速资源整合和资金配置,开发出适用于科技企业成长发展的信贷品种。推动和推广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质押融资以及产业链融资等信贷创新产品,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设立区域性银行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研究高收益债券等更加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债券产品,推进科技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探索对科技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的全新途径。
(二)推动科技金融相结合的中介市场服务体系发展
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建立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引进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达的金融体系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中介服务体系,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平台,探索建设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专业化科技担保公司。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抵质押登记系统,为科技企业抵质押品的确权、登记、评估、转让、结算、融资等提供标准、规范、有效的基础服务,保护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业务的积极性。推动人民银行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建设,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加强部门间科技金融结合协调联动
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各个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金融机构、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协调,构建科技型企业项目库,建立科技金融信息平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载体、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科技信息、科技政策以及科技型融资产品等科技金融信息,形成科技金融资源共享。金融机构在组织开展科技金融银企现场对接活动的同时,应充分发挥银企合作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定期、更新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相关信息,为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的各类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四)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财政、科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科技信贷资金风险补偿机制,适当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同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情况的效果评估,定期调度、定期评估、定期。建立科技金融募集协调机制 ,更好地配置金融资源。加强跨行业、跨部门的协作,在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中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及时总结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加大对科技金融结合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讲力度。同时,完善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风险保障,加强维护金融稳定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监管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在科技金融结合创新发展中,实现确保国家金融资金安全和推动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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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汉延.促进科技金融深化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中国科技产业第四届中国产学研(合作)背景高峰论坛.
[3]黄慧敏,付剑茹.利用风险投资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J].金融与经济,2008,(3).
提供包装设计、制造及全方位客户服务等一体的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是奥瑞金区别于其他包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从简单的产品制造到提供附加值的转变,就是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将“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经济结合在一起。
不仅仅是金属包装企业,实际上中国企业急需一个企业资本化的讨论。
科技创新让包装解决方案更完美
进入夏天,各种饮料开始热销。消费者或许不知道,自己手中拿着的加多宝、红牛、露露等饮料的包装可能都出自一家包装企业之手,都是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品牌产品。
奥瑞金是一家集金属制罐、底盖生产、易拉罐制造和新产品研发为一体的大型专业化金属包装企业。长期以来,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类食品、饮料、罐头、啤酒、乳制品等产品的包装制品的生产,同时还可提供高科技包装设计、制造及全方位客户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包装解决方案。
强强联合实现市场扩张战略
2015年1月 ,奥瑞金与北京一轻食品集团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提升双方的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的市场扩张策略,从而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与北京一轻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为其提供包装设计、包装生产、品牌管理和饮料灌装等一系列的服务。
奥瑞金副董事长周原说,饮料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希望实现快速扩张,必然会选择专业的灌装服务商,以提高整体效率,减小固定资产的投入。而对于奥瑞金来说,灌装业务是一个平台,可以服务不同类产品的客户,帮助客户提升附加值,增加客户黏性。目前,奥瑞金现有的客户,除了有金属包装的产品,还有玻璃、塑料等不同材质包装的产品,从为客户创造附加值的角度来说,奥瑞金可以从包装设计出发,进而为客户提供整体包装产品及服务,未来也不排除为其他类型包装产品提供灌装服务。
在回答记者实现这个战略合作出于什么样的战略上的考量问题时,周原表示,我们一直比较看中民族品牌,从碳酸饮料这一方面来讲,国内市场一直都是被可乐、百事这些外资品牌占领。但是,最近几年,包括北京的北冰洋还有西安的冰峰、山海关等品牌,它是能够勾起国人一种怀旧情结的产品,大家又开始怀念小时候没有可乐的年代,奥瑞金也是看到这一市场的需求现已开始与北冰洋这一老字号品牌合作。
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附加值服务
提供包装设计、制造及全方位客户服务等一体的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是奥瑞金区别于其他包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该公司副总裁陈玉飞介绍, 2013年就开始提出了综合包装解决方案这一理念。
从简单的原材料经过加工工艺之后再销售,到后面的设计,包括开发以及营销、服务整体的一个解决方案。其中,红牛二维码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周原介绍,奥瑞金做出这么大的战略调整,不是偶然为之,而是新常态下包装行业的战略选择。在新常态下,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逐步成为主流,差异化将是主要的竞争力,新的产业将不断涌现,新的商业模式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为传统制造业的奥瑞金也不例外,跟不上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步伐,肯定会被淘汰。
开展红牛二维码项目,进军信息服务产业,奥瑞金与红牛签订了二维码服务协议,为其提供二维码硬件、软件等相关设备及服务,将此技术应用于产品防伪追溯、营销管理、促销优化及其他创新应用。这是我们把互联网技术、品牌创意技术、工业技术整合在一起的项目,这个项目也让越来越多的客户对我们的战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扫一扫每罐罐底不同的二维码就可以加入红牛会员家族,接入信息平台,享受为不同消费者度身定做的贴心服务,还能了解到红牛品牌故事和各类科普信息。同时,“一罐一码”使扫码计积分、凭码抽奖等服务更具针对性,这里面能够把信息或大数据的概念融在里面。这样它的价值远远超过我们现在推送的信息。大数据的挖掘,可以精准推送和营销,这是综合解决方案里面的一部分。从简单的产品制造到提供附加值的转变,就是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将“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经济结合在一起。
康之味异型罐项目是奥瑞金值得骄傲的一个亮点。奥瑞金对漳州地区的客户康之味推出了差异化产品―碉堡罐,这个项目涵盖了包装策划、设计、生产、灌装、技术服务等一体化服务内容,就是所说的综合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这也是奥瑞金第一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在市场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另外就是开展高端包装和饮料灌装项目,2015年已在湖北咸宁投资建设一条铝瓶罐线(年产能3 亿罐)、一条纤体罐线(年产能7 亿罐)和两条饮料灌装线(年产能铝瓶罐3 亿罐、纤体罐6 亿罐),主要为客户提供碳酸饮料、蛋白饮料、高端啤酒等的包装制造和灌装服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安全体系力保食品安全
了解金属包装的专业人士都知道,解决金属包装罐内壁腐蚀问题是一大技术难题,奥瑞金在这方面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陈玉飞说,奥瑞金一直在积极开展各项利于延长食品货架期、食品安全研究项目,包括覆膜铁项目和食品安全标准评价体系项目,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奥瑞金在这两个项目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罐装食品安全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一是覆膜铁项目,覆膜铁是将薄膜直接复合于金属表面,不再使用各类溶剂,可以解决双酚A危害人体的食品安全问题,杜绝了有害物质的迁移,为食品饮料的卫生与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并且覆膜铁的制罐性能比传统的印铁产品好,在耐加工、耐腐蚀和阻隔性能方面有显著优势,可以极大程度地拓宽金属包装产品的适用范围。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为此奥瑞金搭建了国际领先的研发平台,配备了进口的先进的高精度检测分析仪器,引进高水平的技术负责人,打造创新力强的研发团队,开展包装检测服务、货架寿命评估、食品安全研究等工作,致力于建立一套完整的包装产品的食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提升对公司自身和客户的实质指导意义,并借助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的力量,把整个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提升起来,提高更多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此外不断创新的意识也让奥瑞金的产品牢牢抓住了客户的心,从产品的外观、造型、工艺、标准等各方面进行升级。2015年4月23日-25日上海国际啤酒、饮料制造技术及设备展览会上,奥瑞金带给大家众多惊喜的创新包装,从“杯型罐”到“Party桶”各种容量的异型包装不仅满足了客户多种差异化需求,还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包装形式选择,赢得客户一致好评!本次展会突出“创・享”主题,奥瑞金通过“综合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使创新产品更好地为客户服务,让客户和终端消费者成为奥瑞金“创新”的最大受益者。
上市是未来金属包装发展大趋势
近年,金属包装行业有几家企业相继上市,如何把握金属包装行业的发展和将来战略的走向,奥瑞金作为金属包装上市公司做得如何呢?奥瑞金董事长周云杰谈了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