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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里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竹里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竹里馆范文第1篇

今天早晨上班,在一个小区穿过时候,前面走着一个女孩,身材婀娜,迈着轻盈的步伐匆匆赶路。她的鞋可能是新买的,在鞋底上还贴着标着价格的小标签,随着她不停地倒动着步子,那个小白标签也不停地一晃一晃地闪入我的眼睛,看起来很不雅观,给她的整体形象打了个大大的折扣。

要不要告诉她呢?我犹豫了,可又转而一想,她自己是当局者,是不会知道这种效果的。哪个女人不希望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露出来呢?谁又会拒绝我的这种善意呢?

于是,我鼓起勇气,紧走几步赶上她,凑到她的耳边说:“你的鞋是新买的吧?那个标签还在上面不太好看,拿掉吧!”她迅速地看了我一眼,非常快速地回答我也非常感激我:“哦是吗?哦谢谢谢谢谢谢……!”一连串说了好几个”谢谢“,她还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笑,我说不用谢,冲她眨了眨眼就很快地从她身边走过去了,也很得意---关注并塑造一个同样是女人的人的美丽---有点小小的成就感。走了一段路,我还偷偷地回过头来瞄了瞄她,她把半个脸埋在围巾里急急地走着,估计她正想到了她要去的地方赶紧把标签扯掉吧!

其实我在和她说那些话的时候,心里是有点紧张的,万一人家骂我多事可怎么收场啊!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看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会拒绝美丽呢?

竹里馆范文第2篇

芸芸众生,或生命灿烂、魅力永存;或郁郁落寞、庸碌一生。产品亦如斯,在生命的轮回中演绎着自己的故事。

我们说,产品的生命力包括产品的爆发力与持久力。

产品是营销的基础,这句话如今应该有新的理解。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销售技术的作用有时会超越产品;但随着大型零售终端的普遍、迅速崛起,随着新的沟通渠道与沟通方式的迅速普及,消费者能够与各种可能的选择“亲密接触”,产品本身的诱惑已经超越了销售技术对消费者的蛊惑,成为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核心要素。

从本质上说,产品力就是产品对需求的满足程度,满足程度越高,产品力越强;从形式上看,产品力是产品吸引消费者眼球的能力,毫无疑问,那些让消费者过目不忘、爱不释手的产品,具有更强的产品力。同样毋庸置疑的是,二者的完美结合能够使产品爆发出异乎寻常的力量。

而事实上,或者惯常思维却是另外一种情景――我们对产品力的关注,常常让位于价格和品牌。殊不知,价格很重要,但很少会有人因为价格低,去购买自己并不喜欢的产品;品牌也很重要,但目口使是那些品牌痴迷者,也不会不加选择地对品牌产品照单全收。与其说消费者更喜欢品牌产品,不如说是因为品牌产品往往更能卓尔不群!

浅层次的价格竞争,会使得企业更加目光短浅,堕落得只会生产那些让消费者只能用价格来区分的产品品牌竞争尽管显得高雅,但也会让人走入“高级歧途”――看看“一脸庄严”的IBM手提电脑,和曾经风光无限的桑塔纳轿车,就知道当产品不讨人喜欢时,“品牌”是多么地无奈。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很容易迷失。它们往往徘徊于产品力和销售力之间,错把销售力混同于产品力。价格力量、渠道力量和促销力量都属于销售力的范畴,用好了,它们能够强化产品力,用偏了它们则会消耗产品力。只有从战略和战术两个角度把握,才能正确使用销售力。

产品力可区分为爆发力和持久力,而爆发力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短期爆发力和持续爆发力。

产品的短期爆发力是产品迅速让消费者接受的能力。短期爆发力祸福难料,因为它很可能是昙花一现。持续爆发力是指产品获得高水平产品生命周期的能力,目口能够迅速完成导入期,快速进入充分的成长期,取得长久的成熟期,从而使产品拥有一个圆满的“人生”。

产品的持久力是指产品从“儿童”到“明星”再到“金牛”的能力。只有那些具有持续爆发力的产品,才有可能成为金牛产品。如果企业研发不出具有爆发力的产品,并保证在市场增长放缓之前取得领先的市场份额,就不可能得到金牛产品。但是,如果企业过度运用价格和促销手段,急于求成,那厶,将只能获得弃之可惜、食之乏味的“狗产品”。

产品力取决于企划力。如果企业难以提炼出强有力的产品概念,就不可能获得强盛的产品力。

产品力也取决于研发力。如果企业缺乏强大的技术支撑,即使能够找到好的产品概念,也难以实现产品化。

产品力还取决于设计力、沟通力、经营力……您会在本期专题中找到答案。

总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品力是一个整体概念――企业只有将一个又一个优秀产品连续不断地呈现在消费者面前,并取得消费者认可,产品力才能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品牌力。

而对于无限的市场来说,产品力也是一个个体概念――无论企业品牌多么强大,也难以让一个各项指标平庸的产品拥有与品牌相当的产品力。

竹里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四条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九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四章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五章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六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七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八条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可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竹里馆范文第4篇

冲孔灌注桩;夹泥;钻孔取芯;压力注浆【中图分类号】U443.15+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006-02

灌注桩基础常常由于勘察资料不准确、设计不当或施工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工程质量问题,如:承载力不足、沉渣过厚、缩颈、断桩、桩身夹泥等。

为保证工程质量,对桩基础进行质量检测工作都是在桩基施工完成后进行的,此时混凝土的强度已经形成,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处理较为困难,常用的方法是将缺陷桩凿除再重新浇注,或加桩补强等。这些处理方法费时费力,有时根本无法实施。而压力注浆法处理桩基病害,既可在桩体内注浆修补桩身缺陷,提高桩身强度,还可以在桩基周围注浆,改善桩-土相互作用,以提高桩基轴向承载力。

1工程案例背景

1.1汕头港广澳港区一期工程生产、办公和联检业务用房工程位于汕头市广澳港区一期工程范围内,本工程为一幢高层办公建筑,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2776.30m2。采用框剪结构,基础工程采用冲孔灌注桩。工程设计冲孔桩数量114根。其中:Ф1200桩10根;Ф1000桩89根;Ф800桩3根,Ф600桩8根。其中Ф1000抗拔桩4根。桩端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层,桩端嵌入持力层为50cm。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Ф800为4000KN,Ф1000为7000KN,Ф1200为10000KN,Ф600为1800KN。桩基工程于2009年11月13日开工,于2010年2月1日完工。

1.2该工程基桩检测采用反射波法、单桩竖向抗压静载、钻孔抽芯检测方法对基桩进行抽检。检测桩的设计施工资料(冲孔灌注桩)

桩号

(#)桩径

(mm)砼设计强度

等级设计桩顶

标高(m)检测时桩

顶高(m)施工桩底

标高(m)施工记录

桩长(m)桩砼

浇灌日期设计要求持力层

岩性及强度

(MPa)851200C35-6.00-3.4124.0020.592010.03.07微风化花岗岩检测结果

(1)钻芯孔号:85#桩-3

0.00~19.25m混凝土:灰白色,混凝土芯锌样连续、完整、胶结好,芯样侧面表面光滑,局部偶见少量气孔,骨粉分布均匀,芯样呈柱状~长柱状,断口吻合。其中7.00~7.05m,11.05~11.50m处钻及钢筋。

19.25~19.60m;砂土,松散状。钻到此处发现循环水从85-2#孔冒出,显示2#孔和3#孔两个钻孔在桩底部位是连通的。

19.6~23.03m为微风化花岗岩:灰白色,坚硬。各桩抽芯检测情况一览表

桩号

(#)桩径

(mm)抽芯孔

深度(m)芯样

长度(m)桩身砼

质量情况抽检桩身砼砼

强度(MPa)桩底沉渣

厚度(mm)桩端持力层

情况检测

日期85120023.0319.25胶结好,骨料分布

均匀,断口吻合桩底见软弱

层350mm微风化

花岗岩2010.09.

04~07检测结论:85#桩-3桩径1.2m,施工记录桩长20.59m。本次抽芯1孔,该孔0.00~19.25m桩身砼连续,砼胶结良好。19.25~19.60m处为砂土软弱层,存在严重缺陷。19.60~23.03m为微风化花岗岩。

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基桩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唯有85#桩在抽芯检测报告中反映在桩底部芯样有夹泥现象。就85#桩存在的问题组织了专题讨论会议,会议决定扩大检测范围,根据扩大检测范围的报告结果表明,未发现有85#桩同样的缺陷现象。对于85#桩存在桩底软弱夹层的缺陷,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对85#桩进行补强处理。

2桩身缺陷加固机理

高压喷射注浆法,是用钻机钻孔至缺陷位置处,将注浆管放置到加固区,用不小于20MPa压力的水进行高压冲洗,将病害区混凝土去除干净,再灌注高强水泥浆液。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填充、渗透和挤密以及水化反应作用将病害区加固浆液与桩身混凝土凝结为一体,恢复和提高缺陷处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同时注浆浆液在压力作用下产生渗透作用、压密作用和劈裂作用,使得桩身周围一定范围的土体充有浆液,达到对土体的填充、挤密以改善桩土间相互作用。注浆浆液一般采用水泥浆或水玻璃浆等材料;化学机理主要是水泥浆或水玻璃浆同土体发生水解和水化反应,增加了土颗粒间、桩土间的粘结,所以既提高了缺陷部位的强度也增加桩的侧摩阻力。同时提高桩身侧摩阻力和提高桩端力即可提高摩擦桩的承载力。

3工艺及技术要求

采用高压水旋喷切割、气举排渣、高压旋喷注浆、注压浆法即利用高压泵产生高压水喷射流,对缺陷段进行高压水喷旋切割清洗,再采用气举法将被切割剥落的泥砂排出,形成缺陷段内的“空体”,然后再采用注压浆,向“空体”内注压入高浓度水泥浆液,经填充凝固以达到补强的目的。

3.1以85#桩以原的芯孔作补强孔,85#桩其有3个取芯孔于桩底连通,基本覆盖了整个桩缺陷范围,无论是清洗排渣,还是注压浆,都有能形成连通循环的回路。

3.2清洗及气举排渣机械设备应完好无损,以确保施工效率和效果。清洗时应注入洁净的清水,保证清洗时水压>15.0MPa,切割时水压>25.0MPa,同时应有足够的清洗时间.注意事先应对水压表加以校对,以保证水压的可靠。清洗时,对相互连通的芯孔应依次注水孔、出水孔、出渣孔进行轮换,以利清洗和排渣。高压旋喷切割及气举排渣一般要求达到循环液变清为止。

3.3孔口管埋设: 桩顶面孔口周围要凿毛,各补强孔均要埋入钢管,长度≮0.8m,阀门出桩顶高度≮0.3m,并用水泥砂浆封堵牢靠,注意管孔不能堵塞,并要求其在承受强度达到3MPa时不泄漏,管顶装好阀门开关以作为注压浆时关闭蹩压之用。

3.4浆液配制: 采用42.5R普通水泥配制,注压浆水灰比采用1:1,注压浆之浆液掺入0.3%-0.5%高效减水缓凝剂和微膨胀剂,以确保固结体28天龄期强度达到C35以上,桩周外高压旋喷注浆水灰比采用0.8:1,桩周外高压旋喷注浆液掺入0.3%-0.5%的高效减水剂.各种外加剂的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并事先作好水泥浆配合比选择试验。施工时,水泥浆应搅拌均匀,并经过筛网过滤,以防堵孔。

3.5注压浆施工:注压浆采用单孔注压浆和多孔联合注压浆法,连续进行一次完成.选择连通性较好的一个孔作为压浆孔,其余孔为排浆孔.首先将注压浆管下入注压孔内,然后从注压浆管内注入预先配制好的浆液,替换出缺陷段内及各孔内的清水.待排浆管排出的浆液比重与注入浆液比重一致后即可改为压浆.压浆时首先关闭出浆各孔口开关,并继续往注浆孔内压浆,当孔口压力达到0.7~0.8MPa以上并稳定20~25min后,即可结束压浆。注压浆时,注意保证浆液的排出循环时间.事先应校验压力表,以保证压力足够和有效.还应保证管道的密封性,泵送浆液时应连续均匀,严防空气进入。

4结论

注浆完成7 d后,进行基桩超声检测,检测结果已达到I类桩,大大的减少了工程造价,减短了施工时间,达到预期的效果。实践表明当桩基出现质量问题时,采用注浆法能有效地弥补病害缺陷。同时该方法同其它处理方法比较,具有施工简便、见效快、工程造价低等优点。当然,这种方法只是桩基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补救措施,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杜绝出现问题仍是最基本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竹里馆范文第5篇

特色一:班级是我家,自主来管理

“我爱我的家,老师同学和大家,爱是自主管理,今天我当家。”

1.组建班委员会,加强培训

每学期开学伊始,我班都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氛围中进行班级干部竞选,选出同学们心目中出色的班级干部。并在正式开展工作之前,组织班级干部进行培训。培养出色的班级干部,带领全班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充分体现了班级自主管理的特色。

2.健全班规制度,形成班风

一个好的班集体,必须要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强大的班级凝聚力。建立健全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为形成良好班风、增强凝聚力奠定基础:“我与班级同荣辱”——树立目标指导行为;“我是班级小主人”——制定岗位明确分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班规加强自律。

特色之二:活动多开展,能力来培养

“我爱我的家,老师同学和大家,爱是活动开展,丰富又多彩。”

小学生精力旺盛,求知欲强。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我鼓励学生们自主开展各种活动,力争在活动中得到锻炼。

1.开展“爱”的主题教育活动

如“感恩父母”——结合“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开展“感恩父母”交流会;“感恩教师”——在教师节来临的时候,开展“师恩难忘”红烛会……

这些以“感恩”为主题的爱的教育活动,让每一位同学用心去感受教师、父母以及同学之间的关爱,教育学生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社会。

2.开展节庆系列教育活动

清明节开展“继承革命先烈,做新世纪小主人”讲故事、演讲比赛;劳动节开展“我是劳动小能手,我为他人来服务”的劳动竞赛活动;国庆节开展“祖国颂”诗歌朗诵会……

3.开展特色小队系列活动

结合班级学生兴趣特长,我鼓励学生自主开展自己喜欢的活动,成立“活动小队”,由队长带领队员自主开展活动,及时完成队标的设计、具体活动的方案制订等,在活动的组织、开展、总结等方面,让学生得到锻炼。

特色之三:情感重交流,师生乐融融

“我爱我的家,老师同学和大家,爱是知心话儿,我来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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