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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教体局关于“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通知的精神,提高我校综合预灾防灾能力。我校结合实际,于2021年3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并作了详细记录,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总体情况:
安全工作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学校上下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一直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此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在“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我校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有爱的育人环境。其次,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对教室、宿舍、餐厅灯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一经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健全思想认识,储备安全知识。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学校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疫情防控安全;
2.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电器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宿舍就寝安全;
5.校园食品安全;
6.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7.两操课间安全;
8.1530安全教育开展落实情况等。
(三)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安全教育形式,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加大宣传,强化教育。
三、存在问题:
1、消防逃生指示灯存在破损;
2、教室、宿舍、办公室有纸盒等易燃杂物;
3、学生消防观念淡薄,安全知识储备不足;
4、消防栓门破损。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明确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从严打击界市范围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提升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2018年11月21日xxx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会上印发了隆界府[2018]260号《关于开展2018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会上xxx党委书记洪源同志,强调年关将至,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全面宣传、整治,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我镇通过赶场天,利用宣传阵地发放烟花爆竹宣传单500余份,制作各类标语10条,高铁站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内容。
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xxx先后出动检查小组20余次,分别对有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另外,镇安办会同xxx派出所,先后深入xxx各村小商店检查时候有售卖烟花爆竹的现象;镇治理办在各主要路口设立了检查站,检查来往车辆是否有运载非法烟花爆竹。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今年xxx烟花爆竹市场总体平稳,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烟花爆竹经营户将爆竹摆在店子外展示销售,未存放在玻璃专柜内;部分经营户,烟花爆竹管理制度未上墙。以上问题,都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切实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深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执法不手软。
通过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非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着力实现今年后段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一)生产环节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仍在生产的。
2.存在“三超两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或将高危险等级置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的行为,药物总库超量储存、总成品库库存产品超过核定储量,无药工房存放药物或含药半成品以及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
3.防静电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整改后复查仍存在问题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批准上岗作业的。
5.未经复产验收和批准或责令停产整顿后未经批准就复产的。
6.存在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等行为。
7.未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粘贴产品流向标识的。
8.黑火药、引火线企业“五统一”未严格执行和落实到位,本质安全水平(道路、视频监控)等未按要求完善整改到位、超量生产和储存的。
9、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经营和储存环节
1.经营、储存场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证载明内容与实际不符销售烟花爆竹的。
2.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单位非法经营“三无”产品、违规销售A级燃放产品等。
3.将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在不具备储存条件的民房、废弃的厂房工房或其他建筑物内的。
(三)运输环节
1.使用非危货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易燃易爆原辅材料的。
2.不使用审批的危货车辆、不按审批的路线、违反烟花爆竹运输要求等进行运输的。
3.未按照跨厂区运输危险物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
4.黑火药、引火线未按要求进行流向和包装管理,未依法办理运输许可手续擅自进行运输的。
(四)燃放环节
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在禁放的场所、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不在专门的燃放场或产品试验场试放产品,严重扰民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五)打击非法生产环节
1.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
2.非法制作和买卖引火线、亮珠、内筒等烟花爆竹原辅材料及半成品的。
3.利用废旧工房和私搭乱建工库房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进行组盆串引等生产行为的。
(六)原辅材料管理环节
1.采购质量低劣或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相关资质的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
2.批量采购或使用未经安全论证的新材料的;
3.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拒检、逃检现象的。
(一)宣传动员(10月26—28日)
1.10月26日,印发__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10月28日前,召开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浏阳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安发〔2015〕7号)文件精神,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10月28—31日)
1.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召开全体职工会议,组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安全员、各生产线(车间)主任等参加的专门工作班子,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学习和培训。
2.企业专门班子要按照《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1号)和《浏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具体内容见附件1)的检查项目、内容逐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隐患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报当地安监站备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措施、人员、资金、时限,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镇安监站备案。
(三)乡镇排查及部门督查(10月31日—11月30日)
自10月31日起,镇政府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检查组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本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和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对检查中,发现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无法保障安全的,要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督促企业一项一项、一条一条整改落实。同时,按照《__镇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全镇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排和声势浩大的
“清剿行动”。
(四)接受市级抽查(11月1—2月7日)
自11月1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7个专门的抽查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安排见附件2),到2016年2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抽查工作。抽查的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安委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新闻媒体将全程参加并及时曝光暗访情况。
(五)总结通报。
镇政府将及时把工作开展检查或督查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并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全镇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务必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手段和果断措施,严密防范,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三大”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一四八”目标任务,统一思想,集中力量,破解难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以开展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自我加压,攻坚克难,奋战三个月,为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项目投资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建立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对《区项目审批代办制度(暂行)》进行完善,争取在11月份出台《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并成立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建立代办员队伍,进一步明确代办中心和代办员的工作职责,为我区投资项目审批提供贴心、优质、高效服务。
2.开展模拟审批试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原则,与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筛选1至2个重点项目作为模拟审批的试点项目,开展模拟审批,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再在全区范围内推开。
3.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抓紧出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合督查制度》和《区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以确保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新举措、新机制能够顺利付诸实施,进一步优化我区审批环境。
4.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窗口服务礼仪培训,使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明显转变、工作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优化我区服务环境。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各窗口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百日攻坚”活动上来,要加强配合协调,提高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服务水平,切实为我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2.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为加强对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的领导,成立区行政审批中心“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一、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订行动方案
我局于6月4日接通知后,于6月5日召开了专项局务会,具体部署行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安全专干和股室负责人组成。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陈纪党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并立即制订了行动方案。
二、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1、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和本系统单位负责人的会议,认真学习了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方案。
2、要求本单位及大型超市、商场要利用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共悬挂横幅4条,张贴宣传标语二十余张。
三、组织力量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了全面检查
从6月6日起,我局组织了由副局长陈xx、肖xx,安全专干及商业发展股股长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县大型超市、商场、加油站、民爆仓库、农贸市场等重点消防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1、在对商场超市的检查中,我们重点检查了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设置和完好情况,安全通道的设置和畅通情况,安全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订立情况。从检查的结果看,绝大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视,所检查的内容均可达到安全要求,但个别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够,有的单位值班人员不会操作灭火器,对安全通道的开启不很熟悉。
2、在对各加油站的检查中,我们主要检查其消防设备的配置和完好情况,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制度,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油品采购渠道是否规范。通过检查,各油站的消防设备均按要求配置,存在的问题是有少数油站灭火器没有放置指定位置,普遍存在加油员用油枪直接向摩托车注油。
3、在对民爆器材仓库检查中,我们主要检查了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火工器材进出库登记制度的落实,安全制度的订立和执行情况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等项目。检查中,我们发现其部分灭火器未能及时换药。
4、在对农贸市场的检查中,我们主要检查了市场内建筑稳固情况,消防设施和设备配置和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发现,儒林中心市场的部分建筑结构力受损,消防用水缺乏,主消防通道不畅。
5、开展对局机关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对公用车辆进行了保养维修,做到不带“病”上路;二是对机关各股室的电器线路,电器完好情况,门柜锁扣,重要物资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了安全可靠,无任何安全隐患存在。
四、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1、对个别超市存在人员安全培训不够的问题,我们已责令其立即进行了培训,超市负责人当场作出了承诺。
2、关于加油站灭火器没有配备到指定位置和直接用油枪给摩托车加油的问题。我们已责令城步石油分公司领导立即整改。
3、对民爆器材仓库灭火器不按时换药的问题,我们当场责令其立即解决,该单位负责人已承诺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