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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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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价值

企业股权价值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价值评估;流动性溢价

一、流动性溢价研究概述

流动性溢价理论最早是由Amihud和Mendelson (1986)提出的,他们从交易的微观成本出发,推导出预期收益与买卖价差的关系模型(A-M模型),得出了流动性影响资产收益率的结论,并将流动性对资产价格和预期收益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流动性效应。

流动性溢价理论提出以后,国外学者对此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的结果绝大多数也都支持这个理论。例如,Amihud和Mendelson(1986)以相对价差为流动性指标,研究了1961至1980年NYSE的流动性与预期收益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相对价差与股票的预期收益率呈显著的正相关,支持流动性溢价理论。Eleswarapu(1997)用1973至1990年NASDAQ的数据和相对价差的流动性指标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果支持A-M模型,而且比NYSE更为显著。Chalmers和Kadlec (1998)以摊销价差作为流动性指标,用1983-1992 Amex和NYSE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其结果也支持流动性溢价理论。Haugen和Baker (1996),Hu(1997)使用换手率作为流动性的衡量和TSE(东京股票交易市场)1976-1993年的数据,结果发现高换手率的股票其预期收益率越低。

目前国内对流动性溢价理论的研究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大多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股票市场存在流动性溢价现象。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资产的流动性是资产定价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企业的价值评估通常是针对被评估企业的股权进行的,因此,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股权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流动性的影响。我国颁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第二十二条也明确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时,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因此,如何评估股权的流动性溢价是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通过对流动性溢价进行定量描述,建立多元回归模型,通过实证分析找出流动性溢价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希望能够给评估人员在具体的评估实践中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

二、流动性溢价的描述性统计

(一)流动性溢价的描述

笔者采用以下数学表达式来描述流动性溢价,见式(1)。

其中: fi表示第i个样本的流动性溢价率; transpi表示第i个样本法人股的转让价格; pricei表示股权转让公布日第i个样本流通A股的收盘价。

笔者采用这种方法来描述流动性溢价,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1. 同一个样本中的法人股和流通股都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流动性受到限制,而后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所以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流动性的不同。Lee等(2001)使用交易量指标研究了中国B股市场的折价交易现象发现,在诸多解释因素中,两个市场的流动性差异是最有效、最主要的解释因素。

2. 虽然法人股转让可能会产生控制权溢价的问题,进而影响流动性溢价,但是控制权溢价对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只能是使流动性溢价率降低(因为控制权溢价会提高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也就是式(1)中的transpi)。也就是说,只要控制权溢价对股权转让的影响小于缺乏流动性对股权转让的影响,式(1)就能够反映流动性溢价。而且,在我们国家证券市场的制度背景下,相关研究表明控制权收益相对于流动性溢价来说是很小的。严绍兵 (2005)通过深沪两市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25日间正式公告的股权转让事件为样本得出结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控股权溢价对公司流通股与法人股之间的差值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法人股转让产生的控制权溢价对笔者的研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所述,理论分析和相关学者的实证研究可以证明笔者采用该种方法来衡量流动性溢价是合理的。

(二) 数据及样本统计性描述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国元网上证券交易软件(通达信版),笔者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835家A股上市公司。在选取数据时,笔者排除了交易受到限制的股票(例如ST股票、*ST股票)。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法人股转让方式可以分为无偿划拨、委托经营和有偿转让三类。在选取股权转让事件时,由于无偿划拨和委托经营的法人股权转让事件对本研究不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具体的数据处理中,笔者也剔除了这两种情况下相关交易的数据。尽管有些公司是按照有偿转让方式进行法人股转让,但最终没有披露其转让价格。由于没有披露转让价格,笔者很难获得这方面的相关交易数据,因此这部分转让事件也被排除在笔者的研究样本之外。

笔者最终选择了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沪市65个进行法人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共84个转让事件作为样本,分析流通股溢价水平。通过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我们对流动性溢价进行一个统计性描述(相关数据见表1)。

注:1.股权转让价格、二级市场股价和每股净资产的单位为元。

2.取值说明:股权转让价格以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转让合同中载明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依据,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以股权转让公布日流通性股票在沪市A股市场上的市场价格(取收盘价)为数据来源。如果在股权转让公布日该股票在二级市场上没有交易,那么向前取距股权转让公布日最近的交易日的沪市A股市场交易价格(收盘价)作为二级市场上的股价,每股净资产的数值取距股权转让公布日最近的季报或年报上的数据。

表1概括描述了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沪市上市公司84项股权转让样本的统计特征。其中平均流动性溢价率为218.6%,流动性溢价率最低为-10.5%(莱钢股份,600102),最高为1 004.95%(宁波富邦,600768),流动性溢价率标准差为1.964,说明在不同的转让事件中,流动性溢价率差别较大。股权转让价格在0.304到16.1元之间变动,平均为2.83元,而转让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平均为2.433元,转让价格与公司股价之间的差异远大于转让价格与每股净资产值的差异。

三、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背景的特殊性,直接运用国外的研究结论难以解释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因素,需要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自身的特征才能得出比较合理的结论。

(一)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因素假设及变量设计

1.公司股票的价格风险。

[定性分析]:由于公司股票的价格风险越大,其未来分红、收益等的不确定性程度就越高,因此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较大的投资风险会影响投资者当前的投资决策,进而要求较高的流动性溢价,以弥补其投资风险。因此公司股票价格风险越高,流动性溢价就会越大。

[变量设计]:本文采用股权转让公布日之前三个月的流通股股票价格的标准差作为公司股票价格风险的度量指标。

2.公司的经营规模。

[定性分析]:公司的经营规模对流动性溢价也会产生影响。理论界普遍认为,公司经营规模越大其流动性溢价就越小。笔者认为产生这种关系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规模大的股票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降低了相关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经营规模大的公司的法人股具有相对较高的控制权收益,从而提高了股权转让价格,进而降低了流动性溢价。

[变量设计]:本文采用流通股市值的自然对数作为经营规模的度量指标。

3.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质量。

[定性分析]: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质量对公司经营有直接的影响,对于具有比较稳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公司,投资者面临风险相对较小,从而降低了流动性溢价水平。因此,该变量与流动性溢价之间是反向变动关系。

[变量设计]:本文取每股收益作为该影响因素的度量指标。

4.公司的资本结构。

[定性分析]:一般而言,经营良好的公司会有一个比较好的资产负债结构,较低的资产负债结构虽未能有效利用财务杠杆,却能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从而流动性溢价就会较小;相反,如果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较高,对应的流动性溢价就会比较高。通过上述分析表明,公司资本结构与流动性溢价之间呈正向变动关系。

[变量设计]:本文采用资产负债率作为该影响因素的度量指标。

5.每股净资产。

[定性分析]:每股净资产在理论上提供了股权的账面价值,是决定市场上股票价格高低的理论依据。每股净资产高,反映的实际股权价值就高,资产质量好,相应的溢价水平就较低。因此,笔者考虑每股净资产高的公司股权流动性溢价会比较小,两者呈反向变动关系。

[变量设计]:本文取每股净资产作为该影响因素的度量指标。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对变量做出定义说明,具体变量的定义见表2。

(二)回归模型及相关系数预测

综合考虑影响流动性溢价的各个因素,笔者提出并建立了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f=α0+α1vola+α2size+α3eps+α4la+α5naps+ε

其中,f表示流动性溢价率。结合前文对流动性溢价各个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可以预测出该回归模型中相关系数α1、α2、α3、α4、α5的符号,具体预测结果和相关说明见表3。

(三)回归分析

笔者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回归结果见表4:

表4回归分析结果

注:***、**、*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5%和10%。

通过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到:调整后的R2水平是0.39,说明笔者假设的变量可以解释流动性溢价水平的变动。

均方差(vola)在样本的回归结果中显著为正,且显著程度较高,和笔者的预测相一致,说明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价格风险比较大的股票对应的流动性溢价也会比较大。

流通股市值对数(size)在样本的回归结果中显著为负,且显著程度较高。这种相关关系和笔者所做的预测相一致,说明公司的经营规模确实会给流动性溢价带来影响。公司规模越大,流动性溢价反而会比较小;反之,企业规模越小,流动性溢价会比较大。笔者认为产生这种关系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规模大的股票通常都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降低了相关风险;另一方面是由于经营规模大的公司其法人股具有相对较高的控制权收益,从而提高了股权转让价格,进而降低了流动性溢价。

每股收益(eps)在样本的回归结果中显著为正,但显著程度比前两个指标要差,但仍然处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回归结果表明每股收益越高,流动性溢价越大,这与笔者前面的分析不一致。笔者认为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每股收益越高,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就会越高估该种股票价值,因此流动性溢价比较大。

资产负债率(la)在样本的回归结果中为正,和笔者的预测相一致,但是其结果不显著。从理论上说,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代表着较高的风险,因此会出现一个较高的流动性溢价。但是并不是说资产负债率高,公司的风险一定大,这还与行业等原因有关,笔者认为这是结果不显著的一个主要原因。

每股净资产(naps)在样本的回归结果中显著为负,并且显著程度较高。这种相关关系和笔者所做的预测相一致,每股净资产比较高的公司,其股票流动性溢价相对而言比较小。正如笔者前面分析的那样――每股净资产的高低通常会决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高低,这种回归结果说明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青睐流通股市值较低的公司,公司的流通股市值较低,股价的高估程度相应较大,从而导致流通股市值较低的公司的流动性溢价较大。这与汪炜和周宇 (2002)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四、小结

本文以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上证A股65个进行法人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共84个转让事件作为样本,对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笔者从理论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实证研究得到的结果中有4个指标得出的回归结果为显著相关,但是其中有一个的符号与笔者的预测不一致。通过研究笔者发现,流动性溢价主要受到公司经营规模、股票价格风险、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由于在数据获取方面受到限制,笔者未能囊括所有影响流动性溢价的因素。另一方面,笔者没有考虑法人股权转让价格的合理性。虽然本文的研究还有尚待完善之处,但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实证研究还是能够对流动性溢价的影响因素做出合理的解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评估人员在评估股权流动性溢价时,应该综合考虑到公司经营规模、股票价格风险、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因素的影响。

【主要参考文献】

[1] 汪炜,周宇. 中国股市“规模效应”和“时间效应”的实证分析[J]. 经济研究, 2002 ,(10).

[2] 严绍兵. 上市公司国有股流动性折价研究[J]. 中国资产评估, 2005, (1).

[3] Amihud, Y. and H. Mendelson. Asset Pricing and the Bid-Ask Spread[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6. 17 (2):223-249.

[4] Chalmers, J. M. R. and G. B. Kadlec.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he Amortized Spread[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8. 48 (2):159-188.

[5] Eleswarapu, V. Cost of Transacting and Expected Returns in the Nasdaq Market[J]. Journal of Finance, 1997. 52:2113-2127.

[6] Haugen, R. A. and N. L. Baker. Commonality in the Determinants of Expected Stock Retur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96. 41 (3):401-439.

企业股权价值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控股股东;股权性质;分类;企业价值

股权结构是影响公司治理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所有权属性对企业价值有很大的影响。由于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状态的长期存在,按照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传统方式进行分类的做法有很多不足,最主要的问题是法人股本身的所有权属性不明确,它究竟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非国家所有;若它属于国家所有,那它是由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控制等等,都不得而知。所以将法人股作为一个独立的持股主体与国有股、流通股并列则是不合理的。在此基础上所作的研究就可能误入歧途,致使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不够。La Porta等(1999)追寻终极控制股东的新研究模式正好可以解决法人股的所有权属性问题,之后刘芍佳等一大批中国学者都应用该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主体重新进行分类,明确了法人股的所有权属性,开拓了研究范围,并得出了一些新的结论。所以本文希望通过文献梳理,分析传统分类方式的不足及以终极产权论进行分类的优越性,并希望能将这种新的研究模式应用到股权结构研究的其他方面。

一、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按照传统的方式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

(一)控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成线性关系

许小年(1997)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结果表明,国有股比例越高的公司,绩效越差;法人股比例越高的公司,绩效越好;个人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基本无关。周业安(1999)对股权结构的属性与净资产收益率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得出A股、国有股、法人股的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B股与H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有负相关关系。张(2000)对1998年的385家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认为,前五大股东与公司价值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且法人股的存在也有利于公司价值的增加,但是他也指出,由于大股东基本上是国家股和法人实体,所以研究结果解释为国家股和法人股东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并不代表一般意义上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陈晓、江东(2000)认为,国有股对公司绩效的负面影响,以及法人股和流通股对公司绩效的正面影响都只有在竞争性较强的电子电器行业成立,而在竞争性相对较弱的商业和公用事业并不成立。陈小悦和徐晓东(2001)发现在非保护性产业,流通股比例与企业业绩负相关,国有股和法人股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则不明显。但朱武祥和(2001)发现,在竞争性激励的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没有显著影响,他们认为增强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战略、经营绩效业绩和公司治理质量的评价功能和控制权收购功能,可以促进上市公司选择有利于驱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价值增长的股权结构。杜莹和刘立国(2002)发现国家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负相关,法人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不相关。Sun和Tong(2003)发现,国家股对公司绩效有负面影响,法人股对公司绩效有正面影响,外资股对公司绩效没有显著影响。张国林和曾令琪(2005)采用与张(2000)相同的业绩衡量指标,但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们通过对沪深股市171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国家股比例与公司业绩成负相关关系,法人股比例与公司业绩成正相关关系。因此他们认为,应当适当减少国家股的持股比例,增大法人股的持股比例,以改善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高效运行。徐向艺和张立达(2008)借鉴Wei,Xie和Zhang(2005)的分组检验的做法,对第一大股东持股和大股东性质的分组描述和回归分析发现:当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东时,公司价值显著降低,而第一大股东为一般法人可使公司价值提高,但结果不显著。

(二)控股比例与企业价值成非线性关系

吴淑琨(2001)在对1997―2000年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中提出: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是一种“U”型关系,即国有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曲线相关。当国有股持股比例较低时,国有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而当国家持股较多时,与公司绩效负相关;而当法人股比例较高时,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孔爱国、王淑庆(2003),在2001年的大环境下,由于委托矛盾已经不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所以得出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与企业业绩正相关,法人股与企业业绩表现为“U”型,流通股与公司业绩呈现“U”型结构。他们发现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所有权性质不同,其公司业绩不同。当第一大股东为非国有股股东的公司具有更高的业绩,在经营上更具有灵活性,公司治理的效率更高,有更多的来自企业内部和市场的监督与激励。另外他们还发现流通股并非越多越好。Wei,Xie和Zhang(2005)发现的结果则是:国家股和法人股都与Tobin’s Q值显著负相关,且呈明显的非线性、正U型关系,外资股则与Tobin’s Q值显著正相关。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与企业价值的关系没有统一的结论。基本的研究结论是:国有股比例与公司价值负相关,而法人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正相关。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是线性的或非线性的,也可能会受到行业竞争状况的影响。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根据终极产权论来区分

由于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状态的长期存在,中国传统的股权结构研究是在流通股、法人股、国有股的分类基础上进行的,虽然出现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这种股权分类方式也有很多不足,其中的一个重要缺陷是它没能清楚地表明法人股本身的所有权属性:作为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这些法人股东究竟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尚不得而知,这些法人股东很可能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最终控制的企业或机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将法人股作为一个独立的持股主体与国有股、流通股并列则是不合理的,因为既然政府控制法人,而法人又控制企业,所以企业的终极所有者应是政府而不是法人实体本身。而将国家控制的法人股作为一个独立的控股主体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做法势必使许多从事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误入歧途,致使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不够。

La Porta等(1999)追寻终极控制股东的研究新模式出现后,刘芍佳等(2003)应用该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主体重新进行分类,并分析了政府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此后有许多学者采用这种新的分类方式去研究公司的控股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

(一)公司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程度及不同的法律环境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许多学者根据终极产权论去重新划分公司的最终控制者,通过研究公司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看其分离程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邓建平等(2006)发现当控股股东的控制力和其现金流量权分离越大时,公司价值越低。股权制衡和控制权竞争程度越高时,公司价值越高。说明在目前我国对小股东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股权和控制权结构非常重要。

叶勇,黄雷(2007)基于法系的差异性,对中国上市公司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作了进一步的比较发现:不同法系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是有较大区别的。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也是最小的,而德国法系的偏离度是最高的。说明英美法系国家拥有较好的法律制度和执行环境,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性质及不同的控股机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徐莉萍等(2006)通过追溯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和股权性质,并将中国的上市公司分为四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和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他们发现,不同的国有产权行使主体对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有明显的不同,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要比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的上市公司有更好的绩效表现,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要比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有更好的绩效表现,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绩效表现仅仅与一般水平的国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绩效表现相当。这说明在一个法律基础薄弱的转型经济中,上市公司的私有产权控股同会面临比较严重的问题。

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首次将上市公司细分为非政府控制(即民营、乡镇或外资资本控制)、县级政府控制、市级政府控制、省级政府控制以及中央政府控制这五种类型,并构建各地区公司治理环境指数。研究发现:政府控制尤其是县级和市级政府控制对公司价值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改善有助于减轻这种负面影响。他们建议:政府应继续“抓大放小”,并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环境;而研究者需要更多的关注公司受政府干预程度和公司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及法治水平,加强对公司治理环境的分析。

总体而言,中国对终极控制权的研究已经出现了部分成果。但以上的文献都是针对控股股东的研究,由于中国的法制基础比较薄弱,多个大股东之间的股权制衡也许有助于保护中国的小股东的利益(陈信元、汪辉,2004),若能将终极控制权应用到股权制衡的研究中,也许能获得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1.国有股比例与公司价值负相关,而法人股比例和流通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正相关;2.公司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程度越大,则企业的价值越低,同时法系对企业价值有一定的影响;3.层级越高的控股机构控制的上市公司有更好的绩效表现,私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绩效表现仅仅与一般水平的国有产权控股的上市公司的绩效表现相当;4.中国目前的法律基础薄弱,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市场化进程、减少政府干预,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环境。

本文认为今后相关研究可以对以下方面进一步地深入:

1.企业价值的替代指标选择。外国学者多数所采用的是Tobin’s Q值,而我国有的学者采用的是Tobin’s Q值,有的则采用的是财务指标。外国学者采用Tobin’s Q是因为在国外股票是全流通股,其中股票权益市价可以直接用流通股股票价格代表。而我国的股票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流通的,无法直接用流通股股票价格来表示股票权益市价,所以在中国一般使用的是修正的Tobin’s Q值。在我国还有学者用财务指标表示企业价值,因为他们看到了Tobin’s Q值的缺点,但是这些财务指标如ROE、ROA等无法反映风险结构对投资回报的影响,而且大多数管理当局会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使财务指标失去客观性和真实性,但若能仿效徐莉萍等(2006)采用一个综合性的经营绩效评价指数,财务指标或许是比较切合我国实际的一种考虑;2.研究样本的选择。多数研究者是使用一年的数据进行横截面分析,这就容易存在异方差现象,使模型的可信度受到影响。为了克服以上缺陷,应采用面板数据进行分析;3.在研究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中,应该全面考虑影响企业价值的控制变量和企业的终极控制者及其股权性质。由于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状态的长期存在,将股东性质分为国有股、流通股和法人股的做法有很大的缺陷。因此在研究控股股东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中,应该考虑企业的终极控制者及其股权性质;4.在研究股权结构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中,应该考虑股权结构的内生性问题。如果不同的股权结构会影响公司价值,在有效市场中市场会自动淘汰公司价值较低的公司;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仍能观测到差异显著的股权结构。所以公司股权结构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外生变量,而是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内生结果,它更多地依赖人类社会“自发的秩序”。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晓,江东.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J]. 经济研究,2000(8):28-35.

[2] 陈小悦,徐晓东.股权结构、企业绩效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J].经济研究,2001(11):3-11.

[3] 朱武祥,.股权结构与企业价值――对家电行业上市公司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1(12):66-72.

[4] 刘芍佳,孙霈,刘乃全.终极产权论、股权结构及公司绩效[J].经济研究,2003(4):51-62.

[5] 邓建平,曾勇,李金诺.最终控制、权力制衡和公司价值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06(3):26-32.

[6] 叶勇,黄雷.基于法系差异的终极控制权、现金流量权比较研究[J].管理科学,2007,20(5):31-39.

企业股权价值范文第3篇

关键词:股权现金流量模型 企业价值 华鲁恒升

一、概述

(一)华鲁恒升简介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恒升、本公司或公司)是于2000年4月24日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2000]第29号文批准,并于2000年4月26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数据来源

巨潮资讯华鲁恒升个股频道,东方财付通华鲁恒升交易数据。

(三)模型的选择

在企业价值评估方面,目前占有主导地位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而收益法因为选取的角度主要从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方面确定企业价值,但在面对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不确定和成本费用难以计量时有其特殊的优势。在收益法中,红利贴现模型需要稳定的股利支付政策,而国内市场在股利支付方面还有一定的制度缺陷,该方法目前还有其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实体现金流量模型(FCFF)虽然有很好的理论假设,且可以对任何企业或者项目进行整体评估,但该模型依赖对公司或者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充分、准确的预测,模型中贴现率的考量需要计算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该成本需要从投资者和债权人两方面同时考虑方可确定,考虑到目前国内的债券市场的不稳定性该模型相比于股权现金流量模型(FCFE)又有更大的主观性。股权现金流量模型(FCFE)则较好的兼顾了以上两种方法的优势。

二、股权现金流量(FCFE)理论模型

四、总结与建议

从全文的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中看,股权现金流量模型(FCFE)可以较好地发现公司股票的实际市场价值。在收益法逐渐已经占据企业价值评估的主导低位,而股利现金流量模型和实体现金流量模型的实际运用又存在一定局限性的时候,该模型可以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一个比较好的思路。但是全文在计算过程中也存在需要特殊加以关注的因素。主要如下:

(一)现金流量计算思路的选择。本文在计算公司FCFE值的过程中同时给出了其他几种思路。笔者需要提醒的是公司净利润与公司经营净收益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前者扣除了公司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而在计算债务现金流量的过程中,则需要注意考虑偿还本金的同时对利息的考量。

(二)本文仅采用近三年华鲁恒升的财务数据主要是因为华鲁恒升在2010年12月有定向增发股票的事项。该事项导致在计算平均每股FCFE值时前期的数据不具有可加性。因此在实际使用该模型时平均每股FCFE值也是需要特殊加以注意的。

(三)在对未来第一年现金流量的计算时,本文没有使用对平均值的进一步修正即使用平均值的与预计增长率的乘积作为未来第一期的FCFE值,主要是考虑了对平均值作为统计数据代表值的进一步优化使用。若使用修正后的预测值,则实际上是弱化了平均数的作用,该种方法实际上更适用于从FCFE值增长率角度计算FCFE值。

五、缺陷与不足

本文的不确定性主要在于对r值和g值的使用上:

(一)r值方面:如前文所述,模型中所用的投资必要报酬率是A股市场整体水平,在不同板块的公司或者在面对不同风险爱好的投资者面前该项数据其实又会有其他不同的选择。本文使用的数据基于整体平均水平。

(二)g值方面:模型采用中国GDP的增长量作为公司未来稳定增长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中国经济仍然属于发展型经济,GDP的增长率远高于成熟市场的平均增长水平。随着国内经济增长的放缓,该值的使用是否还具有可用性还需要市场对该模型的进一步验证。

参考文献:

[1]杜智勇.企业价值确定论[J].经济问题探索,2000(3).

[2]财务成本管理.CPA教材2012年版

[3]曹中.企业价值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企业股权价值范文第4篇

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进行资本运营的重要基础工具,大力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是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企业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资产评估行业要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挑战,企业界应在资本运营中用好企业价值评估这一基本工具。鉴于上述的背景,文章对目前企业价值的评估的方法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 资本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067-03

一、企业价值评估及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和意义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出于企业管理,并购,扩大、提高企业影响,展示企业发展实力,增加企业凝聚力等不同目的的需要,企业价值评估在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已越来越重要。{1}

在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已成为投资者做投资决策的重要前提。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以有形资产和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形成优化的资产组合作价入股已很普遍。合资、合作者在决策中,必须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量化,由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又是被投资单位确定其无形资本入账价值的客观标准。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管理层加强监管与公司治理,价值投资时代已经来临,正确评估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已成为影响管理者和市场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的重要因素。

二、证券市场企业价值评估的常用方法

(一)三种常用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成本法主要考虑资产的成本,很少考虑企业的收益和支出,主要通过调整企业财务报表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来反映它们的现时市场价值。成本法在评估企业价值时的缺点十分明显:其以会计报表上的总资产为依据,忽略报表之外的资产项目,使企业价值的资产构成不全面,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市场法{2}是利用类似企业的市场定价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做法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物企业的主要变量,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物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我国的资本市场尽管已初具规模,但毕竟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达不到评估精度所要求的可比企业的数量,无法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市场法才被广泛地应用。

收益法更符合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投资价值是资产或者企业相对于某个特定投资者而言的价值。企业投资价值的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性的分析,即分析企业的资源和核心能力及其表现出来的成长性,这是企业投资价值的基础,投资者据此决定“投”还是“不投”;二是定量的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价值评估模型决定投资者所占的股权比例。基于这个目的,在证券市场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更多用的是收益法。下面选取两种收益法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

(二)两种模型:红利贴现模型和自由现金流股价模型

1.红利贴现模型{3}。投资者买股票,即对所选企业的价值投资通常期望获得两种现金流:持有股票期间的红利和持有股票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由于股票的上述性质,持有期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是由股票未来红利决定的,所以这时企业当前价值应该等于无限期红利的现值:

其中DPS=每股预期红利

r=股票的要求收益率

这一模型的理论基础是现值原理――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计算现值的贴现率应与现金流的风险相匹配。

红利贴现模型的主要引人之处是它具有简单和直观的逻辑性。然而有许多分析人员因为其附加多种的限制条件而对它得出的结果产生质疑。

首先,人们习惯认为红利贴现模型不能用于低红利或无红利的股票的估价。但这种观点其实是不正确的。如果根据预期增长率的变化来调整红利支付率,即使对于不支付红利的公司,我们也能得到合理的价值。这样,对于一家高速增长且当前不支付红利的公司,我们根据增长率下降时的预期红利支付率仍然可以估计出其价值。但是,如果不根据预期增长率的改变来调整红利支付率,则红利贴现模型将会低估不支付红利或支付低红利的股票的价值。

其次,人们习惯认为红利贴现模型过于保守,依据是股票价值不只是由红利的现值决定。但是,一些被认为在红利贴现模型中被忽略的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的估价。

最后,红利贴现模型也被人认为是与市场相对立的模型。因为,当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时,使用红利贴现模型会发现越来越少的股票的价值被低估了。如果股票市场上升的原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改善,如更高的预期经济增长率或更低的利率,那么没有理由认为由红利贴现模型得到的价值不会相应地增加;如果证券市场上升的原因不是宏观经济基本因素的改善,红利贴现模型所得到的价值就不会随着市场而改变,但这时模型所发出的信号是更强烈而不是更弱,它显示相对红利和现金流,市场对企业的价值是高估了,并提醒谨慎的投资者提起注意。

红利贴现模型是用来对股权资本进行估价的一个简单模型,它的基本原理是企业价值等于其预期红利的现值总和。虽然此模型常常被指责为使用价值有限,但是事实证明其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有惊人的适用性。它可能是一个保守的模型,当市场价格的上升与基本因素(收益、红利等)无关时,它能够发现价值低估的公司越来越少,但这也可以被认为是该模型的优点所在。对红利贴现模型的实证检验表明它在投资估价中能够发挥作用,尽管它的大部分有效性可能来自它通常认为低市盈率、高红利收益率的企业是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2.自由现金流股价模型。公司自由现金流是企业所有权利要求者,包括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和债权人的现金流量总和。{4}有两种方法计量公司自由现金流,一种方法是把公司所有权利要求者的现金流加总:

FCFF=股权现金流+利息费用*(1-税率)+本金归还-发行的新债+优先股红利

另一种方法是用利息税前净收益(EBIT)为出发点进行计算:

FCFF=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追加营运资本

具有很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正在发生变化的公司尤其适于使用FCFF方法进行估价。因为偿还债务导致的波动性,计算这些公司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是相当困难得。而且,因为股权价值只是公司总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它对增长率和风险的假设更为敏感。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的一个最大问题是股权现金流经常出现负值,特别是那些具有周期性或很高财务杠杆比率的公司。由于FCFF是债务偿还前现金流,它不太可能是负值,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估价中的尴尬局面。最后,如果使用FCFF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价,则要求债务或者以公平的价格在市场上交易,或者已经根据最新的利率和债务的风险进行了明确的估价。

例:L1N广播公司估价{5}。为了确定AT&T收购该公司的合理价格,三家投资银行在1995年对LIN广播公司进行了估价。最后,除根士丹利公司的估价结果为每股105美元;雷曼兄弟公司的结果为每股155美元;wa2scrstein Perel]a公司则得出了一个较为折衷的估价结果一――每股127.5美元。背景信息:

1994年的数据:EBIT=1.2830亿美元;资本性支出=1.5050亿美元;折旧和摊销=1.2510亿美元;营运资本占销售收入的10%;销售收入=L8860亿美元;长期债券利率=7.50%;公司税率=3691;高速增长阶段的数据:;高速增长阶段的时间长度=5年;销售收入的预期增长率/EBIT=30.00%;公司的B值=1.60;股权资本成本=7.50%+(160×5.50%)=16.30%;负债比率=60%(在此阶段,公司将继续以10%的税前债务成本大量使用债务进行融资);资本性支出、折旧、销售收入和EBIT预期具有同样的增长率;在此阶段营运资本仍保持为销售收入的10%。

资本加权平均成本=(16.30%x0.40)+(10%x0.64×0.60)=10.36%过渡阶段的数据:过渡阶段的时间长度=5年;EBIT的增长率将按线性方式从第五年的30%降至第l0年的5%;资本性支出每年增长8%;折旧每年增长12%;整个过渡阶段公司的B值将降为1.25;负债比率将降为50%,税前债务成本将为9%;营运资本仍然为销售收入的10%;资本加权平均成本=(14.38%x0.50)+(9%x0.64×0.50)=10.07%。

稳定增长阶段的数据:收益和EBIT的预期增长率=5%;资本性支出和折旧的增长速度与EBIT的增长速度相同;公司的B值=1.00;股权资本成本=7.50%+(1.0x5.5%)=13%;负债比例=40%;税前债务成本=8.5%。

估计价值:使用上述数据估计公司在高速增长阶段和过渡阶段的EBIT、资本成本、现值。

以第十一年的FCFF为基础,可以计算出第十年末的公司价值,稳定增长阶段的增长率是5%,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FCFF=FCFF10×1.05=58070×1.05=6.0973亿美元

在稳定增长阶段的资本成本=(13.00%×0.6)+8.5%×(1-0.36)×0.4=9.98%

第十年末公司价值=60973/(0.0998―0.05)=122.5355亿美元

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下:高速增长阶段FCFF的现值=3.4264亿美元;过渡阶段FCFF的现值=9.14l5亿美元;过渡阶段末公司价值的现值=46.3349亿美元;公司的价值=58.9027亿美元;已发行债务的价值=18.0660亿美元;股权的价值=40.8367亿美元;每股价值=79.29美元。

三、我国证券市场企业价值评估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企业并购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业逐步发展成熟。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从国外引进价值评估行业时,企业评估与实物资产评估是同步引进的,并且在起步阶段受美国价值评估界的较大影响。但在我国长期的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和实物资产评估始终混在一起,不予区分。当时的认识就是只对企业的相关资产或科目进行评估,而没有涉及企业评估或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

我国价值评估行业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实际上是在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后才得以发展的。特别是在《公司法》制定之后,国家需要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折股,引发了国资产评估行业从对会计科目资产的评估过渡到对企业整体资产(净资产)的评估。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资产评估界错过了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良好时机,正当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将萌生的时候,又走了回去。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实际操作时,还是把企业评估分解为对企业各个组成部分的资产的评估,最终成为对会计科目的评估。

所以由于受传统资产评估业务的影响,我国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还难以满足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6}。比如,在以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往往通过成本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确定企业的价值;按照全部股权价值和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确定部分股权的价值。

但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存在历史局限。不同于一般国家从实物资产评估开始,然后逐步发展到企业价值评估。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与实物资产评估是同步开始的,但采用的方法则是借鉴实物资产评估通用的方法,即历史成本法,而不是采用国际通用的收益法。这与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体制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第一,市场发育程度的局限。我国资产评估业务开展初期,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尚不活跃,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不大。当时的产权交易主体是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双方关注的是资产本身的价值,评估师只对交易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不是对整个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评估师专业背景的局限。在我国评估行业产生初期,评估师大都来源于审计师或会计师,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习惯于把企业价值评估分解为企业各个组成部分资产的评估,然后再进行累加,由此形成了“成本法十年一贯制的状况”,也使很多客户认为评估是会计和审计的一种延伸,是审计的附属业务。

第三,评估管理体制的局限。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端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在管理体制上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有很大不同,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评估结果须经政府部门确认,致使评估人员在从事评估业务时,着眼于满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较少研究企业价值评估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因此,对企业价值评估概念的理解上不够完整。

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所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各个方面的原因,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首先,成本法在理论上易于接受,实践上容易操作。成本法最形象的比喻就是将一块砖一块砖地砌起来的⑦而资本市场上许多无形的参数、指标是感觉不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成本法易于操作。其次,市场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并且我国评估理论引进和研究滞后,无法应对评估实践。

前面提到的固然是我们长期以企业的资产价值评估替代对企业价值的评估的原因,但制度性因素也不容忽视,即成本法较易被进行评估报告审核的政府管理部门与评估客户所接受。评估是一种专业服务,可是在现行的法律下,却必须要对其进行行政性的或准行政性的审核,国有资产评估以前还必须进行确认。行政性审核造成的弊端是将专业问题非专业化、相对问题绝对化、复杂问题简单化。从而,行政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都趋于回避评估工作的专业特征,回避不确定性,制定了一些硬性规定,对评估结果提出过分具体的查验的要求。评估人员因此无法或不必发挥其专业特长,也就按规定进行机械操作。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不再是根据评估对象具体情况和相关市场因素进行判断,而是降格为根据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的一种简单的计算。至于这种计算的结果是否合理、是否对当事人有意义已经成为次要的目的,符合规定和通过审核则成为最重要的目标。此外,理性的评估报告使用者的缺失,也是我国资产评估业长期处于低层次循环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变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发展局面,需要评估行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评估报告使用者等各方面作出共同的努力:

1.在评估方法选择方面,应该要求评估师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充分考虑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在适宜的情况下要使用多种评估方法,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企业的价值评估上。

2.正确使用收益法。收益法在资本市场企业价值评估有着很好的价值,但是针对收益法在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强调不应当因为收益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就简单地否定或回避,而应当在充分肯定收益法能够有效反映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对收益法运用的规范。

3.评估师要关注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事项。评估师应当关注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状况,关注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等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事项。并且要重视控股权、少数股权等因素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现代企业价值理论认为,拥有控股权的股东与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相比,在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方式、营销策略等方面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对股东之间的利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对此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即要求评估师在适当的情况下,对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可能对权益产生的影响,作出适当披露,并提示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这不仅符合国际惯例,对我国评估实践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4.资产评估师应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企业价值评估内涵,认真实施相关评估准则。中评协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在理念上比较超前,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要站在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全面服务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更新理念,把握实质,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接受正确的企业价值评估概念,全面理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相关准则,勇于探索与实践,使企业价值评估适应市场的要求,获得公众的认可。

5.根据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企业价值评估对评估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评估行业要加大理论研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建设,有对性地解决评估执业中的难题。

6.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企业价值评估。要广泛宣传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知识、概念和技术方法,使更多企业和投资者能够了解并理解企业价值评估,合理使用企业价值评估报告。同时,注意防止客户对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的误用甚至是恶意运用,防止对企业价值评估专业属性的片面理解。传统的评价方法由于只使用了企业经营的部分信息,其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历史和当前信息,过于注重财务绩效指标,往往是静态的考察和评价,因而显得较为片面或主观,不能全面衡量企业的投资价值。鉴于此,必须探寻影响企业价值的主要因素,把定性描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以设计一个系统性的评估框架,才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投资价值。

注释:

{1}方行.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

{2}刘海明.审计与财务

{3}{5}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工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胡玄能.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16卷第4期

{6}王诚军.企业价值评估

{7}邹先德.科技创业

参考文献:

1.王少豪.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2.俞明轩.企业价值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杨雄胜.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4.向玉坤.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理论探讨,2007(1)

5.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工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王少豪.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7.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8.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企业股权价值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家族式企业 产权 公司治理

产权理论与公司治理

(一)对产权概念的界定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制度经济学派的出现,产权理论产生了。其主要研究内容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产权的界定和交易费用的衡量与比较的经济理论。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代表人物,科斯认为,制度安排是指“支持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的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制度建构的是人们之间相互行为关系的约束机制。而在所有制度安排中最重要的是产权制度。作为西方经济学界公认的产权理论创始人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第一次研究了产权理论,他主要研究产权的定义以及交易费用对产权制度形成的影响。他认为,产权就是财产权利,即财产所有者凭借其财产权所获得的各种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以及其它与财产权利有关的权利。所有权是指实际拥有的财产的权利;使用权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使用一项财产的权利;收益权即指通过财产获取收益的权利;处置权是指出售、转让一项资产的权利。

因此,在科斯看来,产权是指由物(不仅仅指生产数据)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也是从法学的角度对产权下的定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西方经济理论界较权威的产权定义是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的定义。阿尔钦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定义产权为:“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德姆塞茨则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一文中把产权定义为:“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它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规定其受益或受损的权利”。

我国的学者认为产权是相互具有独立性的一组权利的集合,如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物权、知识产权等。产权作为一组权利,可以是几项或几十项权利组成,也可以是一项或零项权利组成即作为权利的集合也可能是零集合。

(二)产权制度的产生及其功能

所谓产权制度,“是指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新型合理有效的组合、调节的制度安排”。可以说,随着产权问题的产生,产权制度才随之出现并逐步完善。产权作为一种意识产生于人类社会早期,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人们对各种资源的需求也日渐增多。但由于技术以及资源本身的原因,在一定时期内,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当这些有限的资源不能满足全部的需要时,占有这些有限资源的人便占据了主导地位。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产生和发展,这种行为不断加剧,加速了产权的形成。

在自然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期,与这种经济形态相适应,产生了自然人产权制度。所谓自然人产权制度,是指产权归某一自然人所有。他拥有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在内的所有权利。这种产权制度具有产权主体单一、排他性显著的特点,以个体私营企业为典型代表。这种产权是与生产技术水准、市场发育状况和商品交易规模等条件相适应的。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来看,基本上还处于这一状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给自然人带来经营中的系统风险也越来越大,原来的自然人产权制度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具体体现在单个资本在经营规模、融资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人为资本运营方面的局限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投入越来越多,需要向更多人进行融资。在现实情况的要求下,产权制度必然要寻求新的形式以适应先进的市场经济的需求。于是,股份制企业出现了,这种经营形式使所有者只承担有限责任,最终成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经营组织形式。该企业制度弥补了自然人企业固有的缺陷,使企业成为独立于自然人的法人单位。但是,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来看,虽然有相当一部分的民营企业注册为股份制企业,但大多实质上仍属于自然人产权制度,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只是为了融资的便捷,而通过产权制度的改变来构造规范的治理结构的民营企业并不多见。

(三)委托理论

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企业的所有者不再亲自管理自己的企业,而企业的实际管理者也并不就是企业的所有者,逐渐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企业所有者将企业委托给管理者经营管理,为防止经营者牺牲所有者的利益而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所有者会设计出对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措施,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必定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因为企业的经营者是所有者或股东选择的,债权人为了防止经营者为了使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会在贷款中增加保护条款。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效率。同时为了监督保护条款的执行,会产生相应的监督成本。詹森和麦克林对委托—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成本的概念。

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一)产权方面

民营企业是相对于国营企业而言的企业实体, 包括私营、个体、合作制及民间资本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家族式民营企业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 民营企业的规模取得了巨大的增长, 已经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经济力量。对于它的发展前景, 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持乐观态度。但是, 正当人们为我国的民营企业取得的空前成功而感叹的时候, 必须看到民营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多不利因素将会阻碍民营企业的未来增长, 本文主要探讨一下产权制度问题是如何影响家族式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的。

家族式民营企业创立初期,企业规模较小,它是以家庭为单位,所有者和经营者往往是同一个自然人。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这些所有者都希望整个企业都由自己的家族成员来经营。

家族式民营企业大多产权单一,表现为封闭的个人及其家族所有,很少有外人参股,在所有权方面,表现为所有权高度统一。家族式企业的出资人主要是基于亲戚朋友的人际关系而联系在一起,其弊端明显:造成公司成立后营运资金短缺和再融资困难。由于资金的来源比较有限,同时企业信息不公开、信誉较低、监管成本高,很难取得银行的信任,更难以上市,客观上限制了家族式民营企业通过银行和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容易引起内部分化和产权纠纷。由于家庭成员出资的目的不同,企业盈利以后,一些家族成员会希望尽快收回成本和明确属于个人的收益,而另一些成员则出于很强的事业心而倾向于将企业的留存收益用于企业的扩大生产,这就加剧了企业的内部分裂。由于产权在家族成员之间不明晰,也容易引起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产权纠纷。本文认为,以产权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家族式企业治理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家族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而家族式企业更应该关注产权问题。

(二)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在日常治理方面,主要是最初的创业合伙人等占据着公司的重要岗位,施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难以形成所有者和经营者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家族式民营企业大多由所有者本人,或任用家族成员来经营和管理,很难实现决策科学、执行严格和奖惩分明,特别是当家族成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利益争斗时,决策结果具有很强的感情因素,管理层之间缺乏有效的制衡。

尽管少数公司也聘请了专业的经理人,但是在治理中,往往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分歧较大,企业的各个实权部门仍旧被所有者掌控着,经理人很难开展工作,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很多企业的业主与经理人宣告分离。

此外,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存续和发展,健全的董事会应该能够有效行驶相应的功能以实现对企业的治理,而我国民营企业的董事会功能目前仅仅流于形式,家族之外的董事会成员很难发挥作用。

(三)收益分配方面

公司的收益在合伙人之间分配时,有的企业缺少相应的合理的分配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甚至每年都根据固定的比例对企业的利润进行分配。在创业时期,由于大家都是亲戚朋友或者由于共同的创业渴求,利润分配中的绝对差异也比较小,大家都可以接受,相安无事,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利润的提高,经营的日趋稳定,对收益分配中的不满会越来越大,从而导致企业的拆分。

对于职业经理人,家族式民营企业的激励机制还并不完善。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相对薪酬较高,但由于不拥有所有权,缺乏对企业持续经营的关切度。企业主重视固定薪酬的作用,而与各种激励指标相挂钩的浮动薪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有的企业主过于强调资本金的作用,忽视了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在收益分配时唯资本金论,对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如企业高管关注甚微。家族式民营企业经常发生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这说明家族式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的激励机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国家族式企业公司治理策略

(一)实行股权多元化

2001年4月,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揭开了划时代的一页——以市场供求调节为主的核准制正式登场,而行政色彩浓厚的审批制在经历了10年后退出历史舞台,同时还彻底取消了股票发行的额度与指标,即“额度制”。这一制度变革让股票市场真正向民营企业开放,民营企业上市,有利于筹集大笔资金,推动其市场范围迅速扩大,从而提高企业家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等,有利于企业内部股权结构多元化。当资金短缺严重阻碍民营企业发展时,股权多元化就成为了拓宽融资管道的必然选择,通过吸收外部资金,从而促进了企业更大规模、更快速度的增长。

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关键是吸收家族成员之外的出资人,一般包括:引进战略投资;引进社会投资(可以是自然人投资和法人投资);经营者股权,引入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以后,以现股、期股、期权等形式授予经营者股权,作为对经营者的激励,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降低成本,以较少的成本获取了人力资本;技术股权,可以是技术直接作价入股,用股权换取无形资产,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可以高薪聘请技术人员,在技术转化为产品、形成价值后,再授予他们股权,作为一种激励,这样企业就可以在获取必要技术的同时减少了资金的支出;员工持股,员工股权不仅赋予员工主人翁责任感,可以增强其工作积极性,而且拓宽了企业的资本金来源,能够吸收员工持有的剩余资金。

可以看到,筹集发展资金是民企力争上市的一个重要目的,但不是惟一目的。在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家族化管理主观性很大,常常是“人治”代替“制度治理”,严重地制约了民营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扼杀了民营企业旺盛的生命力。而通过上市可以有力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管理,延长民营企业的生命。企业要通过上市引进企业外部的社会资本,而在企业内部则应该防止股权过于集中在某个人或某些人手中,要用股权激励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把股权一定比例地分给企业中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和职业经理人,使家族企业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逐步发展为企业大家族。

(二)股权结构合理化

虽然股权多元化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但是合理的股权结构才是影响企业发展和存亡的关键。这里的股权结构是指个人股权、家族股权和其它股权的比重;股权结构合理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股权多元化的前提下,确保家族对企业的相对控制和避免股东之间的利益争斗。股权结构合理化不只是简单地提倡股权集中,或者股权分散,很多时候也无法得到一个确定的股权比重。股权结构合理化是要建立一种股东利益的制衡机制,要研究人性化管理,协调好股东之间的矛盾。

(三)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分离

在传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所有者和企业是紧密结合的,任何一名所有者退出都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解散。而实行股权多元化以后,其流动性变强,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自然分离。正是因为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相分离,委托理论才显得尤为重要。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在委托关系中,产生激励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委托人只能观察到人的行为结果而观察不到人的行动。因为客观存在很多外生要素的干扰使得结果不能准确评价人的努力程度,这时人就会考虑自己的行为成本,做出对自己最优的选择。

人的偏好或目标可能与委托人不一样。只有当人和委托人分别所获得的收益是同方向变动时,人才会在满足自己利益的同时来满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双方承担责任的能力是有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如果经理的身家很大,当企业亏损时,他有足够的能力来弥补这些损失,股东们就会少承担很多责任。如果经理的身家很小,当企业亏损时,他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弥补这些损失,这时股东们就会承担很多责任。所以在企业中,股东同样要设计激励机制来避免这类冒险行为。即经理的财富水平会影响激励的方式。

因此,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公司要寻求激励的影响因素,设计最优的激励机制,提高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 如何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公司外部性问题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外部性是指有人承担了他人行为引起的成本或者获得别人行为创造的收益。在企业中,若经营者不好好经营,那么企业发生的亏损所引发的责任问题将由股东来承担,这时外部性就是负的外部性,它的产生对股东是无益的。解决企业外部性问题的途径是给予经理股权。这就等于将企业的收益内部化为经理个人的收益。这是个很好的激励手段,它通过把经营者内部化,使得经营者和所有者在企业经营上同心协力。

结论

民营企业上市门槛越来越低,更多的家族式民营企业上市使得企业的股权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将产权结构转化为多元的形式,这就帮助民营企业产权制度过渡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纵观欧美,许多历史悠久的家族式企业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顽强地生存下来,无不是通过产权制度的建立健全。相信我国的家族式民营企业,在明晰产权之后,必将走向辉煌。

参考文献:

1.李亚.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民营企业管理实务丛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