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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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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风险论文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第1篇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立武.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中外企业文化,2004(1).

[2]高增安.国际贸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02(4).

[3]任晓燕,任哓鸿.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商场现代化,2007(9).

[4]危英.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佳选择.求索,2004(11).

[5]余文华.进出口贸易中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运用模式.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人学学报),2005(1).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财务风险,筹资结构,科学决策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财务管理不善而出现的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偿债能力低下,财务目标无法实现等等各种无法控制的财务现象。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始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任何一个阶段,防范财务风险,是企业市场竞争的前提,企业能够成功的预防财务风险,也是它能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根本前提。

1.企业的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1)财务决策失误科学决策,财务工作效率低下;财务决策关系着企业资金的使用方向,在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着经验决策和个人主观决策的现象,这一决策的直接后果是企业投资资金使用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例低下,资金使用成本过高,资金回笼慢,后果严重的直接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的出现;另外,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的现象,一岗多人使得财务工作充满了重复的无用工,而一人多岗的现象又使得财务工作不能全面展开,降低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免费论文下载。

(2)应收账款过多,资金紧张;在企业经营中,普遍存在着赊销的现象,赊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企业的生产业绩,但也是一颗定时炸弹;许多企业管理者只看到赊销所带来的业绩的增长,却没有看到赊销所带来的消极因素;如一些企业在赊销过程中不注意对买家的信用状况的调查科学决策,过于相信赊销买主和自己的人际关系,最后买家因为破产或者干脆直接消失而不能偿还货款,给企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变成坏账,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资金紧张。

(3)筹资决策失误,筹资结构不合理,偿债压力过大。在企业筹资的过程中,要合理搭配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比例,短期负债的资金成本较低,筹资时间快,偿债周期短,对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要求较高,长期负债资金不容易筹集,利息比短期负债高科学决策,偿债的周期较长;如果企业的短期负债比例过高,那么企业在举债后,可能没等到所筹资金的使用见效就得偿还债务,企业在还款期可能资金还未完全回笼,偿债压力非常大,但相对来说长期负债的比例就较小,对长期负债偿债能力的要求较小;如果企业的短期负债比例小,但长期负债的比例过大,又会形成新的问题,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要求不高,但当长期负债到期时,长期负债会和到期的短期负债构成新的短期负债,偿债规模相当大,对企业的资金状况是一个严重的考验,问题严重的直接导致企业的资金流断裂,企业生产陷入困境科学决策,所以企业在筹资时,一定要放眼全局,合理搭配资金比例。

(4)企业盲目的扩大规模,市场需求跟不上企业扩张的脚步,导致库存规模大。库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信任何企业都有一定的库存量。适度的库存能够调节生产和销售的不平衡性,但库存是要成本的,过度的库存量会加大企业的生产成本,有些企业盲目的扩张,企业销售跟不上,导致库存量剧增,库存占用大量成本,企业的资金回流慢,管理费用高,现金流出现问题,财务风险的几率上升免费论文下载。

2. 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原因

(1)缺乏对人才的重视科学决策,任人唯亲。现代社会是人才竞争的社会,企业的发展是靠人才的推进来实现的。

(2)决策失误。决策失误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筹资结构出现问题,企业盲目的扩大生产规模。决策缺乏科学性最直接的后果是预期效果达不到,投资无法收回成本。

(3)企业管理者对财务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免费论文下载。财务风险是伴随着企业的财务活动的,有财务活动就会有财务风险,风险意识淡薄是导致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4)经营不善。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在各个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企业权责不明确或者管理的混乱都会造成经营活动的混乱。

3.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并不代表风险就是无法避免的,只要企业管理者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合理决策,科学管理,就一定能够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1)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加强人才的培养;企业管理者要把对风险的认识贯穿到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毕竟科学决策,财务风险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要让员工时时刻刻保持警惕性;加强对财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专业的人才能够洞察财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剔除可能产生财务风险的隐患,同时人才最大的价值体现在其具有创新性,使企业的发展更具有活力。

(2)完善财务管理系统,建立财务预警体系;完善财务管理系统要求我们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设立高效的管理机构,配置高素质的财务人才,同时对机构的工作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免费论文下载。建立以企业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为主的数据库,分析整理,解决企业可能存在的潜在的财务问题,同时核实企业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科学决策,保持企业经营各个环节的有序进行。

(3)优化资本结构,合理筹资。面对筹资,企业应该放眼全局,防止出现一味追求最低筹资成本的片面现象,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要合理搭配,防止出现债务到期时企业偿债压力过大的现象,权衡企业筹资的资本结构的比例,力求达到最优的资本结构。

(4)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不管是企业并购还是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都是企业投资的一部分,而投资决策又是企业决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企业管理层在做出决策之前一定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价值。科学决策,以求把资金的效应发挥要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江红:试论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经济研究参考,2008,(63):26~27

[2]王海燕:浅析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规避,时代金融2008,(10):106~108

[3]王庆成:财务管理目标的思索,会计研究,1999(10):4-5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出口的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国企业被外方拖欠货款的问题日益凸显。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债务拖欠等问题已成为外贸企业发展的瓶颈。文章首先对我国外贸企业货款拖欠问题的现象进行客观分析,然后剖析其深层次成因,进而从新的视角为我国外贸企业解决该问题提出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主权,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4.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

虽然外贸信用风险还将长期存在,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正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把货款拖欠的难题解决。

参考文献: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当前国际贸易活动中,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支付方式。信用证的流转中议付行的地位是比较特殊和重要的,实践中议付当事人也经常出现种种争议。本文结合信用证交易中议付行的权责,分析了议付行为的风险,并给出了议付行规避风险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信用证议付行议付风险

一、议付与议付行

根据国际商会给出的最新定义,议付是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如果只审查单据而不支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议付行是准备向受益人购买信用证下单据的银行,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被指定的愿意议付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议付行实际是用自己的资金将单据买下,对受益人提供资金融通。议付行购买受益人的单据和汇票是建立在开证行保证偿付的基础上。

二、议付行的权责

1.议付行的义务

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性付款责任人,议付行的职责是按照开证行委托指示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所开立的汇票。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从受益人的角度看,议付行就是代替了开证行履行对受益人的义务。

《UCP600》就议付行的义务作了一般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审核单据的义务。根据《UCP600》,在审单的要求上,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地所有单据,要求单据在一切方面都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诸如单据的种类、份数、对货物的描述、装运期限等。真正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第二,通知的义务。如果议付行认为所接受的单据存在表面不符的问题,并决定拒绝接受单据时,则应不延误地以电讯方式通知有关方。若不可能用电讯方式通知时,则以其他快捷方式通知此时,但不能迟于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五个银行工作日。该通知应说明银行凭以拒绝接受单据的原因,也就是单据与信用证的全部不符点。另外,该通知须说明银行凭以拒绝接受单据的全部不符点,并说明单据由本行代为保管还是将单据退还交单人。第三,垫付货款。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完全相符,议付行理所当然要接受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垫付这笔货款。

2.议付行的权利

第一,审单拒付的权利。与审单义务相对应的,若发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有不符点的情况下,议付行也有拒付的权利。只要这项拒付的通知是以电讯或其他方式不迟延地送达给有关当事方。第二,索偿货款的权利。议付行只是代垫货款,在议付行议付给受益人货款后,议付行有权利向开证行要求偿付这笔款项。但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开证行拒绝偿付的情况,使议付行处于两难境地。这也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三、议付行的风险及防范

1.议付行的风险

议付行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在向开证行索偿时遭到拒付。正常从事业务的议付行在都会本着合理谨慎原则认真审查单据,认为单据与信用证完全相符才议付该跟单汇票,为什么还会出现遭拒付的情况呢?实践中拒付主要是两种情况:

(1)善意拒付

这种情况的造成大体有两种原因:一是开证行和议付行的审单人员对《UCP600》相关条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二是开证行和议付行对不符点的容忍度不同造成的。实践中有的单据和信用证的条款极为繁杂,这些条款不可能一一对应,绝对相符。《UCP600》在规定严格相符原则时,也并不要求受益人所提交的每份单据必须载明信用证所要求的一切细节。只要整套单据互不矛盾,就满足信用证的要求。这样对于信用证与单据的细节在多大程度上不相符是可以容忍的,开证行和议付行的意见也可以不一致。当议付行认为他审核的单据与信用证在细节上的不符之处不足以构成“单证不符”而予以议付,但开证行却认为这些细节足以构成了“不符点”而拒绝偿付。(2)恶意拒付

这种情况主要是开证行为了推卸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对单据过分挑剔,故意找理由拒付单据。这种拒付在主观上是恶意的,是无效的。在实践中这种为推卸付款责任而进行的恶意拒付并不少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开证行做出的善意的拒付,也要符合几个条件才能构成对议付行有效的拒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开证行要针对单据提出不符点(要一次性地提出),并用电讯或其他的快捷方式通知议付行。这个通知要在其收到有关单据后5个银行营业日内发出,并附加关于如何处理该单据的说明:是代为报关听候处理还是将单据退回交单人。可以看出,开证行做出的有效拒付的条件与议付行对受益人拒绝接受单据情况下通知义务所需的条件是基本一致的。以上这几个要点是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缺少任意一项,都认为开证行的拒付是无效的,它仍然有义务偿付议付行,即使单据的确存在不符点。

2.议付行防范风险的对策

议付行受开证行的委托作为中介银行,便利了信用证的流转,却无端的承受被开证行拒绝偿付的风险,实在是有违公平正义原则。为了尽少的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议付行要找到一些防范风险的对策。

第一,做好资信调查。首先是对开证行的资信。开证行的资信直接关系到议付行的偿付保障,因此如开证行资信不佳,则不宜议付,以避免即使单证相符仍不能获得偿付之风险。其次是信用证受益人的资信。在信用证议付中,议付行是有追索权的,如果议付行本身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拒付或迟付,议付行有权向受益人追索议付款及利息。但如果受益人的资信欠佳,清偿能力不足,议付行在开证行拒付情况下对受益人的追索便可能因无钱可追而落空。因此,银行在受理议付申请时,对出口商的资信状况也应该做必要的调查了解。最后是进口商的资信。虽然进口商的资信不直接影响议付行的偿付,但是进口商的信誉干扰着开证行的偿付,而且若进口商与出口商串通欺诈则更可能导致议付行的损失。

第二,严格把好议付审单关口。作为议付行,应该严格按照国际惯例的要求审核单据,并及时准确地将审核结果通知有关当事人。

货款风险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应收账款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在扩大企业产品销售量,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也给企业资金的回收和占用带来一定的风险。就应收账款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应收账款风险防范与管理做一初浅探讨。

1、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表现

1.1对企业营业周期有影响

营业周期即从购进货物到销售货物直至收回货款为止的这段时间。不合理应收账款的存在,延长了营业周期,影响了企业资金循环,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上,致使企业资金短缺,严重时会影响物资采购和工资发放,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1.2夸大企业经营成果

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下,货款没有回笼的销售收入仍需要确认,这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账上利润的增加,因此,企业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虚增了企业账面上的销售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经营成果,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成本。

1.3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率

赊销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若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采用大量的赊销方式,并未真正使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从而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致使企业资金更为紧张,资金周转不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2、应收账款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2.1企业信用政策制订不合理

在现代社会的竞争机制下,一些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量,在没有事先对付款人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的情况下,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大量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忽视了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这就是客户不良的信用对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2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单一、不灵活、不健全

在绝大部分企业中,为调动销售队伍的积极性,往往将销售人员工资收入与销售业绩相挂钩。由此造成了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片面地追求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高回扣等手段促销商品,完成了销售额的同时也增加了应收账款,使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3、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3.1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加强销售合同管理。为加强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企业与客户发生经济纠纷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企业实现销售需授权相关人员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合同评审制度。 转贴于

(2)要建立赊销额度审批制度。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治理方式,建立赊销审批制度。赋予不同级别的人员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额度审批权限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同时,应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各经办人员应对经办的业务负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其对每一经办的业务都要进行事后监督,直至收回资金为止。

(3)建立切实可行的对账制度。企业应根据业务量大小及时间等因素对应收账款由双方当事人签章作为有效的对账依据。营销人员可按其管理的单位对产品发出、发票开具及货款的回笼进行序时登记,并定期与客户对账,由对方确认,从而为及时清收应收账款打好基础。

3.2强化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

(1)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话催收、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当应收账款被客户拖欠或拒付时,企业应当首先分析现有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纰漏;然后重新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进行调查、评价。将信用品质恶劣的客户从信用名单中删除,对其所拖欠的款项可先通过信函、电话或面谈方式进行催收,当这些无效时,方可考虑通过法院裁决。

(2)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若客户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企业为收回账款,一般做法为进行应收账款债权重整:接受债务方按市价以低于债务额的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用户制定分期偿债计划;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甚至减少本金,激励其还款;在共同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债权转变为对客户的“长期投资”,在协助亏损企业的同时达到收回款项的目的。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其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

3.3定期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进行评价

企业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进行评价,从而实现对其有效控制。评价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指标主要有平均收款期、坏账损失率和资金占用天数等。

(1)平均收款期。若企业平均收款期慢于企业预期的或同行业水平,则说明存在问题。

(2)坏账损失率。坏账损失率与预期坏账损失率的比较可检查信用标准适当否,如相差过大,应考虑信用标准的调整。

(3)占用天数。这是反映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占用天数同信用条件规定的信用期限比较也可衡量企业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的好坏。

企业可以通过上述指标评价应收账款管理的有效性、成绩与不足,作为制定下一个赊销计划的依据,以便正确估量应收账款价值,并相应地调整信用政策,使企业的赊销计划不断优化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