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官辞职信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2.说明合同最终终止是哪一天。一般来说应该在合同终止前2个星期提出辞职。
3.在辞职信中最好表明你接受的其他公司的聘用职位更适合自己的事业发展目标。
4.你还应当在信中向你的老板表示感谢,感谢他能提供给你为公司服务的机会。
看看下面这个辞职信的范例,可以让你对如何架构一封辞职信有个大概的了解。在你开始新的工作后,你可以给你的前任老板或同事发一封信,告诉他们你现在的有关信息,这样你们可以保持联系并建立牢固的关系。
撰写辞职信的艺术
现在,你的工作可能令你觉得走进了死胡同,但是你不久就可能请现在的同事帮忙写推荐信,所以不要毁掉任何关系。当你准备离开的时候,使用以下的一些秘诀来写你的辞职信。
1.在辞职信的最开始告知你要走了。可以考虑用"我会在10月份某个你觉得方便的时候离开。"开门见山远甚于冗长的开场白,那会让人觉得你是在耍阴谋诡计。让公司决定你的离开日期,不要因为是辞掉旧工作,就觉得早走几天对未来无关紧要,这会成为你履历中最新的一处亮点。
2.告诉他们你为什么要走。母亲说,"永远不要说谎,"但是她也说过,永远不要伤害别人的感情。在这种情况下,消极的情绪还是留给自己。可以说得含糊些,"我打算追求其他方面的爱好。"如果你坚持要公开抱怨,最好面对面,而不要写在信上。白纸黑字所具有的杀伤力可以让死人醒过来。
3.对过去接受的培训、取得的经验或者建立的关系向公司表示感谢。即便你真的生气或者不高兴,找些好的方面说。我认识的一个人在他的辞职信中说,他以前工作的公司有真正的好地毯,谁知道是真是假。
【关键词】 心血管神经症; 刺五加注射液;针刺治疗
【中图分类号】R749.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2-0143-01
心血管神经症是以心血管疾病的有关症状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症,属于功能性神经症的一种类型。大多数发生在中、青年,以20-50岁多见,女性多于男性,尤其多见于更年期妇女。其发病原因尚不清楚,可能与神经类型、环境因素和性格有关。工作压力大,人际关系紧张,长期不良精神刺激,中枢的兴奋和抑制过程发生障碍,引起交感神经张力过高,临床上可出现心悸、气短、胸闷、胸痛、失眠、烦躁、多汗等症状,诊断上无器质性心脏病的证据,但长期、反复发作的症状可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在治疗上也仅仅采用心理治疗、对症治疗的方法,疗效并不理想。笔者运用刺五加注射液联合针刺法治疗心血管神经症,疗效满意。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95例患者均来源于2012年1月―2013年09月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心内科住院患者。将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其中治疗组48例,男性10例,女性38例;年龄18~55岁,平均36.5岁;病程1个月~8年,平均6年。对照组47例,男性5例,女性42例;年龄20~54岁,平均37岁,病程2个月~7年,平均5.5年。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方面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内科学》第七版 [1]中关于心血管神经症的诊断标准:以心悸、呼吸困难、气短、心前区疼痛等心血管病症状为主,同时伴有其他神经症的症状,如失眠、多梦、焦虑、急躁易怒、心烦、食欲不振、头晕、耳鸣、多汗、手足发冷等,均经详细查体和动态心电图、平板运动试验、心脏彩超等检查,除外器质性心脏病。
1.2.2 中医诊断标准 中医辨证属心脾两虚,症见心悸健忘、不寐、多梦易醒、神疲食少、头晕目眩、四肢倦怠、腹胀便溏、面色少华、舌淡苔薄,脉细无力。
1.3 治疗方法
两组均给予 刺五加注射液 200毫升 一日一次 静点,(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号 20130407 ),治疗组在每日静点刺五加 200毫升基础上配合针刺 神门、阴陵泉、足三里 、内关 。 20天为1个疗程,两组均治疗一个疗程。
1.4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
分别观察两组临床症状的改善情况。按中医内科病症诊断标准评定[2]。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偶有不适感,但能坚持工作学习,心电图有所改善;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仍有较多不适感,心电图较前异常减少;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至加重,心电图提示异常。总有效率=(显效+有效)/ 总数 ×100%。同时记录主要症状的平均缓解时间及缓解率。
1.5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采用Ridit分析。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见表一
3讨论
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心血管神经症的发病率已日益升高。虽然心血管神经症的患者在临床和病理方面均无明显的器质性改变,但其心悸、胸闷、气短、乏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已严重影响了患者的工作和生活。在现在临床中,心血管神经症的治疗主要以心理疏导治疗为主,伴有心动过速给予b受体阻滞剂,睡眠障碍给予镇静类药物等对症治疗。 不但疗效不尽如人意而且对镇静类药物又有明显的依赖性。祖国医学中,本病可归属于“心悸”“郁症”“不寐”“脏躁”等疾病范畴。其病因多因体虚劳倦、七情所伤、感受外邪及药食不当所至,其病机属气血阴阳亏虚,脏腑功能失养或邪扰心神,导致心神失养,心神不宁。临床辨证虽有多个证型如心虚胆怯、肝气郁结、痰火扰心、阴虚火旺、气阴两虚等证型,但经笔者临床观察,此类患者因病情缠绵,反复发作,临床上以心脾两虚症最为多见。先天禀赋不足,素质虚弱,或久病伤正,劳倦太过伤脾,生化之源不足,心脾两虚、心血不足,心神失养,脾虚生痰,痰火扰心而至心神不安\。《本草纲目》中称刺五加为“本经上品”,能“补中益气,坚筋骨,强意志,久服轻身耐老”更有‘宁得一把五加,不用金玉满车’之说法,充分说明了刺五加早已被古人认识和广泛应用。中药刺五加味辛、微苦、性温、无毒,主脾肾心经,具有益气健脾,平补肝肾,扶正固本、益智安神,益精壮骨,通经活络等作用。在临床治疗心血管神经症以被广泛应用。而针灸治疗心脏病,从古至今,不胜枚举。手少阴心经和手厥阴心包经均入心,与心藏神,心主神明密切相关,内关为心包经之络穴,同时为八脉交会穴,通阴维脉,业已证实,内关,具有益心气、宁心神以及宽胸、通心络的功效,针刺内关能调节心律、改善心血管功能[2]。神门,为心经之原穴,具有帮助睡眠,调节自律神经,补益心气,安定心神的作用;有研究表明,针刺神门穴,可引起心脏自主神经的变化,导致心率减缓和心率变异性指标的改变[3]。足三里 为足阳明胃经之合穴,与阴陵泉相配,具有益气健脾之功效。四穴相配,共奏养心安神、健脾和胃,宽胸益气之功效。
本研究中采用刺五加联合针刺治疗总有效率明显优于单纯应用刺五加组,对于心悸气短、失眠多梦、头晕乏力主要症状的缓解时间明显较对照组缩短,有效率明显提高,因而运用刺五加注射液配合针刺内关、神门、足三里、阴陵泉适用于心脾两虚、脾肾亏虚所导致的心悸、气短、乏力、失眠等症,可用于缓解治疗心血管神经症的各种症状。全面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体现了祖国医学在特定领域的优越性。刺五加注射液联合针刺法治疗心脏神经官能症疗效显著,起效快,临床应用前景良好,值得进一步研究推广。
参考文献
[1]内科学 第七版
陶瓷首饰制作技艺发展概述
陶瓷经历了几千年的风云变化,在不断地继承与发展创新。陶瓷首饰的出现与风靡,以及它的创新,加入了许多现代的新鲜元素,在绘制、编织、以及综合材料上的创新开发都是别具一格的。而现代陶瓷首饰是在陶瓷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的,并且紧跟着现代艺术思想的步伐,以及自身在制作工艺上的迅猛发展进步而来。在现代艺术文化发展、促进、以及带动下,现代陶瓷首饰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不断的创新。在这场漫长的发展道路上,陶瓷首饰不断继承和发扬了传统陶瓷的优秀曼妙之处的同时逐渐摆脱了禁锢和约束,成就了新的陶瓷首饰。更与现代的社会发展创新浪潮与制造工艺水平的发展相结合,发展十分迅猛,越来越多的人对陶瓷首饰有了一定的了解,更多的人懂得去欣赏和购买。现代陶瓷首饰也在不断地创新,不断的改进,不断的完善、不断的开发。在各种艺术门类中吸取经验养分,融入更多现代的艺术设计元素,使得陶瓷首饰的样式更加的丰富,更加独特。更是结合现代创新技术的创新开发来发展自身的特色,加入了现代设计的设计方法。运用绘制、编织、综合材料等设计。加入现代首饰的特点又继承了传统首饰的优点,而且在传统基础上利用新材料、新工艺进一步创新发展,所以现代首饰具有自己的创新特点,其新颖的设计、多样的材料、精良的方法,保留了传统工艺的一些特质和基础。
陶瓷首饰制作技艺创新开发
陶瓷首饰的多样化设计使得首饰作品出现非常独特的艺术魅力和艺术效果,从陶瓷首饰的外部形状出发,制作出什么样的几何形状,在上面绘制怎样的图案,加入什么样的艺术设计方法,怎么样去设计会更具魅力,通过怎样的方式去自由组合,才能制造出特殊风格的陶瓷首饰,迎合市场的需求。这就需要陶瓷首饰制作技艺的不断推陈出新,在创新开发的过程中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绘制工艺的创新开发
绘制工艺的创新开发就是在首饰的陶瓷配件上绘制精美的图案。例如可以绘制传统的图案或者是加入现代设计绘制别具一格的图案,使得陶瓷首饰更有艺术魅力。结合传统的方法和现代设计的方法,把传统的图案放到现代设计中去,进行有趣的夸张变形。灵活运用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其更有现代的艺术气息。可以利用各种线条的美感去进行设计。在瓷片或者瓷珠上绘制好看的图案,也可以利用现代设计以插画、简笔画、平面设计、传统国画等表现形式去表现抽象、写实、夸张变形等等各式各样的艺术形式。装饰对于陶瓷首饰设计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在得到首饰时,首先看见的就是首饰的整体设计以及颜色的搭配,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有什么特别的装饰效果。然而设计一款新的陶瓷首饰,要对整体的装饰造型和外表纹理进行反复的对比研究,通过运用各种颜色和造型的搭配达到预期的效果。例如运用青花釉里红、祭蓝、黑色等各种各样的颜色绘制出独特漂亮的图案。做出一个设计感强,风格独特,颜色搭配合理陶瓷首饰品。
2.综合材料创新开发
综合材料的应用,是指采用纤维、皮革、金属、木材等多种材料,运用美学原理,通过质感对比、材料对比等造型语言,充分展示不同材料的质感美、色泽美和造型美。陶瓷饰品种类很多有手工制作和贴花工艺等,很多饰品都是有收藏价值的,综合了时尚、流行、传统手工等原创文化元素。陶瓷饰品,正以其创新的个性,让就业的人群更加年轻化、多元化、时尚化和国际化。设计者可以从石头、木材、纤维、金属、树脂、塑料等材料中得到启发,用不同材质的性能和情感表现特征,传达设计者的艺术追求和情感思想。 现代陶瓷首饰综合装饰常用的装饰手法有金属与陶瓷、纤维与陶瓷、皮革与陶瓷、玻璃与陶瓷等,这些综合装饰手法也可以相互混搭,在视觉上寻求不同材质共同体现的和谐美感。
3.编织工艺创新开发
编织工艺主要是实用性和装饰性相结合的手工技艺。在陶瓷首饰中就是以编制的形式去和陶瓷片或者是陶瓷花、陶瓷珠串联起来,编织出别具一格的陶瓷首饰品。编织与陶瓷配件的完美结合,给人以既美观又大方的感觉。例如在陶瓷戒指、手链、项链、挂饰、耳环、扣饰等首饰上编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结、万字结等,加入一些传统民族特色和佛教艺术的纹样,再结合麻线、皮绳、土布等材料,这样结合了编制工艺的陶瓷首饰看起来就具有浓郁的文化元素,让人赏心悦目。
现代陶瓷首饰设计的整体发展趋势
陶瓷首饰设计的发展变化紧跟着现代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地创新以适应新的文化市场。伴随着时代脚步的不断创新发展,陶瓷首饰融入了大量的多元化的文化元素以此来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陶瓷首饰在制作技艺上的创新开发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和佩戴陶瓷首饰,我们有理由相信,面对广阔的市场前景,陶瓷首饰会像其它装饰设计一样走进更多人的生活。
关键词:循环免疫复合物;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
结缔组织病,以疏松结缔组织粘液样水肿及纤维蛋白样变性为病理基础的一组疾病。结缔组织病包括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结节性多动脉炎、韦格纳氏肉芽肿、巨细胞动脉炎及干燥综合征等。在70%RA患者血清中出现各种类型的免疫复合物,尤其是活动期和RF(+)患者[1]。SLE活动期CIC明显增高,甚至缓解期也常有升高,特别是狼疮性肾炎或血管炎,更可作为病情恶化的预兆[2]。85%干燥综合征患者的CIC阳性。因此,CIC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作为病情、疗效观察指标。而目前检测CIC的方法陈旧、费时,准确性、敏感性差。本研究采用了一种快速检测CIC的方法,便于大批量的基础筛查及结果判读。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采集本院2014年6月~2015年1月已明确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及干燥综合征的患者血清(40±20)岁,并采集来本院体检的健康人血清(40±20)岁做为对照组。
1.2 CIC的检测 应用2.6%聚乙二醇6000(PEG6000),PBS配制检测试剂,上生化分析仪AU640(OLYMPUS)在450nm的吸光度下检测血清中的CIC,比较标本组与对照组之间的OD值。
1.3统计学方法 应用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SLE、RA及SS患者与健康对照组的差异。
2 结果
2.1血清CIC的反应曲线 各分析1例SLE、RA及SS患者的反应曲线,发现在加入单试剂后第3min(point 10)时反应基本上达到饱和,之后反应趋于平衡,如图1所示。因此,本研究选择point 10减去point 0的OD值作为结果。
2.2各样本间血清CIC的OD值分析 比较SLE、RA及SS患者与健康对照者的血清CIC的OD值,发现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本研究采用一种新的检测CIC的方法,能区分SLE、RA及SS患者与健康对照者的血清。而一项WHO的研究分析了18种检测CIC的方法,仅发现六种方法能区分RA患者与健康对照者的血清[3]。在这六种方法中,评价最高的检测方法是C1qBA(C1q binding assay)方法,但是另一研究表明此种方法检测到的CIC是在体外形成的结果[4]。另外两种方法是单克隆类风湿因子结合抑制放射免疫分析法及人Burkitt's淋巴瘤细胞(Raji细胞)测试法,前者受游离RF的影响而不适于RA患者,而后者受抗核抗体的影响,抗核抗体能与Raji细胞结合,导致假阳性。另外三种方法也是建立在细胞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抗核抗体的存在会导致假阳性。因此,此种新方法能替代以上六种方法,进而可以商品化应用于快速检测血清CIC。目前,本研究采集的血清标本还比较少,因此,还需采集大量的标本来分析CIC与结缔组织病的相关性。
同时,本研究比较了CIC与免疫球蛋白的关系,发现CIC与免疫球蛋白呈正相关,而检测免疫球蛋白的方法无法区分结合和游离的免疫球蛋白,因此还需应用其他方法区分是否是与抗原结合的免疫球蛋白。
CIC含有许多不同的抗原,可反应疾病的状态。Kaname Ohyama[5]等发现CIC相关的抗原成分凝血酶敏感蛋白-1可做为诊断早期RA的指标。因此,研究CIC的抗原成分可有助于疾病的早期诊断,活动度及预后判断,本研究接下来拟应用该文章中的纳米液相质谱方法分析CIC中的抗原成分与结缔组织病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叶任高,陆再英,等.内科学[M].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2]许德清,曾凡钦,等. 红斑狼疮[M].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3.
[3]Lambert PH,Dixon FJ,Zubler RH,et al. A WHO collaborative study for the evaluation of eighteen methods for detecting immune complexes in serum[J].J Clin Lab Immun,1978,1:1-15.
为适应股票发行核准制的要求,现《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自之日起施行。所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包括所有有指标的企业、2000年3月17日以前经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论证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本准则的规定报送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4月1日《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第8号验证笔录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通知》(证监发字[1998]41号)、1999年3月18日《关于印发〈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的通知》(证监发字[1999]14号)同时废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全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报送申请文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第三条、申请文件是发行人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应包括公开披露的文件和一切相关的资料。整套申请文件应包括两个部分,即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不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发行人应备有整套申请文件,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第一部分文件披露后,整套文件可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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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发行申报是发行核准的法定程序,一经申报,非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随意增加、撤回或更换材料。
第七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负责出具专业意见的律师、注册会计师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应审慎对待所申报的材料及所出具的意见。发行人全体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要求在所提供的有关文件上发表声明,确保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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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发行人、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应结合中国证监会对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发行人全体董事应对补充内容出具正式回复意见。有关中介机构应履行对相关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的义务。
第十条、申请文件应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可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申请文件的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第十二条、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XXX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字样。
第十三条、申请文件的扉页应附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有关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投资银行部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方便的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章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第十五条、申请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为4-1-1,4-1-2,4-1-3,……4-1-n.第十六条、申请文件首次报送书面文件五份,其中一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四份可为原件的复印件。
第十七条、发行人应提供与主承销商签定的承销协议,在首次申报时可提供经签字的包括尚待确定事项的承销协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报送对尚未确定的事项加以明确的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之前,发行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份数提供书面申请文件。
第十九条、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行人应按要求补充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条、发行人在每次报送书面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有关专项说明或报告等)的同时,应报送一份相应的标准电子文件(标准。doc或。rtf格式文件)。
第二十一条、对未按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不予受理或要求重新制作或报送。
第二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准则自之日起施行。
附1:首次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
第一章、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附录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1-1-2附录二发行人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及注册会计师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
1-2招股说明书摘要(申报稿)
1-3发行公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提供)
第二部分、不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
第二章、主承销商推荐文件
2-1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XXX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函”(推荐函后附《发行人基本情况表》)
2-2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XXX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核查意见”
2-3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主承销商“股票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有指标的企业、2000年3月17日以前经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论证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不提供)
第三章、发行人律师的意见
3-1法律意见书
3-2律师工作报告
第四章、发行申请及授权文件4-1发行人出具的“关于XXX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
4-2发行人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发行的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决议
4-3在申报时和核准前,发行人全体董事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4-4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以及从事资产评估、验资等专业中介机构同意对纳入招股说明书的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无异议的同意书
4-5特殊行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第五章、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文件
5-1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股东大会的决议
5-2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如需要立项批文)
5-3发行人全体董事签字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个别董事不同意或弃权,应说明原因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文件及章程
6-1批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文件
6-2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协议、历次增加股本的协议
6-3发行人设立时及历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4发起人或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6-5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或其他形式的企业整体改制设立的,应提供变更或改制的法律证明文件
6-6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第七章、发行方案及发行定价分析报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提供)
7-1发行方案
7-2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
第八章、其他相关文件
8-1发行人关于改制和重组方案的说明
8-1-1发行人关于重大资产变化情况的说明
8-1-2发行人关于设立时股权设置及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8-1-3发行人关于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情况的说明
8-1-4主要商标、土地使用权证书
8-1-5发行人与股东在非经营性资产、离退休人员剥离方面的协议
8-1-6其他服务协议
8-2发行人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文件
8-2-1发行人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8-2-2历次股东大会决议
8-2-3发行人成立以来有关股本发行与增减、投资项目决策、股利分配、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8-3发行人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8-3-1发行人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或承诺
8-4发行人关于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说明
8-4-1发行人内部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
8-4-2关联交易决策的记录
8-4-3有关重大关联交易的合同
8-5发行人关于其业务及募股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
8-5-1污染比较重的企业应附省级环保部门的确认文件
8-6发行人关于技术含量及技术创新能力的依据
8-6-1发行人所拥有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或相关许可协议
8-6-2发行人有关获奖证书、专家评审意见
8-7发行人关于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纳税情况的说明
8-7-1发行人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
8-7-2有关发行人税收、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
8-8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权属证书或相关租赁协议
8-9涉及政府特许经营的发行人,提供的政府特许经营证书
8-10发行人的重大商务合同
8-11设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整体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以及其他方式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
8-11-1最近三年原企业或股份公司的原始财务报告
8-11-2原始财务报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
8-11-3申报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
8-12设立已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含定向募集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
8-12-1最近三年原始财务报告
8-12-2原始财务报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表
8-12-3申报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
8-13发行人的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
8-14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报告
8-15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签定的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8-14主承销商、其他承销团成员,签字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及其所在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由该机构盖章确认并说明用途(其中签字律师及其所在机构还需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由所属司法局盖章确认并说明用途)
第九章、定向募集公司还应提供的文件
9-1发行人关于最近一次募股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9-2发行人关于内部职工股发行和演变情况的说明
9-2-1有关历次发行内部职工股批准文件
9-2-2有关内部职工股发行、过户登记的证明文件
9-2-3托管机构出具的历次托管证明
9-2-4有关违规清理情况的文件
9-2-5律师对上述文件的鉴证意见
9-3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批准、发行、托管、清理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隐患等情况的确认文件
9-4中介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