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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建设单位自己或通过委托咨询公司对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以及投资的时间、如何实施等进行科学论证和多方案比较,最终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这一阶段影响投资的可能性占95%~100%,建设单位最为重视。
当项目立项后,即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通过编制设计任务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优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通过严格的项目管理,将设计蓝图变成工程实体。在实施阶段建设单位的重点放在设计方案的审核、工程招标和施工阶段项目目标的控制;当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进入结算和建设单位自身决算时,才发现自己的投资目标一再被突破,“三超”现象严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疏忽,没有认识到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政府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侧重点,没有优选设计单位,任意压缩设计时间,没有从合同层面上调动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投资控制要求的积极性。
1 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关键在于设计
当项目立项后,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就在设计阶段。虽然在设计阶段,设计费用只占建设工程项目费用的1%以下,但是正是这1%的费用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有国外研究机构对若干建设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35%~75%;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5%~35%。从中可以看出,忽视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是建设项目投资目标控制失败的致命伤。
2 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侧重点是质量和安全
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主要是在宏观层面的管理,即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环境和生态保护,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与公共利益;对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一般都由建设单位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政府在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施工图审查。审查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审查的侧重点主要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主要是:①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②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③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④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各方主体的行为,主要是市场准入的管理,主要是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的管理,侧重点主要是质量和安全管理,那些将投资控制的主体归结于政府,是对政府管理职能的误读。
3 没有优选设计单位,任意压缩设计时间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当项目立项,进入设计准备阶段后,建设单位为了缩短建设周期,最大限度地压缩设计时间,具体表现为:①没有对设计单位进行比选,不考虑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不考虑设计单位短期设计任务的承受能力;②在委托设计合同中突出设计工期目标和责任,约定的设计时间目标违背技术服务的一般规律。
4 没有从合同层面上调动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投资控制要求的积极性
一般建设工程设计费的取费标准往往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工程投资额及工程体量综合确定,对设计概算和工程预算要求不明确;设计单位承接到设计任务后,往往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只要保证自己的设计方案被建设单位认可,在不影响美观、功能的情况下,保守设计可以节省自己的设计时间,减少自己的设计工程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避免自己因为设计质量和安全被追究设计责任),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花费时间少,设计工程量减轻,还可以减少因他人风险如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自己的额外时间花费);设计行业有一名通俗的话很明确地反映了这一思想,那就是“多配钢筋,少动脑筋”;所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不感兴趣或只是表面应付。
建设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导致工程完成后投资计划不能得到很好落实,产生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给建设单位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设计阶段投资控制,采取相应的对策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5 高度重视设计阶段投资控制,优选设计单位
项目立项后,设计准备阶段应增设设计招标程序,优选设计单位。
在设计招标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明确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在功能、美观与环境的协调及与本单位的文化内涵、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要求,供设计投标单位作为设计的依据。
在进行设计招标时,建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设计招标前应了解建筑市场设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各设计单位的资质、特长、设计单位的业绩、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以及设计单位与招标项目是否相符,从而确定邀请投标的对象,避免出现一些设计单位为了投标而投标,不是为了谋取中标,而是为了获得方案设计费,导致评标工作量的增大和招标费用的提高。
在进行设计招标时,对中标单位的设计费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标的,要对拟投标的设计单位有吸引力,要调动设计单位创新和经济评价的积极性。
在进行设计招标时要明确目的,设计招标的主要任务是优选设计单位,而不是仅仅确定设计方案或确定几个备选方案,避免走上过去设计招标的老路。设计招标不仅仅是方案招标,更主要的是确定设计单位,为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服务。因此,设定的投标文件除了应有方案设计图纸,还应增加方案实现的初步技术保障即初步设计和扩初设计,以及设计概算书,以保证在优选设计单位时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
6 正确拟定设计合同,调动设计单位投资控制的积极性
在拟定设计合同时,应高度重视投资控制,要修正设计费计取方法,在概算数额×基本费率的基础上,增加节约资金的奖励,即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为基数,约定一个奖励费率;当施工图预算突破设计概算一定幅度时,也要拟定一个惩罚的额度,或采取限额设计的约定,当施工图预算超过一定的标准时,扣减一定比例的设计费,变设计单位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被动性为主动性,提升设计单位投资控制的积极性。
7 拟定设计合同时合理确定设计进度目标,给设计单位较充裕的设计时间
建设工程设计工作是一项科学严谨的技术工作,包含设计人员大量的创造性的劳动,没有一定的时间保证是难以有高质量的成果的,那种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违反科学规律最大限度挤压设计时间的做法是不明智的,也是不可取的,挤压的必然是设计人员的创造时间,导致设计人员为了完成设计任务被动应付,为了赶进度必然进行简单的重复性劳动,出于自我保护也必然挤压投资控制的时间,甚至出现设计图纸前后矛盾,设计不考虑施工,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增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导致建设单位责任风险的增加。
8 尊重设计人员的专业化建议,减少随意变更决策
一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往往随意提出设计修改和变更决定,不进行科学的论证和研究,一些很好的设计理念和设计表现技法被改动得面貌全非,影响了设计人员创造性工作的积极性,建筑市场一句俗语“屁股决定脑袋”对这一现象做了很形象的阐释,这必然导致设计单位说什么,我设计人员就做什么,迎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一些不合理的决定也懒得反驳,不愿意坚持自己的原则,导致设计阶段投资的增加,甚至引起合同纠纷,不欢而散。
9 组织设计图纸的审查和交底,保证设计图纸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单位交付施工图后,在施工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审查,而不能持有这样的观念,“政府图纸审查单位已经完成了审查任务,我们再审查就是重复性劳动,就是对政府审查机构的不信任”。前面我们已经分析,政府图纸审查机构审查的内容是安全、合规合法,是从大的宏观方面的控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图纸的审查,主要是正确性的审查、可行性的审查;审查施工图纸是否完整,有无设计不明确的地方;审查施工图纸是否正确,有无前后矛盾不一致之处;审查施工图纸的可行性,有无根据现有的施工工艺无法施工的问题。这些都是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的责任,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因此建设单位要重视施工图纸的审查和交底,将一些潜在变更和索赔的内容解决在前期。
10 加强学习,了解各方主体责任,把握重点
第一条 为了完善本市勘察行业的竞争机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工作的主管部门,是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首规委办),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勘察项目(经首规委办批准不宜招标的建设工程勘察项目除外),均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一)总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设工程项目;
(二)总投资额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工业、民用、市政建设工程项目;
(三)总投资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特级和一级建筑物或对地基基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
(五)概算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项目。
第四条 招标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个。
特殊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市勘察设计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议标。
第二章 招标
第五条 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经规划部门核准用地范围的图纸和文件;
(三)设计任务书和符合要求的地形图、建筑平面位置图。
第六条 招标活动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一次性招标,也可以分项招标。
第七条 招标单位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第八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书、工程概况、招标方式、对投标单位资质的要求、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时间的要求、对勘察技术的特殊要求以及勘察现场条件的图纸和说明等内容。
第九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向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后,发送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随意修改或增加附加条件。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市勘察设计管理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天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三章 投标
第十条 凡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程勘察证书的工程勘察单位,均可按工程勘察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参加投标。
第十一条 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由招标单位进行核查,并报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复核。
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领取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书。投标书应当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真实准确,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勘察方案及说明书;
(二)勘察手段、施工组织方案;
(三)需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条件;
(四)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
(五)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根据投标书工作量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书送达招标单位。投标书一经送速不得更改。
第四章 开标、评标、决标
第十四条 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并应当在全部投标单位参加下公开进行。开标时应当对标书登记编号,做保密处理后送评标小组。
第十五条 招标单位应当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宣布评标原则、决标办法和程序,启封投标书,宣读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并作开标记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一)投标书未密封;
(二)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者文字不清、内容不全、弄虚作假;
(三)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投标书逾期送交;
(五)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七条 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该项工程的建筑设计人员五至七人组成,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单位的人员不得参加评标小组。
第十八条 评标小组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投标单位执行规范和规程、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勘探和测试工作量的合理程度、勘察进度以及投标单位的资历和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决定中标单位。
第十九条 评标报告由招标单位编制。招标单位将评标报告报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条 决标后十日内,招标单位应当向所有未中标单位返还投标保证金,并付给未中标单位投标书编制补偿金,补偿金的具体数额由评标小组根据编制投标书的工作量确定;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勘察合同后,由招标单位返还。
第二十一条 中标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招标单位按照投标书的内容签订勘察合同。
中标单位应当依照勘察合同进行勘察,不得转包给非中标单位勘察。
第二十二条 决标后,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当向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缴纳管理费,管理费的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勘察结果不予确认;设计单位不得使用;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对责任单位处以勘察费50%的罚款,其中属投标单位责任的,责令投标单位一年内不得在本市进行投标。
(一)按照本规定应当实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不符合条件,擅自组织招标的;
(三)投标单位不符合条件,参加投标并中标的。
本条第(二)、(三)项的招标、投标无效。
第二十四条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互相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的;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互相串通,以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参与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由市勘察设计管理处责令其半年或者一年内不得在本市进行投标或者招标,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中标通知发出一个月后,中标单位不签订勘察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六条 勘察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转包或者未按勘察合同进行勘察的,由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对其处以勘察费50%的罚款,并责令其半年或者一年内不得在本市进行投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申请调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山建设工程建设投产后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采掘工业的顺利发展,根据国务院的《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和《尘肺病防治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一切县属以上(含县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中外合资和外资企业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生产矿井开拓延伸、采区设计和单体设计)。
第三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程、规范和标准。在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设计单位必须在初步设计中编写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并报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于初步设计审查会前专门组织审查。
第五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应针对各类矿山的共同要求和特殊要求,对照附件一的内容执行。
第六条 各级计委、经委、建委和主管部门,在编报(或审批)矿山建设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和工程计划时,必须对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将技术措施和工程设施所需的投资、设备、材料等,与主体工程一并安排。其所需投资,要纳入投资控制数内。无法解决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的工程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七条 各级劳动、卫生、工会和主管部门及矿山企业的安全机构,必须根据本暂行办法参加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问题共同负责把关。
第八条 未取得勘察设计许可证(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准从事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
第二章 初步设计安全卫生专篇的审查
第九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对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按下列分工参加审查:
1、属于国家组织审批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省和矿山所在地(州、市)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配合上级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进行审查。
2、属于省级主管部门(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审批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以省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为主,矿山所在地(州、市)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配合进行审查。
3、属于地(州)、县(市)两级及其所属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由矿山所在地(州)、县(市)两级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进行审查。
第十条 负责组织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单位,必须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前十五天通知有关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参加审查,同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报送《云南省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专篇设计审查表》(详见附件二)、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设计说明书和有关图纸资料。
第十一条 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接到设计资料后应及时研究,在十天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入《云南省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专篇初步设计审查表》,反馈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根据研究处理和审查情况,在初步设计审查会上提出终审意见填入审查表。建设单位完善有关审批手续后,送各单位存档。
第十二条 凡在矿山安全珉业卫生方面不符合《矿山安全条例》、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没有矿山安全卫生专篇初步设计的,不得批准;不按期通知和报送有关设计资料的不予审批。
第十三条 凡未经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审查同意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银行不予贷(拨)款,基本建设主管部门不批开工报告,各级劳动部门不办理劳动工资计划。
第十四条 需要修改或变更经审查同意的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设计方案,其修改设计必须报经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第十五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审查,主管部门需要有关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参加时,必须提前十天发出通知,并由承担可行性论证单位按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设计内容的主要部分,报送论证资料。参加单位必须对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提出审查意见,以便在初步设计中加以解决。
第三章 矿山安全卫生工程及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工程及设施竣工验收,由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通知有关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参加。并报送《云南省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工程及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详见附件三)和以下图纸资料:
1、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的设计工程及设施的完成情况报告。
2、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的施工设计图纸资料和说明书。
3、单位、联合度运转及试生产情况(包括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所测得的有关数据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
4、矿井反风设施试验情况报告。
5、提升系统安全装置可靠性试验报告。
6、预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和解决情况报告。
第十七条 在竣工验收中,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审阅竣工验收的有关图纸资料。
2、听取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对有关工程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及其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评价意见。
3、深入现场对工程中有关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项目及其关键性安全卫生装置进行重点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经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现场检查验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同意竣工验收、投产:
一、地下开采的矿山
1、通风(包括矿井反风装置)、防排水、防尘(包括防尘供水、防尘装置)、供电、照明和通讯系统已形成并安全可靠。
2、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保护和信号装置齐全可靠,设备造型、安装、试运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电气设备选型、安装和保护装置在试运转中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
4、尾矿库、尾矿输送系统和矿用水库、输水系统均按设计要求完成。
5、采空区处理系统按设计要求完成。
6、煤矿和有自燃发火矿井的消防灭火系统(包括消防器材)符合设计要求。
7、有沼气、煤尘爆炸和煤与沼气突出的矿井,防爆、防突措施(包括沼气检测系统)按设计完成。
8、矿山井巷工程和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其他安全卫生工程设施按设计完成,并达到安全卫生预期效果。
9、矿山救护组织及装备按设计建立和配备。
10、工业、民用建筑(构筑)物和生活福利设施按设计完成,并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要求。
11、试生产中,对噪音、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有监测数据并证明基本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12、对安全卫生方面的遗留问题有治理措施和资金,重点问题在投产前已限期解决。
13、按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和配足安全人员,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
二、露天开采矿山
1、工作帮及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台阶坡面角等符合设计要求;影响边坡稳定的滑体,已按设计采取了有效措施。
2、防尘供水系统,各产尘点防尘措施及装备齐全并符合设计要求。
3、防排水、防渗漏的措施工程按设计完成并安全可靠。
4、自燃发火煤(矿)层的灭火系统、深凹高沼气露天矿场的沼气排除通风措施工程按设计要求完成。
5、供电系统和照明网络符合设计要求。
6、采矿、装载、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7、有可靠的安全避炮设施和避雷装置。
8、排土场按设计要求完成。
9、工来、民用建筑(构筑)物和生活福利设施已按设计完成,并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要求。
10、对试生产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护基本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11、安全卫生方面的遗留问题有治理措施和资金,重点问题在投产前已限期解决。
12、按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和配足安全人员。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
凡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必须由有关承担单位限期完成,并由主管部门督促改进,达到要求后,才能同意竣工验收和投产。
第十九条 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及设施,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不得同意投产,也不得擅自投产使用。
第二十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工程及设施的施工加强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进行预验收。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暂行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或提请主客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封闭等处罚;并根据设计、批准、建设、生产、施工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可对单位处以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1、不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设计内容进行设计,经审查提出改正意见而不改的;
2、未经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的设计,擅自批准施工或无设计擅自施工的;
3、擅自修改或变更已审批的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设计、或不按审批的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设计竣工的;
4、矿山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设施,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未同意而批准投产或擅自投产的;
5、未取得勘察设计许可证(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的;
6、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未通知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参加,不按本暂行办法报送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文件资料和图纸的。
第二十三条 罚款按人事管理权限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对单位的罚款,其资金应从企业留利中支付,不得计入成本;
罚款收缴按建设单位隶属关系,中央和省属的由省财政部门负责;其他分别由所在地的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收缴的罚款应专户储存,作为矿山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县属以下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在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上的规定,凡是与本暂行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所谓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指的是在建设工程前期决策、招投标、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在建设工程前期决策以及实施的各个阶段都必须要有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工作。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1.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概述
现阶段,很多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都只停留在工程结算审核与编制标底等方面,采用工程结算审核等比较专业咨询的方式,充分发挥出了其在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以及为业主节约投资等方面无可替代的作用[1]。但是这种结算审计方式,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局限性。因为这种结算方式只能在竣工之后进行,工程中所有的项目都已成为了事实,很难再对其进行更改,就算有某些地方必须进行合理更改,也不可能采用合理化的建议使得业主的成本可以得到有效节约。
此外,当前很多工程在建设前期造价控制方面的工作被忽视了。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造价就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影响。所以,要想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就应该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
2.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
2.1造价在项目决策阶段的管理与控制
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工程技术方案以及建设地点等在项目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比较大[2]。要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有效管理与确定就必要展开可行性研究工作。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以及效益研究是可行性研究主要的工作内容。所谓技术研究也就是对技术方案以及建设条件进行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先进适用与经济合理的原则,采用有效的技术研究,对工程技术的最佳方案进行选择[3]。市场研究不仅要对产品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行调查,还要调查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使得拟建出来的项目建设规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地点进行合理确定的时候,需要对原材料的产地以及产品市场的分布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可行性研究甚至是整个决策阶段,造价管理中全面且准确地对投资估算进行编制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当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批准之后,在建设项目投资中投资估算就是最高的限额,这在工程设计概算中起着一定的控制作用[4]。所以在项目决策阶段,一定要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准确。
2.2造价在项目设计阶段的管理与控制
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时,设计是其非常重要的阶段。工艺设计、总平面设计以及建筑设计等在项目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5]。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设计方案就能得到适当的优化,使得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实现工程造价的管理目的。
在优化设计方案中限额设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具体说来,在进行初步设计的时候要参照初步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估算,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时候要参照初步设计的概算造价限额,对施工图设计的各个专业设计文件进行决策的时候要参照施工图的预算造价。
在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是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对施工图进行控制使其不超过设计概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
2.3对工程招标进行管理需采用积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要想推行与完善招投标制,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其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使得工程造价可以得到合理确定,也使得建设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从而将建设投资的回收期大大缩短。诚实信用在进行投标的时候是必须要坚持的原则,要对参与投标的各方加强监督力度。为了让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可以得到有效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部门应该确定好一套有效的材料价格以及工程造价信息机制,使得标底价与成本价等相关造价指标可以得到合理的确定。
对工程招标进行管理需采用积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样,招标文件在包含招标须知、前附表、合同协议条款、图纸等一般内容的同时,还将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展列出来,使其成为投标报价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采用积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时候,所有的清单项目都应该有项目的名称、统一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编列、工程量计算的规则,而且要尽量的简明扼要,使得计价更加准确。
2.4造价在施工阶段以及竣工结算阶段的管理与控制
在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索赔与工程变更是造价管理的重点。其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的是工程变更。所以在进行施工的时,要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变更。如果一定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应分清变更性质,在变更过程中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应予以控制,使其尽可能减少。
在竣工结算阶段,应该对工程结算展开较为严格的审核,如果结算中出现了增加的工程造价,如高套定额、多算工程量以及高取费用等,应进行严格的审减工作,使工程造价的准确合理性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结语:综上所述,在项目建设中,工程造价管理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政策性,并在项目投资的决策、设计以及实施等各个阶段都始终贯穿着。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1]张永青.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J]知识经济2010(08):88.
[2]彭中伟.建设项目应用全过程造价管理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2012(06):102-103.
[3]胡艳红.如何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探讨[J]如何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J]河南建材2013(05):84-86.
[4]刘欣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应用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2011(06):154-155.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工程造价,影响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建筑业发展前景越来越好,因此建筑业在我国的投资总额上占有非常大的比例。所以,我们要在建筑工程中进行一定的造价控制。
二、造价咨询工作总体思路
造价咨询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以合理确定为基础,以有效控制为核心,以不突破业主确认的概算总价为目标。在投资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建设工程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共同努力,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济合理的范围之内。造价控制总体运作体系将在整个管理工作中反复出现、反复调整,最终使投资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都达到有效的控制。
三、工程造价咨询概述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四、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现状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还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许多地方虽已建立咨询机构.但没有充分发挥出工程造价咨询的作用,公司普遍实力薄弱,规模偏小,技术力量不强,改革也没有完全到位,还无法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主要体现在:造价工程师的个体知识结构不够完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不熟悉国际惯例。绝大多数从业人员不具备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工程造价控制的管理能力,更不具备实践经验;一些造价咨询公司为了接到工程业务.人为降低成本,如聘请刚出校门的无经验的学生为其工作.不仅使造价咨询业务水平降低,而且使整个造价行业形成恶性竞争.严重阻碍了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
五、在控制工程造价中工程造价咨询的必要性
如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的职能慢慢从之前对工程造价的主导管理变成了宏观调控与指导,控制工程造价则成了投资单位与建设部门的任务。只有借助中介机构提供详细全面的造价咨询服务,投资单位与建设部门才能有效发挥管理职能。根据工程项目资源的有限,合理控制管理造价能节省资源成本的原则,各部门对造价咨询的需要程度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会持续加深,也彰显出社会分工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影响下愈加精细的走势。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建立在经济飞快发展的影响下,使研究项目可行性、确定工程索赔及项目融资等业务遍地开花。此类业务的基础支撑是需要大批有工程计量、计价知识且精通经济法的人才做后盾。
六、工程造价咨询在项目工程各阶段的控制影响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作为由建设单位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该阶段即为立项。其应当是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只有当项目建议书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采取下一步工作。项目建议书作为每个项目建设的最初阶段工作,它提出了对整个拟建项目的总体构想,同时项目建议书也是进行后续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从实践情况来看,对于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即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投资的必要性等。对于项目中需要引进国外技术或进口设备的情况,还需要单独说明国内外在具体环节上的技术差距和引进理由。(2)项目建设的内容、范围和规模,提出代建项目拟定的建设场地。(3)工程主要采取的工艺技术路线。对于需要引进技术或进口设备的项目,则应当对具体国家以及厂商进行对比分析。(4)项目实施的进度设想。(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算。
2.项目可行性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是建设工程项目重要的前期工作之一,通过可行性研究,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工作建立在科学和可靠的基础上,从而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失误,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但要建立在大量的走访调查上,还要考虑该项目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全面综合的考虑探讨多种可能的项目方案,然后在细致深入的分析各项目方案的利弊,多方权衡后择优而取。在确定一套项目后,后期还需对它进行补充完善和验证,以确保该项目是经济合理的并且科学先进的。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阶段的评估研究能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决策的失误。
3.设计阶段。
在该阶段的初始过程中让设计方进行竞争,开发商从中选取最优方案来保证方案的质量。实行“设计-施工”联合体的选择,将设计费用与总成本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付给设计方一定的报酬,对获胜单位签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设计中要密切联系设计单位,为其提供预算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等。定下初稿后咨询单位要进行资金评估与对比分析,假如初稿的资金投入超过预算要马上告诉设计单位进行整改,要限额规定其设计手法。标准设计能够有效减少设计时间并控制成本,使资源利用率达到最大化。造价咨询单位要协助设计方做好降低工程造价的工作,经过合作控制成本减少预算,以此来降低工程的造价。
4.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在施工方的招标工作中工程投标也是很重要的环节,咨询机构可参与此过程来控制资金投入并且做好记录,在招标前审查参与投标的单位,选取投标方后,认真对待招标文件。此阶段造价控制机构可帮助开发商明确造价、确定开工日期、规定质量标准、锁定违约责任人并设保险,转移规避工程实施中的风险,减少成本投入。
施工图定制好后,在正式动工阶段要仔细挑选施工单位、原材料和提供设备的单位,做好筛选工作。预算关乎多方利益,它是施工时签合同、完工后对比造价结算的重要根据。专业的造价咨询单位有优秀的预算人才,他们采用精确的预算文件和模型,因此能作最佳预算;当整个工程项目出现预算事故时有明确的负责人来承担;咨询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能提供专业的跟踪管控服务,投资单位与施工方签合同时咨询机构能提供责任条款,此过程中造价师对选取设备材料、制定运输路线、优化方案进行管控预算来降低成本。
5.项目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造价分析包括主体工程结算价、配套及室外管网、道路等结算价、经预算所发生的费用,负责对预算系统业务指导、交流和培训工作,参与标底编制工作,参加经济承包会议,审定材料报表,汇审图纸,图纸技术交底及其他技术活动。只有健全的法律及规章制度,才能约束人们在经济中遵守游戏规则,才能够更好地遵章守纪,使得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建设活动中又多了一份法律的保障。
6.后评阶段
后评是整个工程开发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它是对该工程的一次综合而全面的评价,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总结。要想做好这一工作,前期各阶段的数据资料的记录和累积、分析归档十分重要。造价咨询机构作为一个专业的整体,对于这方面的工作有一定的优势,不但能对这些数据进行存档归类,还能进行分析筛选并建立数据库进行更好的管理,为今后其他的工程项目的评估咨询服务。
七、结语
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在工程的造价控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控制技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在实际工作时,我们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从而控制工程造价,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姜涵 浅谈工程造价咨询对控制工程造价的影响[J]中国房地产业2012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