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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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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措施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史料教学;价值;实践

教育部修订的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强调高中历史教学重点任务是提升学生的历史核心素养。历史核心素养即:“核心知识、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理解与解释、历史价值观。”不难看出,史料教学是提升学生历史核心素养的根本教学方法。尤其是近年高考命题改革逐步深入,由传统的“知识立意”为主转变为以“能力立意”为主,突出了历史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因而史料教学也越来越得到高中教师的重视,成为历史课堂中每课必见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史料教学对于培养学生历史学科能力的价值并能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史料教学的价值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转变传统的学习方式,变学生的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其次、引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通过丰富的具有思想性、多样性史料的呈现,吸引学生枳极主动的参与课堂教学。再次、通过有效问题的设置,学生在阅读史料、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巩固核心知识,解释理解历史的能力。最后、能够对不同来源、不同观点的材料进行分析,提升学生独立判断的思维和理性的思辨能力。

在教学实践中将史料教学与学生史学能力的培养相结合,是笔者近几年来尤其是在《史料教学与史学能力培养问题的研究》的课题研究中着重探索与实践的。对本课题的教学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紧密围绕教学目标的落实,以有效教学为目标精选史料。例如:认识巴黎公社的性质。教材不足:空洞、干瘪、抽象,无法使学生明确巴黎公社的性质,使教学目标的实现打上折扣。笔者引用了《北京日报》2011年11月28日李景治的《巴黎公社委员怎样当“社会公仆”》中的材料:“用车――瓦尔兰和茹尔德都曾任公社的“财政部长”,曾经支配过400万法郎。但他们却两袖清风,不为金钱所动。他们的家距财政部大楼并不是很近,但他们始终坚持步行上下班。旧官吏把乘坐豪华马车视为莫大的荣耀,而公社委员却将豪华马车看作他们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障碍。当他们乘着马车奔驰在大街小巷,穿行于黎民百姓之间的时候,只觉得浑身不自在,甚至可以说是如坐针毡。这种心理的对比,正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工资――公社正式通过了《废除国家机关高薪法令》。根据这个法令,公社委员和国民自卫军总司令的年薪均为6000法郎,中校军官为3600法郎,少尉为1800法郎。而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的官员年薪水平是:国会议员3万法郎、政府部长5万法郎、枢密院委员10万法郎、国务参事13万法郎。”通过史学阅读,提供有证据力的素材,引导学生认识巴黎公社性质,有效实现了教学目标。

(二)充分体现史料教学的效益。首先应充分了解学情,充分利用学生既有的经验、能力和知识,准确选定史料的长度、难度。其次,促进史料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生成,充分利用教学生成提高史料教学的效益。最后,是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让学生展示、交流各自的史料研读成果。

(三)充分发挥问题引导价值。发挥问题的引导价值,一是拓展问题的领域。即问题既包括理解史料的元问题――调控史料研读范围的问题,如哪些是史料的关键词句?史料涉及了哪些史实?史料的核心内容有哪些?等等。还包括从某一视角切入的常规问题――揭示学习主题、且具有层次性的常规问题。二是加强问题之间的联系使不同问题环环相扣,并依据学生的答题状况适时调整问题的难度和指向。三是反思答题过程,掌握答题的一般规则反思教学过程,提升史料教学的层次能力等。

(四)提供学术观点分歧或冲突的材料;提供与教材认识不同的材料;拓展、深化对教材的认识。例如:弱兵政策与北宋灭亡。笔者引用了汪盛铎《两京梦华》的三则材料:(1)宋太祖当上皇帝之前,是中央禁军的最高将领,所以他对禁军的兵权特别留意。他把原来统率禁军,经常立下功勋的大将陆续调离,换上一些资历浅、容易控制的人担任其首领。(2)宋太祖又鉴于唐代出现将领割据地方的教训,一步步削减这些将领的权力。把这些将领原有的行政和收税的权力去除,只剩军事方面的权力。而且使这些将领空有头衔,却没有掌握军队的实权。(3)宋太祖透过严格控制军权来加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在当时是很有必要的。宋朝避免了唐末五代时那种短时期内,就被别的朝代取代的命运,避免了动不动就出现割据的情况。但自宋太祖、宋太宗以后,宋朝各代皇帝仍旧不断加强对军权的控制。君主拟订作战的阵图,在千里之外的皇宫遥控指挥打仗,不许将帅与士兵之间彼此熟悉,过分地分散兵权。宋朝军队打仗胜少而败多,和军权措施失当有直接关系。通过史料阅读学生容易得到判断:宋太祖依照当时情势立下制度,即使有些过头的地方,主要部分却是好的。后人评论此事,追根寻源,往往责怪宋太祖,其实是不公平的。错误在于他的继承者们,不知因时立制的道理,只知墨守所谓“祖宗家法”,沿着错误道路愈走愈远。这才是应当受到责备的。

(五)史料教学的困惑与改进。在教学实践中,史料教学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如使用片面史料,历史学习引向歧途,教学目标不突出;用浅显而固化的问题限制学生全面而深刻地理解史料;将教师的理解等同于学生的理解,用教师的一己之见代替学生的多元理解;将史料等同于史实,用繁杂的史料取代教科书的内容,使学生的学习难度加深;使用信度比较低的史料;脱离史料语境使用,易断章取义。这些偏差,违反了史料教学的初衷,没有突出史料教学的价值,单纯追求形式主义。因此,要发挥史料教学的教育价值,促进学生史学素养的发展,就必须对史料教学进行基于学情,与教学实践相结合,避免形式主义,在教学大纲的指导下以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言之有理、论之有据的史学能力,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对历史学习作出符合逻辑的解释和阐述的历史理解与解释的能力。

(《史料教学与史学能力培养问题的研究》结题)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2篇

按照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中历史教学大纲》的规定,高中历史课的安排是:高一开设必修课中国近现代史,高二开设选修Ⅰ世界近代史,高三开设选修Ⅱ中国古代史。这个方案的主要优点是,让学生在初中的基础上,在更高的层次上再一次系统地学习中外历史,更多地更牢固地掌握历史基础知识,更清晰地把握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的线索。应该说,这是符合认识螺旋式上升的规律的。但此方案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突出的有两点:第一,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少,二者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第二,初高中教学内容大量重复,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和教学效益的提高都不利。诚然,无论是大纲的制定者,还是教材的编写者,都力图将初高中的历史教学加以区分,并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大纲制定者提出了“注意区分高、初中历史教学大纲的层次性”、的原则,而教材编写者的编写思路是:“初中教材偏重历史事件的过程,偏重感性描写,偏重具体生动,内容比较浅显;高中则偏重历史事件的背景原因和意义影响,偏重理性分析,有一定深度。”、但是,在学科体系、教材体例、教学内容要点无明显差别的条件下,要真正区分高初中历史教材的层次性实在是太困难了。从初高中历史教学的整体性出发,有识之士早就指出:“初中、高中历史教材两个循环的编法弊大于利。”

二、高中历史课程改革的目的

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改革成功与否最终还是要通过中学历史教学来检验。根据这一标准,到底应如何设置高中历史课程呢?笔者的意见是,高一开设中国20世纪史(必修课),高二开设世界20世纪史(限定选修课),高三开设中国古代史(选修课)。本方案的核心是开设中国20世纪史和世界20世纪史,下面围绕这个核心谈一些看法。

为什么主张在高中开设中国20世纪史和世界20世纪史呢?

首先,按此方案中外历史都只讲近100年的历史,时间短了,教学内容少了,历史课内容过多与历史课课时极其有限的矛盾可以得到缓解。

其次,因为只讲20世纪的历史,高中历史教学内容可以重新安排,初高中教学内容过多重复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再次,在高中开设两门20世纪史,是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紧迫的。我们知道,20世纪是自有人类以来,社会发展最为迅猛、最为深刻、最为动荡的100年。从世界范围看,仅仅是两次世界性科技革命、两次伟大的政治革命(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两次世界大战、两大阵营(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历史,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研究。从中国历史来看,仅仅是,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改革开放这三次巨变就需要我们深入地认识。而且,从思维习惯来说,人们惯常要回顾刚刚走过的那段路程,迫切地希望从刚刚逝去的历史中寻找经验,获得教益,增长智慧。因此,对刚刚跨入21世纪的人类来说,20世纪的历史显示着鲜活的光泽和特有的魅力。新世纪的历史教学应满足人们回顾和反思20世纪的迫切需要,引导青少年去自觉地、系统地梳理与反思20世纪的历史,以明确自己的职责,增强改革开放、振兴中华的使命感。

三、高中历史教学是丰富多彩的

20世纪的历史尤其如此。在论证了高中宜于开设两门20世纪史之后,我们还应进一步探讨中国20世纪史和世界20世纪史的具体的课程内容。

学术研究离不开观点、范畴和方法,这三者的统一体被称为“范式”。史学研究的范式是历史观和方法论的统一。长期以来,我国史学界是按照“阶级斗争──革命史”的范式研究中国和世界近现代史的。受此影响,中学历史教材也按此范式来编写。简言之,就是世界史教材是以“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巴黎公社──十月革命”为主线的世界近现代革命史;中国近现代史是以民主革命史(包括史和史)为主,加上社会主义革命史的中国近现代革命。必须承认,在革命年代,从事和拥护革命的人们需要更多地了解阶级斗争和革命的历史,以便从中汲取经验教训,获得启迪,“阶级斗争──革命史”的史学研究范式满足了这方面的社会需要,功不可没。但是,现今,革命时代已经结束,我国早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早已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若仍完全按照“阶级斗争──革命史”的范式来制定高中历史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写高中历史教材,让学生主要学习世界近现代革命史和中国近现代革命史,显然就脱离社会需要和落后于时代了。

巴黎公社措施范文第3篇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摘 要:创业民主是以创业组织为基本经济单位的经济民主,是民主原则向经济领域创业组织之延伸和扩张。本文以杭州市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创业组织为例,对组织内部治理层面、作为组织互动层面以及作为组织与政府部门互动层面的创业民主进行了实证研究,在把握创业民主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创业民主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创业民主;经济民主

中图分类号:F27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243-02

民主具有多面向的特征,它不仅是抽象的理论,宏大的政治蓝图,而且是具体的生活方式。正如萨托利所言,“通过建立不同的民主单位,可以从非政治或准政治的意义上来谈论民主,例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社会民主和反映财富平等的经济民主等。”[1]可见,作为微观领域的生活民主、经济民主同样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部分,可以起到提升民众的政治认知能力、政治行动能力、共同体意识以及认同感。而在经济民主中,创业组织作为一种最主要的单位,其组织内部民主程度、作为组织互动平台的行业协会的民主程度,以及组织借助行业协会与政府互动的民主程度都将对整个社会领域的民主发展和社会治理产生巨大影响。因此,通过理论与实证研究,努力把握创业民主在当前的发展状况,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无疑对促进基层民主建设与城市治理都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创业民主的理论渊源与内涵

创业民主的研究源自于经济民主研究。早在巴黎公社结束后,马克思就认为“公社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2]他主张通过劳动者的经济解放,即“劳动者主权”来建立劳动者“自由联合体”。当代西方政治学者达尔指出:“如果民主有正当理由统治一个国家,那么,它一定也有正当理由统治经济社会”,“在经济企业中,为了满足民主的标准,公司的公民必须拥有平等的投票权,而且民主治理企业的原则将排除和确保实践中大量减少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敌对和对立关系。”[3]科恩则对经济民主给出了精确的定义,他称“经济民主就是经济领域的民主,当社会成员有权选择他们所要追求的经济目标及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时,就算有了经济民主”[4]。萨托利则主张“经济民主的政策目标是重新支配财富并使经济机会与条件平等化。”[5]可见,西方学者更多地是从微观层面来研究经济民主,即选择企业组织这一微观经济单位为研究单元,主张把政治民主原则运用于企业组织的决策、管理、监督以及分配等一系列治理过程中来。我国学者则主张经济民主的“微观—宏观”研究,例如,蒋一苇认为“从经济组织的角度看,它的实质是实现经济民主,即把经济行为的主题由个体转化为群体。宏观经济依靠人民民主决策,使其符合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微观经济更是依靠劳动者的自由联合、自由经营而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6]。清华大学教授崔之元也指出,“宏观上讲,经济民主是将现代民主国家的统治原则——‘人民主权’贯彻到经济领域,使各项经济制度安排依据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建立和调整。微观上讲,经济民主旨在促进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观测‘后福特主义’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协商,依赖管理者的创造性提高经济效率”[7]。基于以上中西方学者对经济民主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所谓创业民主就是以创业组织为基本经济单位的经济民主,是民主原则向经济领域的创业组织之延伸和扩张,是在创业组织内部治理和外部互动两个层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分配活动。创业民主的内涵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组织内部治理层面的创业民主,它是创业组织成员运用民主原则来实施决策、管理、监督和分配等组织治理。二是作为组织互动层面的创业民主,它是创业组织通过行业协会来进行的,依据民主原则开展的互动。三是作为组织与政府部门互动层面的创业民主,它是借助行业协会这一中介组织,运用民主原则而进行的互动。

二、创业民主发展状况与困境

为了解我国当前创民民主发展状况,我们选择杭州市主要城区的科技创新或文化创意产业园中的创业企业为调研对象。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发出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96份,回收率99%,其中,有效问卷233份,占比79%,问卷容量为233。

(一)创业组织的基本发展状况

创业组织,是指在一位或多位创始人的领导下,以创业为目的而组建的经济组织。随着我国对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入到创业中来,创业组织如雨后春笋一般在经济领域出现。创业组织逐渐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微观经济单位,对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社会就业率以及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调查发现杭州创业组织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规模较小,76%多一点的创业组织都在10人左右;第二,年均收益较低,78.4%的创业组织年均收益在400万以下;第三,成立年限时间不长,76.4%的创业组织的成立年限在8年以下;第四,从事的行业领域相对集中,84.6%的创业组织从事第三产业中的科技创新或文化创意行业。

(二)创业民主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首先,从创业组织内部民主发展状况来看,我们发现,组织创始人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问卷题目“您所在的创业组织决定扩大经营规模、启动新项目等重大事务的方式是?”的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创始人在创业组织中仍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虽然很多创始人引进了民主的制度,但权力并没有被分散,而是形成以创始人为中心的决策模式。而从组织规模、成立年限、和年均收益三个重要因素来分析其对创业组织内部的影响来看,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年均收益的增长或成立年限的增加,创始人在创业组织内部民主的作用逐渐被弱化,协商讨论等民主原则和民主方式将进一步扩大和强化。

其次,作为行业协会层面的创业民主实践呈现出“精英化”倾向和代表制取向发展趋向。在回答问题“如果行业协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如财政支出、场地安排等)发生分歧时,更倾向于采取哪种方式解决?”时,67.3%的协会是由理事会来解决分歧问题、24.5%的协会是由全体成员来解决分歧问题。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行业协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实施民主决策时,更多的是把决策的权限,即民主的范围扩展到理事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协商或讨论等形式。只有小部分的行业协会民主是涉及到了协会中的所有成员,大部分仍是止于理事会。行业协会民主发展的“精英化”倾向和代表制取向是由那些因素造成,创业组织的组织规模、年均收益和成立年限是否对行业协会民主发展有影响?通过分析,我们发现,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或年均收益的增长或成立年限的增加,这种趋势得到一定的遏制,“协商讨论”的民主方式受到愈加重视,但是行业协会内部的直接民主发展持续停留在较低水平。

再次,在作为创业组织与政府民主互动层面的创业民主实践中,因为需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而进行民主互动,行业协会会长或理事会的影响要明显大于一般成员的影响。在回答问题“当有关政府部门就行业发展政策或行业规范的制定向行业协会征求意见时,行业协会采取哪种方式向相关部门提议”时,接近60%的行业协会选择由协会理事会成员商讨提议,其次为协会会长向相关部门提议,其余的方式比例均不足10%。就其影响因素来看,虽然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大、年均收益的增长或成立年限的增加,二者的作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但是,二者对创业民主实践的影响依然不容忽视,此外,创业民主的“商讨色彩”逐渐浓烈,“商讨”作为一种民主方式备受青睐。

三、推动和改善创业民主的对策分析

基于以上实证分析,针对目前创业民主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四条相应的对策:

第一,国家应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促进和鼓励创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针对创业组织的发展现状,地方政府应依据国家政策细化具体运行的规范与措施,从而不断地促进创业组织的发展壮大,更好地促进创业民主的发展。

第二,地方政府鼓励和推动创业组织进行企业民主制度和文化建设,一方面要铸造创业组织的“灵魂人物”,使其来凝聚团队成员,发挥团队合力。另一方面,伴随着创业组织的不断壮大,逐渐弱化创始人对创业组织的垄断性干预,充分发动创业组织成员广泛参与组织内部的民主活动,活跃组织内部民主氛围,做到集思广益,提高组织内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

第三,加强行业协会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建设,强化行业协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的中介桥梁作用。一方面,要防止行业协会的“民主失败”,即要遏制行业协会民主中的“精英化”“自利化”倾向和代表制取向;另一方面,要扩大行业协会普通成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权限和范围,通过鼓励行业协会普通成员的协商讨论来促进创业民主之发展。

第四,地方政府在充分借助于行业协会与创业组织进行互动沟通的同时,还应该采取多种渠道与方式,如政企创业创新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对拟出台的有关创业的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开门纳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倾听来自创业组织的需求与建议,进而不断完善与创业组织的互动协商机制,增进双方的理解与沟通,实现和谐创业与民主创业,促进创业活力竞相迸发。

注释:

[1]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9.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8.

[3] Robert A .Dahl,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Berkeley:U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p100.

[4] [美]科恩.论民主[M].聂崇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14-118。

[5] [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10.

[6] 蒋一苇.从企业本位到经济民主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