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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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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操作

会计实务操作范文第1篇

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实务;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充分利用计提资产减值,能够十分客观地将资产价值的减少反映出来,从而全面、公开地将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加以反映,以便确认未来资产能够实现的利益,主要目的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足够的信息资源。尽管我们国家新实施的资产减值准则能够有效反映它的重要价值,然而在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料基础较为缺乏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一个十分关键环节就是如何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效益,即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预计可收回的金额的话,必须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而目前不少公司难以及时获得市场环境下能够很好满足实际的市场价格,在确定折现率、预计资产方法等各个方面容易受会计的职业道德、主观性以及片面性的影响,导致资产减值金额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难以得到充分保证,这种状况对于改革与创新会计工作十分不利。

二、无法准确把握资产组的确认

按照新的资产减值准则的要求,企业无法准确估算单向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时候,必须依靠资产所属资产组,从而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奠定一定的基础。此外,还应当将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模式、资产处置方式等全部统一纳入资产认定组中。而目前并没有确定资产组的相应标准,并且划分资产组的方法方式不同的话,会对是否计提资产准备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披露的资产减值信息不全

按照我国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必须披露资产减值的种类、金额、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等相关信息,同时必须说明确定重大的资产减值披露的可回收金额所采用的方法。然而并非所有的会计报表的使用者都非常熟悉资产减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标准,也就广大会计工作者难以掌握企业的资产减值工作的程序是不是科学完善,所披露的客观信息也就就难以客观真实地将企业的资产状况反映出来。

四、上市公司用来操纵利润、盈余管理的一种方式

部分上市公司为了使本公司能够 “扭亏为盈”,往往热衷于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动脑筋、下功夫。例如现在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多提的话,下一年度就能少计提折旧,从而人为地让来年获取利润,并且为企业占领市场份额奠定经济基础,成为上市公司一个有利的增利措施。还有部分企业充分利用计提政策在置换资产过程中调控利润,可能对于推动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比较有利,然而却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与基本要求。

五、资产减值转回存在较多问题

按照我们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无形资产以及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合营公司、固定资产和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从二零零七年起不能转回,然而该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却无法与会计业的发展实际相符合,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一,无法将企业的资产状况客观地反映出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一个最根本的任务就是符合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而调整之后的资产价值与客观实际更加相符,假如无法适量的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话资产的真实状况无法得到合理的反映。第二,资产变现之后也会产生巨额收益。因此,资产变现的时候,必须转回存在的减值准备,增加利润总额,然而公司在资产实际变现之时却无法做到及时掌握所获得的利润利益。

六、存在的其他问题

1.按照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核算时间要求,企业必须定期或或者年度终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出现的损失,对于可能出现的各项资产损失必须有一个相对合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然而对于“定期”并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说明,导致会计的各项操作并不规范。

2.可收回金额计算比较复杂。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而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则是减值准备的前提。但是这部分内容中又牵涉到“销售净价”的问题,认定销售净价的方法也有好几种,因而在确定每一资产项目的可回收金额的时候,必须充分科学估计的前提下,通过一个科学合理的判断程序,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便利。

七、结论

在中国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实施科学的资产减值,一方面能够为企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快速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另外一方面对于整个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十分有利。对于在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资产减值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此各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从而使得资产减值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快速发展,为大力发展并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许静.对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思考[J].新财经(理论版),2011(04).

会计实务操作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外贸会计实务;特点;操作规范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对外贸会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尤其是对外贸会计实际操作能力方面,要求操作人员不仅具备基本的外贸会计理论知识,还要掌握具体的操作技能。所以,认清我国外贸会计的特点、明确外贸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外贸会计实务的特点

我们在分析外贸会计实务特点的时候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个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理论知识特点,一个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特点。这两点也是外贸会计熟练运用的基础。首先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理论知识特点,主要体现在外贸实务需要运用很多实例去了解会计核算的方式,而对于那些政策性比较强,操作难度比较大的报关的关税、消费品的消费费、增值税免抵退、出口退税等相关税收知识,以及对外管局和银行提供的财务报表、企业间的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式等都有详细的介绍,具备很强的实用性。其次是外贸会计实务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特点,主要体现在外贸会计实务的操作流程,外贸会计不仅需要掌握内销会计的操作流程,还要了解用什么时候的汇率来计算外贸收入、退税额按国税局出口退税率中规定的对应税率来计算、收入汇率与实际收汇的汇率差额确认汇兑损益以及每个月向国税局申报出口退税等,加上外贸操作还具备很强的法律性,要掌握国际相关法律法规跟国内会计法律法规的差别之处。此外,还要对外贸会计实务的操作业务有个清晰的了解,不同的外贸会计实务操作人员由于自身业务的熟练程度不同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外贸会计执行力。所以,这些也是影响外贸发展的因素之一,必须给予重视。

二、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保障策略

1.加大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转变力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创新与发展,要认真看待外贸会计人员的职能转变训练模式。如何更好的对外贸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经成为转变外贸会计人员自身职能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职能转变之后的技能培训工作,有助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也能够更好的适应会计人员岗位可能发生的变化,运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来解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养问题,转变外贸会计人员的自身职能,强化外贸会计人员的应变能力。要从根本上提高外贸会计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就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培养外贸会计人员的岗位技能,还有国际化标准下的会计核算等工作,运用国际化的会计理论知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具体的操作能力和岗位使用能力来判断个人的业务能力,对于综合性比较高、有提升空间的人员予以相应的激励。

2.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训平台

对于外贸会计实务的学习人员来说,建立健全平台也就是加强其自身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对外贸实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有个清晰的认识,在脑海中有个准确的衡量标准。要积极建立外贸会计人员的健康发展制度,明确其可持续发展规范。而各个高等院校在培养外贸会计人员的时候,可以开展校企合作,强化企业跟学校外贸会计人才的合作,打造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训练平台,为学校外贸会计人才的实用性做好准备。在学校和企业合作共同培养的过程中尊重企业的意愿和实际需求。不影响外贸会计学生实际发展空间的前提下,有所吸收的采纳企业提供的用人建议和培养建议。在对外贸会计人员训练的时候要在每一个时间段开展一次实际训练,从而提高这些学员的积极主动性。事实上,在校企合作建立健全实训平台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在更深的程度上,可以适当考虑定向培养的方式,注重外贸会计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全面涉及,而企业的培养则可以适当的根据自身的用人需求进行调整,对学生的外贸会计实务实践知识进行培养。不断加强就业人员的责任感以及价值观,站在实用性这个出发点来考虑自身应用能力的改善,开展的发展规划也要具备应用价值,从而培养出一批具备规范性与可操作性的外贸会计人才。

3.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

要想外贸实务得到更加顺利的发展,就要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从而更好的为进出口贸易服务,也能为对外贸易提供动力源泉。也可以说,外贸实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也能提高外贸会计人员对于资金的责任感。比如,在对外贸资金的监管制度中,就要对外贸会计实务的具体操作规划与责任进行规定,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考核标准,用这个标准去考核外贸会计人员的工作指标,考评数据主要的来源是资金使用与出口退税的退回,之后从综合考评结果中把有用的信息提取出来,计算到考评体系中。强化外贸会计操作规范的监管,还要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遵循激励原则,对于外贸会计实务操作的正确行为进行奖励,错误行为给予处罚,运用奖惩制度来激发外贸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扩大外贸产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培养新型外贸会计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要加强外贸会计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建立健全外贸会计实务操作规范的监管制度,从而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薛见萍.外贸企业会计内控研究[J].现代商业,2012(29).

会计实务操作范文第3篇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09-0025-03

摘要:鉴于“营改增”全国试点以来国家始终未统一的增值税核算与会计处理规范,造成了各地企业会计处理的口径不一,本文结合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探索了适应“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的企业增值税核算账户与账簿设置,研究了“营改增”试点企业混业经营等增值税业务核算和会计处理的规范操作模式。

关键词:“营改增” 会计处理 实务操作规范

一、“营改增”企业会计处理政策的执行调整

为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财政部印发了《“营改增”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以下简称“会计处理规定”),对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都做出了规定。这是国家试行“营改增”至今唯一做出相关试点企业会计处理的规定,也是截止2014年底前所有各类试点企业进行“营改增”会计处理应遵照的会计政策依据。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扩充,适应新扩围试点企业特殊性的“营改增”政策不断发生变化,纳税人应结合实际对该会计处理规定加以适当调整执行。

(一)会计账户与账簿的设置

按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挂账税额”四个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得出当期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则当期未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而形成试点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并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这意味着货物与应税劳务的期初留抵税额,不能以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抵扣,反之亦然。这样,试点企业存在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合财会[2012]13号规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期初留抵挂账税额”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科目。因此,纳税人只需设置“三栏式”税金明细账,用于登记各纳税期间会计计提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即可。

(二)试点纳税人“营改增”业务的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按现行政策规定,“营改增”试点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即应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试点纳税人“营改增”前营业税实行差额计征的,“营改增”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试点企业应逐笔核算并在会计账面上计提销项税额,按“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试点实施之日因取得销售额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不得在计算试点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向原主管地税局申请退还营业税)。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留抵税额是“营改增”试点企业新老税制交替阶段的特殊业务,依照“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至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期末,“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余额,需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二、“营改增”试点企业增值税核算与会计处理规范

(一)单业经营试点企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对仅从事单一服务项目的企业,比如客运公司,试点后增值税业务完全依照增值税法和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如果经批准实行总机构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或企业按月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在总机构汇总计税时可以连同进项税额一并抵扣。会计账务处理方式与以往缴纳增值税企业完全相同,铁路运输企业和邮政企业也是如此。国家针对邮政和运输企业分别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号、第6号)规定,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需以销售额与“预订款”或“铁路建设基金”之和,依照规定预征率按月计算和申报其预缴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总机构汇总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规定凭证抵减分支机构已预缴增值税额和相关进项税额。其分支机构或所属企业的预缴税金会计处理十分简单,直接做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即可。

(二)混业经营的增值税核算与会计处理

在实践中,企业多元化经营最为普遍。例如,运输公司兼营修理修配劳务、旅游服务和相关货物销售业务,呈现经营多元化特征;再如,单位自备货车接送货物,自备轿车和商务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旅游公司自备客车作为接送游客等,充分体现营服一体化特点。如果企业同时兼营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那么应税服务业务即应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106号等相关文件计税,并依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不属于兼营项目,即工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注为准)不包含“营改增”政策规定的应税服务项目,而企业经营中却实际发生了该类业务,仍应确认为“混合经营行为”。比如客运企业因故不能将乘客送达目的地而中途将乘客转给旅游企业继续承运,旅游公司则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因此只能为客运企业开具服务业发票,则运输公司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证。

例1:大庆市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0月取得全部收入400万元,其中提供国内货运服务收入370万元,支付给某旅行社代运费用44.4万元,取得该旅行社服务业专用发票;支付某乳业公司代运费100万元,并取得乳业公司开具运输业务专用发票;销售各种货物取得货款30万元,运送该批货物取得运输收入3万元;假设月初“留抵税额”为4.5万元,经税务批准可在10月份全部抵扣。则甲运输公司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如下:

1.公司发生运输业务收入370万元,应计销项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370+3)÷(1+11%)×11%=36.96(万元)

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 7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3 330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9 600

2.旅行社开回服务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支付服务费44.4万元应全额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44 000

贷:银行存款 444 000

3.运输公司取得货物销售含税收入30万元,应计销项税额4.36万元 [30÷(1+17%)×17%]。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256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3 600

4.支付乳品厂代运劳务费1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9.91万元[100÷(1+11%)×11%]。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9 1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5.按税务机关批准,公司应结转抵扣的月初留抵税额4.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 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45 000

6.运输公司9月上旬应报缴8月增值税额22.51万元(36.96-4.4+4.36-9.91-4.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225 100

贷:银行存款 225 100

(三)增值税留抵税额核算与会计处理

1.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核算。按规定,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并在试点日前有货物和劳务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开始试点当月的申报期,计算本期允许抵扣的货物和劳务的留抵税额。假定新扩围企业的“营改增”执行日为1月1日,则其具体计算步骤可分为:(1)根据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相关项,计算出本期货物和劳务的销项税额占本期全部销项税额之和的比例,简称“货物劳务税比率”。(2)用试点当月发生的全部销项税额减去1月进项税额,计算1月份总的应纳税额。(3)以试点当月总应纳税额乘以1月的货物劳务税比率,计算出1月货物劳务税额。(4)比较试点当月“货物和劳务的应纳税额”与试点日企业账面上进项税额的留抵额,其中的较小者就是试点当月允许抵扣的留抵税额。倘若本期所有销售业务产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没有增值税应纳税额,则本期不能抵扣货物和劳务的挂账留抵税额,挂账留抵税额要结转以后纳税期间抵扣。

2.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1)开始试点当月初,企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明细账存在货物和应税劳务的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以后期间计算比较得出允许从货物和应税劳务销项税额中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由于试点期间增值税收入仍归属地方财政,所以规定试点日会计账面遗留的企业未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从提供应税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也是出于防范影响财政分配考虑。

例2:A市开发区某一般纳税人模具制造公司,除生产销售模具产品外,还设有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业务。假设国家对金融业自某年1月1日起“营改增”。已知,月初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有余额6.69万元;1月份,销售模具取得产品收入38万元,销项税额6.46万元,发放小额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1.08万元,计算得销项税额1.08万元;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进项税额1.98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取得购进业务设备和印制凭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进项税额0.6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1月允许抵扣的留抵税额及应纳税额,并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1)确定货物销项税额占货物和应税金融服务总销项税额的比例:

1月份模具销项税占公司全部销项税额比重=6.46/(6.46+1.08)×100%=85.68%。

(2)1月全部业务应纳税额=(6.46+1.08)-(1.28+0.66)=5.6(万元)。

(3)1月货物和金融服务的应纳税额=5.6× 84.4%=4.8(万元) 。

将之同账面留抵税额比较可知:4.8

则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5.6-4.8=0.66(万元)。

2.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该模具制造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上年12月31日: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66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 900

(2)编制1月份资产负债表时,将“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6.69万元,填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3)2月15日前申报1月增值税时,将计算允许抵扣的4.8万元,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 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48 000

剩余的21 500元(66 900-48 000)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期末借方余额,结转以后期间按规定抵扣。

最后需强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表明“营改增”新形势下,会出现一个企业同时拥有两种纳税人身份的特殊情况。这时,会计应该始终保持冷静头脑,坚持清晰地分别核算和计税。在财务力量许可条件下,分账核算不失为最佳选择,以确保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风险。Z

参考文献:

会计实务操作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会计 实务技能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8-0243-01

会计实务技能教学是财会专业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加强技能教学必须加深对会计实务技能和会计实务技能教学的认识。教学中要重视会计实务技能的训练,按照会计实务技能教学课的基本教学程序,把握会计实务技能教学的规律,提高会计实务技能教学的效率,做到“做中学,学中做”,以高效地培养学生会计实务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一、深化对会计实务技能以及教学的认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对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财会工作人员的实务技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伴随着我国企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的加快,以及市场的不断繁荣和发展,会计在企业之间的发展和竞争中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会计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一般要求财会人员要有比较高的实务技能,不然将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而根据我国会计实务教学的情况,可以说教学形势很不乐观。在我国的众多职业学校中,绝大多数都设置了会计专业,据不完全统计,会计专业类的学生所占学生数目比重多在一半以上。由此可知我国的会计专业规模不可谓不大,然而规模大并不意味着我国就成为了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大国、强国。我国会计教育在实务技能教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并没有达到社会的要求,其体现比较明显的就是由于学生实务技能掌握不够,实践能力不强,在就业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用人单位也时常抱怨毕业的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弱,实务技能应用不到位,致使用人单位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历练之后才可以委以重任。同样,市场企业也对会计实务技能教学心存怀疑,在聘用人才时多有顾虑,使得会计类专业学生在就业方面呈现的困难越来越大。为此,对于会计实务技能教学学校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强化对学生的会计实务技能的教学。

二、提高会计实务技能教学

在对会计实务技能的重要性以及教学加深认识的基础上,则应当根据实务技能教学课程的基本程序,深入把握技能教学的规律,通过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同步进行模式,做到“学中做,做中学”,切实提高会计实务技能教学的效率。要提高学生的会计实务技能,关键就是要培养出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因此,要提高会计实务技能教学的质量,强化会计实务技能的教学,则应当从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入手。

1.教师要树立知识传授与提高学生实务操作能力的教学观

知识的传授是学生能够进行实务操作的基本前提,若基础知识都掌握的不好,还谈何提高实务技能。不过,学生对知识掌握了,但也并不代表其会计实务技能就获得了提高,就有了比较强的实务能力。因为知识只有获得了有效的应用,在实际中被反复实践才能算学生习得了技能。近些年来,我国对会计教学改革一直在不断深化,对于实务技能教学的关注也在不断加强。因此,教师在传授知识的时候,还应当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注重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将实务操作纳入到教学计划当中,要做到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从而使得学生财会能力获得更加全面的发展,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2.丰富会计实务技能教学形式,推行案例教学方式

单一的教学形式会导致教学效果的低下,因此有必要提高会计实务技能教学的形式。课堂讨论,模拟实验,社会实习等都是比较好的教学形式,通过有机的结合使用,可以有效的提高教学效果。而对于会计实务技能,比较有效的一个教学方式就是案例教学。每一个好的案例都含有该财会人员的技能运用的智慧,学生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以及根据案例自己进行相关的实践,能够有效的发现自己在技能运用方面的不足之处,从而学生能够比较有针对性的提高其实务技能。从而实现学生在思考和操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思考和动手操作。不过教师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应当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具有较强的现代特性的案例,不然就失去了案例教学的意义了。

3.采用现场教学法

对学生会计实务技能的教学,还应带将学生带到相关单位的财会部门。首先让学生观察现场财会人员对实务技能的应用方式,其次,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让学生直接参与到工作当中,而老师在一旁进行指导和现场教学,进而实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特点,缩短了理论与实务的距离,有效强化会计实务技能教学水平,实现学生会计实务技能的提高。

4.“上班做事”,深入企业

学生习得会计技能,最终还是要应用于企业实践当中。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联系相关企业,安排学生深入企业,在“上班做事”过程中,检验他们的学习成果。学生通过在企业中的实际操作,能够比较好的发现平时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而且联系企业实际,在技能应用上也更加贴近市场需要。不过在实施该步骤的时候,教师应当要确保被安排的学生的技能水平达到了实训上班的水平,不然不仅起不到教学效果,还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害,不利于今后实训的进行。

会计实务技能对于每一个财会人员来说是必须具备的,学校在认识会计实务技能的重要性的同时,应当加强对会计实务技能的教学。根据会计的强操作性,把握技能教学规律,着重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这是实现会计实务技能教学成功的关键。

参考文献:

[1]苏永玲. 强化实践教学 提高会计人才执业能力[J]. 辽宁高职学报. 2008(11)

会计实务操作范文第5篇

一、基于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会计职业准入机制分析

基于能力框架分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这三种不同层次的职业准入机制,统一考试的科目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的需要,但总体而言还是以职业知识为导向,未能考核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观方面的诸多要求的胜任能力。

(一)会计从业资格准入在能力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内容不全面,未能考核会计实务处理的能力。从考试科目上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这一规定虽然明确了法规、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要求,但未对会计岗位的实务能力提出要求。从考试内容上看,在检查考生掌握会计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检查考生具体会计实务处理的能力。近两年考试合格者业务能力调查显示,考试合格者的薄弱环节就在会计实务操作部分,所以有必要在考核内容中增加会计实务操作技能测试。另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的考核内容也有不完善之处。由于会计岗位的特殊性质和我国地区的差异性,即使国家规定了统一的考试大纲,也不可能要求全国所有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完全相同或相近。并且,考试合格者一般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常用的一些基础知识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的考核中并未体现出来,这也证明了考核内容仍有不详尽之处,应及时进行修正和弥补。

(二)会计职称准入考试在能力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计职称考核内容不全面,未能考核会计实务处理的能力和其他设计业务的综合能力。首先,取得初级、中级职称的会计从业人员,其能力要求主要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责任感和风险意识。与此对比,则可以发现我国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核内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考核内容中并没有对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这一首要内容做出要求;考核中针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并不全面,如没有涉及到税务处理、国家相关会计法规、政策的要求;考核中没有对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做出要求。其次,取得高级职称的会计从业人员应属于财务主管人员,其能力要求主要是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较好的应变能力和风险意识、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与此对比,我国高级会计职称考核内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于财务主管来说,职业道德尤为重要,但是高级职称考核与初级、中级会计职称考核内容存在的问题类似,都没有对职业道德这一首要内容做出要求;随着科技的越来越进步,社会的变化也是越来越快,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对于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风险方面的处理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并没有在考核中体现对应变能力和风险意识的考查;考核中缺乏对学习能力的综合测评,财务主管除须具备的会计专业知识之外,还要熟悉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知识,只有这样,财务主管才能在公司的长期规划、重大决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决策中,财务主管要做出判断,什么样的会计信息需要对外披露,披露到什么程度,以何种方式在何时披露,以及通过何种途径有效的获得企业所需要的信息,如何对外来信息进行分析、合成和处理,如何对所获得信息进行提炼出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这些在考核中并未体现如何来考察。

(三)注册会计师准入考试在能力考核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的内容不全面,过于偏重专业知识的考核。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在改革之中,2009年的考试中增加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一科目,正是会计人员从业能力框架中提到的风险管理能力,也说明了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正朝着一个全面发展的方向发展。目前注册会计师准入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相关的专业知识,随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不断深入,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从业所必需的知识还没有列入考试内容,不能全面考核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执业能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的口头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和道德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些能力、素质只有经过面试甚至长时间的考察才能得知,而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准入机制中没有面试的要求,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考察体系尚未建立,难以全面考察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进入人员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

二、基于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会计准入机制考试建议

(一)会计从业资格增加考核内容一是增加会计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针对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分为理论考试和会计综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理论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会计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应包括会计实务操作及会计岗位基本技能操作两项内容。其中,会计实务操作旨在考生掌握一定会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具体的会计实务处理能力提出要求。二是考核内容中增加会计实务操作技能测试。考试合格者工作后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核算对象,所以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过程能力测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此考查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知识运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会计岗位适应能力。此外,除了设置包括会计信息化考试,还应包括点钞、假币识别、汉字与数字录入等内容。三是在《会计基础》考试中增加关于实务操作的考核内容。现金管理部分应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掌握的内容;在账户和复式记账的运用内容中,经济业务应考虑增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增加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常见的生产成本计算等

内容。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准入考核的建议一是建立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考核体系,将职业道德考核作为取得相关级别资格的会计职称的必要条件。具体而言,可依据报考人员所在院校、单位出具的道德情况证明,银行出具的信用情况说明等来判断该报考人员的道德水平,并依据道德水平的高低折算成相应的分值,计人考生的总分中,未达标者或因为存在道德问题者,一律不准取得会计相关职称资格。二是对于会计专业知识的考核,除了要适应工作的需要外,还应增设综合能力测试内容:考核相应的财经、证券、税务知识、风险控制和规避、信息处理的能力。对此,可借鉴参考中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核综合经济基础知识,这些内容可合并为一个科目进行考核。三是国际化进程要求应具备计算机和外语能力:计算机资格证书(初级职称需具备一级计算机资格证书、中高级会计职称需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资格证书)、英语或其他语系证书(初级应具备英语三级资格证书、中高级应具备英语四级以上资格证书)对此,职称考试也应作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和创新会计职称的综合能力测评对于提升整体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推动我国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因而,对会计师资格的认定也可采用考试与考评相结合,对能力的考核可通过答辩与面试的方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由企业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委由企业领导和总会计师及人事部门人员组成。

(三)注册会计师准入机制考核的建议一是注册会计师考试无论是科目还是内容都应该强调实务性,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测试相关人员能力的效果。鉴于实务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对实务的调查和相应的调整十分必要。同时,构建对应试者的能力测试体系,明确职业会计师应具备的核心能力,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二是目前我国所涉及的范围相对狭隘、比较片面,鉴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对其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应该是全方位的。根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应涵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价值观、道德和态度评估等多方面,强调对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测试是未来注册会计师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三是应逐步调整考题结构,加大案例分析试题的分量,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对考生实务操作和执业判断能力的考察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勇:《如何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财会通讯》(综合版)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