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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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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和谐社区

十八和谐社区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丰富全镇居民的业余生活,提高文化素质,深化对党的十八精神的进一步了解与解读。使居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文明风气不断提升,广大农村更加和谐、稳定,为创建和谐农村、文明家庭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原则

1、为书为本、广泛参与。面向居民群众,深入宣传读书的重要意义,吸引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让更多的人通过读书受到教育,陶冶情操,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2、资源共享,优化氛围。整合社区、村部现有资源,在社区、村部图书室开展读书活动,并号召居民把好书拿出来,互相交换着看,相互交流读书体会,创造“全民读书、全社区支持”的良好氛围。

3、形式多样、寓教于乐。针对社区、村部内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居民,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他们的读书乐趣,把他们养成想读书、爱读书、终身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推动读书活动的发展。

4、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将读书活动同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促进社区、村部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创建和谐社区打基础。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条幅宣传等宣传方式,加强村民对读书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提高青少年儿童对读书重要性的意识,共建和谐文明的乡村。通过读书建设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十八和谐社区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党建;育人工程;第三课堂;协同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从整体大环境来看,大学生多数时间都在公寓里,他们的活动空间比较小且固定,这对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韶关学院利用大学生空闲时间进行社区党建育人工程与第三课堂的创新,促进大学生的成才与成长,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其中社区党建实践育人工程是指“以党建进社区”带动“社区安全稳定、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文明”的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本文将韶关学院公寓定位为社区,进而强调了学院公寓的组织性与协同性。第三课堂主要是指在社区内组织开展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一切活动,能丰富学生的知识储存,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而实现学生的协同创新和自我教育。

1.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旗帜引领作用,确保第三课堂的正确方向

首先,要从社区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入手,不断提高社区辅导员的整体教育水平,强化其引导作用,进而成为第三课堂的带领者,为第三课堂的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要积极发展社区广大青年的思想教育,整合多方资源进行社区党建育人平台的构建,对社区党团干部进行培训教育,设立专题党课与专业思想政治课堂,为社区党建育人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要定期举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中的交流与互动,强化社区党建育人工程的培养成果。例如,“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社区”系列活动的积极开展,将全会精神贯穿到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切实推进了育人工程的实施与开展。

2.打造以党员为核心的强有力的学生干部组织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要选拔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党员队伍的构建,强化党员队伍对大学生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出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逐渐形成“一苑区有一党总支、一楼宇有一党支部、一楼层有一党小组、一宿舍有一党员联系”的“四个一”社区工作网络。同时,要加强社区管理人员的自我管理和综合素质,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社区委员会,跟进日常宿舍卫生检查与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的服务性和管理性。

3.推进制度建设,为建设协同创新第三课堂提供保障

为了保证第三课堂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社区辅导员方面,要根据韶关学院的管理结构与教育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韶关学院辅导员建设实施办法》,明确社区辅导员的社区权责,并制定社区辅导员考核方案和综合评估计划,对社区辅导员进行目标量化管理,进而促进第三课堂的协同创新。同时,在社区干部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团干部表彰考核机制,根据社区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工作目标和工作质量标准的制定,以此为依据进行社区党团干部的量化考核管理,定期举行优秀社区党团干部的评选工作,提高社区党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社区党团干部积极投身于社区党建工作,实现育人工程的培养目的。

4.丰富第三课堂内涵,实现社区文化育人的目标

为了实现第三课堂内容的多样化,要不断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内容,将社区文化节纳入校园文化艺术节体系,进而提高社区文化活动的质量和有效性。同时各个部门要进行协同运作,e极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社区活动,激发学生对社区活动的兴趣,达到社区文化育人的目的。为了社区的整体环境和安全性,要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指导思想,开展以社区安全为主题的社区文化活动,为社区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重要的保障。

5.结语

本文通过对深化社区党建实践育人工程与建设协同第三课堂的分析,让我们知道了社区党建和第三课堂对学生的成才与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强调要从思想政治引导、党建队伍、社区制度以及社区活动等方面入手,不断丰富第三课堂的内涵,进而实现社区党建的育人目的,促进学生的全方位综合发展。

参考文献:

十八和谐社区范文第3篇

为构建和谐社区,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规范居民行为,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弘扬文明新风,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买卖爆炸物品,非法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拾到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物品,尊重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给予处罚。

第八条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社区短期居住的,应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社区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社区的居民公约,严禁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九条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情节较轻、且尚未触犯刑事或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

二、社风民俗

第十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一条倡导婚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推行丧事从俭,实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旧俗;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或书刊、音像。

第十二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广泛开展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发家致富的“比、学、赶、帮”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科技文化,跟上社会步伐,做新时代的榜样;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

第十四条服从城市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或新建必须经社区居委会、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批准,统一安排,不准擅自动工;自觉拆除一切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确保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上随意乱开口子,必要时申请社区居委会批准。

第十六条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相邻关系

第十七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十八条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小事不斤斤计较。

第十九条依法使用房屋,不乱搭乱建,不挤占公共场地,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得侵占道路和下水道等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居民饲养的动物、家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经济责任;没有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邻里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对不听劝阻制造纠纷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及法律责任,返还或修理、重做、更换被损害的财产,并按实际损失的一倍以上进行赔偿。

四、婚姻家庭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二十三条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他人包办干涉,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十四条自觉做到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育;育龄夫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不准打骂妻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第二十六条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不准使中小学生中途辍学。

第二十七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提供居住及生活环境,承担相应生活费及医疗费,使老人过上安逸的晚年生活。

五、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居民各家各户,应自觉缴纳卫生垃圾清运费,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消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

第二十九条搞好公共卫生和居容整洁,确保街道畅通,道路两边不准长期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凡有上述情况者,应自觉纠正,不准挤街占道,乱搭乱建。

十八和谐社区范文第4篇

一、组织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活动

在市残联和镇残联的帮助下,组织辖区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今年在主抓社区残联的带领下,今年组织社区残疾人和家属参加了、社区歌咏比赛、第十八个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全国助残日、市残疾人运动会、在10月为联合法律人士残疾人送法上门活动,通过举办这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开展购买社会医疗保险调查,依法帮助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

二、协助解决残疾人职业康复

我们社区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康复训练指导、心理疏导、知识读物等。本年度我社区已经有4位残疾人在我协助下成功就业上岗了。这一年里我们社区干部尽职尽能带动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到康复的道路上,让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三、领导重视、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9年的一年来,也是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翠竹街道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09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今年工作上做了以下内容:

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3年了,我们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疾人41人,(其中:肢体残疾有27人,智力残疾6人,视力残疾2人,听力残疾2人。)精神残疾4人。我们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四、积极做好残疾人宣传工作

做好社区残疾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康复训练的保健知识等一系列义务咨询活动。并且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宣传了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及时向政府网站传送有关工作文章。

五、深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2009年我市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残疾人康复得到市、区残联重视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结合社区社康中心,建立社区社康中心的医生上门为残疾人巡诊康复服务,残疾人是社区内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生活在社区需要社区的关心和爱护。今年旗苑社区的康复工作更全面开展,社区首先对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康复服务登记。为社区的残疾人上门提供每月一至二次免费接受社康医生的指导康复训练,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残疾人巡诊康复工作进入社区,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摆脱困境的重要。10月26日上午,我们和中医院医生和医护人员一起来到残疾人解树山家中免费提供上门体检,体贴和爱护倍感安慰让他们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时刻心里想着残疾人,急残疾人所急,帮残疾人所帮,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要以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服务于每个残疾人,让他们都得到关心和支持。因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是艰难的,也是充满希望的。

六、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十八和谐社区范文第5篇

第一条:辖区计生工作者,以“一法三规”为准绳,以省《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为依据,依据职责为属地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第二条:坚持提供全方位、多功能、无缝隙、零距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七个不准”和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十二个不得”的规定。

第三条: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对属地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服务。

第四条:提供免费宣传服务。指导好属地单位对育龄职工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宣传服务。

第五条:提供办证服务。

1、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地单位和社区的新婚夫妇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由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代为办理,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并凭《手册》享受优惠的孕前优生监测和孕期跟踪服务。

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育龄夫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由属地单位或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到办事处计生科代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实不能办理的,计生工作人员应热情解答,告知不能办理的事由。

3、办理二孩《生育证》。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育龄夫妇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携带有关证件到办事处计生科初审,由办事处计生科工作人员每周四到区计生局办理二孩《生育证》。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且手续齐备的,区计生局在10日内办理完毕,由属地单位或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将《生育证》送至育龄夫妇手中;对手续不全的,应告知办理的必要条件;对情况特殊需向上级部门请示的,在30日内办理完毕或告知不予办理的事由;对不符合条件者,应热情解答,告知不予办理的事由。

第六条:提供优生优育服务。指导新婚夫妇到区计生社区服务中心免费接受优生优育知识培训,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在区计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四项病毒检测、服用福施福等优生保健品,收取成本价,并提供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第七条:提供早期教育服务。太阳花亲子园,每周免费为0—6岁儿童家长,进行《0岁方案》的学习和培训。凡辖区属地单位的0—6岁儿童,自愿参加早期教育的,在太阳花亲子园和亲子园泺源分园可享受优惠。所在社区配备一名早教辅导员,提后随访、免费早教指导、免费借阅早教资料服务。

第八条: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督导属地单位或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对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双知情”的条件下,经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夫妇可自愿选择一种安全、长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

第九条: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为社区自管育龄妇女每年提供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查体;督导属地单位每年定期对已婚育龄职工进行生殖健康查体,建立完善生殖保健档案;到区计生社区服务中心查体,可享受纯居民查体的同等价格。

第十条:提供上门服务。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中心的711服务车,可有计划的上门到属地单位集中组织健康查体;也可免费接送已婚育龄妇女到中心进行健康查体和手术。

第十一条:提供病残儿筛查服务。符合病残儿条件的育龄夫妇,由女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初核,在街道办事处备案后,报区计生局科技科,由科技科统一组织,到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进行筛查。

第十二条:提供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对属地单位的病残儿家庭建立健康跟踪档案,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查访。

第十三条: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服务。对属地单位或社区符合收养条件的育龄夫妇,将本人有关证件和材料交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初审,由计生科上报区计生局审核。区计生局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四条: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确保免费避孕药具供应渠道畅通;并根据群众愿望,保质、保量和及时地提供多种类、多规格、多类型避孕药具,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第十五条:提供再就业咨询服务。无偿为属地单位的下离岗职工、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就业指导、咨询等服务。

第十六条: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开通“711”服务热线咨询电话,随时为属地单位、社区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办事指南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七条:提供属地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系列服务。

1、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免费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为社区流动育龄妇女每年提供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查体。

3、提供网上信息平台服务。将流动人口在我辖区的结婚、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及时、准确的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通报其户籍所在地,信息资源共享。

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属地单位的职工、社区的自管育龄群众流出**市,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由属地单位或所在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协助办理,免费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凭《证明》享受现居住地的各项免费及优惠服务。

第十八条:指导、协调属地单位严格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及优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