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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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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档案管理;合同档案;探讨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64-02

合同档案记录了企业在各类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其过程。合同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有三个独特的特点,就是凭证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合同作为企业对外经营活动的凭证性依据,具有规范的形式要求和严格的时效属性,规范的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合同档案形成经历环节较复杂,材料多,参与人员广、履行时间长,在管理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疏漏。因此,如何规范合同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利用,使之成为保障企业合法利益的有力凭证和依据,如何使合同档案更好地开发利用,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课题。

一、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合同及其辅证材料多而繁杂,合同管理也必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晰合同档案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普遍是“谁主管谁负责、谁签订谁履行”,所以合同履行完毕后就保存在各个职能部门中。档案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人员不提出归档要求,合同人员就不会主动将应归档合同材料整理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而合同档案是企业维护经济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从制度上明确合同档案的管理是做好合同档案管理的关键。

在市场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这种通过合同确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合同这一特性决定了合同的主管部门为法律顾问部门。一般而言,合同管理都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及重大合同进行审核备案,普通合同的签订法律顾问部门一般是会签及目录留底。在合同的管理流程中,合同档案的归档是合同管理流程的闭环处理环节,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应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合同档案的归档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更要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部门就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明确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从制度上明确合同签订部门需对合同档案管理负责,并指定专门人员跟踪已签订合同收集、积累、整理和及时归档,企业合同档案管理专责要做好统计、核查归档管理工作,在档案管理制度上规范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编,使企业档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档案网络管理体系,保证档案管理不留死角,确保合同档案管理达到优质高效,具备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强化合同档案过程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管理完整性

(一)合同档案齐全完整的重要性

合同档案包括合同考察、洽谈、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解决纠纷等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书面材料及封存样品等实物。合同档案文字类原始档案有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或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来往文书、会议纪要、会谈记录、现场签证、会签单及合同招投标过程形成的资料等。由于合同涉及面广、环节多、实施时间长,如大型建筑工程需要几年时间,特别有些单位只注重主合同的收集,对相关会议纪要、签证、变更等助证材料收集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合同档案资料不完整,严重的会影响了合同结算、合同纠纷的解决,部分经济合同还牵涉到合同参与人员的廉政问题。如某企业十几年前进行一项大型技改工程,其中基础工程抽沙回填。有关管理人员十几年后被诬告,说当时该工程采取围标,招投标造假,且在工程结算时随意加大工程量并收取回扣等。检察机关到单位进行取证,查阅了当时合同档案资料,由于此工程档案从招投标文件、合同、竣工图、施工竣工文件收集完整,所有收集的文件都是原件,并收集了招投标和签署合同过程的影像档案和会议纪要,整个工程起止过程材料十分齐全、准确,足以证明合同招投标过程主要是合法合规的;决算金额比合同额大的原因十分清楚,其证据材料(如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签证单等)也十分齐全,检察机关认为该工程的合同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最终采信该档案材料,还了当事人的清白。因此,确保合同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非常重要。

(二)明确、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保证合同档案收集及时、完整

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需合同主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法律顾问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为了确保合同档案资料收集齐全,需从企业工程程序、工作流程中规范各部门的工作行为,保证企业工作的规范化。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合同签订、履行等相关资料。对方先行签章的正式合同交付我方签章,合同生效的同时合同主办部门就将合同正本及相关资料提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归档;对于我方先行签章的合同交付对方签章后,应在规定时间(如10个工作日等)内取得对方签章的正式合同文本,及时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归档。履行时间长的合同当双方主要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三)合同档案的收集要求

合同档案形式与内容的规范要求合同档案的全面性与准确性较高,档案管理部门接收合同档案齐全完整的程序决定了收集工作的质量。合同档案的收集应及时才能保证其齐全完整,合同文本一经签字、盖章、公证后应实时归档,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互致的信件、传真、电子数据资料等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合同主办部门经办人应随时收集、整理和保管,避免合同档案的遗漏和有效性的损失。

三、明确合同档案归档范围、整理要求,规范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编

(一)明确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

除在管理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健全责任网络外,还要明确规范收集范围。一般情况下,一般性合同应归档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合同文本(原件,不可缺。(2)合同会签表。(3)合同的附件 (合同有附件的不可缺)如:技术协议,方案书等。(4)变更、转让、终止等合同补充协议 (有补充协议的不可缺) 。(5)合同资信资质材料,包括:对方营业执照、资格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资信资料;对方签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6)合同签约依据性材料,包括:询比价及招投标资料、意向书、备忘录、会谈记录、中标单位选择说明等。(7)合同履约过程材料,(履约过程有文件产生的应归档)包括:送达回执或确认书、往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质量异议书、催款通知书等。(8)合同验收材料,包括:合同竣工(交货、发货)确认单、验收确认书、测试报告、工作报告、验收报告。(9)合同终结表。重大合同除包括一般合同归档范围的八方面内容外,还包括合同形成过程中的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或相关部门)报批文件、批准证书、领导批示等文档资料。

合同档案归档时一定要齐全完整,归档合同文本和相关材料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等方面都应保持齐全完整,否则不能称作一套完整的合同档案。针对每个项目要收集的资料列出清单,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整理好履行完毕的合同档案,档案部门接收合同档案时根据合同统计台账与档案移交清单认真核对,并检查档案质量。有合同管理软件运行条件的单位可将电子文本实时逻辑归档,再按规定进行合同档案实体归档和电子版的物理归档。

(二)合同档案的整理要求

合同档案的整理必须保持一份合同内相关资料的有机联系,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不宜打乱其原有的保存状况,整理后的合同档案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规范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

合同档案资料繁多,尤其工程合同,合同档案实行按“件”归档方式,按照“一事一档、一项一档”原则,分门别类,由各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履行过程涉及到的履行、变更、废止信息的收集,统一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整理。对单项合同(如采购、单项工程、融资借贷)及系统性较强的合同(如建筑、财务等),在整编中可多设一级类目,使合同档案间关系更加清晰。档案管理部门要肩负起合同档案指导责任,指导相关业务人员按规范做好合同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重视合同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合同档案归档资料繁多,要利用好合同信息管理,建立系统、方便、快捷的查询信息系统相当重要。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及时有效地提供合同档案利用服务。合同档案的利用应制度化,按保密规定设定利用者权限,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可对合同档案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专题汇编,方便利用。

一是利用现代数字化管理手段建立合同管理应用系统,并与档案管理系统通过接口直接归档电子版,提高合同档案运转效率,通过网络实现浏览、快捷传输、实时归档、实现资源共享,便于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提高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合同档案归档情况,确保档案信息完整。

三是做好合同档案的专题汇编和档案利用实例的编写。专题汇编便于合同档案的利用,利用实例的编写是凸显档案价值,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

综上所述,合同档案的管理通过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程序、把好合同档案收集源头、抓好合同形成关键点,使合同档案的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有序规范,对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合同法案例范文第2篇

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自然人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包括工程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另一方是农民工个人。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监管制度

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抵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一)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专户。

将建设资金中的人工费部分存入建设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工资预留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中,建设单位(指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应落实好建设资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先预存工程造价的10%作为部分工资和保证金,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

按月从专户中支取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支付工资困难时。并可抵扣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专户余额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4%当专户中资金不足以发放工资时,建设单位应及时预存。

经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退回其专户中余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专户资金专项支取。

(二)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经项目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施工企业从专户中支付农民工工资必须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列表造册。从专户中支取农民工工资。企业不得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鼓励企业委托银行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委托他人领取工资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向企业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农民工本人或者受委托人在领取工资时,应当签名盖章。企业委托银行工资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农民工本人账户。企业支付工资应向农民工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由工程项目部按时记载劳动者出勤、加班加点等情况,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劳动者考勤制度。如施工企业不按规定记载而引发工资争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支付。

企业自行决定的无效。确认程序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扣减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企业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予以确认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追究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由发包方或者劳务分包企业负责支付。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如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

将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其信用状况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政府对企业实行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审核企业资质和招、投标资格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和前提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劳动保障年度书面检查工作。记入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采取重点监控等措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严格查处一起。

(五)全面推进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将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支,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作为投标报价的竞争性费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将工伤保险费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

缴纳保险费。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不予核发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加强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力度

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企业与农民工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诉。劳动仲裁机构要及时受理农民工与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纠纷,对拖欠工资的争议要优先受理并可对拖欠工资部分先行裁决。

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不按要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的不履行劳动合同及采取欺诈或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依法责令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农民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经济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借机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法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综合案例系统 数据库设计 覆盖关键知识点 提高学习兴趣

一、前言

在现有《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课程的教材中,很多教材的综合案例是围绕学生选课管理或者图书管理来设计并实现的。这些案例存在的普遍问题包括:案例没有覆盖教材中的关键知识点如事务和游标的使用,导致学生对这些关键知识点的使用感到茫然;虽然学生对综合案例中数据库数据中的数据容易理解,但普遍感觉枯燥,缺乏学习兴趣;系统开发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交互形式单一。因此,我们基于Visual C# 2010和SQL Server 2008设计并开发一个C/S结构的《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课程综合案例系统,作为学生课堂学习的补充,较好地弥补了上述综合案例系统的缺陷。

二、《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课程综合案例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一个好的综合案例系统首先需要设计一个好的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中的数据所反映的业务知识应该是学生比较熟悉的,既不能太简单,否则可能不能完全体现教材中的关键知识点,也不能太复杂,太复杂可能会使学生抓不住学习的重点。这也是我们并没有采用一个完整的或者简化的实际工程项目作为该课程综合案例的原因。我们把传统的综合案例系统中的学生选课数据库进行完善,共包含八张表,如把我国计算机领域中的院士和一些其他杰出专家信息保存在学生表中,把国际上获得ACM图灵奖的专家的信息保存到教师表中。其他表还有专业信息表、课程信息表、成绩信息表、用户表、角色表、教授课程表。通过这样的数据库设计,既满足了综合案例系统应该尽量覆盖教材中绝大多数关键知识点的要求,又使学生在学习使用综合案例系统的过程中也可以了解国际国内计算机领域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了解计算机学科各个专业与课程的对应关系,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 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综合案例系统覆盖了教材中绝大部分的关键知识点,包括E-R图设计,范式理论中第一范式、第二范式、第三范式,数据库的各种操作,表的各种操作,支持比较复杂的查询如多重嵌套相关子查询,支持文本和变长二进制数据类型等较为复杂的数据类型,支持游标、视图、索引、存储过程和触发器、系统函数和自定义函数、事务,以及备份与恢复等特征。通过提供给学生一个统一的综合的案例系统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数据库理论的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使用Visual C# 2010和SQL Server 2008开发平台进行综合案例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我们也注意采用不同的方式来实现类似的功能。综合案例系统的部分界面如图1和图2所示。图1和图2的界面类似,但采用了两种不同的编程方式,图1是通过在Visual C# 2010集成开发环境中设置控件属性的方式来实现的,而图2则是采用直接编程的方式来实现的,多种不同形式的编程方式可以加深学生对数据库应用开发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今后的工作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课程综合案例系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数据库开发学习环境。今后,我们努力的方向是继续丰富数据库中的数据,并对该系统进行扩展以尽量覆盖更多的知识点,同时着手进行基于 2010和SQL Server 2008的B/S结构程序的开发。

参考文献:

[1]郑阿奇.SQL Server教程(第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杜金莲.数据库原理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计算机教育,2011(7).

[3]周书仁.数据库原理与信息系统案例相结合的教学研究.中国电力教育,2013(9).

[4]于志敏,陈明霞等.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课程教学改革探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3(8).

合同法案例范文第4篇

第二条 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由所在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同)负担。其工资待遇,停工医疗在两个月内的,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九十发给;超过二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逐七十发给;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五十发给;超过一年仍不能复工,企业解除劳动台同的,由企业一次支付三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给劳动服务公司作为个人生活和医药补助费,介绍回劳动服务公司。

第三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由企业负责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的,其各项待遇参照本企业固定工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调整工种,不降低原工资,合同期满不予辞退。

第四条 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企业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二百元。并按其供养直系亲属多少,一次发给抚恤费,其标准为:供养直系亲属一人的三百元,二人的四百元,三人以上的五百元。

第五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死亡,丧葬费、抚恤费和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参照本企业固定工办法处理。有直系亲属而无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发给三百元困难补助费。

第六条 合同制工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其生育、探亲、婚丧假以及独生子女待遇和其他生活福利,与企业固定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 因企业原因而非本人责任,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满被辞退的,由企业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作为生活补期费,至合同期满止。如在此期间本人有了新的工作,企业即可停发。

第八条 建立合同制工人社会保险基金,由县、市以上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征集与管理,专项存入银行,用于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和年老退休以后的保险福利支出。该项基金的来源是:

一、使用合同制工人的企业滨合同制工人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八在税前提取列支;

二、合同制工人个人在职期间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三交纳,由企业按月代扣;

三、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正常辞退时,企业按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四、合同制工人因病被辞退时企业发给的生活和医药补助费;

五、从劳动服务公司收取的合同制工人管理费中支取一部分。

第九条 合同制工人因正当理由被辞退或辞职后,从次月起,由劳动服务公司按期交纳保险金的期限发给生活补助费至重新就业止;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月发结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满十年以上的,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 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费由劳动服务公司负担百分之七十,个人负担百分之三十。

第十一条 合同制工人在待分配工作期间自谋职业,其劳动收入超过生活补助费的,不在享受生活补助费和医药补助费待遇。

第十二条 合同制工人年老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经所在企业或劳动服务公司批准退休的,由劳动服务公司按累计连续工龄发给退休金。标准为:累计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退休前月标准工资百分之六十发给,不足二十五元的补足二十五元;累计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退休前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发给,不足三十元的补足三十元;累计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退休前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不足三十五元的补足三十五元;累计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月标准工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足四十元的补足四十元。不符合退休条件和累计连续工龄不足十年的,按待业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发给。

第十三条 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劳动服务公司负担百分之七十,个人负担百分之三十。医疗费数额过大,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可申请补助。

第十四条 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或养老后死亡,由劳动服务公司发给丧葬补助费二百元,并按其供养直系亲属多少,一次性发给抚恤费,其标准为:供养直系亲属一人的二百元,二人的三百元,三人以上的四百元。

第十五条 合同制工人参加劳动服务公司保险,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来办。如本人有正当理由(如自谋职业)要求退保的,可以将个人缴纳的投保金扣除待业期间发给的待遇的余额退还本人。确因正当理由经批准调往外地的,其保险基金可随同转去。被开除、判刑的终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合同法案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图书情报和档案 共同管理 信息库

图书是一种传递知识和情感的工具,人们将文字资料、图像符号等按照一定的规律记录在一个载体上,就形成了图书。情报是一种具有知识性和传递性的信息,能够帮助人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档案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种用于记录国家、社会政治或个人的活动的载体。

1 图书情报和档案共同管理的概况

人类社会发展之今,科学技术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研究的领域不断延伸,边沿学科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图书情报和档案的资料越来越丰富。大量的资料给人们的查阅带去了不便,人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却未必能够获得需要的资料。为了方便人们查阅,图书情报和档案的管理逐渐向着统一化的方向发展。图书情报和档案的统一管理,方便了资料查找,实现了资源的优化整合,避免了资源的浪费。目前,我国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发展迅速,但是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因此,还存在诸多不足,体制和管理技术尚未健全,需要进一步发展研究。

2 图书情报和档案共同管理的方法

2.1 加强对理论的应用

图书情报和档案的共同管理,是建立在大量的经验积累和事实数据基础上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性质。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对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就已经逐渐呈现出了一体化的趋势。进入到90年代,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统一管理逐渐发展出了雏形。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产生出了大量的基础理论。事实上,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是三者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伴随着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的不断创新,三者共同管理的资源管理模式将不断优化,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的资料管理和查找平台。

2.2 调整管理手段

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是资源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信息管理效率的重要保证。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统一管理,整合了资源,使得资料管理和查找系统更加规范化,提高了资料查找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资源管理的效率,减少了资源管理的人力物力投入。图书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必须要重视其实效性,根据实际的管理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包括了对资料开放程度、资料保存方式等的管理。要实现图书情报和档案的共同管理,依赖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了三者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因此对图书情报资料的管理必须要体现出信息化的特点,及时调整管理手段,确保信息管理的科学有效和安全。

2.3 加强仓库信息管理

图书、情报、档案在本质上都属于信息,要实现三者的统一管理,就必须要加强信息库的建设。信息库是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统一管理的重要辅助工具,只有实现信息库中信息的有效流通,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资源的共享,才能让图书情报资料和相关档案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信息库的建设和网络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资源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图书、情报和档案共享的效率,方便了图书资料的统一管理。

2.4 加强解决问题的灵活度

近些年,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发展迅速,但其发展的时间却较短,在实际运行和使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是以前从未遇见过的,因此管理者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也应该要采取灵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难题。笔者建议,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站,方便问题和相关的解决方案的提出和讨论,通过各方资源整合,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式,实现三者共同管理的效率最大化。

2.5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信息资源的共享过程中难免出现侵权的行为,阻碍了图书情报资源和档案共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尤其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教育,既要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也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部分网民在网上下载电影、歌曲和图片时,也许并未想到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网站在提高下载渠道时,也忽视了对他人产权的保护,导致侵权现象的发生。只有不断加强对网民和网站运营商产权意识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侵权行为,保障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产权拥有者的利益,促进三者共同管理的发展。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实现资源的共享将成为人们的共同需求。图书情报和档案三者的共同管理,是实现资源共享的有效手段,提高了信息资源的管理效率,促使了资源的优化整合。目前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制度和管理方法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必须要加强三者共同管理的理论建设,采用灵活的管理方式,及时调整管理手段,同时加强信息库的建设,促进图书、情报、档案三者统一管理的发展。图书情报资料和档案的共同管理方法的思考是一个新课题,需要相关研究人员继续深入探讨,以谋求资源管理效率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冯惠玲.从文献管理到基于信息资源的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的创新发展之 路[J].情报资料工作,2013(03).

[2]张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研究方法的创新发展[J].情报资料工作,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