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检查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本学期学校提出了“以安全工作为主线”,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要不忘时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始终把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本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本学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学习负担重,成绩的两极分化更加严重,教学质量常抓不懈。本学期仍要把抓好学生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培优补差工作,利用早晨、中午、课间、放学后一段时间,抓住个别学生,适时予以补习。
3、平时配合学校开展活动,从中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4、健全和完善学生自主管理,参与班级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动性。
5、每周对学生的行为突出重点进行训练,促使良好习惯的养成。
每月工作安排:
二月:
1.做好开学工作(报名、收费);
2.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3.进行班级寒假情况调查,书写寒假小结;
4.上报中午就餐学生、乘车学生名单,并做好管理工作;
5.加强期初行为规范教育。
三月:
1.班报刊出;
2.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
3.庆祝“三八”妇女节:
4.“五个十”系列教育活动之一;
6、建立后进生档案;
7、眼保健操培训
8、开展三年级诗歌朗诵活动
9、“五个十”系列教育活动之二。
四月:
1.校排球赛;
2.班报刊出;
3.四年级计算过关;
4.做好期中考试工作。
五月:
1.庆祝“五一”劳动节;
2.期中考试总结;
3.“五个十”系列教育活动之三;
4.班报刊出;
5、三年级女子投篮赛。
六月:]
1.“五个十”系列教育活动之三;
2.庆祝“六一”儿童节;
3.写字水平测试;
4.学生身体素质测试;
5、“五个十”系列教育活动之四;
6、四年级英语口语抽测;
7、期终考试工作;
主要内容:
1、11.20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
2、落实法人安全承诺责任制,“双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制定整改方案。
4、安全十制落实情况。(校长及主管人员要熟悉具体内容)
5、食堂建设及卫生情况。
6、消防设施齐全,会使用。疏散通道畅通。
7、危旧房排查、整改情况。
8、校园保卫,周边整治情况。
9、冬季取暖要安装烟囱。在生火前对学生进行3-5天的防煤气中毒教育。
10、安全稳定宣传教育情况。
检查方法:
查阅安全档案,与师生座谈,实地查看。
中心校要求:
各学校利用周六、周日两天的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将安全档案整理完整:
(1)上半年和下半年2份计划。上半年总结。下半年的总结12月8日前交中心校。
(2)上级文件(含中心校文件)。
(3)安全制度、机构的上墙及存档(上墙的内容也要存档)。
(4)学校安全例会记录。
(5)责任状、承诺书。(责任状包括学校与中心校签定的,学校与教师签定的,教师与学生签定的,学校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的)
(6)应急处置预案。要分项的。如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预防楼道拥挤踩踏应急处置预案等。
(7)安全检查记录齐全。检查人要2人以上。
2、11.20日会议落实情况,各校制定出一个落实方案。有近日一个安全检查记录(21日-26日)。
3、冬季取暖:生蜂窝煤的学校一律安装烟筒。对学生进行防煤气中毒教育,防止烫伤学生(最近涞水一小学生被炉子烫伤,法院判罚学校46000元)这要在安全教育记录中体现出来。
4、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资料要齐全。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安全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制度,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检查成效,维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以道路客货运输、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交、出租、客货站场、渡口、港口码头、航道航标、公路安保、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节安全督查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督查检查内容
(一)春运安全监管。春运及春节期间(元月至3月),由局领导或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带队,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行业管理部门参与,重点督查检查客运企业(场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城市公交、出租、渡口码头等经营场所和部位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等情况。
(二)“两会”期间及菜花节、清明节安全监管(3月至4月)。针对“两会”、菜花节、清明节期间重要安保任务和返乡人流高峰特点,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督查检查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道路安全畅通、返乡人员平安往返。同时,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查处违法渡运、小农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五一”节安全监管(5月)。“五一”节前及期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船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各类交通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的检查力度,杜绝乘客非法携带危爆物品乘车,确保“五一”期间各类集散地安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宣讲、咨询、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督查检查营运大客车司机“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佩戴岗位安全卡等活动情况,其它行业管理部门、机构要重点督查检查各自领域的“打非治违”、“安康杯”竞赛、“青年岗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有色。
(五)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至8月)。市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发“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结合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切实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行动,做好夏季高温危化品运输安全重点防范。同时局成立督查小组,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局机关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参与,采取现场检查、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夏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六)“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节安全监管(8月至10月)。运管处要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切实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的摸底排查和源头安检工作,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实行“点对点”运输,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客运企业新学期开学前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强路况勘查,保障兼顾学生接送车辆行驶安全。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客流、人流、车流高峰时期,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督查检查或值班中发现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平安有序。
(七)冬季安全生产监管(11月至2017年元月)。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要与公安、邮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全面排查治理危爆安全隐患,加强危爆物品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发生重大涉爆涉危事故;要加强元旦前后安全督查检查力度,根据冬季特点重点检查公路客运、城市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船、渡口渡运、农杂船、水体污染、港口码头、危险货物仓储、装卸、输送管道、航道养护、航标设施、工程建设等督查检查,确保道路、水域、工地等平安。
(八)日常安全检查。
1、安全例会督查。由市局牵头,安监科具体组织各相关科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学习相关文件资料,总结交流月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督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导、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专项整治检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局属行业管理部门有计划开展公路水路各项安全专项整治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等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边查边改,多措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平安交通”示范创建检查。根据省、市要求,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平安交通”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经常性开展各自领域的示范创建活动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努力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构建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把每月开展一次的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和局领导分组督查与制定的全年督查检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职权,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年度安全督查检查计划,建立“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检查有序,成效明显。
(二)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对象监督,杜绝循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法、高效。
为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遏制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街道不同的行业和特点,特制定201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为工作任务,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最终目的。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计划
1、元旦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2、春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3、五一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生产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5、国庆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6、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7、冬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8、内船办全权负责造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日巡查。
9、安全办负责全街道安全督查。
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九个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每组配备4-5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对规模企业、危化品、建筑、造(拆)船、烟花爆竹、冶金、食品行业等进行检查;
2、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检查。
(一)坚持依法执法、计划监察原则。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本局的监管职能进行执法监察,落实“法无规定不可为”要求,通过计划监察,明确任务,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责任落实。编制和执行计划时力求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
(二)坚持实是求是、量力而行原则。依据本局的执法权限、人员数量、装备情况和本县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确定执法监察对象和频次。考虑到安全生产事故(件)的突发性特点、可能接受领导交办、群众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联合执法、中心工作等事项,留出一定的工作时间作为机动。做到执法计划与执法能力相适应,工作时间与执法任务相适应,执法要求与人员配置相适应,量力而行,确保计划落实。
(三)坚持分级分类、一岗双职原则。将全县的生产经营单位按安全危害程度和实际状况,将监察对象分为重点监察和一般监察两类,在监察过程中,根据监察对象安全状况变化情况,可适时调整分类。县安监局突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的行政执法监察和对危害因素较大的工商贸企业的综合监管。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区)按“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范围内、行政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突出重点对象的监察,兼顾一般对象的监察,注重对高危行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非治违,采取计划监察、专项监察、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等方法,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强化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率、限期改正及时复查率、投诉举报及时核查(或转处)率、交办案件及时查办率、案件及时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率、涉罪及其它无权管辖案件移送率、行政复议维持(或行政诉讼胜诉)率、案件及时报备率、案卷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事故起数,将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为XX的社会经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监察对象和监察频次
(一)重点监察对象
1、地下、露天开采矿山;
2、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储存企业;
3、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
4、正在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的项目;
5、新、改、扩建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发生较大变化(如法人变更、开采设计变化、矿区置换等)企业;
6、去年或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
7、县域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如高铁工程、兴赣高速工程等)项目。
(二)一般监察对象
除重点监察对象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监察对象。
(三)监察频次
对重点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季度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3次,对一般监察对象的监察,原则上每年执法监察不少于1次。
四、监察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七)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十二)职业卫生安全健康法规制度落实情况。
(十三)两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备案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职责分工(见附件)
按局内部年初制定的局领导分工及股室设置方案落实执法监察职责,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并带领所属股室人员实施本计划。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监察计划落实。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经政府备案、批准后,就成为我们一个年度的执法监察工作行动指南,全局监察执法人员要提高认识,计划的制定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维护计划的法规性,也是我们年度的工作任务,要严格依法、按计划执法监察,克服过度执法、随意检查。
(二)多措并举,及时发现整治隐患。要充分运用“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复查、专家协查、专项治理、联合执法等方式,深入一线深挖细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