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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像一壶酒,浓烈而深沉。
父爱像一堵墙,外面的风雨再大也为我们撑起一个温暖的家。
父爱如山,坚毅而厚重。
父爱如海宽阔而无边。
母爱是……
母爱像春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
母爱像太阳,照亮了万物,给大地无限生机。
母爱如月亮,让我们在寂静的夜晚不会孤单。
母爱像避风的海港,在大的风在大的浪也为你挡。
“不行不行!我一定要让林艾进去!”艾艾大喊。“公主,别发怒啊……”“不行不行!”……林艾打了个哈欠,疲惫的望着还在争执不休的艾艾和安,觉得无聊透顶了!靠着椅子慢慢合上了眼睛。
过了好久,林艾猛然发现自己竟置身于一片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美丽的草地上!一位漂亮的,有着翅膀的女人缓缓接近她,说:“小梅啊,我们该回家了。”说罢拉起她的手。这时,又一位有着翅膀的男人拉住林艾的手,说:“小梅,回家了。”林艾傻傻的望着他们俩,挣开他们的手,大喊:“你们一定是认错人了!我只是个普通人!”女人一把搂住她,抚摸着她的脑袋说:“小梅,别跟那个人在一起!他是恶魔之王!”林艾果然发现,女人是白色的,天使翅膀。而男人则是黑色的,恶魔翅膀。恶魔?恶魔?恶魔怎么会认识我?男人伤感的低下了头:“女儿,我来是想把你接回王宫住的,可你怎……”林艾愣住了,想跑。女人使劲拽着她的裙子,哭着喊:“小梅啊,你不要妈妈了?!”林艾觉得整个人变得恍恍惚惚:是啊,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不可能是恶魔公主,更不可能是天使啊……翅膀……
林艾忽然醒了,望着仍在争执的艾艾和安,她苦笑一下:一切只是个梦吧……
1984年11月黄萱出国时是北大经济系的学生,出国后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服装工艺,学成后即跻身纽约曼哈顿服装城开了自己的服装公司。1996年前转道巴黎选学美学,于2000年初回国在一国际出版集团任法方。有过多次婚史,1997年提出离婚,因比他大14岁的美国丈夫不同意,官司拖了三年,2000年判离。结果是她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和大部分财产权,以致她后来提起婚姻就噤若寒蝉,1999年她和前夫分居时认识了比她小7岁的法国情人让,同居至今。
和情爱是两回事
我之所以把这段经历告诉你,就是想说明和情爱是两回事,由此酿成的婚姻也是两回事。可是在身临其境时你很难区分,可以说雷蒙(美国前夫)对我的感情居多,而让和我的感情基于情。
20岁时我在北大读大三,认识了留学生雷蒙。美国人,长得很帅,1米8的高个,弯曲的黑发卷着大波,五官棱角分明,一身健硕的肌肉,看上去像好莱坞的硬汉史泰龙。
雷蒙比我大14岁,去过13个国家,可说是见多识广。我和他是在留学生食堂认识的,当时他和一个很要好的外国女生在一起。和雷蒙认识一周后我们的关系就过了界,需要是双方都存在的。二周后我们就形影不离,当时想和他好的女孩不少,我为能独自占有他的大部分时间而自豪。
认识一个月后到了情人节,雷蒙郑重地对我说,下了课去找他,一块到外面吃饭,他有重要的事对我说。下课后我换了件衣裳到了留学生宿舍,在他门上敲了半天,也没人应。我塞了张纸条进去,告诉他,我在同学屋里等他。不一会他就来了,当晚我们就去了一家星级饭店。
那天饭店乐队演奏的是《梁祝》,优美的旋律配上满桌的鲜花在摇曳的烛光中给人一种跳跃的虚幻。我把《梁祝》的故事给他翻译了一遍,他哭了,紧紧拉着我的手,“你敲门的时候,我正在脱一位女孩子的上衣。我知道这样的求婚对你是一种亵渎,但是我可以保证在今后的生活中对你百分之百的坦诚。”眼泪止不住地涌了出来,在朦胧的视野里他鲜明的五官虽有点变形可仍是那么英俊。回家的路上几次车过了站也想不起来下车,只是觉得一个男人怎么同时能和两个女人,而且还是在热恋的时候……
我开始躲避他,可我没法不想他。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我觉得蓝天成了一片灰色,所有的一切都使我兴味索然。一周后我宿舍的电线短路了,雷蒙知道后到处找电工来修,在饭厅里他在众目暌暌之下不避嫌疑地拉住我的手,急着问:“你没事吧?”殷切之情溢于言表,这一拉释然了所有的嫌隙,在青春的季节里,理智总是在激情面前节节败退。我想,他是在西方文化熏陶中长大的,在性的问题上我不能太认真,只要他一心爱我,他会言行如一的。
1983年8月我们结了婚。从相识到结婚还不到三个月,浪漫之花开出这样的丰硕之果让我满意,据说民间有哭嫁的习惯,可是婚礼上的我却笑个不停,幸福要从心里溢出来了,他把婚戒套在我手指上,说:“这是束缚。”我喜欢这束缚。婚后我们决定赴美定居。
婚姻在异国开始
婚姻在异国他乡开始了。到美国的第三天我就开始找工作,一周后我和丈夫幸运地进了德国设在纽约的一家分公司做译员。
在这里我的工作主要是对大量的英法函件做中英、;中法和英法笔译,及对来自中国的电话做同声传译。每天的来住信件、电函得用公斤计算,有时一天的电话高达百次。初到美国时,紧张的工作压力使我老做恶梦,晚上一入梦乡就看见两只没毛的电子狗狂吠着追我。雷蒙却“性”趣不减,每晚都要。
我拼命地熟悉和适应,半年后就从初接手时的忙乱不堪过渡到了有条不紊。我对工作很敬业,就连生孩子时也没坐过一天月子,分娩的当天下午还驱车东海岸出席公司的业务会。为了工作,孩子刚满一岁就用安全带把她绑在后车座上带着她到处跑。这么玩命干的原因一是因为我一贯的争强好胜,一是因为婆婆的冷漠和丈夫的懈怠,婚后我已看出雷蒙不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要在异国他乡立足只有靠自己。1984年11月我成了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丈夫的上司,雷蒙没有嫉妒,只是每当家中有大项开支就用我的信用卡付账。
24岁时我做了母亲。:生活本可以驾轻就熟地往前走,可我想去上学,我从小就对服装有偏爱,1988年9月我考进了加州大学的服装工业系读硕士。雷蒙却提出辞职,他说,这样他可以全力以赴地照料我和女儿,而且目前家中的积蓄也还能支持。在快节奏的西方社会,家务和工作的意义等同。我/f1同意彼此所做的选择;
每天早上6点我就起来,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照料女儿的起居,7点开车上学。回来后,是做不完的功课和刷不完的碗碟。作为专职保姆的他,却坚守着“朝8晚10”的作息习惯,“我的生活规律不能打乱”,有一个星期我因为忙于考试没有进厨房,结果脏餐具在洗碗池里摞得和我一般高。“你闲在家里就不能洗洗碗吗?”我第一次对他发了火,“下厨房会让我想起父母离婚的日子。”雷蒙说得很感伤。
在我4年的学习生活中,雷蒙不止―次地对我说:“我爱你。”可是没做过一次早餐。
他的自私和慵懒开始让我厌恶,我想起父母的结合,在那个“抓革命促生产”的年月里,我父亲每月的工资只有56元,可是却节衣缩食地给爱美的母亲买―双标价10元的长统袜。经得住婚姻琐碎打磨的,只有像他那样的男人,可惜我没碰上。在日复一日的龃龉中,我意识到我和雷蒙的爱在迅速变质。
婚姻随风而逝
1992年28岁的我取得了美国加州大学服装工业的硕士学位。美国80%的服装业集中在纽约,为了事;业的发展,我卖掉了加州的房子,举家迁入纽约。然后带着自己设计的女式内衣和便装样品一家家找商。
两周下来几乎跑遍了曼哈顿服装区的各个展销厅,可是接洽方重复的都是一个字“No”。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少,我几乎要绝望了,对丈夫说:“要不你先去找个工作?”他大惑不解地看着我,“有了工作我怎么度假呢?”于是迎着第二天的太阳我再去奔波。
我继续着我的“大海捞针”。一天,我走进百老汇第39街的服装大厦,走遍一楼到七楼的展厅仍然是一无所获,垂头丧气地坐上电梯闭着眼随手往按钮上一触,心里想:爱到哪就到哪。电梯停到了16层,有一间房子外面挂着服装的牌子,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敲门,门敞开了,走出一个犹太老头,我忐忑不安地说明了来意,精于此道的他一眼就看出我的利用价值:年轻,便于控制,英语流畅,直接的中国背景,没有无效中间环节,更主要的是,当时我做的真丝服装在美国市场正走俏。
老头点拨我:“在纽约,要么你是天才要么有人捧你,否则你就别搞个性化。只有搞大众化才有饭吃:,等你赚了钱一样可以发展个性。”我照他的话做很快入了行。三个月签下合同,五月份就接到了第一份订单。1993年第一年的营业额就是800万美元。
雷蒙对我的成功很满意,无所事事的他热衷于给自己和我安排各式各样的度假计划,我必须接受,否则他会大动肝火。他时时提醒我,如果我不带你到美国,你能成功吗?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他只做两件事,白天对我说“我爱你”,晚上上床。至于我的疲劳和情绪与他无关。
丈夫的反应是加倍的占有,只要我不在他能连着打十几个电话到处找我,绵绵的情话只有一句,“我爱你,既使我和别人上床也只爱你。”气得你头晕;不管我愿不愿意有时一天他甚至要同床三次,否则就诉诸暴力。我实在无法忍受,提出离婚。
雷蒙先是如丧考妣的痛哭,责问我为什么不爱他了,继而又在财产上锱铢必较,看着他和他的律师,在离婚条款上逐字逐句地推敲,我心里只觉得纳闷,当初那个说爱我如同生命的男人哪去了:双方律师唇枪舌剑为财务上的问题经常在办公室里争执到深夜。我向律师提出,这几年都是我养家,所以孩子的监护权应该属于我,而律师则说,那你还得给你前夫付赡养费,因为他没生活能力,这就是美国法律。
为了财产上争得更大的便宜,他同意在孩子监护权上做一部分让步,条件是除了美国的房和车,银行里的存款,我还必须在法庭外付他一笔相当数额的现金,因为现金不上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私了”。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旷日持久的离婚案拖了三年,终于在2000年5月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结了案。西服革履的雷蒙在法庭外接过了我装现金的书包,小心地摸了摸才掉头而去,脱下婚姻外衣的男女像商场上讨价还价的商人,只不过他要的是钱,我要的是自由。
“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我在巴黎大学学了一看美学,待手续办妥后就回了国,没多久就在一家跨国文化公司找到工作。刚离婚时想起女儿我几乎每天都哭,夜里做梦也能听见女儿伏在枕边叫“妈妈”,视力也因流泪过多急剧下降。唯一庆幸的是工作给了我自信,在这个欧洲最大的文化集团中,我负责对中国的文化。
一次法国大使馆举办的聚会上我认识了让。他比我小7岁,法国人,某外企驻香港地区的总经理。见面的那天晚上我穿了一套晚礼服,用让的话来说“光彩照人”,而刚从长城游玩归来的他则穿着一件脏兮兮的T恤。让的中国情结从童年就开始了,小时候看到家乡的小店里出售一套中国西游记玩偶,个个都是栩栩如生,他拿出所有零花钱买下它后,心里就憧憬着长大后要到这个盛产神话的国度去看看。那天他给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像神话一样”。
我预感到有什么要发生,第二次见面时,我戴上了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戒。他愕然,我对他说,“我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只不过婚姻已成为过去,我现在离婚了。”他笑了,“除了离婚的事实,年龄和孩子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你的自由给了我机会,”让说,他欣赏的就是成熟。
让最喜欢的就是双休日让我陪他去琉璃井,乐此不疲地和那些古董小贩砍价,在他住的复式公寓的楼梯上,每层都摆着―具涂着斑驳陆离油漆的木雕小佛爷,我说:“你也不管是真是假,买这么多。”“不管是真是假,主要是很中国,和你一样。”
让是一个绅士,不管做什么他都首先征求我的意见,外出吃饭总是他拉椅子拿衣裳,和他相处的每个细节都让我有被呵护之感。在交往中我们熟知对方的一切个性和喜好,感情,就像一条缓缓的小溪,淙淙流淌波澜不惊。当然也有狂热的时候,一次我赴美公干,在离别的七天内,让每天一封航空快信倾诉别情。我回来的那天,他在客厅里摆上700朵玫瑰迎接我的回归,每朵玫瑰上都系着一张小卡片“See how much l love you(知道我多么爱你)”。
让向我求婚,我拒绝了。婚姻是一条两人共走的胡同,最初的神秘使当事者想避开所有的人,逐渐的习惯又会使他们厌倦,我怕重蹈覆辙。文学家总是喜欢歌颂初恋,这其实是个误区,在那懵懂的季节,人们连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还闹不明白,怎么能决定自己终生的归宿呢?于是,在爱的果实还青涩的时候人们就匆匆采摘,熟了,眼前却是一片收获过的荒原。对让的求婚我有一种啼笑皆非的痛苦,以往不幸的婚姻已耗尽了我所有的激情,我实在没有勇气再踏进婚姻之路。让看出了我的疑虑,“我可以等,对我来说,你是情人、妻子,我一生中唯一的女人。”“等激情趋于平淡,你会有新的目标。”“平淡就是永远。我等得起。”我们继续平淡地过着,彻底地彼此拥有着,半年后,我戴上了让送我的婚戒。
回想起我和雷蒙的相恋,似乎比现在有着更多的眼泪和狂喜,可是开始得太匆忙,舍弃了相识相知后的细节和过程,其实爱是有灵魂的,就是关怀和尊重,被怂恿的我们,不顾一切地掘弃了它,终令情殇。
2001年圣诞时雷蒙给我来了封信,因为孩子我们并没有完全中断联系,在信的结尾他写了一句“love is love‘’我觉得有点哲理,爱是一起吸吮甜蜜,婚姻则是一起阻挡风雨,你要是没有海枯石烂的决心和相濡以沫的勇气还是别结婚,爱,仅仅是爱。
作为一个男人,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能为他心爱的人去全力拼搏,结果会怎样?
大家都一定认为是会有一番成就,或者是会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了。当然,这都是美好的结局,但是现实终究是现实,我们始终无法改变。有人觉得如果女孩遇到真爱的话,就不会顾忌那么多了,只要男孩好好爱她,同时也会努力的工作,他们以后的生活会同样的幸福。这样的情况是有的,但是极少极少,人们谈恋爱的时候都会这样去想,但被现实打败后,分手的主要原因大多还是因为这个。我就能深深地感受到这种感觉。我原本是一个准长途货车司机,因为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学习驾照,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就为了能好好挣钱结婚养家但是等到我开始的时候,我女朋友不愿意了,她坚持反对这份工作,也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但是,我作为一个男人,家境也和别人不一样,需要自己的努力,我拿什么去结婚养家?她认为除了开车做任何的工作都能接受,我也坚持了一段时间自己的原则,但还是输给了她,我放弃了一直追求并且耗费一年的精力与开销所学的驾驶技能,因为是真的很爱她。又回到家里了,开始了迷茫的生活每天的压力压的自己快窒息的感觉,过了一段时间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朋友开了一家茶苑,要我去帮助她,可我跟女朋友说了之后她并没有反对,可我觉得她又跟以前开车的时候对我的态度差不多了,同学包办的水电工程,她觉得那样没出息……,我一个中专生,我爱自己的家庭,我爱她,但是我很无力,马上都要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她就是怕,怕我没前途。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了,当初的那些天真的话也被现实吞噬了。
如果有我不希望看到的那一天,到那个时候谁都无法还改变我原本一直对爱情的理解:现实高于真爱!
张老师个子娇小,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平日里她穿着简单而大方,从不刻意打扮,但我觉得她仍然很漂亮。课堂上她始终严格要求我们,但平日里却很可亲。
有一次因为意外,我的脚趾骨折了,绑上了厚厚的石膏,给我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但张老师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喝水、上厕所等,她都会关照同学来帮助我。
而最让我难忘的是中午去食堂吃饭。起先她专门让同学送到教室,可往往送到时饭菜都已经凉了。于是等我的脚稍有好转后,她就派同学扶我一路去食堂,她要先带队伍过去。我们的教室虽然在一楼,可到食堂要穿过长廊,而且有台阶。我跳上跳下,不一会儿已经精疲力竭、满头大汗,而且由于害怕,隐隐感觉脚疼了,我一下哭了起来。
也许是等了太久,也许是不放心我,张老师满脸焦急地走了回来,见我满脸痛苦,忙安慰我:“不哭了,把眼泪擦掉,我们是最勇敢的!”边说边要背我。我挣扎着不肯上去。要知道张老师身材瘦小,而我在班级里的个子可是数一数二的,她怎么背得动我呢?张老师突然生气地说:“你再不听话,我再也不管你了!”无奈,我只能让张老师背起了我,我可不想老师不理我!
一路上,张老师总不时地回头问我脚疼不疼。来到食堂,老师把我扶到座位上,把我的伤脚轻轻搁在凳子上放平。这时,我发现张老师已经满头大汗,还在轻轻地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