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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软环境是城市的综合形象
所谓城市软环境是相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环境,包括一个城市的卫生环境、诚信环境、服务环境、制度环境、文化环境、文明环境等在内的综合条件。
1、城市卫生环境是城市形象、城市精神最直观的外在展示。从另一方面讲,一个城市的卫生状况直接反映了城市管理的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城市管理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往往在城市的清洁方面得到最大的体现。
2、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良好的诚信环境是一个城市吸引投资的重要因素,它包括政府部门在投资者、企业和市民中的诚信形象,企业与市民的诚信行为等。一个不讲信用、不守承诺,假冒伪劣、坑蒙拐骗行为泛滥的城市是难以吸引大批投资者、经营者进入的。
3、投资者在某地投资建厂,需要来自政府各部门、城市各方面的真诚、高效、优质的服务和帮助,因此良好服务环境的建立与形成是城市投资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环节。
4、与投资有关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有利于投资的创业环境,有利于发展成长的人才环境等。一个政府是否对本市市民有凝聚力、对外部人才资金等各类资源和企业有吸引力,关键的因素在于体现政府开放意识、开阔胸怀以及服务导向的各种政策和制度。
5、一个城市的科技、教育与文化的发展状况和水平,是城市竞争力的体现,决定着城市有无吸引力以及能否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城市投资环境不能忽视科技教育的发展、文学艺术的繁荣、文体设施的建设以及历史文化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文化环境,提高城市的档次、品位与魅力,增加对外部资源的吸引力。
6、城市文明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两者既有区别又有交叉,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对前者有巨大的反作用,作为城市投资软环境的“文明环境”主要是指后者。一个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时间上看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它与城市的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密不可分,指标上可用城市秩序、社会环境、市民素质、政府行为等进行衡量;现实中体现在市民的文明行为、企业的诚信行为、政府的廉政高效行为等方面。因此城市文明环境也是城市投资环境的重要方面,因为城市的综合竞争,最终体现为人的竞争、文明程度的竞争。
二、城市软环境理念为先
投资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既需要政府各部门自身工作方式与思想观念的转变,也需要企业和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但是,由于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投资者,是城市发展的领导者,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创新主体,担负着城市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重任,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城市投资环境建设中必然处于规划、领导、指挥、协调的主导地位,建设和改善投资环境政府首先要确定先进的理念。
1、用“亲商、安商、富商”的引资理念,指导投资软环境建设。我们要变“招商引资近视症”为放眼全局、着眼未来的大招商观念;坚持以诚信为本,以环境优势取代政策优势;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现象;改变只爱凤凰不栽树,只爱外资不服务,只想让外商养牛,又不为外商种草的以我为主思想;进行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实实在在地为外商做实事,用我们的热情热心给外商“家”的感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情招商引资、以商招商引资、环境招商引资,使招商引资工作富有持续性和发展潜力。
2、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都关城市形象”的观念。
现实中人人实际参与招商引资虽然不可能,但是人人可以参与城市的对外宣传,人人可以影响城市形象、形成投资环境。为了真正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形成人人关注城市环境,人人自觉为本地环境改善,做贡献的局面,除了要加强宣传和号召之外,还应运用具体政策和制度建立必要的激励与监督机制。
三、运用营销思想建设良好投资环境
1、树立“顾客”意识,突出“顾客”导向
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自己的定位,真正变管理为服务。实际上市场经济政府职能部门与投资商的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商家”与“顾客”的关系。来自国内外的投资商就是一个城市的顾客和上帝,作为城市主体利益代表的政府职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树立顾客意识,变管理为服务,尤其是与外商直接打交道的职能部门更应率先实现角色和位置的转换。
2、切实出台方便客商投资办企业的政策措施
运用营销思想建设城市投资环境,还必须想投资商所想、急投资商所急,只有充分满足投资商的需求,才能实现招商引资目标。这就需要城市有关部门不断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不断制定和出台切实方便客商投资办企业的政策措施,以优化自己的投资环境。
3、树立沟通也是生产力的观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科科长
二、优化各项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一)审批类项目
只要是在县级审批权限内,要件齐全的政府性投资项目,2个工作日内免费办结。
(二)核准、备案类项目
只要是在县级核准、备案权限内,要件齐全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即日免费办结。
三、创新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审批
按照“科学、合理、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优化审批和办事流程,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对要件不全且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提供耐心细致的指导服务。实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做到不越权、不违规审批,为群众提供最方便、最快捷、最满意的政策咨询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零投诉。
四、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新形象
对于前来窗口办理事情的项目单位,做到“送一张笑脸,说一句问候,给一个满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做到服务及时到位,为建设辽吉蒙结合部区域中心县提供保障。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并全面落实执法检查双备案和行政处罚双报告制度。2012年按照省、州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办结案件79件,均按最低倍处罚,且无一听证、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实现了监督执法规范化、服务社会优质化的目标。
(二)认真履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今年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年初承诺,对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答复解释或处理工作,不推诿、扯皮或延误。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做到了及时转交相关科室处理。
(三)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今年我局强化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缩短审批时间,促进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提高。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阳光审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截止目前,指导办证345家、受理249家、发证201家。
(四)实行“首错不罚制”。今年我局认真履行承诺,对首次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GSP、GMP的,且违法行为轻微、不足以危害百姓用药安全的,只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特别是对餐饮服务企业重点实施规范和指导帮扶,下达整改意见书420多份,责令限期整改。全市365家餐饮服务企业,截止目前无一家餐饮服务企业被处罚。
(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局和市委、市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有关指示精神,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推动服务措施创新创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公开了优化食品产业、医药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22条具体措施。同时,结合“入厂指导”和“三管”工作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帮扶企业做强做大。
以十精神为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为主题,以创造更优的发展软环境,进一步增强规划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各界满意度为目标,使“101%服务·效能规划”在同行业中继续保持领先,力争年终进入全市“优胜单位”的行列。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服务基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要重点围绕“阳光权”、“楼间距”、“停车难”、“容积率”等与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切实解决规划管理工作中“办事不透明”、“审批无依据”、“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一是清理规范行政服务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中央、省和市文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本级办理的事项,一律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统一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为群众提供快捷、规范的服务。二是加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运行。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突出“12345,心系你和我”主题,让群众的意愿更加顺畅地传递到决策层、执行层。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群众建议、咨询、求助、投诉等,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受理诉求、第一时间协调处理、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回复。建立健全限时办结、督查督办、舆情分析、电话回访、奖励问责五项制度,确保达到复杂问题会办率100%,群众诉求办结率100%,实名投诉回访率100%,办理超时追究率100%的“四个100%”要求。将来电接通率、在线答复率、及时办结率、服务对象满意率等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的要求,不断完善“阳光纪检”、“政(行)风热线”、“阳光”、“12319”、“局长信箱”等投诉办理机制。对群众投诉的重要问题,分管领导或单位(处室)负责人直接组织快查快处。规范投诉受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回访反馈等办访制度,对署名的投诉回访率要达到100%,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实行约谈问责和分析预警制度,对重点单位(处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定期分析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投诉动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二)践行服务理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把服务发展当作城乡规划部门的第一要务,不但要规划好、引导好和管理好城乡规划建设,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多办实事。一是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重点规范违法处罚和服务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双百双千”服务活动。结合局领导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参与市组织的对全市范围内100家台资企业、100家外资企业、1000家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小微企业进行挂钩联系活动,上门宣传惠企政策、调研企业发展现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市“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建立一窗受理、同步审查、限时完成、扎口收费、统一反馈的审查机制和工作流程,减少企业在部门间来回奔波的时间与精力,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已经与其他部门建立并联审批的规划和工程处,要进一步优化并联审批流程,不断提高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规划服务效能
各单位各处室要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手段和模式,推动服务提质、效能提速、工作提效。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模式。法规处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及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办法,保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化运行。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灵活采取建议、辅导、提示、警示、帮扶等方法,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变管制行政为服务行政。二是巩固风险管理工作成果。规划处、监察支队要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科学梳理风险要素,完善风险评估模型,丰富风险信息收集渠道,准确评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对服务对象实施差别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高风险管理系统平台运行水平。三是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在局机关实行绩效管理,局办公室要灵活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论,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机关各处室要充分运用绩效管理系统进行工作分配、绩效考评,强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促进组织和个人绩效的全面提升。有条件的单位可参照局机关实行绩效管理的办法,试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四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目的,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权力法定、程序固化、裁量限定,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电子监察。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全上网、真上网”。
(四)实施“阳光规划”,促进服务品质提升
各单位各处室要把“阳光规划”的品牌理念引入规划管理的全过程,作为提升作风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认真践行101%服务理念,以服务企业为主导、以服务民生为优先、以服务发展为核心,结合本单位(处室)的职能、特点进行“阳光规划”服务品牌的策划设计,重点在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审批许可、民生改善等方面,探索创新个性化、契约型、仿真式服务模式,积极打造“阳光规划”品牌。在全局范围内组织评选方案设计好、形式内容新颖、企业群众满意、社会效果明显的“阳光规划”品牌竞赛活动。要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为企业打造优良的创业环境,为群众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为规划工作培育高效的政务环境。
(五)严格督查问责,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各单位各处室要将提高工作执行力作为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突出督查督办重点。围绕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淮政发〔2013〕1号文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圆满完成;围绕目标责任状明确的主要任务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编制、风险管理、网上审批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围绕软环境和效能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影响恶劣行为;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和《市规划局转变机关作风七项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和市的《规定》落到实处。二是改进督查督办方式。局监察室、软建办、督查室要整合督查工作资源,完善大督查工作格局,创新督查方式。通过开展联合督查、交叉督查、量化督查、挂牌督办,以及暗访、巡查等,强化监督实效。三是加大考评问责力度。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满意作为工作评价的第一标准,不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对单位、处室的工作绩效、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协调配合等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软环境考核中予以加扣分。把严格问责作为刚性约束,着力治理庸懒散和“中梗阻”问题,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作为查处重点,对查实的问题,坚决予以处理。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各处室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以敢于担当只争朝夕的工作锐气、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实干精神,切实抓好今年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局纪检组、监察室、软建办要加强对全局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单位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处室)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局办公室、软建办要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主办单位(处室),各单位(处室)将工作任务再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排定序时进度,抓好督促检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和新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强化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为抓手,以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范围及目标
(一)活动范围。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软环境提升年活动,力争我市科技软环境在全省达到一流水平,全市科技企业和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测评达到95%以上,全局工作纪律显著增强、服务态度显著改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三)活动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我局软环境提升年活动与全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促进任务落实,以工作实效检验活动成果,不断取得科技服务新成效。(2)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查找在科技日常管理、科技行政权力运行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以扎实的服务取信于民。(3)强化措施,务求实效。针对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全面排查、跟踪整改。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三、活动重点内容
(一)认真开展“庸懒散虚乱”作风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虚作为”、“胡作为”等问题,促进机关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科技事业上,把所有本领放在具体工作上,把能力和水平体现在实际成效上。
(二)积极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在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开展“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活动,重点解决好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三)深入落实“三项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编制部门总体职能、内设处室主要职责、具体岗位设置及其职责,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网站公开。坚持首问责任制度,凡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回复和处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或对所问讯事项不清楚的,要主动帮助联系,不准推诿。坚持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各事项。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三禁止”制度,禁止擅自检查、交叉检查、多头检查。严禁向企业和基层单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禁止强制企业参加各种培训、庆典、研讨会等活动。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市级有关学会、协会、报刊中兼任职务,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评审、验收和论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处室和个人,实施行政问责。
(五)全面启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年服务活动。为创新扶持企业机制,帮助企业应对复杂严峻经济形势,今年6月至明年5月我局将联合市经信、发改、财政、国地税等部门以及各县区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年服务活动,以高企培育、科技政策落实、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等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千企大走访”、“科技政策进企业”等活动,探索服务企业新方式、新方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帮助企业提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活动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贯彻落实软环境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软环境提升年活动。围绕树立“抓软环境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抓经济发展必须抓软环境建设”理念,组织学习学习讨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开展“优化软环境、我该做什么”等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全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人人关心软环境、处处维护软环境的浓厚氛围。
(2)对照检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通过座谈交流、单位自评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科技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吸收有益的意见,并逐一分析所有的建议,查找显性问题,更注重查摆隐形问题和突出问题。
(3)落实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纳梳理,深刻剖析,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立即整改。涉及多个处室的问题,由局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对发展软环境不利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总结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全面总结我局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情况,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软环境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局软环境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局监察室负责“庸懒散虚乱”作风整治活动和“三优一满意”活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三项制度”深入落实有关活动;局计划处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活动;局高新处牵头负责“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