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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省司法厅《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市区人民政府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为目标,强化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自省司法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法律服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服务科,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监督工作,为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结合司法局职能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区司法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将执法规范化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年初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完善制度,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日常管理到位。重新修订了《区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区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对全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政法部门开展的执法公开活动,重新修订完善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司法所工作制度30余项。制做了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桌牌,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任务、各科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的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上墙公示,将所有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汇编成册,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聘请了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执法行为到位。所有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先经局机关、区法制办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执法,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目前共有5名干警通过考试考核后取得了执法资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科室及时将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整理,确认执法权限、职责、义务与责任,做到全面、具体、准确。
三是执法责任到位。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主要责任、法律服务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的执法责任制,对违反执法责任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卷,手续齐备,装订规范,方便查阅。坚持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半年对案卷进行一次评查,年终进行奖惩考核,做到了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今年以来,共进行了4次检查,2次案卷评查,抽查案卷230份(公证案卷100份、法律援助案卷30份、律师、法律工作者案卷100份),案卷质量全部合格。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召开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了省司法厅《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物权法》、《公证法》、修改后的《律师法》、司法部新出台的法律服务《两个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职业职业道德水平。结合全区开展的“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司法为民。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必须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上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等级动态考核机制,并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坚持月检查、季考评,年终考核,季考评结果在区网站公示,并将考核结果与年检注册挂钩,今年对考核合格的17名律师,35名法律工作者准予注册。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规投诉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对2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投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违纪人员予以暂缓注册。在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局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做到持证上岗,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至今未发生一起因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等事件。
四、服务大局,全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平安建设开展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在全区开展了“百名法律顾问进百村(进社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职能,组织全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深入基层,派驻到农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协办公证等法律服务,建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室,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等项规章制度,统一设计了各类标牌式样,公示法律服务内容和法律顾问联系电话,确定每周二、周五为法律服务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机关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责任制,并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法律服务人员等级动态考核,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参与全区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将一些业务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吸收为区普法讲师团成员,经常组织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和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全区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三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法律服务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要求每人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在基层建立了1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了办案补贴,有效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协助做好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和案件办理,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提供服务。与此同时,在各司法所建立联席制度,选派业务素质强,政治理论水平高的律师包抓镇办,协助镇办司法所处理案件,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化解纷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五是公证工作以创建部级文明公证处和市青年文明号为目标,强化素质教育,健全内部管理,严格办证程序,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办证质量,维护公证信誉。主动服务政府、服务基层、服务“三农”,连续两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公证质量优胜单位”,今年被省公证协会联络组评为“公证质量十年零投诉单位”。
一、加强执法主体教育管理
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机制,使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每个民警的人心,化为自觉行动,切实做到执法规范化。积极构建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使一线执法民警尽快达到岗位业务基本标准、岗位技能基本标准和岗位法律知识基本标准,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
二、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
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的要求,为每个执法岗位、每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标准化执法、流程化操作、精细化管理提供行为准则和检验依据。加强对各项执法活动的过程监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执法不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三、深化执法理念教育
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为主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重点整治那些影响公正廉洁、影响警民和谐关系、久治不愈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立案、撤案不规范,案件久拖不决,制作笔录、调查取证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滥用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保证金收缴和管理不规范,行政处罚量罚随意性大,以及个别民警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切实做到执法规范化。
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开展网上学法活动,进行网上解答执法问题、网上点评案例,为民警学法、执法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法制服务。积极推进网上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建立全大队网上执法档案,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五、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一、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基本情况
两费停收之前,受体制因素影响,基层工商的执法办案工作呈现出群管群办的特点,凡是有执法权限的部门都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各单位执法工作缺乏统一协调,导致执法力量相对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许多县级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比如2009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出台了《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有效解决了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市工商局出台《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之后,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据职能有效分割权限,防止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况。按照执法领域的划分,市工商局现有3个执法科室(直属局)和9个中心工商所,有执法办案人员127人,其中工商所执法人员86人,负责辖区内各类案件的查办工作。该局按照属地监管、相对集中、分工指导原则,通过进一步梳理、整合机构内的行政资源,推进监管执法专业化,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明确、职责互补、沟通及时、协调有序的执法体系。该局结合近年来全员办案、专业执法的优点,减少执法层次,科学界定了部门内部的管辖权限与范围。例如传销、商业贿赂、外商投资企业违法、两虚一逃、品牌车超范围经营案件和天然气质量不合格案件由公平交易局独自立案办理;成品油质量不合格案件、商品展销会案件由市场监管局独自立案办理。明确的职能权限分割,防止了多头管理和重复执法情况的发生。
(二)案件办理灵活分配,防止出现对管辖权界定模糊的案件相互推诿的现象。市工商局《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规定:一般类型的案件和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办理权限内的案件由各辖区工商所立案办理,同时,公平交易局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办理涉及不正当竞争法规案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质量不合格案件;市场监管局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内办理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经纪人违法案件;消保科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办理流通领域食品类质量不合格案件和消费维权案件。另外规定:科(局)办理上述类型案件必须向工商所通报,对同一个监管对象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出现科、局、所重复检查。这样一来,既有原则性的执法领域划分,又不太过拘泥和教条,业务科室、直属局、所上下联动,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了案件管理规范化。
(三)对特殊案件特殊分配,防止出现行政执法资源浪费现象。市工商局《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规定:工商所和相关科室、直属局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处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相互移交;重大特殊案件局长和分管局长可指定办案单位立案办理;12315投诉、申诉、举报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各个科室、直属局、所的管辖范围进行分流,有效减少了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执法效能低的情况。
二、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执法办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目标和任务。当前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整体不高,执法力量不能有效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是受基层执法人员办公设备和知识结构的影响,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询问、取证等执法专业知识掌握不够,这就使得基层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受到限制。特别是近年来数字化办公系统对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给一些计算机基础较差的执法人员带来了一定工作难度,致使案件查办时间相对较长,效率不够高。
(二)执法监管意识不强,工作模式存在形式主义。由于传统工作职能和业务知识,造成了基层工商所的执法监管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还没有将依法行政的观念摆到正确的位置。主要存在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规范、发现案源难、法律法规不熟悉等情况,不能有效的树立执法威信。
(三)执法权限不够集中。目前我国大部分基层工商部门还没有达到真正集中办案的要求,尚未形成一支统一的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仍然存在执法不统一、检查不到位和执法权威不凸显等问题。例如:各执法单位自由裁量权力过大,对同一类型案件,作出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导致处罚畸重畸轻的问题。出现了同类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近,但处罚结果却不一样的现象,有失公平,影响了工商机关的形象。此外,“小局大所”改革后,虽然有效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强化了基层工商所,但同时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减少,对于一些大要案件,仅靠科室的力量难以有效查处。
三、加强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执法技能的培训,努力培养高水平复合型的办案人才。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落实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二是丰富培训形式,要改变只学习书面知识,不重视实践的简单培训模式,采取执法讲座、典型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培训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三是定期对全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质量好的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对案件质量较差的案件,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从而达到规范全局执法办案工作的效果。
(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管意识。在公众眼中,每个工商干部的一言一行不是个体行为,而是代表着整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要坚决遵守各级“禁令”,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议论多的问题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制约机制,针对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和检查,特别是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肃纪律作风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能使领导放心、群众舒心、上下齐心的工商队伍,树立基层工商所一流工作质量、一流服务水平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奖惩机制,在普法中强化监管。要真正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必须建立执法办案人员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办案热情,激发办案潜能,充分挖掘案源,同时要建立完善惩戒机制,才能规范行政执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此外,应该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推行“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强化监管”的做法,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组建成12315执法及工商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率,拓宽案件渠道,让大家都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已的权益,打击违法行为。
1 加强规范执法理念教育,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该院始终坚持把规范执法理念教育贯穿规范执法活动的始终,切实提高全体检察人员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以“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六个并重”等作为检察干警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实效意识、监督意识,始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引和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有效解决干警责任心不强、科室负责任人把关不严等“”问题。二是深入开展检察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暨岗位练兵活动办法及时间安排表,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把握并严格遵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全院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不断更新,为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 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预警和防治工作
一是该院针对自查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在岗人员绩效考核量化奖惩办法》、《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重申了《检察人员办案纪律》等纪律禁令,同时准备将针对评估组提出的问题而制定的各项制度等汇编成册,建立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二是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规范执法行为,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置身事内,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切实加强对十二种执法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的预警和防治工作。
3 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的集中管理
一是以案管室为龙头,以统一业务系统的应用为依托,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执法办案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统计管理以及涉案款物监管,从源头上阻止随意执法、粗放执法。二是加强检委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文件精神,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检委会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中的领导、把关作用。
4 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的“十个依法、十个严禁”规定;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谁领导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看管谁负责”的要求,每案填写办案安全预案,认真落实三长会签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未经初查不得接触初查对象,不在初查阶段对初查对象动用强制措施,立案后严格执行讯问“全部、全程、全面”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杜绝刑讯逼供、指供、诱供;严格执行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制度,做到依法、规范、安全、文明办案。
5 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该院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的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办案程序和关键部位,制定该院《案件受理、流程监管规定(试行)》和《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形成涵盖各项业务工作的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将执法办案活动置于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的管理之下,有效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案,防止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发生。
近几年来,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社会消极因素的冲击,再加上消防执法基础差,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个人素质不高,自我约束力不强,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因此,往往在消防监督执法和消防监督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消防监督员有为警不廉,的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二是个别消防监督员有请必到、有酒必喝、洋相百出,严重损坏了消防监督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一些消防监督员存在特权思想,工作态度冷、硬、横、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张口“我停你的业”,闭口“我罚你的款”,以致于造成监督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坏印象。四是部分监督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到单位检查,走马观花,甚至一杯茶水一包烟,一坐闲聊大半天。五是部分消防监督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偏低,导致工作中常常出现表错态,办错事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的发生。为推进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进程,增强执法规范化的可操作性,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述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消防支队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积极打造消防执法工作新亮点,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1)完善监督执法内部监督管理。以规范执法机制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按照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干部、每一个环节,真正体现执法为民。努力保证消防执法公正、公开、公平,努力实现消防行政执法“零投诉”。
(2)完善监督执法队伍业务。组织监督执法干部立足岗位开展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执法干部的综合素质。坚持科学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制度,重点加大对审批权限的监督制约和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提高群众支持消防工作的热情。
(3)完善消防监督错时检查。结合当前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错时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在检查过程中,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对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错时检查工作,重点解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消除。
(4)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明确执法时限,减少执法中间环节,加强警务公开、执法告知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努力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打牢为民服务思想,努力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5)加强廉政建设。重点抓好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要经常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违纪案例,深入剖析,做反面教材,促进消防监督干部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要通过教育摒弃“官本位”思想,彻底清除特权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讲气节、讲原则,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认认真真做事,自觉争当执法为民的模范。真正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
2、规范执法程序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公开执法流程,增加执法透明度。通过网上办事指南、公示办事制度、开设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事前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执法行为中的暗箱操作,避免执法的违规性和随意性产生必须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警务公开,增强消防执法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遏止职务犯罪现象,不断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2)强化执法例会制度和执法质量自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执法例会,听取各执法监督干部对当月完成的执法情况汇报,针对客观实际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并形成会议记录,作为内部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档案管理,支队完善档案管理各个环节,按照《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建立档案工作台帐,严格档案登记制度,健全档案的归档、保管、检查、鉴定、移交及销毁等管理机制。
(3)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倒查制。公安消防机构应建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对消防监督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增强消防执法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三种执法监督机制。一是错案追究机制,对于办理中存在的错案由上级消防机构视情节严重予以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或特别不良影响的要从重查处。二是督办督察机制,由上级消防机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执法中存在问题和下级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督办、逐案查处。三是奖惩机制,对于执法严格能切实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的干部采取奖励措施,并将各项具体指标量化标准,纳入干部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以激励消防监督干部不断加强学习,严格执法,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3、认真贯彻落实新《消防法》,大力提升消防工作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