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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OTT对运营商业务的分流与冲击,语音、短信收入下降,流量增收成为运营商最主要的手段,当下运营商主要依赖“资费+终端+网络”来激发用户使用流量,但资费是个双刃剑,虽提升流量规模,但流量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这时候就要从好的内容和应用出发,以此为牵引,激发用户最原始的消费冲动,提升流量收入增长。在众多的内容营销手段中,微信因其互动性、分享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个好的微信内容可获得数十万次甚至上百万次的点击、转发,从而拉动用户使用流量几何级增长。以某公司微信厅为例,每次发送内容少则几万的点击量,多则几十万的点击量,用户通过浏览微信厅的内容,每月即可激发的流量超过50T,以0.1元/M收入测算,每月微信厅贡献的流量收入超过500万元,年贡献收入就是6000万元,轻松成为千万元级的明星产品。因此,微信内容营销应成为运营商流量经营的重点之一。
2、“小米+众筹”式的产品开发
小米的成功之处在于用户参与产品开发,形成忠诚度极高的粉丝经济。基于微信的互动性,通信运管商在新产品上线之初,也可让用户参与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微信新产品雏形,让用户参与体验和反馈,并最终形成符合最主流公众期望的主打产品。例如:新的智慧家庭产品,可采用用户体验、反馈、优化、上线模式,改变传统的通信运营商以自我为中心,重资费、轻服务的产品设计模式,实现用户市场调查便捷化和新品宣传口碑化,并有机会达成类“小米化”的粉丝经济,提升产品销售能力。众筹是当前最为火热的一种商业模式,通信运营商也可借助自身优势,创新众筹模式。例如:针对礼品型市场,采用众筹模式,以靓号和限量采购权为卖点,深度定制礼品版iPhone/Samsungnote高端合约。即可降低运营商开发新品的成本,也可成为存量市场特征下通信运营商深耕小众化市场的新手段。
3、基于信任链条的”老带新”圈子营销
京东与淘宝的营销案例中展示,采购用户的评价是影响潜在买家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在社交媒体中,信任是拉动营销的主要驱动之一,因此,基于朋友圈的细微的分享动作正在改变当下的互联网,推动了“微商”的崛起,很多人利用朋友圈零门槛的做起了生意。徐志斌在其《社交红利》一书中指出:收益(社交红利)=信息*关系链*互动。通信运营商拥有最庞大的客户资源,即拥有了海量的关系链,只好有适合的产品/服务(信息)和激励(互动),即可收到超出期望的收益。例如:微客模式。即每个用户可申请参与运营商的营销任务,并获得一个独立的链接后进行分享。凡是通过该用户分享链接办理业务、下载应用、参与体验等,均计入该用户任务量,并按该用户最终任务量完成情况兑付激励。通过这种方式,几家运营商均有机会把自身的几亿用户变成自己的营销员,从而以圈子营销、群组化捆绑推动存量经营时代的发展新突破。
4、只要你敢想,就会不一样的新型服务
【关键词】通信运营商;省直管县
“省直管县”体制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直管县”模式,其内容包括人事、财政、计划、项目审批等原由市管理的所有方面。实现市、县分治是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目标。
对于通信运营商来说,“省直管县”模式就是,公司从当前的“省公司-市公司-县公司”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公司-市、县公司”二级体制,撤销市公司对县公司在人事、财务、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权利,全部归省公司统一管理,加强省公司对市、县公司市场主导权的下放,从而更加贴近市场一线,更好地体现出为客户服务的理念。
一、通信运营商组织架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组织架构是指一个组织整体的结构。是在企业管理要求、管控定位、管理模式及业务特征等多因素影响下,在企业内部组织资源、搭建流程、开展业务、落实管理的基本要素。通信运营商最早的组织结构设计源自行政体制,采取集团公司-省-市-县四级结构。以科层体制设计的传统电信运营商组织结构,在动态的市场环境和在新领域寻求业务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以下四个方面的不适应。
第一,等级森严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的倒三角资源配置和管理模式,使企业整体运营风险加大。理性的部门主管只关心自己所在部门的风险,没有足够的激励为全局风险提供有效的规避措施,从全局来看,风险局部最小化并不等同于全局风险最小化。
第二,漫长的决策流程和决策环节,难以适应快速灵活的市场变化。在决策过程中既涉及到同一层级不同专业单元管理者的协调,也涉及到上下级管理者之间的交叉协调。而组织架构的设计是按照从总部到省到地市到区县的结构体系,无形中增加了沟通和协调的难度。
第三,科层结构难以给优秀的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科层型组织结构要求的是平稳和服从,而不是有创新精神的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这就导致优秀人才的埋没或流失。
第四,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企业管理中以制度、命令、权威和纪律等行政权力特征为主体的团队协调模式发生变化。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指挥命令关系,面临知识和信息不对称程度逐渐趋平的压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变得更平等,使传统科层管理体系受到结构性挑战。相比于高层级的管理者,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越靠近市场和顾客的员工在应对市场变动上越具有决策信息优势。此时,管理者的角色开始发生转变,从指挥者开始变成资源支持者。传统的电信经营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竞争格局。
二、通信运营商“省直管县”模式的优势
为适应当前市场发展需要,解决运营商企业存在的人浮于事、机关官僚作风严重等问题,“省直管县”模式在减少层级、减少管理人员、增强县公司一线的决策权等方面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省直管县”模式,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通信运营商竞争不仅仅是移动、电信、联通三家企业的竞争,互联网企业、终端厂商都参与其中,市场竞争趋向白热化。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优势,主要看能否更好地为县公司市场一线提供有力的支撑和资源保障,能否增强县公司一线领导的决策权与指挥权。
在当前管理体制下,县公司在人事、财务、资源等方面均受制于市公司管理,导致县公司在市场响应速度上不能及时响应客户的诉求,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当前竞争形势下,能否快速占领市场,主要看市场一线能否在资源配置上比竞争对手更加快速、在决策方案上能否比竞争对手更加灵活、在客户服务上能否比竞争对手更加让客户满意。“省直管县”模式通过增加县公司的决策权、指挥权,提升县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第二,通过“省直管县”模式,可以减少市公司这一庞大的管理机构。在当前管理架构下,运营商市公司这一层级在机构的设置上几乎与省公司保持高度一致,导致市公司这一级部门繁多、人浮于事、官僚作风相当严重。从市公司机关人员编制方面来看,市公司机关人员编制将近占到整个市公司人员编制的二分之一;从市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方面来看,各部门只是发挥着对省公司政策和文件“二传手”的作用。市公司不仅对县公司工作的指导性和支撑性不够,反而阻碍了县公司在资源配置效率、决策上的有效性。采取“省直管县”模式,一方面减少了不必要的部门编制和人员编制,节省了人力成本;另一方面也使组织管理更加扁平化,人力资源更有利于向县公司市场一线倾斜。
第三,“省直管县”管理模式更有利于未来通信行业的发展趋势。传统模式下,公司通过自上而下的层级设置,实现层层指挥领导。这样虽然职责明确、步调一致,但是由于层级过多,信息传递的速度变慢,反应迟缓。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组织架构模式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挑战,移动互联网市场要求最高的决策层尽量与市场端贴近,准确把握市场动向和信息变化。因此,组织架构就需要朝着资源集中化、层级扁平化的方向改进。“省直管县”模式有利于未来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
论文摘要:本文阐述了灾难备份业务的定义、发展背景及实现原理,对通信运营商运营灾难备份业务的优劣势及运营策略进行了透彻分析,最后指出灾难备份业务的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1 灾难备份业务定义及业务发展背景
1.1 业务定义 灾难备份业务是一种信息系统遇到灾难时的系统备份和恢复业务,该业务在灾难发生时可用来最大限度的恢复信息系统的原始状态。将用户数据存储在不同地域的数据中心,当其中一地发生非可预测的灾难时,可以迅速恢复用户的数据和功能,提高用户系统的容灾性和安全性。
1.2 背景 整个灾难备份行业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1979年,SunGard在美国费城建立了全世界第一个灾难备份中心,当时关注的重点为IT行业,比如数据备份和系统备份等;后来,IT备份发展到了灾难恢复规划(DRP)阶段,在IT数据备份中加入了灾难恢复预案、资源需求、灾难备份中心管理等功能应用;再后来,人们把灾难备份从IT角度逐渐转向了业务角度,用业务来衡量灾难备份目标。除了IT业务支撑之外,灾难备份还加入了业务影响分析、策略制定、业务恢复预案等,成为了业务连续性规划(BCP);在美国911事件之后,灾难备份又进了一步,除了原有的面向业务,还加入了紧急事件响应、危机公关和供应链危机管理等,功能日趋完善。
2 灾难备份业务实现原理
灾难备份业务常用技术含磁带备份存储、磁盘镜像、RAID技术、HotSpare、双机热备等。并且可实现多种技术的叠加应用,从而满足多方面多角度的应用需求。灾难备份业务的实现原理:
2.1 实现原理 灾难备份业务的实现原理很简单,就是利用在不同物理位置上的存储设备所具备的网络连接功能,在远程平台对本地数据进行异地的备份或镜像,一旦本地发生灾难,存储在异地平台上的数据不会受到损坏,从而可以实现数据的安全恢复运营。
2.2 灾难备份业务的关键指标 由于灾难备份业务的重要性,因此业内提出针对灾难备份业务的一些关键指标,这些指标也是衡量灾难备份业务提供商水平的标志。
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指标:指灾难发生后,从系统宕机导致业务停顿之刻开始,到系统恢复至可以支持各单位运作,业务恢复运营之间的时间段。RPO(Recovery Point Objective)指标:指对系统和应用数据而言,要实现能够恢复至可以支持各单位运作,系统及生产数据应恢复到何种更新程度,即企业可以容忍的数据丢失量。
3 灾难备份业务市场营销概况
3.1 灾难备份业务市场营销的特点 灾难备份服务市场目前主要指基于通信运营商IDC的增值服务,在IDC的调研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表示希望得到高品质、高服务的增值服务。IDC最为关注两项增值服务:数据增值与安全增值。而灾难备份业务可依托IDC的现有网络优势,提供高速、便捷、安全、高校的数据安全增值服务。
3.2 灾难备份业务市场营销的现状 目前国内通信运营商正在试探运营,如杭州电信采用H3C提供的共享式灾难备份解决方案,实现了杭州市政府各委办的共享灾难备份平台的建设和接入,达到了政府统一灾难备份的目标,此为中国政府部门第一个共享式灾难备份项目。由于通信运营商已经开始意识到这块市场的重要性,因此已经开始在各省市建设大型数据中心用以提供灾难备份业务,目前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等城市已经建设起了全国性的大型灾难备份中心。
4 通信运营商运营市场客户分类及运营优劣势分析
4.1 市场客户细分 灾难备份业务适用于政府、金融、证券类等对数据安全性要求很高的客户,尤其适于政府,中小银行。灾难备份业务市场的主要客户群为政府与企业客户,就目前来看,政府行业市场为优质市场,需求非常明确,资金到位,可考虑与各地市信息办合作,共同拓展此项业务。在先期试点阶段,可采取价格策略,吸引一部分政府客户加入。最终以点带面,形成规模效应以及品牌效应。
4.2 通信运营商运营灾难备份业务的优劣势分析
4.2.1 优势:企业品牌与本地化支撑:本地化服务最到位,可以长久托付的网络服务提供商。设施资源:可充分利用原有的IDC设施,节省初期投资。设备资源:运营商集中采购,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网络资源:可以为客户提供端到端承载网查检、诊断、解决服务。客户关系:销售网络广、与行业客户长期合作,市场需求信息获取渠道广,客户关系较为稳固。
4.2.2 劣势:尚无规范化流程:诸多内部产品流程上尚未做规范化梳理,维护服务体制尚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一线队伍缺乏维护经验,决策效率不高:决策效率不高,内部流程复杂,对项目操作反应、决策较为缓慢。无传统业务重视力度:灾难备份业务是ICT业务中具有战略意义,但是短时间内难以得到组织内部对传统业务一样重视。
5 通信运营商运营策略
5.1 产品策略 共享灾难备份的核心为依托通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优势,把灾难备份建设中涉及到的链路,设备、管理和运维等各个方面进行打包,以“服务包”的方式交付给用户。通过共享灾难备份平台,向客户提供优质的灾难备份服务和解决方案,解决用户数据异地备份难的问题,能够满足目前市场上对于数据保护和灾难备份系统的迫切需求。服务产品按照客户需求可以分为初,中,高级,对应数据级,应用级,业务级。
5.2 价格策略 服务产品价格关乎项目的盈利点。服务产品的价格定义一般有两类,一是市场导向型,参考竞争对手的价格,二是成本导向型。建议定价依据参考以下几点:①灾难备份业务收费定位于高端市场;②定位高端应用,收费高;③由于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有限,为卖方市场。
5.3 分销策略 分销策略也称为销售渠道策略。销售渠道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是企业市场营销中所面临的最复杂的决策之一。相同的产品,不同的销售渠道及模式将带来不同的销售及成本。销售渠道按中间环节的多少可分为直接销售渠道、一层渠道、二层渠道、三层及以上渠道。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运营商客户资源,形成健全的分销网络,以大客户作为业务推广发起点,依靠大客户的业务发展优势,有效吸引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同时利用大客户的营销推广系统,扩大市场宣传力度。
5.4 促销策略
5.4.1 搜索引擎推广 提升在Google、Yahoo、MSN三大国际搜索引擎和在新浪、百度、搜狐三大国内搜索引擎的搜索首页排位,确保在各大搜索引擎相关词汇搜索结果中排名靠前。
5.4.2 网站广告位推广 在通信运营商专属网站开辟专栏进行业务宣传。尽可能多地寻找资讯类网站,将业务详细信息作为子站或子页的形式挂接在这些网站中。主要是加强搜索引擎的效果,同时配合超级链接的需要。
5.4.3 传统方式推广 传统的推广模式对灾难备份业务推广来说仍然有效,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主要推广方式包括:①通过印刷、投放产品宣传彩页、X展架等方式,配合产品市场的推广活动。投放方式主要以信函、杂志夹页和楼宇摆放为主。②另外在主要交通干道上制作业务大型户外广告,吸引广大客户的关注。
6 结束语
随着近年来灾难性事故的频频发生,人们对于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更强。灾难备份业务通过远程安全数据备份功能可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良好的解决方案。各大通信运营商依托自身业务及资源优势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效可靠的灾难备份业务,同时又可通过此业务的使用带动相关业务的蓬勃发展,可以说灾难备份业务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王会波.安全存储与云存储安全.《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2009年12月.18-19.
[2]李涛.信息存储与信息销毁技术.《信息安全与技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10年6月.45-48.
[3]许肖威,陈震.信息系统灾备保障核心——安全网络存储.《信息网络安全》.2010年9月.29-32.
[关键词] 资费纠纷 消费者 移动通信运营商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移动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消费者在手机消费方面也面临着资费纠纷、服务质量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对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全国投诉情况统计,移动通信服务(现阶段在我国有该业务的公司仅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投诉均位列当年消费投诉热点之一,突出矛盾是手机资费纠纷,主要表现如下:(1)资费信息不够清晰透明。不说明资费标准,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定制了高额的收费业务;(2)引诱回复不明短信。短信内容类似熟人的口吻,一旦回复服务商既默认用户订购了某项服务;(3)名义上免费点歌或免费下载等服务,实则收取高额的费用;(4)为用户开通免费试用业务,免费试用期限一满,不经用户同意自动开通该业务;(5)陌生号码来电,响过几声后挂断,如果回复就收取高额费用;(6)有些业务很难退订或根本就没有退订的入口;(7)电话未接听已开始计费等。对手机用户与移动通信运营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在我国有相
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为更好的解决手机资费纠纷,我们有必要从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义务着手进行分析。
二、从民事法律角度看
作为自然人的手机用户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移动通信运营商,虽然在经济实力、专业知识、技术手段的掌握等方面存在差距,但二者缔结的“入网协议”仍然属于民事法律规范中合同的范畴。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种独立的有名合同,分为移转财产类合同和提供服务类合同。手机用户只有在入网以后通过接受移动运营商提供的信息传递服务,获得自身所需的声音、文字、数据、画面等信息,才能实现手机的使用价值,因此“入网协议”属于提供服务类的合同,也就当然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1)民事法律规范中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是当事人自主决定的事项,不是当事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对其后果不承担责任。如不允许移动通信运营商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形下开通某些业务,更不能因为用户回复恶意短信或电话被收取高额的资费,否则移动运营商应承担手机用户的损失。(2)自愿原则,表现在手机用户有权自主选择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接受哪些信息服务,也可以选择拒绝哪些信息服务。没有经过手机用户的允许而通过移动运营商向其发送信息,是一种侵权行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应该通过自身设备经常制止有害信息的短消息;对持机人的信息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立即删除;切断骚扰信息的来源,防止手机用户受到虚假、骚扰信息的侵犯;对制止不听,继续发送有害信息的人应该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处理。(3)公平原则指的是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有权予以撤销,任何人都应对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负责。如由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内容解释引起的纠纷,要本着对制作格式合同一方不利的解释,从而维护手机用户的权益。移动通信运营商不能自己或是以国家规定为由,单方面调整话费,而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同时对资费调整情况在不单纯局限于营业厅的范围内公示。(4)诚实信用原则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手机用户基于内心自主意思表示选择某移动运营商并与之订立通讯服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其有权利向对方咨询相应的服务及收费标准,并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业务;作为移动通信营运商或其商处的工作人员应充分介绍,并如实告知该业务的资费标准,协助用户做出理智选择,不得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或诱使其开通某些业务。对于已经开通的业务,若用户需要退订,应及时为客户办理,不得设置高门槛退出机制。另外,《合同法》第42条、43条和92条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对方利益;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如为用户开通某项业务,不管其是否收费,都应通知用户,得到用户有效确认后方可开通;为交易需要用户留在移动通信运营商或其商处的个人资料,诸如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妥善保管并为其保密的义务,禁止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若违背上述义务,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用户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三、从经济法相应法律制度看
手机用户作为消费者与移动通信运营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主要规定经营者有以下义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安全;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不作虚假宣传;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移动通信运营商要做到以下几点:(1)移动通信运营商及其商应该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业务宣传应该准确、客观,符合实际,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各类资费套餐的选择方法和协议期限;在做自我宣传的时候不得做虚假、夸大的宣传,进行虚假价格承诺,不得进行“免月租”、“单向收费”、“接听免费”或其他虚假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用户。2006年7月一场关于广东联通“率先单向收费”的风波,在广东通信市场闹得沸沸扬扬。广东联通推出的“本地包月接听”套餐被媒体虚假宣传成为“单向收费”是引发争议的起因。(2)移动通信运营商及其商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2006年6月,信息产业部又拉开了治理、规范SP资费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对SP的管理进一步加强。7月,中国移动推出了梦网业务免费试用和二次提醒确认政策,以期彻底解决SP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诱骗定制等问题。中国联通也不断加大了对合作SP的管理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了用户投诉受理机制与SP违约处理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综合评议活动对SP优胜劣汰。今年1月~10月份,中国联通已经清退了64家违规SP,并对其他损害客户权益的SP进行了警示。对于部分反复出现违规、欺骗消费者行为的SP,将从明年开始停止对其进行代收费的合作。由于采取了更加完善的业务管理措施,SP违规经营行为大大减少。(3)移动通信运营商有义务计时计费准确无误,提供详细的话费清单,并接受建议和监督,保证公平交易。《电信条例》第34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电信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国际通信、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第40条第2款规定:“电信用户对交纳本地电话费用有异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还应当应电信用户的要求免费提供本地电话收费依据,并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电信用户查找原因。”当手机用户对移动通信运营商计时计费的准确性产生合理怀疑时,当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其计时计费准确无误的证明。2003年7月,原告何某在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登封营业部索要了一份2003年6月份的话费单,发现该话费单上计时计费误差很大,经与对方交涉不成情况下到法院。2003年9月22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作为手机在网用户,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
四、小结
手机资费纠纷归根结底是由于移动通信运营商缺乏高效、严格、透明化的管理制度导致的,从短期看资费纠纷导致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从长期来看,将阻碍通讯企业市场化改革,降低其竞争能力。中国已加入WTO,只有提高服务质量,取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应对即将压境的国外竞争对手,在未来的移动通信市场上处于不败之地。为此,中国移动通信运营商必须要自我完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资费透明化,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4G时代 销售方法和技巧
一、背景介绍
4G是the 4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第四代通讯技术的简称。4G牌照是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第4代移动通信技术(4G)业务经营许可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发放。2013年12月4日工信部正式向三大运营商4G牌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均获得TD-LTE牌照,宣告我国通信行业进入4G时代。2015年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FDD-LTE)"经营许可,至此,三家电信运营商全面开启4G业务的宣传推广。
二、销售渠道
通信运营商主要通过四大销售渠道进行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包括:自有渠道(自有营业厅)、社会渠道(与通信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的渠道)、电子渠道(网上营业厅)、集团客户直销渠道。每种渠道销售产品重点不同,发展业务占比不同,以中国联通为例,自有渠道营业网点覆盖了各大城市和乡镇,自有渠道业务发展重点以家庭共享产品智慧沃家为主。
三、销售方法
4G时代三家通信运营商全业务运营的形势下,主推产品不仅包括4G流量套餐,更是着力转向了包含固话、宽带、4G手机产品和电视的家庭共享套餐。中国联通推出了智慧沃家产品,中国电信推出了天翼智慧家庭产品 ,中国移动推出了和家庭,三家运营商家庭共享产品包含的内容大同小异,如何取得用户的信赖,销售方法和销售技巧至关重要。
1.销售前准备工作
制定具体的销售计划,坚持每天开展一个激情的晨会,确定每天的销售主推产品,制定每天的销售计划,销售计划要具体到每个人每种产品发展量,通过具体的销售计划导向和情感小游戏增强发展动力、发展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每日的晨会中开启新的一天,以热情饱满的状态迎接每天的客户。
2.销售方法
销售过程中,一般会制定宣传单页,打印业务明白纸,通过明白纸给用户讲清楚产品的资费、产品包含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在给用户讲解产品的过程中,主要方法包括:直接法、比较法和分析法。以中国联通智慧沃家为例,家庭共享套餐产品包含的内容多,用户使用后整体优惠力度大,仅仅通过明白纸,用户很难看明白,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四个一"销售法,即"一杯水、一支笔、一张纸和一个计算器"。
对进店客户,首先给用户倒一杯神奇的魔力水,然后站在手写海报前或拿出明白纸给用户进行讲解;再拿出一张算账纸、一支笔和一个计算器,帮助用户计算家庭成员的电视费、宽带费和手机费等总费用,然后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分析。一是将用户现有的费用同"智慧沃家"套餐价格进行对比。二是做好"智慧沃家"套餐价值分析。要分项计算套餐内包含的具体项目,即如果要享受智慧沃家的产品按照联通标准资费计算需要多少费用,计算时要注意语气、语调,并与用户有效互动。三是同"智慧沃家"相邻套餐进行对比。通过"四个一"销售工作法,对比分析后,用自信力、感染力和推进力,促进业务成功办理。即使用户不办,也要把算账的明白纸让客户带回去自己再细算。
3.销售总结,感谢团队成员付出。
每天坚持开展夕会,总结每天团队的销售成绩和个人销售成绩,对每个员工进行点评,找出可以鼓励的地方;感谢每个员工的付出,结束一天的工作。
四、销售技巧
把通信产品销售给用户,不仅要具备正确的销售方法,还要讲究销售技巧。推荐业务时,要站在用户的角度,从用户的心理去感受去分析去讲解产品。
1.学会倾听,在不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时,尽量让客户说话
在用户面前,学会倾听,听听用户对于通信业务的需求,让客户多发发牢骚,多提提问题,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通过倾听,就会发现客户需求点,比如宽带续费客户、埋怨话费超出预期的客户等都是智慧沃家潜在客户。
2.同意客户的感受,增加用户接受程度。
当客户说完后,即使不同意客户的说法,也不要反驳客户,要先同意客户的感受,"复述"一下客户的具体异议,详细了解客户需求,让客户在关键问题处尽量详细的说明原因。了解并且跟从客户和自己相互认同的部分,以降低客户的戒备心理,让客户感觉到你是和他站在同一个战线上。后期给用户推荐产品要从为用户省钱的角度,提供综合通信解决方案,让用户感觉是为她着想的,增加客户对产品的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