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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那年青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那年青春

那年青春范文第1篇

她说,如果我说是让你去死。我亲爱的唯唯安,你信么?

我说,我信!无比笃定。

——写在前面

1。

我十岁的时候,与我相依唯命了十年的楚离死了,我记得那时我不曾掉过一滴眼泪。楚离在的时候常对我说,小唯,永远不要为不值得让你哭的人流眼泪。所以楚离,我的母亲,我此生最亲最爱的人,也就那么理所当然的被我归为不值得的那类人里面。

楚离举行火葬的那天,顾思名回来了,我不知是谁通知的,只是依稀记得,我那时看也不曾看他。楚离的葬礼举行完毕,顾思名将我带回了家。他的家在Z市,我在他家门外,看到他家漂亮而豪华,有大大的院子,院子两旁种着我喜欢的花木,这辈子,我从不曾想过自己能住进这样的房子里。可是,这些顾唯安从来都不稀罕。

他家的门是橘子的颜色,橘子是楚离最喜欢的水果。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从门里看我,我知道,他是比我大两岁的亲生哥哥,顾微凉。楚离告诉过我,他的许多事,比喻,他喜欢吃什么,讨厌什么,这些我都清清楚楚的。我跟着顾思名,走过顾微凉的身侧进屋,然后,顾唯安在此,落地生根。此生,我与顾微凉就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了。

2。

我十岁以后,十五岁以前的日子是和顾微凉一起度过的。与他共处的这些年,我从不曾叫过他哥哥,一直都叫他顾微凉。他是很体贴的一个大男生,总会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的。我们闲暇的时候,顾微凉会与我谈天。不,我们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他在说,他会对我说着他遥不可及的梦想。

他说,他想有一天跨着背包去旅行,走遍每一个城市,看遍每一处风景。

他说,唯安,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拉萨,我想见识那里的异域风情。

他说,唯安,你知道么,拉萨还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日光城。

楚离与我讲过,顾微凉并不是一个多话的男生。可是,他却每天在顾唯安面前说最多最多的话。只因,顾唯安,少言少语。我以为一直在逃避着顾微凉所有的关怀,直到有一天,我认为,我可以理所当然的去接受他的关心的时候,他却要离开我了。

我初三那年,顾微凉高考,据说他是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被X市一所很有名的高中录取了,那所高中的名字我记不得了,X市离Z市的路程我也不曾算过。顾微凉走的那天,顾思名一直看着他,对我说,唯安,你要好好努力学习呀,争取以后和哥哥在同一所高中念书。后来我笑他,笑顾思名。他从来都不太关心我,所以当然不会知道顾唯安有多少次的考试成绩是优,答案是零次。

顾微凉临走的时候拍着我的小脑袋说,唯安,如果你好好念书,明年也许你就能和我一起去X市了。我看着他的眼睛,深黑色的小眼珠子在眼睛里忽闪忽闪的动着,目光清澈如水,那双眸,不像是会说谎的眼睛。所以,我信他。顾微凉,只要我好好努力,认真学习,以后就能和你一起去X市么?

3。

我决定认真学习以后,堆满补习资料的课桌里却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信。我保证,那绝不是情书。那些信最后的落款都是小白杨这个名字,我不认识他,但我知道,他在以这种方式接近我,而当时,面对我一无所知的小白杨,我也毫不设防。我就那么明显的感觉到他对我善意的好,我没想过要找他,他好任他好,毕竟,他心甘情愿,与我无关。

直到,某天,我再次在课桌里找到与以前同样的信时,我才知道,小白杨到底是谁,因为这一封信的落款是白子扬,顾微凉曾不止一次的在我面前提到这个名字。他说在十一中,白子扬是他最好最好的朋友,好到可以同生共死。其实,顾微凉是不该对我说这些的,因为,我永远都不会理解,他们之间那么深厚的友谊。

我知道,白子扬告诉了我他是谁之后,一定会出现在我面前的。圣诞节的校晚会上,他以一身圣诞节老人的装束出现在我面前,然后,给我平安果,我浅笑。他说,我是白子扬,顾微凉的哥们。我没有说话,他该知道顾唯安向来不多话。他望了下自身的装束自顾自的笑,然后在一旁脱下了那身红色的衣裳,以及可爱的帽子。他和顾微凉的个头一般高,好看的样子。

顾微凉和他讲过,我们是兄妹,但却由于父母亲的原因,分离了十年。十年中,我们谁都不曾见过谁,所以彼此间有些疏离。他一定以为,是因为这些原因,我和顾微凉才显得陌生,所以那天晚上,他和我讲了许多顾微凉的一些习性,大多数都与楚离跟我讲过的一样。我听他讲,没有打断,随后,他讲到了他自己,他本来想要和顾微凉一起考到X市的,但却由于中考的时候病重缺考,才留级一年的。然后,顾微凉叫他顺便辅助我学习,所以他才会在我的课桌里经常塞一封信,那里面全是我们考试的重点内容。

其实,我是如此感激顾微凉为我做的一切。但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他。

2001的岁末,顾微凉从X市赶回来过年,他对我说着X市的一切,还包括,那个叫做于莫莫的女子,对他极好。他说关于那个女子的一切时,我的心里极不是滋味,我不爱顾微凉,真的不爱,但我却想他一直守在我身边。那天我恍惚间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话,我说,顾微凉,不要早恋,你莫要学坏了。他怔怔的看着我,而我,也呆愣了好久。他良久过后,轻拍着我的小脑袋,朝着我明媚的笑,他说,唯安,顾微凉永远是你最好的哥哥,永远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人,我的嘴角第一次咧开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弧度。

顾微凉过完了年又去X市上学了,顾思名也在为人民币奋斗着,我还在为去顾微凉的那个城市而努力着,白子扬也这般勤奋的学习,我们各为各为忙碌着,这样的日子满足,而充实。

中考过后,我依旧没能如愿的考到X市,我的分数,只是刚过Z市的分数线。白子扬考到了X市的高中,而他说他决定留下来陪我,一起念完高中,乃至大学。我问白子扬,这就是你和顾微凉的友谊么?代替着他来守护我。他说,唯安,你不懂,你还不懂。是的,我不懂,因为我没有此般深厚的友谊。

4。

我想,如果没有意外,那么,我将安生的过完这一辈子。八月廿二是十七岁我的生日,顾微凉说他要带于莫莫回来给我庆生,那时,我不知道,那个叫于莫莫的女子已经成为他的女朋友了,也许,他们还说着长相厮守的誓言。我说,顾微凉,你变坏了。虽然我们是在通电话,未曾见面,但我依然可以感觉出来,顾微凉笑了。

八月廿二。我的生日,我知道,顾微凉会回来,我没有请假,没有去学校,我早早的去火车站等着他。我看着一辆辆火车,到站,停下,然后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我等了好久,始终没有等到顾微凉。晚间六七点钟,我以为顾微凉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却突然从一辆刚到站的火车的车厢里下来。他提了很多的行李,我准备上前去迎他,却看到他还从车厢里牵着一个女子下了车,我顿时止步,天太黑了,以至于我看不清那女子的样子。顾微凉牵着那个我完全陌生的女子从我身边走过,他没有看到我,没有看到,在火车站等了他一整天的顾唯安。

我的泪,铺天盖地的流。楚离,顾微凉是值得顾唯安流泪的那个人么?我跟着顾微凉恍惚的往前走,我就一直跟在他身后,只要他转身,定能看到我,这是真的,只要他转身。可是,他只顾得和身侧的女子谈笑,不曾往后看。我依稀望得见,他的侧脸上张扬而温暖的笑,可却不是对我。前方传来了“笛笛叭叭”声音,顾微凉这时才把头扭向后面,我知道,他看到了我,我朝着他,温暖的笑,我发誓,这是此生顾唯安,最最温暖的笑,我给了顾微凉。

然后,顾微凉松开了与那女子紧握的手,急急的跑向我,我过去拉他的手,他想推开我,可是,我不会放的,我亲爱的顾微凉,你永远做顾唯安的哥哥好么?这样你就可以一辈子照顾我了,理所当然的。明亮亮的灯煞了眼,我微微的眯起眼,然后,血色弥漫,顾微凉在路的左边,我在右边,我看见鲜红的血不停的往外涌,分不清是顾微凉的,还是我的。

5。

我再也没有见过顾微凉了,甚至我忘了,那个叫顾微凉的人到底有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醒来的时候,再也没有任何人与我提起关于顾微凉的只言片语了,我一直以为,我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是不是到现在,我还在睡着,不然为什么,我再也看不清现实里的任何事,任何人了,那些我曾经拥有过的明亮世界,只能靠回忆看见。

我再也不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再也不能上学了,白子扬总会好心的为我讲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顾思名依旧那么忙,只是他为我找了一个保姆,他唤她方烨。我唤她烨子,听她的声音还是可以听得出她的年纪并不大,二三十岁的样子。她对我极好,如同当初顾微凉那般的对我无微不至的。哦,真是抱歉,我忘了,顾微凉只是顾唯安的一个梦而己。

半年后,顾思名和烨子结婚了,我衷心的祝福他们,这是真的。楚离不能给顾思名的幸福,我希望我亲爱的烨子给他。

当我以为已完全说服自己,顾微凉只是我的一个梦,他是从不曾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的时候。于莫莫出现了,她戳穿了我所有的借口,抖落了我所有的理由。因为,她说,她恨我。是我,害死了顾微凉。

顾思名和烨子结婚后,他们决定再找一个保姆来照顾我。于莫莫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是顾微凉此生所爱的女子,说实话,我与她并不熟,可是,她恨我,疯狂的恨我。

她叫我唯唯安,并且长此以来都这样唤我。我知道,于莫莫喜欢安妮,所以,她把我想象成那个妖孽笔下的悲情女主角。

她说,我恨不得你死,却又要好生待你。

她说,我爱顾微凉,所以,我也该爱你,我亲爱的唯唯安。

是么?爱顾微凉,就必须爱他所爱之人,那么,我是否也该试着好好爱你呢,我亲爱的于莫莫,尽管,我从来都不爱顾微凉。我一度的以为,于莫莫是个口是心非的女子,她说她恨我,却比任何人都在乎我。我问烨子,于莫莫有怎样的皮相?她只说了两个字,精致!我记得,最初烨子刚来顾思名家的时候,顶多只是说我好看。那么,她所谓的精致,是漂亮的极限么?我真想看看于莫莫的样子。

于莫莫说她要陪着我,她决定放弃上一律大学的机会,在Z市读个二律大学,我不知道,她在做下这个决定的时候,内心有多少的挣扎,但她为了与她不相干的顾唯安选择留了下来,我真感激她如此待我,可我并不觉得对她愧疚,她待我好,是她心甘情愿的,我并未求她。于莫莫,在此,落地生6。

白子扬说他喜欢我,是我始料未及的。我说,你用不着,在我身上接着续你和顾微凉未续完的兄弟情,你更用不着,把我们友情努力的转换成爱情。你从来都不欠顾微凉什么,所以没必要为了他伴着一个看不见光的人过一生一世。

他说,唯安,你懂的,对不对,只是装作不晓得而己。唯安,我知道,你从来都不是薄凉成性的女子,你有情,所以,微凉死了以后,你才会拼命的想要去遗忘。

我浅笑,如同那时他以小白扬的身份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给我平安果时,对他那般浅浅的笑。只是最也没有当初单纯的味道,我十六岁的2001,已隔了如今三年的间距。

那段我们不谙世事的时光,也随着顾微凉的离去而远离。

2004年,我十九岁,而说着喜欢我的白子扬已经二十岁了。我拒绝,白子扬给我的爱。但我接受,他对我的好。我总以孱弱的双手,去触摸他的轮廓,我时常想,如若,顾微凉还活着,是否也有白子扬那般完美的轮廓,优美的弧度。

2004年,除了有白子扬为我讲我的世界之外的事,还有于莫莫与我讲那些我所不知的事。于莫莫的大学时光,几乎都是同我在一起渡过的,她每天都要帮助我做一些我自己做不来的事,这是她的份内事,她是我的保姆,不,是奴隶。她拿了顾思名的钱,就该如此待我。可是,顾唯安,一直清楚的知道,于莫莫从来不缺钱,但我还是那么心安理得的支使着她。

于莫莫大二的时候,已经到了2005年,没有顾微凉在的日子,时光依旧溜得飞快。看吧,顾微凉,你于这个世界无足轻重。

白子扬告诉我,于莫莫有了男朋友。不,应该是有男孩在追她。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也不会深究,顾唯安从来都不是喜欢追根究底的人。

我知道,桦子口中所言,长相精致的于莫莫,失去了一个顾微凉,还有千万个像顾微凉那样的男子来爱他。但是,我亲爱的于莫莫,你已经有了顾微凉,顾唯安不允许你再爱别人了。我知道,于莫莫爱我,疯狂的爱我,因为顾微凉也如这般疼爱我。所以,我不允许的话,她就会妥协的,对么?

7。

2005年秋季里的某一天,桦子出门去了,于莫莫把那个正在追她的男孩子,带到了我面前。她对我说,唯唯安,他叫洛夏。

那个男子也极度友好的与我说,唯唯安,我是洛夏。说实话,我不喜欢除了于莫莫以外的任何人,叫我唯唯安,可是,洛夏对于顾唯安说,如此特别,我是如此的喜爱他干净的声音。

我朝他伸出手,于莫莫知道我想干什么,她说,洛夏,你坐到唯唯安的身边,他想摸摸你的脸,看看你长得什么样子。于是,洛夏听话的走到了我身边坐下,他是这般温训的男子,真好。

这些年,我最常摸摸的是白子扬的脸,他与顾微凉一样,生得一幅好看的样子。我习惯于把他拿到与洛夏做比较,洛夏有窄窄的轮廓,尖尖的下巴,我从他的脸上找不到任何与白子扬相似的地方。

但是,我喜欢你。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我们三个人,那四个字,我在他们面前说得这般轻巧。

我亲爱的于莫莫,我喜欢洛夏怎么办。因他有我喜爱的声音,细腻的颜。我看不见他们面上的神情,只是觉得,空气中最初和谐的气息,早己淡了。

洛夏走了,再也没有来过。

于莫莫说,唯唯安,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包括爱情,只要你要。

我真感激她阿,我与她相处了一年多的时间,我清楚的了解她的习性,就像,她也早已看透了我一样。如同我知道她喜欢洛夏一样,她也知道,我并不喜欢那个男子,可是,她还是决定放弃。因为,我说了喜欢,这算是,我要的么?

我们以这样残忍而决裂的方式,再度相处了半年。已经时至冬月了,下了几场大雪。于莫莫的家在X市,即使是快要过年了,她还是没有回去,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以何种心态留在这里的,其实,于莫莫,并不欠我什么。

冬月二十八日是于莫莫的生日,我问于莫莫,这辈子,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她说,如果我说是让你去死。我亲爱的唯唯安,你信么?

我说,我信!无比笃定。然后,我们久久的沉默。

三十的晚上,白子扬约我出去见面,于莫莫也跟着我一起去的。他说,唯安,我要走了。

我问他,去哪儿?依旧是那么淡淡的口气,他说,因为他爸爸工作的原因,他们全家都要移民。

我说,哦,那么,祝你一路顺风。我甚至没有听他的下一句回答,便我摸索着往家里走,于莫莫说,他不错。我知道,于莫莫所谓的他是白子扬。我不作声,是的,他不错,但顾唯安终究不爱他。我不爱他,可听说他要搬家了,心里,却又不极度的不舍,我承认,这是真的。

或许是因为,他走以后,再也没有人借自己的脸让我悼念顾微凉了。他走了,也带走了顾微凉,是这样么?原来,顾唯安,从来都不是舍不得白子扬,顾唯安,就是如此薄性的女子。

8。

我再次住院是因为从家里的楼梯上不小心踩空而滚了下来,还好,那段楼梯,只距地面四五格,所以摔下来也没有受什么大的伤。只是,我开始厌恶这种生活。

我很难习惯这种一辈子在黑暗中摸索的日子。尽管桦子说,她会把我当成她的亲生女儿一样照顾一辈子,她是如此温暖的女人。可是,我亲爱的桦子,你的一辈子还有多长,我的一辈子还有多久呢?

我每次从医院里醒来总会失去一些东西,上次,是顾微凉。这一次,是于莫莫。我三天没见过她了,我从未想过,我竟这般挂念她。

顾思名只在我住院的时候来看过我一次,我自小与楚离在一起生活,与他陌生了,这是必然的。他说,唯安,你的眼睛有康复的可能。

我瞪大了没有焦点的眸看他,我说,我的眼睛,还有可以康复么?

他说,之前,我一直在筹备动手术的钱,医院这方面也一直在找适合与你做角膜移植的眼角膜,现在医院已经找到了适合与你做角膜移植的眼角膜,钱的方面也不成问题,所以,你的眼睛,康复有望。

2006年的春天,我做了角膜移植手术。但愿,我还能看见春暖花开的时候。

四月份的时候,桦子为我拆眼睛上白色的绷带,她的动作很轻很轻,生怕弄疼了我。然后,光一点点的进入我的眼睛。我,真的,看到了。

五月,我出院了,我已经整整的90天三个月,没有见到于莫莫了,我真想见见她精致的样子。我回家了,去了于莫莫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阳光照在被褥上面,看起来,暖暖的。

她的桌子上面放着一个日记本,上面还放着一张字条,给我亲爱的唯唯安。然后,我一页一页的看,泪流满面,那里面记载着太多她与顾微凉的时光,他们是怎样相识的,因什么吵架,怎样和好的,都记的一清二楚。

当然,记得更清楚的是2002年的8月20日,我生日的那天,她是以怎样亲昵的动作,恶作剧般的把顾微凉从我身旁拉走,她说,她知道,我那天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顾微凉的身上,只是她不知道,我就是顾唯安。她说,她以为,我只是某个爱慕顾微凉的人。她说,她知道,我一直跟在他们身后,只是,她不知道,我会发生那场车祸。

她说,她恨我,但更恨的却是她自己。

她说,她爱我,因为她那么刻骨铭心的爱着顾微凉,而顾微凉爱我。

我看到了最后一页,她说,她什么也不欠了,除了,光明。她说,看到我从楼上,摔下来的那一刻,她想,把她欠我的东西都还给我。

我终于明了,那个会叫我唯唯安,我亲爱的于莫莫和顾微凉一样,去了另一个地方,以一种解脱的姿态,重新存活。

我后来去了,顾微凉想去的地方,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日光城。

那年青春范文第2篇

――题记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失去了等待和爱一个人的能力,然而我们都明白,又有谁愿意停下匆忙的脚步,来安静地看看你的伤疤,倾听你的苦衷,慢慢地走进并了解你呢?你开始学会贮藏自己的情感,少一点期盼,少一点失望,少一点偏执,也就少一点伤害。成长,剥夺了曾经那些矫情又幼稚的情感;经历,冷却了你身上的温度。

你终于学会了聪明,不会再对一个人倾之所有,不会再轻易对一个人敞开心扉,不会再对一个人倾注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你长大了,已然不是那个肆意挥霍时间和精力的少年。你要不停息地向前奔跑,没有时间驻足,没有时间恻隐,你必须把更多的人甩在身后,你最无可奈何,但你别无选择。

有那么一段时光,人们总是会感慨生命中来来去去的人,会想起,会思念,会矫情,但片刻之后便会马上回归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马不停蹄地奔向自己的未来。也不知是摒弃了矫情,还是学会了冷漠。我想,只有放肆地矫情过,长大后才会明白:人的情感,其实都是有期限的。爱、憎、妒、恨,这世间所有的情感,都有期限,过了这个期限,一切都将化作似水流年。伤情是因为遗憾,因为不舍,因为对于感情长久的天真期许,而过了这个期限,已然不会再如此天真了。成长总会教人放下和忘记,而曾经那份伤情和遗憾的情愫,便是对过往青春最好的祭奠。

我们终其一生寻找的无非是那个甘愿为自己停下脚步,为自己驻足的人,这是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后来逐渐懂得:生命的时光,越走越短,真正进入你生命的人,只会越来越少。曾经根深蒂固的情感,也会慢慢地剥离,从你生活的轨迹中消失,剩下的只有回忆。有一天,你会开始习惯告别,习惯真的就再也不见。

我们终会懂得,人的成长,注定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我们都要学会在生命里那个寒冷的冬天,一个人孤独地过冬。不奢求别人,不依赖别人,自己温暖自己,自己之于自己,自己给自己力量和勇气。我们都一样,要学会承受生命的孤独与无助,挺过去,才能看见美好和繁华。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位香港的女作家说,我们身处在一个鸡肋世界里,生活上太多食之无味的存在,上至婚姻事业,下至中午时分匆匆吃下肚的那份盒饭。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能够感受到一种不见眼泪的悲伤和一种不见血肉的折磨。生活,仿佛总在营造着一个又一个的缺陷。然而,与其痛而自责,不如释而善待。

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算来,纷扰尘世中,一个人唯有顺其自然,放下得失,内心才能得以涅和自在。

爱恨嗔怨仍犹在,只是心态改。的确,曾经执意守着一段记忆不敢轻易着墨落笔,总惊怕写薄了,亵渎花开;若写厚了,又恐负累。尺度的拿捏,就这样在方寸之间恹恹地诠释着不安与圣洁。如今,流光漫舞走过,风景渐次遁入轮回,自己终可在春山豆蔻与楼台雾失间回过头来。灯火明灭,烟色成灰,并非来自外界的喧嚣和撞击,而是自己未能平复的心绪。

那年青春范文第3篇

我的初中青春,即将暂时落幕在初二。我无法期待下一秒的未来,无法停留在上一秒。

这两年,经历了太多。四本日记,515篇网络日记,记录了我的网络友情,网络情感,心跳回忆,青涩感情以及在学校的点点滴滴。而那些都已成为了过去,现在翻翻,笑了。知道了自己曾爱过哪些人,曾犹豫曾彷徨,曾为多少小事哭泣过开心过。终于知道,自己的过去是那么得美好。

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  我不再像六年级那么傻,以为以后还可以在一起。  我开始学会释怀,学会舍不得,学会珍惜。

那年青春范文第4篇

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那样的一个人有交集。不过就是在实习和做志愿服务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又出于休闲聊天和关怀志愿服务对象的目的,两个人简单的谈了谈而已。他和我年龄相仿,名叫深,病情算有点严重但还能生活自理。

但是,到后来的事态发展就开始超出我的想象。没有太多征兆,他开始向我表白。或许那个时候就不应该心软答应他,但是他说如果不答应那他就不想活了,也就勉为其难决定相处试试。

深这个人的本质不算坏,待我也很好,尽管家境比较贫寒,但是总能想出一些不花多少钱的浪漫来给我小小的惊喜。只是性格相对来说比较懦弱,是一种没有底线的善良。

我对他家人没有什么偏见,就感觉是普通的农民,并且因为早年要给深做手术,卖了家里车子房子,落得家徒四壁因病致贫。但是,家里有台二手电脑申请不到低保。

在他的病情开始加重以后,我才逐渐发觉到什么叫没良心和低素质。似乎他们认为有一个学医的朋友就可以无限期的利用,而且不管是专长还是不擅长的领域,什么问题都要给他们解决,不解决就是不懂情理。似乎他们觉得欠我的医药费就不用还,反正我家收入比他们种地高多了。什么神仙逻辑,怎么不去找小马哥要钱。

那年青春范文第5篇

A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安灿、程磊还有阿卡三个人说好了谁也不许看谁的,然后各自藏在角落里写自己要选的城市和学校。

阿卡说:“三个人在一起纠缠太累了,搅得高中三年都没学好。”

安灿说:“不是就咱俩的事嘛,关人家磊子什么事啊?”

程磊在一边傻笑,边笑边说:“关我什么事关我什么事!”

所有的人都知道安灿喜欢阿卡,而且大家都觉得这事顺理成章,一个俊男一个靓女,走在一起怎么看怎么顺眼;就好像大家觉着安灿和程磊是好朋友一样顺理成章,两个老爸都在市里是响当当的大商人,俩公子哥走在一起,怎么瞧着怎么符合那句成语――臭味相投。

暑假虽然漫长,但过去却是在不知不觉中。开学的时候三个人在车站碰了头,都按约定拿出火车票看看大家都去哪儿。

结果都是哈尔滨,阿卡说自己想去东北看看雪,原因就这么简单。安灿说自己不喜欢武汉这么热的天。程磊支吾了半天说,自己瞎报的。其实,三个人有两个人说了假话,安灿一向很怕冷的,程磊也一直是很有主意的人。去北国哈尔滨不过是为了一个叫阿卡的女孩,而且只是为了爱慕,一个明着爱一个暗着爱。

大学里到处都是诱惑,每个人都在变。阿卡变得越来越像东北女孩,说话特粗俗的样子。安灿说这才有个性呢,程磊只在一边笑,一脸的欣赏。

安灿一如既往地追求阿卡,程磊当帮手。

阿卡说:“我不能那么轻易就叫你搞定。”安灿回去就搞了个不轻易的工程,把程磊叔叔家的温室里种满了玫瑰花,程磊没安灿那么浪漫,他说种玫瑰还不如种点萝卜白菜实惠呢。

玫瑰花开的时候,安灿蒙着阿卡的眼睛把她领到温室,阿卡一睁开眼睛就呆住了,眼前火红的一片像足了玫瑰。程磊说废话,那本来就是玫瑰。玫瑰,到底是爱情的象征,数量上的优势便可以成就一段爱情。

阿卡说:“安灿,这些玫瑰是我的了,还有你也是我的,以后定期来陪我弄花。”

安灿笑得屁颠,沦为人下人了也能这么高兴。程磊说安灿跟一傻子似的,然后自己就莫名的伤感起来,感觉自己更像个傻子。

B

程磊的叔叔要回南方老家了,整个院子就留给了程磊。程磊把钥匙配了三把,自己一把安灿一把阿卡一把,反正房子大,三个人一人一间屋。

转眼到了大四,大家开始忙起来了。其实他们仨都是瞎忙,家里安排好了工作,自己就等着照毕业照就得了。因为瞎忙,所以三个人总有时间凑一起下馆子泡吧蹦迪。一次程磊在迪厅跟人打架受了点轻伤住进了医院,安灿说:“你好好养着吧,出院后我给你一惊喜。”

程磊出院后发现安灿的屋子没了东西,东西全搬到阿卡的房间里去了。程磊当时只有一个感觉,有点晕――这惊喜太突然。

程磊约安灿出去喝酒,两个人都不知道为什么特亢奋,酒越喝越多,但酒毕竟不是水,最后两个人都喝高了。程磊问安灿:“你真和阿卡在一起了?”安灿一笑,正好手机响了,是阿卡的电话。由于兴致正浓,安灿大着胆子把电话一关说:“那当然,就在你住院的第三天。”

记得有人说过“爱的最高境界便是能经得起平淡的流年”。再恩爱的人也总有腻了的那天,安灿开始跟阿卡吵架,一吵架程磊就从隔壁跑过来劝。恋爱的人都没有记仇的习惯,吵归吵,吵完还是好恋人。每次两人由激战转为和平的时候,程磊总是又开心又难过,那份复杂的心情怎是一般的人能够体会的?

程磊去阿卡和安灿的房间拿杂志,正巧瞧见了安灿和哈尔滨美女在聊天。安灿说瞧着自己兄弟孤家寡人他也心疼,不如给程磊介绍一美女,“给你瞧瞧,这儿还有照片呢。”

照片里一个长发女子站在白桦林里,一身的牛仔打扮衬托出修长的身材,确实是少有的美女。但程磊还是觉得她没有阿卡好看,要知道他看着阿卡好看的时候才十六岁,十六岁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美女。

什么东西都是第一次见到的最美好,程磊一直这么认为。

安灿说临走的时候一定要看看这个哈尔滨美女,阿卡说你要是敢去看咱俩就散伙。开始俩人都以开玩笑的姿态说,只是后来安灿动了真格,真的在家梳妆打扮着要去见网友。阿卡又和安灿大吵了一架。还是程磊从隔壁跑过来劝驾,揣着很复杂的心情。安灿说谁也甭想阻止自己,阿卡说那好啊,你去了就别后悔,有的是人愿意要我。安灿说那你就跟别人走吧。俩人的话越说越离谱越说越不好劝。阿卡拉住程磊的手说,程磊咱们走。然后“砰”的一声关掉了房门。

那一晚,安灿没敢去见网友,也没离开自己的房间,他以为阿卡会回来,可是她没有。早上起来的时候安灿看着阿卡从程磊的房间里走出来,披头散发。安灿见着阿卡后的第一句话便是“昨天你们怎么着了吧?”说得特龌龊,阿卡哭着给了他一个耳光跑开了。

程磊跑到安灿身边说:“你信不过你兄弟还信不过你女朋友吗?”

六年的追逐,只因为一个小小的口角,爱便灰飞烟灭了,二十二岁的爱原来这样脆弱。

C

阿卡很快就在哈尔滨消失了,离开以后还带走了程磊。安灿开始抽烟很凶,一天要两包烟才够。安灿老爸打电话催安灿快回武汉接管公司,安灿说再等等,再等等。直到程磊的叔叔回到哈尔滨接房子,安灿也没有等到阿卡。程磊的叔叔打算把温室拆掉修个小花园,人上了年纪就开始喜欢这些花花草草。

拆温室那天只有安灿一个人在,看着那些玻璃被雇来的工人砸得粉碎,安灿突然就很想哭,那些粉碎了的玻璃散落在地上,大大小小,寂寞地折射着太阳的光,像破碎了的青春。

爱情就像积木搭建的大厦,很多块积木就像很多的日子,有一天没有把握好,爱情的大厦便轰然倒塌了。而安灿觉得自己就是那个眼看着自己的大厦倒塌了之后伤心哭泣的小孩。他收拾了行李,坐飞机哭着回了武汉,回武汉接管他爸爸的一家公司。

安家的事业蒸蒸日上,安灿身边开始出现了很多有姿色的女人,但安灿没有兴趣,直到某天一个东北老板送到了安灿身边一个女人。当这个穿着晚礼服出现在安灿面前的女人对他微笑的时候,安灿呆住了,大学里的许多往事一下子全都浮现在了眼前。他认识这个女人,曾经他们是网友,自己就因为她和阿卡分开了。那一夜安灿没有碰她,他只是和她聊天,说很多关于自己关于阿卡和程磊的事,那女子只是听,像被洗了脑一样只知道摇头。

安灿说:“你不记得了吗?以前我要求过要见你的,在网上。”

那女子笑笑说:“上网要见我的人多了,我哪天不见网友啊?”

安灿忽然觉得她的笑容像足了阿卡。虽然她比不上阿卡,但他现在就是很想保护她,像当初想保护阿卡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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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灿答应了东北老板的承包项目,留下了叫艳红的女子,结果公司赔了一大笔。安灿的老爸把安灿骂了个狗血喷头,恨不得把他放嘴里拿牙嚼碎了。安灿只是一个劲儿地抽烟,等老头子骂够了,他说自己要娶叫艳红的女人为妻。老头当时就晕倒了,说无论如何也不能娶这样的女人进门。安灿又哭了,很倔强地坚持着。快三十岁的男人开始变得越来越爱哭了,小时候没流的泪全被补偿了。安灿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像男人了,而像个孩子。

安老头说,安灿你要是娶那个女人的话就别再回家。安灿真的没再回家,带着自己的积蓄和艳红回了哈尔滨。安灿想办个婚礼,但不知道该找谁来参加,艳红也没有什么朋友,两个人就领了结婚证在南岗租一套房子生活。安灿并不快乐,连想找个人说话都找不着,艳红没多少文化,除笑容和阿卡像外没有一点像。

结婚一年了,安灿知道艳红生不了孩子,由于以前打过太多次的胎,而且她现在开始老往外跑。安灿说:“你能不能少出去,安心在家待着陪陪我?”艳红哭着说:“我待不住,我都习惯了,你要是嫌我花钱你就和我离了吧,反正我也饿不死,我是真心喜欢你才不想自己拖累你的。”

这一年安灿三十岁了,胡子拉碴的看起来更老一点。去龙塔吃完饭回家的时候,安灿看到花店门口有玫瑰花卖,于是就买了一束回去送给艳红。回到家把花放在艳红面前的时候,艳红第一次在安灿面前哭得骨头都软了,她趴在安灿的怀里说,这是她二十八年里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安灿把脸藏在艳红的背后,偷偷地掉眼泪。这是他三十年里第二次送女孩子花,第一次是这一次的几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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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灿的爸爸终于同意他和艳红的婚事,并且一再要求他回武汉接管公司。

安灿想,还是再在哈尔滨走一走吧,毕竟自己最美好和最不美好的日子都在这里度过。当他站在某个街角发呆时居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人安灿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是阿卡,穿很随意的运动服,挎着买菜的篮子。原来大家一直生活在一个城市里,但大家却互相都不知道对方,大家都在默默承受着岁月的洗礼和摧残。

两个人站在一起,竟然觉得没有什么话好说,从前有好多话要说的,但见了面以后都忘记了。安灿说:“我快结婚了,下个月去武汉举行婚礼。”阿卡说:“好啊,恭喜你。”然后两个人像陌生人一样互相转身走开,走出十米远的距离又一起回头,场面有点尴尬。安灿说:“到时候你能去吗?”阿卡说:“也许会,但礼物一定要送的。”安灿说:“哦。”

这些年里,阿卡和程磊结了婚,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的行踪,便一直没有和家里联系,两个人在哈尔滨某学校做了教师,假期开个补习班赚点外快,原先的公子哥大千金过上了平凡小市民的生活。

安灿举行婚礼这天突然就来了好多客人,安灿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人家却放下红包很熟的样子和自己聊天。安灿在人群里找阿卡,可是没找到。倒是程磊带着孩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安灿问程磊:“阿卡呢?阿卡呢?”程磊说:“死了。”“死了?”程磊说:“是啊!乳腺癌,说没就没了。你告诉她你要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快不行了,头上都戴着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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