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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资源管理
(一)用水总量
按时完成基层定报表季度填报和审核工作,督促取水户按时、保质填报季度取水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上报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根据取水许可审批、发证情况,及时更新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内取用水单位信息,做好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截止2021年6月2日在用水总量统计名录库中将县38个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证信息全部更新完成。
(二)取用水监管
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做好取水申请审查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取用水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一户一档”系统填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上传等工作内容。截至目前,批准在册的共27家“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已全部上传完成。加强日常取水监管,对取水对象户不定期开展检查,做好取用水过程监管,发现取水问题及时责令取用水户立即整改。
(三)计划用水管理
年初,按照上年年底取用水户上报的年度用水总结及用水计划及时核定取水量并下发取水计划通知,2021年1月份完成32家取用水单位的用水总结审查和用水计划审核,督促5个未进行年度水量分配的取水户及时完成水量分配。
(四)水资源费征收
截止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依法征收县自来水公司、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中节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费1296702.46万元(含补缴)。
二、节约用水管理
(一)节水宣传
2021年3月22日第二“世界水日”和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县水利局积极开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主题宣传活动。水政股组织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挂横幅、摆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节水知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等新媒体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和广大民众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理念。
(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有序开展,2021年4月22日,县政府办成立了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组,确立领导机构和人员。6月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启动会,进一步落实了相关单位责任,提出了达标建设要求。目前,《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计划于本年度底完成各项创建任务,2022年初将申请达标验收。
三、水行政执法
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大幅减少。2021年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违法案件3起,行政罚没款2.9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起。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办,由我局抽调到县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六名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任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砂石正常开采秩序。
5月15日至21日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主题是“建设节水型城市,改善城市水生态”。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推动城市节水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做好本次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三个1号文件”精神,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节水理念,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强城市节水工作,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城市节水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城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用水安全,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抓住节水宣传周这一有利时机,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大力宣传城市节水工作。区内各用水单位要利用这次“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节水献计献策,掌握企业用水现状,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制订出相应的技术改造措施。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企业节水降耗,实现用水的科学管理。
(二)明确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宣传质量。今年适逢中央和省市委“三个1号文件”的出台和贯彻之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紧紧围绕“三个1号文件”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展览、宣传册、标语牌等宣传媒介,宣传我区水资源、水环境形势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节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十二五”城市节水目标,城市节水的标准和规范;重点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制度的重要性;宣传节水知识、节水经验,国内外和省内外出台的城市节水新技术、新成果、新措施;宣传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突出宣传城市节水产品、器具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供水管网改造,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技术等,引导科学用水、一水多用、循环用水。各新闻媒体要抽调骨干力量,深入基层,配合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使节水宣传活动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社区,使节水意识渗透到城市用水的每一个环节,在全区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及每个家庭树立节水观念,使节水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三)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全面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实际,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落实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资源费制度;以开展水平衡测试为载体,不断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积极推进污水(中水)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器具、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全面优化并严格落实各项城市节水措施,形成全覆盖、多措施、严管理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
三、具体活动形式
一是组织举办“全国第二十个城市节水宣传周启动仪式”,请铝业公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理工大学、铁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将反映水管和节水先进经验及做法的展牌(版面规格:长&>15;宽=2.1M&>15;1.5M)于5月12日前送到区水资办,并附节水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二是在《通讯》举办全区水资源管理及节水知识竞赛,重点围绕贯彻“三个1号文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节约用水办法》、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等内容出题,请全区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三是悬挂节水宣传横幅、散发节水宣传材料,扩大节水宣传周的影响面;
四是组织重点用水单位参加市水资办举办的第三期中日合作节水技术培训班,请全国知名的节水管理方面的专家介绍当今国内外先进水资源及节水管理理念,先进的节水技术及工艺;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8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市资源相对贫乏,尤其是能源贫乏,长期以来所需能源90%左右要靠外地调入。加上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长此以往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随着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土地等主要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从现在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已成为我市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节约资源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工作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缓解我市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具体目标
初步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政策配套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制定节约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大幅度提升全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水平,创建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基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全面整合、构建废物再生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物资源回收利用率,基本形成全市循环经济的主体框架,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到2010年,我市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13%;每万元GDP水耗下降到26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3%;耕地面积保持不少于20.07万公顷。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30%。每万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在3.10千克以下;每万元GDP的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58千克以下;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清洁生产企业达到30家;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三、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
1、突出抓好工业节能。抓紧编制《*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抓好食品、纺织印染、生化制药、五金、建材水泥、陶瓷、机械装备等主要产业的节能降耗,大力挖掘管理节能,重点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用能跟踪管理,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能源利用状况、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并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制定主要能耗产品能效指南,引导企业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力争用3年时间,使亚洲铝业、风华高科、星湖科技、蓝带啤酒、骏马水泥、永盛纺织、鼎丰纸业等20家重点骨干企业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供电局负责。
2、扎实推动建筑节能。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节能监督,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的工程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积极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在节能建筑中大力推广塑钢、玻璃钢中空玻璃窗,低辐射镀膜玻璃窗等节能门窗,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关于限期禁止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实施意见》(肇府〔*〕39号),在*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启动限用粘土墙材制品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提高水泥散装率和发展商品混凝土,发展资源节约型建筑业。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3、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优化道路网络,提高和改善道路路面质量。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优先发展便捷、快速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鼓励购买高质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和低油耗汽车。充分利用西江、绥江黄金水道潜能,建立西江快速干线。大力推动内河航运等节能运输方式。加快老旧船舶的淘汰速度,加强对报废船舶的监管,禁止低质量船舶的投入营运,推荐高效、节能的船型,加快更新旧船型的步伐。加强公路、铁路、水路联运的有效组织,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运输企业开展现代物流的资源整合,建立运输信息平台,发展集装箱运输,降低车辆空驶率。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海事局、西江航道局负责。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产品信息制度。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广泛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特别要大力推进LED(发光二极管)应用于灯饰工程,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在公共场所、道路、景观灯光工程等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开展路灯与景观灯光联运试点,在住宅楼道全面普及声控节能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的设置标准(不低于26℃)。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供电局负责。
5、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加大沼气池推广建设的力度,推广节柴灶。在城市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建设局负责。
6、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迎峰度夏、迎冬度枯工作,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到2010年节电5亿千瓦时(年平均节电1亿千瓦时)。建立与健全需求侧管理组织体系和长效运作机制,落实管理制度和经济激励措施,加快负控装置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用电管理,推广典型经验,协调好社会、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供电局协同负责。
7、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年上半年,市直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以及能源利用监测工作。组织建立市级节能信息传播体系,建立公益性的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定期向市经贸局等节能主管部门上报能源消耗数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协同负责。
(二)全面开展节约用水
1、*年底前,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全社会节水目标。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抓好端州区作为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设,各县(市、区)要选取一批镇、村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2、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年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纺织染整、生物化学、造纸、啤酒等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对超定额实行累进加价,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重点抓好纺织印染、生物化学、造纸等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严格限制高耗水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3、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管理。提高用水装表计量率,继续推行居民用水总表分装到户,市政、环卫、绿化、学生公寓推行计量用水。结合河道整治,在有条件的河岸设置输水泵站,方便绿化、景观用水。要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推广经过合法认定的管材,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到2010年,自来水管输漏失率要减少到10%以下。加强消防、市政、环卫等公共用水管理,严禁偷采、滥采、无证取水等非法取水活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市政、环卫、绿化用水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逐步减少将自来水用作绿化和环卫用水。积极发展大型综合性设施屋顶雨水集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4、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因地制宜地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集蓄节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抓好旱作基本农田和集雨补灌等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抗耐旱高效作物品种、免耕技术、节水精播技术等旱作农业节水综合配套技术。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创新市场机制。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研究适当提高水利工程、工业及自来水厂取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等计划草案。通过法定的程序调整各类用水比价关系,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业节材方面,加强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林产、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企业,定期公布企业名单,监控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建筑节材方面,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探讨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等公路建设节材技术。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负责。
2、节约木材,开发木材代用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经贸局负责。
3、改进产品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引导包装行业转变观念,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包装资源的浪费;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加强监督检查,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或省、市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进行回收;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运用大吨位包装袋,在轻工行业积极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发展散装商品,限制袋装水泥,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逐步建立散装水泥推广体系。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负责。
4、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星级宾馆推广能够多次使用、大包装的洗发液、沐浴液容器,代替一次性的小容器,并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毛巾等。大型商场、超市逐步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与矿产
1、加强规划管理。实施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土地利用的综合平衡。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和本地重点项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用地。规划部门要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中,严格约定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2、加快工业向集聚基地集中。积极引导工业项目进入开发区或工业区,有计划地进行布局调整在治理整顿中撤销和核减的开发区以及需要淘汰的零星工业项目和企业,或置换土地。对已拆除厂房并实施土地复垦的,可将相应土地指标平移至工业园区。要加强分期实施的大型工业项目预留规划用地的管理,对规划预留用地,必须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确定供地数量。适当提高工业区建筑容积率。新设立的企业,除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和工艺外,提倡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优化工厂布局,提高厂房利用率,严格控制企业建设大广场、大草坪等非生产用地,工业企业的建筑净容积率要提高到0.8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3、严格保护耕地。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启动“沃土工程”,推进土地复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土地质量,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或新增建设用地,适当提高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成本,通过提高用地门槛,尽可能少占用农用地。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4、盘活存量用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置换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73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置换产权等4种方式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加快老村旧镇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协调推进置换和复垦,集约开发利用置换节余的土地。对废弃的土地要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5、推进资源整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现有农用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的综合整理;搞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闲置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矿产资源,从保有储量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入手,加快现有矿山整合重组步伐,采取股份制和联合办矿等多种形式,推动有限矿产资源向大型骨干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6、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在*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限定的准入条件和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山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采矿权,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协同负责。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加快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四会市金属资源再生加工基地、高要市塑料回收再生加工基地以及市废旧设备拆解回收企业要按国家级产业化示范区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有关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标准化、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成全国金属和塑料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园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局负责。
2、扩大工业“三废”利用规模。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企业管理,重点抓好化工、轻纺、建筑行业、机械行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负责。
3、搞好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要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资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有规划地开办各类废弃物资交易市场,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回收废弃物资网络。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变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单一方式。规划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发电厂,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逐步形成卫生填埋、焚烧发电、高温堆肥等多形式、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的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协同负责。
4、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推进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能源和沼气工程,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工程。推进秸秆青贮、氨化和微贮等处理利用,发展秸秆养畜。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贯彻落实《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我市6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示范效应,促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完成全市80%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期间,培植3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并且要加快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规划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源头上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因规划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同时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指标体系,把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理念来指导和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源消费结构。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汽车配件、林浆纸一体化等支柱产业,推动环保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工艺、技术和设备。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监督
加大资源节约执法力度,要坚决执行和贯彻《节约能源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以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节能、节水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规范市场秩序,查处不符合规定的用能、用水产品和器具的生产和销售,查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单位,依法推动创建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和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项目、宣传培训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该项资金由市经贸局(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安排计划,会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并由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和管理。现有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都要按一定比例优先安排重点资源节约项目,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对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可优先考虑纳入市政府性贷款项目范围。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新增用地,优先安排供地计划,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镇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按规定给予优惠。
(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逐步推行农业水价改革,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水价秩序。贯彻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当适时调整工农业和居民用水价格。进一步完善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尽快建立合理的电价体系,如分时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季节性电价等,形成合理的电价体系,通过科学引导电力消费,改变电力用户的用电方式,以达到更有效地合理使用电力。供电部门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由市物价局、*供电局负责。
(三)加快科技创新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不断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使传统工业尽快走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工业。在每年的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源节约技术创新的研发。要增加科研的投入,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增加重点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对重点领域制定节约和环境友好指标,设置一些新的技术标准,发挥科学技术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积极作用。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定期检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情况,要把资源节约等工作任务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内容。
(二)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支持资源节约的地方财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公共设施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市统计局要加强能源、水等资源消耗方面的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我市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我市资源节约相关数据,并协助市经贸局做好重点企业节能监督工作,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于*年初步建立起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每一分钱”的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各种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辟公益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绿色经济知识,形成全民参与、互促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机关带头做好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节水改造和节约资源的支持和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要优先采购,带头绿色消费。要抓紧研究制订市直机构电耗、水耗、油耗的定额标准。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用纸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争取3年内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年,市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做到用水、用电量要分别比*年节约10%。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积极调整、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工作、学习和作息时间。
(五)实行工作考核和奖罚制度
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计、考核和奖罚制度,把考核成绩纳入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对资源节约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因渎职、失职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污染环境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
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资源〔*〕198号)要求,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试点期限为*年至2010年。结合实际,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计划阶段(*年1-6月)
*年1-6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方案。并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年6月底前将本阶段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试点阶段(*年7月至*年12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有关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确定一批重点试点单位,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市一级确定端州区和*高新区作为重点区域,并在全市选定一批企业和产业园区列入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计划,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产业园区申报列入国家和省的试点计划,推进建设、环保、能源、水资源和土地等领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在县(市、区)一级,要确定1个镇(街道)和1个社区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重点单位,推动一批企业成为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其中端州、高要、四会各2个,鼎湖、广宁、怀集、德庆、封开、高新区各1个。*高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型工业园区试点。
(三)深化试点阶段(*年1月至2009年12月)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有关单位]每半年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
*年起,每年底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对本年度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奖惩建议。各镇(街道)的考核评价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负责组织实施。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确定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化试点工作。
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完成供水服务工作。
按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兼顾的原则,克服困难,加强协调,科学调配,保障了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环境用水需要。上半年自来水供给达1000万立方米,工业供水(含生活源水)达2400万立方米,完成9.63万亩农田泡栽面积,实现芒种前“关秧门”的目标;环境供水得到保障。
(二)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为了项目干”的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尽快”的要求,全力推进水务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思路,以改善和保护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实施并完成20*年新增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对弥牟、红阳、大同、城厢、*实施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解决1.3万人饮水安全;二是实施并完成20*年省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通过管网延伸,解决*镇红星村、五爱村、*村,人和乡壁山村,*乡胜利村共6450人饮水安全;三是正在实施20*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新建*至*自来水输水主管线,解决2.2万人饮水安全,已完成工程量70%。
2.加快推进*以*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围绕加快*以南水利发展,解决用水困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旅游业开发、壮大水产养殖规模,加快推进*以*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一是全力抓好*脉绿化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完成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人和乡三元村、*村,*镇*村、*村,*乡*村配套工程建设,购买11套提水设备,确保绿化用水需要,现已植树达10万余株。二是抓好雨水集蓄利用和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在*镇实施20*年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整治塘堰10口,新建蓄水池165口,已完成工程量75%;在*乡实施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整治渠道5.68公里,已完成工程量90%。三是实施并完成东支七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30公里。四是正在实施成南高速公路(2009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五是在加强技术指导的同时,协助*镇和*镇规划*海岸线100亩、三方村1000亩,*村200亩渔场建设。
3.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按照以“三个集中”为核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一是完成*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园区、*沟温泉度假区、南方高科玉米基地、现代农业港水系迁改、供水实施方案及配套工程建设,整治龙门支渠2.68公里,农业港园区内整治渠道6.32公里、*57口、建蓄水池165口。二是完成工业南区供排水、防洪规划,散货物流园区水系迁改方案,跟进北部新区涉水项目建设,介入载货汽车产业园区涉水项目建设。三是完成省建筑职院、区医疗中心、粮油储备中心、灾后重建六所学校水系迁改方案。四是完成唐巴路、桂红路、龙赵路、云石路、*大道改造(建)水系迁改方案。五是跟进统筹城乡示范村涉水建设,完成18个示范村农田水利、自来水供给、水产业发展等现状调查,根据其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各乡镇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等村自来水供给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十五里村、三元村、五爱村人工湖工程建设。
4.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围绕生态区联创工作和节能减排的要求,根据市上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如期完成城厢、*、*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投入试运行,加快推进干管铺设二期工程。截止目前,城厢镇完成1500米,*镇完成3210米,*镇完成2392米。二是完成*、*、*、*、*(一期)五个农村新型社区和日新、玉虹两个非建制镇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完成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工作。经过多方协调,反复磋商和沟通,督促中科成环保有限公司按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足额交付区污水处理厂转让价款,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并确保了区污水处理厂稳定和安全运行(上半年处理污水2450吨);6月将完成技改方案,随即启动和实施技改,以保障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深入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集中治理河道乱污和水域环境卫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整治工作目标,在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整体推进河渠整治。上半年累计投入人力1.5万人次,清理河、渠10万余米,清运垃圾和打捞漂浮物4000余立方米,规范污水排放36处。
(四)扎实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
根据《2009区省级国家级生态区联创工作方案》和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围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三项牵头指标,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在抓好支撑指标的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调研和典型测算工作,完成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年度计划、20*年至2009年度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统计报表及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汇总表、农业灌溉渠系基础资料统计和核实、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等系列基础工作,并根据验收检查的标准,抓紧资料整编。
(五)切实做好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一个重点(清白江大河)、二个难点(*及山溪河)、一个关键(主城区内涝)”的思路开展防汛工作,在加强防汛值班和检查,重视雨情、水情的统计和通报,完成*上元村村段河堤加固工程的同时,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洪涝灾害的基础性源头工作和防汛机构的自身建设,完善了防汛预案,落实了防汛责任,储备了防汛物资。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年”的工作要求,围绕水环境安全、水产品安全、生产(自来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按照并联审批制度的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在加强水法宣传和节水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新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施工降水的管理、节水型单位创建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打击砂石盗采专项行动,河道砂石资源盗采行为得以有效控制。
(七)着力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工作。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完成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任务,正持续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
围绕区委“项目服务年”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继续抓好干部队伍监督和廉洁自律,强化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