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大义灭亲案例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牛郎织女》是我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它以生动曲折的情节、朴素自然的语言、奇幻的神话色彩、积极进步的主题,深深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喜爱。经过编者加工过的课文《牛郎织女》,语言朴素简洁、清新自然、通俗易懂。如何挖掘文本的教学价值,让民间故事散发出其应有的魅力,笔者认为应通过听、说、读、议、写,让学生充分理解和感悟文本,浸染于浓浓的民族文化氛围之中。而其中的“议”正是针对课后提出的“读完这篇民间故事,你对故事中的各个人物一定有自己的认识和评价,和同学交流交流”这一教学任务展开的。
片断回放:
教学片断1:对牛郎的评价
生:我觉得牛郎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小伙子。因为他让老牛吃又肥、又嫩的青草,喝小溪上游最干净的水。
生:我觉得牛郎也是一位很重情重义的人。这从织女被王母娘娘抓走之后,他心急如焚,挑着一双儿女拼命去追中可以看出来。
(学生在师的追问下找出文中能体现牛郎“拼命”地追织女的语句。)
师:还有别的感受吗?
生:我觉得牛郎还是一位以德报怨的人。
师:唔!能说说理由吗?
生:你看,牛郎的哥嫂让牛郎吃剩饭、穿破衣,天不亮就赶他上山放牛,这么大了,连个名字也没有。这些都说明了牛郎的哥嫂对他一点也不好,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别人一定会这把口怨气发泄在老牛身上,以示对哥嫂的报复。但牛郎没那么做,相反,还把那头老牛照看得很周到,这不足以说明牛郎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吗?
师:(笑着)见解独特,也很有道理!
【简析】对牛郎这位人物形象的理解一直以来都是定格在心地善良、重情重义这个层面上的。这次学生却赋予他“以德报怨”这一美德,且理由充分。这与大家的一贯认识不一致,也从教材上找不到这样甚至是类似的理解,但这样评价确实见解独特,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且合情合理,理由、根据都来自文本的具体语言文字信息。因而,赋予牛郎以“以德报怨”这一美德,没有脱离文本,相反是对牛郎形象内涵的丰富。因此,对于这位同学的评价,教者给予了“见解独特,很有道理”的肯定性认可。这样处理生成性的教学资源,有利于学生个性言语的创生。
教学片断2:对王母娘娘的评价
生:我觉得王母娘娘是一个六亲不认的老太婆,她不顾骨肉之情,心狠手辣。这从第8自然段及第9自然段的前两句话中可以感受到。(读相关语句)
生:老师,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后来我产生了另外的想法,我从刚才那位同学读的这几句话中感觉到王母娘娘好像是一位秉公执法、大义灭亲的天庭包公,她为了维护天规,对自己的外孙女也不网开一面。
师:哦!大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吗?
生:我觉得王母娘娘有秉公执法的一面,但也显露出没有人性的一面,因为违犯天规的是织女,这与两个孩子无关啊,那可是她的外孙啊,她却把两个孩子狠狠一推,把两个孩子跌倒在地,这说明王母娘娘对他们非常冷酷。《聂将军与日本小姑娘》一文中,聂将军还能对日本侵略者的孩子给予慈父般的关爱,可王母娘娘却对自己的外孙这般无情,不可思议。
师:(笑着)你能想到这些真难得,那我想问问大家,织女下嫁人间的目的是什么?王母娘娘认为她违犯了天规,那织女触犯的又是什么样的天规呢?
生:织女下嫁人间是为了追求那种男耕女织式的最普通的百姓生活。
生:我觉得织女是一位追求婚姻自由、追求幸福的人。正是由于她的到来才改变了牛郎的苦难命运,成就了一个美满的家庭。
生:我觉得,王母娘娘认为织女下嫁给牛郎有损天庭尊严。
师:能把你的想法说得再具体点吗?
生:你看牛郎的身世在人间也算得上最穷苦的了,更别说什么地位了,而织女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可谓身份高贵,他们的结合在王母娘娘的眼里也太门不当户不对了,有损天庭的门面,特别是损害了王母娘娘的尊严和家风。
师:有道理。如果说王母娘娘维护的是这样的天规,那么你还认为她是一位秉公执法的包公吗?(生若有所悟)
【简析】王母娘娘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都是个反面人物,但在对话式的课堂教学中,学生给予了王母娘娘另类的评价,这是我及其它听课教师所始料不及的。这个评价乍一听,似乎还真有一定道理,相信也有一部分学生被迷惑。但教者以其敏锐的判断,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很好的“错误”资源,之所以出现这种误解,主要是该生断章取义,没有联系上下文来思考。当然,学生对民间故事产生的根源也缺乏认识,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也属正常。于是,教者针对这一问题,组织学生彼此交流各自的看法,并在交流中适时引导。用“织女下嫁人间的目的是什么?她犯的又是什么样的天规呢?”这两个问题直击学生思维的盲点,经过交流、探究,逐步纠正部分学生的错误认识。如果没有这位同学的另类解读,可能就不会有如此深入的探讨。
教学片断3:对老牛的评价
生:我认为老牛是一位知恩图报的人。牛郎和织女相识是老牛牵的红线,后来,又让牛郎把它的皮剥下来以备急用。这一切都缘于牛郎对老牛付出的感情。
生:我觉得老牛还是一位善解人意的人,从“它常常用温和的眼光看着牛郎,有时还伸出舌头舔舔牛郎的手呢”这句话可以看出来。
生:我还能感觉到老牛有一颗感恩的心,因为它时时想着报答牛郎对它的精心照料。
师:(赞许地点点头)你联想到了“感恩”这个词,真难得!
生:我觉得老牛还有一种舍身救主的精神,这从它让牛郎把它的皮剥下以备急用可以感受到。
生:(急忙)我觉得你这个“舍身救主”用得不当,因为老牛并不是在牛郎遇到危险时,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牛郎的生命的,老牛是自己老死的。
生:我也觉得用“舍身救主”不恰当。如果换成“至死也不忘帮助主人”可能会好一些。
生:我觉得把你的“帮助”改成“报答”更合适。
【简析】对于老牛的评价,一开始两位学生说的“知恩图报”、“善解人意”还是很到位的,但第三个学生认为老牛有一颗感恩的心就更精准了。“感恩”一词不仅涵盖了前两位同学的回答,同时又赋予了老牛以新的时代精神品质内涵。那个“舍身救主”的评价属于理解上的偏差,再加上“舍身救主”是封建时代的忠君思想和行为,当然在这里用得也不恰当,经过学生的质疑和讨论,及时给予了修正。学生对老牛的评价超出了预期的效果。
教学思考:
《义务教育语文课标准(2011年版)》指出,阅读属于学生的个性化行为,应当提倡引导学生对课本进行个性化解读。但是,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所以,这种个性化解读并不能信马由缰、想当然,要有可靠的依据,而这个依据就是文本的语言材料或语境及相关的背景。笔者认为,学生对文本的个性化解读不能脱离文本教学价值的底线。
片断1中,学生认为牛郎心地善良、重情重义,这种解读是大众化的即多数学生的普遍感受。当然,这也是教参和其它教辅材料上所注明的。而认为牛郎“以德报怨”的这种解读是多数学生和教师所感受不到的。因而,它属于典型的个性化解读中的“奇音”,产生这种解读的学生,其视角是独特的,善于另辟蹊径,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文本中的材料,从而提出与众不同的富有创见性的感悟。这里的“以德报怨”又比“心地善良”的内涵更丰富,也就是说,这一个性化解读虽然打破了读者原有的思维界限,但它并没有脱离文本丰富的语言信息,更没有脱离文本价值;相反,是对文本价值的进一步充盈与丰富。而片断3中认为老牛具有“感恩”品质,更是赋予了文本以时代的气息。当前,社会各个方面都在倡导“感恩”,学生能从老牛的行动中领略到“感恩”思想,也不能不说这是对老牛这一人物形象的进一步丰满和提升。但在片段2中认为:“王母娘娘是一位秉公执法、大义灭亲的天庭包公”的个性化解读,则背离了千百年来人们的共同心声,偏离了作者与编者的意图。因为在作者、读者、编者的眼里,王母娘娘从来都是恶势力的代表,是旧社会封建门第思想卫道者的化身。如果给这样的人披上真善美的外衣,那么这种个性化的解读岂不脱离了文本教学价值最基本的底线?因此,对于这样的解读,教师必须给予引导、纠正,以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
在阅读教学中,由于学生在生活经验、知识储备、感悟能力、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所以他们在对于同一文本的解读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丰富多彩的答案。对此,教师要鼓励学生敢为人先、标新立异,发表独特见解,又要学会多角度、多层次地耐心倾听。面对来自学生的众多声音,教师要能听出“杂音”(认为王母娘娘是一位大义来灭亲的天庭包公),分辨出对错,也要发现“高音”(认为牛郎以德报怨),分清认识水平的高低,还要能欣赏“奇音”(认为老牛有一颗感恩的心),觉察出见解的独特与新颖。尤为重要的是,在倾听的基础上,教师善于捕捉个性化解读中出现的有价值的争鸣问题。如,有学生认为:王母娘娘是一位维护天规而大义灭亲、秉公执法的天庭包公;认为老牛是一位“舍身救主”的人等,这时就要组织学生展开充分的讨论,让学生在思维的碰撞中达到提升。
当然,个性化解读不等于文本就具有多元价值。案例中,学生对故事中约定成俗的人物形象赋予了新的意义,如把王母娘娘理解为“为维护天规而大义灭亲的天庭包公”。对此,如果不进行正确的引导,必然会给学生带来思想上的混乱。《义务教育语文课标准(2011年版)》在“总目标”的第一条中明确指出了语文教学的使命:“语文课程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对于正处在成长发展阶段的小学生来说,他们尚未形成自已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要求教师进行正确的引导。试想,如果社会上真的出现这么一批为维护所谓的天庭制度而“大义灭亲”的包公,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和谐社会的构建又从何谈起?
布告是威严的。它向世人宣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布告也是引人的:庸人猎奇情节,智者思其内涵。
下面几个案例中的罪人并非惯犯,但从他们犯罪的过程中,可以总结有益的教训。
“债”,该怎样还?
被告 林莹 女23岁汉族 ××市××区待业青年。林与男友王达恋爱期间,关系密切。曾在热恋及服侍王母(生病)期间花了自己300元,后来却借了王500元。不久关系破裂,王向林讨200块钱,林难以接受。为了报复,她利用与王未完全断绝交往之机,配了王家门的钥匙两把,于今年四月的一天晚上,私入王家撬开皮箱拿走现金70元、粮票160斤、磁带两盘、一个540元的活期存折和200元的定期存折。隔天,她在活期存折中取走500元更改户头存入银行,打算在王再次讨钱时将钱还给王。
林作案时戴白手套,并用刀砸坏窗户制造假象。
林触犯法律,犯盗窃罪。但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悟表现,又念其初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追回全部赃款赃物。
情人未必都能成眷属。
关系好时,不分你我;一旦破裂,就要算细帐了。算来算去,都觉得“吃亏”,“我吃了亏,也不让你占便宜”,这就是酿成案件的最初心理。
由“吃亏”想到报复,一想起报复就容易引起冲动,冲动加无知最容易构成犯罪。这就是他们由“自由人”变成犯人的思想轨迹。
帐该怎么算?债该怎么还?
只要处于“常态”,这不是什么问题。
满可以再协商
被告 李菲文 男24岁 汉族××市郊区农村社员。李于1984年4月26日晚,骑自行车不慎将农村女青年吴飞燕右脚轧伤。李即带吴到附近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未发现吴有骨折等严重伤情。之后,应吴等人的要求,李又送吴到市内两所医院检查,均未发现吴有严重伤情。在就解决此事进行协商的过程中,李对吴等人提出的过高要求和苛刻条件不满,遂于4月28日上午在吴的住所内,用方木、铁棍连续猛击吴的头部,造成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李行凶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由于被告人的罪行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之父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人民币5,000元。
李菲文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严惩。但因其杀人后能主动投案自首,有悔改表现。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处李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人民币1000元。
人们在生活中彼此磕磕碰碰的事是难免的,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多作自我批评,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李菲文从不慎轧伤人到杀人,其间只不过48小时。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虽然对方提出了一些过高的要求,但他满可以耐心地和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也可以请有关单位的领导或司法机关调解处理。
如果人人都象李菲文这样目无国法,稍不如意,就置对方于死地,社会还能安定团结么?
“家法”再严不是法
被告魏大兴 男34岁××市卫生局干部。其弟魏鲁冲(因犯抢劫罪于1979年8月14日被判三年徒刑,1981年10月25日释放)在刑满后不服家长管教,并几次推打其母造成臀部挫伤以致心脏病复发。他还在家多次扬言要杀公安干警,且在外曾将他人打伤。魏大兴及其父母因发现魏鲁冲藏有匕首一把,怕惹出大祸,便于1982年3月2日晚对他进行规劝教育。魏鲁冲不但不听劝告,反用铁棍将其母头部打伤。魏大兴盛怒之下夺过铁棍猛击其弟头部至昏倒在地,因怕他以后继续闯祸,便索性将他勒死,次日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魏大兴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大义灭亲”也好,“为民除害”也好,“灭”和“除”的权利,只限于国法。
你是父母也好,你是兄长也好,“家法”只能“管”和“教”;动用刑具和凶器,那就会造成“不让别人犯法,而自己却犯了法”的后果。
亲人之间,容易感情用事。气急了真恨不得除掉了事,这样做不好,要三思而后行。
一“思”促其冷静,二“思”促其权衡,三“思”唤其理智。
理智是法的闸门。
不需脏了你的手脚
被告邱剑龙 男29岁××市机械厂工人。与被害者陈明创原是好友。1984年2月6日晚回家发现陈正与妻子江秀丽在屋内发生两性关系,邱气愤之下闯进屋内,随手操起桌上的一把苹果刀向陈的左胸、左后背各扎一刀,以致将陈肺主动脉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并将自己之妻江秀丽左胸刺伤(经抢救已伤愈康复)。
邱行凶之后立即告急抢救、并投案自首,在押期间又能坦白认罪、态度诚恳,并有立功表现。
邱剑龙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在有经济能力之日起附带民事原告人余惠敏小男孩抚养费每月10元,二年为限。
看到这则布告之后,许多人都会说,遇上这种事我也得动刀子,对这种禽兽之人,还能客气吗?
合情、合理而不合法的事是常有的。
有些问题是需要用刀、枪解决;有些问题需要用“牢”、“劳”解决;有些问题需要用文、笔解决;有些问题需要用舆论解决。象这样的,法律自有公断,不需脏了你的手脚。
从这个案件中,倒要提醒人们:
关键词:孟子;中庸;过;不及
1 提倡权变之过
说权变之失,并不是要完全否定权变的积极意义,而是它的提出,会过于凸显它的作用,容易造成对社会规范的极大破坏,从而会导致公共利益的受损。
在孟子看来,杨朱主张为自己,墨子主张兼爱,他们二者就是两个极端,子莫则主张中道,但是若是死执中道而没有灵活性、不知变通,也就和执着一端没有两样了。如此就会违背了真正的“道”。取两端不行,折衷也不行,真让人困惑。所谓中庸之道,就是不管什么事情都必须做得恰到好处,“无过之无不及”。“执中无权,独执一也”是说,若是刻板、教条地坚持“中”而不会变通,就是“执一”,就不符合“执两用中”之真正内涵了。“权”,是指变通、通权达变的意思。由此就可以看出,中庸之道到了孟夫子那里,就把“中”和“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认为有“中”无“权”的中庸之道已经是不完整的“中道”了。
当然,“权”的境界,远非一般人可以达到。诚如朱子所言:“至于权,则非圣贤不能行也。”(《朱子语类》卷三十七)[1]事实上,即便是孔子,也很少谈及“权”字,《论语》中,仅一次提及:“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孔子认为,“共学”、“适道”、“立”、“权”乃修学进德的不同阶次,“权”为修学达到最高境界者(是指具备大仁、大德之君子,如孔子“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方能运用之,否则必定导致“后世无忌惮者皆借权以自饰”。[2]因此,打破常规,随意行权其结果不仅不会促成道德主体的层次飞跃和传统规范的革新与进步,反而会使其前期的努力功亏一篑,甚至造成主体的堕落和毁灭。[3]
孟子将“中”和“权”视为中庸不可分割的一体,当然有其合理性。明清之际的大儒王夫之就认为,“中和”之中与“时中”之中二者是一体的。若将“中和”之中视为其体则可,若将“时中”之中视为其用则不妥。[4]他认为“时中”亦能显“中和”之体。但孟子所说的“权”,并不能显“中”之体,虽差之毫厘,已谬之千里。过于强调“权”的作用,必将中庸分成两橛,则又有悖于中庸之道了。按照《论语》的说法,权若是修学的最高境界,则非圣贤不能行,那么要求一般学人“通权达变”就没有实质意义了。倘若中庸仅仅是圣贤的专利,就与中庸所说的“庸言庸行”,虽愚妇愚夫皆能行之的说法自相矛盾了。若这样,圣人与凡夫就划清了界限。另一方面,过于强调“权”的结果,必定会让“无忌惮”之“小人”借行权之名,行损人利己、随意冲破社会道德规范约束之实。难怪荀子将思孟学派的“仁义为中”修正为“礼为中”。他指出:“是无它故焉,唯其不由礼义而由权谋也。”[5]
当然,或许在孟子看来,“权”与“时中”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他只是提倡“中”、“权”并举罢了。但是从《孟子》所列举的诸多事例,如舜的“不告而取”(《万章上》)等等,确实反映出突破常规的变通思想,有过于重“权”之嫌,这一点他是难辞其咎的。
2 对杨朱思想理解的不及
《孟子・滕文公下》有“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之说。这可见杨朱的思想,在孟子当时是比较盛行的。遗憾的是,他的思想未能作为完整的体系而保存至今。我们只能从其他的作品中寻找它的蛛丝马迹。如《列子・杨朱》篇说:“杨朱曰:‘古人之,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著名哲学家贺麟先生、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先生都一致认为,杨朱的思想是中道。①杨朱的思想已明,不论是“贵己”(即“为我”),还是“轻物重生”,都是“利天下”或者“取天下”的中道。这些思想可以说是道家哲学的雏形,②这一点我们可以在道家典籍《老子》、《庄子》找到依据。与孟子力倡的仁、义、礼、智四端、“仁义为中”截然相反,先秦道家哲学提倡“绝圣弃智”、“绝仁弃义”,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③道家此说亦是在理,因为若是过于崇尚“仁、义、礼、智”、过于强调“权”的重要,必然会被“无忌惮”之小人把“仁、义、礼、智”、“权”当作为非作歹的“合法”外衣。
综上,孟子在借杨墨阐发他的中庸思想的时候,断章取义,他的立论本身就有失偏颇,后世之人对扬子思想的曲解,孟子是脱不了干系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杨子的“贵己”思想,与西方所倡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不谋而合。遗憾的是,“个人主义”开出了健全的民主的路线,而“贵己”思想,几乎是在封建专制的体制下和的历史的骂声中夭折了。
3 子为父隐之过
《尽心章句上》有“瞽瞍杀人”的讨论。这当然是桃应的诘难,或只是一种假设,实际未必如此。舜的父亲杀人了,“法官”皋陶问怎么办?舜一边指示公事公办,一边却“窃负而逃”。孟子的回答似乎相当高明,一方面,即便是元首的父亲犯法,也“与庶民同罪”,这么做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另一方面,大义灭亲、有悖于人伦之事,对于至孝的舜来说,绝不可能为之。
此案例,被作为孟子“中”且“权”的典范并流传至今。舜做到了“忠孝两全”,看似完美,天子都不做了,看似洒脱,实际上简直就是漏洞百出。第一,瞽瞍杀人却逃脱了应有的惩罚,这不是对公正、人权的随意践踏?岂不是走进了“取天下”的极端?第二,舜为了一己之私(为了孝之名),竟然视天下为“敝屣”,全国百姓之福祉,全然不顾,连常人的责任心都没有,还配称圣人?第三,若任何人犯了错误都可以“窃负而逃”,这个国家还有安全感可谈吗?若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孟子的这种施设是相当可笑的。可是现实生活当中的确存在这样的事,如今的“裸官”,还没等犯罪就做好了“窃负而逃”的准备了,真可谓是舜王的翻版。
孟子的取舍明显地就表现为“执两用中”,选择既不指证,也不为父隐。他所谓的“权”,不自觉地又落入了他自己所批判的“执中无权,犹执一也”的窠臼。究其根源,孟子还是深受孔子影响的。《论语・子路》也谈到了父子互隐的话题。“直躬证父”这一著名案例便反映了当时社会上的争议和有识之士的忧郁。孔子怀博爱之心,以风俗不同来间接谴责直躬的行为。朱子《集注》说:“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6]情重于理,由来已久。父为子隐,在非正义的事业上主张互相包庇,互相隐瞒,最终使得贪污腐化成为必然。罗素就认为以这件事所体现的中国孝道文化,是当时世界上最可怕的两件事。④必然不利于公共正义事业的建立。正如刘彦生、田贵明所说的那样:“在中国传统经济体制价值观中,理是寓于人情之中的,情重于理。人与人之间,如若是能够‘动之以情’,就可以无往而不胜。这种现象现在仍然很普遍,以至于至今我们依旧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人情大于国法’、‘一千个公章抵不上拍下肩膀’之国粹。”[7]安希孟教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自然血缘地理亲情,乃十分落伍的意识。今日商品法制契约文明时代,非所宜也。”[8]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孔子当时为了维护人伦关系而提出的,它的代价是牺牲了社会法制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神圣性。其结果是一些人甚至将它作为父子狼狈为奸的挡箭牌,现代法制当然要对“父子互隐”说“不”!
4 仁政思想之过与不及
孟子所提出的仁政思想,在当时社会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当今社会,亦是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然而,这位伟大的思想家也犯了和常人一样的错误,就是为了维护舜王的完美形象,不惜为舜的过失辩护,最终导致他的仁政思想自相矛盾,也使他的中庸思想受到质疑。
《万章章句上》有“舜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然而却封“至不仁”的弟弟象为“有庳”王。象是个既无才又缺德的人,舜竟然搞双轨制,不仅未惩罚象,还任命他为有痹王,明显地犯了任人唯亲的过失,而作为“亚圣”的孟夫子,居然认同舜的做法,并为之开脱说“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这不有悖于其“唯德是举”、“仁者爱人”的仁政目标了吗?不是与“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自相矛盾了吗?孟子的这种思想,究其根源,是儒家所倡的亲情至上的宗法观念作祟使然(孟子反复强调“事亲为大”)。如果说,上述父子相隐的事例是达到了“父不慈子也孝”的极端,这一案例便是走到了“弟不悌兄也友”的极端,均不符合他自身所标榜的中庸之道。
刘清平指出,儒家的最高理想“内圣外王”,也会陷入一种内在矛盾:舜尽管毫无疑问是完全符合儒家血亲情理精神的“内圣”,但恰恰是由于这一原因,却根本没有可能真正实现儒家仁政思想极力追求的“外王”,因为按照“事亲为大”的儒家原则,他已经维系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特殊性血缘亲情,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正义守法、任人唯贤的普遍准则,乃至最终牺牲了“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普遍性仁政理想。[9]
一言以蔽之,“事亲为大”是孟子仁政思想之过,而公正、公义则是仁政思想之不及。
5 结论
孟子“中”且“权”的中庸思想,与《中庸》所说的“中和”且“时中”,在理论上是一致的,然而他自身在贯彻落实这一思想的过程当中,为了迎合儒家伦理、亲情之“权”,反而不自觉地背离了“中庸”之“中和”思想。
时代大概与周孔相近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所述的中道,与孔子的中庸思想就很相似。所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达到中庸(至善),可能就是恶的,比如以“勇敢”为至善(中道),那么“弱懦”(“不及”)和“鲁莽”(“过之”)就是恶的。[10]他的中道观念被习惯于循规蹈矩的西方人普遍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公众所普遍认同的规范或者制度就是善的(中道),而没有达到标准或者逾矩都是恶的(“不及”或“过之”)。孟子的中庸思想与它也有相近的地方,遗憾的是他未能沿着这一路线贯彻到底,将中庸(中道)明确化,而是将之神化、模糊化,提倡“权变”,令人不知所云。结果如同子思所说“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小人虽未达圣人中庸之境,却常常借“中”、“权”之名,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
注释:①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②冯友兰先生认为,杨朱思想是先秦道家哲学发展的第一阶段。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版.
③《老子道德经》卷十八.
④另一件就是当时欧洲流行的“爱国主义”.
参考文献:
[1] 朱熹.朱子语类[M.中华书局,1986.
[2] 朱熹.朱子语类(卷三十七)[M].中华书局,1986.
[3] 晁乐红.中庸与中道[M].人民出版社,2010.
[4]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M].中华书局,1975.
[5] 荀子.荀子・王霸.
[6]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2012.
[7] 刘彦生,田贵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旧价值观的冲突.
[8] 安希孟.现代法治对“父为子隐”说“不”――从虔诚的本质到定义之美.
法制教育大学生科学发展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准建设者”,也是祖国繁荣昌盛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中流砥柱,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承载者和创造者。然而,作为培育社会精英的高职院校往往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大学生专业技术发展的职业教育上,造成了大学生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的弱发展状态。因此,探究法制教育对大学生科学发展的护航作用具有非常现实的积极意义。
一、法制教育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课程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历史使命,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帮助大学生以正确的道德观和法律意识,催生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良影响,使大学生具备辨析复杂社会生活的能力,能够在知法、守法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制教育是高职院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育人的有力抓手,是大学生素质提升和科学发展的重要阵地。
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法制教育是高职院校推进素质教育的捷径。素质教育不但要实现全体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还要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是大学生进行社会交往和科学发展的“导航仪”,能够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不良影响的“自然免疫力”,造就品学兼优、知法守法的优秀人才
其次,法制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科学发展的“安全卫士”。大学生是高智商群体,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和道德觉悟的高低,将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大学生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要比普通人严重得多。因此,法制教育能够为大学生开启一条通向光明与辉煌的大道。
再次,法制教育是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经济的迅猛发展,使社会大众在交往过程中面对更多的机遇和诱惑,金钱与权利、香车与美女、灯红与酒绿犹如一块块“试金石”,折射出人性的坚强与脆弱、伟大与渺小。因此,法律意识是社会大众进行经济交往的保护神。
三、法制教育的现状
首先,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不够。为了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本校的社会地位,许多高职院校只注重大学生的专业技术教育上,使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相对滞后。一些高职院校的法制课程设置很不合理,内容苍白、形式单一、篇幅有限等因素难以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无法培养大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其次,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匮乏、能力偏低。在许多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由兼职教师担任,专职教师相当匮乏,法律科班出身的专职教师更是凤毛麟角,难以胜任法制教育。经济大潮的冲击,使法制教育的“含金量”降低,造成了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的降低,也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再次,大学生自身的问题。高职大学生是“金榜题名”的失败者,有一定的自卑心理,对法制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只对关系自己将来“命运”的专业课和技能课“用心”,而对法律教育课应付了之,学习效果很差。
四、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法制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为突破口,通过构建生活化法制课堂为大学生深度剖析教学案例,培养大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实现大学生的主动认知和快乐学习,并通过社会实践和民族文化为大学生的科学发展构建一个科学化、人性化的成长环境。
(一)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
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是大学生形成法律意识的基础,是大学生走向科学发展的第一步。
首先,高职院校要构建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课堂纪律和校规校纪有助于大学生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的形成,“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校长、教师、大学生都没有逾越校规校纪的特权。校规校纪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有助于体现法治精神育人环境的形成,更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在纪律面前的服从意识。
其次,教师要率先垂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身教胜言教的理念对大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另外,教师还要积极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业务能力水平,使法制课堂教学与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相一致,在强化大学生对课堂活动的参与中培养大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课堂学习效率。
再次,大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要积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主动培养个人的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以及社会公德心、责任心,学会享受纪律“保护”与“限制”下的自由,为法律意识的形成做好心理准备。
(二)构建生活化法制课堂
高职院校要科学整合法制教育课程,把教材的知识性、趣味性、时代性紧密联系在一起,强化大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参与性和主动性,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中凸显大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主人地位。陶行知的教育生活化理论告诉我们,教材生活化、课堂人性化、师生互动化是构建生活化法制课堂的重要元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运用案例教学构建生活化法制课堂,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趣味性和参与性,强化教育与实践的结合。例如,大学生可以在模拟庭审现场分角色进行现场辩论,在法律构建的经纬网中交流个人看法,在思想交汇中实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另外,大学生在对案例的剖析中研究他人失足的轨迹,能够对大学生起到警示效果。
(三)社会实践是法制教育的第二课堂
社会是一个大课堂,蕴含着无数教育资源。高职院校可以组织大学生观看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事故现场图片,用血的事实描述不遵守法规的危害。高职院校可以组织大学生参观监狱等服刑人员生活区域,让他们看到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高职院校还要组织大学生参观敬老院,让他们看到老人对亲人和关爱的渴望眼神,想到如果自己犯罪就会导致父母拥有同样的眼神。高职院校更要组织大学生去参观明星企业,看到自己好好学习后的灿烂前景,强化用自己劳动创造未来的决心,立志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新时代社会精英。
(四)民族文化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
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沉积了五千多年的文明精华,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春秋时期“大义灭亲”的石为了人间正义和法律而毅然将自己的儿子绳之以法。北宋时期铁面无私、刚直不阿的包公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徇私情怒铡自己的侄儿包勉。抗美援朝时期的为遵守潜伏纪律和保护战友的安全而甘愿忍受烈火焚身的剧痛,慷慨就义,为当代的大学生树立了学习楷模。
总之,法制教育增强了高职大学生的思想免疫力,提高了大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帮助大学生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开启科学发展的光明之路。
参考文献:
[1]印香俊.依托维权中心,探索高职法制教育新模式.职业时空,2011,(01):44-47.
她有20多个同班同学,有30多个“隔壁班”同学,和她不尽相同的是,他们大多坐飞机从全国各地赶来。和他们可以相提并论的还有很多人,比如中国国学俱乐部的学生、国际儒学联合会的学生,虽然他们有的在别墅上课,有的在宾馆上课,但是,他们在公众眼中都是大名鼎鼎的一方企业家。他们学的都是以“儒释道”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学。
2005年,随着北京众多同学班的开班,“国学热”终于从地下浮出-除了一开学便请来无数媒体进行报道的乾元国学班之外,2005年12月开班的国际儒学联合会“企业国学堂”喊出了“修身治企,兼济天下”的口号,2006年1月开班的中国国学俱乐部则被传言“背后资金”可能是李嘉诚。
“道”与“术”的边界
乾元同学班学员、河北金润置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鲁说:“经济管理是‘术’,而国学是‘道’,当我们的事业达到一定高峰时,内心却常感到空荡荡的,希望在这里能够找到归属感。”
中国老板的“空荡荡”很多时候仅仅靠“术”是解决不了的:一方面是“术”的匮乏和乏力,另一方面是“术”的过于泛滥以致互相抵消,再有就是许多必需的“术”(如法制)并不是企业家本人所能左右的。这也许就是文学上所说的“悲剧”――历史发展必然性和现实不可能性的冲突。
这些冲突大概只能依靠“道”来消解(无论是从内心还是从现实),闲为“道”是高于“术”的,孙悟空“术”盖宇宙,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正所谓“魔高二尺,道高一丈”。
明基中国营销总经理曾文棋一直在思考明基,西门子的文化融合问题,最近,他在“天圆地方说”中找到了方向。1月18日,他向笔者演示了如何用明基的“圆”与西门子的“方”对接、融合:“地是方的,天只有圆的才能盖住,西门子是方的,所以明基必须是圆的。”
这时候“道”已经变身为“术”了,看来,道术并用、道术不分是中国特色。
所以,中国老板上国学班的“归属感”,需要从“术”和“道”进行分解――起码要从中国商人实用主义之“术”和儒释道人生智慧的“道”两方面去看,才算比较全面。
“健全的体制可以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可管理者到底是该把人变成机器还是让人更成为人?”某公司总经理田丽亚上课第一天就抛出了自己的第一个困惑。在她看来,现代管理模式可能因为管理者文化底蕴不够深厚、思想内涵失之浅薄而造成或扭曲、变形或压抑的企业文化,科学的管理架构可能因为人文环境的水土不服而成为教条。
巧的是,田丽亚的同学中就有来自上海的麦肯锡全球合伙人魏女士,虽然魏女士自称是自费报名上国学班,没有进一步说明上学意图。但是人们一把麦肯锡和研究中国本土哲学的国学联系在一起,就会想起麦肯锡“兵败实达”等一系列著名的水土不服的案例。魏苦攻国学,莫非是要补足短板?
所以,从“术”的角度看,作为最务实的群体之一,商人们的归属感可以理解为管理中“术”对“道”的追寻和依附。
心态不平衡的“解方”
老板和强者之间的等号注定了他们无论是在谷峰还是谷底,都是孤独的。老板和社会,老板和下属、员工之间往往客观上处于博弈关系,大家都和老板博弈,老板便没有了真正的朋友,也很难找到真正的自我。
金川啤酒董事长赵焕然的现身说法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我虽然年过花甲,但不知道生活的‘北’在哪里,生命的根在哪里?赢了世界丢自己,为谁辛苦心茫然。心态平衡的危机,是健康最大的危机。目前,90%的企业家心态不平衡。”
而心态不平衡的“解方”大抵逃不出儒释道的范畴。儒释道是国学的三大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武汉大学郭齐勇教授的说法,儒释道包含了许多有价值的人中智慧: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强调通过修身实践的功夫,尽心知性而知天;道家老子,庄子主张超越物欲,超越自我,旨定物我之间的同体融合;佛教的人生智慧则是解脱的智慧,无执的智慧。这些智慧,无论是登上梦想中的顶峰后却感觉“空荡荡”的商人,还是遭遇挫折难以突围的老板,都是一种依托、一种启发。
在参加完了慧特智业开设的修心开智特训营之后,蒙牛董事长牛根生认真地写道:“一个人只有参透了生死,才能解决终极问题,只有真正认识到:死广是必然,活着是偶然,才能彻底放下自我,提升心灵的境界、只有认识到生命无常,做事业才会只争朝夕。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幸存、幸运。我们要时时庆幸自己的幸存和幸运,这样才能修得一颗包容的心、感恩的心、无抱怨的心。”
湖南友元实业总经理陈历旭则在同学班写道:“人生最大的浪费就是用80%的时间解决自己制造的是非和矛盾。”这好像对牛根生的散财举动做了某种预告或劝喻,但实际上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牛根生向来以“散财大师”著称,只是2005年初义做㈩了一个更加惊人的决定:捐出个人拥有的全部蒙牛股份,成立老牛基金会,支持蒙牛百年发展。
而所谓“自己制造的是非和矛盾”大多是老板领导大家创造了财富之后怎么分配的问题,每个人都会关注利益,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郭梓林说:“员工或者副手们会去猜:你为什么会关心我的利益?在你心目中谁的利益你会考虑?谁的利益你会优先考虑?大家都会去猜,所有的人都在跟你博弈:企业家只是一个人,可却要面对所有的人。”
在这个博弈当中,老板要有思想、有理念,要回答这些问题。牛根生用“散财”的方式回答了这些问题。香港上市公司慧聪国际董事长郭凡生没有专门上冈学班,但也深得国学奥妙,他很早就用“财散人聚”的方法来解决慧聪国际“江湖常青”的问题。
老板的安全感
但以上只是民营企业老板归属感的一个方面。实际上,老板归属感的最核心是安全感。
“发展”之后看“安全”。这是绝大部分老板的心结所在。2005年8月,笔者邀请中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奥凯航空董事长刘婕音讨论“垄断行业解禁”问题时,最早进入水务行业的民企老板文一波最想知道的问题不是行业解禁,而是商业环境。他问陈乃醒:“您对我们国家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是乐观还是悲观?或者我们在多长时间里可以乐观起来?再坚持五年十年以后就好了?”
2004年以来,老板们总是在问:能源、钢铁等明明是中国利润增长速度最快的行业,为什么发改委要限制这些行业的投资?明明是因为国内融资环境不利于民营企业;私有财产保护环境令人担忧,民企才想方设法“外资化”,海外上市,将资产置换到海外上市公司,为什么国家外汇管理局要以国资外流为由11号文,
29号文?为什么热烈响应“国退民进”的德隆、格林科尔一夜之间倒下,进而以“国进民退”的处置收尾?……
太多的不确定性让他们无所适从、胆战心惊。生存环境巨大的不确定性给老板产权遭受外来侵害创造了诸多的可能性,而对此,老板恰恰是无能为力的、这时,孔子劝慰他要有敬畏之心――“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也许能让他平静下来,进行反思。因为敬畏之心已经是一种人生哲学,超越了是是非非,况且如果心存敬畏,则行为收敛,也是一种最好的生存之道。
当然,老板也可以从国学的学习中发现:数千年来,中同人的诸多观念都被改变过,甚至亲情观念也被颠覆过,比如“大义灭亲”、比如“”期间颠覆了人和人之间夫妻父子等基本信任关系,但是“官本位”观念几乎从来没有变过。所以,在没有足够的外力保护、规范的情况下,在中国可以通过扩大自己的活动能量,从而更好地保护产权,比如,自己被选为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之后,就可能拥有更多的公关渠道,有更大的知名度,一般的人就不敢轻易地侵犯自己的产权。
但是,即便官至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力帆老总尹明善仍有很深的不安全感。所不同的是,这种不安全感来自于企业内部。据悉,尹明善一直在家族化管理和现代化管理之间徘徊。他在南京第六届华商大会上说:“如果不用职业经理人,我的企业就会慢慢地死去;如果我急匆匆地去用职业经理人,那我的企业就会快快地死去;”尹明善引进职业经理人失败后发现,用不争气的家族成员,一年下来,“最多偷我几辆摩托车,或是把厂里的摩托车零件带回家,小偷小摸搞一点,但是,职业经理来了以后,如果他职业道德上有问题,就不是几辆摩托车、几十辆摩托车的问题了,而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地区市场被挖走的大问题。”
这也是因为外部保护机制的缺失导致内部控制安全系数很低,所以,在许多企业家看来,相对于法律保护的刚性,尽管道德约束是更弱的一个层次,但如果能够辅之以亲缘和事缘的关系,形成一个尽管不易扩展却相对稳定的内部人员体系,在这个体系内用道德和情感来保护产权的成本,往往比动用法律的成本要低得多。
“这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家一种明智的选择,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郭梓林说。
郭梓林认为,中国民营企业有两个基本的特点:一是原始资本来源的复杂性;二是由于社会在法律,道德、文化方面相对于市场化演进的滞后性,使得民营企业留下了许多的先天不足。其中前者涉及到民营企业产权确立在程序上的正当性问题,后者涉及到社会应该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的问题。前者是“术”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的,后者则是“术”的滞后和缺失。所以,求助于“道”成了中国老板的惟一选择。
“悟道”先要“闻道”
虽说转而求助于“道”多少出于无奈,但是,既然选择了,就要用好。所以,怎样进行“礼乐教化”,怎样用“仁义礼智信”去熏陶或者衡量职业经理人和员工,几千年国学沉淀下来的东西里面,是有不少精华的。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的李尚文很早就下海经商,而她的丈夫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国家机关工作,由于李尚文的生意风生水起,2000年,她的丈夫辞去公职帮她管理生产,但是,她发现,虽然丈夫工作很热情,但是管理方法简单武断,于是两人的摩擦不断升级,李尚文开始迷茫了:“丈夫对我好不容易从不支持变成了支持,现在却是不会支持了。”后来她迷上了国学,先在北大读国学在职研究生,之后又到乾元同学班上课,她发现,可能自己对待丈夫的方法也有问题,比较着急。“为什么不静下来思考?”因为“企业的成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3年下来,她和丈夫的关系、企业的管理都“顺多了”。
“要先学会静下来。”李尚文悟到这点、做到这点用了3年时间,所以,与其说是进行国学“学习”,不如说是进行同学“修炼”。
按照“台湾第一富婆”、王永庆之女王雪红的经验,“修炼”到了一定的程度,许多问题会迎刃而解。王信仰的基督教讲究“感恩”,主张利他,但企业的本质是利己、笔者在2005年5月采访她的很好奇她如何处理这对矛盾。她说:“我自己在信仰方面跟企业经营是一致的,我的信仰教导我要很正直,我觉得这对做一个企业是最重要的:怎么正直地对待下属,对待厂商、对待社会。另外就是要很积极,勤劳者才有饭吃。再就是回馈。”
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讲究感恩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孝是对父母的敬爱,悌是对兄长的敬爱,这是“仁”的根本。孔子说的这种敬爱虽然范围比较窄,但也是感恩的一种,可以延伸到朋友、同事。所以,国学老师可能给老板们提一个建议“老板自己首先要修炼一颗感恩的心”,老板有感恩之心,员工才有安全感;员工有安全感,老板才有安全感,推而广之,企业对社会怀有感恩之心,自己也会更安全。
这样,“道”和“术”的多次激荡和转换都是中国老板所追求的“悟道”。
而要“悟道”,首先要“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