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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代社会,安乐死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安乐死涉及经济、法律、医学、伦理等相关领域,不仅在这些领域内部存在激烈的争议,而且在这些领域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在目前条件下,认识到安乐死的经济与伦理之间的争议与冲突,对澄清人们对经济与伦理认识的误区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经济虽然是人们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但在安乐死领域,不能仅仅用经济价值来判定,伦理应该是一个重要性超过经济的判定因素。
关键词:安乐死;经济困境;伦理困境;博弈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3-0099-03
安乐死一词出自古希腊,本意是尊严地死亡或无痛苦致死术。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一般是指“患不治之症的人或其他特定状态下的人在严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而无法解脱,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人生最后阶段而终结生命的过程”①。在死亡学研究中,没有哪一个领域比安乐死的研究更具有争议性,无论是赞成的人,还是反对的人,都能以充足的理由去反驳对方和证明自己的正确性、合理性。无论是医学上的争论,还是法律上的争论,最终都可以用经济与伦理的对立与冲突来表达。不可否认,医学和法律背后都有经济和伦理的因素存在,而正是经济与伦理因素的存在,才决定了医学和法律上的争论。从医学上看,医患关系内在地包含了经济与伦理的关系,救死扶伤无疑需要经济与伦理的支撑;从法律上看,经济是基础,伦理是底线,安乐死必然无法脱离经济和伦理因素的影响。因此,只有厘清安乐死内涵的经济与伦理因素及其博弈关系,我们才能对安乐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产生认同,也才能推动安乐死在新的社会经济背景下的发展。
一、安乐死的经济困境
经济发展是基础和手段,社会和人的发展才是目的。安乐死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就已经存在,只不过没有成为一个问题和热点而已,如史前时代游牧部落为了维持部落的存在与发展,往往在迁移之前把老人和病人留下,用原始的方法加速他们的死亡,这可称之为最早的“安乐死”。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当代人们开始关注死亡问题,尤其是关注人的死亡质量问题。这样,安乐死开始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如荷兰、比利时则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安乐死的存在,在其他很多国家如英国等也在一定程度上有限地承认了安乐死的合法性。是否承认安乐死,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但为什么要承认或者不承认,背后却是经济和伦理的考量。经济和伦理既可以是赞成安乐死的理由,也可以成为反对安乐死的理由,从而使得安乐死陷入了困境。
赞成安乐死的经济学考虑主要有:一是从经济发展与人的关系而言。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的发展,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当一个人处在疾病缠身的濒死边缘而根本不可能痊愈的情况下,安乐死是阻止病人生命质量继续下降、保持其人格尊严的有效途径,这也是符合经济价值的考虑的。因此安乐死从发展趋势上看,是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目的的。二是从经济负担而言。安乐死的对象一般都濒临死亡并患有无法治愈的疾病,维持其生命需要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如美国维持一个植物人生命每年花费的金钱大约是15万美元。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花费如此巨额的资金去维持一个不能创造任何价值,且又根据现代医学条件无法治愈的生命,毫无疑问是经济上的严重浪费。不仅如此,维持这样的生命还有可能拖垮一般的家庭,因为一般的家庭根本无力承受这样巨大的经济负担。三是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而言。面临安乐死问题的病人,一般会长期占用固定的床位和相当的医疗资源。在医疗资源稀缺的当代社会,其结果必然是挤占了其他有救治希望的病人享受医疗资源的机会和权力。而安乐死的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以有效节约医疗资源,保证其他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
从经济学上反对安乐死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认为生命具有最大的经济价值。人的生命与物相比,其价值要超过物的价值,只要生命存在,就是有价值的,没有任何物品的价值超过人的生命的价值。而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是等值的,不能用经济价值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价值。那种认为可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去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的观点是违反生命价值原则的,会引发生命不平等的严重后果,导致一些人践踏其他人生命的事件发生,同时也不符合现代平等的生命价值理念。二是认为安乐死的对象虽然已经处在濒死边缘,但毕竟还是未死之人,这样就有可能从医学的最新发展中受益。如果不对其实施安乐死,医学的发展就可能突破“不治之症”的限制,病人也就有可能彻底地得到治愈,重新回到社会中为社会创造经济和社会价值。
二、安乐死的伦理困境
死亡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必然归宿。人们对自然死亡的人不存在道德上的争议,也不存在道德困境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人们选择死亡的方式和时机。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开始以整体的目光来看待人的生命,开始追求优生和优死的辩证统一的时候,安乐死的伦理困境就展现在了人们的面前。就其实质而言,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是传统伦理观念和现代伦理观念的冲突。
传统伦理观念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非经正常的法律程序,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维护生命,珍惜生命是善的;毁灭生命,或妨碍生命是恶的”②,伦理学存在的价值就是指出了尊重生命存在的必要性,其指向是人的生存意识,保存生命是伦理学的第一原则。具体到安乐死问题,传统伦理认为医护工作者保存和延长病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是善的;而利用安乐死的名义去结束病人的生命则是违背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是恶的。“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人们应该竭尽全力地维护人的生命的存在,不遗余力地延缓死亡的来临。”③ 可见,传统伦理学把生命的延续看作是最大的善,是人们特别是医护工作者必须要遵守的首要的伦理原则。
与传统伦理学相比,现代伦理观念更加注重生命的质量而不是生命的数量(长度),认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不是在于生存时间的长短,而是在于生存的品质。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则要求人们从生与死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生命,把生的权利延伸到死的权利,把生命的质量延伸到死亡的尊严。如果不实行安乐死,病患者将忍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过着非人的生活,并使病患者的人格尊严和生命质量严重降低,在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形后悲惨死去。我们为了维护所谓的道德原则,而让一个人生不如死地活着,忍受没有生存希望的痛苦,这难道就是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吗?这样做是违背道德主旨的,因为道德的存在从根本上讲应该是有利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是为了促进个人的福祉。而对于有些人来说,安乐死可能是维护其做人的尊严的唯一选择。除此之外,现代伦理学还从自由意志理论出发,认为个体具有自由选择的意志,个人具有选择生存的权利,同样也有选择死亡的权利。安乐死就是个体在特殊条件下对死亡的有意识的选择,尊重了病人的自由意志和生命自决权,是完全符合伦理原则的。医护人员所做的只不过是去实现了病人无法实现的自由意志。
三、安乐死的经济与伦理博弈
一般来说,经济与伦理的关系应该是协调的,因为根据的基本原理,经济是伦理的基础,伦理决定于经济并为经济服务,伦理水平与经济的发展是呈现正相关关系的。但在安乐死的问题上,不仅在经济和伦理各自内部,而且在它们之间都存在着争议和冲突。认识到这些争议和冲突的存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安乐死的本质与特点,明确经济与伦理的辩证关系,为寻找到协调争议和冲突的有效途径提供借鉴。
博弈之一:生命的价值能否纯粹用经济来衡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似乎一切的价值都可以转换为经济价值,一切的价值都可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其实这是人们一个普遍的误区,市场经济只是一种经济资源的配置原则而已。安乐死尽管开始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但无论怎样都不能以病人不能创造经济价值或生命存在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作为理由,而对其实施安乐死。因为人除了经济价值外,还有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伦理道德价值,而经济价值只是人的价值的一个方面,甚至并不是主要的方面。但反过来看,如果一个病人已经不再具有其他的价值,其存在只能是浪费经济价值,并且其生命已经处在痛苦的濒死阶段,这个时候则可以把经济作为一个因素来考虑,在不违背现代伦理原则的前提下实施安乐死。
博弈之二:经济发展是否必然导致生命质量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善,生命质量不断提高。但是经济的发展也是一柄双刃剑,它在改善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破坏了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引发了经济资源的分配不公等问题。同样,经济发展也不会必然引起人类生命质量的提高,因为生命质量的提高不仅仅是用经济因素来衡量的。病人在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边缘的时候,任何力量(包括经济的力量)都无法使病人的状况发生好转,而安乐死则可以使病人在救治无望的情况下,选择无痛苦地走向死亡,从而维护了病人死亡的权利和死亡的尊严,从反面来看也就是保持了病人做人的尊严。安乐死“既解除了病人的痛苦,让临终不可救治的病人,平稳、安详、无痛苦、体面地走向人生的终点,又不损害病人的尊严”④,这是经济因素不可能做到的。
博弈之三:经济资源的分配是否要考虑伦理原则。支持安乐死的人在经济上有两个重要的论点:一是认为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如果不实施安乐死,则他们每年要占用大量的医疗资源,而这些医疗资源又根本无法挽救病人生命,反而只能延长其痛苦,因而是一种严重的经济浪费和不人道的行为;二是认为实施安乐死的病人,有条件和可能把完好的身体器官贡献出来,去挽救那些需要这些器官的病人的生命,实现其最后的经济与人道价值。然而,人不同于物,应该有自身的伦理存在原则,那就是生命之间在伦理价值上是没有差别的,而作为物的经济资源本身就是为人服务的。因而使用大量经济资源去维持病人的生命体现的正是伦理原则,而不是经济原则;用挽救另外一个生命作为牺牲一个人或者占用他的器官的理由,严重违背了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伦理原则。所以在安乐死的问题上,经济资源(主要指医疗资源)的分配不能只用经济的标准,还应该采用伦理的及其他的标准,并且伦理的标准至少要优先于经济的标准。
博弈之四:在寻求安乐死合法化的过程中,经济的和伦理的因素孰重孰轻。安乐死的本质是什么?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只有搞清楚了上述问题,我们才能知道经济和伦理因素在安乐死中的分量。安乐死是回答和解决死亡优化的问题,即如何使濒死边缘而又救治无望的病人在无痛苦中死亡的问题。因此安乐死应该是一种方法或手段,是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怀和人道帮助的一种伦理的、人道的手段。安乐死主要应该是属于伦理的范畴,只不过这种伦理的方法首先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障而已。当然,经济因素是伦理的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后,才对安乐死有了伦理上的要求。所以,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应该说是经济的发展,导致人们生存质量提高后,才开始思考死亡优化的问题,因而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之争。但安乐死并不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是经济发展必然的逻辑结果,而是在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人类依据伦理和人道原则,对提高自身生存质量和品质的一种选择。
注释:
① 周德新:《死亡学概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第168页。
② 波伊曼:《今生今世――生命的神圣、品质和意义》,陈瑞麟等译,广州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③ 邹成效:《医学伦理生死观的困窘与重建》,《荆州师专学报》1997年第4期。
近年来,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热点。国外关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研究开展较早,卡尔-维尔海姆、朱士中、关晶分别研究了美国、德国、英国等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国内学者潘懋元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发展并构建自己的课程理念、院校层次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单门课程的教材编写、教学、以学业成就评价为核心的课程评价。董毅认为应用型本科教育的课程体系设计应当围绕基本技能、基本方法来组织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在教学计划中,按方法体系设计课程;在课程中,用知识来展示方法。杜卫认为学科建设是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举措,是提高办学效益的必由之路。总结发现,关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文章较多,但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对具体课程进行教学改革的文章较少,尤其对“博弈论”课程进行教学改革的几乎空白。因此,对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博弈论”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研究具有??新价值。
博弈论又叫对策论,是一门以数学为基础、研究对抗冲突中最优解问题的学科。它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重要构成内容。博弈论作为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展起来的,当非零和博弈理论,特别是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获得充分发展时,才正式确立。到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正式成为主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同时授予了纳什、泽尔腾、海萨尼三位博弈论专家。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又授予了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和以色列经济学家罗伯特?奥曼,以表彰他们在合作博弈方面的巨大贡献。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赫维茨、马斯金和罗杰?B?迈尔森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他们因机制设计理论而获此殊荣。
博弈论是人们深刻理解经济行为和社会问题的基础。今天,“博弈论”已经成为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其教学改革与实践成为了应用型经济与管理人才培养的关键。然而,近年来,我国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博弈论”课程采用传统教学方式,即教师采用板书或者PPT方式教学,辅助案例分析,期末以试卷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这种传统教学方式缺少对博弈论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难以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重视“博弈论”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实践是适应国家经济发展与管理人才升级的需要。
二、“博弈论”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博弈论”课程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培养拥有一定知识理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实践能力
(一)课程教学目标偏离
目前,大部分本科院校对于“博弈论”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定位于使得学生掌握博弈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更加重视学生利用简化的模型计算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对分析方法掌握的熟练程度,而对于学生创新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严重缺乏,导致培养的学生高分低能,与社会脱节,无法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课程教学方法落后
目前,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博弈论”课程的教学手段比较陈旧、单一,教学依然采用传统的老师讲解为主、学生自学为辅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教师在台上对照书本或者课件讲解,学生在台下充当忠实的听众,不提问、不质疑,老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互动,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热情。教师在教学中只是一味地讲授,那么学生就会形成思维定式,缺乏创新性思维与批判性思维,至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更是无从谈起。
(三)课程考核方法单一
目前,大部分本科院校对于“博弈论”课程的考核方式依然是平时成绩占20%-30%,期末成绩占70%-80%。因此,学生平时大多数处于懒散状态,考试前几天才开始复习,临时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考完即把内容抛之脑后,学习效果很差。过程考核比重较小,导致学生对于课后作业不很重视,抄袭现象严重,独立思考能力培养不够。
三、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博弈论”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一)调整博弈论的教学目标
为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博弈论教学应当转变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传授为主要目标的传承式教育思想,树立以培养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新的教学理念。在确定博弈论的教学目标时,应当重视对学生思维的训练和创新能力的提高,不仅让学生掌握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和基本方法,还要激发学生的开拓性思维,训练其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在未来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了解竞争对手的思想,基于他人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战略。
(二)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在“博弈论”的教学过程中,为了确保教学效果,每位教师应当积极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主要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
1.教师精讲与课堂讨论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与教师之间形成互动。
2.以案例作为切入点,在进行每一章节讲解前可以设计一个案例,让学生进行博弈分析,分别从不同的参与者的角度分析这个案例,然后引导学生用博弈论的语言把该博弈表述出来,由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对博弈理论的理解,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开设课程网页,增加互动交流。通过构建课程网页,为学生提供课程相关资源,拓展学生视野。主要分为课程资源、教学资料、互动平台等内容。其中课程资源部分包括:精品课程网站、课程教学网站、课程资源网站、国内外有关学习站点等;教学资料包括:电子课件、模拟试题与答案、学生作业等;互动平台主要用于课程作业、学生专题讨论公告、问题答疑等。
【关键词】博弈论 策略思维 思考
从历史方面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海萨尼、泽尔腾以及纳什等人在相关研究中对博弈论的解概念予以不断精炼,并将其在理性经纪人的行为分析中予以应用,表明经济均衡与博弈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了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以及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等多种传统博弈论的分析框架,使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中产生的巨大影响。
一、智猪博弈分析
假设猪圈中有小猪、大猪各一只,于猪圈一端对按钮予以设置,每按一次按钮,猪圈另一端的食槽就会有10单位猪食进槽,但是每按一次按钮就导致相当于2单位猪食的成本被消耗。若是大猪按钮取食,小猪呆在旁边观望,那么大猪可以进食9单位食物,而小猪只能进食1单位食物;若是大猪与小猪同时按钮取食,那么小猪可以进食3单位食物,大猪可以进食7单位食物;若是小猪按钮取食,大猪呆在旁边观望,那么小猪可以进食4单位食物,大猪可以进食6单位食物,详见表1。这个博弈并无“剔除劣策略均衡”,主要在于大猪并无劣策略,而小猪的劣策略主要为“按”,因为大猪不管怎样选择,小猪选取“等待”均要优于选取“按”的一种策略。因此,小猪会将“按”剔除,选取“等待”,而大猪了解小猪一定会选取“按”,所以最佳选择为“按”。
实际生活中,这样类似的“智猪博弈”案例较多,其主要体现的是参与人低位不对等的博弈结构,此不对等可以是参与人选取的策略与行动,也可以是其拥有的支付函数与信息。例如:大户在股票市场上为大猪,其主要对信息予以收集,进行技术性分析,对股价走势进行预测,而散户在股票市场上则为小猪,其在技术分析方面基本不用花费资金,主要在于其跟随大户在投资方面的策略进行股票买卖,这一现象就是“散户跟大户”。大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为大猪,其主要对相关信息予以收集并负责监督经理,在经理任免方面拥有决定性的投票权,而小股东在股份公司中则为小猪,其不需要对经理予以监督,在投票权方面并无实际权利,主要跟随着大股东获取收益。大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上为大猪,其在技术创新上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对新产品进行研发,而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则为小猪,其不会开展大规模技术创新,而是跟随着大企业的技术研发,当大企业研发的新型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对大企业研发的新型产品予以仿制来进行产品销售。
二、演化博弈论分析
演化博弈论,实质上就是生物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物,其不仅汲取了哈耶克的思想观念,还对传统博弈论中理性经纪人的超理性假设进行了修正,主要强调热情、冲动、遗忘、规则、习俗、习惯、非理性预期以及犯错误率等一系列传统博弈论中未被重视的内容,对传统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产生的一定的影响。演化博弈论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其提出经济人并不是超理性的,而是以惯例、习俗以及个人习惯等一系列生活常规为基础的一种“异质低度理性”,大部分时候其在了解、掌握的信息基础上作出理性、正确的决策与行动。这一观念主要表明,适应性过程的展开有充足的时间时,在社会制度变迁中有着关键性决定作用的并不是个人理性,而是演化力量,强调均衡形成过程中制度变迁具备的重要作用。
所以,在均衡概念理解方面,传统博弈论与演化博弈论在本质上存在着差异性。例如:若是传统博弈论强调的是尘埃落定之后世界看上去会是一个什么样子,那么演化博弈论则更加关注尘埃是怎样落定的,并且将这一过程当作随机力量形成的持续冲挤,因此在博弈论中引入随机过程后,可能会引起多种结论出现变化。若是将传统博弈论看作是演化博弈论的一种特例,那么对于“进化稳定策略”形成机制的演化博弈论进行探讨,能够进行研究的内容就更为宽泛,演化博弈论在正统博弈论基本假设方面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对博弈论的解释能力、解释范围予以了丰富与扩展,并且使其成为了一个潜在诺贝尔奖研究领域。
同时,在对“制度”进行分析的时候,演化博弈论在这一方面主要将制度作为一种合理的高维博弈中的均衡,若是在规范方面出现了偏离状况,则需要接受惩罚。比如,在一个行驶需要靠左的国家中,在行驶过程中靠右的结果就是车毁人亡,但是这并不代表规范、制度处于一尘不变的状态,有些时候均衡在独癖性冲击下会出现相应的变化,例如:法国大革命之后,民众强烈要求拿破仑制定并实行向右行驶的新规定,并且逐渐向拿破仑占领的国家中传播,在此后多年中,由于道路资源使用频率逐渐增大,局部性规范逐渐转变为地区性规范,奥地利、西班牙以及葡萄牙等多个国家改变了行车规则,因此靠右形势无疑是行驶的最佳策略。
三、结语
博弈论主要来源于实际生活,其完美且不平凡,其完美主要体现在博弈论具有透彻且凝练深邃的策略思维,同时与人类智慧的最佳发挥相伴。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可以找寻到博弈论理论模型的原型,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习惯、习俗以及经验法则均能够在博弈论中寻找到相关元素,博弈论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实质上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且学术研究前沿主要在现实生活中获取验证,而随着演化博弈论的出现及发展,博弈论理论研究必然会更加深入的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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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弈论是研究行为主体之问相互作用时的策略选择理论。博弈论在企业竞争中的应用,不仅为企业竞争提供了经济上的指导,也为企业伦理问题的分析提供了新方向,扩展了企业伦理发展的空间。
(一)博弈论为企业竞争提供了有效的经济分析工具,企业竞争能力和竞争意识的加强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也具有伦理价值。新古典经济学以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及其相应的市场反应为研究的出发点,以价格制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其理论假设的前提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只需直接面对市场作出决策。然而,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这种经济模式并不符合实际情况。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经济主体的决策不但要面对市场,还要面对其他作为对手的经济主体;决策的过程不仅要受到市场的影响,同时也与自己的竞争对手的决策有关;决策的后果不仅与自己的决策有关,而且要受对手的决策的影响。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已不仅仅是实力的较量,更是策略的较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生存发展必然要与科学的理论联系起来,需要分析和确定本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研究有利的竞争策略。博弈论为企业在各种各样的竞争市场中寻求取胜之道提供了强大的分析工具。要研究企业竞争,就不能不谈博弈论;企业要形成科学的竞争策略,更不能离开博弈论。博弈论为企业最大程度地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最优化目标提供r可能,这不仅具有经济学价值,同时也具有伦理学价值。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及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其经济活动首先是一种求利活动,市场经济得以有效运转的机制也在于每个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努力创造更高利润、为社会带来更多的财富,不仅实现了企业的经济目的,也为社会的道德进步提供r经济支持,企业的竞争就具有了重要的伦理价值。
(二)博弈论强化了企业的合作意识,使企业竞争向着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囚徒困境(prisoner’sdilemma)是博弈论研究中经常使用的经典案例。这一案例说明了这样的道理:由于个人理性的局限,每个人从自利理性出发,其结果是不仅个人利益最大化无法实现,而且也导致了明显不符合集体理性的情形出现。虽然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足有效的市场机制形成的必要条件,但是,对个人利益的片面追求有时反而会产生不利于个人利益及整体利益的后果。谁都想占便宜,结果是谁也占不到便宜。博弈论告诉企业,单纯的利己选择并非企业的最佳选择。只有兼顾对方的利益,才能实现双赢。而企业闻的合作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也是经济活动内在的伦理要求。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合作不仅是市场不断扩大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企业自身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要求。企业竞争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利益的最大化并不必然要通过与竞争对手“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才能实现。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当只靠单方面的努力不存在竞争优势的时候,企业问的合作可以弥补彼此的不足,通过优势互补来提高彼此的劳动生产率,增强竞争力,从而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事实上,合作战略也正在迅速成为与竞争战略同样重要的战略工具。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其他贸易协议以及共同市场给企业带来了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机会。经济的合作促进了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而这种一体化又进一步加快了经济合作的进程。从伦理学角度来讲,既合作又竞争的经济行为模式符合经济伦理和企业伦理的要求,它提醒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也要积极地促成其他企业利益的实现,把本企业的求利行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优结果联系起来。伦理对经济行为的要求即是兼顾人己利益.并力求通过有效的合作来实现彼此利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只有这样,一种经济行为选择才既合乎经济法则、有利于经济发展,又合乎伦理原则、有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三)重复博弈使得企业重视合作行为与企业信誉成为可能,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伦理对经济活动的价值。企业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个突出伦理问题是企业信誉的缺乏。为了,解决合作中的信誉问题,博弈论引入了重复博弈。同样结构的博弈重复多次就叫做重复博弈。与重复博弈相连的是“冷酷战略”。所谓冷酷战略是指:开始选择合作,一旦发现对方采取了不合作行为,也采取对抗态度。在一次性博弈中,由于各博弈方只需要着眼于眼前利益,背叛总是对自己有利的,所以双方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战略。如果是重复博弈,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同一个博弈的多次重复性,使得合作将比一次性博弈下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说,重复博弈下的合作比一次性博奔下的合作能够为当事者带来更大的利益。这时候,如果博弈双方不只看重眼前的蝇头小利,彼此合作,必然能够使双方都实现长期的更大利益。由此,如果博弈次数足够多的话,合作双方将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乐于合作的声誉。多次的重复博弈使得任何的短期利益变得微不足道,与眼前的利益相比,双方对长远的更大利益更感兴趣。与重复博弈相关的信誉模型表明:在囚徒困境的案例中,“尽管每一个囚徒在选择合作时冒着被其他囚徒出卖的风险(从而可能得到一个较低的现阶段支付),但如果他选择不合作,就暴露了自己是非合作型的,从而失去了获得长期合作收益的可能,如果对方是合作型的话。如果博弈重复的次数足够多,未来收益的损失就超过短期被出卖的损失。因此,在博弈的开始,每一个参与人都想树立一个合作形象(使对方认为自己是喜欢合作的),即使他在本性上并不足合作型的;只有在博弈快结束的时候,参与人才会一次性地把自己过去建立的声誉利用尽,合作才会停止(因为此时,短期收益很大而未来损失很小)”。
重复博弈有助于企业在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作出更符合伦理的选择。在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中包含着伦理的选择:“因为,一是在这种关系中的不同选择,对主体生存发展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包含着不同的主体价值;二是选择当前利益还是长远利益的效果和手段与伦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急功近利、贪图一时之得,往往就会不顾他人利益,不择手段去获取利益;立足长远,从长期发展来看问题,人们就会选择合作,就不会计较一时的得失,就会愿意讲求诚信和道德,去创造长期发展的条件”一“。重复博弈表明,企业合作的时间越长,企业信誉的价值就越高。在重复博弈中,博弈双方的利益相互交织,对长远利益的追求必然会使理性的主体走出单纯自利的狭隘,在与对方的合作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在与对手互惠互利的竞争前提下实现了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兼顾了功利目标与伦理目标;同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重复博弈的冷酷战略中显示了自身的威力。有学者认为,重复博弈“这一过程就是一个由个人理性转变为集体理性,从单纯为自己利益最大值奋斗转变为为共同利益整体利益最大值而奋斗的过程,它产生某种集体主义的精神,产生某种仁爱观念”。
二.以上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博弈论对企业竞争伦理的影响,可以看出博弈论在企业伦理和经济伦理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不能夸大博弈论在企业竞争和台作中的伦理功能。从全面的、辩证的角度看,由于博弈论对分析企业竞争和合作的帮助是有一定限度的,因此,它对企业伦理和经济伦理问题的解决也是有限的,企业竞争的有序和健康发展仍需要伦理和道德的约束与引导。
(一)博弈论只是分析经济问题的一种高度抽象化的工具,与现实的企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相符。博弈论假设参与博弈的任何一方都是“理性人”,即把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作为高于其他一切的目标。然而,这一假设只是博弈论为分析问题的方便丽提出的理论假设,与现实情况并不符合。只要完全竞争的理想化市场条件没有实现,对“理性人”求利活动的伦理和道德约束就是必要的。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然饕把获取经济利益作为主要目的,但这并非是企业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唯一目的。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主体,同时也是社会的一员,它必然要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企业不仅需要协调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关系,而且还面临着与其他企业、消费者、投资者以及整个社会的关系。在这些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中,包含着诸多的伦理因素。企业不可能无视这些社会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关系中所蕴涵的伦理要求。然而,博弈论的“理性人”假设却无视这一现实,他“仅仅把人看作是原子式的人,这个原子式的人没有一切社会关系,没有社会关系对他的束缚,因此,他也小承担受到社会关系的规定而具有的职责、使命,只是唯一地追求自我利益的满足。但是,现实的市场经济中的活动者,是一个没有他者、没有交易人、没有合作伙伴就不可能从事其活动的行为者。任何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同时也是一个多重角色的承担者……任何经济活动中的个人的活动,都是某个群体中的个体的活动,要受到团体(或企业)内的道德准则的约束““。所以,对于企业来讲,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要认同并支持社会普遍的公共利益,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接受伦理和道德的约束与监督。对于博弈论在应用于企业竞争上的伦理局限,经济学家R.J.奥曼这样认为:“虽然对策论在理智上确实依赖于伦理学,但重要的是应认识到它本身没有道德内容,不作道德上的劝告,在伦理上是中性的。策略均衡并未叫我们把效用最大化。它所探讨的是当我们最大化效用时会发生什么结果。沙普利值并不建议按权力分配赢得,它只是量度权力大小而已。对策论是个工具,它告诉我们激励将引向何方。历史和经验教导我们,如果我们要达到某种目的,包括道德与伦理上的目的,我们最好注意我们所做的事的刺激效果;而如果我们不想要人们为他们自己夺取权力,我们最好建立一些结构秩序,使得它把权力分配得尽可能薄散和平均。因为有自私自利而责备对策论,或者因此责备经济理论,就像因为有疾病而责备细菌一样。对策论研究自私自利,但并不推崇它。
(二)对于企业竞争中的短期合作问题,仍需要伦理和道德规范予以解决。诚然,重复博弈的可能性越大,企业就越有守信的积极性。然而,重复博弈是以企业间需要长期的合作为假设前提的,它无法解决企业问的短期合作行为或非重复性的经济活动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在单次博弈中,由于不存在对长远利益的追求问题,行为人更容易被眼前利益所吸引。在这种情况下,不讲信誉、单方面违反规则更符合“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而某个或某些企业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行为就有可能被竞争对手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利用,导致“谁讲道德谁吃亏”的局面,使遵守伦理准则的企业和具有德行的个人处于尴尬的境地。由于在企业竞争中存在着伦理和道德的“搭便车”行为,导致企业遵守伦理准则的收益与付出的伦理成本不一致,违反伦理准则者反而比遵守伦理准则者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样的局面必然会削弱遵守伦理准则者和有德行者的道德心,最终可能导致道德的无序状态Ⅱ]。此外,重复博弈只能解决无限次重复博弈的信誉问题,然而,这种无限次的重复博弈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是不可能的,因为企业之间的合作从时间上说都不可能是无限的。由于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只是企业竞每的一种方式,企业的实力对比是不断发生变化的,随着实力对比的变化,如果将合作伙伴从市场上排挤出去能够换取以后的更大利益,那么,企业从获得最大利益的考虑出发就会终止合作,这样的合作也就成为了短期的经济行为。因此,只是依靠博弈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之问在利益发生矛盾时的伦理冲突。企业自觉地树立有益于竞争各方的伦理意识,遵守彼此合作的伦理和道德规范,足解决企业竞争中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经济行为;博弈论;应用
一、引言
博弈论也被称为对策论、游戏理论,它是运筹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博弈论是由美国数学家在1944年首先创立的,世界上也有几名博弈论专家因将博弈论应用到经济学中而成功的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由此可见,博弈论与经济学一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博弈论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将一个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抽离出数学基本模型,从另外一个视角来帮助我们更加直观的来掌握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博弈论成功的应用于经济学,这就使得经济学越来越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为研究经济行为主体提供了很好的方法论依据。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博弈论为经济学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也逐渐占据了经济学的核心地位。博弈论已经成功的将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研究紧密的结合起来,为经济复杂性的现象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博弈论为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法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企业之间既有竞争的关系又是高度依存的,每个企业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够应该选择一定的策略,在决定采取任何措施之前都要对对手做出的反应进行很好的预估,并相应的做出下一步的对策。
二、博弈论的主体构成部分及其分类
博弈论简单的来说就是一些个体或者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和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者先后、一次或者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者策略中进行选择并且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全过程。
博弈的分类同样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参加人的多少分为二人博弈和多人博弈;根据参加者是否选择合作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根据博弈结果的不同分为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和变和博弈。在日常的经济行为中,合作博弈理论和非合作博弈理论是比较经常研究的方向,合作博弈理论主要强调的是集体理性,而非合作博弈理论则是主要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选择策略进而使自身的利益达到最大化。除非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否则不会去考虑其它个体利益的一种决策原则。这种非合作博弈理论要求参与者中不能存在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这也就是要求各参与者之间不能事先串通。现在大家所说的博弈论基本上是指非合作博弈论,广泛应用到经济学等各个领域。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是一切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是有条件和暂时的,不合作才是普遍的,这也就从客观上证明博弈论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应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三、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最大的希望就是想要达到利润最大化。我们经常说市场经济中的两只手,就是“看的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企业在相互竞争过程中就会渐渐发现只有企业之间联合起来,形成市场垄断,这样才能更好的控制市场,达到盈利的目的。但是这样的结果是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想买的东西却买不起。但是企业之间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依然不肯选择降价,最后会导致市场崩溃,这就是自由竞争中最大的恶果。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必须要伸出调节之手,对自由竞争中产生的恶果进行市场调节,避免更大恶果的出现。这种政府对企业的管制和对市场的调节就是经济行为中最大的博弈,因为政府想要达到的结果是市场稳健的进行,但是这和企业之间想要达到的利益最大化相冲突,所以这两种力量之间的博弈是随时都会发生的,至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可能消失的。博弈论广泛而深远地改变了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传统的西方主流经济理论都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博弈论注重经济生活中各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向更大规模和更集中的方向发展,博弈论在经济行为中运用范围越来越广。
博弈论应用于经济学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发展的大趋势了,随着对博弈论研究的日益进步和经济复杂程度的变化,博弈论的研究也成为热点。主要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博弈论分为的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在日常的经济行为中主要表现为企业投资者花钱雇佣管理者管理企业时,通常是采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双方都能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合作博弈。另外一种情况则是非合作博弈,这种博弈方式更加看重的是自己一方的利益,这样做的结果很有可能最后造成集体的非理性,但是合作博弈则是强调的是集体理性,如经济行为中的讨价还价。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已经不再存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日益显现。这就要求博弈双方在进行行为决策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和规章去约束,进而更好的规范经济行为,规范市场,最后以达到经济稳定的均衡状态。在任何经济行为中,个体永远离不开社会这个复杂的大系统,为了维持这个系统的相对稳定,也是需要协议的约束,所以合作博弈成为一种趋势。在经济行为中如中央和地方一直都是处于博弈的状态,最终形成地方强、中央弱的局面。如果建立一种新的更适合的博弈规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地方利益,最终达到全局利益的相对均衡,才能更好的解决地方和中央的理性冲突。为了更好的实现协议,可以建立一种激励政策,对于合作的地方政府以政策上的支持与奖励,对不合作的地方政府以相应的惩罚。这样就可以使双方都获得合理的利益,避免出现利益的极端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博弈论对于信息的占有也是有很大讲究的,博弈参与者根据各自的信息分布类型来选择可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策略。在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信息的掌握程度已经成为市场主体间竞争成败的重中之重,谁能获得和传递更多的信息,谁就能最终获得胜利,所以,在日常经济行为中,博弈论中的信息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例如在公共物品配置的过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做出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策略,得到不同的收益和均衡解,任何的经济行为,都可以通过对策完美均衡解来解释。
3、在以往的博弈论研究中,参与者的决策大多是非连续性的。但是随着竞争的越来越激烈化,信息也在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博弈论的研究也更趋向于连续化。博弈论作为一种强有力 的分析工具,广泛的应用于经济学领域。
四、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实例
在我国的电力市场中竞争非常的激烈,参与者如何在市场经济允许的条件喜爱运用策略进行合法竞争最后使其利益最大化,并且如何预测和判断不合理竞争现象,这些都是需要运用博弈论来进行研究的。在上个世纪初,我国的电力企业充分显示了规模经济化,市场垄断可以为用户提供便宜但是又相当可靠的电力。但是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电力企业的规模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发电机组的效率也是已经达到了极限。以往的规模经济已不占什么优势,垄断经营模式的缺点也一点一点显现出来,例如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内部缺乏活力等问题。所以在20世纪中后期,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许多电力企业开始改革自身的体制,打破垄断,建立更加公平、公开的电力市场。电力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减少最终用户的用电成本,并最终降低整个电力工业的生产成本,吸引更多的投资,使自身的竞争力增强,最终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电力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定价时,企业的收益不仅仅是取决于自己公司的报价,很大程度上牵制了其他发电企业的报价,发电公司的报价过程就是一种竞价博弈。这样发电公司必然要运用博弈策略使得自己的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更大的利益。一些电力企业还可以相互组成一个利益集团,联合在一起来控制电力市场的价格,从而可以抬高市场价格,这些都是博弈论的思想策略。
在电力企业中,考虑到交易模式,这是竞价的首要条件。其中交易模式住哟啊有两种,一种是发电方直接将电卖给用户,这就属于双边交易模式,这期间不需要任何中介机构的参与,是一种完全竞争的交易模式。发电方可以接受用户的直接选择,但同时也取得了选择用户的权利,发电方可以很自由的进入或者退出市场。而另外一种则是发电公司通过中介机构(电力企业)和用户之间进行交易,在这种交易模式下,所有的发电企业都将电卖给电力企业,电力企业负责整个电能的买卖管理和整个电网的安全运行。为了更好的体现经济行为中的博弈论,本文主要介绍后一种交易模式的博弈论体现。电力企业可以进行区域间功率交换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比如我国的西电东送工程,就可以得到错峰效益和水火联合调度的效益等,更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在过去传统的发输电过程中主要是由一个部门统一决策和实施的,相应的定价方法也是以设备和运行的成本作为依据,所以投资能够确保回收。但是在现在的电力市场中,发电容量的大幅度增加主要是由各个独立的发电企业自己来决定的,输电的具体规划也很难与发电的规划相适应和协调,并且投资的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虽然在市场化经济的今天,各方面的改革使得社会资金可以自由地进入到这个原本垄断的行业,但是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造成了各方决策的困难程度。传统的发电扩建中,需要考虑的主要有扩建容量、地点和建设周期等,主体目标是以最大的成本来满足负荷增长的需要。但是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电力市场中,电力企业的目的是使利润达到最大化,尤其是想将成本能够尽快的收回。所以这就不可避免的要求发电厂扩建的周期逐渐的缩短,所以就存在着各个电力企业中的博弈行为。电力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得原本垄断的行业逐渐分成各个不用利益的主体。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运行成本要各个电力企业合理分摊,而合作博弈中的关于成本分摊的理论恰好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在电力市场中,需要电力企业分摊的成本主要是有输电网固定成本、网损和输电阻塞成本。这其中输电网固定成本的有效回收是电网公司能够正常运行的有利保障,所以输电网络的固定成本在用户间进行合理有效的分摊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降低各自需要承担的费用,各个电力企业很有可能相互勾结,这也充分反映出博弈论研究在经济行为中的运用。
由于电力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各种策略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一些不合理的企图控制市场的行为也会随之出现。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在市场运营时运用博弈论来判别和分析这些不合理行为,尽最大能力去防止这类行为的发生,并且要进行及时的纠正,这也是博弈论在电力企业中成功应用的一个案例。由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这些电力企业很有可能联合起来,运用协作博弈的方法进行投标对市场进行垄断,所以在市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必须要阻止这种寡头问题的出现。如果一旦出现一些电力企业利用线路阻塞、峰荷运行的工况造成机组必须运行的机会,运用博弈方法和策略哄抬电价的行为更要及时制止。国家为了减少电力企业报高价以获得更好的利润及时的采取措施,制定合理的上网竞价规则,使这些电力企业的竞价能够更接近边际成本,合理的竞价规则则可以改变竞价博弈的支付结构。所以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注意竞争和调节的关系。政府的监管部门也应该在促进电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同时,对电力市场进行更好的宏观调控、制定出合理的竞价规则,使电力企业的利润都存在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才能保证我国电力市场的平稳发展。
五、总结
博弈论是一种独特的经济学理论,是研究人类经济行为的重要放大,在经济学领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经济世界中,无时无刻不在演绎着博弈,优秀者们用世人叹为观止的手法去赢得最后的胜利。博弈论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科学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人们在负载的经济现象中做出理性和科学的选择。从博弈论的角度去看待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经济行为,每个局的走向都将有理可依。当经济行为和博弈论这两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得到完美融合的时候,瞬间就拥有了无限的魅力,引人去深思、去追寻。(作者单位:燕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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