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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范文第1篇

摘 要:现代汉语中的形容词用来描绘事物的性状和形貌,形容词中有一类表意更加生动形象,描绘更加逼真的形容词―ABB式形容词。这类形容词以叠字的形式对事物的形貌和性状进行描摹,使得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多姿多彩。本文就本着对ABB式形容词构形的发生和发展为主要对象进行探讨。

关键词:形容词;语素;虚化;重叠形容词

一、ABB式形容词的发生

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从动态的角度看事物。对于ABB式形容词的研究也应该从动态的角度进行研究,由此,我们便可以从其变式入手,看ABB式形容词是如何形成的。

1.ABBA-BB式

A作为单音节形容词可以单独成词,BB作为双音节语素,有时可以单独成词,有时不能单独成词,具体见如下分类:

首先从A的语法功能上说①A可以单独成词,多数用来作谓语。如冷、热、苦、甜、乐、湿、急等等都是性状形容词,冷冰冰、热乎乎、乐滋滋等。②A有时作为不及物动词,但是这类现象比较少见。③有时A可以做非谓形容词,例如金晃晃,粉嘟嘟。④A还可以作为名词,例如眼、水、泪、汗、衣、雨等。其次看BB语素是否可以单独成词。BB可以单独成词的语素其实并不多,有巴巴、荡荡、深深等。而不能单独成词的双音语素占多数,且在ABB式形容词中只能是构词语素。但是A+BB构成的形容词是比较稳定的,如笑呵呵、羞答答、油汪汪等,这也说明了A+BB式在书面语和口语中都有很强的稳定性和较强的适应性。

2.AB+B

AB成词,后再重叠第二个音节,补充音节,形成ABB式重叠形容词,这里的AB本来就可以独立成词,或是性质形容词,或是状态形容词。因此,AB可以分成如下四类:

ABABBAABB

这类状态形容词还有AABB的重叠式,也可以说ABB式是AABB式的紧缩形式如甜蜜甜蜜蜜,而这类形容词是从AABB重叠式发展变化而来的,即甜蜜甜甜蜜蜜甜蜜蜜,类似的形容词还有很多,如孤单,空洞,白净,孤零等。其次是AABB这种重叠形容词的语义内涵没有ABB式丰富,描写作用也没有ABB式那么鲜明和强烈。第三,ABB式和AABB式表意一致,但是ABB表意更加简洁,这一点符合了语言的简练性原则。第四,AABB式在语法功能上也不如ABB式,所以现在多用ABB式取代AABB式。但是ABB式形容词并不都是AABB式的紧缩形式。有的ABB式没有AABB的扩展形式,如火辣,没有扩展式火火辣辣,只有火辣辣的形式和火辣火辣的形式。还有一类AB式形容词既没有AABB式也没有ABAB式,只有ABB式如年轻,只有年轻轻的形式,类似的形容词重叠还有很多,值得进一步研究。

3. BA+BABB式

这类BA成词。形成ABB式大概源自方言中的一种形式,即BBA重叠式。B语素并未倒装,如喷喷香、彤彤红、血血红、煞煞白大概是基于这种形式才有了B语素重叠以后倒装而成,而这类形容词又有它的扩展式,即ABAB,喷香喷香喷香香喷喷。

4.AABBABB

在上文已经提到AABB式是ABB式的原式,ABB是AABB的紧缩形式。主要是语言要求简练性原则才用ABB式代替AABB式。这类词语有急急匆匆急匆匆、羞羞答答羞答答、病病歪歪病歪歪等,以上是ABB式的发生轨迹,但是并不全面,本文谨以这四种形式为ABB式下做总结,其他形式有待进一步的考察。

二、ABB式的语义表达和BB语素的弱化

1、格式语义

作为特定的语法结构,ABB式形容词表示对事物某种性质或状态的描写,具有描绘和填充意义,比如“冷清清的地方、孤零零的人家”中的“冷清清、孤零零”表达的是一种冷清的状态,即寂静又无人的状态,给人一种凄冷的感觉,这种冷清清表兼容,不仅仅只是一种状态而是包含着冷与清着两种状态。这种兼容性源于词语结构本身,即格式语义。对于与ABB式有关的事物都可以包含两种状态而不影响客观存在的格式本身的意义。AB不成词的形容词重叠式就不可以这样说了,如亮晶晶的宝石,用亮晶晶来形容宝石的光亮程度,使之表现的更加生动贴切,但是如果没有“晶晶”这个双音节语素也可以用来表示宝石的耀眼程度,只是没有亮晶晶表现的生动鲜明。

2、相关语义

ABB式重叠形容词的语义表达并不是单一的,要与其他因素相配合。ABB式重叠形容词又是可以用来形容多的事物,有时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事物,但是主要取决于名词,这就是所说的语义描绘的群体性表达和独体性表达。群体性表达即事物的整体显现的性状,如“放眼望去,绿油油的是一片麦田”。麦田是一种群体性事物,用“绿油油”表现出了麦田中的麦苗的数量之多和生机勃勃之义。独体性事物却指表示单一的事物,如“水汪汪的一双大眼睛”,用“水汪汪”来形容独体性事物“眼睛”也表现人的眼睛的清澈、明亮也表现的生动形象。

对于名词而言ABB表示的性状特征即可以是本体性特征也可以是非本体性特征,但总体上都是为了使语义表达更加生动化形象。

本体性状特征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受外来的限制和与该事物无关的行为活动的影响,非本体性状特征是事物自身以外的性状特征,会受到外来的限制和与该事物有关的行为活动的影响,本体性状特征与名词有关,如香喷喷的肉夹馍,香喷喷是肉夹馍本身所特有的,不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使性质发生变化。非本体性状特征除与名词有关外也与动词有关。如他傻乎乎的站在那儿,傻乎乎的相关因素即是他的面部表情也用来表示他站的这个动作。不管名词性状特征是本体的还是非本体,ABB都用来形容事物的某种性质的兼容或非兼,这就是对ABB式语义关系的简要分析。

ABB式中存在一种特殊现象,即BB语素的虚化,传统语法总是把ABB中的BB分析为后缀,其实这样的划分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客观上部分BB的确已经开始或完全虚化了,但是BB双音语素的虚化只是对AB不成词语素中的BB语素而言,AB成词的双音节语素表现的依然是兼容性的,不存在BB双音语素的虚化问题,所以这里讲的双音语素虚化专指AB不成词的语素而言,但是BB语素是如何完成虚化的是值得讨论的。

ABB中的BB语素并未做严格的要求,其语义表达和A的关联性并不是很强,将A与BB结合在一起是为了使描写变得更加生动活泼,音节趋近完美。例如“呼呼”用来形容冒气状,构成ABB式有臭呼呼等。“糊糊”用来形容模糊不清,构成ABB式有泥糊糊、黑糊糊等。但是由于都读hu,书面形式又多采用“乎乎”于是这两个语素便混同起来。由此可知,由于语音相同或相似而促使汉字书写形式的趋同,因而造成语义的模糊,从而使得语素趋向虚化,还有一种是同一BB语素有不同的书写形式,但是表意却相同,例如“笑眯眯”中的“眯眯”即眼睛微微合拢,用来形容微笑的状态,而现在用“”也可以与笑组合,其表义是一致的。但是实际上BB的虚化并不能使它成为真正的后缀,它只是近乎后缀,这主要还得从ABB的组合形式上看,这样就可以把BB双音语素分为单一性和多项性两种。单一性是指只能跟一个A组合,如假惺惺,光秃秃等。多项性是指能与多个A组合的,最单行的BB是“乎乎”,脏乎乎、臭乎乎、油乎乎等等。

从这两种形式可以看出当BB的语义比较明确时,像BB的单一性组合,这类的BB虚化的趋势很弱,而当BB语素是多项性时,它的语义已经基本虚化了,对于A的补充作用很弱,这时的BB语素只是补充音节或是构词要素。

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范文第2篇

关键词:板书设计;重点;难点;汇总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4)07-0025

一堂课中,板书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是课堂教学的组成,它可以突出教学的重点和关键,解决教学难点,能把抽象的教学内容变为知识,是一堂课教学内容的浓缩,它是一堂课内容的汇总,是教师引导学生理解记忆课文一个很好的依据。“教学板书”是继“教学语言”之后,教师向学生传递信息的第二条基本途径,是其他手段不可替代的。小结时,学生如果能依据留下的教学板书回忆整个课堂的教学流程和各个环节,那么板书的真正作用也就达到了,但有些课的小结过程来看,大部分教师和学生显然对板书还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板书展现】

板书一 板书二板书三

这堂课从板书上可见,这位教师运用了颜色的区分、简笔画,主要知识点也罗列在了黑板上,主次分明,学生一眼就可以知道自己这节课学到的知识。

这堂课丰富多样,可是板书过于简单。从板书上我们只能知道这堂课是关于家务活的,然后就是学生之间的竞赛,我们甚至不知道教师上的是第几课时,学生从板书上不能回顾起自己学到了什么。

这堂课是教学生写作的课,教师给出了写作的三个要点,以及可用到的句型,写得很简明扼要。

要精心设计板书内容,以突出教学的重难点。一节课教师讲的内容很多,板书不是要把所有的内容都写在黑板上,而是应该把所教授的重点和难点体现在黑板上。合理的板书能将一节课的重难点呈现在黑板上,有利于学生对重点知识的把握。

一般来说,重点的单词和句型位置居中,教学中的重点内容,要以工整、稍大的字体突出来,有时可以用红色或黄色粉笔写出,或划上注意线,引起学生的注意,促进他们的思维。一般我们将黑板分成三部分,三分之二为主体部分,居中写重、难点。黑板剩余的三分之一我们作为辅助部分,这一部分比较灵活,要给学生思考的空间,让不同的学生根据相同的板书说出不同的语言,这样学生的思维才能得到训练。辅助部分可以随时擦换,这样的板书不会太死板,可以最大可能地激发学生的潜能。适当的简笔画也有“催化剂”的作用,它不仅能起到整个板书的美感,还能让学生对整堂课所学的知识掌握得更快。因此,教师在备课时应精心设计板书内容,做到主次分明、层次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高度概括,以起到“画龙点睛”的教学作用。

板书的英语书写应规范。英语教学中,教师需要把每个字母、大小写、甚至是标点符号规范。学生有时候喜欢模仿教师,黑板上的字漂亮了,学生也会想把字写好。好的板书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工整而漂亮的板书会给学生赏心悦目的享受。对教师来说,能写一手好字应该是基本条件。漂亮的板书不仅能让学生有美感的体验,吸引他们注意,还能影响他们提高自己素质,将练字的传统延续下去。”

传统并不意味着过时。在广泛运用多媒体教学的今天,我们教师的课件做得越来越精美,应用也越来越成熟。尤其是在公开课中,有的教师整节课全部用课件,没有一点板书,偶尔有点板书也是随随便便在黑板上先写几个凌乱分布的字。的确,多媒体教学在解决我们这学科中的某些难点时有传统授课方法无法比拟的优点,它能够生动直观地再现知识、增强学科情感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缩短了学生理解知识的时间、拓展了教育的空间、提供了学习的活动视窗等。但这并不代表板书就退出了历史舞台,板书仍然有着多媒体教学无法取代的作用,笔者认为精彩的、有效的板书设计对教学目标及教学任务的达成至关重要。

板书要与课件相得益彰。在日常教学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类似的两种情景:黑板上书写的内容逐一用课件呈现出来,课件最终的整体知识结构和板书一模一样;板书时出现了和课件内容有出入的知识点。身为教师必须注意:板书内容与课件的内容重复、矛盾势必影响课堂的教学效果,因为这既失去了板书的意义又浪费了课堂时间甚至还干扰了学生的视线。所以,教师应让板书与课件内容相协调,课件最好起进一步解释板书中出现的关键词语的功能,让两者形成相得益彰的互补效果。

不要忽略了细节。窦桂梅老师说过“教育就是一堆细节。教学细节往往能体现出一位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习惯。教学无小事……更应该成为我们平常教学的自觉行为。”回想起我们每节课的教学内容都不尽相同,无法回收改造,是一次性的“快照”,永远定格在学生的脑海中,也定格在自己的教学生涯中。教师精彩的演讲和恰当的点拨,会把学生的学习引向深入,也会使自己的课堂呈现生机勃勃的气象。我们应时刻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及时改进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每一节课都必须全力以赴地去对待它,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教学生命处于上升鲜活的状态。

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范文第3篇

[关键词]词汇相异;词汇空缺;文化差异

[中图分类号]I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14-0069-02

一、词汇空缺现象

“词汇的意义系统通常由两部分组成:理性意义以及联想意义。当两种语言中的词语的理性意义基本相同时,就构成了‘对应词’(corresponding words)。但是由于文化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就某一语言现象,在译文中只能用联想意义相同而理性意义不同的词汇来翻译或解释时,那么就等于说译文语言的形式中存在着一个‘词汇空缺’(lexical gap)。”

著名语言学家戚雨村指出:“词汇体现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态度,记述了民族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人类之所以把语言作为交际工具,正是社会成员按照本民族的社会文化模式对词语意义利用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文化性和民族性是词语意义的内在属性,决定了不同民族国家的语言具有各自的民族文化特点。英汉语之间存在的词汇相异和词汇空缺现象正是这些内在属性的集中体现。词汇空缺现象,也有人称这类词为文化负载词。郭爱先将其的定义为:词汇空缺指由于各民族之间文化的差异,一种语言中表示特有事物或概念的词语或语义在另一种语言中找不到对等成分,从而形成异族文化的空缺。这种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和文化之间的交流。国内外很多学者对词汇空缺及其可译性也有过研究,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奈达认为,任何能用语言表达的东西都能用另一种语言来表达。词汇空缺现象在翻译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忽略词汇背后的文化意义,势必会造成不及“信、达、雅”的后果,从而不利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跨文化交际”这一术语既指本族语言与非本族语言之间的交际,也指任何在语言和文化背景方面有差异的人们之间的交际。本文从跨文化交际的前者意义出发探讨英、汉语的词汇相异和空缺现象。

二、词汇相异和空缺成因初探

有学者指出,“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是文化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告诉我们,造成词汇相异和空缺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具体来说,生活经历、宗教哲学、风俗习惯等都会成为影响因素。追本溯源,这些因素都是文化这一大范畴下的具体表现形式。民族文化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差异。一方面,文化的主体和创造者是本族的人民;另一方面,因为人们不可避免地受到本民族的地域、环境、历史、宗教、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而本族人民会在特定和时间和空间下创造并发展自己的文化,继而形成并具有了本民族文化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一个民族中的某些成份可能是该民族特有的,在另一个民族文化中则不存在,表现为“真空”。这种“真空”在语言上的表现为词汇的相异和空缺。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有自己深厚的历史积淀,这种积淀决定着华夏民族成员的精神气质、思维方式乃至行为方式。从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华夏文化与英美文化是两种根本不同类型的文化,是“属于平行发展、互不冲突、各有偏重、交流甚少、各具特色的两大文化体系”。“华夏文化是典型的大陆文化,而英美文化则属于地道的滨海商业文化。”华夏文明扎根于农村,在黄河流域以农业为基础而逐步发展起来,经济上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而英美文化则属于外倾型商业文化。这种文化源于本民族内部资源条件有限,不能自给自足,只能通过不断地对外扩张来补充发展所需的资源条件,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强烈的开拓欲和征服欲。词汇是语言的基础,它是随着一个民族的发展演化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汉英两民族发展过程中方方面面的迥异导致了语言上的差异,并突出表现在词语上。要之,英语和汉语是不同的语言,由于文化、地域、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往往英语里的表达方法在汉语里没有,而汉语里有的表达方法在英语里也找不到。总体来看,这种词汇相异与空缺现象的具体成因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理位置与词汇的差异和空缺

从我国的整体地理地势看来,我国整体地势上西高东低,因而大多数江河东流如海。基于这种特定的自然条件,汉语里出现了一系列颇具特色的词语,如“大江东去”、“滚滚长江东逝水”、“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等。这些表达在英语里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词组短语。这让不了解中国的这种特定地貌的英美国家的人根本无法理解中国赋予东流江水的诸多联想意义。再如,我国地处内陆,春季干旱少雨,因而有“春雨贵如油”之说。在我国,春天由从海面上吹来的温暖湿润的东风带了水汽和降雨,从而促进了万物的复苏和农作物的生长,这也就是常说的春风。所以我国古诗句中多有赞颂春风的诗句,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对比英国而言,英国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国家,常年降雨充沛,因而英国人对春风、春雨就不会有特别的期待,也就更谈不上拿春雨与油做比较了。与我们不同,英国人对西风充满了好感和颂扬。诗人雪莱笔下的《西风颂》更是为世人耳熟能详,津津乐道。而在中国,西风即意味着来自内陆的干燥而寒冷的风,令人厌烦。久而久之,东风便被赋予了“生机勃勃”、 “革命”、“新活力”等积极向上的文化内涵,而西风则象征着“冷酷”、“无情”及“资本主义”。

(二)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与词汇的差异和空缺

近代中国著名的翻译家、教育家严复留学英国数载,学贯中西,然而在面对慈禧太后的“面试”时,也无法用英文说出太后手中的水烟袋。据说鲁迅先生也无法翻译出中国古代的桐油灯盏。再如在中国,饮食问题是人们极为关心的问题,也是人们常常提在嘴边议论的话题。人们见面最常见的问候语就是“吃了吗?”英国人没有类似的心理定势,因而也就出现了词汇空缺。就生活习惯而言,相信绝大多数英美国家的人都没有睡过中国的“炕”(a hearable brick bed),没吃过冰糖葫芦(candied haws on a stick)。还有,中国人与英国人饮食结构不同,许多中国人吃的菜在英国没有,比如韭菜。在菜名的翻译上词汇空缺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四喜丸子”被翻译成了“four happy meat balls”,“童子鸡”被翻译成了“chickens without sexual life”,“夫妻肺片”被翻译成了“sliced lungs of husband and wife”。如此看来,词汇的差异和空缺就是菜名的想达到的神形兼备翻译最大的障碍。再举数例,以资佐证。按中国传统习俗,大凡兴动土木,都要查看地形环境,看它是否得“风”得“水”,然后择宜土,避凶地,这就是古代相地术中所谓的“风水”。可西方文化里只有相面术(physiognomy),却无相地术。这是因为在西方文化里,大凡基督徒离世后,一般都葬于教堂墓地,并不考虑什么“风水”。兴土木虽亦择地,但只是对建筑本身的考虑,一般无“避凶”之意。再如,汉语里表亲关系泾渭分明,表兄和表弟、表姐和表妹,既要区分性别,还要分出大小,而在英语里却以cousin笼统概括。同样,aunt和uncle也是将汉语里所要表达的表亲关系笼而统之。至于privacy一词,若译为“隐私”,或者“秘密”,或者“私事”,都没有把privacy的真正意思表达出来,据说俄语中也没有合适的对应词。这显然是中西方的价值观念不同,我们对于privacy不像西方人那么重视,因此,就没有一词能包括privacy所表示的那些意思。再以white meat和red meat为例,前者包括一些颜色较浅(尤其是煮熟后较淡)的肉,如猪肉、家禽肉;red meat是指一些颜然较深的肉,如牛肉和羊肉,即使把前者译为“白肉”,后者译为“红肉”,语言上似乎是明白了,但实际上并不是它们的确切含义,因为汉语中无相应的词对应。

(三)宗教哲学与词汇的差异和空缺

欧美人多信奉基督教,认为世间万事万物均为上帝所创造;而中国人信奉信奉开天辟地的、补天的女娲和主宰生灵万物的老天爷。就宗教而言,中国人多信奉道教、佛教、儒教。特定的信仰涉及到特定语言文化中的人和物。如英国谚语中有“ as poor as the church mouse”,意为十分贫穷的人;“Noah’s ark”意为诺亚方舟,引申为避难所;“Achilles’ heel”意为致命的弱点;“Pandora’s box”意为祸根、祸源。而在汉语中就有许多与佛教、道教有关的词汇,如“送佛送到西”、“临时抱佛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等。那些受宗教影响或源于圣经典故的说法在汉语中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表达,而英美文化国家的人也很难理解那些与佛教、道教相关的汉语背后的引申内涵。

词汇的差异和空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种差异和空缺现象表现在跨文化交际的各个层次,给交际带来诸多不便。我们只要注意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结合不同文化背景去处理词汇的差异和空缺,就不会造成文化误导,也就不会引起不必要的误解、矛盾和冲突。

[参考文献]

[1]胡文仲.文化与交流[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

[2]贾玉新.美国跨文化教学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

[3]刘重德.文化与语言[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

[4]何善芬.英汉语言对比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范文第4篇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而又新奇的生活。那么关于《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内容要怎么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假期《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范文,欢迎参阅。

《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一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它,不畏惧死亡,为了生存,为了希望,它们能够与同伴完好合作,战胜一切扑面而来的困难,它是英雄的,是智慧的。是的,在那片草原上,它就是王者,谁能与其争锋?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它不是苟活的生命,它是靠自己努力顽强存活的生命!

。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歌声,舞蹈,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

然而,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这时的狼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同样的,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刻不能忘记,草原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狼的勇气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它能基于每个人生的希望,处于泥金的时候,我们只要想起它们,就会鼓起勇气,向前方驰骋。

我们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

狼图腾的精神,在其深层意义上来讲,也从侧面表达了中华儿女的心声,中国人若是向狼一样做事,一定可以成为世界的佼佼者。

狼这一充满生气的生命,这一充满奥妙的生命,一经揣摩,发现狼是那么伟大的,神奇的生命!

狼图腾精神,会在我的心中扎根,逐渐成长,让我也变成充满“狼性‘’的中华人!

《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二狼,在很多人心目中都是一个凶残的代名词,原先我也那么认为,因为一直以来听到的很多故事都向我们展现了狼凶狠狡诈的一面。而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之后,我发现原来在凶残的背后,狼也有令人敬佩的另一面,它誓死捍卫自己尊严的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很多人去学习的。

书中描写的是蒙古额仑草原上的狼,对于蒙古人来说,狼是上天派来守护草原的战士,狼没了,草原也就没了。他们虽然怕狼,会想办法来吓狼,却不会将狼杀绝,狼的聪明和智慧、狼的不屈精神是所有草原人民都佩服不已的。

整本书是由几十个狼的故事串联而成的,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匹如同精灵一般的小狼。那匹被两个北京知青陈阵与杨克圈养起来的狼,直到生命的最后也不愿向命运屈服。人渴望自由,狼又何尝不是呢?一匹被拴着铁链的狼,它渴望自由的强烈意志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陈阵想带着小狼搬家,可小狼却宁死不愿被牵走,直到被拖上牛车,它仍在奋力地拼搏。禁锢小狼自由的铁链磨破了它的脖子,血一滴滴地滴在草原上,也滴在了我的心里,我为小狼感到心痛,也为小狼的顽强、小狼的不屈不挠而感动。

故事至此,我不禁想到了那些为祖国独立而奋勇杀敌的抗战英雄们。尽管将抗战英雄比喻成凶狠狡诈的狼显然并不合适,但他们所共同拥有的那种精神使我不得不将他们联想到一起,他们都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民族的尊严不可丢,江姐、夏明翰、刘胡兰……这些为了祖国而牺牲的英雄们,在敌人面前仍昂首挺胸,誓死捍卫自己、捍卫祖国的尊严。在敌人威逼利诱的时候,在敌人恐吓威胁的时候,他们仍不屈不挠,绝不向敌人低头。抗战英雄们用他们的生命守护着我们的祖国,谱写下祖国的未来,他们的精神、他们不屈的灵魂将永存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骄傲。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上的自由刚毅之魂;抗战英雄,民族魂,永远铭刻于每个祖国同胞心中的不屈的魂!

《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三狼,是我们汉人眼中坏蛋的象征,可狼在蒙古族人民的眼里却是天派下来的。自从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以后,彻底逆转了我对狼的认识。

北京四个知识青年来到额仑草原,对草原狼着了迷,羊倌陈阵一心想掏一只小狼崽,养一条小狼,了解草原狼的习性,更好地杀狼,还可以做一次科学实验,培养出优质狼狗。陈阵和杨克带着两只好狗----二郎和黄黄到黑石头山边的一个小山洞里找狼洞,可母狼机智得很,这卡口只有狼进得去,第二天,陈阵的狗在山坡上发现了一个浅浅的狼洞,他一掀就挖出了一窝的小狼崽,陈阵自己只能够养一只,就挑了只又大又壮的,其他的小狼依次被送上了腾格里。小狼刚被抱来时还没断奶,陈阵只得把小狼放进狗窝,吃母狗伊勒的奶水,小狼有人想不到的狼气,它将每一个一个个尝下去,选了一个奶水最多最足的,独自享用。每当陈阵喊:“小狼,小狼,开饭喽!”小狼就会显出一副饿狼的模样,扑向自己的脸盆,不让任何一个人逼近它的食物。在夏季,小狼被太阳晒得无法忍受,给自己挖了一个洞遮阴,小狼的智慧让人敬佩。为了不让小狼咬牲畜或伤人,它的脖子上多了一条铁链。一天夜里,从山上传来了一阵阵狼嚎,那大概是小狼的父母,小狼听了,也跟着开始学。小狼与老兔勒决斗,得到了猎物。可是,这时候,打狼的人来到了额仓大草原,他们把狼夹下在羊肉腿附近,将无色无味的毒粉洒在死羊上,用枪打死狼,开车追狼……搬完家后,山上又传来了狼嚎,小狼因喉咙受伤了而不能发出声音,急得把自己给勒死了。

小狼为了自由,不惜一切代价争取。汉族人把最恶最毒的人说成是狼心狗肺,说最贪心的人是有狼子野心,把美帝国主义叫作野心狼,大人吓唬孩子就说狼来了……

《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四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狼图腾小狼小狼》,它把草原狼写得栩栩如生,一下子改变了我对狼的认识。

狼有着超常的智慧和才能。草原的夏天,热的出奇,毒日下的小狼被晒得焦躁不安,为防止小狼伤害人畜,陈阵拿了根铁链把小狼拴着,因此也不能去找阴凉处呆着。没想到,聪明的小狼竟给自己挖了一个洞,而且打洞的方位和朝向也正确,打洞的距离更是恰到好处。因此,狼的智慧实在是令我佩服。

狼还有坚不可摧的团体意识。有一次,为了少让牧民下夜,也为了保障羊群的安全,牧场领导在草场,盖了几个大石圈。有一天晚上,狗叫得很凶,可有石圈在,牧民也没去看,第二天早上一看,放眼望去全是死羊,地上的血足足有二指厚,连围墙上都喷满了血,每只死羊脖子上都有四个血窟窿,还有好几堆狼粪,一小群狼,吃掉了十几只羊,还咬死了二百多只,那石圈的围墙有六七尺高,周围也没有洞,连人都爬不过去,狼是怎么过去的?原来,狼群是集体作战的,其中有一只的狼来当跳板,别的狼踩着这跳板,一使劲,便跳了过去,最后走的那条狼,一定是最有本事的头狼,他硬是把所有的死羊叠在一起,踩着羊梯跳过去的。而且所有的狼一只不少的离开了,居然没有一只留下,可见狼的集体观念有多强。

尽管如此,狼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地位还是很低。比如把最恶最毒的人说是狼心狗肺,把欺负女人的人叫做色狼,说最贪心的人是有狼子野心,把美帝国主义叫做野心狼,大人吓唬小孩,就说是狼来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狼的认识一下子改变了。原来,我以为狼都是像童话里的狼外婆、大灰狼一样坏,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狼在蒙古人的眼里,是腾格里派来的守护神,如果没有它,草原上的兔子、金花鼠就会泛滥,它们一泛滥,草原就会遭殃。这就是草原的食物链。可随着人们的不断发展,草原正不断被破坏、沙化。也许再过几年,草原就将全部被沙化。狼也将永远的消失。

《狼图腾》中小学生读后感心得五《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而又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娓娓动人,跃然纸上。为此,我感触甚深。

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与被吃的命运,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之中。要想处于食物链中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事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是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弱肉强食”就是它的生存法则。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地生存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当狼逃生时,它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可以选择最残忍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服,让人不禁感慨狼的桀骜不驯的精神。只有在不断地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与社会共成长的快乐。

《狼图腾》最精彩的地方就在于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每次战役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是的迅雷不及掩耳,放弃还有战斗力的猎物而击期于猎物的指挥,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能够的捕猎物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淋漓尽致地把草原狼的指挥、韧性、组织性和纪律性表现出来。狼群屡战屡胜的原因是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和人为的条件,居然成了狼制胜的法宝。

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们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如张三丰在教张无忌太极拳的时候,强调的是重意不重形,无招胜有招。学习狼但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身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草原狼是在几千年的与人、与天、与草原的斗争中成长的,我们也必须在实际中磨练自己。光有满腔热情和买好的想法是不够的,纸上谈兵更是行不通的。实践才能出真知。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有丝毫的放松就会被社会淘汰,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有残忍。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不利的形式更能激发人的潜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现代社会既是竞争社会也是合作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事情做好的。我们也应具有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充分信任自己的伙伴,各执其职又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共同生存。

生机勃勃类似的词语范文第5篇

关键词:美国英语 英国英语 语言

中图分类号:G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c)-00-05

近30年来,随着“美国英语”甚或“美语”(American English)①在全球无可争议地“独领”,国内学术界关于美国英语形成与发展的探讨日益增多,不过,诚如某些学者所言,学者们大多遵循了语言学与文学研究的传统途径―或透过美国文学作品来研究“美语”的语言风格、技巧及特色―或侧重于语音、语汇以及语法现象的解读与分析②,而学术界通称的新兴学科“历史语言学”,即从历史文化与语言相结合的角度来对特定语言进行研究“方兴未艾”,且有待于大大深入。就美国英语的起源而言,熟悉“美语”的人很自然地会想到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或者马克・吐温(Mark Twain)。诚然,二者确是美国英语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功勋卓著之士”:前者享有“美国词典之父”的美誉,其于1828年编写的《美国英语词典》(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nguage)开美国英语辞书编纂之先河,并首创“美国英语”一词,因此,一直被学者们视为“美国英语”形成的重要标志;后者则被公认为美国民族语言的创造者和捍卫者,其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宣告了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彻底“分道扬镳”。国际学术界围绕上述二人对美国英语发展作用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不胜枚举,相比之下,学者们关于美国民族语言演进过程中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亨利・门肯(Henry L.Mencken)之语言学研究的著述甚为寥寥,偶有论及,或者一语带过,或者语焉不彻,系统而深入探讨门肯与美国英语发展关系的专论迄今尚付阙如。据此,笔者以相关原始材料为依据,采用语言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方法,对亨利・门肯在美国英语发展进程中的地位做一必要定位,以期抛砖引玉,弥补国内外研究的某些

缺憾。

亨利・门肯全名亨利・路易斯・门肯(1880-1956),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知识界的一位重要人物,一直被尊为继韦伯斯特以来最伟大的民族语言先驱,“对当时整整一代受过教育的美国人产生了最重大的影响”③。他集著名新闻记者、作家和社会批评家于一身,是20世纪美国少有的杰出散文家之一,也有一些学者将之跻身“语言学家”之列。不过,诚如门肯自己所言,他并不是一位语言学家,而是一位对语言问题有浓厚兴趣的记者,更准确地说,他是一位对语言现象异常敏感、且对本民族语言倍感自豪的社会学家。门肯一生涉猎广泛、笔耕不辍,共撰写了25部专著以及数千篇论文、散文、小说、社论和书评。20世纪20年代前后是门肯创作的巅峰时期,他不仅完成了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6卷该文集《偏见》(Prejudices),还于1919年出版了《美国语言》(The American Language)一书。这部长达2500页的旷世佳作不仅汇集了有关“美国英语”极其丰富的资料,而且将英语在美国的发展、英语与美语的不同表达方式和习惯用语,美国习惯用语的起源都做出了详细解释,并且追溯了移民语言对美国英语的影响。著作语言雅俗共赏,出版后旋即销售一空,于1921年和1923年两次再版,1936年第4版出版后,又在1945年和1948年分别出版了两卷增订本,至今仍然是研究美国英语的权威著作

之一。

门肯在书中极力褒扬美国英语,认为“移民始祖”们从大洋彼岸舶来的、教师们一直在使用的那种纯粹的所谓“标准语言”正在“退化和堕落”,最终将被一种生机勃勃、不断创新的“美国化”语言所替代。他在该书“序言”中庄严宣布:在“对不同民族的特征及思想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之后发现,“英国本土的英语与美国人讲的英语,无论在遣词造句上、在成语的含义与使用习惯上,乃至在通常谈话的语法结构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别”,而且“这种差别很可能日益加深”。①这一特色具体体现为如下三

方面:

第一,“美国英语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的统一性”。在门肯看来,虽然美国英语也有很鲜明的地区特色,但是,与英国等其他大国相比,美国英语在发音和词汇方面的差别细微,换言之,“美国人所使用的语汇以及表达的方式都是非常近似的,……一个来自波士顿的出租汽车司机完全可以在芝加哥工作,而不存在任何语言障碍”。反之,在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德国和英国等大国,语言的地域差别非常显著,甚至乌克兰人都无法理解莫斯科人说的话,因此,“美国语言上的一致性无人可以企及。”②门肯所言不虚。美国著名学者James F.Bender曾经在全国范围内做过一次调查,结果表明80%的美国人都说“美国英语”,彼此交流毫无障碍;而幅员不足美国1/40、人口也仅为其1/4的英国,却是方言众多、发音迥异,以致英格兰兰开斯特郡的矿工无法理解林肯郡农场工人的话。是什么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呢?门肯认为,此乃英美两国自17世纪以来所处的不同历史环境和传统所致。具体而言,英国人生活在相对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下,因此,惯于按部就班、尊奉传统、信守先例;而美国人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类似的社会羁绊,因此,不必拘泥传统,可以按照个人的喜恶追求新奇和冒险,好动且厌恶形式。当然,这并不是说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无章可循”,他们只是偏爱“新鲜”事物、乐于服从“新颖”的“章法”。③此言不无道理,不过,笔者以为,这只是造成“美语”“普遍一致性”的表层原因或者说“外因”,而“内因”则是美利坚民族思想上的统一性。有关语言的统一性和差异性,“美语”的开山鼻祖之一诺亚・韦伯斯特曾在其经典之作《美国英语词典》的“序言”中申明:“语言是思想的表达方式;如果一个国家的人们不能保持思想的统一性,那么就不会保持语言的统一性。而思想的统一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国人们熟悉的事物或物品的共同特性。但是,在天各一方的地球两端不可能找到这样的统一性,甚至连有形的物体也不尽相同。这个国家与所有其他国家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同政体、不同的法律和不同的风格与习惯。”①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虽然与英国在地理特征、政体模式、风俗传统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但主流移民是拥有盎格鲁・萨克森血统的白人新教徒,他们强烈要求非英裔移民学习英国的制度、语言和以英国文化为导向的社会生活模式②,譬如,不少雇主在招聘新职员时,不仅要求应聘者会讲英语,还要求后者讲标准的英语;19世纪末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同化”外来移民的“美国化”运动;20世纪中期,联邦政府又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批准了在公共学校中实行双语教育。由此可见,对不同的移民群体来说,“英语不仅是他们用作交际工具的通用语言,同时也是他们赖以谋求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通行证。”③在现实生活的需要和压力下,移民们主动地和被动地很快融入美国主流文化之中,“除了与世隔绝的小块地区,没有一个较大的民族群体能够把自己的语言在第二代以后留给大量的后人。”④此外,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所特有的“流动性”特征也是造成“美语”在新大陆一枝独秀的直接原因。北美大陆地广人稀,人们居住地点很不固定,经常从一个地区流动到另一个地区,因此,“不那么容易沾染地方色彩”⑤。

第二,美国英语摈弃了英国英语一贯遵循的语法、句法和发音规则,即在某些方面避开了英国英语中长期循规蹈矩的传统词法、句法及发音方法。这一特征在美国普通民众的交际用语中、在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的演说中、在“当时美国最受尊敬的玄学家”约翰・杜威的行文中都表露无遗。⑥在《美国语言》一书中,相关例证俯拾皆是,仅举门肯记述的如下事例做一简要说明:英国上尉托马斯・汉米尔顿(Thomas Hamilton)曾在其《美洲的人与礼仪》(“Men and Manners in America”)一文中如此描述道:“does一词被拆成两个音节,读作do-es。where,令人费解地变成了whare,there也拼成了thare。……oratory 和dilatory在发音时往往把重音放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读得又长又重;Missionary读成了missionairy,angel和danger的重音标在a上,即angel和danger,等等。远不止这些。美国人还任意改变某些旧的和固定下来的词的意思,如clever(聪明的)一词在这里与talent毫无关系,而指‘快乐的’、‘友好的’。因此,一个好心肠的笨蛋在美国俗语中也可称得上a clever man……我还听说过一个先生搬进了一所clever house(漂亮的房子),另一位先生继承了a clever sum of money(一笔数目可观的钱),第三位搭上了一艘clever ship(漂亮的船),载着clever cargo(许多货物),开始了他的clever voyage(愉快的航行)。对于如此繁多的一词多义,我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说明。俗话国王英语之特权为此地所有凡夫俗子所享有。类似slick,kedge和boss等词,老实说,很少按更好的语序使用;但他们在用expect,reckon,guess和calculate等词时却赋予了无限的自由,‘他们带着无悔无罪之心态捏造了其他许多口头的来历不明之词语。’”在汉米尔顿这样的英国上层人士眼中,“美国英语”的种种“改变”可谓“离经叛道”,但这正是“美语”的创新特色所在,是其美国语言和文化走向“独立”的必经

一步。

第三,美国英语广泛地吸收了外来词汇并为其所用。①“大熔炉”(melting pot)是美国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写照,这一特征在美国语言上得到充分的体现。美国人民博采众长,从美洲土著居民以及其他族裔群体中汲取丰富的词汇并且加以改造和利用,其中“从西班牙借用的词语比任何其他的语种都多”,而“德语对美国英语在词汇上的贡献最大”,如beer soup(啤味汤)、blutwurst(黑香肠)、hamburger(汉堡包)、noodle(面条)、semester(学期)、seminar(研讨会)等等。而据统计,在美国英语中,约有1700多个词语来自印第安语,其中大部分与印第安人的组成和生活方式有关,其余的多为北美特有的动物、植物、食物名称,譬如:moose(驼鹿)、shunk(臭鼬)、chipmunk(金花鼠)、raccoon(浣熊)、opossum(负鼠)、persimmon(柿树)、pemmican(干内饼)、squash(西葫芦)、hominy(玉米片)、squaw(印第安女人)、papoose(印第安婴儿)、wigwam(棚屋)、powwow(巫师)、sachem(酋长)、moccasin(鹿皮鞋)、machinaw(厚呢短大衣)、wampum(贝壳串珠)、tomahawk(石斧)。Woodchuck(土拔鼠)来自克里语,toboggan(平地雪橇)来自米克马语,tomato(西红柿)、chocolate(巧克力)、avocado(鳄梨)、coyote(郊狼)则来自那瓦特尔语。②概而言之,“继承与创新”是“美语”的重要特征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前者在新世界里大胆借入外来语词语和复合词的扩展。”③这不无道理,因为美国有别于英国的一个最鲜明特征即在于:美国是一个由不同族裔群体组成的“移民国家”,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相互交融、相互渗透,语言必然发生相应的

变化。

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推动着英语在新大陆历经如此巨大的蜕变?换言之,造成“英语”与“美语”如此显著差异的终极原因究竟几何?除了前文已经提到的历史环境与传统之外,门肯认为,赋予英语以如此鲜明的“美国化”特征的驱动力量是一种“公然独立自主”(defiantly independent)的精神。这种“独立”精神促使美国人敢于藐视权威,与宗主国兵戎相见,敦促着他们在摆脱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殖民地位之后,在文化上竭力排斥英国英语,笃力发展自主化的民族语言。一代代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不断创造新词、赋予保留性继承的英语词汇以全新的涵义、保存某些濒于湮没的莎士比亚时期的英语词汇和用法。因此,“它(美国语言)来源于人民,根植于民族之中,反映了整个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时代精神。”④诚然,在不同历史时期,“时代精神”的内涵各有千秋。不过,纵观美国英语整个发展历程,笔者以为,朱丽・安德森这里所提及的“时代精神”除了包含前文门肯意指的“独立精神”之外,还突出体现为一种“拓荒精神”(frontier spirit)或者说“开拓精神”(pioneering spirit)。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特纳(Frederick J.Turner,1861~1932)曾在其成名之作《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意义》一文中指出:“直到现在为止,一部美国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大西部的拓殖史。”⑤在声势浩大、群众自发参与的“西进运动”中,美国英语的发展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据门肯统计,在1815-1865年间,产生了数以千计富有美国民族特色的新词语,其中既有新创词,也有从英语词语中引申而来的旧词新义。这一方面与西部涌出的诸多前所未见的新鲜事物有关,另一方面也缘于边疆的险恶环境,这也印证了门肯所论及的环境与语言之间的密切关系。在美国西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美国人民积极乐观的天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反映在其语言上,也以大量富于幽默和夸张色彩的新创俚语见长,这也是英语俚语何以在美国西部特别流行的重要原因。据此,门肯认为,西部边疆是美国民族语言的发源地,开发西部就是扩展民族

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学者们对《美国语言》一书争议不绝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饶有意味的现象,即:大多数美国学者虽对门肯之作颇有微词,但在是否“开诚布公”地提出质疑的问题上犹豫不决,个中原因耐人寻味,或许如Joseph D.Ayd所言,“门肯驾驭材料和运用美国民族语言的程度和力度令他们有所顾虑,以致任何过于强烈的质疑或者赞誉都非明智之选”。这不失为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笔者冒昧地以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在于前文所提及的《美国语言》一书超语言学层面的意义,毕竟语言文化的独立是当时美国人民的“众望所归”,而藉由《美国语言》所反映出来的美国文化独特性亦是人所共识。

时至今日,学者们关于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的关系已达成共识,即:“美国英语”并非一门“独立的”语言,而是与“英国英语”同宗同源,它发轫于英国英语,但在北美特殊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有了新的发展和自身独有的特色。用现代语言学的术语来说,美国英语是英语的一种变体,是近400年来英语使用于北美这个特殊的地理环境,受美国社会文化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变体。据此,国际学术界认为门肯关于“美国英语”的论断有“言过其实”之嫌。这一论断固有其合理之处,但笔者以为,以当今的视角来审视昔人似乎有欠妥当,毕竟“时移世易”,任何评价都应着眼于当事人所处的历史时代和环境进行具体分析,否则难免流于简单化和臆断。在这一意义上,如果单纯从语言学角度出发来评判《美国语言》一书的优劣、定位门肯的是非功过似乎有悖公允。而且,门肯本人反复强调自己并非学者,更谈不上语言学家,而只是提供一些素材,供学者们去挖掘。从《美国语言》一书的社会效果来看,门肯已经如愿以偿,不失为美国英语语言学系统研究的“开拓者”;而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出发,《美国语言》亦不失为一部严肃的语言学专著,它立论翔实、考据充分、论证缜密,广泛地吸收了当时最为前沿的研究成果,并且各版都根据学术界的研究动态和读者的反馈不断地进行认真的修正,因此,无愧于研究“美国英语”研究的经典之作。

注释:

① 美国英语主要用于美国和加拿大,一般是指在美国相当于标准语或起标准语作用的那部分英语,在语言学研究中通常被称为“普通美国英语(General American English,简称GA)”。美国英语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的称呼:在殖民地时期,人们通常用北美英语(English in North America)或殖民地英语(Colonial English);美国革命后,改称为“美利坚合众国的英语”(English in the USA)或“美国创用语”(Americanism);二战后,“美国英语”(American English)之称

确立.

② 李颜伟.美式英语的形成与美国历史[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262.张景玲.早期美国英语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观[D].山东师范大学2007级硕士学位论文,2007:4.

③ Water Lippmann,“H.L.Mencken”,Saturday Review of Literature 1926,12,11.from John C.Chalberg,“The Spirit of the 1920s”,OAH Magazine of History,20(1).Teaching with Biography 2006:11.

④ H.L.Mencken,The American Language:an Inquiry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English in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Alfred A.Knopf Inc.,1977), p.v.

⑤ H.L.Mencken,The American Language:an Inquiry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English in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 Alfred A.Knopf Inc.,1977:98.

⑥ H.L.Mencken, The American Language:an Inquiry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English in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 Alfred A.Knopf Inc.,1977:99.

⑦ Richard J.Moss, Noah Webster Twayne Publishers,1984:95.

⑧ Milton Gorton,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88.

⑨ 郑立信.美国英语与美国文化[M].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130.

⑩ 卢瑟・利德基.美国特性探索[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77.

约翰・威瑟斯奔.共济会[M].费城,1781:117.转引自蔡昌卓.美国英语史―美国英语融合与创新的历史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0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