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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定义
税务风险的定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企业未按照税法规定承担纳税义务而导致的现时或潜在的税务处罚风险;另一方面是指企业因未按照税收程序法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安排相应的业务流程导致企业丧失本该享受的税收优惠、税额抵扣等税收利益。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很可能导致企业接受税务行政处罚,使得纳税信用等级下降,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战略。
二、企业税务风险分析
1.合同管理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的经营过程涉及各类合同的签订,而合同的条款往往离不开资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付款金额等和财务相关的条款,这些条款决定了企业税收的实质。而对于很多企业,直接由业务部门签订合同,财务人员并未参与合同的审核,等到合同签订后,需要支付款项或收取款项时,财务人员才能见到合同。这就给企业带来一些税务风险。因为对于企业而言,同样的业务、同样的金额,但不同的合同签订方式,对各方税收利益的影响不同;合同条款表述不同,需要缴纳的税种,应税项目,适用的税率也会有所差异;合同条款影响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收入确认的时间;合同条款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合同条款不清晰还容易引发涉税争议。
2.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税务风险
财务工作是开展税务工作的前提,一方面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缺乏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缺少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将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另一方面当财务人员对可能的税务风险提出建议时,也需要不同部门的理解和配合,给予重视。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税务风险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会计核算过程出现纰漏,将导致纳税申报出现失误,出现漏税或重复纳税的情况;(2)会计人员对税法政策理解不到位将导致诸多税务风险,实务中会计和税法在确认收入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比如税务上的视同销售,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就需要确认收入;又如销售货物时,对方交纳的违约金,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应当确认收入等;(3)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流程不顺畅,使企业无法及时发现税收风险点,逐渐日积月累形成较大的税务问题。比如财务人员未定期清理账务,未及时发现企业不用支付而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如遇税务稽查,该往来款项均应确认为收入。(4)各部门配合不足导致的税务风险。比如企业销售部门未将赊销金额报财务部门,导致账务收入小于实际收入。
3.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导致的税务风险
(1)未及时进行审批或备案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实际经营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循税收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遵循税收程序法的规定,对于特定的税收事项,比如减免税等税收优惠,要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在实务中,很多企业未提前对纳税事宜做纳税筹划,未及时做备案或审批手续,导致企业不能享受应有的税收利益,使企业整体利益受损。
(2)未及时申报、未及时缴纳税款导致的税务风险
企业应按期申报纳税,按时缴纳税款。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纳税或缴纳税款,需办理延期手续,否则企业将面临未按时交税的滞纳金或罚款。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也需按规定办理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手续,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4.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税务风险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政策也在不断的更新,企业可能因为税收政策的变化带来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如果企业对税收政策不敏感,未及时知悉政策,分析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一方面可能无法及时享受企业应享有的税收利益;另一方面也无法根据政策的变化调整企业的业务结构。企业在准备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还需要考虑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有明确特征的对象,只有符合规定特征的纳税人,才能享受该种优惠。企业想要获取税收优惠、利益资格的时候,就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而这些政策往往对企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综合权衡利弊,决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三、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建议
1.建立全环节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
企业的采购环节、运营环节、销售环节,包括资金运作的投资、筹资、融资等环节都会产生税务风险,因此企业的高管层应当高度重视税务风险并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税收知识,倡导企业全体员工树立风险防范的意识,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另外企业的监管层,如监察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的业务流程和账务进行监督审查。
2.加强税务培训,培养专业人才
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当设立专职税务岗位,对于规模一般的企业,也应当培养具备税务专业知识的人员。税务筹划虽然只是财务管理的一个方面,但却与普通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同,需要财务人员加强自我学习,一方面全体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税务培训,并定期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财务人员也应当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获得部门间的理解和支持,在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控制税收风险点。最后,有必要时,企业应当寻求税务师事务所团队的帮助,聘请税务顾问或税务,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咨询和建议。
3.及时获取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和当地国税和地税网站,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并分析政策法规的变化对企业经营和税收的影响;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应当和当地税局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对于不理解的税收事项及时与专管员沟通。
4.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和化解税务风险
首先企业应当规范合同业务流程,保证合同条款清晰明朗,不存在歧义,并让财务人员审核与财务相关的合同条款,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税收隐患。在实务中不同的合同签订方案将影响税收的大小,企业财务人员应尽可能评估不同方案的税务风险和税收金额,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其次,企业财务人员在付款和进行账务处理时,务必要查看合同,依据合同付款和开具发票,制作合同台账,随时掌握合同的资金支付状况;再次,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按税种的性质分类,不能混淆,比如企业签订软件销售合同时包含了软件维护服务,如果企业签订总金额,则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7%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在合同中分软件销售金额和软件维护服务金额,则销售软件按照17%缴纳增值税,软件维护服务按照6%缴纳增值税。
5.有效识别税务风险点
财务人员及业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发生的业务,逐一排查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点,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定期检查账务,查看是否存在账务错误引起的税收错报漏报;是否存在应纳税而未纳税的情形;对公司往来定期清理,对长期挂账而不用支付的往来款项应确认为收入;(2)定期检查合同,确认印花税是否缴纳;复核已支付的款项是否和合同条款相符。(3)定期检查员工的工资构成,查看是否存在未上税的职工薪酬,比如是否存在单独发给职工的奖金未和工资合并纳税的情形等;(4)定期检查增值税销售税额和进项税额,查看抵扣联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认证;(5)合理设计费用类明细科目,以便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梳理,对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等限额扣除项目应提前筹划,合理预算。
6.提高税务筹划意识
企业应该培养税务筹划意识,及时关注并组织学习新的税收政策,对公司当前的业务和可能发生的业务分税种进行税务筹划,比如增值税的税务筹划需要从整体的业务流程来考虑,从税收成本的角度考虑企业是当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选择为一般纳税人,在确定供应商的时候应保证整个抵扣链条完整。
关键词:商业银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
一、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的含义及特点
商业银行税务风险是指在目前的税收政策之下,银行作为纳税人并未能合理、规范的遵守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商业银行在申报、缴纳、管理税务方面不规范,可能致使银行面临资金损失、声誉下降、法律制裁等风险。商业银行税务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其在银行领域的具体表现。商业银行税务风险具有税务风险的共同特点,主要是表现为具有客观性,税务风险是商业银行各个过程中都有可能存在,是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受银行内外部多因素的影响,这于银行而言具有偶然性;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性,税务缴纳出现问题,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金额往往高于少缴纳的税款;结果可度量性,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科学的工具和分析方法来识别、判断、分析税务风险的概率以及造成损失的程度。
二、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商业银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尤其重要,银行通过动态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来实现预先制定的经营目标。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目标要想完全实现,需要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在银行的具体经营实践中,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但是内外部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银行内部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和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税务风险控制的知识以及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银行内部管理者对税务风险的认知也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优化商业银行内部税务风险控制责任明确到各个责任人身上。
(二)商业银行的纳税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不完善
部分商业银行的一些支行和分行,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具体细则以及执行流程还不够完善,同时关于税务风险的评估与预警指标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银行税务风险的识别和判断以及分析方面,只依靠兼职财务人员发挥自身的知识和能力来完成税务风险的相关工作,这造成商业银行税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的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以及差异性,不利于长期控制和管理。
(三)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管理尚未完全实现常态化
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是一种长期的动态的活动。商业银行在实际的运营操作中,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那么税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也就难以完全部署到位,商业银行难以真正的形成常态化的税务风险防范、控制和管理,导致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工作出现了抓一阵有所改进,但是停一阵之后就不注重风险的管控,这使得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难以在内部产生持续的效果。
(四)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相关信息内部沟通不畅
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内容和层次比较复杂、分支机构较多,那么其中涉及的信息数据量就会很大,存在的风险也就相应的增多,要想在商业银行内部对税务风险进行控制,需要注重银行内部的税务信息的沟通交流。但是银行的实际经营运作中,可能存在部门之间以及有关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独立的情况,他们各自负责自己的工作,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到位,那么税务风险的信息也就难以在银行内部有效的传递与交流,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税务风险的有效内部控制。
三、构建商业银行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的策略
(一)营造良好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环境
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环境优化对于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的控制至关重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在商业银行内部积极的宣传税务风险相关知识,增强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第二,根据商业银行的具体业务内容特点以及税务风险的实际管理需求来设立税务管理岗位,并在商业银行内部逐渐完善专业的税务管理机构,并根据银行内部的实际需求设立相对应的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利;第三,对于银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以及相关的奖惩应该设定明确的细则,并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税务风险内部审计机制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绩效考评机制。总之,通过强化银行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理念,并在商业银行内部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以及内部控制机制、内部审计机制,这有利于为税务风险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那么税务风险才能更好地在银行内部得以识别,并进一步分析和控制。
(二)改进并完善纳税评估风险及预警指标体系
商业银行的税务征管过程中需要进行纳税评估,事先的评估不仅能够帮助税务机关对商业银行的相关税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减少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而且还能够帮助商业银行清晰的分析自身的各项税务相关事项,从而降低税务的相关风险以及减少纳税出现失误的现象。具体而言,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相关纳税评估规定,将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分为资产类、收入类、利润类、成本类和费用类等几种不同的类型,根据不同的类型确定具体相对应的指标以及计算税务风险的相关公式,从而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并完善纳税评估风险以及预警指标体系。
(三)强化商业银行税务风险的常态化管理
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的常态化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对于分支行的建立以及迁址或是撤出合并,还有银行业务的创新以及研发新金融产品、发票管理等日常银行经营活动,应该注重其中的税务风险管理;第二,商业银行涉税中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等纳税相关事项的税额核算中,应该加强风险管理;第三,加强银行日常纳税的申报管理,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对税务相关材料进行简化,如对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等,极大简化了税收办理流程,但相关的税收风险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对纳税人反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研发加计扣除等留存备查材料更应加强审核和管理,对于纳税申报以及缴纳税款的相关事项应该注重识别其中存在的风险;第四,注重银行税务筹划,帮助商业银行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务风险。商业银行应该注重税务风险相关信息在内部的共享交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商业银行应该与税务机关多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税务相关信息,能帮助银行掌握税务政策的最新变化消息;第二,商业银行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交流,这有利于银行之间互相学习好的经验以及经营策略;第三,商业银行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加强横向和纵向交流,尤其是其中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应该及时的共享信息,明确具体的税务风险源头以及各个部门相关人员的税务风险责任,以免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第四,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以及经营战略,在银行内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改造完善,增加风控功能,借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并且与时俱进得跟上现代信息化的发展;第五,强化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可以通过银行自查税务以及内部审计等形式来自查。
关键词:营改增 融资租赁 税务风险
一、企业因“营改增”政策需完善而擅自进行税收筹划行为存在的税务风险
在“营改增”试点后,一些租赁企业的创新业务,如售后回租,由于受制于文件规定而难以开展,严重影响了租赁企业的正常经营。具体地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之规定,如果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在购买承租企业的设备时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照“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向承租企业收取租金时,又要按照本金加利息的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融资租赁企业全额计提销项税额,无进项税抵扣;另一方面,承租企业通过此运行模式实现了对同一资产的两次进项税额抵扣,在企业之间形成了税负的不平衡。为此,一些租赁企业通过“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技巧,将承租企业开具的收据作为出租方差额抵扣税款的合法凭证,私自采取差额纳税方式。这种做法存在着非常大的税务风险。
如何解决这一涉税问题,作为融资租赁企业或行业协会应建议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融资租赁的相关税收政策,明确在“营改增”之后的相应具体规定,将“营改增”对企业经营不利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而不能采取所谓筹划或“想当然”的方式规避自身的纳税义务。否则,将面临着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的处罚风险。
二、通过改变经营业务性质做法产生的税务风险
“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整体税收负担可能上升较多,对租赁行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尤其在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之间差别较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之规定:融资租赁业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对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个规定应该说大大降低了融资租赁企业的税负;而对经营租赁企业而言,由于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负变化很大。虽然增值税税负具有转嫁性特征,接受方和提供方可以共同分担增加的税负,但这取决于企业间最后的商业谈判。所以,一些经营租赁企业采取人为调整经营业务性质和改变账务处理的方式,比照超税负返还进行虚拟的融资租赁业务,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样的做法同样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企业有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款的行为而对其进行处罚。
实际上,租赁企业不应采取此种办法降低税负。根据“营改增”试点相关文件规定,各试点省市都制订了专门的优惠政策,如明确了“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性政策,规定了采取“超税负返还”的扶持政策模式。即实施“营改增”后,试点企业的税负如果比试点前有所增加,财政部门将设立“营改增”专项扶持资金,对企业税负增加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这其中就包括租赁企业税负增加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财政扶持资金一般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特别要求财税部门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试点融资租赁企业申报的税负变化情况进行核实;财政部门对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加强监督,对于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融资租赁企业对此展开税收筹划行为,可能是“得不偿失”。
三、企业索取不合规票据做法形成的税务风险
根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对销售额的界定是“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所以,允许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对营业税实行差额征税的文件的要求。
而融资租赁虽然属于营业税差额征税范围,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以作为销售收入的扣除额,即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作为销售额;但支付给试点地区或者试点地区以外(能取得扣税凭证的)的全部价款和费用不能作为销售收入的扣除额,按优先抵扣的原则,不能同时扣税又扣额。 例如,由于融资租赁企业在采购二手设备时取得的是4%减半的普通发票,不能作进项税额抵扣,开展融资业务时收取的所有租金都需按照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增值税税负明显增加。因此,开展类似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都在急寻是否有合理的涉税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有些人片面强调,将上述应税行为分两种情况处理:即收租金时本金部分开具4%减半的普通发票,利息部分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就利息部分申报缴纳增值税。但是,这一处理明显违反现行“营改增”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笔者认为,只要是有资质的融资租赁企业,在发生上述经济业务时,应该向供货方索取正式的发票,依据现行“营改增”政策规定,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然后按照17%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该租赁公司无融资租赁资质,必须全额按照17%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不能按差额计算销售额申报纳税。 同时,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能扣除。这里所指的凭证包括以下4种:一是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是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三是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四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在具体的经济业务中,融资租赁企业还可能发生的是融资租赁业务差额计算销售额时,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问题,其利息支出是否必须以发票作为差额计算的凭证。因为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有些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以各种原因为借口,不愿给融资租赁企业开具发票。而税务机关则认为,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应该开具正式发票给融资租赁企业的。所以,融资租赁企业不能以个别银行不给开具正式发票为由,而以利息结算单来代替差额计算的凭证。否则,融资租赁企业即便符合税法规定的差额纳税情形,也是属于未按规定索取合规票据而不能享受差额纳税的待遇。
参考文献:
[1]赵国庆.关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筹划规则在“营改增”后的可能变化[N].中国税务报,2012.12.14
近几年来,建筑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建筑施工的需求也逐渐增大,建筑行业随之得到快速发展,因此建筑行业的税收也随之加大,但是因为建筑施工中所涉及的项目多、范围广,建筑企业正面临严重的税务风险。由于经济利益,使得建筑施工企业重视工程的施工和质量,从而忽视税务风险的管理,这就使得税务风险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将这些问题及早解决,将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都会带来影响。以下几个方面就是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一)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
虽然建筑行业的发展势头迅猛,但是建筑施工企业也随着增加,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也就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一些方面上要通过降低利润空间来得到建筑项目工程,这也就导致施工企业的利润减少。施工企业受到利益的驱使,其纳税观念淡薄,缺乏纳税的积极性,因此税务风险的防范观念更加淡薄。一些施工企业甚至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一些企业虽然建立了税务风险防范机制,但是其机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说没有建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使税收管理得不到系统和正规的管理;还有一些施工企业虽然设立了税务管理部门,但是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务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另外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或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没有系统专门的管理,以及管理人员技能上的缺失,这些原因使得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机制不仅只是对税务的管理,还应该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其中税务风险的防范是以预防为主,因此施工企业因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警系统。就目前施工企业的发展现状来说,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对税务的风险识别以及税务风险分析就不能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也不能做出相应的措施去解决。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不仅能及时发现风险,还能在企业进行投标之前对该工程进行风险评估,而不是在风险发生后才采取措施去补救,这对施工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使企业能够有效预防税务风险,并能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来解决,能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税务风险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
税务风险管理监督的主要部门是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一些建筑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的机制并不完善,使得其审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审计人员的职能也不能正常发挥,审计权力的行使也缺乏依据。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繁多,但是其只重视财务和管理等方面,忽视税务管理,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的税务进行检查时,审计人员并没有深入,只是将其敷衍了事,应付检查部门,使检查过关就是他们的目的。审计人员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也没有重视其中的经验,使其在税务管理中缺乏有效的意见,并且在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时,没有提出有效建议和防范措施。
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增强企业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要想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施工企业就要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并将税务风险管理知识向企业员工普及,使企业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增强,才能有利于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企业应该增加对员工税务风险管理知识的宣传,或者让专业人员开讲座让员工了解税务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重要性。施工企业在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时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为之后的税务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管理者在增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时要起到带头作用,并且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税务文化引入企业文化建设中,使其成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通过对税务风险管理知识的宣传以及开展相应的讲座,来增强企业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二)建立税务管理机制进行税务管理
税务风险管理是在税务管理机制下进行的,所以企业要建立税务管理机制来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另外企业要在税务管理机制下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切实将税务中的责任落??到部门的每个员工身上。因为企业税务问题较为复杂和繁多,所以企业还要配置专业技能强和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员来对整个部门进行管理,并对企业中的税务工作进行指导,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工作,才能有效地防范建筑施工中的税务风险。从这里就能看出建筑企业建立税务管理机制的作用了。只有建立一个有效的税务管理机制,使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体系
上文就已经提到当前的建筑企业缺少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企业没有意识到税务风险预警的重要性。因此企业首先应该重视税务风险预警的作用,并且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税务风险预警体系。健全的税务风险预警体系不仅可以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还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减轻风险所带来的伤害。在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企业项目特点和行业风险等,还有在评估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要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并且在风险发生后,要有相关的解决措施来降低该风险为公司带来的损害。
(四)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力度
企业在建立好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之后,为了保证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要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力度,切实保证责任的落实。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对于税务风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的发现,工作人员将其及时解决也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企业要重视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工作,并且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防范税务风险的措施。要想监督的力度加强就需要企业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督体系,对税务工作中的环节进行监督,还要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审计部门在监督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此企业要提高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并且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水平都要提高,在税务检查部门检查完后,要学习其中的经验,发现自身税务风险防范中的不足,并且能为税务风险的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议,这不仅能促进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还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结语
【关键词】 财务风险 税务风险 比较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财务活动也面临着相当的不确定性,企业无法获得开展财务活动所需的全部信息,使得其财务活动成果也充满了风险,日益突出的财务风险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营。纵观全球范围内每年因财务风险而陷入各种经营危机的大型集团企业给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害,如日本的山一证券、韩国的韩宝集团、加拿大的伊顿商业集团以及我国的郑百文、银广夏等都因面临严重的财务风险而陷入财务危机。
除财务风险外,企业税务风险问题也成为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法制建设尚待完善,企业在调节财务时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做出与税法相悖的行为,既而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税务风险。近年来因涉税而导致破产的案例并不鲜见,税务风险激增不仅应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还应将税务风险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之中以便进行系统研究。企业风险中最为常见就是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将这两种风险进行分析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防范,可以进一步完善企业风险控制体系。
二、财务风险与税务风险的类型及特征
企业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包含资金筹集、投入、耗费、收回、分配等具体活动,由此从资金运动的具体环节角度,可以将企业财务风险分为筹资风险(资金筹集风险)和投资风险(资金投入、耗费和收回风险)两大类。其中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活动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和资金供需市场的变化或筹资来源、期限、币种等结构因素而使企业的预期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不确定性。从资金来源角度,筹资风险可分为股权筹资风险(发行股票时因筹资成本、发行数量与时机等因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风险)和债务筹资风险(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而投资风险指的是企业在投资活动中因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使得企业预期财务成果与实际财务结果间存在差异,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有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不同的投资对象面临着不同的投资风险,对内投资风险具体是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投资不科学合理从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如流动资产投资风险中的应收账款风险和存货风险。对外投资风险具体是指企业将实物或资金购买有价证券或投资于其他经济组织后因市场环境变化、被投资方经营不利等原因使得企业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差异的风险,如有价证券风险中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利弊双重性、财务全面性、相对性等显著特征。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含纳税程序风险、纳税申报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纳税程序风险是指企业在纳税程序过程中没有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出现少纳税、应纳未纳税行为从而面临税收罚款、回收滞纳金、刑罚、声誉损害等风险,或是没有准确适用税法,造成多纳税款从而增加企业负担的风险。如税务账务处理风险、未及时办理税前扣除申请及备案风险。纳税申报风险指的是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少报、多报、不报或不及时报等未正确遵守税法而致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除上述风险外,企业还可能面临纳税评估、特别纳税调整等其他风险。税务风险具有主观性、必然性、日常性等显著特征。
财务风险与税务风险都是企业经营风险的一种,两者必然具备风险的不确定性这个一般特征,除此之外,财务风险与税务风险特征一致性还体现在两种风险与两种风险收益的相对性,即依据“风险与收益均衡”规律,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收益之间存在均衡关系。财务风险与税务风险的最明显的差异则体现在前者有较强的客观性,后者表现出较强的主观性。财务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金运动的必然产物,其风险成因的客观性决定了它的客观存在,而税务风险来源于税收立法层面和税收行政方面不同主体对税收制度的不同理解,不同主体的主观差异性决定了税务风险的主观性。
三、财务风险与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