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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出处:20xx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第九章第一节)
现在真正急的应该是马上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才对,不然就连房子也不是他的了。有了产权证,就可以更改户籍住址了。
不需要,只需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卖方结婚证及复印件(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及离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房管局内有照样的表格。
1、户口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
2、现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3、外地户口需由户口所在地街道或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无住房证明。
无房证明
2、羽儿七夕卧梅苑,伟哥夜半望天边,牛郎织女遥祝愿,痴情鱼水永相伴。七夕情人节快乐!
3、看不到你时,渴望看到你;看到你时,害怕别离;无论是看不到你还是看到你,我都无法欣喜。
4、如果说牛郎和织女的相会需要鹊桥相助,那我们的相会只需电话联系,亲爱的,今晚见个面吧!
5、自从有了你,我就成了没心没肝的人,因为我的心、我的肝都被你偷走了,七夕情人节快乐!
6、我的眼中只有你,你是我生命中的奇迹;我的心中只有你,你是我不容错过的唯一!七七情人节快乐!
7、很感谢你给我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祝我们俩永远相爱,白头偕老!深深的吻你!
8、明天不能陪你过七夕,因你我不是织女牛郎;望谅解工作关系,等我回去天天过七夕!2016七夕情人节快乐!
9、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结婚证书只能证明你有另一半,不能证明下半辈子会是快乐的。祝你七夕情人节快乐。
10、面对你默默的等版权所有待,我无法喊出那圣洁的爱,只好立于相思树下,用岁月的剪刀,把思念精心地剪裁。
11、泪隔几光年,爱恋却不变,牛郎织女,天地。今日七夕,愿相恋的能够缠绵永远。愿亲爱的你,幸福几万光年!
12、爱情是伟大的。它使得数学法则失去了平衡。两个人分担痛苦,只有半个痛苦;两个人共享幸福,却有两个幸福!
13、蓝蓝的天,蓝蓝的你,天上地下我爱你,天赐良缘我珍惜,你我之爱永不止,一生只爱你一人,爱你一直永不变。
14、月老派发因缘幸运符啦!单身的收到缘分将至,恋人收到情场如意,已婚的收到家庭幸福美满!祝愿你你七夕快乐!
15、思念是甜蜜的惆怅,它能把女性天生的嫉妒搓揉成忧伤,溶成一片浓浓的深情,像月光般皎洁、明亮。七夕情人节快乐!
16、七夕情人节来了,亲爱的准备好了吗,我虽然没有霸气的承诺,但我会用一生的陪伴作为我最长情的表白。七夕节快乐。
17、在人流中,我一眼就发现了你。我不敢说你是她们中最漂亮的一个,可是我敢说,你会是我最爱的那一个!七夕情人节快乐!
18、分分秒秒显得清澈又珍贵,只有你才能给我这种感觉,不管心多疲倦,梦想还有多远,有你陪伴一切都无所谓!情人节快乐!
19、情是心中的向往,是感觉的共鸣,是灵感的碰撞,是电光的闪耀,是甜蜜的琼浆,是醉人的纯酒。祝你七夕快乐,爱情甜蜜!
20、这是月老在七夕前派发人间的因缘幸运符。单身的收到缘分将至,恋人收到情场如意,已婚的收到家庭甜蜜!提前祝七夕快乐!
21、相知是一种宿命,心灵的交汇让我们有诉不尽的浪漫情怀;相守是一种承诺,人世轮回中,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的爱情故事!
22、爱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冬说到夏,又从绿说到黄;爱情是一叶轻快的小舟,由南驶向北,由远驶向近;亲爱的,情人节快乐!
23、缘分是上天给的;快乐是要自己找的;欢笑是朋友带来的;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烦恼是用智慧自解的;希望你天天开开心心!七夕快乐。
24、帮帮我,我的大脑终端遭遇相思病毒感染,感情扇区被格式化,所有文件都被更名为我爱你。exe,请于七夕夜,带上你的爱帮我解毒!
25、七夕又来到,好运又来报,喜事美事齐欢闹,福运财运呱呱叫,情人友人全欢笑,幸运鸿运蹦蹦跳,唯有祝你赶紧撞个桃花运才是最最重要!
26、我把对你的思念写在纸条上,一不小心就被风吹走了;我把对你的思念写满大街小巷,不好意思,我被警察带走了!但我还祝你情人节快乐!
27、七夕将至,含蓄的送点花草,活泼的牵手就跑,实在的喝足吃饱,热情的唱歌舞蹈,浪漫的搂搂抱抱,疯狂的夜里放倒,胆小的发条短信就好!
28、想到你总是会甜甜的笑想到失去又会莫名的痛是你给我的幸福却不经意附带了痛即使这样我也要你给的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祝七夕快乐!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87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政办〔〕13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区公租房的指导、监督、审批和备案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租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第二章准入条件和办理程序
第五条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有本区户籍且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使用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第七条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1200元;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2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限制。
第八条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区连续稳定工作达两年的,且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可以联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九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的可申请公租房。
第十条申请租赁公租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条申请公租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领取申请区公租房分配相关表格,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及时提交资料;在我区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申请及提交相关资料。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社区(居委会、村)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7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二)社区(居委会、村)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或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初审合格后,受理社区(居委会、村)应及时签署初审意见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低保、收入、住房情况和提交材料的完整度进行审核并在社区(居委会、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审核意见报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民生办)、监察局以及相关部门和乡镇街共同调查核实、会审,提出复审意见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领导组进行审批。
(五)将审核结果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申请人为我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批准申请人取得租住资格后报区住房保障领导组并在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出《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确认书》。
(六)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取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抽取承租的公租住房房号。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重大疾病人和70岁以上的老人尽可能安排低层房屋。
(七)申请人抽签确定房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凭《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弃权。自动弃权的,本次配租作废,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八)保障对象因楼层、户型等原因而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选房的保障对象在三年内不予接受申请和安排配租。
第三章配租管理
第十二条区住房保障领导组委托公租房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已配租公租房的物业服务、租金收取、房屋腾退等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公租房房租按下列方式管理: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即按市、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二)公租房的租金收入,纳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公租房的维护和管理。专用票据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领取,公租房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向区住保办申请领取专用票据,负责向承租人收取房屋租金并及时缴入专用账户。区住房保障领导组根据区政府规定,提取一定比例返拨乡镇街,专项用于公租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租房配租面积应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申请人应据实申报合理选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租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第十五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租。
第十六条《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最长期限为5年。
第十七条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使用公租房的权利。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构、设备、设施和使用性质,只能根据实际需要添加必需的生活设施。退回公租房时,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和装饰装修不予补偿,并恢复原样。
第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租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四章物业管理
第十九条公租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择优录用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全区统一选聘物业企业,协助物业服务企业与公租房承租户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规约》,并督促实施。
第二十条属独立小区的,组建有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和公租房承租人代表参加的公租房小区管理委员会。小区管理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正当的管理活动,听取和反映承租人的意见,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承租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不属于独立小区的,应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承租人应服从物业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所在乡镇街应做好监督与协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公租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养护制度,日常维修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大型维修和专项维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做出预算报区住房保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公租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处理公租房承租人的物业服务投诉及其他问题。
第二十三条公租房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市、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退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租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六条公租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2.转租、出借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3.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时应当退出公租房。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区住房保障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出售管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满足政策允许的租赁时间,且符合购买条件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第二十九条公租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区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第三十一条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签订书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第三十二条购买的公租房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第三十三条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租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建立公租房档案,详细记载规划、计划、建设和住房使用,承租人和购房人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配售以及违法违约情况等有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组织对承租或购买公租房人员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区住房保障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应持工作证明,在至少一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入公租房检查使用情况;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租房和查实社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外,有关部门对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为公租房接受委托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由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处理。
一、编户齐民与严密的户籍制度
编户齐民或简称编户、齐民,可以说是汉代农民的固定称谓,这形象地反映了农民与政府的法律关系,《汉书·高帝纪》云:“吕后与审食其谋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北面为臣,心常鞅鞅’。……”师古注曰:“编户者,言列次名籍也。”《汉书·梅福传》称:“孔氏子孙,不免编户。”师古注曰:“列为庶人也。”汉时庶人,亦即齐民、平民,《史记·平准书》:“齐民无盖藏”注引如淳说:“齐,等也,无有贵贱,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这就告诉我们,齐民的特点就是编户,所谓编户就是登录于户籍之中,如师古言:“列次名籍也。”
户籍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色,源于三代,但其正式成立,则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商鞅变法中的有关规定是首要标志。与新的授田制、兵役制相联系,商鞅赋予了户籍特殊的意义,他主张上有通名,下有田宅,“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②]这是一种面向全民的户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政府的意义,商鞅十分明了,他说:“强国知十三数:竟(境)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稿之数。”[③]十三数的获取,只有严格的户籍制度才能确保。治国之首在于知民数,知民数,方可有效地征之以役,税之以赋,才可富国强兵。出身刀笔文吏的萧何,深知户籍的重要性,所以刘邦入关后,诸将纷纷争取金帛财物,萧何独收秦的律令图书,使刘邦掌握了“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④]。刘邦击败项羽,统一天下后,首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重新建立严格的户籍制度,《汉书·高帝纪》五年夏诏:“民前或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辩告,勿笞辱。”“以文法辩告”就是要为脱籍亡人重新办理户籍登记,而不采取处罚措施。此后到东汉时代,政府一直实施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
汉代户籍,称谓颇多,前引《高帝纪》即称“名数”,师古注谓“名数,谓户籍也”。此外,又称户版、名籍。《周礼·宫伯》郑众注云:“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今时(汉代)乡户籍谓之户版。”称户版者,自然是因书写材料的缘故。《论语·乡党》记孔子“式负版者也”,《集解》引孔安国曰:“负版,持邦国之图籍者也。”疏云:“负谓担揭也。版,谓邦国图籍也。古未有纸,凡所书画皆于版,故云版也。”《后汉书·仲长统传》注云:“版,名籍也,以版为之也。”因此,脱离户籍者,便被称为“亡命”。所谓“亡命”,《后汉书·吴汉传》注云:“命,名也,谓脱名籍而逃亡。”而没有户籍的人,自然又被称为“无名数”。有时,名籍又径称为籍,《释名·释书契》即言:“籍者,籍也,籍疏人名户口故也。”《急就篇》中也有“籍受证验问年”之句。
汉代所有的农民均须著籍,这一点殆无疑义,户籍之格式目前尚未有典型的版籍出土,只能触类旁推。
以往的文献资料中,未能留下有关户籍格式的文书资料,只有一些相关的身份说明。《史记·太史公自序》《索隐》引《博物志》载:“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名。”这实际上是一则告身文书,但也可以反映当时人关于身份著录的习惯,大致是以县、里、爵、姓名、年庚为懦序。如上书《扁鹊仓公列传》即有“临淄元里公乘阳庆”、“安陵阪里公乘项处”等记载。许慎子许冲在奏上《说文解字》的表中也自称“召陵岁里公乘草莽臣冲”。
在西北出土汉简中,有相当一批有关戍卒、田卒及其家属名籍的文书,此类涉及到名籍的文书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单身卒的名籍,格式如例:《居延汉简甲乙编》:
居延甲渠第廿八燧长居延始至里大夫孟宪年卅六囗囗五八·二甲
四二五图一九九
戍卒张掖郡居延当遂里公士张褒年卅一九四·一八图三一四
戍卒河东北里贾害年廿六三五·二五图五0九
田卒河南郡宛陵囗囗里公乘囗囗二一八·一三图四一八
从这些名籍我们可以看出对吏卒的登录,与上引司马迁等人的身份说明十分吻合,县、里、爵、名、年庚,依次登录,前面还缀有现任身份,这也应当是当代户籍登录的基本要素。所以,汉代的户籍又叫作“名县爵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边塞吏卒名籍对于被登录人的身高、肤色,都登录在案。如《居延汉简甲编》第38简:“河南郡荥阳桃邮里公乘庄盼,年廿八,长七尺二寸,黑色。四月癸卯。”附第37简:“长安有利里宋买年廿四长七尺二寸黑色。”这应当是为了严格控制,有利于脱逃后缉捕。西北地区在搜缉流亡时,以此为依据。《居延汉简甲乙编》第1590简这样记道:“马长吏即有吏卒民屯土亡者,县署郡县、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初亡年月日人数白。”这与户籍登录的原则是一致的。
第二种名籍为卒家属廪名籍,是配给戍卒家属食粮的名簿。如《居延汉简甲乙编》:
妻大女君以,年廿八,用谷二石一斗六升大
执胡燧卒富风,子使女始,年十,用
谷一石六斗六升大
子未使女,年三,用谷
一石一斗六升大。
一六一·一(甲九五五)
妻大女严年十七用谷二石一斗六升大
俱起燧卒王并,子未使女,毋知年二,用
谷一石一斗六升大
凡用谷三石三斗三升少
二0三·一三,图一六
因为这是廪给簿,所以要登录与戍卒的亲缘关系、年龄、使役情况,以确定配给标准。
第三种名籍类簿书是记载吏卒家属成员和财产的身份书,常被人引述的有二个典型的例子,一为礼忠,一为徐宗,除登录本人身份外,还登记家属、财产等项内容,是一种比较完备的名籍文书。《居延汉简甲乙编》三七·三五简文:
小奴二人直三万
用马五匹直二万
宅一区万
侯长觻得广昌里公大婢一人二万
乘礼忠年卅牛车二两直四千
田五顷五万
轺车一乘直万
服牛二六千,凡赀直十五万又同上书二四·一B(甲一八一B)简文:
妻妻
宅一区直三千妻妻一人
三坞燧长居延西道子男一人田五十亩直五千
里公乘徐宗年五十男同产二人用牛二直五千
子女二人
女同产二人男同产二人
女同产二人
有的学者直接把礼忠、徐宗简目为汉代户籍的代表格式,这是不妥的。在尚未发现汉代户籍的可靠原件前,我们只能根据上述文献的与简牍的资料,勾勒出汉代户籍格式的大概。
户籍登录的内容与时代变迁相关联。秦至始皇十六年,方颁布“初令男子书年”的法令,以扩大征役范围,而女子尚不必书年。西汉时期,户籍称名数、县里爵名,这应是成年男子登录的主要内容。不过,在西汉初,口赋、算赋设立之前,除男子要登录年龄外,其他人恐怕是只书县名数即可。随着口赋、算赋的征收,所有成员亦均需登录年庚。后来,由于赀算的征收,对家庭资产的登录也成为户籍登录的一项内容。至武帝时代,汉代户籍制度臻于成熟,所包括内容应有以下几点:
1、户主:县、里、爵、姓名、年龄。
2、家内所有成员:与户主关系、姓名、年龄。
3、家庭财产及估价:奴婢、田宅、牲畜、生产工具。另外,妻子的籍贯似也在登记内容中,《居延汉简甲乙编》二九·一(乙二三)有这样一简:“妻大女昭武万岁里孙第卿年廿一”,一些重点掌握的人物,恐怕还要翔实地记录其身长、肤色等。二、人口控制的三大法律绳索
如上所述,汉代对农民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严格的户籍管理实行的,在户籍管理方面,又设置了三大绳索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政府手中。
1、案比。
案比是汉代的户口登记与核查,这是户籍管理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东观汉记》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谓案验户口次比之也。”[⑤]《后汉书·江革传》李贤注“案比”道:“案验以比之,犹今貌阅也。”
长期以来,人们多认为汉代统一是八月案比,而且,有关案比时间的记载也的确基本上都在八月,如除上引《东观汉记》外,又有《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及三年大比”郑玄注:“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郑众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贾公彦疏:“汉时八月案比而造籍。”《吕氏春秋·仲秋纪》高诱注亦云:“今之八月比户,赐高车鸠杖粉粢时也。”《续汉书·礼仪志》的记载与之类似:“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bù餔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金石萃编》卷一八收有中平三年褒扬荡阳令张迁碑,碑文曰:“八月算民,不烦于乡。”《后汉书·皇后纪序》亦言:“汉法常因八月算人。”“案比造籍”之后,各县要将案比后的户口等项数字上报郡国,郡国在九月派上计吏上报汉政府,上计之计,指计簿,如《续汉书·礼仪志》云:“计者,计簿也。”其中,户口状况是核心内容,《后汉书·光武纪》:“遣使奉计”李贤注:“计,谓庶人名籍。”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认真浏览一下上述史料记载,可以发现:所谓“八月案比”,都是东汉一代的史料,所以,如果说东汉时代是八月案比,九月上计,则毫无问题,但若放之于西汉,则不免让人质疑。西汉时期有关这方面的史料,常被人引用的是《汉书·高帝纪》五年的记载:“八月,初为算赋。”但这里看不出案比的意思,所以如淳反以《汉仪志》“民年十五以上到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作注。查检西汉时代史料,引入注意的是西汉的上计不是仲秋八月,而是都在春间举行。下引几条史料予以证明:班固《东都赋》:“春至三朝,会同汉京,是日也,天子受四海之图籍。”《汉书·武帝纪》:“(元封五年,春三月)还至泰山……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师古注:“计,若今之诸州计帐也。”)“(太初元年春)还受计于甘泉。”“(天汉三年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太始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因受计。”《淮南子·时则》“三月官乡”,高诱注曰:“三月料民户口,故官乡也。”官有官府、官舍之意。《礼记·玉藻》“在官不俟屦”注:“官谓朝廷治事处也。”这样,“官乡”就可解释为将官府移往乡中办公。原因是三月料民户口。我们可以认为,西汉是在春间行案比之事。
汉代案比的时间西汉为春间,东汉为仲秋,案比方法概有二种:一种是集县内民众至县衙所在地,统一案验、登记,验视地点在户曹。如韦昭在《释名》中所言:“户曹,民所群聚也。”《后汉书·江革传》载:“建武末年,(江革)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
另一种方式是县衙有关官吏直接到各乡进行案比。如前述“三月官乡”当为此义;又前引张迁碑言其“八月算民,不烦于乡”,深受民众称颂,应当也是因不将民集于县廷,而是下乡案验,所以下面接着写道:“随就虚落,存恤高年。”这一种方式应当是比较普遍的形式,下乡案验,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核实人户,另一方面可以同时进行家赀估定,何乐而不为?
2.脱籍与迁徙的禁限。
脱籍者,也就是所谓无名数者。游离于政府控制之外,这是汉王朝所严令禁止的。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丞相万石君“请以兴徙四十万口”,武帝不允,掾属甚至劝石庆引咎自决[⑥]。可见,流民,尤其是脱籍者对汉王朝的影响。
西汉建立后,萧何所定《九章律》就是在秦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兴、厩、户”三篇,虽其户律不存,但汉承秦制,由秦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窥见一斑。云梦秦简中有题为《傅律》者:“匿敖童及占*[原字疒里加夅](癃)不审,曲、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酢(诈)伪者,赀二甲;典、老弗告,赀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原字遷字去辶](迁)之。”有《游士律》,规定出外游历必须持符;还有《法律答问》“何谓匿户”条云:“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之谓殹(也)。”《史记·商君列传》亦云:“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从后世的《唐律疏议·户婚律》中也可反馈出汉户律的大概:“汉相萧何承秦《六篇律》,后加厩、兴、户三篇,为九章之律。迄至后周,皆名户律。北齐以婚事附之,名为户婚律。隋唐循而不改。”唐律明文规定:农民不得随意脱籍,有脱籍者,家长代过,《唐律疏议·户婚律》:“率土黔庶,皆有籍书,若一户之内,尽脱不附籍者,所由家长,合徒三年。”汉代的规定只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了制止农民脱籍,汉代专门设有“流民法”和“舍匿法”。“流民法”设于武帝时,《汉书·石奋传》:“惟吏多私,征求无已。去者便,居者扰,故为流民法,以禁重赋。”《汉书补注》引刘敝言:“此言以流民多少,课吏殿最。”汉政府设立流民法,想以此禁止地方官吏对农民的压榨、勒索,以解决人口流失问题。因此,汉代地方官的主要政绩之一便是户口增多,流民减少。
“舍匿法”又称“首匿相坐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不许容留脱籍流亡人口,“及舍匿者,论皆有法”[⑦]。梁统曾称:“武帝值中国隆盛,财力有余,征伐远方,军役数兴,豪杰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之科,著知从之律,以破朋党,以征隐匿。”[⑧]这里的“豪杰犯禁”,主要就是指他们容留脱籍人口,所以武帝要以首匿之科,严惩隐匿。“知从”,据李贤注“谓见知故纵”,实际上也包括对脱籍人口的不举报。《汉书·王子侯表第三上》有这样一条记载:“元鼎五年,侯圣嗣,坐知人脱亡名数,以为保,杀人,免。”师古注曰:“脱亡名数,谓不占户籍也,以此人为庸保,而又别杀人也。”可见,使用无户籍者为庸保,本身就构成了知从之罪。
当然,汉王朝也并不是不许人口流动,只要经过批准,手续齐备,还是可以迁徙与外出周游的。但按规定,手续十分严格。如《居延汉简甲乙编》中有这样的简文:
永始五年闫月己巳朔丙子,北乡啬夫忠敢言之,义成里崔自当言为家私
市居延。谨案:自当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谒移肩水关、居延县索关,敢
言之。十五·十九
建平五年八月戊,囗囗囗囗广明啬夫宏、假佐玄敢言之:善居里男子丘
张自言与家买客田居延都亭部,取检。谨案:张等更赋皆给,当得取检,谒
移居延,如律今,敢言之。(简背面)放行五0五·三七
从以上两份简文可以看出,里中居民如要迁徙他处或外出办事,必须先到乡政府处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要交清更赋、无官狱徭役在身,然后再由乡啬夫拟定文书,批转加案转移所去县府或关卡。迁移者更需由移所批准更籍“放行”后,方可迁行。当然,政府特别批准的移民不在此限。
一些临时离开原籍、外出游历或从事其他活动者,也要经过批准,并办理户籍证明手续,《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曾记仓公淳于意答文王文:“文王病时,臣意家贫,欲为人治病,诚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数,左右不修家生,出行游国中问善为方数者事之久矣。”其中的“移民数”,王毓铨先生认为就是谒告乡吏取得出游的符传一类的证件[⑨],即户籍证明,这种解释比较合理恰当。
3、什伍连坐与经济连带责任。
什伍相连,由来其久,其成熟则是在商鞅时代,《史记·商君列传》记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索隐》云:“牧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恐变令不行,故设重禁。”商鞅的什伍连坐在秦代已贯彻于法律,如云梦秦简中即有多处有关什伍连坐的法律条文及实施原则、规定。如《傅律》中规定:如果申报年龄不属实,除对申报本人予以“赀二甲”的惩罚外,还要“伍入,户一盾,皆迁之。”
汉朝建立后,继承了这套什伍连坐制度,而且更加严密地把它与户籍管理扣在了一起,因此,徐斡在感叹乱君之政时,则把“户口漏于国版”,与“夫家脱于联伍”并提,并且认为若出现这种情况,则会“避役者有之,弃捐者有之,浮食者有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汉王朝不仅继承了商鞅所制定的一家有罪、什伍并罚的刑罚原则,而且还追加了一系列经济连带责任的处罚,后者对农民的影响尤其巨大。
汉代的什伍组织,《盐铁论·周秦》云:“自关内以下,比地相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同。”《续汉书·百官志》说得更清楚:“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立十家,伍立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相监官。”这里,恶事的概念十分宽泛,举凡不合乎封建政府法令、规范、道德等等,都为恶事。对恶事,有刑事处罚性质的连坐,这一点与商鞅相类。如《淮南子·泰族训》言:“使民居处相司,有罪相觉,于以举奸,非不掇也。”《盐铁论·申韩》亦云:“文诛假法,以陷不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
此外,汉代的经济连带责任更是骇人听闻,其主要内容就是什伍之内,若有随意脱亡者,不管告发与不告发,其所应负担的经济义务却要由其他人户负担。这样就出现了“去者便,居者忧”的情况,形成上述“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的局面,这样,势必造成愈演愈烈的流民潮,增加“无名数”(脱籍)的数量。当脱亡人户较少时,这种经济连带责任或许能起到一点控制作用,但当流亡日多之时,这一作法只能是扬汤止沸。“流民愈多,计文不改”[⑩]所造成的后果,《盐铁论·未通》中文学们说得十分清楚:“大抵逋流,皆在大家;吏正畏惮,不敢笃责。刻急细民,细民不堪,流亡远去。中家为之出,后亡者为先亡者服事;录民数创于恶吏,故相仿效,去尤甚而就少愈者多。”
两汉防不胜防的流亡人口,固然与自然灾害、横征暴敛有关,但这种什伍相连的经济连带责任不能不说是一个主要肇事者。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人口对于两汉王朝的关系已昭然若揭。就中国古代社会的情况而言,政府对于农村人口的关系可以分为三大阶段: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初唐、中唐至明清。第一阶段可以说是注重人口本身控制的时期;第二阶段可以说是人口与土地控制并重,以人口为主;第三阶段可以说也是土地与人口并重,但以土地为主。其分界线是均田制下的租庸调与两税法。与之相应,农民与政府的关系似乎是一种日渐宽松的进程。两汉农民还强烈地依附于政府,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下;中唐以后,农民有了较多的“自由”,特别是清朝的“摊丁入亩”之后,更是如此。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还必须看到,与这一历史发展轨迹相对应的,还有一个相悖的座标体系,这就是农民的社会地位。在农民被政府严密控制之时,正是其拥有较高社会地位之时。当然,这里的较高,只是相对于后世而言,后世农民虽然逐渐被解除了一些政府直接控制的枷锁,但较之两汉农民而言,他们也失去了一些昔日的光彩与地位,这恐怕就是历史之所以为历史吧,我们无法象孔夫子那样一言一蔽之,只能在这纵横交错的叉港中认真求索,揭示历史的本来面目。注释:
①以上均参见拙文《汉代赋役制度计量研究》,载《文史哲》1994年增刊。
②《商君书·境内》。
③《商君书·去强》。
④《史记·萧相国世家》。
⑤《后汉书·安帝纪》引。
⑥⑩《汉书·石奋传》。
⑦《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关键词:元语言;元认知;主观化;情态功能
中图分类号:H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2-0076-05
一、概述
(一)元语言
元语言(metadlscourse)是近几年来语篇分析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它是1933年波兰逻辑学家Tarski为了解决“说谎者悖论”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命题。在语言学界Williams(1981)是首次使用metadiscourse一词的人,并定义为“关于话语的话语,包括所有不涉及话题内容的东西”。此后,“元语言”一词被语言学界广为接受,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元语言进行研究。Crismore(1989)认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言语交际,都包括两个层面:基础话语(primarydiscourse)和元语言(metadiscourse)。基础话语表达关于话题的命题信息,由主题和指示意义组成;元语言告诉读者如何理解、评述关于话题的命题信息,由主观态度、人际意义和语篇意义等组成。
随着对这一语言现象研究的深入,目前语言学界对元语言这一概念性质的认识基本趋向一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指关于话语的话语。即对某个语篇或理论进行评注性解释或阐述;二是指语篇中表达概念意义之外的意义成分,即指发话人组织语篇、吸引听话人、或表示对命题内容态度、意见、个人情感的显性语言手段。
(二)元语言存在的理据性
元语言的存在是有理据的,首先,语言具有自称性(self-referentiality)即:语言符号的意义可以指向语言符号或语言系统自身。这是语言元语功能的最直接表现。再者。元语言的各种表现形式是元认知在言语层面留下的“语言痕迹”(linguistic traces)。人们使用语言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作出语言选择和顺应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受到元认知的指导和监控。最后,元语言是说话人的主观性在话语中留下的自我印记。言语交际中说话人会表现出对话题态度、评价以及对听话人的关注,这些主观性认识要通过元语言形式表现出来。
二、元语言的表现形式
元语言在言语交际中起到组织、支配和调控的作用,它对语言的指导和调控最终会在语言运用和语言结构的各个层面上体现出来。元语言表现形式范围比较宽泛,这里我们只谈句法层面的,把标点符号、视觉和篇章等元语言表现形式排除在外。句法层面的元语言表现形式主要有词汇、短语、小句、固定格式和句子。元语言表现形式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随时都可能有一些新的词、短语、小句等加入进来,所以在此我们不可能做穷尽的列举,只是对各个层面的表现形式做一个概括性总结。
(一)词汇层面
在词汇层面元语言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副词(如:就、好、不、果然、可惜)、连词(如:不过、因为)、助动词(如:能)、介词(如:关于、至于)、提顿词(如:啊、吧)、焦点标记(如:是、连)、序数词(如:第一、第二)等。例如:
(1)硕士毕业时,他来到北京狂投了一通简历,等了好几个月也没有消息,最后又回县城的原单位工作了。
例(1)的“好”是对客观量的一种主观强调。它都反映了说话人的一种主观认识,是主观量标记,去掉它们不影响句子的命题意义。
(2)a张刚回来了,因为他还爱小丽。
b张刚还爱小丽,因为他回来了。
沈家煊(2001b)认为,“因为”有两种用法,a表述一种客观的因果关系:张刚还爱小丽是他回来的原因。b的意思不是“张刚回来是他还爱小丽的原因”,而是“说话人知道张刚回来了,这是说话人推断张刚还爱小丽的原因”,b是“因为”的元语用法。
(3)关于孩子们的出路,家长们心里已经有数了。
(4)这号人啊。咱们平民老百姓可惹不起。
在例(3)中“关于”只起到介引话题的功能,例(4)中的“啊”主要作用是体现说话人的心理停顿,强调“啊”前面内容是谈论的话题,它们都是话题标记,去掉它不影响句子的真值语义表达,这里体现的是它们的元语功能。
(5)我们是后天出发去参观生态植物园。
“是”在此是焦点标记,标记它后面的成分是焦点,焦点标记词不负载实在意义,是羡余成分,去掉后句子依然成立,而且不影响句子的真值,所以这里是它的元语用法。
(6)买房时要考虑以下问题:第一、房子的质量,第二、房子的价位,第三、房子周围的环境。
例(6)的“第一”、“第二”、“第三”在句中表示逻辑关系,起到衔接功能,不表示命题意义,这里体现的是它们的元语功能。
(二)短语和小句
本部分我们把短语和小句放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在句法上它们有共同特征,即可以独立,与句中其他部分用逗号隔开。再者,它们的主要功能基本相同都是作话语标记,它们不改变话语的命题内容,而是提供话语命题内容之外的与说话人的主观因素有关的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引导和制约听话人对信息的加工处理。
1 短语。表达元语功能的短语主要是指那些意义已经虚化或结构已经固化了的结构,例如:你看、我看、我想、看你、别说、据说、据统计、你知道、看起来、看样子、说实话、不好说、叫我说、要说、这样吧等等。这类结构在言语交际中常常做话语标记,不表示命题意义,只表示程序意义,但对话语的生成和理解起制约作用,这里体现的是它们的元语用法。例:
(7)(老同学之间聊天语境)
a你知道,我本来想工作两年后考研究生的,可是一结婚生孩子什么都放弃了,很羡慕你们这些单身贵族。
b我们还羡慕你有个幸福的家庭呢。
例(7)“你知道”,该结构的“你”已经从第二人称代词虚化为不定代词,“知道”的基本词汇义也已经虚化,因此该格式在句子中已经不表达命题意义,它在交际过程中起到的是元语功能,“你知道”在交际中表现了说话人对听话人的关注,是说话人交互主观化的表现,同时也能吸引听话人的注意力和开启话轮的功能。
(8)看你,这么不小心,走路还让自行车碰了。
例(8)的“看你”也是意义已经虚化、结构已经固化,它并不是表示用眼睛看对方,它不表达命题意义,它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情态,认为对方事情做得不好,带有轻微的责备之意,一般用于关系比较亲密的人之间,常常带有亲昵、心疼、关心的语气。
2 小句。表示元语功能的小句本来都是篇章中一些具体的句子,在篇章成分语法化的作用下,目前正在逐渐趋向凝固化,在句子中已经不表示命题意义。以表示关联功能和情态功能为主,例如:话是这么说、话不能这么说、话又说回来、你还别说、不是我说你、换句话说、理论上来说、我想讲
的是、遗憾的是、看你说的、你听我说、老实说、老实告诉你、实话对你说、说句实话、不瞒你说、也就是说、顺便说一句、总而言之、令人吃惊的是、出乎意料之外等等。
(9)近些年,诺贝尔文学候选人里面竟然没有中国作家,我想不是因为别的原因,别人看不起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不过,话又说回来,中国作家当前创作状态很急功近利。没有任何一位作家会耐心去琢磨任何一部作品语言是否精妙,然而大部分作家却会冥思苦想地考虑作品如何地去畅销,如何地炒作宣传作品。
例(9)的“话又说回来”一是表示对句子前半部分说话人自己观点的修正:二是起关联作用。它使得句子前后更加连贯;三是增强了交际活动的互动性和协商性。
(10)你以为我想这么早结婚啊?实话对你说,这是被老的。
例(10)的“实话对你说”并不表示“按照实际情况如实说来”的意思。在此它起到的是关联和强化功能,它的使用一是能密切前后话语之间的内部联系,显明前后话语之间的层次逻辑关系。二是强化后续句话语的分量,进而加大说服对方的说理性、动情性。其目的在于取得对方的认同。
(三)框架结构
框架结构主要是指那些在句子中不表示命题意义只起到关联、衔接、强调、标记、情态功能的结构,在句子中这些框架结构在功能上属于元语用法,去掉它们句子的命题意义不变。也有人称其为框架标记词(frame markers)。例如:连…都/也、还…呢、还有…也、不/不是…呢吗、不是…吗、才…呢、如果…就、与其…不如、虽然…但是等。例如:
(11)a你怎么认识吴老师的?
b上个月不是有个语法化会议吗,吴老师给我们作报告了。
例(11)的“不是…吗”在此既不表示否定也不表示疑问,而是用反问的语气强调肯定的事实。同时也为下面要说的话作一个铺垫,也就是说在这个条件下,出现了某个结果。
(四)构式
有一些已经固化的构式常常出现在口语中,例如:爱谁谁、爱昨咋地、爱啥啥、x就x。它们不做句子成分,不表示命题意义,充当话语标记,一般出现在回应句中,表达说话人对前面人所说事实的主观态度。例如:
(12)a据说,明天高考成绩就出来了。
b出来就出来吧,反正我也考不上大学,爱咋咋地。
(13)a我们单位打算派小王出国进修半年,大家有什么意见?
b小王就小王吧。派谁去我都没意见。
例(12)、(13)中的“出来就出来吧”、“爱咋咋吧”、“小王就小王吧”在句中充当话语标记,表达了说话人无所谓和不在乎的态度。在此表现的是它们的元语功能。
(五)句子层面
汉语中的施为句、歇后语、直接/间接引语句、回声问句、非信息探寻疑问句等,在其交际使用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语言使用者的元语用意识,所以具有元语功能。
1 施为句。有一类施为句的使用条件是:一是主语是第一人称、二是谓语是言说类动词,如:宣布、告诉、保证、通知、恭喜、许诺、建议、命令、答应等。例如:
(14)我向你保证明天我一定准时到达。
(15)我建议大家出发时带好随身物品。
这类施为句的使用等于在实施以言行事行为。即说话人就是在用语言做事情,表现了说话人在实施某一言语行为时的元语用意识。属于语言的元语用法。
2 歇后语。从结构上看,歇后语由“引注”关系的前后两个部分组成。冉永平、张新红(2007)指出:“歇后语中前一部分对后一部分的引述,实质上是对后一部分的一种描述。对后者来说,前者起到了一种引导、描写工具的作用。发挥了一种元语功能。对前者来说。后者注释、评价了前者的含义,又是前者的元语言。由此可见,每一条歇后语中前后两个组成部分在结构上相互依存、在意义上进行引注。这体现了语言使用者的元语用意识,同时相互充当元语言。实施元语功能。”例如:
(16)孔夫子搬家――尽是输(书)。
(17)隔门缝吹喇叭――名(鸣)声在外。
例(16)和(17)的前后两部分都是互为元语功能,前半部分对后半部分起描述功能,后半部分对前半部分起评注功能。
3 疑问句。一般疑问句:一般疑问句的主要功能在于询问,说话人的目的是想通过疑问旬的形式,获得有关某事或某物的有关信息。但是我们通过探寻疑问句的语用功能,发现疑问句在一定语境下可以不表示疑问,而表示说话人的情感态度、推进言谈、确认信息、唤起同感等元语功能。
(18)a今天我过生日,请大家今晚到我家吃饭。
b是吗?那我们一定买些礼物,好好庆祝庆祝。
(19)a大爷,你们家的果园每年收入怎么样?
b别谈收入了,年年不是旱灾就是虫灾。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只有像我这岁数的才来果园走走,种果树亏本。谁种?
例(18)的“是吗”在此不表示疑问,说话人b没有怀疑说话人a所提供的信息,“是吗”在此一是口语中的一种回应方式,表示对对方话语的确认,二是为后面推进言谈起到引导作用。例(19)中的“谁种”也不表示疑问,它表达了说话人无奈的情感,起到唤起同感的功能。“是吗”和“谁种”在此都不表示命题意义,表现的是它们的元语功能。
附加疑问句:汉语附加疑问句常采用“x不x”格式,例如:好不好、对不对、是不是、信不信、行不行、知道不知道等诸如此类,这类格式一般放在说话人所表述话语的尾部是附加式的提问。由于说话人在提问之前已经把说话意图表述完毕,提问本身已经不再含有新信息内容,不要求对方给予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所以这类附加式疑问句在一定语境下可以表示非命题意义,主要用来表示说话人的语气、态度、情绪、寻求认同或确认等元语功能。例如:
(20)大家都在午休呢,你们安静点。好不好?
(21)我官是不大,但你这种私搭乱盖行为,我手里这点权就能把你关起来。信不信?
例(20)表达了说话人的不耐烦情绪,例(21)表达了说话人对前面所说话语的确认,它们都不表示命题意义,在此表达的是附加疑问旬的元语功能。
4 引语。引语是说话人在向听话人传递原语的信息,听话人会把接收到的信息认为是原话语的再现。它不传递新的命题意义。但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可以表达说话人对所传递信息的态度和认识。例如:
(22)a你女儿对我送她的生日礼物满意吗?
b1她说:“我非常喜欢阿姨送的礼物”。
b2她说她非常喜欢你送的礼物。
例(22)的b1和b2传递的都是原话语信息,没有增加新的命题内容,这里体现的是引语的元语功能。
三、元语言的功能
人类语言的元功能是语言的基本功能,元语言是一个范畴和内容宽泛的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涵盖面,所以表达元语言的形式在功能上存在多样性和交叉性,在此。我们对元语言的功能做一个大概的概括,元语言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标记功能、关联功能、情态功能、交际互动功能、语篇构建功能。
(一)标记功能
在一些话语中,有时所使用的副词、连词、语气词、提顿
词、焦点标记等如我们在前面第二部分提到的词和短语,它们并不表达命题意义,仅仅是作为说话人表示主观认识的辅助手段,是说话人在表述客观命题时主观情态的自然流露,在句子中它们只起到标记作用,这属于它们的元语用法。在句子中去掉这些标记词,句子的命题意义不变,但是句子的语用含义就会有所不同,有标记词的主观性强,没标记词的只是一种客观叙述。例如:
(23)我很惊奇于涧表妹能有这样的心境,但我也没顺着她的话题跟她往下聊,不一会儿(~一会儿)她也就跟我聊上服装设计方面的事了。
张谊生(2006)指出:“在此句中‘不’所起的作用显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否定,因为加上‘不’该数目的实际数值并没有变化,而去掉‘不’句子的基本语义也不会改变。从实际表达功用看,它是表示说话人主观情态的典型量标记。其作用就是对客观量进行减量的主体评价,以表示说话人的一种认识。‘不’已经由语义真值的否定转向了对整个事件所占时间和数最的主观性弱化评判。”
(二)关联功能
在话语中有一些词,如我们在前面第二部分提到的连词、序数词和副词以及短语和小句,如:你想、总而言之、也就是说等,在句子中起到关联功能,这里的关联不同于逻辑意义上的关联,它不对表示真值条件和命题内容产生多大影响,但在语言交际中发挥重要的认知导向作用,主要起到对信息的确认、补充、阐释、概括总结或表明时间顺利和因果关系等,为人们提供命题信息的走向,帮助建立话语之间的各种关联,是交际者认知思维在话语中留下的痕迹。这些起关联作用的词语和小句,能够缩小说话人的推理范围。减少和理解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具有语用上的制约作用。起着认知向导的作用。
(24)别人有困难我们大家都应该伸出手来帮一把,话又说回来了,谁没个大事小情需要别人帮忙呢。
“话又说回来了”在前后话语间起关联作用,后面话语是对前面话语的补充说明,以便传递的信息更加清晰明了。
(25)他是不会轻易搬家的。你想,拆迁政策已经下来了。这块地一年内就将开发,马上房价暴涨,他会那么傻放弃这挣钱的机会搬走吗?
“你想”在这里起到对前后话语关联的效果,“你想”之前为说话人的判断。后面是对判断的解释说明,中间借助“你想”的关联作用,显明了两者的主从关系,也强化了“你想”前后话语内容的因果关系。
(三)情态功能
情态是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观点在话语中的表现。说话人在交际中说出的话语不但要传递命题意义,还要传递说话人对语句内容的主观情态。话语交际中的情态主要有预测、推导、态度、报道、感知、承诺、意愿等,这些情态在话语中常常以短语、小句等形式表现出来,如:我看、我猜、老实说、实话对你说、确切的说、其实、遗憾的是、以我之见、庆幸的是、太巧了、爱咋咋等等。例如:
(26)实话对你说吧,我今年炒股票赔了一百多万,这次真是经济上亮红灯了。
(27)现在房价有下降趋势,以我之见,现在不要急着买房,再观望一段,看看形式再做决定。
例(26)“实话对你说吧”体现了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和看法:例(27)“以我之见”表示说话人的主观态度。它们的主要作用就是把存在于说话人元认知中对命题内容的认识、态度通过语言表现出来。以避免听话人在理解他们的话语时出现偏差。这类话语如果被去掉,虽然不影响话语的命题意义,但从总体上听话人会很难判断说话人对话语内容的态度和话语的可靠程度。
(四)交际互动功能
在话语交际中。说话人常常会表现出交互主观性(intersubiectivity)。即说话人用明确的语言形式表达对听者自我关注,这种关注可以体现在认识意义上,即关注听者对命题内容的态度;但更多的是体现在社会意义上,即关注听者的面子或形象需要(转自吴福祥,2004:22)。说话人为了表现交互主观性在话语中常常用一些能体现语用缓和和婉转的词语。如:我们、好不好、吧等词语,来缩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距离。增进他们之间的亲密度,改善人际关系,从而达到说话人所期待的效果或目的。例如:
(28)让我们再来一次吧。
(29)(妈妈喂小孩吃药语境)
宝宝,咱们把药吃了,好不好?
例(28)的“吧”具有缓和语气的作用,说话人以商量或建议的语气表示对对方的礼貌和尊重,如果去掉“吧”祈使语气就很强烈,不利于维护对方的面子。例(29)用“咱们”和“好不好”是为了拉近与小孩的距离。使得小孩从心理上接受吃药这件事。句中虽说用了“咱们”。但吃药的还是小孩自己。“好不好”在此是商量的语气,比祈使语气更容易让小孩接受。
(五)语篇建构功能
在交际过程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为了使得交际能够顺利进行,会采用各种衔接手段来组织话语结构,使得话语交际能够过渡自然、连贯有序。最常用的一些表示衔接和过渡词语有:好、好了、好吧、行了、这个、那个、那么、嗯等。它们的功能是充当调节语篇衔接连贯的辅助手段。例如:
(30)(语境:上课铃响后,有些学生还在打闹,教室环境比较乱,老师走上讲台。)
王老师:好了,现在我们开始上课,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词类划分的问题。
这里的“好了”不表示命题意义。它在此起到衔接和过渡作用。首先是结束课堂上比较乱的环境。再是标记着下面话题的开始。
(31)语境:一个职员打电话给经理请假。
职员:经理,我感冒了想请一天假在家休息。
经理:这个,好吧,今天本来想派你出差的。
职员:嗯,那么,能不能换个时间再去啊。
经理:嗯,你先好好休息,那个,我看能不能换个人去。
例(31)中的“这个”、“那个”、“嗯”、“那么”在句子中不表示命题意义,它们是在边想边说时为了使话语连贯所采取的一些表达手段,在谈话时如果边想边说会出现信息短缺或过长的停顿。这样不利于交际的顺利进行,所以说话人常常会使用一些词语来填充空白,以保持话语的连贯并保持继续说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