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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2月23日举行的北京中小进出口企业融资洽谈会,当工行推出各种融资业务后,并明确表态会“重视中小企业业务”时,王大军对记者感叹道:“这简直就是麻秸秆打狼,两头怕啊!”
注意到记者一脸困惑,他解释说:“这是北方的歇后语,而银行扩大中小企业出口融资就是这样。银行怕企业还不上钱,不愿意扩大这项又麻烦又不来钱的业务,同时又合不得这块市场份额。而中小企业呢,看着银行大张旗鼓,但若拿到贷款,却难上加难。”
雷声大雨点小
正如许多成长中的企业一样,上述这家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企业,开始用出口订单进行自筹资金,这将牺牲公司一定的运营资金储备。“用出口订单的自筹资金不仅十分艰难,而且因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还使我们在国际项目的营销上也遇到诸多难题。”王大军说,“通常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大幅提高价格以满足项目筹资的需要,而这样则会让产品的竞争优势荡然无存。”
近年来,随着业务扩大,王大军的公司开始找人保公司进行小额融资,规避资金短期不足的风险,这对公司业务帮助很大。现在王大军希望找到服务更快、费用更低的融资渠道,来应对公司不断扩大的出口业务需求。
而尚谛出品总经理王莉特别提出进口是否也可以获得银行融资,而国内的多数业务都倾向于做出口担保。她从事从南非进口葡萄酒和钻石的生意,希望有进口融资渠道来扩大公司业务。
胡文娟是工行北京某支行主管国际业务的员工,在会上她非常积极地和多个潜在客户介绍自己银行的业务。当记者问道“现在中小企业占银行进出口融资多大比例”时,她坦言“非常小”,仅700家客户。据了解,这项业务在2006年才开始扩展,当时只有50多个客户。
如果刚刚成立的出口企业也想用订货合同融资呢?胡文娟坦率地说:“比较难。银行会对其进行信用评估,而新公司的信用度最低,所以审核非常严格。”但她也强调自己作为“大行”的优势:“在目前头寸都很紧的情况下,工行资金很雄厚,这是外资机构和一些城商行不能比的。”
而在实际操作中,新公司和小公司的抵押物品也会被最严格地执行。如果信用分数不够,就要寻找担保公司,这意味着要产生3%左右的费用。据了解,北京有担保资格的公司只有24家。
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将有望成为今年银行业务争夺战的“主战场”。从目前各银行推出的创新型信贷产品来看,在贷款额度受限的情况下,及时满足中小企业主的小额融资需求,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支付结算、理财规划金融服务是最大特点。
外资或趁机抢夺市场
在国内银行犹豫不决时,外资机构已开始窥伺这块蛋糕了。
达泰(天津)国际保理服务有限公司将自己定位为“与大银行之间形成一个很好的错位竞争,相得益彰、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外资保理企业。这家2009年10月份才落户天津的国际保理公司总部在英国伦敦,其母公司为三德达集团,业务主要涉及国际贸易融资类和房地产领域的投资业务。
达泰董事总经理黄明忠向记者介绍,该公司在中国业务的范围涵盖汽配、家电、化工、电器、太阳能等多个领域。保理公司的功能类似于第三方交易平台,在调查清楚进口商资质基础上,首先帮助国内出口企业以赊账方式将产品出口到国外,同时预先交付80%货款,然后在90天赊账期结束后,向进口商收回全部货款并与出口商结清剩余货款。
当记者问“中小企业的规模到底可以小到什么程度”时,黄明忠笑着说:“其实我们关心的不是企业的规模,规模再小都不是问题。我们关心的是它出口的产品质量。”他解释说:“因为达泰和海外的进口商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不担心回款问题。我们最担心的是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他的经验,很多中国企业出口出现问题,都是因为质量或者包装不过关造成的。
国际保理是一项集进出口融资、信用风险保障以及销售账户管理和催收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而澳克太特(Octet)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只做其中一个环节――货款催收。这解决了买方为通过信用证(L/C)或者电汇(T/T)方式向出口商付款时必须向其当地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的麻烦。在不影响现有的信用证(L/C)付款安排情况下,澳克太特为买方提供无须担保的延期付款条件,使国际贸易中的中国出口商安全性大大提高。
一、船舶出口背景介绍
船舶工业是为航运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属于技术、资金和劳动力密集型的“三密”产业,对钢铁、石化、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目前,世界造船业呈现中、日、韩“三足鼎立”的竞争局面。从综合竞争来看,欧洲由于成本太高,其造船业已逐步衰退;日韩两国在造船技术上较之我国还有一定的领先优势,但这种技术差距正逐渐缩小,而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日韩两国不可相比的。中船协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造船大国;2009年上半年,中国新船订单量更一举超越韩国,成为全球第一造船大国。
根据造船行业的惯例,船舶出口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合同生效、开工、上船台、下水和交船。造船款也是随着造船进度的推进分阶段支付。前四个阶段称之为货款预付期,占到总造价的30%-40%,一般为合同生效时预付5%、开工预付10%-15%、上船台预付5%、下水预付10%-15%。剩余60%-70%的船款一般有两种支付方式,一是交船后即期交付,另一种则是交船后船东以延期支付的形式支付。
船舶出口合同虽然是分阶段付款,但是对进出口双方的资金压力仍然很大。对于船东,在签订合同时支付5%的定金,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支出,10%-15%的启动资金则更是让船东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交船之前完成30%-40%的资金支出则会严重影响船东的财务流动性。同时,船东还面临在预付船厂进度款后无法按期收船的风险;对于船厂,虽然可以得到定金和造船启动资金,但由于船舶建造早期资金投入量非常大,船厂通常在早期就开始垫付资金。而合同金额的60%-70%则是在交船后支付,长期占用了船厂的大量资金。如果船东恶意弃船或有意不接船,还将使船厂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总体来看,进出口双方均面临融资需求和高昂的资金成本。
二、船舶出口结构性贸易融资需求分析
(一)船舶出口贸易融资案例
我国造船厂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了4艘75000吨散装船的船舶出口协议,该船舶出口合同总金额为8472万美元,造船期大概为两年。B公司预付20%定金即1694万美元,剩余80%即6778万美元在交船后8年内,每半年分期等额偿还。
按照出口协议,船厂需要垫付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造船资金,并且还要承担交船后8年的资金占压,因此船厂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了出口卖方信贷融资。由于船舶出口符合国家的出口政策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接受了船厂A的申请,在审查其资信状况并由船东提供所在国银行的担保作为付款保证后,向船厂A提供10年期总额为6778万美元的出口卖方信贷。
本文对该宗船舶出口设计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并就原融资方案、各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之间在风险和成本等方面进行比较。
(二)分阶段融资需求分析
将船舶出口贸易流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生产加工期、单据在途期和延期付款期,为便于更规范的分析船舶贸易融资需求,设计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
生产加工期:包括合同生效、开工、上船台和下水四个环节,在这一阶段船厂的融资需求是要垫付数额高达6778万美元的造船资金。
单据在途期和延期付款期:在本案例中指的是交船直至完全清偿船款的八年时间,船厂的融资需求是长达八年的资金占压和利息费用支出,以及远期收汇的汇率风险。
(三)融资工具的选择
1.基础贸易融资工具。它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每种基础贸易融资工具均只适用于特定的贸易流程,表1以装船日为融资时限的界限,从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贸易商品性质、结算方式和金融机构有无追索权等方面,对各种贸易融资工具进行汇总和比较。在需要对整个贸易流程进行融资时,必须将不同的融资工具相以组合,形成一定的结构性,从而满足贸易商的不同要求。此外,由于不同的融资工具,其适用范围、风险程度、融资期限和融资金额均不尽相同,所以在组合的过程中,必须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结合相应的风险缓释工具。国际上外资银行通常通过担保、保险、风险转移等方式来降低结构性贸易融资的风险。
2.船舶出口各阶段融资工具选择。在船舶贸易流程分阶段的基础上,对各种基础融资工具按照适用的贸易融资阶段进行分类。如表示适用于生产加工期融资的基础融资工具,(=1,…,7)。由于船舶出口符合国家的出口政策导向,船厂生产加工期可选用出口卖方信贷,获得造船所需的80%的资金。表示适用于单据在途期的基础融资工具,(=1,…,7);表示适用于延期付款期的基础融资工具,(=1,…,8)。在这一阶段,船厂可选择的基础融资工具有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和福费廷。船舶出口融资需求及选用的基础融资工具见表2。
三、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选择
根据上述分析,设计得到船舶出口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有三种:
一是。即船厂申请10年期的出口卖方信贷,待船东清偿全部船款后,船厂于第十年末偿还出口信贷款项,本文案例中采用的正是这种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
其融资过程为:(1)船厂A与船东B达成出口意向;(2)船厂A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3)船东B向进口方银行申请银行保函;(4)进口方银行将保函寄交中国进出口银行;(5)船厂A与船东B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6)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船厂A提供信贷资金;(7)船厂A向船东B交船;(8)船东B向船厂A分期支付剩余船款;(9)船厂A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分期偿还信贷资金。
虽然出口卖方信贷融资利率较低,但10年期的大额融资也会给船厂带来不小的利息负担,同时还存在远期收汇的政治风险、信用风险和汇率风险,另一方面,从进出口银行的角度来看,长期占压出口信贷资金。
二是。即用2年期的出口卖方信贷解决船厂造船期间的资金融通,用出口买方信贷来支持交船后船东延期付款的需要。
其融资过程为:(1)船厂A与船东B达成出口意向;(2)船厂A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3)船东B向进口方银行申请银行保函;(4)船厂A与船东B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5)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船厂A提供卖方信贷资金;(6)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进口方银行签订买方信贷协议;(7)船厂A向船东B交船;(8)船东B向船厂A支付剩余船款;(9)船厂A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偿还出口卖方信贷借款;(10)进口方银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分期偿还买方信贷资金。
在此方案下,船厂只需承担2年出口信贷的利息支出,同时在交船后即期收汇,防范了汇率和利率等风险。虽然该方案中出口卖方信贷期限缩短为两年,但由于进出口银行为进口商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占用的依然是我国的出口信贷资金,因此与第一种方案中占用的出口卖方信贷期限是一致的。此外,需要指出的是,船东申请出口买方信贷对其本身的信用资质或担保手段有较高的要求,并且船东要承担延期付款的8年期出口买方信贷利息费用,如果船东不愿积极配合,就很难实现这种方案。
三是。即用2年期的出口卖方信贷解决船厂造船期间的资金融通,在交船后,船厂以经进口方银行承兑或保付签字的相关单据向包买商寻求贴现,取得剩余船款并优先偿还出口信贷款项。其融资过程为:(1)船厂A与船东B达成出口意向;(2)船厂A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3)船东B向进口方银行申请银行保函;(4)进口方银行将保函寄交中国进出口银行;(5)船厂A与船东B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6)中国进出口银行向船厂A提供信贷资金;(7)船厂A向船东B交船;(8)船厂A向包买商申请福费廷融资;(9)包买商向船厂A无追索权贴现;(10)船厂A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偿还信贷资金;(11)船东B向包买商分期支付船款。
与第二种方案相同的是,船厂只需承担2年出口信贷的利息支出,在交船后通过福费廷融资即期收汇,将汇率和利率等风险转嫁给了包买商。相比较于前两种方案,该方案下只占用了两年的出口信贷资金,加快了出口信贷资金的回笼,有利于缓解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资金的不足。需要注意的是,相比较于出口信贷,福费廷的融资成本较高。但考虑到,出口商减少了第一种方案下8年的利息支出,同时又规避了远期收汇的各种风险,这种方案对出口商是比较有利的。
总之,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案均优于第一种方案,如果船东能够积极配合,申请出口买方信贷,这将是一种对船厂有利的融资方案。如果船东成交条件苛刻或不愿意配合,则第三种方案是比较适合船厂的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不同条件下最适合的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会有所差异,这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结构性贸易融资“量体裁衣”的设计特点。
参考文献:
[1]佟志广.结构贸易融资[M].北京:中信出版社,1998.
[2]王志强,石林.发展商业银行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业务探析[J].福建金融,2009,(7).
[3]程军.结构性融资产品一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J].中国外汇管理,2005,(7).
一、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条件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的主要作用是使采用非信用证远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出口商便利地得到银行融资,加速企业资金周转,规避远期收汇风险,具有流程简单、手续简便、费用相对低廉等特点。
国内银行一般会事先与出口商签订年度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对出口商核定一个总的贷款额度,然后在总额度内逐笔叙做。于是,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条件大体可分为资格认定和具体办理每一笔融资时需满足的条件,资格认定是在银行对出口商核定年度总的贷款额度时所依据的条件。
(一)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条件主要包括:(1)出口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和经过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持有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文件。(2)以往结算正常,无违法违规和违约等不良记录。(3)应当是独立核算、经营良好的经济实体,有齐全的生产销售计划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出口后如出口亏损有补亏来源或是有能力自行消化的。
银行一般根据以上条件,对出口商资信的审查,通过审查出口商的资本、信誉、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结合出口商以往与买方往来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近期签约情况、付款条件及贸易关系等,以确定交易的真实性后,然后确定一个年度总的信贷额度,这种审查通常由银行的管理层来决定。
(二)具体叙做每一笔融资时需满足的条件
具体条件:(1)必须是出口商采用信用方式销售规定货物产生的尚未清偿的“合格应收帐款”,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2)“合格应收帐款”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合同、发票及报关单等证明文件。(3)出口商保证提供的该笔应收帐款代表一笔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生产和真实善意的货物销售,据以向融资银行转让的应收帐款所涉及的货物销售符合基础交易合同规定的内容且债务人不会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对支付该笔应收帐款提出任何的抗辩事由。(4)在申请办理融资时,该笔合格应收帐款到期日在180天之内。
银行一般结合出口货物市场行情及该进口商以往资信情况,在按照上述条件认真审查企业提交的各项商业单据后,叙做每一笔额度内的融资业务。这种审查通常由银行具体经办支行和国际结算人员进行。
二、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运作程序
如上所述,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运作程序一般也就分为总额度申请及核定阶段和具体融资业务叙做阶段这两大阶段。
(一)总额度的申请及核定阶段
1、企业提出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申请。需提交印鉴相符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额度申请书》、出口贸易合同复印件(如出口商已与进口商签定合同)、有资格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证明文件,如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等。
2、银行审查并核定额度,一般分三个层面:(1)经办支行对出口商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其资本、信誉、经营状况等方面情况,并认真了解出口商以往与买方往来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近期签约情况、付款条件及贸易关系等,以确定交易的真实性和额度的适量性。(2)国际业务部门就有关贸易背景、合格贸易合同条款提出审查意见。(3)信贷管理部门根据经办行送审的资料和国际业务部门的审查意见,对企业资信、还款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审查,并根据授信审批权限审批、报批,按照授信办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出口商业发票融资额度。经各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核定企业该项融资业务总的额度。
3、银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完成额度审批后,经办行与出口商签署《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协议》,落实好相关担保措施。该协议一般一式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出口商、保证人各保留一份,经办银行执二份。
(二)具体办理融资业务阶段
1、出口商交单。总协议签订后,出口商在提出贷款要求时,可凭《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申请书》、合同、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副本、正本报关单、海关电子口岸IC卡等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该申请书经过银行批准后成为协议的一部分。
2、单据的审核与寄送。主要包括:(1)银行对商业单据等的审查。这种审查通常由银行具体经办支行和国际业务人员进行。一般需审核的内容有《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申请书》及商业发票中的有关内容:重点核对进口商名称是否与《出口商业发票融资额度申请书》及出口贸易合同中的记载一致,付款条件、金额是否正确,货物名称是否一致;提请融资的金额是否在融资额度以内:如同一合同项下有多单发票,提请融资的发票金额是否超出了未执行的合同金额;审核各项单据所记载内容的一致性,特别审核提单的表面真实性,如有必要,应要求出口商提供相关提单的正本进行核对;除对单据表面真实性的审查外,银行一般要通过其他渠道核查相关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如在出口商协助下登陆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抽查拟融资发票项下货物的出口报关情况(如时间紧急,亦可在融资后进行定期抽查)等。(2)单据的寄送。D/A项下,应按照托收业务规定寄送单据;O/A项下,原则上由出口商自行寄送单据。
3、发放融资款。审核无误后,银行一般会在出口商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融资。融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受核准发票金额的80%,期限按融资日至发票到期日的实际天数加一定宽限期(不超过30天)确定。一般银行采取逐笔办理融资,即一笔发票对应办理一笔融资,利息可采取先扣(融资时预扣)或后收(实际收汇还贷时收取)两种方式。企业可择机选择原币发放或按当日结汇价折合人民币发放。自2008年7月14日开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以来,融资发生时融资额须进入待核查账户核查,登陆海关电子口岸扣减企业可收汇额后才能办理结汇或划出手续。若采用人民币形式融资,则在联网核查后直接按当日结汇价发放。
4、收款及还贷。收到进口商付款后,不管贷款有否到期,一般银行都会收回融资本金(如采
用后收利息的融资方式,同时收回约定融资利息),并将剩余款项划入出口商待核查帐户进行联网核查。同时恢复出口商可融资额度。
三、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尽管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的表面形式是贸易融资业务,但其实质是银行向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它的风险性丝毫不亚于普通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的许多授信人员对其风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从而在授信业务中没有事先严格把关,操作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导致了风险的产生,甚至给银行带来巨额损失。它的风险主要体现为:
(一)贸易背景真实性难以确认
由于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是一种贸易融资,因此,银行在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时,也要求企业提供出口贸易合同、商业发票、提单副本等,但银行仅凭企业的单据是很难判断某笔具体业务的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发票、商业合同都是企业自己做的,一般做融资时候企业都已经将正本单据寄给国外进口商,提交给银行的是副本单据。记载在上面的付款方式很多时候企业会按照自己的资金安排做改动,很多时候贸易背景是有的,但在真实交易中,国外进口商是在提货后立即付款的或者是提单后30天付款的,这时候企业出于自己融资的考虑,把付款期限改成提单后120天,融资的时候企业可能已经正常收汇。甚至有的企业可能拿同一个发票复印件到两家银行做融资,虽然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以后,对重复融资有遏制作用,但联网核查是总量核查,无法逐笔核对。这样,还款来源就有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了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的潜在风险大大增加。
(二)结算方式可以随意改变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相对应的结算方式主要为汇款,汇款的灵活性大,可随时根据企业的要求而改变汇款路径和收汇银行,融资银行难以掌握收款人的收汇时间和金额等信息。银行在发票上虽然要求企业注明融资行汇款路径,但实际企业有否告知国外客户,国外客户是否按照企业指示,都难以把握。笔者在实务中就碰到这样的事情,在给一家企业做了80余万美元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后,在融资期限前3天,还没收到国外进口商的付款,我们向企业催收,企业解释说那笔款项前几天国外进口商错汇到企业在交行的账户了,没按他们要求汇,希望能购汇来归还我行融资款项。我们要求企业将款项原币划转到我行,因为在做融资时候我们已经进行联网核查的,而企业却说这笔资金已经在交行结汇了。我行表示,如果购汇还贷,将作为企业的一次不良记录,最后该笔融资以第二天企业其他的收汇款归还了结。虽然最后事情是解决了,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出口商对该类融资处理自主性和随意性较大,对融资银行来说确实是一个极大的隐患,出口收汇款项能否作为还款来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出口商的信誉。
(三)企业资金风险转嫁银行
在正常情况下,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的还款来源为“货到付款”或赊销汇款项下的收汇款,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货物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经外商检验存在质量问题、国外进口商“爽约”、进口国外汇管制等等,企业不能正常从国外收回货款,能否还款就依赖于自身的偿债能力,若企业缺乏足够的偿债能力,则很可能因此而造成银行在出口商业发票项下的垫款。这就造成了企业的资金风险转嫁于银行。
四、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风险防范对策
为防范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的风险,银行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由于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是对应于“货到付款”或赊销汇款这种纯商业信用结算方式的一种融资,出口企业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直接关系融资款能否正常收回,因此,在办理融资前,银行必须事先对出口企业的资信及履约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尽可能选择一些信誉佳、经营情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与其有多年合作关系的企业办理。
其次,由于“货到付款”或赊销汇款项下的付款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因此,必须尽可能了解出口企业的进口客户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若该进口商为世界知名企业,则可以适当放宽贴现条件,反之,则应从严控制。另外,由于外汇管制的风险,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货到付款”或赊销汇款这种结算方式通常是严格外汇管制时首先拖延付款的对象,因而,需提请出口企业尽早与进口付款人联系,申请外汇额度。
第三,要参照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条件,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情况,适当采取其他担保、质押、抵押等措施,进一步防范风险。按情况不同要求企业提供质押物、抵押品、其他企业的担保或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以便万一发生风险时,使出口企业在处理业务时有所顾忌,融资银行也可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由于贷存比考核红线的存在,上市银行存款流失将直接限制贷款规模增长,导致银行规模增速放缓,给业绩增长带来压力。另外,房价已经进入缓慢下跌的轨道,一旦跌幅加速,银行系统是否能够承受?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方面,如果不良率开始上升,未来爆发风险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目前无法预见。上市银行巨大的融资缺口亟待填补。
利润飙涨难掩融资缺口
五大行中,工行以税后利润1640亿元蝉联盈利桂冠;建行紧随其后,实现净利润1392亿元;农行1007亿元;中行1013亿元;交行384.16亿元。就增速而言,农行仍一路领跑,较上年同期增长43.59%,其他四大行保持在20%―30%的区间内。
相较而言,股份制银行增速更为突出,前三季度净利润增幅均超过30%,其中,民生银行、深发展、华夏银行分别以64.42%、63%和44.42%的增幅位列三甲。上市银行之所以能旱涝保收,主要是净利息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增速较快。“在加息政策下,民间借贷利率高企,银行能提供的资金价格尽管水涨船高,依然很有竞争优势,银行议价能力提升,使得净息差收入明显增长,从而抵消贷款不足造成的负面冲击。”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
除了工行,其余四大行的资本充足率或核心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季报显示,农行资本充足率11.85%,核心资本充足率9.36%,较去年底分别上升0.26个百分点和下降0.39个百分点。中行资本充足率12.84%,比去年末上升0.26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9.92%,比去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建行资本充足率为12.58%,较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集体下滑引发的市场忧虑更为严重。
贷存比超标的担忧也终成事实。从上市银行三季报表现来看,交行、中行、招行、兴业及民生的贷存比超过75%的监管红线。而中报期间尚无一家超过75%。如货币继续从紧,贷存比隐忧将进一步凸显。三季度中,在实际负利率、高收益理财、民间借贷的多重刺激下,公众存款意愿下降,银行揽存压力渐增,不少银行三季度存款总额出现负增长。
其中四大行中建行存款流失最为明显,建行三季度末的存款总额为9.73万亿元,与6月末相比流失了1565.28亿元存款。中行同期存款流失1255.85亿元,农业银行减少27.6亿元。另外,华夏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存款都有不同程度的流失。在存款零增长甚至负增长而贷款小幅持续增长的情况下,银行资金再现紧张局势。
零和博弈游戏继续升级
业内人士担心,未来新一轮大规模的银行再融资或不可避免。不过,从今年以来的银行再融资看,融资方式多以次级债和金融债为主,对A股的直接冲击较小。上市银行或多或少都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进行了再融资补充资本。四大行中工行亦于今年6月29日通过发行次级债券融资380亿元补充了资本。
微妙的是,除却银行板块,其他板块上市公司整体表现实在难称靓丽。据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数据中心统计,截至10月28日,沪深两市已披露三季报的1917家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同比增长18%,超过三成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在有可比数据的1851家公司中,第三季平均营业收入环比二季度增长1.59%,净利润环比减少6.59%,和银行板块业绩形成鲜明对比。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化,中国经济已经越来越深地融入到了世界经济体系当中,将基于项目自身经济强度的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模式引入到政策性银行出口信贷实践中去,构建起基于项目融资理论的政策性银行出口信贷运作模式,突破大型“走出去”项目的融资瓶颈,把政策性银行对国家外经贸的支持和推动作用落到实处,以解决当前我国出口信贷在支持大型境外投资项目中受传统贸易融资模式限制而存在的固有缺陷,最终达到提高我国政策性银行出口信贷对“走出去”项目支持力度的目的。
一、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的含义
出口信贷是一个特定的融资范畴,是对货物出口和境外投资提供信贷资金融通的总称;项目融资是一种特定的融资模式,是对有限追索的具有类似信用保证结构的项目资金运作模式的总称。出口信贷中引入项目融资模式即是要通过项目融资这种特定的资金运作模式来对出口信贷项目进行操作,这一概念是相对于通过传统贸易融资模式对出口信贷项目进行操作而提出来的。项目融资模式下运作的出口信贷项目,贷款人将根据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而采取不同程度的追索权,是有限追索的融资模式,贷款人提供授信的主要信用支撑点是项目的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贷款人将与借款人以及其它利益关系人一起在精心设计的信用保证结构框架下,在特定的期间和范围内,分担项目所具有的各类风险;在有限追索限定的范围内,项目一旦因风险发生而最终失败,贷款人将仅以项目资产受偿,其追索权不涉及项目以外的任何资产。出口信贷项目融资模式更适用于那些建设周期长、投资量大、收益相对稳定、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小的出口信贷项目,最典型的就是境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类的出口信贷项目,非常适用于通过项目融资模式来进行运作。
二、出口信贷项目融资可行性分析与项目投资结构设计
(一)出口信贷项目融资可行性分析
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的可行性分析主要包括对项目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对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的分析、对项目风险的分析等三方面内容。
1.出口信贷项目基本资格审核。贷款银行受理出口信贷项目后,首先要对项目的政策性准入标准进行审核,确定该项目是否具备取得出口信贷的基本资格。审核借款人资格,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确定是否适于采取项目融资模式安排融资。一般来说,对于一些境外出口信贷项目:如境外承包工程;境外资源开发项目;带动国内设备、技术、产品等出口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境外投资建厂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国内企业产品研发能力和出口竞争能力的境外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和服务中心项目;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的境外企业收购、并购或参股项目等,这些项目往往金额大、期限长,除项目自身经济强度支撑外,借款人难以解决有效担保,因而比较适合通过项目融资模式进行安排。
2.出口信贷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对于具备申请出口信贷基本资格的项目,贷款银行要对项目投资者所作的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独立论证,对于专业性强、比较复杂的出口信贷项目可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参与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就是指通过对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要素,包括技术、管理、劳动力、市场、原材料、能源、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宏观经济环境等的分析,据以对项目做出综合性的技术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获得项目净现值(NPV)、投资收益率(ROI或ROE)和内部收益率(1RR)等具体反映项目经济效益的指标。需要说明的是,贷款银行在这里所进行的可行性分析是建立在投资者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的,其重点在于对投资者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检验,从而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论进行判断与校正。
如果申贷项目所作的可行性研究存在某些重大遗漏,贷款银行应当要求借款人对可行性研究进行补充修正;对于借款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信息、数据和参数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贷款银行应当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资源储量、原料供应、市场预测、定价模型、成本分析、贴现率等关键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因为一旦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出现问题,将可能导致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完全不可用,以此为依据实施的项目和提供的融资将不可避免失败的结果。通过对借款人可行性研究的补充与修正而得到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是贷款人进行贷款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3.出口信贷项目风险分析。可行性分析是项目投资者从资本获利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分析项目出现好的可能性和程度,即在各项环境条件、参数等处于理想状态的假定基础上对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内含报酬率和投资回收期等指标所进行的分析预测;而风险分析则是贷款银行从贷款安全的角度出发,侧重于分析项目出现坏的结果的可能性和坏的程度,进而对项目未来的偿债能力做出判断。因此,贷款银行在对出口信贷项目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还必须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对有关的风险因素做出评价,判定项目的经济强度和各种风险要素对项目经济强度的影响程度。出口信贷项目的风险分析是决定贷款银行是否为一个项目提供融资的关键决策因素,并且为贷款银行通过投资结构、融资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的设计规避项目风险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二)出口信贷项目投资结构设计
1.项目投资结构设计的基本因素。贷款银行应当在一个出口信贷项目的运作初期就与项目主办投资者进行深入接触,并参与到项目投资结构的设计中去,以为项目的成功运作以及后续的项目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目前国际上较为普遍采用的投资结构有四种基本的法律形式:公司型合资结构、合伙制或有限合伙制结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信托基金结构。在对项目投资结构进行设计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基本因素:项目资产的拥有形式、项目产品的分配形式、项目管理的决策方式与程序、债务责任、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和税务结构等。此外,会计准则对于报表合并的规定、对投资可转让性的需要、对项目资金的考虑等也是设计项目投资结构所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
2.项目投资结构设计。贷款银行与投资人就出口信贷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后,应当与投资人共同研究设计与投资特点及融资要求相适应的项目投资结构。目前国际上较为普遍采用的投资结构有四种基本的法律形式:公司型合资结构、合伙制或有限合伙制结构、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信托基金结构。贷款银行在介入一个拟申请出口信贷的境外投资项目后,为确保项目运营以及项目融资能够顺利执行,需要与项目投资者(借款申请人)及有关各方就项目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对项目投资者从投资角度出发的需要以及贷款银行从融资角度出发的要求进行综合平衡,并结合项目本身的特点对项目投资结构进行设计。这一步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但关系到项目今后能否成功运转,而且是项目融资信用保证结构的重要基础,是融资能否成功的关键。
三、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的BOT模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