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财务决算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决算报表;信息失真;措施
一、引言: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数据、情况与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实际状况和结果不一致,包括特定项目信息与实际不符,整体信息对于事实不完整、不充分,最终对它的使用者而言失去了真实客观性。在市场经济中,会计信息日益重要。
随着我国整体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作为一项基本职能的管理活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单位决策者的主要决策,所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单位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条件。会计信息如果失真,带来的经济后果对事业单位而言是十分严重的,另外,会计信息的失真也会干扰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和决策,并且会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目前,会计信息失真已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必须认真分析和论证会计信息失真行成的原因、表现、危害及如何加以防范,最终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
二、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中决算报表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内在成因
1、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对信息失真负有直接的责任
现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非常淡薄。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都缺乏系统的跨级管理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有的事业单位并不重视对财会人员的各种培养。而会计人员对单位自制原始凭证的设计、如何使用会计科目、如何进行财产清查等会计核算方法的内容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在基础核算方面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另外,再加上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主观上并不愿意执行国家的各项财务法律法规,而客观上也没有对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空间,这就使得很多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成为会计核算的一部分资料。
2、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指导思想不端正
会计决算报表信息的失真和会计单位主体的行为是紧密相关的,有些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了一己私利或本单位的利益,指使单位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出了所谓的“处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等现象,有的还搞账外账、小金库和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有些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出于对部门自身利益的考虑,授意并指使会计人员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最终达到控制、占有、甚至是骗取国家及单位资产的目的,并伴随着出现了、群体犯罪等违法行为行为,从而导致大量造假案件的产生。会计对于做假账虽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大多数假账的主要责任并不在会计,而在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会计只是受命、受制、并从属于单位领导的,领导要求怎么做,会计就必须怎么做。如果抗命,会计就只有面临下岗或被排挤的地位。虽然会计也可以用《会计法》作为武器在一段时间内使领导的违法指令受到抵制,但这种情形很难长久。
3、会计信息在产生过程单位内部操作性促进了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一些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设置并不健全,会计人员的配备也不合理,即使单位有岗位轮换制度也不遵守,记账凭证得填制、账簿的记录随意性很大,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等,造成了账目混乱,数据严重失真。我国会计法规中明确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事业单位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把整个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置于企业内部,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
(二)外在成因
1、社会方面出现的原因
在许多造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因素当中,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不良风气造成的,这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使得单位不得不通过违规编造虚假的原始凭证,或者是私设“小金库”等方式来解决,这也是导致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不真实的最根本原因。
2、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执法不力带来的原因
在新旧会计制度交替中,会计人员对单位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处理起来显得力不从心。由于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审计等一些执法部门在对会计失真现象寻求法律法规之外的“合理性”。只要是为了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或单位利益,哪怕是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也情有可原,这就严重导致了人为地造成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中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反之也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的发展,为社会腐败和经济违法提供了机会。
3、外部监督乏力的原因
目前,我国审计监督休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寂计三个层次,外部审计监督包括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监督。上级主管部门为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的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答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单位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三、防止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模式上的交融和渗透,现行事业会计制度已不能广泛适用所有的事业组织,收付实现制在部分事业单位中的运用导致了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
为了避免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信息失真,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必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的管理和监督。
(一)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强后续的继续教育,普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贯彻执行效果,同时还影响到会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能否抵制单位领导的授意、指使、强令的会计舞弊现象。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总体素质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提高现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标准;二是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增强其职业荣辱感;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实践经验、更新理论知识。在继续教育中,首先要拓宽继续教育的内容,除了注重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教育,还要注重职业道德、财经法纪等方面的法规教育;其次是要严格要求,切实注重后续教育的质量和实际效果;最后是将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实行强制性的继续教育制度;重点要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实践知识判断能力的教育。
(二)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设。
建立健全有效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与公允、经济业务合规合法,并提高单位效率。健全的内部控制,通过适当授权和职责划分,确保经济业务合规合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内部分工及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记账与对账、资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与审核等相互交叉稽核和内部审计的独立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误,以此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财政部在今年年初又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两个征求意见稿,预计将在近期内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由此可见,国家监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会计制度
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这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人为造成的结果。1999年修订颁布的《会计法》,对各单位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警示信息乱真,惩治造假做假,为整顿会计行业信息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会计法》法律责任部分,对虚拟经济业务事项、账外账、随意改变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等常用的做假账行为做出规定,明确了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法律强制性的集中体现。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财政投入也在资金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化,现行行政事业单位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事业单位急需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会计主体的经济行为。
(四)要为监督执法部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目前的审计等监督执法部门缺乏完全独立行使权力的一定空间,特别是对出事地区利益,部门利益的经济违法活动,更是出现听之任之恶现象。个人的一些行为也以地区利益、部门利益为借口逃脱法律的制裁。所以,监督执法部门必须要有独立行使权力的空间,不要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干扰,不能再在法规之外寻求“合理性”解释。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改革正在加快步伐进行之中,因此,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凸显重要,我们必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样才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S].(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市出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推动市出资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和出资人监管工作。针对往年财务决算年报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现将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应严格按照《阳市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国资评价〔〕39号)执行,履行审计职责。在审计工作中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发表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实事求是的审计报告。并对企业重要财务会计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对企业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情况表和报表附注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财务决算报表中其他指标数据进行复核,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方面),按规定出具管理建议书,并对审计调整事项作专项说明和披露。
三、对12户企业与市国资委签定的《年度业绩责任书》中所涉及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其他相关联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披露或专题向市国资委进行汇报。
四、对于年度与市国资委签定目标责任书的10户企业,审计中应对该10户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及年薪、绩效薪金兑付以及全年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并在审计报告加以披露。
五、在审计报告中还应重点披露如下事项:
(一)企业从事的高风险投资、经营情况。如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占用资金和效益情况;企业财产抵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企业对外捐赠情况等。
(二)企业财务成果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影响企业财务经营成果的各种因素是否合理。
关键词:国家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 财务决算审计
由于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模式较多,如建设单位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施工方等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又确定施工方等,这些建设模式的合同内容不同,结算方式不同,会计核算也不尽相同,所以竣工决算审计也不相同。同样,一级行政预算其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及处理处罚等也不一样。
一、两种决算审计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对以在初步验收后对该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
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决算是对预算经费执行情况的总结,与部门预算不可分割。财务决算一般指年度决算。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对一个部门或单位年终财务决算的审计。
(二)审计内容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与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内容等都各有不同。比如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对企业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审计;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审计;对所有者权益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对损益情况的审计。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既包括建设单位自身的财务决算,同时也包括某个项目的财务收支,但项目的决算审计只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工程造价等。比如对财务的审计,在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时,涉及的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施工方建安营业税,但若只对某项目进行决算审计,所涉及的有代扣代缴施工方营业税、投资方税金、施工方、设计、咨询单位营业税(营改增的企业缴增值税)等。也可就供货方相关税金进行审计。但投资方税金目前全国无统一规定。仅就四川成都而言,在BT模式下:投融资人只负责提供资金,不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则对其取得的资金投资回报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三)审计方法的区别
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有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
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方法除与财务决算审计方法有部分相同外,另有:材料价格市场询价方法;造价有疑难问题使得审计方法;到编制定额的造价站咨询,以此依据计入审定造价;工程量的审计方法:如用GPS定位测距;钻芯取样测厚度及材质;皮尺测量长、宽、高等;综合单价的审计方法包括:
(1)同类及相似项目按中标单价计价;
(2)变更项目按有关规定重新组价;
(3)同类及相似项目当结算工程量超过中标工程量15%以上的另行组价。
如对某项目审计,除运用单位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对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外,还要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就要运用造价的审计方法:工程量的审计方法(GPS定位测距)、综合单价的审计方法(变更项目的重新组价)等。
(四)处理处罚的区别
财务决算审计依据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若无文件规定,则不能处理处罚,应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今后制定政策时使用;工程决算审计中,概算、预算、招投标、多计造价等问题依据审投发【1996】105号文件执行。
在对某项目决算审计时,如发现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则处理处罚在引用法律法规上面是一致的;但其他方面,如“四算三超”、高估冒算等方面,那么依据就不一样了。
(五)法律效力的区别
实际工作中,国家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大多利用审计报告及函的形式,很少采用审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报告的依法出具不能代替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审计报告及函反映的问题,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可执行,可不执行,如不执行,审计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和作用。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中,一般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小问题及建议上审计报告,而大问题上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决定。
审计实践中,笔者认为,无论是单位财务决算审计,还是项目决算审计,都应该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既保证审计文书的规范化,又保证所有的问题的都应由被审计单位执行。
(六)审计时间的区别
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某项目在初步验收后就可实施审计,而单位财务决算审计一般是年终决算报表出来以后才开展财务决算审计。
只有完成了竣工决算审计,甲方、投资方、乙方才可以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而仅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建设单位是无法办理真正的竣工决算。只有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被审计单位依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以后,才能办理真正的项目决算。若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时,某项目未完工,则不便于对某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审计;但某项目未完工,也可对其进行在建工程审计或者过程控制审计。
二、两种决算审计的联系
(一)审计的意义和作用有联系
两种审计的意义和作用都是贯彻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内容和范围有联系
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可以延伸至有关单位,如设计方、施工方等,但项目决算审计,根据审计署有关规定,必须要对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尾工工程、移交工程等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有联系;但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要宽泛得多。
(三)财务收支审计中存在问题,处理处罚依据相同
两类决算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在处理、处罚依据上基本是相同的。
(四)会计科目有联系
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往来、现金、存款与该单位的非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往来、现金、存款有时有密切的联系,会计分录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有联系。
(五)审计方法也有相同点
如对现金的盘点、存款与对账单的核对、往来款项的函证等。
三、建议
审计署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项目决算审计或结算审计,对于审减的工程造价这个问题,必须出具审计决定,否则,即使后续审计,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报告,而按合同付款给施工方或投资方,在国家资金流失的同时,审计的权威性无法体现,投资审计的作用也就毫无意义而言了,审计部门实质上变为施工企业的结算公司了。
各级审计部门要注重资源整合,防止对项目先审计财务,后再对该项目决算进行审计,这样,无论是时间、资源等方面都浪费了。还可在项目决算审计中,利用原有对项目的财务审计结果 ,以及上级审计部门对财务审计的成果,避免重复审计。
电网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电网设备类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70%至80%,折旧费占输配电成本的50%左右,如何确保电网基建工程及时、准确转增固定资产是提高电网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虽然在省公司层面已建立按月跟踪和全省通报工程竣工决算进度机制,将竣工决算及时完成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绩效考核,但仍然存在工程竣工决算工作不及时,大量工程竣工决算挤压,无法及时、足额转增资产情况。本文以地市供电局基建工程财务决算管理为例,谈谈在供电局层面如何规范和加强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促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工程竣工决算积压和超期现象发生。
二、电网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存在问题
(一)电网基建工程同期竣工项目多、竣工决算流程长、配合部门单位多,工程初设深度不够,预算、结算审查不到位、不严格、审查质量不高造成工程竣工决算进度滞后。电网基建工程完工后需要经过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甲供物资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初稿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竣工结算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等8个环节,涉及建设单位计划、工程、物资、审计、财务等部门和施工、监理、设计、物资供应商外部单位,以及省公司工程、审计、财务等上级部门,工程竣工决算流程长,涉及管理部门单位多,特别是近些年来电网基建工程建设任务重,工程部门管理相对薄弱,工程完工后及时、准确转资已成为一个长期、重点、难点工作任务。
另外,建设单位系统性思考不足,对造价管理认识不深,基层领导对造价工作重视不够,造价管理队伍不稳定,审查方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真正做到对工程建设流程和结算依据文件合规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严格把关,某些费用仅凭建设单位的一个电话或者口头协议就同意列入工程结算中,没有任何票据或者合同作为依据,造成费用审核增减随意性大,审查流于形式化,造成预算、结算、决算报表不对应和脱节,影响决算完成进度。
(二)工程预算、结算、决算报表未能有效对接和对应,造成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困难。现行预算、结算报表与财务决算报表存在口径不一致的地方,不能与财务决算报表和会计核算一一对应,决算报表编制时需要调整和转化,且工程预算、结算编制时未考虑固定资产实物和价值管理要求,建设移交些资产不确定,给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带来困难。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合同开展结算,而合同又不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合同与财务实际发生存在差异,导致与财务不衔接,工程结算甲供物资与财务列支物资存在差异,数量、规格型号、名称存在不一致。
(三)受外部环境影响,工程建设重安全、质量和进度,不重视造价管理,造成主体工程完工后大量费用未定和审批程序未履行,影响工程决算进度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资产信息质量。部分工程建设进度快,主体工程已完工,但尚有征地、尾工工程未完成,甚至工程完工后施工图预算未批复,而相关设计变更也未出具,此外,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周期短,项目管理、生产运行等部门对资产形成重视度不够,重按期无缺陷投产轻资产移交管理,未参与设备的投运验收及现场实物清点,未及时创建设备台账,加之审计中介对交付使用资产也不够重视,难以保持设备台账、资产卡片及实物的信息一致,影响工程竣工决算报表质量,造成工程暂估转资、结算、决算编制、审计、上报等环节环环失控,影响移交资产的准确性。
(四)物资调拨单、出入库、入账、结算工作滞后,严重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和决算金额的准确性。物资管理滞后一方面是农网工程物资零星、量大、管理链条长造成,另一方面是物资制度不完善、物流各环节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引起。存在物资管理流程不畅、不闭环,物资管理台账不完善,物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不能有效衔接,物资部门出入库手续滞后,不能实时掌握实物流与资金流状况。物资出入库不及时,施工现场物资移交失控,现场物资直接由厂家移交给施工单位,存在物资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缺位现象;物资对账、盘点、清理工作未及时开展。加之业主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对领用物资管理不到位,容易造成物资漏列和差异发生;随着网省公司深化推行统签统付的情况下,物资入账与实物入库、领用很可能会更加不同步,难以避免差错和漏列工程成本发生。
(五)工程、物资、财务信息化水平不高,造成工程竣工决算进度滞后。目前,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均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但系统功能应用不完善,各信息系统间信息不共享,在工作量呈几何级数递增的情况下,信息系统不能带来管理效率的提升,部分系统功能成为负担,部分信息需在不同系统录入,且可用性不高,比如,物料管理系统不能与财务互联,新老系统均在使用,数据重复和冗余,给物资核对和清理带来困难,影响工程物资及时清理和结算。
三、电网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举措
在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流程管控中,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统领作用,主动向基建、物资管理部门靠拢,充分运用Excel功能,固化表单,实现工程结算报表与财务决算报表无缝对接,缩减各环节等待时间。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建立督办机制,按红、黄、绿灯预警,动态跟踪决算工作进度,不等不靠,实现竣工决算工作“零等待”。
以甲供物资结算及时率、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及时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时率、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及时率和工程竣工决算上报及时完成率等五项指标设置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考核管理体系,制定《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明确各责任部门负责按下表规定的时限提供竣工结(决)算相关文件和资料,与监察审计部联合建立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度通报、预警及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督办机制。
在制度建立的基础上,以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完成情况进度表为依托,对邻近各环节完成时限7天的项目显示黄色预警,对超完成时限项目显示红色预警,其余项目显示绿色可控,并相应显示节约和超时天数,确保竣工决算各环节工作实时监控。工作中,充分利用工程结算批复环节不可控等待时间,在工程结算报告初稿提交一个周内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初稿编制和上报审计工作,并在工程结算审定后立即报送竣工决算报告送审版,基本实现了工程结算批复立即出具审计报告和上报竣工财务决算请示,确保了竣工决算编制、审计、上报决算请示等环节“零等待”。
(二)做好工程项目日常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节省账务清理和竣工资料收集时间。
改变过去财务部门在编制基建工程财务决算需要对基建项目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在调整会计差错的基础上编制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模式,建立基建会计核算业务作业指导书,对每一项业务的摘要、方向、科目、附件、现金流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同时制定了会计业务差错考核办法,加大会计凭证审核力度,提高了账务处理的准确性,有效避免决算编制全面清理账务的重复工作。在“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科目中按“基建项目”设置辅助核算对象,增强财务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与运用能力。
(三)固化表单和公式链接,基本实现工程结算报表与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无缝对接。
在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通过建立竣工决算编制底稿对接关系,固化了工程结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充分利用Excel公式、链接、查找替换功能,实现了高效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有效缩短了报表编制和修改时间。
(四)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物资出入库和入账手续。
针对省供物资调拨单传递严重滞后问题,认真做好物资到货清理工作,对未入库物资采取暂估入账和先行结算,避免等待物资调拨单而影响工程竣工结算进度。
一、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流程
(一)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
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一般先由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有关机关,取得立项批复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需取得上级机关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才可开始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在项目建设接近尾声时,建设单位还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编制调整报告,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预留的不可预见费进行调整,项目竣工验收最终以国家有关机关对调整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为依据。在申请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前,国有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时先提交竣工决算审计申请,由国家有关机关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同时可提交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对项目档案归档情况单独进行验收。在取得国家有关机关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意见和档案验收意见后,国有建设单位即可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由于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具有确定性的特点,项目核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机关对项目各阶段批复的概算及具体实施内容。
(二)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流程
1.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建账立项核算。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可开工建设,立项核算。
2.确定资金来源,筹措资金。资金来源一般分国拨资金、自筹资金、借款等。
3.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将项目收支归集计入相应科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包括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两类科目,其中资金占用类科目核算项目支出及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往来,资金来源类科目核算项目资金投入和负债。各科目使用说明详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4.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结合项目进度进行拨付款控制。
5.根据签订的订货合同预付设备、材料采购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材料采购入库后办理开票报销手续。
6.根据审核后的工程决算书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决算,抵扣备料款、工程预付款、项目建设单位代垫的水电费、工程配套费等。
7.项目竣工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提交有关单位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两部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报告审定数字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9.取得上级单位的竣工验收批复后,按照批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核销基建账。
二、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关注重点
(一)对每个国有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有专人管理。
(二)对项目建设资金,尤其是国拨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国家对国有建设项目进行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部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按月划转国有建设资金用款额度至单位零余额账户,项目建设单位在用款额度内支出,如用款额度不足,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垫付,待国拨用款额度拨付时,办理资金归垫手续。除归垫资金外,零余额账户资金一般不允许直接转入项目建设单位其他账户。自筹资金到位目前以实际支出确认,不需要再先行全额转入基建专户。
(三)项目支出应定期与批复的总概算表和明细表进行对比,以便于及时发现执行差异和问题。应按照批复的概算表及明细表及时登记相关支出台账,以便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四)财务控制与工程建设控制应有机结合。财务人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即参与,并充分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组成,熟知各投资科目的分类。国有建设单位应通过制度、文件明确财务控制和工程建设控制各自的职权和责任,从根本上改变财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被动付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