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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经验;启发
一、国际电力体制改革概览
1.英国电力改革
英国电力改革始于撒切尔政府时期。“改革前英国电力工业是按1957年的电力法,由国有化的中央电力局统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发、输和配电。其特点是集中、统一、垄断和国有。”1983年《能源法》的颁布拉开了英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它允许非公企业加入电力行业, 国家电网可供多种所有制的电厂使用。地方电力公司可以进行电力分销,允许它从私人电力公司购进电力。此后,英国再次修订《电力法》,建立起电力产业管理体制新框架,电力产业进行了重新组合,将国家发电资产重组成三大电企:原子能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将电力生产与电力传输独立,把国家输电资产归属于国家电网公司,从宏观上保障全国电网正常运行,并且调配全国电力。1988年,电力产业实行私有化。
2.美国电力体制改革
美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相继实行发电市场自由化,允许非公企业介入发电与电力市场,赋予电力企业同等进入输电网的权利。为了更好地将电力行业引向市场化,美国在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 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发电领域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策,许多独立发电商得到迅猛发展;电网面向全员开放,电价实行竞价上网;管理模式上打破垄断经营,废除垂直管理,实行发电与输电业务独立,输、配电独立管理,独立结算;强化政府监管,“联邦政府电力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电力工业法规并实行监督”。电力体制改革使美国电力行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了国际竞争力。
3.欧盟电力体制改革
欧盟在1996 年要求成员国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欧盟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要建立竞争性和高效率的电力市场,确保欧洲的能源供应安全,提高欧盟电力和经济总体的竞争力,提高消费者的福利水平,并形成欧洲统一电力市场。”德法等国相继进行了电力机制改革。德国从1998年实行自由化改革,第一步卸下高价购买国产煤的经济负担,然后重组与出售电力相关产业,筹集资金用于电力体制改革,通过电力自由化改革有效缓解了德国居高不下的电价;法国在2000年进行电力体制改革,为了推动电力自由化改革,法国颁布了《电力市场自由化法》,打破法国电力垄断体制。
4.日本电力体制改革
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电力改革步伐进行得比较慢,于2003 年修订《电力事业法》,提出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奠定了日本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从2004年开始相继赋予用电大户、小户、居民用户等自由选择的权利。
二、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经验共性分析
1.从本国国情出发推行电力体制改革
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引入市场竞争模式,打破旧的垄断模式。首先,各国尊重电力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只有尊重电力行业发展规律的改革才是富有实效的;其次,电力行业究竟该怎么改革,这决定于各国的电力行业发展现状与具备的条件。上述各国国情不尽相同,所以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盲目的实行“拿来主义”,而是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国电力改革的道路。总之,任何一国电力体制改革都要从自身国情出发,在借鉴别国经验时要充分考虑两国间的差异性,汲取适合自身发展的成功经验。
2.依法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综合上述分析的几个国家及国际上电力体制改革实践,我们发现国际上电力体制改革首先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保障下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做到依法改革。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电力体制改革推进有了大方向,这有效消除改革随意性带来的资源浪费与负面影响,提升电力体制改革的成功率。所以电力体制改革必须法律先行,依法改革。
3.发挥政府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引领与组织职能
国家的任何行为都离不开有效的引领与组织,政府是一个国家一切行为实施的引导者与组织者。纵观国际电力体制改革,没有一个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不是在政府的引领与组织下进行的。政府要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进行宏观谋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改革方案,落实改革具体环节。此外,大多数国家的电力行业涉及国家利益,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垄断经营,改革将触及多方利益,它关乎着国家的发展与民生,所以只有在政府的引领与组织下,才能公平、有效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让全社会受益。
4.改革电力管制方式
电力管制是指政府部门对电力行业的控制,改革电力管制方式就是努力转变政府对电力行业活动的管理方式。传统的电力管制主要是由相关部委与各级政府机构构建的垂直垄断模式,它对电力行业活动的管理具有范围广、低效、不公开等特点,这种管制方式只适用于国有电力垄断经营时代;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人们越来越注意发挥市场经济规律杠杆作用,要求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国际电力体制改革注重将政府部门的垄断经营转向宏观调控,对于行业发展的管制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政府的职能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宏观调控,相对传统的管制方式,它体现出时代特点,具有高效、公开等特点,能够充分调动电力企业的经营热情,发挥电力企业的主观能动性。
5.改革电力资源定价方式
电力行业要打破传统垄断局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电价是关键。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由国家统一分配电力资源、输送电力产品与筹集经费,电力资源价格主要决定于电力产品与电力服务所产生的直接成本,而电力基础建设成本未能很好地得到体现,从而造成某些国家电力运营成本高于出售电力资源价格,电力行业负利润运行,成为政府的包袱与负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需要打破电力资源定价方式,各竞争电力企业根据市场经济活动规律与用户需求来确定电力资源价格,采用灵活的电价确定机制。
6.有序稳步推进改革
我们不难看出国际上每个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都要经历有序、稳步推进的过程,任何急功近利的短期改革行为是低效的。因为任何一种改革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涉及电力行业领域,它还触及相关的体制与政策,受人们惯性思维与生活方式、理念的制约与影响;另外电力体制改革是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国家总的经济运行质态与社会政治稳定局面;电力行业改革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发电、售电、传输与使用等诸多环节,需要做好电力行业相关配套改革。任何一个电力体制改革成功的国家都经历了有序、稳步、渐进的过程。
三、国际电力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发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由于起步相对较晚,“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尚未真正引入竞争机制,电力供求等方面的矛盾不断积累,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剖析国际电力体制改革成功国家的共性经验对于加速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1.确立改革理论指导体系
成功的实践活动离不开鲜明的理论指导。国际电力体制改革实践告诉我们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我们建立电力体制改革理论指导体系。当前形势下,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着复杂的形势与诸多问题,例如市场信息不对称,企业合谋,政府监管失当等,这损害了电力行业形象。我们要加强对国际电力体制改革成功案例的研究,汲取共性经验为我所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力体制改革理论体系,并且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践中不断调整,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2.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运营模式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行了厂网独立运营,但这种独立不够深入,只是简单的分离,与电力市场公正、透明的要求相差较远。虽然我国对电网与发电企业进行了改革,初步形成竞争局面,但还存在很多有待改革的问题。例如:电网内部竞争机制缺乏, 输配分离尚未成熟, 企业化运行格局尙不完善,垄断格局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变,发电市场自由化程度远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所以当前我们要客观认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现状与市场化运营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杠杆在我国电力市场的调节作用,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运营模式。
3.确立改革原则、明确改革目标
无论哪国电力体制改革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的原则,坚持“宏观设计, 先主后次,由难到易,有序推进,配套跟进”的总原则。改革目标的确立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够完善, 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 大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另外,电力行业自身还存在着较多问题:电力相关技术不够先进,发、输、配能力有待提升等。这些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电力市场化发展。所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设计要有明确的目标,既要有宏观的总目标,还要有具体、明晰、可控的阶段目标,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才能实现改革预期,力减盲目改革带来的不定风险,有效节约改革成本与社会资源。
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价机制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所以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各不相同。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稳步增长期,电力资源需求大,所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要将促发展、利民生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电价确定要考虑市场因素,也要综合各方因素,坚持“有利”原则。要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要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有利于调动一切力量,要有利于贯彻国家能源布局调整与协调战略等。
5.确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电力行业的垄断性决定了政府对其监管的必要性、重要性。”垄断形成的不良影响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以消除。政府必须要担负起应有的职能,确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电力监管体系。我们要努力改变先前的行政管制体制,确立基于电力市场规则的监管机制,努力打造“公正、透明、专业、诚信、独立、有效”的电力监管机制。
国际电力体制改革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要加强个性研究与共性分析,为处于关键期的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提供借鉴与参考,切实推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使电力行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梦的实现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 水利部农电局,电力体制改革英国[J].农电管理,2000(05).
[2] 水利部农电局,美国电力体制改革[J].农电管理,2000(04).
[3]仲福森, 刘云涛.欧盟电力改革最新进展:聚焦产权拆分[J].电力技术经济,2008(06).
[4] 来有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问题及其监管体系催生[J].改革,2012(03).
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材与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内容的需求之间的矛盾目前,经管类院校众多,比如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会计、国际商务、审计等专业,不同的专业都有着自己的培养目标,因此对经济法的教学要求就存在不同,那么在经济法教学中就需要根据不同的专业情况,选择与专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教学。比如针对会计专业,就需要讲授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会计法、税法、票据法、银行法等;市场营销专业的就需要重点讲授合同法,特别是各种合同的签订;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就需要多讲授对外贸易法、合同法、反倾销法等。这种情况就需要经济法教材应该与专业的需求相适应,即经济法教材应针对不同的专业所体现的法律法规的详略要得当。但事实上,目前各院校所使用的教材都是材,没有考虑到不同的专业需求,并且教材的编写也是考虑到教学的一般需求,并没有专门针对哪个专业的经济法教材。另外加上经济法学科的内容非常广博,体系也非常庞杂,教材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面面俱到地将近五十种经济法方面的法律包括在内的话,也只能泛泛而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国目前法律的修改非常频繁,而教材的出版跟不上法律的发展,这些方面都制约了经管类专业学生经济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之间的矛盾.经管类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且经济法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大多数经济法教师都是研究生毕业,属于研究型人才,理论知识扎实,实际操作能力欠缺,学生接受的也是空洞的理论,动手能力差。即使很多教师采用案例教学,但由于受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影响,也会影响到教学效果。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有限,同时学生缺乏相关的法学基础知识,这样就会出现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之间的矛盾:理论讲授不足,则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不透,无法独立分析、解释和讨论案例,在案例讨论中会偏离主题,达不到预想的效果;而教师详尽讲授固然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但因讲授占用了大量时问,学生已经没有时间在课堂上自由分析、讨论案例,这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甚至对经济法课程失去兴趣…。
(三)教学方法单一与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目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式主要沿袭了法学专业的教学方式和手段,基本上是以系统讲授为主,加上举例教学法对课堂理论教学进行实践论证。基本上还属于填鸭式的满堂灌教学方法,教师也不知道学生想听什么,学生也是被动的听,不可能参与到教学课堂中去,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教学效果低下。尽管许多教师开始关注到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并尝试着举办模拟教学法,但所有这些方法并未突破原有教学方式的内在结构,它们更多的是在扩张(或缩小)、变更、组合原有教学方法中的某些环节,或者加入一些新的元素,把这些新的方法当作传授法学“真理”的一种手段。
(四)课时与教学内容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讲,经济法概论为54学时,与经济法包含的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学时偏少。并且经济法在法学院都是在高年级才开的课程,一般学习之前都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商法等课程。而经济法只是经管类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学习之前并没有安排选修课程,再加上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要把更多的精力投到专业核心课程上去,因此使教师的教学遇到很多困难。一方面,教师需要花更多的时问给学生讲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还要讲授近40部法律知识,还要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现实让教师完成教学计划的压力很大。学生学习起来也很吃力。
(五)教学评价的单一性与教学内容存在矛盾经济法作为经管专业的基础课程,在授课时根据不同的专业授课的侧重点也不同,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也应根据其授课的具体内容、不同专业的教学目标要求进行教学评价。但是目前绝大多数院校的教学评价,是采用统一的考试模式,即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内容,通过考取的分数作为衡量教师和学生水平的尺度。表面上看起来很公平,实际上无法测试出不同专业学生的真实水平。
二、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策略分析
(一)根据不同专业需求,调整教学内容设置
在授课中,授课教师应当依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与专业实际,对经济法内容进行取舍,形成适合专业要求的“自己”的经济法授课内容。如除了把经济法中的基础理论部分作为教学重点外,还要结合不同专业特点调整教学内容。比如对会计专业学生,就重点教授财税法、金融法;对营销专业学生就重点教授合同法;对人力资源专业学生则重点讲授劳动社会保障法等,不必追求“大而全”,应力求做到“巧而精”。这样不仅能够缓解课时与教学内容的矛盾,也有针对性地满足了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与此同时,还要使教学内容跟得上立法进程,针对经济法新出现的热点问题和最新立法,如食品安全法、税制改革、反垄断法、商业贿赂等要及时地将这些内容融入教学之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时刻关注和思考社会热点问题。
(二)采取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科学的教学方法应该是具有启发式的特点,着重表现在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经济法”教学中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激发学生创新思维,提高自我综合运用各种理论知识、经验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主要途径。
一是课堂案例教学。课堂案例教学与理论讲授是同时进行的,先进行课程的理论知识讲授,然后结合案例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运用。如可以通过选取名人案例、本地案例、贴近学生生活环境或经历的案例和新近发生的案例作为教学案例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如利用电脑多媒体播放一些像“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经济与法”等案例片段,将经济法典型案例更直观地传递给学生,实现法律知识与具体案例的有机结合,让抽象的经济法律知识具体化、形象化,实现深化课堂理论教学内容和训练学生法律能力的双重目的。
二是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方法。这种案例教学方式是指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的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这种案例教学法作为实践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学生经济法律操作能力的有效手段。
三是法律诊所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育是国外法学教育普遍采取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法律执业技能为目标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直接面对和处理一个个复杂的法律现实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判断能力和法律操作能力。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将所学的经济法法律知识去分析解决现实中的经济法律问题。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除了上述案例教学的方法外,还可以采取课堂外的案例讨论或者案例辩论、法庭观摩、成立经济法学会等实践教学方式,让学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使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锻炼。
2.提问法这一方法是指教学内容的讲解与提问相结合,启迪学生的思维。即在每讲述一个概念或问题之前,先提出一系列问题让学生思考或回答,所提的问题要与将要讲述的理论密切相关。最后由教师对所提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引出要讲的内容。但是提问法也有不足之处,它对于较为活跃、爱发言的同学可能是如鱼得水,可是对于性格较为内向的人而言,可能作用并不明显。所以此方法需要教师一方面多引导学生,另外也需要和其他的教学方法相结合。
3.实物法就是用现实生活中的实物来进行教学,比如讲到合同法时,拿出一份实践中缔结的书面合同;讲到股票分类时,给学生出示不同的股票,让学生直观的看到股票上面记载的信息;给学生讲到票据法时,让学生看看支票的格式和内容。再比如公司章程、企业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等等,这些都是经济法教学中很好的教学资料,能够让学生很容易地掌握相关的知识。
4.换位法即让学生来讲课,教师听课并提出问题。比如我在讲到“公司治理模式”这一知识点时,给一个小组的学生布置一个专题,让他们结合国美集团2010年9月份股东大会的召开这一真实案例去讲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并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仅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主动,积极主动查阅相关资料、分析、总结资料,而且能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ACCA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AssociationofCharteredCertifiedAccountants)的简称,是世界上最大的会计师团体之一。
高校会计专业(ACCA方向)是我国高等教育与国际会计职业教育相互融合的新型专业。公司法与商法(F4,CorporateandBusinessLaw)课程是国际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大纲基础技能部分(FundamentalsSkillsModule)的考试科目。
该课程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英国的公司法、侵权法、合同法、雇佣法等法律知识,并能结合案例进行法律分析。非法学专业的中国学生缺乏英美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英语应用能力,教师应在帮助学生构建英国法的基本理论体系的同时,针对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门课程的特殊性,不断改进和完善课程的教学。
一、公司法与商法课程特点分析
(一)会计专业法律课程的必要性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制经济。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日益重要。
作为市场主体典型代表的企业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步发展,无法回避各种法律法规的制约。因此,实务中很多问题已不再是纯粹的会计问题,而是与法律紧密相关的问题。为适应会计职业的这种市场需求的变化,普通高校会计专业的教育目标是培养能够担负多样化与复杂性的会计工作,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单一会计实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我国传统会计教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育中虽然也包括法律基础、经济法等法律课程,但大多仅作为普通的基础课程选择开设,类似于普法教育。在实际教学中,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国际会计教育包括我国普通高校开设的会计专业(ACCA方向),重视通才教育,主要以培养熟悉国内外与财务、会计、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具有较强的获取信息、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根本目标。课程设计更突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尤其重视法律课程的设置。笔者在澳大利亚留学期间发现,澳大利亚各高校都要求会计专业本科学生必须学习包括商法、税法、公司法等至少三门核心法律课程。美国等国家会计教育也将企业法等法律课程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必修课程,充分体现了法律知识在会计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二)两大法系法学教学的差异性当今世界范围内主要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与之相对应,高等法学教育也主要分为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英美式教学方法和以讲授法律理论为主要形式的大陆式教学方法两大类[1]。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由于判例占有核心的地位,成文法相对处于辅助地位。判例通常被汇编成册并写入教材,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对判例的分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析讨论,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有利于培养其分析问题的技能和语言表达的能力,熟悉分析案例的方法,能够将书本知识同工作实务结合起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大陆式教学方法以集中讲授法典以及假设性案例为主,教师的讲授和学生的阅读范围都围绕法学教材。这种方法较适合基础法律理论的系统学习,有利于学生对于抽象的法律原理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培养。随着教学实践的发展,单一的讲授教学法逐渐暴露出其僵化、脱离实际等固有的一些诟病,普遍受到人们的质疑。因而,采用大陆式教学方法必须注意避免简单地对学生“填鸭式”的灌输和照本宣科,在授课时多形式、多角度对学生进行引导和启发[2]。
公司法与商法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教学辅助资料匮乏公司法与商法课程要使用原版全英文教材。但在教学过程中,仅采用一本教材,很难让中国学生完全理解并掌握英美法律知识,必须借助辅助资料来补充相关背景知识。
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能够供本选择的辅助阅读资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法学专业的英美法教材或外国法制史教材;另一类是法律英语专业教材。作为会计专业法律课程的辅助资料,这些教材都存在着一些不足。第一,过于专业的法学教材侧重于介绍英美法发展的历史沿革和背景知识,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不仅起不到帮助理解的作用,反而加大了学习的难度和负担。
第二,大多数的法律英语教材偏重于讲授法律语言和语法结构,而弱化法律体系本身,缺乏知识的系统性,在阅读上也有相当难度。
第三,ACCAF4课程主要涉及英国法律制度,但市面上的英美法教材则以美国法律制度为主。英国和美国虽然同属于英美法系国家,但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教学辅助资料的匮乏,给教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不少困难。
(二)法律英语应用能力欠缺会计专业(ACCA方向)公司法与商法的教学既非专业的英语语言教学,也不是单纯的法学教学,而是法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英语与会计职业的融合体,教学中主要强调法律知识及基础技能的掌握。法律英语作为承载法律思想和法律意识的工具,具有高度精确性和严密科学性的特点,与普通英语相比无论在词汇还是在语法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较难掌握。而且,F4课程与ACCA考试科目中其他以计算为主的科目相比,属于纯文字科目,对学生英语的应用能力尤其是写作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英语与法律专业知识的相互交融,要求学生在记忆的基础上更注重理解。对于缺乏英语语言环境的中国学生而言,平常使用英语的几率本来就低,让学生理解常用的英语词汇都已经非常困难,更何况是英美法领域使用的专门性术语。
(三)教学师资力量有待扩充普通高校会计专业(ACCA方向)法律双语教学的特点要求其专业教师应具有复合背景,既是合格的英美法律专业教师,又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但我国高校中ACCA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从教师状况来看,现有的专业教师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培训,能够完全胜任法律双语教学要求的教师数量很少[3]。所以,学校应重视ACCA法律课程的教学,有意识地培养本校ACCA专职教师队伍。为教师的继续深造创造机会,并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条件以获取课程发展的前沿信息,鼓励教师参与校内外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逐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授课质量。
二、完善高校公司法与商法课程的对策分析
(一)重视先修课,积累英美法基础知识在高校ACCA教学计划中,通常为《公司法与商法》课程设置了先修课程,如《英美法基础》或《英美法概论》。
针对ACCA多数学生没有任何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于英美法律基础知识的现状,先修课的目的在于简要介绍英美法律制度,了解英美法系特点、基本架构、法院制度,并结合判例法特征,对英美民商法律制度有一个综合性的了解。同时为适应全英文考试的需要,帮助学生熟悉和掌握基本的法律英语术语,提高研读英美法律资料的能力。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语言方面,重点讲解英美法当中会经常使用的法律术语;另一部分是内容方面,以考试大纲为基础,准确划定需要掌握的英美法律知识及教学深浅难易程度,为后期的公司法与商法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学习的效果。超级秘书网
(二)扩展阅读,培养自我学习能力需要明确的是,ACCA课程原版英文教材并不包含所有必要的知识,因而除教材外,还需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扩展阅读,接触一些课外读物。没有相应的课外阅读作为补充,便很难理解教材和考试题目中出现的一些内容;而能够有效的阅读课外书籍的同学,知识面和思维的灵活性都会比较好。阅读的范围以ACCA课程为核心,其目的主要在于扩大知识面,有大致的概念和印象即可,并不需要深入细致的掌握。阅读时要勤于思考、注意积累,培养和提高自我学习的能力。
(三)围绕大纲,创新教学方法英美法学语言比较生涩,在教学中应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能主动参与教学过程。
教师一方面可用判例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学理论。另一方面,围绕考试大纲中重点、难点的提问、讨论,可以锻炼学生对英美法律的运用能力,既能有效地保证教学的效果,对学生今后从事会计职业也大有益处。但案例教学法同样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虽然使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却难以使学生在短期内获得系统和完整的法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律知识。同时,这种双向的讨论式教学,在中国仅适用于少部分思维较为活跃的学生。如果教师对案例教学法运用不当,或者缺少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的环节,也仍然难以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4]。
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采用原版英文教材为主,辅以中文参考资料;教师在授课中采用英语与汉语交错,以英语讲授为主的英汉混合型双语教学模式对高校ACCA法律课程比较可行,而要达到全英文教学的模式在短期内还有较大困难。需要指出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鼓励学生用英文思考法律概念,分析律问题,并注意通俗易懂地讲解考试大纲中要求的基本原理。通过比较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克服畏难情绪。
(四)研习考题,强化实战能力ACCA考试课程的教学与高校普通课程的教学有着较大区别,除了课程本身的学习之外,最终目标还是学生通过全球统考。ACCA考试注重对学生思考方式与技能的考查,命题的特点是题目的灵活性和实务性。因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对教师提出了双重的要求,一是要使学生具备会计专业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帮助其通过ACCA考试。应试教育的鲜明特点,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讲授知识,更要注重对历年相关考试题目的研习,不断强化学生的法律写作和法律思维的能力,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理与具体案例结合,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提高实战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宴1英美法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研究[J]1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论坛,2006,(3).
[2]杨海坤,赵富强1英美法与中国的法学教育[J]1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1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核心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积极发挥老师、学校和毕业生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建立有效的实践基地,如证券、金融基地,给学生提供多种技能的操作与应用平台。采购支持相关技能训练的应用软件,建立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