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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建工程 质量控制 项目经理
一、业主在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1、适用性。适用性是业主对对工程使用功能的控制。适用性就是工程项目要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能达到建设该项目的目的,主要是在项目决策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目标要求。业主主要控制在总体布置的位置是否交通联系便利,避免干扰和矛盾;建筑内部是否有必要的照明、动力、通风、防火、防尘等必要设施:建筑形象是否统一有序、体形比例是否适宜、装饰是否明快协调。
2、可靠性。可靠性是业主对设计标准的控制。工程设计标准的选择是为了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就是保证工程项目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其大部分或全部的使用价值不致丧失、不致浪费。业主主要要求设计单位做到:功能使用上有效和耐久;建筑结构上保证强度、刚度和稳定:总体规划上满足防灾、抗灾的安全要求。设计标准内容:建筑规模、占地面积、装备设施、建筑标准、配套工程、劳动定员或定额、环境保护、卫生标准,以及防震抗灾级别等的标准或指标。
3、经济性。经济性是业主对设计参数的控制。经济性是指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和适用的前提下,做到建设周期短、工程投资低、投入使用后经济效益高。业主在工程设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组织工程设计方案的竞选(或招标),组织工程设计方案的论证和优选;组织工程设计招标,优选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提供工程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协调工程设计中的接口关系;组织工程设计咨询,审查工程设计文件,优化工程设计。
二、项目经理在建设工程中的责任和作用
第一,对于专业知识的熟知,不仅要掌握土建施工及其管理模式,更要了解水电等相关专业知识,对水电专业一定要有所了解,这对于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安排工程进度起直接作用。第二,对于在项目领导工作上,一定要心平气和,要尊重各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的想法和建议,不能独断专行,广泛采纳意见,遇到一些施工中的细节问题,多多参考专业主管及工程技术负责人(总工)的意见。第三,不仅要主抓工程,尤其重要的是要应酬社会上的一些关系,譬如城管、建委、爱卫会、街道等等部门的检查和处罚,要正确对待,在方式方法上要很讲究,要处理妥当。第四,项目经理在工程概算方面也要加强学习,一些重要的材料,用量和市场价格。设备订货等。第五,工程实施中,质量第一、进度第二,安全是施工中的重心,现在都有着项目经理负责制,出了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所以一定要抓好工程中的安全问题,现在一些地产开发公司对质量把的不严,弄虚作假屡见不鲜,作为一个有责任的项目经理,应该干一个工程,树一座丰碑。并在保证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按时完成工程。第六,项目经理更要学会处理与甲方、设计、监理等各方的关系。第七,项目经理应充分利用所在建筑公司的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控制好工程质量。
三、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项目管理的组织特征是严格意义的个人负责制,个人负责制的核心人物必然是项目经理。所以项目经理是决定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人物。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的最高领导者、组织者、责任者,在项目管理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成功的项目应该是符合技术性能规格与任务得到完成,以及项目成果能使本企业组织成员、分包单位主要成员、项目班子中的主要成员、项目业主或委托人人感觉高度满意,最终给企业创造效益。项目经理是项目有关各方协调配合的桥梁和纽带,处在下面各方的核心地位。项目管理说到底是人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沟通、协商、解决各种矛盾、冲突、纠纷的关键人物是项目经理。他对项目行使管理权,也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承担全部责任。他所扮演的角色是任何其他人不可替代的。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委派在项目管理上的代表,按合同履约是他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拒绝承担合同以外的其他各方强加的干预、指令、责任是他的基本权力。项目经理是项目信息沟通的发源地和控制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来自项目外的重要信息、指令要通过项目经理来汇总、沟通、交涉,对项目内部,项目经理是各种重要指标、决策、计划、方案、措施、制度的决策人和制定者。
四、项目经理在建设工程中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阶段的最高领导者、组织者、责任者,在项目管理的实施阶段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直接的、决定性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项目经理的职责。履行这个职责,对项目经理来说就是要认真抓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有:项目质量控制要有明确的控制主体。项目质量的控制主体是项目经理部,为了实施项目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起质量管理小组或专职质量检查管理人员来负责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将专职质检管理人员设在项目经理部,正是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工程总的质量目标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为了实现总目标必须有许多分目标,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步骤,例如为了达到某高层住宅楼工程的优良,就必须达到各楼层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安装工程等分项工程优良,这样才能形成整体工程的优良。所以在明确整个工程的质量目标后,项目经理要责成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在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时,就要以目标为依据,对实施工程过程中的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制定保证实现目标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经济的计划、措施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标准。项目经理在项目质量控制上必须亲历亲为。项目经理合格与否是保证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选择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就是减少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造成不良的影响。
【参考文献】
关键词:雇主责任;强制保险;煤矿
一、导言
我国是产煤大国,同时煤矿安全事故频率大,数量大,非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重大特大事故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2010年我国发生煤矿事故1400起,死亡人数2640人,其中小煤矿发生事故970起,死亡1700人;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417。另据中国保险报报道,2010年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5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64人,同比增加12起、266人,分别上升36.4%和53.4%。
针对煤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监察部门、经营企业和煤矿工人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完善职工岗前培训、严格生产资质审查、检验设备状态,规范生产过程操作流程、加强监管反馈,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合理赔付、及时追责等。其中,对于煤炭高危行业的保险制度,尤其是雇主责任强制保险推行的相关问题,付健健(2009年)认为,应在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基础上实行雇主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个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辅助。李康乐(2008年)指出,工伤保险“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不适应高风险的煤炭行业,综合性费率与煤矿企业的低关联性也无法对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起到激励作用。煤炭产业是山西省的支柱产业,保险保障方面,山西省首先推出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国内首家主营煤矿行业责任险的专业保险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在山西太原开业,刘晓敏、梁彦、付健健和苏子云(2009年)分析了山西煤炭行业强制雇主责任险的经营结果和实施效果不佳的原因。虽然实施过程中存在种种困难,但是肖兴志、孙阳(2006年)和周海珍、陈秉正(2006年)的效用均衡分析以及李豪峰、高鹤(2004年)的博弈分析都明确指出,从经济理论角度出发,强制保险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使煤炭企业和工人的安全投入达到最优,从而实现高危行业安全水平的提高。直观上,雇主责任强制保险为潜在受害人提供了经济保障,在事故导致的死亡或伤害中得到相应赔偿,受害者为保险受益人,但是这实际影响着整个社会福利制度。此外,政策是否会带来诸如道德风险和使决策者、监管者过度依赖保险形式的副作用仍待进一步观察探讨。本文试从信息不对称性、心理风险因素、外部性和保险基本原则方面讨论实施雇主责任强制保险的经济理论依据恶和现实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二、推行雇主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论探讨
(一)信息不对称
对于煤矿工人,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对人身保险认识严重不足。普遍现实是矿工文化水平较低,多数是合同制的打工者,缺少完善的社会保障,即使有,水平也较低,提供的保障仅仅能维持个人最基本生活,很难负担家庭生活。对于煤炭企业,即潜在责任人,信息的不对称性主要体现在:企业不能准确评估其所面临的风险和赔偿责任,导致其不购买保险;企业由于资本金等其他限制形成的赔偿限额,通过比较保险的收益和成本,导致保险金额不足。
实行雇主责任强制保险,可以为煤矿工作者提供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在死亡伤残发生时维持日后生活,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个体与企业间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当然,消除信息不对称性最直接的方法是公开信息,但是由于各个地方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差距很大,且煤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开采状况和环境存在变动,事故率、死亡率等数据统计的可用性仍需讨论,在不对称性无法用公开信息的方法弥补时,监管者可以选择推行强制保险。
实际情况是大部分企业(潜在责任人)严重低估可能面临的风险,责任准备金预留非常少,导致偿付能力不足。
(二)逆选择和心理风险
逆选择是指对于某种可保风险,有较高出险可能的投保人更倾向于参保,而保险公司倾向于承保出险概率低的保险标的。对于煤矿工人,由于从事行业整体风险高,在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时费率往往较高,或者保险人会做出拒保决定。同样,企业投保责任险时也可能因为类似原因遭到拒绝。
心理风险是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存在侥幸或依赖保险的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如一间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在雇主无过错、非故意情况下,对于矿工的伤亡赔偿以公司的资产为上限。于是雇主在投保时会根据企业的可执行财产,选择一个不超过公司资产的、较低的保险金额,其往往低于可能发生的损失,或者由于发生事故可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少而拒绝投保。
如果保险强制执行,核保承保流程团体化统一化,逆选择可能性降低。相关法律条例可以规定以企业享受保障人数为基础的保险保障程度,防止日后赔偿不足。同时,由于雇主责任保险按照商业保险方式运作,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监督被保险人(雇主)的行为,如生产机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矿井环境和矿工生理条件是否适于井下作业,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质等。
(三)外部性
矿难总是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的舆论压力,多数煤矿工作者在家庭中处于经济支柱地位的客观现实,都要求死亡伤残的矿工或其家属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但当因前述问题而产生企业偿付能力不足,又没有直接致害人或者致害人无力赔偿时,费用外部化,赔付的压力转嫁到政府及整个社会,造成社会的负担。
针对煤炭行业的特殊性,普通社保中包含的工伤保险不能满足高危行业工作者的需求,雇主责任保险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强制保险可以作为一种预防机制,保障人民生活,分担全社会负担。
(四)大数法则
保险规则的形成和制定,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时才能根据保险统计数据,运用概率论预测损失概率,厘定保险费率。目前煤矿企业参保率低,高危行业的保险产品种类不足,与我国产煤量大、煤矿数量多、事故多发的现实存在极大矛盾。推行雇主责任强制保险,能够有效提高参保率,被保险人绝对数量大,更符合大数法则,费率计算更合理,风险可控性提高,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可以细化风险分类,存在规模效益,能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费用。
三、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种类
为保护煤矿从业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现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两种形式。煤矿工作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工人的谈判能力相对较弱,而煤矿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规模和谈判能力上更平衡,综合工人的经济条件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限制,以及督促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对雇员生命安全负责等因素,实行雇主责任险可行性更高。
(二)道德风险的特殊性
当保险强制实施,煤矿企业必须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承保,逆选择可能性降低,按照合同约定,事故发生后赔付遇难受伤员工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发生,如为井下工人投保,井上工人不投保(团体险采用统一费率)和骗保,需要严格的核保分类以及保险期间的管理和监督。管理费用过高会导致该险种项目下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盈利甚至维持基本运营,保险公司就会放弃经营该险种。因此,如何有效监督企业行为和控制费用是现实中面临的一大问题。
(三)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尽管经济学家通常认为责任保险是风险规避型的潜在致害人为了保证可能发生的赔偿支付或者保护个人财产而使用的金融工具,在政策制定者的推动下实行的强制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受害者,所以承担风险的保险公司的利益常常被忽视。另外,通融赔付的存在也是未来可能经营雇主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预计盈利性时考虑的问题之一。随着国家赔偿等法律的完善,强制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政府社会的压力,因此除了保险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和提高经营效率控制成本外,雇主责任强制保险的运营可部分由财政补贴。
(四)强制保险的无效性
虽然煤炭生产行业整体危险系数比较高,事故一旦发生后果严重,但是行业内依然存在危险程度的区别。不同地域的土壤成分和地质结构、矿井的建筑方式、开采工具的选择以及同一矿井不同工作种类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工人面临的风险程度有很大差异,某些群体的出现率确实非常低,可以采取风险自留的形式或者普通保险完全可以提供必要保障。此时,实行“一刀切”的强制保险就会降低市场效率和监管效果。
在实施时,可以参考本企业和本地区的历史生产实际情况,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调节保费,在区域参保基数足够大的前提下细分风险等级,采用分级费率制。如果运作成熟,还可以将雇主责任强制保险的形式由煤矿企业推广至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形成统一的保险基金,分散风险。
参考文献:
1.Michael G Faure.Economic Criteria for Compulsory Insurance[J].The Geneva Papers,2006.
2.肖兴志,韩超.非对称信息、企业安全投入与政府规制效果――兼析强制保险的安全影响[J].中国工业经济,2010(7).
3.李康乐.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2008.
4.刘晓敏,梁彦,付健健,苏子云.中国高危行业实施强制雇主责任保险的研究――以山西煤炭行业为例[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9(3).
5.肖兴志,孙阳.煤矿安全规制的理论动因、标准设计与制度补充[J].产业经济研究(双月刊),2006(4).
6.周海珍,陈秉正.强制保险能否提高保险市场效率分析[J].保险研究,2009(4).
7.李豪峰,高鹤.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监管的博弈分析[J].煤炭经济研究,2004(7).
关键字: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必要性;可行性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西方国家,主要有三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法国为代表的任意性为主、强制性为辅的责任保险制度以及以德国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和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通过各国的实践,可以发现强制责任保险是发展趋势,与任意性保险相比,具有更大的优势,因此,根据我国环境风险日益增强的现状,建立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意义更为深远。
一、问题的提出
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人类环境和公民、国家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害,对此,2008年,环保部和保监会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部分省市建立了环境责任保险试点,但北江镉污染、大连原油泄漏、福建紫金矿业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接踵而至,而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赔偿,受污染环境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目前的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大多采用的是自愿性保险,加上我国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更使得企业不愿意投保,致使发生环境污染后,受害者索赔无门。因此,对于环境事故频发的我国,建立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针对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相对于自愿性环境责任保险,实行环境强制责任保险更有优势,更有利于实现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权,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分散企业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经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最终促进社会整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的优势
与自愿性责任保险相比,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具有更大的优势。(1)在投保自由方面。强制性责任保险的投保自由性较小,这就避免了污染企业不予投保或者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情况,有效地保障了受害者损害赔偿权的实现;(2)在营利性方面。无论企业潜在的污染风险高低,一律要求投保,可以防止被保险人均是高污染风险企业而破坏保险架构,影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行,降低保险行业的发生逆选择的情况;(3)在道德风险方面。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通过立法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可以在法定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二)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需要
发生环境污染后,受害者合法权益最终要通过损害赔偿权的实现得以体现,而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建立的最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
在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很大部分采取自愿性保险,而企业的保险意识普遍偏低,为了降低成本,大多数抱着侥幸的心理没有投保,因此,如果采取单纯的自愿性保险或以自愿性保险为主的责任保险制度,显然无益于受害者权益的保护。相对而言,强制责任保险更偏重的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政府利用法律、政策等手段提供的一种保险,以确保在特定情况下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权利得以实现。[1]通过强制责任保险机制,强制有污染风险企业投保和保险人承保,既可避免污染企业在逐利和投机的动机下不愿投保,也可避免保险公司因保险市场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而拒绝承保,从而保障了责任保险机制功能的实现,在发生污染事故后,受害者能迅速获得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分散企业风险 稳定企业经营
环境污染事故,尤其是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仅对受害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巨额的赔偿也会使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甚至破产。而企业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可以将大额的不确定的损失变为确定的小额保费,分摊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在发生污染事故后,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避免因巨额赔偿使企业陷入财政危机。并且,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可以刺激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环境安全指数,从而使企业能客观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稳定经营。
(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虽然侵权责任法中严格责任在逐步扩大,补偿功能也在一定领域内彰显了其重要作用。但是对于环境侵权来说,这种二元化补偿机制显然存在很大的缺陷。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若要达到补偿目的必须要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另外侵权人要有赔付能力,因为即便法院最终对责任认定明晰,侵权人如果没有赔付能力,受害者依然面对判决无法执行的困境。[2]
因此,在许多环境污染事件中,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及时的赔偿,而发展为对政府的不信任,为了缓和民众和政府间的矛盾冲突,政府不得不介入,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实际上充担了最后责任人的角色。但是,政府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动用财政,财政收入又来源于税收,最后变成全社会成员买单(包括受害者),这显然违反了污染者责任自负的原则。而责任保险可以把企业的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在发生污染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及时地对事故进行认定,开展理赔工作,保障受害者及时地获得赔偿。从而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政府处理环境安全事故的行政效率。
三、建立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前文分析了建立环境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但是对于一项制度建设,还必须具有可行性才能付诸实践。下面我们将从市场需求、法律制度保障以及技术支撑三方面对其进行论证。
助理与秘书的区别
秘书和助理的区别秘书一般是负责办公室内务和日常杂务,一般不参与管理上的事情。助理是一般总经理不在时,助理可以代其履行职责。秘书的定义,秘书是指以全面处理信息和事物的方式直接辅助领导者(或雇主)实施管理的人员。
该定义可从3个角度来理解。
1.秘书服务的根本对象是领导者。
2.秘书活动的基本方式是处理信息和事务。
3.秘书活动的根本性质是辅。
秘书实务的含义:秘书工作者通过具体操作,直接作用于实际事和物的过程。
秘书和助理是两个不同的职位,区别在于:
1、秘书相对助理来说,更多的是文职方面的事务多些,如为领导写文章,处理往来信函,等等;
2、助理相对秘书来说,更多的是行政方面的事务多些,如处理行政事务,尤其在领导出差、开会等不在的时候,有权处理、决定行政事务,而秘书就不能;
3、秘书的职责就是对领导上传下达,助理也有此项功能,但是有些场合助理可以直接处理这些上传下达的事项。秘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领导者,助理的服务对象是公司助理是高于部门经理低于总经理的一个职位,他有一定的决策权,但是秘书就是简单的文职工作,只有服从上级命令的义务. 助理、秘书与文员在本质上都是秘书,只不过是它们从事的秘书工作侧重点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秘书工作大致可分为abcd四个层次,最上层a部分工作是指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陪同上司出席各种商务活动和负责秘书部门的管理等工作;b部分工作包括上司办公室的管理、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收集、日程管理、上司出差准备等工作;c部分工作包括为上司接打电话、接待客人、收发邮件等工作;最底层d部分工作主要足负责办公用品管理、安检、卫生等行政后勤工作。 在大多数公司,负责a部分工作的一般是由办公室主任这类的人,a类工作实际上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秘书工作同样,d部分的工作也不是严格意义的秘书工作,它属于行政后勤工作的范围。
因此,秘书工作的核心是b和c这两部分。 我国目前对助理、秘书和文员这几种职位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不过,种分类可以看出,所谓助理就是负责a和b两部分工作的人;所谓秘书就是负责b和c两部分工作的人;而前台或文员就是负责c和d两部分工作的人。
总经理秘书岗位说明
工作内容:
1.负责起草公司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总经理讲话稿。
2.负责起草公司股东人和董事会的会议材料。
3.负责公司其它重要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
4.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打印、登记和存档工作。
5.负责公司印章及总经理签章的刻制和使用管理。
6.定期编辑《公司通讯》。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工作。
8.完成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权限与责任:
1.权限: 有权参加或列席公司内部的各项会议。 有权了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进展情况。
2.责任: 对公司宣传报道的信息失真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对公司文件及印章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负相应的行政责任。 对工作内容不能保守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总经理助理岗位说明
一、基本资料
岗位名称:总经理助理
直接上级:总经理
二、工作描述
本岗位工作目标: 协助总经理完成内部管理工作、外部联络。参与企业文化建设。
工作职责 时间百分比、发生频率、职责、任务
职责一:辅助总经理完成公司制度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协调起草、修改公司管理制度,提交总经理和经理会讨论,并记录决议,形成最终制度,下发公司相关人员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组织起草公司其他重要文件,提交总经理和经理会讨论。
职责二:参与经理会、工作、任务,负责安排并参加经理会、重大业务会议,并负责记录,形成报告交总经理审批 负责督办、检查经理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或经理会通报。
职责三: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与协调、工作、任务,负责及时掌握和了解公司各方面统计数据和内部动态,定期提供公司工作简报 负责组织各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 负责组织办公室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职责四:在总经理的授权下,代表总经理完成公司对外宣传与外联工作。
刘飞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女
年 龄
25岁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已婚
视 力 状 况
身高(厘米)
165 cm
体重(公斤)
45 kg
民 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赣州市(含区市县)
技术职称
最 高 学 历
大专
现居住地
南昌市(含区市县)
毕业时间
2005
求 职 状 态
目前正在找工作
电话、手机
1351791179*
个人主页
地 址
南昌市香山路521号
邮编
330033
受教
育及
培训
状况
2002年9 月 至 2005年6月
江西省新余学院
英语教育 大专
专业描述:
1999年9 月 至 2002年7月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二中
普通高中 高中
专业描述:
工
作
经
验
摘
要
任职公司名称: 嘉兴市茂英杰制衣有限公司 。
2005年9 月 至 2006年7月
外贸跟单员兼经理助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负责督促样衣的打样与生产,在客户及工厂中间起沟通及协调作用。同时也是兼经理助理的工作,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文案工作及处理经理交代的工作。
任职公司名称: 自主经营建材生意 。
2006年9 月 至 2011年9月
销售兼管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
求职意向
现从事行业:
批发/零售/贸易/物流
现从事职业:
批发/经销
现职位级别:
高级职位(管理类)
期望月薪:
3000-4500元
目前月薪:
3000-4500元
可到岗时间:
一周以内
期望工作性质:
全职
欲工作地区:
南昌市(含区市县)
欲从事行业:
批发/零售/贸易/物流、科研/院校/培训、房地产开发/销售
欲从事职业:
建材、客户咨询与服务、经理助理/秘书、院校教务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销售
技能特长
外语水平
第一外语:英语 普通英语四级
第二外语:英语 普通英语四级
兴趣爱好
自我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