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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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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建立完善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使受援卫生院逐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村百姓在就医保健过程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方式

1、依据需求,双方协商。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注重改善其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服务能力。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由支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商项目。

2、帮扶项目,注重实效。要制定资金、人员、设备等对口帮扶计划,使受援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与发展。支援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思想作风好、医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挂职锻练,并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工作任务

1、提供服务:支援单位要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受援单位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选择受援地墟日期间组织中高级职称医生在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也可预约到挂点卫生院开展手术指导、专题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服务。医院、中医院的人员选派可以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受援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中医中药、产科和急救技术服务,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规范防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帮助受援单位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

3、培训人员: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帮助受援单位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对该院医技人员实行技术服务传、帮、带;免费接纳受援单位医技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活动。

4、卫生管理: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主动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5、经费和设备支持: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经费或适宜的医疗设备,促进受援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原则上每个卫生院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支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遵照市、县主管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落实农村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甲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要把“卫生下乡”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抓住解决问题这一关键,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重点从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加大卫生监管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全力推动我州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办理事项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作队伍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第30号)和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州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水平与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卫〔〕244号)规定,对全州现有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实际在岗人员数量、缺编情况和需增编数量进行详细调研,形成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上报州政府进行研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编制部门的支持,重新核定我州卫生系统人员编制。三是在州县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部分编制,或在编制限额外确定一定数量的临时聘用指标,由州县财政分级承担聘用经费,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缓解医疗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四是在落实卫生调研成果转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机构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随着地方财力的不断增强,适时增加村级医护人员的工作报酬和交通经费等,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

责任单位: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州卫生局

责任人: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医护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工作措施:继续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全州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使全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组织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强化医学继续教育、人文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为基层培养实用型卫生技术人才。年全州计划培训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0余名。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卫生局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三)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投入力度,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条件,将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全州卫生建设项目规划当中,特别是在改善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生活条件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支持,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的发展。年完成三所条件相对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5万元。二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认真核算乡村两级实施药品零加成所需财政补偿,并由当地财政予以全额拨付。同时,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乡村医疗机构工作经费。三是积极开展城市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结对帮扶活动和招募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内,确定对10所乡镇卫生员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利用辽宁省对口帮扶项目,对共和、同德、贵三县综合医院进行帮扶,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0名定向免费医学学生。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四)进一步加强对寄宿制校医的监管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医务室的设置审批和校验,协调教育部门做好校医资格的审查、认定和日常监管,规范校医执业行为,杜绝无证人员上岗;二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做好学校师生的基本医疗保健、公共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等日常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三是加大校医务室基础建设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用房,卫生部门负责落实校医务室必需的常规医疗器械,确保校医务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局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对州人大评议提出的意见,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整改责任逐条落实到人,并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办理工作。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200*年,全科同志始终以“认真做好医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地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和学习活动,不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各种业务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医政管理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200*年医政科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省、市卫生工作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全年坚持每月都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督促其整改。

2、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妇产科存在的医疗隐患,及时筹备并举办了“全市妇产科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孕、产妇的产前保健、产程观察、产后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催产素的正确应用等问题以及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进行了全面、集中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降低了我市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为内容,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到镇(街)卫生院举办医疗护理质量培训班。引导和督促镇(街)卫生院广大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继续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进一步提高了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有关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从全市各医疗机构中抽取200*年以来的出院病人住院病历265份,进行病历评审。共评出甲级病历241份、乙级病历24份,甲级病历率90.9*,评审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过病历评审活动,提高了全市的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了病历质量管理。

5、为进一步提高镇(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水平,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过程,切实防范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精神,11月底准备组织全市镇(街)卫生院开展人工心肺复苏术操作、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电动吸痰器吸痰法技术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让病人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真正感受到人性化关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护理管理工作

1、参加了国家和省卫生厅举办的各类护理管理培训班,并多次在镇(街)卫生院举办护理质量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活动,做到每月到镇(街)卫生院督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严防各类护理纠纷的发生。

2、200*年完成了180*的护士执业注册及计算机录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50*人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3、组织参加了市卫生局和护理学会举办的2005年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护士风采活动,获得了较好的名次,通过此次活动,对内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外提升了我市护理队伍的整体形象,使病陪人对医院护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中医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进一步做好了我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积极指导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运用中医药50项适宜技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简便的中医药服务;协助做好了中医药行政许可证项目管理的研究调查工作;完成了全市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的报名工作;做好了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

(四)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整顿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200*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全市21处镇(街)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各镇(街)一体化工作的督导和管理力度,积极督导和协助各镇(街)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卫生所逐村逐所的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对于一村存在多室的卫生所坚决进行合并或停业。最后,为检验整顿效果、进一步强化一体化管理,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设置的各类卫生所,重新采取逐村逐所的形式进行现场校验和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卫生所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已经验收合格的卫生所予以校验或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正常的一体化管理轨道。截至目前,200*年全市共校验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850处,新批准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222处(其中紧密管理型卫生所34处、目标管理型卫生所188处)。通过今年的一体化整顿活动,更加强化了我市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严厉打击了所外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五)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1、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专门健全了领导组织—“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大队长的“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计划周密、声势浩大、效果显著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与“监督、规范、疏导、打击”相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与规范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相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非法行医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原则。为摸清*内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卫生局专门抽调了3*卫生监督员,医政科全体同志共同参与,分为九个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从8月9日开始,对*内所有的医疗机构逐街逐巷的进行调查摸底,此次摸底共登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7*,彻底弄清了我市*医疗机构的现状。

2、对*现有的211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对举办人不在现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擅自医疗广告、治疗室不合格、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查处,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校验,规范了部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3、在前期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此次活动,对*存在的159处非法医疗机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后,逐个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据统计,我市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科同志带领监督人员共进行监督110*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取缔无证行医82处、非法义诊2处;作出罚款决定11.*元;没收药品6*箱、医疗器械一宗,价值*余元。

4、积极查处医疗机构内部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200*年共立案查处了*中医医院外五科承包案、*滨湖南医院皮肤科承包案、*卫生院承包科室案等多起非法出租、承包科室的案件,依法纠正了这些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

5、多次主动与市计生局联合,对全市使用b超和流产药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收了违规使用的b超机一台、计生用品及流产药物一宗。

6、依法与药监局联合,对*内的部分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存在“座堂行医”的药店三家,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7、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诊所非法行医案、*门诊部非法行医案等,都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作出了行政处罚。

8、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我们除了在工作日进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外,根据我市非法行医的特点,还采用了中午查处和夜晚查处相结合、节假日查处和周六、周日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新开办的非法医疗机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取缔一个。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医疗机构采取突击检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进行查处,使非法行医无处藏身,收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对6处拒不执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非法医疗机构,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月31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配合人民法院对此6处非法医疗机构进行了彻底取缔,没收了药品、器械、医疗广告牌一宗。

(六)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

今年,全市共发生较大的医疗纠纷*,涉及市人民医院、*卫生院、*医院等。在局领导的亲自指挥和带领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科上下共同参与,齐心协力,积极主动的靠上去调查处理,在医患双方都较为满意的前提下,全部调解完毕,妥善处理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七)医学科研、教育和各类人员的体检工作

积极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学科研、教育活动。全年科研立项38项、通过技术成果鉴定13项,在市级以上杂志发表科研论文293篇;完成了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的年检工作;组织并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一期“全科医师培训班”,单独完成了2005年我市全科医师的教学、培训任务;2005年组织*医院完成大中专查体任务1300*;为严把征兵体检质量关,积极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2005年按照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共组织安排征兵体检206*,较好的完成了05年的征兵体检工作任务。

(八)药品管理工作

继续以医疗单位内部的药品管理为重点,积极加强药事管理组织建设。不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在临床使用,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手续,做好药品的在库保养。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损耗,认真执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的定期盘存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指导部分镇街卫生院实行了药品微机联网管理,监督镇(街)卫生院(医院)建立了规范的药品代购分发中心药库,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事管理。

(九)卫生支农工作

为加强镇(街)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力量,继续做好卫生支农工作,200*年制订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了我市7处市直医疗机构,采取对口帮扶和下乡支农两种形式,支援10处镇街卫生院。200*年度医政科坚持经常性的到受援镇(街)卫生院(医院),检查7处市直医疗机构选派的6*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了及时认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管理。

(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聘任工作

200*年,为认真落实*卫生厅《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全科同志根据我市一体化管理的实际,严格按照《乡村医生聘任实施办法》的规定,安排和督促各镇(街)卫生院(医院)采取定岗、定编、择优聘任、三岗分离的形式,对已通过省、市考试的204*乡村医生,结合各卫生所的实际需求,择优进行乡村医生聘任,认真开展首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为坚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聘任,防止弄虚作假。目前,全科同志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聘用的乡村医生,正逐所逐人的进行审核,现已审核完毕18处镇(街)。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继续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文明生态村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到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镇(街)卫生院(医院)共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5*。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卫生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的职能,制定中医药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药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

卫生院帮扶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