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差旅费报销

差旅费报销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差旅费报销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差旅费报销

差旅费报销范文第1篇

一、

公出人员交通费

1、

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

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

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地区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00

60

1、

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

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

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

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

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

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

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三、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差旅费报销范文第2篇

为了加强差旅费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根据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修试所全体员工。

2.差旅费定义

2.1差旅费:是指因公批准到南昌地区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

2.2在途天数:在途天数=出差天数-住宿天数

2.3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2.4出差天数=在途天数 住宿天数(即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3.出差审批

出差人员准备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应去的地方、单位和预计天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

附件: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单位职称

出差地点

预计起讫日期

出差事由

主管负责人审核

班组负责人审核

4.差旅费借支手续

员工出差借支差旅费,必须持负责人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借款人、请款用途及金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出差申

请单》将作为出差后的报销依据。

5.差旅费报销、审核、结算手续

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出差期间的相关发票、车票等单据按类、按日期、按票面金额粘贴整齐,交相关负责人检查初审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向财务申请报销、结算。结

算后多借、补支差旅费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交到财务清算完。前账未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者,账务有权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欠款。未借支差费的出差人员,应在完成任务回公司

后一个月以内办理报销手续。

6.住宿费标准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6.1外省出差

a.一般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b.特殊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

头、海南、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大连、青岛、广州)。

6.2省内出差

a.南昌市和地级市: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b.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一般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

6.3出差人员在外第一天的住宿标准可适当提高。

6.4出差人员住宿费超标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7.交通费。

7.1享受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待遇的人员:

a.主任级领导

b.班组负责人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7.2乘坐火车,从晚上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软席卧铺车票。

7.3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成硬座,按硬座票价的60%补贴;如乘硬席卧铺的不给予补贴。

7.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需乘坐飞机的人员应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报销。

7.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当天到达和返回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其余时间按每人每天报交通费6元,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

场的专线客车车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间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

8.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8.1工作人员出差到省外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8.2出差人员在省内地区出差的不给予伙食补助(实行定额包干式),检修试验工作班组出差伙食补助另行规定。

8.3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超过12小时的可凭车票加报20元伙食补助费。

差旅费报销范文第3篇

我们润安公学创办于1993年,至今已走过了10个年头。润安公学从开始办学的那一天起,就确立素质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并且把环保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向师生提出了“做环境的卫士、学习的主人、守纪的模范”的整体要求。为响应合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2001年5月,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了创建“绿色学校”的任务。对此,我校积极予以响应,随后全面开展了以“争做环境卫士,创建绿色校园”为主题的创建绿色学校活动。

我校根据市局教宣函[2002]152号文件《关于合肥市“绿色学校”评选的通知》的规定精神,参照绿色学校评选标准和评分细则,对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在一年多时间里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为我校已基本符合绿色学校的条件,决定参与合肥市绿色学校的评选。现将创建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汇报如下:

一、在市局和市环保局于2001年5月发出创建绿色学校通知后,我校及时召开了三级以上管理人员会议,经过讨论作出了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决定,同时向全体师生公布了这一决定,把“争做环境卫士,创建绿色校园”作为创建绿色学校的主题,并向全体学生提出了“做环境的卫士、学习的主人、守纪的模范”的总体要求。随后,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方案的制定、具体活动的开展和有关工作的协调。

二、根据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的要求,我们随后制定了《润安公学创建绿色学校实施方案》,确立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办法。《方案》对我校创建绿色学校总体目标做了如下表述:大力加强校容建设,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好和净化工作,形成既具有浓烈的现代化教育气息,又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的育人环境;持久开展环保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用爱环境、惜资源的高尚情操净化师生的心灵,激励师生走向成功。

三、我校近两年来不断充实环保方面的教育教学资料,以满足创建绿色学校的要求。常年征订环保期刊6种;购买环境科学书籍300余册;购买环保内容的录像带、光盘等视听资料计60盒(张);拥有网上资源6个G(千兆)。

四、将环境教育渗入到各学科的课堂教学中。在德育教育中,把环境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绿化、美化、净化校园,营造具有现代化气息和文化底蕴的育人环境,把争做“环境的卫士、学习的主人、守纪的模范”作为润安学子奋进的目标。在自然、生物教学中教育学生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到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这个地球才会永葆青春。在地理历史教学中引导学生领悟到,随着人类的迅速繁衍和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人类环境的恶化呈加速发展的态势,从而强化环境忧患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历史责任感。

五、全校性的环保教育活动搞得有声有色。以班级为单位,确定“五个一”环境教育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环保主题会,刊出一期环保宣传专栏,开展一次环境调查活动,组织一次校外参观,落实一次环保公益行动。2001年4月,小学部开展了征集绿化标语及漫画活动,收到标语200多条,漫画50多幅,其中有25条标语被我校策划部采用制成标牌,目前校园里所竖的绿化标牌标语全部为小学部同学所创作。2001年9月,我校邀请合肥市环保局专家来我校作环保知识讲座。2001年至2002年,由中学部发起,先后举办两次环保主题辩论赛,去年的题目是《经济发展优于环境保护还是环境保护优于经济发展》,今年的题目是《环境保护主要靠政府手段还是靠公众意识》。2002年暑假,学校组织了“绿色山林”夏令营活动和“手拉手”共创美好家园活动。2002年9月,由校团委发起,开展“争做环境卫士、创建绿色学校”千人签名活动。

六、我校近两年来“三化”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成绩显著。校园绿化由校总务处组织实施,配备了专职绿化管理员,建立了苗圃、花圃、备用草坪,可绿化部位得到了充分绿化。在校园内建立了一些环保设施,如:在学校的各个部位都设立不锈钢垃圾筒;在中学部设立了废旧电池回收装置;在办公楼卫生间安装了感应式自动冲水装置等。

七、我校在节水、节电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显效果。一是配备两名专职水电维修工,随时检查维修,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二是对全校的260台饮水机,一律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发现违者,予以罚款;三是夏季中午12点至2点,教室办公楼全部停电,空调停止工作;四是教室宿舍的楼梯、走道安装声控开关和节能灯泡;五是宿舍热水供应由每晚供应改为一、三、五、日晚供应;六是在学生中提倡水的二次利用,养成用洗脸、洗脚水冲洗拖把,冲洗卫生间的良好习惯。由于措施有力,用水量、用电量呈下降趋势:去年月用水量高峰达1.8万多吨,人均6吨,现降至1.5万吨,人均低于5吨,基本达到合肥市规定的人均用水标准。年节水量2万吨。去年月用电量高峰达8万多度,人均27度,现降至7万度,人均25度,年节电量4万度。

八、我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师生总数3000人,每天产生的垃圾较多,对此我们的对策是:(1)垃圾减量化:禁止学生吃零食;食堂采购食品实现成品化和半成品化;配备14名农民清洁工,每天在校园里巡回收拾垃圾并及时运出校园。(2)垃圾袋装化:教师公寓、学生公寓的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定点放置,定时外运。(3)垃圾资源化:分出纸材料垃圾,塑料材料垃圾,金属材料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九、采取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在师生中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学校制定了《校园秩序管理条例》,要求师生员工均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爱护校园内的一木一花一草;少用一次性用品,不用一次性竹筷,不用一次性泡沫饭盒;节约一张纸、一支笔、一度电、一杯水,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刻乱画。学校采购处统一采购绿色产品,如天河纯净水、光明学生牛奶、无污染水果等;学校食堂不用一次性竹筷,不用一次性泡沫饭盒,不出售野生动物佳肴。

十、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广大师生增强了对绿色学校理念的理解,掌握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知识:

认识到由于工业化带来二氧化碳增加,引发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暖,造成海平面上升、南极上空出现臭氧空洞,因此世界各国均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认识到由于滥砍乱伐,森林面积减少,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引发严重旱涝灾害,因此要保护森林,扩大植被,保护绿色生态;

认识到由于工厂大量废水排放,造成江河湖泊水源严重污染,导致大量鱼类、鸟类灭绝,导致人类多种疾病发生和蔓延,因此要珍惜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加强污水净化;

认识到由于放任开垦、开采及基本建设,造成珍稀动物消失、生态失衡和环境恶化,因此要提倡珍惜每一寸土地,保护野生动物;

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环境保护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

十一、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强化了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校园的绿化、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程度得到提高。近年来,我校先后获得了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学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的称号。

我校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严格对照“绿色学校”的14条标准,还存在不尽为人意的地方。值此评估验收之机,我们将听取领导、专家的批评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创建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精心打造润安品牌,开创润安美好的未来。

合肥润安公学

差旅费报销范文第4篇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一差旅费的四项组成内容

办法第三条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这里比较大的调整是取消了公杂费,代之以市内交通费。

机关的差旅费不能列支餐费,因为办法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当自行用餐,机关通过差旅费列支伙食补贴给工作人员。这一规定不能简单套用于企业,有的企业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正常用餐是允许报销的,这可以理解为伙食补贴在企业差旅费管理中的另一种形式,不能简单否定之。

城市间交通费

办法第六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办法第九条规定,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办法第十条规定,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公共微信为taxlangzi):这里明确了城市间交通费可以包含论人次购买的交通意外保险,事实上与企业财税处理一致。对于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少税务机关拒绝该项保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二住宿费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费仅仅是房租费用,利用居住的饭店发生的洗衣费、夜宵费原则上都不应混迹其中。 4、伙食补助费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机关差旅费不实行餐费报销,只能实行伙食补助。对于企业,并无类似限制。

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公共微信为taxlangzi):机关差旅费中对于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都实行包干制,实务工作中不少企业也效仿之,将两者合并为出差补助予以列支。

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三差旅费报销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办法不仅规定要及时报销,而且要求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因此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必须坚持凭票报销,按照规定标准和口径列支。

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虽然办法也谈及报销,但这里的报销不能理解为凭票报销,办法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对应的发票。由于这两项实行包干,并无发票与之对应。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差旅费报销范文第5篇

20xx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

省直机关不含垂直管理的省以下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机关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省级、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出差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财政部制定分地区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单位不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省直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自带车辆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省直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不定期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的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因公出国(境)境外的食宿交通费,按《安徽省

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省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省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垂直管理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