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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充满爱心的光荣事业。红十字会作为当今世界历史最悠久、范围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人道救助组织,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红十字会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我国开展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多年来,红十字会奉行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依法履行职责,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协助党和政府在救灾、救助、救护、救急、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事业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不断提高对发展红十字事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看待红十字会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使其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扶持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工作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把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文明省会的重要载体,在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要切实把红十字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现职领导协调联系红十字会工作,担任会长,及时研究和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红十字会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保障和政策支持,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及省、市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会工作。对红十字会举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对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享受减税、免税待遇,优先安排运输和办理有关放行手续;对依法标有红十字标志的救灾救助专用车辆,免交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对红十字会救灾救助专用车辆准许安装报警器和标志灯具,以利于执行救灾救助任务时使用。广播电视部门及新闻部门要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热心红十字事业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工作,无偿播放或刊登有关红十字会救灾救济公益公告。要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理顺县级红十字会体制,实现县级红十字会机构由卫生部门代管改由党政现职领导直接联系,独立建制。具体机构编制按市、县编制部门文件要求,配备领导班子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独立募捐账户,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一时不具备理顺管理体制条件的,要努力做到有专职工作人员,能依照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素质好、开拓创新意识强、清政廉洁、热爱红十字事业的人员,充实红十字会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精通业务、廉洁公正、会做群众工作的红十字会干部队伍,为发展红十字事业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要大力加强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在城市社区(街道)、农村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和其它社会组织中广泛建立基层组织,加强行业红十字会建设,实现基层组织“五有”: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的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有效合作、共同提高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努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社会救助团体。
四、认真履行职责,深挖潜力,努力做好各项红十字会工作
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也是社会的公共服务机构,必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照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人道主义服务活动,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加强备灾救灾工作。要加强备灾救灾库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库建设纳入当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多方投入,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年以前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网络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市红十字会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备灾库建设任务,及时储备灾后第一时间需要的物资,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能力。要加大社会募捐力度,各级政府要支持红十字会依据《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支持红十字会拓宽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等各种筹资渠道,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救灾救助制度。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根据当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具体情况,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在随时应对国际、国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筹集资金的经验,用好用活国家、省发展红十字事业的相关政策,吸引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积极建立稳定的社会募捐渠道和长效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增强红十字的综合实力和社会救助能力。要依法管好、用好募捐资金,加强对备灾救灾物资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红十字会所接受的捐赠款物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予以安排和处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办字〔〕号)要求,每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这就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平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支持红十字会,利用好这个平台,广泛开展劝募工作,允许各类社会资源都能通过这个平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要采取善因营销、冠名捐赠、项目筹资等形式,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积极利用媒体、企业、名人、社会大众、境外捐助等途径,多渠道、全方位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引进筹资新理念,创新筹资新机制,加强筹资方法和技巧培训,提高红十字会队伍的筹资工作能力,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积极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加大救助力度,大力营造全市人道救助网络。一是继续做好全市城乡“先心病”患儿救助项目,力争使全市城乡“先心病”患儿全部得到救助;二是广开救助渠道,积极为政府分忧,真正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落实和完善《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救助病种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逐步扩大救助面,弥补困难群众医疗保障以外的不足。三是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作为红十字会的品牌项目,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努力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把红十字会的关爱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三)广泛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国际红十字运动起源战地救护。做好应急救护工作,是各级红十字会的传统工作和法定职责,是有效应对我国公共安全严峻形势的迫切需求,也是传播红十字精神和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要组织易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的高危行业和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与备灾救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红十字会组织相结合的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公安、交通、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卫生救护培训。市红十字会要不断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建立救护培训工作长效运行机制,打造红十字救护培训品牌,年以前使全市达到每-人中有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万人。要积极发现、树立救护先进典型,宣传成功施救的典型案例,对有突出贡献的救护师资、救护员、合作单位要大力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促进救护工件全面深入开展。
(四)积极推动无偿献血事业,保持造血干细胞工作先进荣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健康科学知识,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工作,在省红十字无偿献血支队的领导下,加强对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大队工作的指导,巩固和扩大固定献血人群,号召个人、集体、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事业中来。要积极提倡群众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力争到年底使造血干细胞有效库容率突破万人份,强化供者服务意识,确保造血干细胞移植履约率达到。要积极做好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站的完善和发展工作。
(五)动员人道力量,不断壮大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在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组建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等方面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形成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会会员队伍,加大红十字志愿工作者招募力度,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企业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加入到红十字会队伍中来,发挥他们的资金优势和社会影响力,引导他们在救灾、救助和红十字社区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志愿服务与红十字基层组织相结合,与社区服务相结合,与红十字会自身建设相结合。积极推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等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扩大红十字会工作覆盖面,促进红十字组织发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尽快把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中,把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推动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开展。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是以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为契机,大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的宗旨、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捐款、捐髓、捐遗体(角膜)的社会意义,积极营造扶危济困、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各基层红十字会要拉横幅、张贴宣传画,形成浓厚的宣传气氛,要通过座谈会、演讲会、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在红五月期间制造浓厚的宣传声势,形成高涨的宣传热潮,使红十字精神广为传播和发扬。
二、继续深入开展“关爱生命、人道万人捐”活动。 根据锡惠红[2010]3号文件《关于继续开展“关爱生命、人道万人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基层红十字会要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精心策划,有序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动广大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者、团员青年、机关干部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份希望,努力完成捐款、捐血、捐髓、捐遗体(角膜)的预期目标。 继续倡导“十元不少、百元不多、爱心无限”的捐款行为。要通过组织网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中进行劝募。各学校红十字会应动员广大学生少喝一瓶饮料,交一份特殊会费,积极为学生大病医疗救助金募捐。
三、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基层红十字会要吸收一批热爱红十字事业、乐于奉献、自愿申请的职工、公民、学生为红十字会员,招募不计报酬、志愿参加红十字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不断壮大红十字队伍。以红十字会员,红十字志愿工作者为依托,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示红十字会的美好形象。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走进从事高危职业的群体开展卫生救护普及工作;各医院红十字会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充分利用庙会和集市开展医疗咨询服务;各学校红十字会要组织青少年会员深入敬老院、福利院为孤儿老人服务。 各基层红十字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注意收集影像资料,在活动中产生的典型事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导。认真填写《无锡市惠山区红十字会系统纪念“5·8”活动统计表》,于5月25日前报惠山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区政府6417室)。
为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根据《xx旗红十字会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方案》(x红发〔2017〕x号)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认真安排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按照旗红十字会关于开展“5.8博爱周”系列活动的要求,我镇组织召开了“5.8博爱周系列活动”专题会议,对2017年“5.8博爱周系列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xx镇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在58博爱周期间,做好博爱一日捐工作,集中开展宣传培训、社会救助等工作,并协调各内设机构,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 弘扬人道精神,积极传播正能量
为切实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会及红十字事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红十字事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凝聚更多人道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道主义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敬老活动。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镇红十字会与党建工作部联合组织了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我镇乌兰陶勒盖村敬老院,为老人们送去米面等生活用品,帮助老人们打扫卫生,擦玻璃。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的温暖;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我镇人员密集区、街道等地段张贴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海报3张;深入部分嘎查村、个体工商户发放“博爱一日捐”倡议书80多份,发放国际人道法30多册,发放遗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倡议书40多份,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为群众讲解造血干细胞、无偿献血等知识,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遗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理解,传播了人道主义精神;三是举行“博爱一日捐”活动。集中捐款z元,并及时公布捐款明细,确保接收款物的公开透明。
各种务实、有效的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为改善红十字会社会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开展专题培训
提高民众自救互救技能和防灾避险意识。5月14日上午,我镇红十字会邀请旗红十字会注册志愿者,多年从事救护培训工作,经验丰富的王海平老师为干部职工就自救互救的重要性、现代救护特点、心肺复苏的方法等方面做了全面生动的讲解。通过讲座,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了应急救护基本常识,对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开展救助救护起到积极作用。
四、积极开展人道救助活动
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红十字会的关心支持和倾力指导下,区红十字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会,广泛开展募捐筹资活动,着力实施人道救灾、救护、救助工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和谐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履职尽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夯实基础,为红十字会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相关要求,高度重视依法建会工作,于9月明确区红十字会体制、经费单列。4月专职人员到位,并在今年5月将红十字会机关机构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区政府,核定编制2人,已全部到岗。成立区红十字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担任组长,区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等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在各社区明确协管员和志愿者,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红十字会组织网络,为扎实推进我区红十字事业提供了组织保障。结合今年预算编制体制改革,将红十字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专项事务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保障了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扩大红十字会事业影响力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的浓烈氛围。一是结合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在年度的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艾滋病日、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红十字会的宗旨和任务,传播国际人道主义,宣讲红十字精神。二是组织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区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社区等红十字志愿者,走上街头进行艾滋病预防自救互救知识的宣讲,红十字医疗志愿者还进入社区开展义诊、健康咨询、传染病防治、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等知识宣传,进行初级救护技能现场模拟演练,社区还利用展牌、宣传栏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世界红十字日的由来、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等相关知识,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级各类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使广大居民认识红十字、理解红十字、支持红十字、热爱红十字、扩大了红十字会的影响。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通过“分层选点、分级申报”的方法,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推动“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为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发挥红十字会的助手作用。
二、创建活动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各街道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广泛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并逐步实现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网络化。
(二)基本目标
各街道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红十字会关爱进社区”活动。以现有的服务站、工作站、活动站、卫生站等为基地,开展保健、咨询、登记、募集、租借、义卖、帮困、扶老、助残等项服务;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红十字会基本知识传播,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工作,参与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遗体捐献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扩大服务队伍,增加服务项目,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红十字会在社区的救灾、救护、救助等人道主义的服务作用。
三、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是区红十字会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区红十字会成立“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各街道红十字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完成。
四、创建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5日)
1、成立区红十字会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工作专班,综合协调全区创建活动。
2、召开全区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动员大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评估参考标准将任务进行分解,努力做到软件不丢分、硬件得高分。
(二)创建自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区创建工作专班各街道红十字会依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面落实创建任务,针对创建和自查中暴露的薄弱环节进行突击整改,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三)创建迎检阶段(9月1日?9月15日)
1、各街道红十字会对照《省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打分,边整边改,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