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院年度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工作计划书是一个单位或团体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计划。写工作计划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用词造句必须准确,不能含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事行政部年度工作计划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人事行政部年度工作计划表1
c 加强公司人员危机意识,不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2)办公室管理:
a 于2013年元月30日前,制订办公室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场所物品摆放、卫生清洁及人员着装、工牌配戴、礼节礼貌、消防安全等规范;并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
b 规范管理办公设备及资源: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前台管理,报刊杂志管理等,专人负责,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
(3)后勤支持管理:
采购与库存管理:严格遵守公司采购流程,本着节约的原则货比三家,有效保证质量,严格控制进出。每季度对固定资产及库存进行盘点,上交库盘点表,协同财务进行库存检查,保证公司固定资产在可控、节约、有效使用的范围内。
(4)公共关系管理:
a 加强行政人事部对外关系的协调及维护,如:政府、工商、法院等,确保其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支持;同时需注意与一般业务单位如保险公司、固定供应商等的关系维护。
b 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客户接待工作。
人事行政部年度工作计划表2
一、建立合法、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当今的信息是开放的,市场是开放的,人才竞争也同样是开放的。在信息开放和人才竞争时代,谁拥有合法、开放、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和管理制度,谁就拥有核心的竞争力。20--年的实业公司是经营发展的关键一年,本阶段企业将拉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变革。
第一、对照20--年《劳动合同法》梳理实业公司现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相关内容;
第二、调研、分析廊坊地区同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实业公司现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本公司制度进行梳理,建立简明的工作流程、便于落地的政策措施;
第三、预测的几年廊坊地区消费水平,调研同行业关键岗位薪酬水平、薪酬变动频率及幅度、年终奖数额及兑现和增长方式等因素,结合实业公司阶段性特点和发展规划,创建开放、合法、创新式薪酬和奖金管理办法;
二、建立员工招聘渠道
20--年实业及所属公司各部门人员已基本到位,20--年公司侧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廊坊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流动性不强,所以需要调研并开辟人员信息更新率高、专业技术人员多、费用低、功能全的招聘渠道,为实业公司人员招聘打好基础。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分析20--年招聘过程中的得失,与各兄弟公司分享招聘经验;
第二、对正在使用的招聘渠道进行分析,开发可利用但未使用功能,发挥每一种招聘渠道特有优势;
第三、根据近几年实业公司发展规划,确定未来几年人员需求状况,针对需求员工专业性特点,选择适合实业公司的专业招聘网站进行调研、开发,同时与兄弟公司沟通,共享招聘渠道,提高招聘渠道使用率;
第四、预测实业门窗及装饰外埠项目部的人员需求,考察项目所在地招聘途径、招聘成效、招聘费用等因素,针对项目特点梳理招聘渠道,使招聘工作做到成本低、效果好。
三、合法用工
新的一年实现全员聘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规范用工制度,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双方利益,并逐步增加保障性激励,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切实为员工在保险、健康以及衣食住行等各方面解除后顾之忧。
四、结合企业战略规划的培训
20--年实业公司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竞争加剧,公司需要反映敏捷、技术能力强的员工以及能培养出这种人才的领导班子。本年进行针对性培训:着重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及技能培训。同时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例如外派学习、通过管理光碟学习、读书活动、互联网学习、外聘讲师授课、聘请集团讲师授课等。普通员工的培训,结合人力资源部建立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档案,通过集团培训讲师队伍,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着重技能培训,一般员工着重执行力、企业文化和职业化素质培训。
五、建立持续激励的管理制度
管理需要不断完善,人才需要持续激励,只有持续的激励才能持续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企业充满活力与激情。从员工层面,随着员工素质、员工水平的不断提高,员工的需求不断提高,随之配套的激励水准也需相应提高。从企业层面,持续激励的重点将向重点部门、骨干员工倾斜。
人事行政部年度工作计划表3
一、人员调配管理
本年度重点做好新兴工业园投运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
1、根据公司新的体制设置及人员定编,抽调部分优秀管理人员及生产骨干到工业园工作,使技改项目投运后,能够正常的安全经济运行。
2、根据公司各部门、单位人员岗位定编、缺编情况,随时作好调配工作。及时、准确下达人事调令和人事指令,力争使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
二、劳动合同管理
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及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本年度重点做好20--年6月30日194人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的续订工作。针对本次续签工作,在今年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需进一步运作新的管理办法,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拟采用中期(2年)、短期(1年)合同,对部分人员采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
三、人事考核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正确把握每位员工的工作状况,建立公司正常、合理的.人事考核评价制度,从而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人事评价制度,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对不合格人员实行在岗试用、待岗培训或转岗,以保证员工队伍的高效率、高素质。
四、奖惩管理
结合公司实际,对在生产、科研、劳动、经营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分别给予奖励。对有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情况的员工,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五、人才储备工作
根据公司现状,结合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直接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获得技术过硬、品德优秀的人才队伍。拟在20--年招聘应届大学本科生10名左右,专业主要有:热能与动力专业5-7人,电气专业2-3人,化学专业2-3人。
六、员工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证年审工作:
随着对人才资源的进一步重视,职称评定等项工作已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与重视。
1、做好20--年度公司员工申报职称工作的办理,重点做好申报初级及中级职称人员的手续办理。
2、做好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年审与办理工作。按照劳动部门要求,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同时根据实际适时做好职业资格证的申报及办理。
七、其他人事管理工作:
1、做好员工季度劳保及劳动用品发放及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员工劳保用品的补充及相关制度修订工作。
(一)法国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设置及组成。根据《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法国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法》对审计法院的组成作了明确规定。审计法院由院长、庭长、审计官、一级审计官、二级审计官、一级助理审计、二级助理审计组成。审计法院共设九个法庭,各庭分工负责不同的审计事务。总检察长行使检察权,一名首席检察长和若干名检察长协助总检察长的工作。
2.审计机关的职责。
审计法院院长职责有:
(1)全面负责审计法院各项工作。首席院长在征得总检察长同意后,决定审计法院的工作组织方式、各庭分工,并根据法庭庭长的建议,制定审计法院年度工作计划。
(2)主持案件的审理、顾问室、法庭联合会议、主持报告委员会和日程委员会的工作。
(3)任命审计法院官员。
(4)负责签署审计法院的决定和命令。
(5)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法院的意见。
总检察长通过提出公诉和意见行使监督检察职责:
(1)对部门、单位的监督检察。监督帐目的定期审查,如发现逾期未查,则依法处以罚款。在不侵害审计法院帐目审查权的情况下,总检察长可以向审计法院提出公诉。必要时,总检察长可以提出对公共机构会计人员处以罚款。
(2)对审计法院工作的监督检察。监察审计法院各庭依法判决。根据检察机构和驻各大区审计法庭官员的汇报,就不服大区审计法院判决的案件向审计法院提出上诉,还可以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3.审计机关的职权。
审计官进行审计时,有权行使审计法院的权力:
(1)帐目审查权。审计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帐目,有权对拥有国家财产的组织机构或接受审计法院审查的法人机构的供应、设备、工程及建筑情况进行检查。
(2)调查权。审计官拥有必需的调查权力,包括询问、了解情况、调查和鉴定。
(3)索取资料权。被审计单位有义务向审计官提供文件和有关资料。审计官在审查帐目时,被审计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特别是款项筹集、收取、结算和支付等凭证。在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单位,审计官有权取得所需的计算机数据、密码等。
(4)处罚权。审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并可作出处罚。
4.审计的范围。
审计法院审计下列单位的公共帐目和经营活动:
(1)各级政府机关、政府各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
(2)接受财政拨款的企业或机构。
(3)从国家或其他接受审计法院监督的法人中享受附加税、捐助、补贴或其他财政资助的机构。
(4)社会保险机构。
5.审计程序。
(1)报送。即驻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应按时将会计报表、单据、凭证送达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普遍实行报送审计制度。
(2)审计。对报来的单据、报表进行审查。
(3)调查。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会计人员作出书面或口头答复,也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就地调查。
(4)写出审计报告。
(5)判决。根据案情召开审计会议,进行审理、合议和投票表决。
(二)意大利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设置及组织。根据《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意大利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法院的组织。审计法院由院长、庭长、顾问、检察长、副检察长、首席法官、法官组成。审计法院共设三个法庭,一个庭行使审计职能,两个庭行使司法职能。
2.审计机关的职责及其划分。
审计法院的职责划分为审计职责和司法职责:
(1)审计职责主要包括:审计共和国总统法令;审计国家支出;审计政府收入;对保管国家物资的仓库、堆栈,以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资产进行审计;对提出推销要求的国家人所推销的债券进行审计;对国家行政机构的总资产负债表,在提交议会前予以调整;对所有掌握国家资金或贵重物品的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机构的帐目进行评估;审计政府财产、国家会计总帐目以及特别法规定的类似职责。
(2)司法职责主要包括:就公务员在行使职责中所造成的税务机关的损失的责任作出判决;对不服有关帐目和债务的行政措施提起上诉所作的判决;对要求退还不应按征税法交纳的直接税问题所作的判决;对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或其他法定机构支付的退休金起上诉所作的判决等。
3.审计签证制度。意大利实行支付命令由审计法院进行审签的制度。对先审后付和先付后审的事项由法律规定。有关国家经费的付款凭证、支付官员的信贷凭证以及其他支付证明,连同旁证材料,均须提交审计法院进行审计。支付官员应将报告连同旁证材料一起送交审计法院审计。审计法院有责任确保:支付的金额不超出预算规定,不做法律不允许的转帐,经费的结算和支付均符合法律规定。
(三)西班牙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地位及组织。根据《西班牙宪法》的规定,西班牙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是国家和公共部门帐目和经济活动的最高监督机构,直接隶属于议会,并受议会委托行使其职能。《西班牙审计法院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法院的组织。审计法院内设机构有:院长、全会、领导委员会、审计处、审判庭、审计委员、检察处和总秘书处。
2.审计机关的职责及其划分。
西班牙审计法院的职责分为审计职责和司法职责两种。
(1)审计范围。主要是公共部门,具体包括:国家行政当局,自治区机关,地方机关,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自治性机构,国营公司和其他公共企业;对那些得到公共部门补贴、信贷、保护或其他资助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的审计工作,亦由审计法院负责。
(2)审计职责。审计职责是指使公共部门的财政活动符合合法性、效率性和经济性原则以及根据公共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行使的职责。审计法院应对公共部门的经济、财政活动进行外部的、经济的、全面的监督。
(3)司法职责。司法职责是审判掌管公共财物者应负的财会责任。这种财会性审判是审计法院专有的司法性权力。它是针对那些征集、监察、管理、保护、掌管或使用公共财产、资金或物品的人报送的帐目进行的。审计法院通过审判确认并追究的财会性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附加责任两种。直接责任是整体性的,应当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附加责任的赔偿数量仅限于其行动所造成的损失,并可谨慎、公正地予以减免。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七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在2016年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和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06年—2010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每年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每年普法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6年以来,镇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全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镇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镇村民、青少年学法
购买“七五”普法有关的《外出务工适用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廉政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七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学。配备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在进行辅导学法的同时,还组织学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村民、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3、加强村“两委”干部培训
2016年—2020年,我们邀请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的干警到镇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4、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习法律法规
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为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采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其中以会带训、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拉设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为主。
5、切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制定了“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学校、村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直接深入农户开展与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这种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还较为突出。
2、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大普法意识。
“七五”普法现在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要有大普法这个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普法工作拿到手上,摆上议事日程上,搞好指导,抓好落实。
2、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和细化具体工作职责,并纳入年终考核;配备兼职法制员1名,负责法律知识的培训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管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执行党委决定,服从人大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执行性;建立行政问责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效能督查和绩效考评,真正让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刚性规范落到实处;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司法所干警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全力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茶叶、柑橘、花卉协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力确保涉农资金发放、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林权改革、计划生育等信息公开透明,截止目前,全年已累计公开信息300余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政府行为。
完善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各项制度。今年,围绕旅游区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改项目建设等先后召开人代会2次、座谈会5次,法制员协助处理涉法事宜1件。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四、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
切实加强场镇执法管理,规范场镇执法服务运行机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实施文明创建24小时工作制和无休日制度,综治巡逻人员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工作督查;建立巡查巡视制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集中巡查,对农贸市场、花园广场等集中场所分时段重点管理,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分类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衣物乱摆乱晾、垃圾乱堆乱倒、网线广告乱贴乱挂形为;建立卫生清扫收集清运管理机制,实施全天候保洁,加固更新垃圾中转房,新增垃圾桶20个,将垃圾规范堆放,扩大卫生保洁面,由场镇主街道向后街握手街延伸;集中开展拆违活动,整治景区环境,严禁违规建筑;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推进违约金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农家乐食品、烟花爆竹等安全检查;依法加强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环境事件。
五、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对代表们提出的朝阳湖学校周边的安全、环境等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和落实;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积极参加行政诉讼,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决定;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执法公正、规范执法、亲民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确保执法有据、执法有度、执法有效。
六、防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镇村作用,通过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将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多年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建立起《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系列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极大地增强了保障镇域内的社会公共安全。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深入贯彻《纲要》和《决定》,确保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有安排,有方案.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三、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合理、合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争创石象湖旅游区良好外部环境。
第一条为规范对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府〔*〕37号)、《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2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60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的通知》(粤府〔*〕72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以及融资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二)财政引导,放大使用;
(三)统筹安排,促进创新;
(四)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五)加强监管,注重绩效。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审核、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省科技厅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项目工作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审定、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对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省财政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申报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近五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三)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5%(申请当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六)企业规模、项目自有匹配资金符合当年度申请指南的要求。
第六条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一)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企业的项目;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四)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的项目;
(五)广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的项目;
(六)在广东省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
(七)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八)企业间的合作项目,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第七条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一)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放宽至3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二)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三)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项目,申请专项资金的额度按照科技部当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九条省科技厅根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创新基金的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和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请指南》,明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和具体要求。
第十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本办法和年度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属省属单位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后向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属市县单位项目的,由所在地同级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市县单位项目在申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的同时,应抄报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其他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的,直接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第十二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采取公开方式受理企业申请并进行受理审查。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及内容审查,必要时还可征求企业所在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意见。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方可进入评审阶段。
第十三条对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实行专家评审(评议)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
第十四条专家评审会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对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项目申请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形成项目初步计划。
经批准的项目通过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告,公告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经公告没有异议的,正式办理立项及资金拨付手续。符合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对于项目存在重大异议的,应按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正式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项目,不给予支持:
(一)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近3年内发生过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
(三)因涉嫌违法正在被有关行政部门立案查处或者被行政处罚后未满2年的;
(四)面临正在进行的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诉讼或者仲裁的;
(五)单位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或正面临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的。
第四章资金拨付和会计处理
第十八条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省属单位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市县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门逐级下拨。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承担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省属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和市(县)财政局收到专项资金后,必须及时下拨到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九条省有关主管部门、市(县)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后,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无偿资助项目承担企业,在收到拨款后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形成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消耗部分予以核销。
(二)贷款贴息项目承担企业,在收到拨款后作为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处理。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省科技厅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制订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的工作规范,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省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当地专项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定期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进行核批。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验收工作应在《项目合同》到期1年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应由项目承担企业在到期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审定。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制度。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规定对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违法干预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