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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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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__乡位于__县城南部,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田坝村比邻,南与火德红接壤,西与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北与会泽县的迤车相连,处于两省三县的交汇处,也是进入昭通的南大门。辖区面积131平方公里,有七个行政村,111个村民小组,新老213国道县贯穿其境。昭待高速公路贯穿其境内11公里,全乡总人口27324人。辖区内共有一所中学、七所完小、三家私人企业、一家加油站、七家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并且__街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码头地点,是一个社会治安较为复杂的山区乡镇。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__乡的各种冶安问题和矛盾纠纷有所增多,特别是征地拆迁、计划生育、土地、林权、劳动合同等纠纷日益突出,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20__年4月份以来,我乡积极按照县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整冶突出冶安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通知》要求和安排,把化解矛盾和重点整冶作为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立足基层实际,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整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对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__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班子会议。听取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当前的社会冶安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的汇报后。会议决定成立了由书记担任组长的维稳领导组、其余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村调解治保主任、各站所、各企业学校为成员,办公室成立于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办公室主任,工作由派出所、司法所具体组织实施。还专门成立了重点整冶领导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派出所长邹鸿任组长的重点整冶组。各挂钩村工作组长分片负责到各村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到目前为止,已处理的治安案件7件,化解矛盾纠纷41件,司法所、派出所调处21件,村级化解20件。其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有:①、3月4日早上发生的__特高桥脚的钢架桥一案;②、__中学内2户房屋迟迟无党派拆除一案;③、高速公路__段余留问题一案;④、__铁厂与当地农户夏文美的经济林果赔偿一案;⑤滇能集团牛栏江开发公司放炮影响当地老百姓房屋的赔偿一案。现已处理好3件,滇能集团牛栏江开发公司放炮影响当地老百姓房屋的纠纷一案正在协商处理,未处理的一件就是__钢架桥一案,需县政府帮助才能得到解决,因乡上无财力支付钢架桥的补偿。

二、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强化阵地控制。

整冶实行在乡党委政府的及上级公安

机关的正确领导下,__派出所、司法所两部门组织了各村及学校召开了治保调解人员培训会,制定了治保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向他们宣传了各种法律法规。在会上听取各位村社干部对我乡社会治安的要求和看法,收集大量的情报和信息,冶安观察员配合派出所对社会治安复杂的村社及重点路口进行巡逻守侯,对于具有作案嫌疑的重点人员充分利用隐蔽力量进行盯梢守侯,掌握其活动情况和交往人员、充分利用这些力量收集他们的犯罪证据、并且派出所推出了一三五巡逻制度,由值班民警对社会治安复杂的村社及重点路段配合治保会及治保小组进行巡逻守侯。 三、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安全隐患的排查。

今年是奥运会的召开及改革开放三十的纪念年,也是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乡将维稳工作及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各挂村工作组组长通过大家的艰苦努力,我乡共排查出热点问题2起,已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做好了人员的稳控工作,至使我乡范围内从未有到昭上昆进京上访的现象发生。因为我乡道路状况较差,我乡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对道路隐患进行排查,现已排查出道路隐患四条,由乡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口往上汇报,并由派出所上报交警大队,对所排查出的隐患已作了警示标志,对于非法开采小煤窑的部门人员,在安监站的配合下进行了炸封,排除了隐患。

总之,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综治各成员单位的艰苦努力工作,我乡范围内的可防性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确保将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上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的良好社会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加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研判,持续开展“攻坚破难”化解行动

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研判,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涉稳突出矛盾“攻坚破难”化解行动,注重与法院、国资、司法、人社、工商部门的衔接联动,确保“攻坚破难”化解行动取得实效。(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二、全面推进矛盾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建设

各责任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研究制定矛盾纠纷专业调解组织体系、联动机制和源头防范工作措施,认真做好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专业调解与防范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和发展趋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各责任单位的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三、夯实“大调解”常态基础,提高精细化管理效率

(一)加强调解组织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因地制宜、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联系,整合资源,组建相对稳定的专业调解组织,制定“大调解”体系及其专业调解工作措施。建立专业调解组织管理档案(档案信息内容包括:专业调解组织的数量、类型和专业调解人员等)不断规范专业调解组织的管理。(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二)规范排查调解台帐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省矛盾纠纷信息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分级分类,逐一梳理研判,理清纠纷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评估稳定风险、制定调处方案,逐一登记,建立准确、完整的排查台帐。做到不漏排、不漏录(记)、不漏调。(牵头部门: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三)强化宣传教育

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各类培训,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化解纠纷,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牵头部门: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专人及时向市环保局法制科上报信息。对不按时上报或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市环保局将上报省环保厅通报批评。

1、各责任单位每季度第三周末报送本季度矛盾纠纷动态分析、排查、研判情况。

2、各县(区)环保局10月1日前报送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3、各责任单位10月20日前报送区域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联动机制建设等制度、办法或意见。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驻村工作队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自2016年全面启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z驻XXXX村工作队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一、以点带面,抓好村民法制教育。利用农民夜校、升国旗等日常活动,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高墙”为主要内容,抓住“3.15”、“6.25”、“7.1”、“12.4”等重要节假日,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阵地作用,采取以案释法面对面法制讲座、宣传橱窗、手机报、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标语、横幅、咨询台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宣传指南、宣传画册、纪念册、小手册、宣传单、挂图、展板,利用赶集日、大走访等活动,直接发放给群众,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五年来,我村共计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课15场。

二、扎实开展“法律进高墙”活动。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法制教育与帮助扶持相结合,通过拓宽安置渠道,加大安置就业力度,帮助解决扶贫资金,从源头上控制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

三、强化矛盾纠纷处理成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机制。以重大节假日、社会敏感时期、特别防护期为重点,全面推行“大排查、细调处、重预防”工作,)坚持每周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五个一”和“三个不放过”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乡镇半年工作总结

××镇今年上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我镇稳定,着力打造“平安泊头”。回顾全年来的工作,特总结如下。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共3人,其中大专1人,并专人专职。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订了《司法所的职责及规章制度》;2、司法调解中心成员15人,其中大专15人。今年上半年以来,调解纠纷4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成功率达98%,减少了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3、安置帮教工作。2003年和2004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我们对他们进行摸底排查,规范档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我所制订了《××镇二oo六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以党委文件发至各村、各单位,对全镇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充分利用在校学生带回家庭,带给邻居的形式,发至各户,教育面达80%,制作普法宣传版面150余块;利用通俗、顺口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

2、“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据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棣司发[2006]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泊发[2006]22号文件“关于××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泊发[2006]21号文件“关于成立××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本着九个标准,对全镇52个村一一核查,凡基本符合标准的,向领导汇报后,民政所、司法所联合一一自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觉得符合标准的,写成汇报材料,上报司法局。

三、“148”法律服务建设

1、“6427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在不断完善办公设施和提高值班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到咨询电话52个,当场解答52个。“6427148”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大大避免和减少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2、基层调委会工作。我镇共有52各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并办理了调解员证,并达到“四落实”,坚持纠纷排查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解决。上半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2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达98%以上。

3、发挥公正工作在经济建设忠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我所上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8件。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我们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干好一切工作,不断树立好自己的形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江北”、“和谐江北”为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业务指导,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和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浙委办〔〕79号文件和甬党办〔〕2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先后出台北区委办﹝﹞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北区编办﹝﹞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派驻所,统一挂牌为江北区司法局所。司法所继续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镇(街道)双重管理的体制。坚持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理顺工作职责,坚持司法行政编制专管专用。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北区编办﹝﹞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15名,明确要求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须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人员配置稳定。区司法局按照职责要求,突出抓好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

(三)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38间,面积995米,配有电脑24台,打(复)印机9台,传真机8台,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三类标准的要求,全区司法所达标率为87%。在硬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同时,各司法所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台账内容丰富标准,墙上公示规范。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了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在绍兴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司法所长例会时机,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讲评指导。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各种利益格局也进行了调整,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从年初开始就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人民调解有了新突破、新提高。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抓好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上半年,在慈城镇进行百人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6月中旬在慈城召开了总结交流大会,在全区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序幕。截止10月底,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调委会的已达131家,占总数的60.93%。二是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与调委会工作。目前全区吸纳进调委会的有135家,人员达163名;所有街道(镇)建立了外来人员联络员制度,吸纳人员40名,这对于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外来人员的情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成立人民调解联合调委会方案。经过各级努力,联合调委的建立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加强教育培训,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十月份区局组织了一次全区 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参加人员160人,进行了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准确把握治保(调解)工作新趋势、新特点,筑牢基层稳定防线等课的教育培训。二是各街道(镇)对社区村、企业人民调解员也安排了相应的培训。还通过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来提高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结合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调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重大节假日和奥运期期间,根据局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排查。在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主动参与,提前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三是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截止10月底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425起,调处成功1401起,成功率98.3%;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排查42起,成功调处35起,没有调处成功的都落实了防范措施;避免民转开刑案件3起。

(四)全面推行奖励机制,人民调解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为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提高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今年6月份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的《办法》,制订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激活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量矛盾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得到了成功化解。从各地人民调解月报数据看,实施前每月为百件余点,实施后第一季达到了月均150件,近期两月每月为230件左右,上升数据非常明显。并且,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调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区还将出台《江北区街道(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专门用于对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的奖励。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镇)”的工作目标。白沙街道还根据区里的奖励政策,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街道实行同等的奖励。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精神,以浙江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范为目标,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1、以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为契机,积极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

2、随着司法所由街道(镇)的内设机构,转为司法局的派驻所,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逐步清理司法行政编制,理顺关系,落实定编定人定位。

3、结合司法所的性质、职责,任务的加强,以新的高度和起点,完善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新的司法所管理机制。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引导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区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区第五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功能创新和手段创新,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健全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完善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努力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