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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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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

乡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以“三查、三进、三解”主题教育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爱国卫生条例》,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城乡联动”的工作原则,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广泛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除害防病科普知识宣传

根据《省爱国卫生条例》及创建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为开展防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举办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举办电视讲座,组织人员上街、深入城乡社区发送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四害”的危害性、防制方法及防制措施,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除害防病水平。

(二)完善组织机构,开展专业培训

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三级防制网络,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安排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进行1—2次培训,为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证。

(三)开展孳生地调查治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宾馆、饭店、农贸市场、饮食店、副食店、公共场所等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四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与治理。切实落实卫生制度,坚持对食品加工用具及时清洗,严格消毒;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治理;重点部位必须按规定安装防制设施,投放防制器械。

(四)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1、灭鼠:今年4月和9月份,全市统一投放药物灭鼠。机关单位、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采用一周四次饱和投饵法。重点单位特殊生态环境、粮站、面粉厂、饮食行业与食品加工销售单位,采取两周八次饱和投饵法,灭鼠饵覆盖率和毒饵到位率达到98%以上。市疾病控制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防止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各重点防制单位都要在重点部位投放一定数量的灭鼠夹、粘鼠板,安装防鼠设施,做到有效防制。

2、灭蚊蝇、蟑螂:今年5月份和8月份,以辖区为单位,各集中10天时间,重点进行蚊蝇、蟑螂的药物喷杀,对“四害”孳生地进行铲除杀灭。夏秋两季是蚊蝇孳生高峰期,重点防制单位要在重点场所安装防护网、风帘,悬挂灭蚊蝇灯等设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办、各部门、驻兴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对重点区域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根据市三创办、爱卫办的安排,进行“四害”孳生地整治,完善防制设施,认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落实经费、科学防制、合理用药、保证效果。

(一)各镇(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结合城乡整洁活动,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公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抓好辖区内各村、单位、居民住宅社区病媒生物孳生地的环境治理工作。

2.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完善措施,开展防制活动。

3.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无人管理区域及公共地段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按照区域划分、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

4.按照标准要求,配合疾控中心做好“四害”密度的监测工作,提供详实资料,为集中消杀奠定基础。

5.组织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市爱卫办上报自查自验工作总结,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本底资料和过程资料。

(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爱国卫生条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大力开展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市食药局负责抓好宾馆、饭店及餐饮业门店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是抓好除“四害”基础卫生防护设施和集中消杀工作,杜绝孳生栖息源头。

2、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区公厕、垃圾收集点、垃圾处理场、城市管线(网)、下水道、公共绿地、休闲广场等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及时补充完善相关防制措施。

3、市公安局负责废品收购站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组织开展对城乡“毒鼠强”鼠药的专项治理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除“四害”药物的不法行为。

4、市农林局要结合农村改厕和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督促各村、镇加强对垃圾、粪便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完善“四害”防制设施和日常防制管理。抓好农村及农田灭鼠工作,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的灭鼠,不留空档,及时完善防制设施。

5、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对各建筑工地的外环境进行治理,清理整治积水路面和积水容器,确保在建工程无积水现象。重点抓好建筑工地的厕所、食堂、垃圾收集点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工作,及时完善防制设施,认真开展建筑工地病媒生物消杀工作。

6、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渭管局对渭惠渠段的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专项调查,了解和掌握鼠、蚊、蝇的分布情况。重点抓好渭惠渠周边的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工作。

7、火车站负责抓好火车站及铁路沿线区段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货运室、行李房、货场、候车室、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治理工作。对车站及铁路沿线2000延长米环境综合治理,并采取大范围、多频次饱和投药消杀,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8、市商务办负责督促农(集)贸市场管理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对市场内外孳生地进行治理,积极开展消杀活动。根据部门职责,积极配合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辖区办事处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宾馆、食品加工厂、食品超市和“六小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四害”防制设施和日常防制管理。

9、市交通局负责抓好汽车站及辖区0-5公里公路沿线两侧的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消杀工作,督促和指导汽车站完善防制设施,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

10、市粮食局负责抓好粮库、粮油加工、销售点的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完善防制设施,落实消杀措施。

11、市卫生局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同时,做好消杀药品中毒患者的应急救治工作。督促疾控中心认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对住宿业、美容美发、洗浴店等公共卫生场所的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消杀,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标准。

12、市民政局要配合各镇办,督促居民社区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和消杀工作,确保居民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

13、教育局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抓好餐厅、公寓、厕所、垃圾收集点、绿化带等孳生地的治理。在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期间,要制定工作预案,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

14、市文体广电局负责抓好文化娱乐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是影剧院、图书馆、阅览室、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包厢、厕所、简餐操作间、垃圾收集点等病媒生物栖息场所,完善防制措施,开展消杀活动。电视台要定期制作播放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相关节目。

15、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抓好博物馆、旅游景点的食堂、厕所、垃圾收集点、果皮箱、绿地等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治理,完善防制设施。

16、市工商局负责商场、超市等食品流通企业的病媒生物生物防制工作,治理“四害”孳生地,完善防护设施,定期开展集中消杀。

17、市质监局负责食品加工厂、小作坊等食品加工企业的的病媒生物生物防制工作,治理“四害”孳生地,完善防护设施,定期开展集中消杀。

18、市工发局负责工业企业的的病媒生物生物防制工作,治理“四害”孳生地,完善防护设施,定期开展集中消杀。

(三)其他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居民社区、学校、部队、工厂、驻兴企事业单位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安排,健全防制组织网络,加强领导,落实消杀经费,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坚持防灭结合,配备防鼠、防蚊蝇、防蟑设施,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3、定期投放灭鼠毒饵,集中消杀蚊蝇、蟑螂,确保管辖区的鼠害、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

4、配合疾控中心搞好灭前、灭后的“四害”密度监测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几点要求

1、成立领导机构

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规划、工作部署、督导检查职能。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达标措施,做好本镇办、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

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实行“五包”:包范围,按划定地段,住户投药;包时间,在统一行动时间内按时连续投放毒饵或安装防制设施;包质量,按量投药到位;包监测,认真监测鼠、蚊、蝇、蟑螂密度的分布情况;包效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到位,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3、加强督促检查

在防制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三创办、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等单位组成专项督察组,深入乡镇、单位、社区进行督查,对防制工作行动迟缓、工作敷衍了事、措施不力、“四害”密度超标、环境卫生差的乡镇、单位、社区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乡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规范分级诊疗服务,县域就诊率90%以上;上半年乡镇卫生院门诊服务量较2015年同期有明显增幅,住院诊疗量和病床使用率较去年同期持平;县级医院门诊服务量、住院诊疗量涨幅平均数达到5%和持平;医院开展远程会诊占院外会诊比基本达到40%。县、乡、村双向转诊通道畅通,运行正常。县级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全面建立松散型医疗联合体,医师多点执业较2015年增长50%。

2.强化公立医院改革。草拟了《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继续巩固了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全覆盖,全面深化了管理体制、财政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100%的公立医院实行了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3.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械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巩固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上半年,县级公立医院基药采购占药品采购总额的57.54%,全县网采药品金额比例县级达103.8%、乡镇达93.55%,平均阳光积分98.68。全县所有网采单位均能按省、市要求进行网上集中采购,采购药品、耗材采购率达100%;全县总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均积分达到90分以上;以县为单位实行了基药采购金按月支付,集中支付率达100%。截止5月,全县药品采购成交金额1523万元,其中基药1004万元,耗材采购成交金额140.95万元。

4.完善医改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办编制人员全部到位,医改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按期召开了医改工作推进会。我县“7个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医学影像、消毒供应、医学检验中心运行正常,心电中心正在建设中。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运行。

1.加强法制宣传。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机关干部学法、领导讲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半年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次,在医院、公共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14处,做好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

2.加强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有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了人员落实、责任到位、程序规范、限时办结,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无违法、违规办理现象发生。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促进行政权利公开运行;上半年共录入行政确认类15例、行政处罚类尚未查处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无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任改正或者履行法定职责。

4.强化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和总结。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22家,托幼机构13家进行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住宿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半年共检查住宿场所30家、市政供水单位1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9家,监督覆盖率100%。认真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监督员综合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形象。

(三)维护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1.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督促落实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顺利推进,目前正进行装修工程及总平施工,预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县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已通过省卫计委医疗流线审查和县规委会方案审查,地勘已完成,正进行施工图设计,预计2016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县人民医院的建设用地已落实,正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对上争取1316万元,占目标任务的53%,完成固定资产投入390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65%。

2.大力发展民营医疗。实施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工程,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量(不含村卫生室)较2015年有所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25%以上。

3.发展新型健康业态。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工作机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率达100%。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全方位推动医养融合健康发展,在县人民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精神病医院开展托养服务、东城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县中医医院养生康复中心纳入“十三五”项目储备。

(四)优化配置资源,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推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落实了一定比例的资金到村卫生室。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62.22%,动态使用率45.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为34.75%、21.7%;按时报送信息8条。召开了3次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培训会,组织了2次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督查指导和半年绩效考核,项目工作规范有序。

2.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面落实了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重点抓好了全县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及学校传染病防控,无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并切实提高了全县法定传染病网络质量。加强常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与预测预警,每月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对主要传染病进行预测预报,并每月开展疫情简报分析和舆情监测。截止5月,法定传染病准确报告率达100%。启动了疾控机构等级评审工作。2015年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全县基免儿童建表率、建证率、表证符合率均100%。县级医疗机构产科于4月开展了预防接种信息录入。深入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力争今年通过省级验收。积极开展血防消除工作。正在完成自评及资料收集整理。疟疾消除工作,现已完成自评,已申请市级验收。强化全县饮用水监测,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慢病防控。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全县死因监测粗死亡率≥6‰,达国家监测标准。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全县共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核实780人,检出率达4.59‰,管理率81.6%,规范管理率69.4%,在管患者治疗率36.15%。

3.妇幼保健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妇幼急救转诊体系,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二是强化妇幼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96%,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8.45%;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4.4‰、5.87‰;有效降低剖宫产率,剖宫产率44.07%;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废证率为0.24%。三是规范实施“七免一补”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婚检率96.3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77.13%,妇女常见病普查率80.0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7.6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09%;HIV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均达100%;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100%。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爱卫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5月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对中心城区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广场等所有公共场所统一实施除“四害”。据统计,共对6所学校,6个广场,60多家机关单位,400多家企业,5000多家商店,实施了除“四害”活动,受益人群达6万多人,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全力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乡镇工作。整合资金强化农村改厕工作,卫生厕所普及率较去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加强控烟工作,开展“青春无烟,人生无悔”为主题的控烟宣传健康科普活动,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督导暗访,取得了良好效果。

5.巩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一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县成立了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乡医疗卫生机构100%建立了卫生应急管理科室,落实了专兼职人员负责。修订了2016年鼠疫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县级预案。二是深入巩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成果,开展医院应急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3家通过市政府应急办考核评估,其余正在等待评估。三是圆满完成2016年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医疗救援演练任务。四是每月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需关注传染病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准确率、及时率100%。

6.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及指标完成率10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分析水平,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落实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食源性哨点医院,覆盖率100%。

(五)推进管理创新,强化医疗服务管理。

1.医疗服务不断改善。强化控费管理,上半年县域内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二级公立医院药品占比基本控制在30%左右,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正逐步控制在20元以下;县域分级分类医疗机构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为7.3天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逐步下降。二级医疗机构推进预约诊疗服务,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任务稳步推进。

2.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按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规划(2015-2017)要求,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目前已建成13个并逐步开展工作,另7个正在筹备建立中;建立完善住院总医师和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推广护士分级管理和绩效考核。100%的二级以上医院实行电子病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100%达到国家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处方、医嘱、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等制度,实行“三类”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指标控制和动态监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医疗机构使用专利药等高价药品占采购总额比例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建立大型医疗设备论证使用专家库,对民营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实行备案制管理。推广适宜技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加强院感管理,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

3.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县乡公立医疗单位和康达骨科医院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并积极鼓励和引导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参保;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及时报销率近100%;强化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医疗机构均成立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与县司法局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半年无大型、伤医事件和事件发生。

4.强化城乡对口支援。医学影像、消毒供应、医学检验三个中心的逐步建成,DR在三个乡镇的投放,依托松散型医联体的建设,优质医疗资源正逐步下沉,对口支援任务正逐步完成。

5.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和住院诊疗量增幅达4%以上;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推荐比例达45%。及时兑现乡村医生各项政策性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6.积极开展契约式服务。推进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已签约36570户,签约率为92.64%。

(六)积极推进中医事业发展。

继续巩固和推进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承诺指标工作,各项指标均完成。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置了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医生,100%能运用至少6项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45%。2015年西龙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中医科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县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力争8月底前开工建设。中医数字化诊疗平台建设完毕,待市卫计委考核验收。全县采购优质中药饮片合理配伍用药有大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50%以上。截止5月,开展基层中医药业务培训2次,中医药文化宣传6次。

(七)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各项统计指标工作。截止3月31日(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全县半年出生人口112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1.73%,人口自然增长率1.52‰,人口出生、死亡统计误差率在1%以内。

二是认真抓好统计质量。推进卫计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建立了“报送内容时间方式三统一、人员固定”的卫计系统信息报送模式,实现了县域内个案信息交换;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全面完成了PIP系统与公安数据信息比对工作,比对数据9264条,完成率100%。对省级监测点工作加强督促与指导,确保每季度省级数据17项指标达标;开展了村居手持移动终端使用培训,使用覆率100%;接受了全市半年目标考核工作,各项指标顺利通过。

三是平稳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截止5月,共办理证件1438本,其中一孩生育登记436人,二孩生育登记254人,独生子女光荣证748人,群众满意度100%。目前暂无特殊情形类的再生育审批的案例,省内异地协查及时回复率达100%。

四是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征收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和“征缴分离”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截止目前,全县无违法生育对象,无行政侵权案件。

2.计划生育奖特扶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两奖一助”对象资格确认及信息录入工作,全县奖扶9007人,特扶572人(其中市特56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3162户。经测算,今年全县奖特扶对象将享受惠民资金约1223万余元。二是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和免费体检制度,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至少有1名固定联系人,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关怀户168户,卫计系统的党政领导干部已走访慰问了16户特殊家庭,并发放慰问品。

3.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质量,每周至少登录“两非”信息系统1次,共登录25次,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化网格化管理,健全乡镇一村居一网格员管理服务网络,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数量补助经费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90%以上,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100%。

5.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完善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知情满意率均达95%以上。科学规范编制计划,计划执行率100%。药具业务购调存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管理数据“零”误差,发放网点药具保障率100%。

(八)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引进,加大公开招聘力度,补足配齐基层卫计人员,目前已录取10名卫生专技人员充实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引进了一名研究生人才,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编率控制在15%以内。全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正在调查研究中。激励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完成了工调、岗位设置等人事工作,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任务正在开展中。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在“5.12”国际护士节评选和表扬了一批优秀护士和30年护龄工作者。

2.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基本医疗功能模块和医保接口软件对接,已完成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础网络部署,预计9月底前完成全县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数字化医院,县中医医院正积极申报创建。二级医疗机构100%建立标准化电子病历。

3.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实施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县人医院拟引进128排螺旋CT新项目,正在开展论证。推进重点专科建设,省级重点专科重点打造了县医院泌尿外科、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市级重点专科重点打造县医院肛肠外科和呼吸内科、县中医医院康复科、骨伤科。推进“四个职业素质”提升,鼓励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和职称晋升考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100%,达标率95%以上,新进医学专业毕业生100%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强化卫计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制度、新闻发言人队伍,建立以局宣教股、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为成员的通讯员和网评员队伍。通过各类重大节日契机,上街道、进社区,进农村、入农户,发放宣传品、进行免费义诊等活动,半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次。4月省卫计委宣传教育中心在我县中医医院拍摄一部以反映优秀医生为题材的专题片,在省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播放。完成了西龙镇鹰台村人口与健康文化示范基地的打造工作。加强外宣工作,与省市相关媒体加强联系,截止5月,市级上稿33篇、省级19篇。全面开通官方微信,及时更新信息。加强舆情监测,目前我县无涉及卫生计生重大负面舆情。

5.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和基层党建,深入推进“挂、包、帮”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投入8000元对三清寺村结对帮扶群众进行了慰问。100%的单位落实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认真开展“从严治党责任在肩”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学习、重温党的誓词,开展坚持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两学一做”专题讨论会和知识竞赛活动。依法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制定卫计系统纪检工作要点,按要求推行公立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每月不定时对系统作风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全系统无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通过集中学习、典型教育座谈、观看警示片、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实现了系统教育全覆盖。

(九)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1.狠抓稳定工作。坚持排查、接访、稳控多项措施并行,圆满实现了“零进京、零到省、零到市集访、不出事”的目标,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案件办结率100%,总量呈同比下降。

2.无偿献血工作。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新闻媒体公益宣传12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14个。自愿无偿献血比例保持100%。严格执行血费报销规定,上半年报销66人次,报销金额50400元。辖区内无非法采、供、用血情况发生,无因临床用血而发生的医疗事故。

3.统计财务工作。全力抓好卫生计生统计,按时保质报送卫生统计报表,人力个案上报与月报在岗职工数一致率98%以上;辖区机构双向转诊个案上报与月报转诊数一致率100%;对“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问题处理率100%,数据现场质控准确率90%以上。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与成本预算,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作用,及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提升卫生计生财会工作水平,强化了各医疗单位财务监管和指导,规范资金管理与使用,乡镇卫生院严格实行了报账制。

4.医疗卫生扶贫工作。按照《县医疗卫生扶贫专项方案》大力开展卫生扶贫工作,贫困地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一是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改善了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致困”。二是开展精准医疗救治。依托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一支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精准扶贫专科专家队伍,对帮扶村贫困对象制定一对一疾病救治名册和爱心联系卡,开放与该村委会联动的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户实行优先就诊、医院先垫付治疗、优先请上级专家会诊、上门医疗服务等举措。三是精准医疗救助。与村委会、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帮助贫困户大病救助申请医院能力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减免,开展“志愿者服务在医院”活动,志愿者爱心捐助或住院陪护等。四是医疗行业扶贫。结合医院党团员志愿者活动,对在家有治疗条件的,志愿者实行上门服务;对无条件在家中治疗的困难户,采取联系人与贫困户对接模式,使他们不再因病返贫。

5.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体系,明确了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半年已开展专项检查3次,目前无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二、2016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县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扩建项目,大力争取县人民医院项目;

(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中心,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联合体,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抓实基层基础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完成省血吸虫消除县目标任务;

(六)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